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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两界的倒爷-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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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了“精灵美少女”佣兵团的驻地,我知道,自己彻底被忽悠了。
我幽怨的看着瑶,询问道:“瑶,这就是你说的精灵美少女佣兵团?”
瑶笑的很纯真:“是啊,怎么了?”
张无忌他妈说过: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怎么了?!”我怒道:“整个佣兵团只有五个人,除了你和一个没断奶的小屁孩,全是老爷们儿,精灵美少女呢?”
瑶用手指指着自己笑眯眯道:“我啊,我不是精灵美少女吗?再说我可是团长哦,用团长的特点来命名有什么稀奇的。”
我无语,人家又没说团里都是精灵MM,谁让咱自己想美事呢,高明啊!让你自己往套里钻,还没地说理去。
再看看那三位男士,他们正用同情的眼神望着我,我用眼神询问:“你们也是被她忽悠来的?”
他们用眼神回应我:“是啊哥们,你什么职位?”
我挺胸抬头用骄傲的眼神告诉他们:“长老!怎么样,除了团长就我大了。”
他们仨用鄙视的眼神传达:“切,我们仨都是长老,拽个屁!”
靠!六人团队四个长老!
我甩眼神:“那这个四、五岁的小丫头呢?”
他们回眼神:“那是副团长……”
我井喷……
手续办全,我成了一名佣兵。
瑶向我介绍团队成员:“这位是矮人大战士——怒之铁石,骁勇善战!
这位是人类大剑士——罗尔?摩托罗拉,剑术超群!
这位是人类高级盗贼——杰瑞?乔纳森,神出鬼没!
这位可爱的小妹妹嘛,就是本团的副团长——乐乐,不要小看她哦,她可是很厉害滴。”
话音刚落,乐乐扬起小拳头奶声奶气的叫嚣道:“我很厉害!”
瑶摸摸她的头,姿态曼妙的指着我向众人说道:“这位新加入的成员可了不得,霍逍遥,可以默发五级魔法的空间魔法师!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点是,他可是位超级大富豪哦,就在不久前,他随手扔了三百多万金币雇人帮他打架,有钱人哪!以后将由他负责本团的财务和福利,咱们以后的生活待遇就全靠他了,大家鼓掌欢迎!”
哎?大姐,貌似你才是团长吧?我的钱跟你有关系吗?
还未等我反对,几个人瞪着绿油油的眼睛呼啦一下把我包围,那个快呀。
盗贼杰瑞流着口水道:“长老啊,我的全套盗贼工具早锈的该报废了,咱不能拖佣兵团后腿啊,您随便给换套秘银的就行。”
秘银!?你小子当我开银行的啊?
矮人怒之铁石愁眉苦脸道:“长老啊,我们矮人没酒就浑身没劲啊,你不想我挡在你身前抵挡攻击时腿儿软吧,放心,每天十瓶‘夏日烈火’,保证生龙活虎!”
以你的个头不腿软就能替我抵挡攻击吗?还500金币一瓶的“夏日烈火”?我给你开个酒厂得了!
剑士罗尔拍拍我的肩膀:“兄弟,你看看哥哥我这身盔甲,丢我的人不要紧,可丢佣兵团的面子那怎么行呢?听说最近有一套叫什么‘铁血清风甲’的盔甲出售,也就几十万而已,凑活凑活就它啦。”
还凑活?你怎么不要套神器啊?那不是更有面子!
忽然一只小手紧紧抓住我的裤子,我低头一看,就见乐乐冲我挥舞着小拳头:“我要魔玉蜂皇糖!我很厉害的,不给我就揍你!”
这谁家的孩子啊!?怎么没栓链子就给放出来了……
正文 第九章 资本家必备魔法 (中)
看着这些凶狠……不,是热情的眼神,我很无奈……不,是感动,于是乎,奉献了二百万金币出来。
五百多万不到一天就花光了,所幸这钱来的也容易,过几天罗纳尔多城和勇士城有拍卖会召开,还能赚个一千万左右。
随后我跟团长瑶请了长假,决定每周顶多来一次。其他几个人听罢,立刻围上我,语气不善道:“你不会是想跑吧?”
乐乐扬着小拳头恶狠狠道:“敢跑我就揍你!”
我怒了:“靠!我的钱都给你们了,不回去赚钱你们让我喝西北风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惹急了,老子不干了。”
众人赶忙讪笑赔礼:“别激动,跟你开玩笑呢,加油!努力!我们精神上支持你!”
