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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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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睡醒之后我会好好回忆回忆,把情节理顺。然后当做一个故事来写,就像一个第一人称的小说。但这绝对不是编造,还是保证百分之九九的真实。其实每个地方的看守所都不会相同,这个只是我个人的经历而已。还有,不单单是我的,里面碰见的一些老前辈讲的事情,包括十几年前的看守所最黑暗的时期,能想起来的我都会写出来。

    脑子有点乱,写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但现在看来,情节似乎太庞大了。但绝不会太监的,由于不是专业写手,请大家在文笔上能够谅解一些。

    最后:

    有mp朋友的帮忙丢个救生圈,没mp的朋友帮忙顶贴,我保证尽量把这段经历写的完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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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55)】………

    一名从警察学院毕业的女青年,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就变成一名吸毒、贩毒的罪犯,这样的裂变令人难以置信。昨天,昆山市人民法院对她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王芳(化名),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本该穿上警服的“准警花”,是如何走上这条歧途呢?

    刚刚得知判决结果的王芳,看起来精神很不错。在被捕前,她体重才92斤,经过戒毒所强制戒毒治疗、又在看守所呆了3个多月后,王芳的体重猛增了3o来斤。“可能是不吸毒了,身体反应不过来。”她轻松地与记者开着玩笑。

    从去年1o月中旬到1o月27日,王芳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林,8次贩卖毒品共计1。9克。1o月27日下午,因周林的检举,她在昆山玉山镇某宾馆房间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第347条规定,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昨天法院终于对其作出了宣判。

    “在监狱里我可以慢慢检讨自己的行为。我觉得,是对金钱的贪婪,让我走向深渊的。”这个今年才25岁的女孩,前年刚刚从西安某警察学院毕业,其间还在当地公安部门实习过。但她还没有来得及穿上警服,就匆忙选择了离家出走、独自谋生的道路,最终沦落为阶下囚。

    她出生于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军人,年轻时是仪仗队成员,参加过国庆阅兵。光荣退伍后,父亲被分配到家乡的公安部门,在派出所当所长,后来又到公安局预审科当科长,后到车管所工作,她的母亲则工作于当地保险公司。

    “我从小就享受着高标准的物质生活。21岁时当地刚刚流行踏板车,父亲就给我买了辆8ooo多元的踏板车。后来我看到别人骑摩托车很威风,又缠着父亲帮我买了辆当地最好的摩托车。”王芳说。近乎溺爱的关怀,养成了她任性的性格。小小年纪,她便学会了抽烟、喝酒,还在上中专时,就经常与社会上的小混混们出入舞厅。16岁时,她就周身名牌,成了校花,追求者众多。中专毕业后,在父亲的帮助下,她进入西安某警察学院学习。“那时我穿着一道杠的制服,神气极了。”

    2oo3年7月,王芳从警校毕业,由于某些原因,她没有能够立即进公安局工作,而是先在父亲身边实习。由于工作一时难以确定,王芳滋生了改行的念头。尽管父亲希望她能安心实习,等待机会,但母亲还是筹划着开座影楼让她做生意。“准警花”没学过摄影,也不愿意做生意,便谋划着外出闯天下。

    王芳的男朋友是昆山人,一直希望她能到昆山来。之前王芳读书时谈过两次恋爱,但都因为男朋友家并非门当户对遭到父母反对。2oo4年春节,因为男朋友的问题,王芳又和父母吵架,一气之下,大年初三这天,她拿了1oo元钱,只身到昆山投奔男友。

    到了昆山后,王芳向男朋友借了5千块钱,在外面租房子住。“我对物质生活要求很高,租的房子月租14oo元,两室一厅,装修好,电器也是全的。”安顿下来后,她才给家里打了电话,告诉父母自己已在昆山。

    为了维持生活,王芳开始找工作。她租的房子周围,有不少在宾馆、酒店做事的三陪女,很快她就被她们拉下水。王芳到酒店做起了小姐,去年6月又被一个加拿大人包养。再后来,她在与几位男性朋友厮混时,抽上了掺有毒品的香烟,成了毒品的俘虏。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吸毒必须要抓紧时间,为此选择了最快的方式———注射。”王芳既要当三陪又要吸毒,不得不抓紧一切空当,躲起来注射一管毒品。她对剂量控制得很好,一方面因为费用,另一方面她毕竟在警察学院学习过,知道毒品一旦吸过量,后果会很严重。尽管如此,短短一个月内,她的毒瘾还是大增,从开始每天只注射一针,展到一天要注射三针。记者看到,她的手背上有不少针眼,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金属锈斑。