“不回来我就揍你!”又是乐乐。
在众人一阵无比哀伤的“早点回来啊”声中,瑶送我走出了驻地。
我忍不住问道:“我说,团长,您在哪忽悠来这么一群活宝?尤其是那个乐乐!”
瑶笑笑:“你不了解他们,其实他们都是值得信任的伙伴,以后你就知道了。至于乐乐,她很乖啊,是个好孩子,你不觉得她很可爱吗?”
“呵呵,是可爱还是可怕啊……算了,不过……我很好奇,你是精灵,生命泉水对你似乎没用吧,干吗要接这任务啊?”
她眼中的狡黠神色一闪而过:“这个嘛……保密。”
回到城堡后,我才想起来,霍自在还在戒指里待着呢,赶紧把他放出来。
他出来后看到我高兴坏了:“哥哥,你没不要我!哥哥,你没不要我!”
我笑着摸了他脑袋一下:“傻小子,说什么傻话呢,谁说我不要你了。”
他挺高兴,没吭声,只是激动的看着我,咧嘴傻笑。
“马尔,去准备两套衣服来。然后带他去洗个澡。”
自在跟马尔走后,我则坐在一张舒适的躺椅上,抽出那几本亡灵魔法书,悠哉游哉的阅读起来。
挑了几个感兴趣的亡灵魔法,当然都是跟免费工人有关系的,比如召唤骷髅战士,但城堡禁制范围内太干净了,根本没有骷髅可招。
只好跑到禁制外,把那个烧死的亡灵法师招了。
因为不是召唤僵尸,所以那家伙的肉全掉了,只剩一副干净的骨头架子。嗯,还是骷髅好,要是我将来的工厂里晃荡着一群僵尸……老天,这不成了“生化危机”异界版了,太恶心。
但转眼间,我就对这骷髅大失所望,这东西笨的要死,除了简单动作,稍微复杂点的它都做不了,难道让我天天守着它指挥工作?
可为什么那个骨龙就满聪明的呢?我又对这些书一通研究。
不对啊,按照书中的介绍,召唤物是不会这么白痴的,差哪呢?
我歪头扫了眼前这个骷髅几眼,很奇怪,我似乎从它脸上看到了嘲弄的表情,邪门,它是堆骨头啊,怎么会……等等,我明白了!
“孙子!”我冷冷对它喝道:“你敢耍我是吧,信不信我灭了你!”
它没有任何反应。
“哼,还装!我让你好好装傻!”我随手招出个火球,就要扔过去。
这回它动了,扑通跪在地上猛给我磕头,同时我脑海里感受到了它的想法:“饶命,饶命,我不敢了。”
我冷笑道:“哼!欺负我不懂亡灵魔法是不是?以为我好糊弄是吧?”
“不敢,不敢。”它颤抖的声音在我脑海里响起。
“不敢?到现在还想瞒我,你以为等你恢复了实力,便可以摆脱这个低级的召唤契约是吗?”
“你怎么知道的?那几本书上……”说到这它说不下去了。
“怎么不说了?呵呵,书上的确没写,但我不会分析吗?白痴!”我得意的笑道:“想想你当初召唤的骨龙,那么强大的亡灵生物怎么就会老老实实的听话呢?因为需要‘亡灵血契’!
亡灵生物被召唤后,召唤者就是它的主人,既然这样,为什么还有个‘亡灵血契’魔法呢?岂不是多此一举?
而书上的注解是这种契约与魔宠契约还不同,只能针对亡灵生物,接下来你的行为就好解释了,因为在《论亡灵法师嚣张的99个理由》中有详细介绍,亡灵法师是可以转化为尸巫的!普通的骷髅不会留下什么意识,而高手则不同了,你生前就是一位强大的亡灵法师,至少有皇级了吧?只要你的尸体不消失掉,时间又足够的话,你的实力还是可以恢复的,想摆脱这小小的召唤契约还不是轻而易举。呵呵,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么?”
它摇摇脑袋,无奈道:“没了,不过我很好奇,你到底是几系魔法师?”
我耸耸肩膀,很随意的说:“除了几种罕见的魔法系别我不会,应该算全系魔法师吧。”
“不可能!有些魔法系别是相克的,比方说光明系与亡灵、黑暗两系就是相克关系,哈哈哈,你这牛吹的太……”
“你说的是这两个吗?”我笑呵呵的分别施放了“祝福”和“诅咒”两种魔法。
“咔吧!”一声,它的下巴掉了,老听说震惊的下巴掉了,今天我算看到真的了。
“这、这、这……这么说你就是那天捣乱的人,空间系魔法……难怪可以躲过金龙公主的禁咒。唉,江山代有人才出啊……”
“甭感慨了,服了没?服了的话赶紧认老大。”
它沮丧的低着脑袋:“唉,不服又能怎么样呢?服了,来吧……”
我割破手指,在它头上画了魔法阵,然后切断它的一根肋骨,弄成粉末,撒在我的左手手臂上,吟唱了咒语后,那些骨粉渗入我的手臂,而我的血也渗入它的头骨中,搞定。
现在的感觉跟刚才完全不同了,这家伙的任何想法都无法隐瞒我,我的愤怒就是它的恐惧,深入灵魂的恐惧,永世无法摆脱,即使我死了,它也一样要完蛋!
难怪亡灵法师遭人恨呢,死了也要变**家的奴隶,非同一般的缺德啊。
正文 第九章 资本家必备魔法(下)
因为它的思想无法隐瞒,所以我知道了它的一切,它生前叫做布隆松?达克,实力达到了皇级顶点,距离帝级也只差临门一脚了。
运气好啊,幸亏他现在只是个脆弱的骷髅,这才被我轻易收服,要等他恢复了实力,我就只剩一条路了,跑!
布隆松对亡灵魔法的造诣甚高,我总算可以系统的学习一系魔法了,但太恶心我是不会学的,老三样,还是学免死金牌、耍帅泡妞、发财致富三类的。
可惜在泡妞方面,亡灵魔法就不要指望了,到时候不仅泡不成妞,恐怕还会搞出人命……
至于免死方面,我对变成亡灵生物没兴趣,不学!
呵呵,但是发财方面,亡灵系太强悍了,学会亡灵魔法等于有了免费的取之不尽的劳动力啊,除了形象差了点,简直是资本家必备魔法!
多完美的工人啊,不需要薪水,不需要福利,不需要休假,不需要伤残津贴,有好处它让,有危险它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永不背叛,极其敬业……哎呀,好处太多了,说都说不完。绝对比劳模还劳模!
带布隆松进入城堡后,他被这超级强悍的禁制震撼了,赞美之词滔滔不绝的倾倒着,崇拜的忘乎所以。
我叫马尔给他安排了一间房子,然后交给布隆松一个任务,让他赶紧修炼,尽快把实力恢复,他可是我的工头儿,以后建厂搞生产可都指望他呢。
布隆松还挺感动,以为我有什么争霸世界的宏伟理想,准备重用他了,到时候他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美的他屁颠屁颠的跑去修炼了。
我心中哭笑不得:“这家伙脑子里都装的什么呀,还争霸世界?不知道亡灵法师是全民公敌么,再说争霸世界很好玩吗?扯淡,且不说能不能成功,即便成功了,然后呢,每天坐在皇宫里处理政务,哦,把全天下的事都让我管,烦也烦死了,而且还没有自由。
好处是有一点点,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是置办上了,接着呢,生一堆儿子让他们为了张破椅子自相残杀很有趣吗?我受虐啊!”
“哥哥,我,洗好,干净了。”霍自在蹦蹦跳跳的跑过来。
我仔细看看他,呵呵,肥大的法师袍穿在他瘦小的身体上有点滑稽,虽然他长得不好看,但洗干净后比原来精神多了。
我拉着他坐下,对他说:“自在啊,你说话不太利索,可惜你是‘噬魔体’,要不然我直接用‘小智慧传承’给你开窍就行了,平时得多练习说话,知道么?”
他使劲的点头,然后问道:“什么,是,噬魔体?”
“嗯,就是不能接受魔法作用的身体。”
“那,什么,是魔法?”
我一时不好解释,便随手放了个火球术:“比方说,这个就是魔法。”
“哥哥,噬魔体,好,不怕烧。”
我笑道:“行啊,你小子满聪明嘛,不过噬魔体也有不好的地方,有一些对人有好处的魔法噬魔体也享受不了,比如这个‘祝福术’施放到你身上……我靠!”
我腾的站起身形,把自在给吓了一跳,他怯怯的小声道:“哥哥,我,你生气吗?”
“这个祝福术起作用了!我感觉的到……啊,自在,你别紧张,呵呵,吓着你了,是哥哥不好,别怕。”
见自在放松下来,我才温和的问道:“自在啊,告诉哥哥,刚才你做了什么?”
“我,不怕,哥哥。”
这叫什么话?干脆这么着吧……我摸摸他的头笑道:“自在,哥哥现在给你施放‘小智慧传承’,你别紧张,刚才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明白吗?”