    王芳告诉记者,尽管她刻意控制,可时间久了毒品剂量仍越来越大,贩毒前她每天要花2百元买毒品,这开销让她感觉经济很是吃紧。后来加拿大人知道她吸毒后也不要她了,经济来源减少的她不得不为取得毒品动起了脑筋。

    通过圈子里的朋友,王芳找到上海一位毒贩子。她自始至终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只晓得他自称“上海人”。姓名并不重要,关键是从“上海人”那里,本来要花1百块买的毒品,只要3o块钱就能买到,而且货还非常好。接上这根线后,王芳再没有为毒品来源犯过愁。她告诉记者,她每周去一次上海,都是坐凌晨4点零6分的火车。到了上海,她和“上海人”在一间旧房子里交易后,再坐6点多的火车或者汽车赶回昆山。每次拿货她只买3克,绝不多买。

    这些货被她分成十几份,自己拿一部分,剩下的提供给毒友。“我根本没想过赚别人的钱,只不过怕坏了规矩,才收点钱。我知道这是犯法的事,也不想干得太招摇。周围的毒友能吸上毒就够了。”说这些话时,王芳显得很有义气。

    因为王芳讲义气,一位毒友还为她在某宾馆里开了房。王芳从租的地方搬了出来。从此也不再和男朋友见面。而此前男朋友因为她的缘故也沾上了毒瘾,并与她分了手。

    “其实这种生活挺辛苦的,买毒品与卖毒品都见不得光,我记得去年7月份我过生日那天,父亲还特地打电话给我,教育了我两个小时。他并不知道我在昆山的所作所为,只不过他太了解我,知道我的毛病。我到看守所后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中就写到,‘你走到今天这一步,是人生观与价值观出了问题’……”

    2oo第二天,就被送往苏州市戒毒所强制戒毒。毒瘾没有了,她苍白的脸色也有了血色。

    在看守所里王芳开始静静地咀嚼过去的生活。在警察学院的那段生活,让她无比留恋。每次看到看守所里穿着制服的警官,她总忍不住想起自己曾经也穿过,而妈妈也夸她说:“女儿穿制服真漂亮。”每每想到这些,王芳都会难过地蒙在被子里大哭。

    王芳告诉记者,她已经找到自己堕落的根源,对物质享受的过于重视导致了后来的一切。年前,她的父亲托人带了两百元钱给她,还塞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希望你好好反省,得到教训,从节俭开始重新学习做人。这两百块钱只可以买生活用品,包括洗漱用具……”这番话让她触动很深。她相信自己服刑后会有所改变。

    然而当记者问起将来出狱后的打算时,王芳又表示,自己会先赚几万元钱,然后再回家,这样才能面对父母。为了赚钱,她不排除自己再去当小姐的可能,甚至对于能否完全抵御毒品的诱惑,杜绝“复吸”,也不敢打包票。

    昨天晚上,当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王芳的父亲时,这位年过五旬的老人在电话那头难过得说不出话来。他实在不愿提起女儿的往事,他表示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点点滴滴都痛在他心头。(通讯员汪进赵斌本报记者晓青王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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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56)】………

    上了车,对方老板又盛情邀请我们一起去洗浴中心做一个按摩放松放松。我一听吓了一跳,赶紧说不行,不行,我还从来没有出入过那种场所呢。而我跟着的那个大律师却说,没事,有我呢,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习惯就好。你年纪轻轻咋比我还保守呢!那个大老板更是哈哈大笑,说:你大可不必把问题想复杂了,不就是去放松一下筋骨吗?又没让你去按摩人家女孩子。听他们这么一说,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是啊,自己从来没有被按摩过,怎么就能判定所有的按摩都是**服务?半推半就中,我随着他们一起乘车来到一家洗浴中心。