他点点头,我呼了口气,开始施放魔法,当“小智慧传承”降临在他身上时,我再次感觉到魔法起作用了。
我小心翼翼的用汉语问道:“自在,现在有什么感觉?”
他挠挠头:“哥,没什么感觉啊,嗯,我说的话怎么跟以前不一样了?”
“耶!成功了!”我兴奋的说道:“自在,你现在是不是懂了不少话,而且还认识字了,呵呵,这个就是‘小智慧传承’的作用,现在告诉哥哥,你刚才那句‘我,不怕,哥哥’是什么意思?”
他笑道:“就是——我不怕哥哥啊。”
我沉思片刻,说道:“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不怕我伤害你,所以我的魔法你能接受了,对吗?”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
呃,脑袋有点乱,他这哪是什么“噬魔体”,分明是可调控魔法接受器啊,靠!这才是真正的变态体质,比我牛B多了!
“自在,我们来做一个试验好么,你现在想像着害怕我……”
未等我说完,他把话接过去了:“哥哥,我明白,我现在可聪明呢,你是让我抵御魔法对吧。”说完还咧嘴一笑。
我一翘大拇指:“你太有才了!都学会抢答了!OK,你现在准备好了吗?”
他点点头:“好了。”
为了以防万一,我没用攻击魔法,只施放了个“瞬间移动”在他身上,结果没有任何作用。这也让我想起今天打架时对他用过了一次瞬移,而且还用戒指收了他,看来自在早就对我没有防备了,唉,这孩子就这么信任我……
我捧着他的脸叹道:“自在啊,以后可不能随便对人这么信任,要不然被人卖了你还给人家数钱呢。”
自在咧嘴一笑:“不会,除了哥哥没人对我好,所有人都打我,我才不信他们呢!”
我苦笑着摇摇头:“傻小子,随你吧。”
他脑袋一阵猛摇:“哥哥,不要叫我傻小子!”
“生气了?行,知道你聪明,以后叫你聪明小子。”
“不是,我不是小子,我是丫头!”
“啊!?What?”
正文 第十章 小强妹妹(上)
我仔细打量着自在,坦白说,我还真分不出男女来了,本身自在的相貌不出众……或者说是不好看吧,再加上他的年纪小,身材瘦小,性别不好分辨。
自在看我上下打量他,有点急了:“哥哥,我真的是丫头,我刚刚知道的,小子是有小鸡鸡的,我没有小鸡鸡的,不过我也不是太监,太监是……”
“停!Stop!”
我井喷!狂喷!
我这脑子里的语言文字知识都是些什么呀!?唉,毁人哪,罪过罪过……
“OK,我知道了,自在是女孩子,淑女的意思你懂么?”
“懂的。”自在点点头。
我笑了:“好,懂就好!哥哥喜欢淑女,自在要做个淑女明白么?”
“嗯。”她使劲点了一下头。
呼……总算还有救,没把这孩子教成一假小子,我夸奖她道:“自在现在很聪明,懂的真多啊,好孩子,千万别学郝滋润。”
“嗯!郝滋润是暴力女魔头!此恨绵绵无绝期!打到万恶的毛驴!呜呜……”我赶忙把她的嘴捂上。
天哪!“小智慧传承”可没有把思想也传过去的功能啊!她怎么什么都知道了?阿诺老师当时用的时候没出错啊,咋到我这就掉链子了呢?
我无比郑重的嘱咐道:“自在,不要提‘驴’字!OK?”
“嗯!”
我松开她,小心翼翼的问道:“自在啊,你还知道哥哥什么事么?”
“我知道好多,哥哥三岁时老尿床,四岁时偷吃小朋友的糖,五岁时见到女孩子就说我有小鸡鸡你没有,六岁时……”
“停!自在,你记住了,这些事你自己知道就行了,千万别说出去,这可是关系到你以后会不会有嫂子的大事啊,记住了么?”
见她点头答应了,我这心才落到肚子里。看看这小家伙,貌似她有十三、四岁了,不至于这么天真吧?
“自在,告诉哥哥,你几岁了?”
“嗯,不记得了,我不知道。”
我提示她:“那你还记得过了多少个冬天吗?”
“有……三个!哥哥你真聪明,我知道了,我三岁!”
三岁?!长这么大?发育的也太快了吧,也许跟这她的经历有管。
我说道:“自在,把你这几年的经历都跟我说说。”
“从什么时候讲起?”
“从记事时开始。”
自在歪着脑袋思索了一阵,开口道:“我最早是……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女人,她叫我宝宝,以前我不知道,现在我想她应该是我妈妈,对了,还有一个男人,他也叫我宝宝……”
我打断道:“你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吗?”
“爸爸妈妈都很漂亮,嗯,不对,我这么丑,一定不是他们的孩子。”说道这她表情有些落寞。
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小傻瓜,你忘了地球有一句话叫做‘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吗?以后你会越来越漂亮的。这样吧,你先别管他们的身份,接着说。”
“嗯!那个女人很漂亮,头发是金色的,耳朵又长又尖,啊,我知道了,她是精灵。”她摸摸自己的耳朵:“哦,我的耳朵是圆的。那个男人头发是黑色的,耳朵也是圆的……”
随着自在讲述的时间越来越长,她也逐渐进入了角色:“我们在一辆马车里,车厢内挡的严严实实,一点阳光都不见……
突然,车厢裂开了,阳光照射进来,我身上好疼,不过那个男人好像更疼,他身上燃烧起来,好多火……
他拼命的挡住那些人,他嘶喊着:‘月儿,带我们的孩子走!’,那女人说:‘我不走,我们一起死!’我觉得那声音好难过,我记得我在哭……
那男人爆炸后,除了我和那女人,其他人都消失了……
……到处是阳光,我好疼啊……她带着我来到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有一棵好大好大的树,还有一个很清亮的小水塘,她说:‘宝宝,妈妈要去陪爸爸了,你在这里好好的睡吧,这里很美,做个好梦。’然后,她对我唱歌,很好听,我听着听着睡着了……
好舒服啊,等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水塘里,我爬出来,那女人不见了……一个精灵发现了我,他很生气,用魔法打我,我很怕,就跑了,好多精灵用弓箭射我,很疼,我跑啊跑啊……
我跳下悬崖,以为这样他们就射不到我了,可摔到水里也很疼,而且那些精灵的弓箭射地好远……
我不知自己被水流冲到了什么地方,后来我饿了,看到一些房子里有吃的东西,我就去拿……嗯,是偷,他们就打我,开始我还会跑,但是我肚子很饿,我想吃东西,后来我就不跑了,先吃饱再说,反正打的多了我也习惯了……哥哥,你怎么哭了?”
“呜呜……胡说!哥哥是爷们,纯的!能哭吗?呜呜……我这是在练习水系魔法。”
“哦,哥哥,这个水系魔法叫什么名字啊?”
“啊……这个叫做‘水漫金山’,很厉害的!好了,不说它了,自在啊,你泡在那个小水塘之前,身体有多大?”
“这么大。”她用手比划了一下。
从她的手势看来,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婴儿,那是什么水塘,竟然淹不死人?我不禁问道:“自在,你还记得那个用魔法打你的精灵为什么生气吗?”
她歪着脑袋眨巴眨巴眼睛:“好像,他好像说什么‘你竟敢在生命泉水中洗澡!?’,对,就是这么说的。”
我汗!狂汗!
在别人为了一滴生命泉水疯狂时,这小丫头竟然在生命泉水中泡了至少十年!靠!不能比啊,什么叫人品坚挺?这就叫人品坚挺!太牛了,难怪怎么都打不死,小强,真正的小强!
嗯……不知她是不是跟补品唐僧一样,也许咬一口就能长生不老吧。
“哥哥,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眼睛冒绿光?舌头还伸那么长?”
我不禁老脸一红,心中这个惭愧啊,想什么呢!太混蛋了!