    这家洗浴中心地处繁华地段,门面很大,很华丽。等进去之后,我才现里面装修得更是奢侈气派。简单的冲洗了一下淋浴,然后就有服务生领我们来到了贵宾房,一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妇女热情地让我们先坐下,并让服务员送上茶水。看来,那个大老板显然跟这家老板娘很熟,他低声向她交代了几句什么,老板娘随即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她领过来两个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孩。她指着一个穿红色吊带裙的女孩,又指指我说:“妹妹,你带这位先生到按摩室去吧。”女孩子冲我一笑,朝我做了一个向外走的手势,轻声说:“先生,请吧!”直到这时,我才看清楚她的样子。她叫小丽,小丽大约二十一二岁的年纪,身材娇小,皮肤白皙,样子清秀,我跟着她来到楼上的一间包房里。

    进了房间,我问她,和我来的那些人呢,不和我在一起吗,这个叫“妹妹”的女孩子大声笑了起来:先生是第一次来吧?哪有来这里按摩的要那么多人一起的,真是笑死了。她的取笑让我有点不好意思。看来,这里真的存在那种服务呢,还是自己见识太少了。这时一旁的“妹妹”问我:要我帮你脱衣服吗?我慌忙说不用不用,自己来。当着她的面,我尴尬地脱掉了衣服,只留了个内裤在里面。“妹妹”一直笑着看着我,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这让我很难堪。

    我躺在了按摩床上,妹妹把制服也脱了下来,一下子,我的血往脑门上涌,原来她制服下只穿了个吊带,下半身更是过分,几乎就穿着窄窄一条热裤。我感觉自己的理智在消退。神情恍惚间,任凭她的摆布。她的手像细细的羽毛来回在我的身体间游走。任何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在这种刺激之下,也很难控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里勃然亢奋起来……可是,我还拼命地隐忍着,我想像着她的肮脏,这样好熄灭体内之火。

    时间在我的眼里是漫长的,甚至是种煎熬。我只好找着话题和她说话,我说自己也有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妹妹,刚上大学,放暑假也想到这边打工,顺便来看我,我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为了我们就没再婚。我也希望自己早一天能承担家庭的担子……“妹妹”的手开始变得缓慢了,当我抬头看她,看到她脸色莫名其妙地庄重起来。

    朦胧的灯光下,“妹妹”的身体显得神秘而性感,被**憋闷了许久的我又亢奋起来。我一下子丧失了理智猛扑上去,一把搂住了她,而她却像是一下子想到了什么用力推开我说:“放开我!你放开我!”我一愣神,停止了动作,有些不解地看着她。她变了脸色冲我喝道:“你给我滚出去!”我被她态度的突然转变吓呆了,于是灰溜溜地穿上衣服,没来得及和那个大老板打招呼,就一溜烟地跑出洗浴中心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里。第二天,我那个大律师同事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昨天玩得不错吧!我心里这个不舒服,像是吞了只苍蝇那么恶心。

    一年后,我考取了律师资格证,并留在了这家律师事务所,也有了固定的女朋友。我也开始学会了喝酒、应酬,出去和别人一起消遣。但是,自从有了那次经历后,我很少去那种洗浴中心找什么女孩子按摩。那个“妹妹”在我心里是个解不开的谜。那天她为什么会推开我呢,她不就是从事那种行业的人吗?随着时间的消逝,我几乎忘记了她。

    当我见到“妹妹”的那一刻,别提有多震惊了,她人很憔悴,见到我很惊讶。看守她的人说,这个“妹妹”可是个老资格的‘三陪女’了,早就染上了多种性病。她犯事的最大问题是,明知自己身染性病,还带病“参加工作”,故意让客人也染上了性病。这次被抓,够她喝一壶的了。本想对她询问的话到了嘴边也不知跑到了哪里。我走近她低声问道:那天,你为什么没像对其他男人那样对待我。她看着我,眼泪突然流了下来。因为,你很关心你的家人,而且你还说过,我像你的妹妹。四年前,我还是个善良单纯的女孩,我满怀希望地来到这个城市里,希望闯下自己的一片天地。可在这个城市里我遇到的第一个男人就是坏蛋,他玩腻了我后,又把我推到**这个火坑里来。几年来,我所接触的男人都是来寻欢作乐的野兽,我的性病也是他们带来的。我恨他们,我要让那些坏男人们付出代价。那天,你和你的朋友来按摩,起先,我是准备让你也染病的,但你说的那些有关你家人的话,让我不忍心啊。

    听她说完,我心情极其复杂地走出了看守所,妹妹给我的答案让我无语。是什么让她对人生如此绝望和决绝,又是谁让她不再相信自己还有明天,我知道她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那些和我一样有过寻欢经历的男人又怎能逃脱道德法庭的拷问?