“没什么,哥哥在表演模仿秀,你见过夏天的狗什么样吧,哈哈,像吧。”
正文 第十章 小强妹妹(下)
自在是个很乖的孩子,比较好哄。而且那个莫名其妙的“小智慧传承”让她知道了我的一切,所以没用我安慰她,她便懂事的主动表示,会乖乖的待在家里,等我从地球回来。
只是当我要走时,她眼神中流露着浓浓的不舍,当时我真想直接把她带回地球算了,我相信以父母的性格一定会接纳她的,这样自在就也有爸爸妈妈了。
唉,但这事不好解释啊,而且身份问题也不容易解决,地球可不同于异界,没有身份证明会很麻烦的,等等看吧。
说起来,对于自在回忆中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父亲,我怀疑他应该就是大陆上罕见的种族——血族。
血族的特征很像地球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同样靠吸食血液维生,同样会被阳光杀死,不过异界的血族没有靠“初拥”发展后裔的能力,也不会变成蝙蝠,而且血族的生育能力极差,所以种族人数很少。
血族在异界的地位比亡灵法师略强有限,他们这种独特的饮食习惯让各族讨厌,甚至是深恶痛绝,到了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所幸血族的个体实力强大,平时又比较低调,这才未被亡族灭种。
说实话,我还真是佩服自在的妈妈,在这世界同血族谈恋爱可谓大逆不道,她的勇气非同一般啊。爱情啊,真应了那句老话,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至于自在的体质特征,我想应该是混血和生命泉水造成的。
这些天我给自在买了不少礼物,地球人女孩子有的她有,地球人女孩子没有的她也有,从漂亮衣服到巨型布偶,从MP3到魔法首饰,从异界水果到地球巧克力……等等等等。
鉴于她对地球文明的浓厚兴趣,所以我偶尔也带她穿越于两界间,带她逛街买东西时,只要是她看上的东西,一个字,买!
其他的像什么电影院、游乐场、网吧之类,想玩什么玩什么。务必要让她成长的幸福快乐!我是独生子,小时候就老是向神仙祈祷,希望能赐予个弟弟妹妹给我,现在愿望成真了,要说第一次当哥的感觉,嘿嘿,真好!
而另一位还在龙蛋里的小家伙则让我比较头疼,无他,孵化龙蛋的技术含量忒高,根本无从下手,反正我连逛了几个城市的图书馆,任何相关的资料都没找到。
我又不敢逢人就打听龙蛋怎么孵化,这可不是鸡蛋,让人知道我有龙蛋那还了得,怀璧其罪啊!
倒是布隆松给我出了个主意:“主人,我觉得您把龙蛋煮了吃掉比较划算,既可以提高实力又能享受美味,搞不好还有美容的作用……”结果这老小子被我扔进锅里煮了……
没法子,按照地球上的人工孵化法来吧,单腾出一间房间做孵化室,保持恒温。然后,我解开了金龙公主留下的魔法,没想到魔法刚刚驱除,周围的魔法元素便疯狂的向龙蛋涌去,我清晰的感觉到魔力在蛋内不断滋养着小生命的成长。
全自动产品!靠,早知道这么简单我还费什么事啊。
不过既然它需要的是魔力,闲着没事时,我会把身上的魔力全灌输到蛋里,谁让咱汇集魔力超速呢,早点出来吧小子。
同时为了让他出落的有出息,胎教自然少不了。我买了不少书籍,准备经常读给它听。
但我这人耐性不大,对着龙蛋读了没多久就烦了,布隆松这家伙毛遂自荐,接下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嗯,精神可嘉,交给你了。
可等我转了一圈回来后,差点没把我气死,这该死的骷髅!它正津津有味的讲述做一个亡灵生物有什么好处呢……
我一把将布隆松的脑袋揪下来,对着窗户抬脚射门,进了!布隆松的无头身体慌慌张张的追脑袋去也。
算了,这活儿还是交给自在吧,正好也让她有点事做,不至于无聊。
第一天,自在:“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嗯,童话故事,不错,真善美有必要学习。
第二天,自在:“好厉害的降龙十八掌,郭大侠……”
嗯,武侠小说,好,侠义精神值得推广。
第三天,自在:“霞光万丈!××终于炼成了极品仙器,超级飞剑诞生了……”
这个……貌似YY小说看的有点早了吧,没关系,爱因斯坦说的好,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想象力。
第四天,自在:“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
“自在,你在干吗?”
自在狠扫了一下电吉他:“哥哥!摇滚乐真带劲!”
“呃……你继续。”就当早期音乐教育吧,没啥。
第五天,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在放DVD:“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妖一旦有了人性,便不再是妖,是人妖……”
汗……
唉,不管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天知道能孵出个什么东西出来……
现阶段我一直忙着在三座城市开店,总共开了八家店铺,重点自然是勇士城,这里的佣兵最多嘛。店面好说,有钱就买的到,而我的炼金师、魔法师双重头衔让营业手续办理的很顺利。
关键问题是店员,一来我没有管理经验,二来我没时间看店。所以弄几个专业人士当店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普通店员倒是很好招,可店长却一直没有合适的。
因此手电筒专卖店一直拖着没开张。
而此时,本月最后一次的电子表拍卖在罗纳尔多城举行了,令我没想到的是,管理人才的问题竟在拍卖场解决了。
正文 第十一章 手电筒脱销(上)
这次拍卖的声势更加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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