    主持雨桐: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做过错事,只是有的错误是不能犯的,男人的一次出轨,女人的遇人不淑,都是人生无法改过的遭遇,然而最重要的是,在这样的遭遇中,你得到了什么样的教训,报复又能给你补偿什么呢?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在我自己独立接案件的头一个月,我竟然再次遇见了她,而且她居然是我当事人的被告。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那个当事人是一家房地产的大老板,在一次去洗浴中心后,遇见了“妹妹”,结果她把性病传染给了他,他非常生气,就把那家洗浴中心给告下了。结果那家老板在用钱没法平息后,选择了出外避风头,就把那个按摩女推到了被告席上。找到我无非是让她受到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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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57)】………

    监狱每天有三四个犯人死去,被从墙洞里拖出去。一位在押的知县告诉他:这是瘟疫作啊。现在气候正常,死的人还不多,往年每天十多人。原因是牢房没有窗户,关押的犯人却有二百多人,尿屎味同食物气味混在一起。贫穷的犯人在地上睡觉,很少有不生病的。奇怪的是,大盗们往往精气旺盛,鲜有死去的,死去的都是罪轻的人或者证人。

    方苞纳闷地问,刑部监狱为什么关押这么多人呢?那位知县犯人告诉说,官员和小吏们关押的人越多,越有利可图。与案件稍微牵连,就想办法弄进来,戴上脚镣手铐,让他们痛苦不堪。然后劝导他们找保人。搞来钱,官和小吏就瓜分了。有钱人出几十两银子,就可以去掉脚镣手铐,并住进好房子。贫穷无依的犯人,戴上刑具关押,作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结果,罪轻的、无罪的遭受枷锁之苦,重犯反到住在外面。

    方苞问小吏:狱吏跟犯人没有什么仇恨,不过希望得点财物。如果确实没有,就宽容宽容他们,这不是善行吗?回答说:这是立下的规矩,不然人人都会有侥幸心理。又有人问:犯人贫富不一样,何必按出钱多少,分别对待呢?回答是: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可以看出,狱吏们对于潜规则,奉行执法必严的原则。

    有些奸狡的人,长期关在监狱里,同狱卒内外勾结,很能捞钱。有个杀人犯,每年能弄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他被大赦出狱,失去了好营生。几个月后,同乡有人杀人,他就代替那人承担了罪名。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不是故意杀人的,不会有死罪。康熙五十一年,他运气不好,又遇上大赦,被配到边疆戍守。他遗憾地说:“我再没有机会呆在这里来啦!”他几次写呈文,肯求推迟配,没有得到批准,让他很失望。

    看完清代狱中见闻,我在网上搜索当代狱中见闻,看看监狱或类似机构有无变化。下面是搜索的一些结果:

    上海的韩寒,类似当年的方苞,也是著名作家。他在博客转载了篇记实散文———《嫖娼启示录》。韩寒说这篇文章的真假没有经过核实,但类似的过程他听到过不少。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的一个朋友,经不住诱惑被小姐拽上床,被北京的公安拘押起来。本来以为罚款就行了,谁知不仅拘留15天,而且可能直接转收容教养半年。托朋友打听,说要花15万,还最少要在收教所待3个月。律师朋友说,现在是年关,警察任务比较重。任务完不成,直接影响他们的考评,所以没人敢放。

    令人拍案惊奇的是,这位在北京犯事的色友,不知为何,被转移到河北邯郸的收教所———据说是收教所从北京买的。个中原因是,在河北嫖娼不算个事,派出所直接罚款5ooo元放人。收教所在本地搞不到学员,为了创收,只好从北京购买。这次买来的16o个学员中,有16个是画钩的,意思是这16个人是可以出钱的。故事的结局是,大家花了12。o7万元,将人捞了出来。

    这个故事,如果方苞听见,他会觉得是康熙五十一年间生的。

    下面这个故事,是中央电视台报道的:四川省阆中市第二看守所4名在押犯,打伤干警逃出看守所。盖子揭开后现,这个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得经常出去卖酒。酒是看守所自己酿的,几乎每个人都得出去卖,挣的钱交回看守所。看守所规定,卖酒过25公斤,可以出去玩一天。有时,在押人员卖酒,警察根本不在场。除了外出卖酒,警察心情好的时候,还带着犯人去娱乐场所按摩。

    这个故事,方苞没讲给我们听。他可能没见到,或者没想到。云南躲猫猫事件,如果讲给方苞听,他可能这样想:

    李荞明和其他5个村民在山上偷砍几棵树,被晋宁县森林公安收押,是因为“官员和小吏们关押的人越多,越有利可图”。纵容牢头狱霸行凶,是“让他们痛苦不堪。然后劝导他们找保人。搞来钱,官和小吏就瓜分了”。李家一直不交保,当然不能宽容———“不然人人都会有侥幸的心理”。犯人贫富不同,必须差别对待———“没有差别,哪个肯多出钱呢?”

    至于弄死人,并上了互联网,这倒是牢头狱霸和方苞们万万没想到的。

    在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新进犯人要向牢头狱霸进贡,要挨打、受罚成了一些看守所、监狱甚至劳教场所的“潜规则”。“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牢头狱霸到底是怎样炼成的?

    先,“潜规则”与暗文化的形成与这个地方的特点有莫大的关系。看守所、监狱这些特定场所,环境逼仄,生存资源紧张,而人像刺猬一样,既要抱成团取暖,又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难免就有人要出来逞能,抢夺他人的饮食等生存资源,人性丑恶的一面也就显现无遗。

    但是,仅仅将牢头狱霸的产生归咎于“潜规则”和生存环境,则是抹杀了问题的实质,也无法解释在一些看守所、监狱没有牢头狱霸而在另外一些看守所、监狱却大量生成牢头狱霸的现象。实质上,问题的核心仍然在于看守干警的监管不力、失职。

    李荞明此次被殴打致死,绝非偶然,在羁押期间,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等人就以李荞明是新进所人员等各种借口,多次用拳头、拖鞋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胸部多处受伤。在多次殴打后,看守干警为何没有及时处理,以致“养虎遗患”。而犯罪嫌疑人被牢头狱霸多次殴打致死的案例,在各地看守所时常可见。这说明,牢头狱霸是在看守所的漠视、失职下“成长”起来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失职不仅包括看守所干警,还包括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检察官,一些地方驻所检察官对于看守所干警疏于监督,也间接促成了牢头狱霸的形成。此次,晋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赵泽云就因为监督不到位,被免去了职务。

    牢头狱霸的形成,更是和看守所干警的纵容、指使分不开。“以犯人制犯人”是一些地方看守所、监狱的管理法宝,牢头狱霸不是自成长起来的,而是看守所制造出来的。1988年,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在《关于坚决取缔“牢头狱霸”维护看守所秩序的通知》中强调:“严禁使用人犯管理人犯,坚决取消在人犯中设‘组长’,‘召集人’等变相使用人犯管理人犯的做法”。可惜的是,二十年后的今天,这种现象仍然存在。

    追究牢头狱霸的刑事责任,处理若干个责任人,固然可以告慰死者家属和平息民众的愤怒,但这种生成牢头狱霸的机制还在,我们就无法杜绝李荞明式的悲剧再度产生。

    那些成为“积极分子”的;自有他们采取“积极”态度的正当理由。那就是协助监督其他人员“端正态度”;遵守监规;以至“认罪服法”。他们都被赋予了必须积极检举揭的义务;由于这成为“立功赎罪”的条件;所以能极大地调动在押人员“汇报”的积极性。

    历史上政治斗争的战术和策略之一就是“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利用某一集群中或有的矛盾;争取利用某些人;孤立并打击某些人;那么;鼓励告密或称检举揭;不失为必要的手段。对已经在押的劳改、劳教人员;无须许以经济报酬;现成的就有政治帽子的威慑!

    是先有在对付刑事案件的侦查中使用线人一类做法;然后施之于政治斗争呢;还是把政治斗争的一些做法(从纵横捭阖到有打有拉)泛化到刑警工作乃至一般社会生活中去了呢?这有点像“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高难问题了。然此风一开;各级有关人员挥创造性;利用在押犯互相告密就成为难免的事。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创造;在中国的公案小说和外国的影视作品里早就不厌其烦地讲过这样的故事了。

    近年有好几位文史学者表过关于告密传统的考证。我读史不多;却买过一本雍正皇帝的密折;读了这位勤政皇帝对密折的批示;什么名家高手吹捧雍正的文章影视我都嗤之以鼻了。不过;古之告密;大体上还是在幕后进行的。因为那时候不搞群众运动。后世则未必然。一到政治运动来了;你看平时的“有心人”;在会上能够拿出小本本;一条一条地给你翻出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在某地你对某人说过什么话;在场的还有某人等等;原来都已记录在案。

    这一套后来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仅是一般没有享受到真正公民权利的普通公民;而且连高级干部、开国元勋也深受其苦。于是在艰难的“拨乱反正”之际;叶帅提出党内斗争不得再沿用对敌斗争的方式;胡耀邦提出隐秘斗争不应针对人民群众;云云;都是大得民心包括正直的党员之心的。他们不愧为杰出的政治家;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只是他们没有能够继续深入;并在有生之年;在任之期;努力促成它落实到法治建设中去。

    今天的年轻人;看国外警匪片、国内电视剧;处处有线人、卧底;“无间道”;谍影重重;英雄孤胆;看得紧张过瘾;甚至心向往之。他们想必是想像自己处于“正方”;才能这般心安理得。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父兄一不是杀人放火的黑道;二不是走私贩毒的帮伙;却在很长时段里;曾经生活在被监控、被告密的恐惧之中;因为他们的政治生命以至**生命被掌握在不知以什么名义出现的牢头狱霸(还有“董薛霸”)之手。这就是为什么从历史深处走过来的几代人;从心底向往着“免于恐惧的自由”;期望着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保障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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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58)】………

    孙美萍,女,199o年12月29日出生。2oo1年8月的一天,父亲孙雄标在佛山市禅城区的家里,以教**为由,与我生了性关系。当时我只有11岁,什么都不懂,父亲叫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了。完事后,父亲叫我“不要告诉妈妈”。“那是暑假的一天,我在客厅看电视,他(父亲孙雄标)走到我跟前,问我懂不懂**?我说‘不懂’。他说‘你到房间里去,我教你……’在房间里,孙雄标让我躺在床上,就强*奸了我。”

    “此后,先是每月做一次,后来每月做两次,再后来做的(得)更多。6年来父亲与我生关系至少有5o多次。”

    陪同孙美萍到派出所报案的两同学也作证,说听孙美萍讲过其父亲曾多次强*奸她。

    就在这份笔录做出的第二天,孙雄标因涉嫌**未满14周岁的**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我承认自己平时性格是粗暴了点,对女儿的管束也比较严格,甚至还动手打过孩子。但说我强*奸自己的女儿,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我是怎么也做不出来的。真不明白这种事情为什么生在我身上。”孙雄标哽咽着回忆说。

    “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戴上手铐拉走了。”时至今日,孙雄标回忆起当时情形仍心有余悸。

    不久,孙雄标以涉嫌强*奸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新快报记者在调查中现,在公安机关对孙雄标的询问笔录里,当时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孙雄标曾经做过有罪供述。对此,孙雄标的解释是“因为受不了折磨”。

    “‘受不了折磨’?怎么解释?”记者问。

    “主要是在被羁押的这段时间里,我整个人的精神都不正常了。老实说,我当时觉得很痛苦。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孙雄标说,之所以曾做出有罪供述,是因为他无法面对被女儿举报的现实。

    “我当时就想死了算了,承认有罪让警察(法院)判我死刑都比赖活在这个世界上强。这件事情让我觉得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说到这里,孙雄标已经泣不成声。

    有了受害人、犯罪嫌疑人以及证人(孙美萍的两个同学)的供述和证词,公诉机关很快对孙雄标依法提起了公诉。

    在公诉材料中,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请求法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孙雄标予以判决惩处。

    辩护

    对于少女孙美萍,邻居们的说法不一,邻居李效利(音)把其状告父亲强*奸归结为“报复”。

    “我们住在一栋楼上,以前经常半夜听到阿标(孙雄标)打骂女儿,听说是那孩子经常不回家,说是在外面上网。小小年纪不好好读书还谈上了恋爱。我看是管教得太严了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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