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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公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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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空念闻汛赶来时,那狱吏已经从昏迷中醒来,正在向典狱禀告。一见他,何七立刻连滚带爬地跪在他脚下,语无伦次地叫喊:“大人,真的有狐妖,我亲眼看见的!”
杨空念皱起眉,并不看他,转头望向身后的老人。
那枯瘦的老人一笑,道:“世上哪有什么狐妖,不过连启云居然擅长口技,这一点倒是出乎意料。牢房虽然狭窄,但以他之能,用壁虎功倒挂墙上,自然就看不见他了。这小吏是个市井人物,被他诱迷,也是身不由已,你就饶了他吧。”
杨空念低头道:“是。”
老人的目光却已望向遥远的天际,他仿佛看见一骑踏尘,飞奔在越来越荒凉的塞北。
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丝不安。
象是自语,又象是感叹。他喃喃道:“石波清,无论发生什么事,你千万要冷静,沉住气啊。”
可惜这话,石波清是听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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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波清听不见,望着眼前的景象,他的脑子“嗡”的一声似炸裂开来,他的眼里除了一片血红,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了。
惨绝人寰。
肖云天虽投身丐帮,但祖传的基业却颇为宏大。肖家在塞北曾有第一富的美誉。
只是肖云天这人,心怀天下,志向与先祖不同,乐善好施,这偌大的家业已让他散了大半。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仅这凌云山庄就占地百亩,径深路幽,楼高阁众。
只是石波清看到的却是一片焦土,空气里犹自弥漫着一股浓郁的硫磺的味道。
初见此景,石波清一惊,他以为自己在做梦。
千里迢迢,他一路上奋马飞奔,几乎没有睡过什么觉,神志难免有些恍惚。
可这不是梦,梦里怎么会有痛?这么尖锐、这么猛烈的痛。痛彻心肺。
他聪明一世,但却没有想到、没有料到这样一个结局?
怎么会这样?
怎么能这样?
怎么可能是这样?
论武,肖云天与当年的一代奇侠唐惊天并列,号称“忠义两重天”。就算烈马堂从没败过的老大冷独孤亲自动手,也末必有什么胜算。
论智,肖云长聚众人所长,在八卦阵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出以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为门,封迷六欲生、死、耳、目、口、鼻的巅峰之作,七情阵。
也许,正是因为他才高、艺强、志远,才会招人所嫉,才会成为烈马堂的眼中钉。
只是这样一个人怎么说败就败了?
石波清踉踉跄跄向深处走去,越走越心寒,越看越悲愤。到处都是残肢断臂,有些未倒的残垣上溅满了鲜血,记述着这屠杀的惨烈。
凌云山庄近千人,竟无一个活口。
在废墟中,石波清看见一只手从倒塌的断梁下伸出来,象要抓住什么,又象是对天呐喊。
石波清心里又怕又盼,既盼望能够看到义父,又怕真的见到他的尸骸。一时五味交织,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只是晚来早来,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他终于见到了肖云天。肖云天浑身是血,躺在焦士中,一双虎口圆睁,眼神悲愤而又不甘。
石波清浑身颤抖着,叫了一声“义父”。他心里还有一丝侥幸,希望肖云天还能回头再看看他。
可是马上,他的心就沉了下去。
肖云天并没有回头,也没有回应。他是真的死了。
死人是没有感觉的。
石波清有。他愤慨、悲伤,只想仰天大吼。
只是这时,他忽然听见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起初,象雨点。
但渐渐近了,清唽了。是棍子,是几十条棍子落在地上的声音。
来人了。
来的是什么人?
他们要干什么?
石波清没有抬头,他心里有一股火却无处宣:泄。
一个人大叫起来:“肖长老,他杀了肖长老!”
几个人影立即扑了上来,石波清抬起头双眼血红,冲了上去撞飞一人,又返身一肘击倒一人,还要动手,却听一个朗声道:“住手!这位兄弟,你可是石公子?”
石波清这才回过神,这才清醒过来。
只见面前站了一排衣衫褴褛的乞丐,正中一人,面容似曾相识。
那人见他没有否认,松了一口气道:“在下向定,是丐帮塞北分舵的舵主。你我七年前曾经有一面之缘,那时你还年少。多年不见,相貌有生疏了,才导致这场误会。”
丐帮虽遍布天下,但势力以中原为主,这塞外的分舵实力却极为单薄。若不是有肖云天一力担当,恐怕早就被烈马堂灭了。
“你们是什么时候听说凌云山庄出事的?”
“昨夜。”向定面有羞愧之色,烈马堂欲谋凌云山庄,其实他是早就知道的。昨夜听到消息时,他也并未放在心上。想那凌云山庄机关密布,料来不会出什么事。还有一则,他心里清楚自己的份量,就算来,恐怕也是帮不上什么忙的。
他心里还有一桩顾忌,怕是夜深人杂,万一烈马堂利用他们开路,避开七情阵。那么不是帮人,而是害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凌云山庄一夜间便面目全非。
他亦没想到,这次袭击居然还有霹雳堂的参与。
烈马堂再加上霹雳堂,这两大势力恐怕是任何人都难以匹敌的吧。
只是在危急的时刻,在肖长老最需援手的时候,他却没能来。
他心里内疚,面有愧色。
石波清只扫了一眼,便看透他所思所想,安慰道:“你也不必太自责。这一役烈马堂谋策已久,其实真正破了凌云山庄的,并不是霹雳堂。所以即便你们咋夜也赶来,也根本无济于事。”
“不是霹雳堂?”向定没有听懂。如果不是因为霹雳堂的参与,凌云山庄怎么会说灭就灭了?何况这空气里还残留着浓浓的火yao味,除了霹雳堂又有谁能利用火器破阵?
“凌云山庄有内奸。”石波清肯定道:“若不是凌云山庄有内奸,就算霹雳堂的火器再厉害,也是有败无胜。”
他指了指面前的焦土,道:“你们仔细看看,这些zha药可不是胡乱埋设的,几乎全埋在阵眼上。再者,这么多zha药是怎么埋进来的,庄里的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察觉?就这么稀里糊涂让他们闯进了七情阵?这不可能。所以只有一种解释,这zha药是霹雳堂的,但毁了凌云山庄的却另有其人。”
听了这话,向定才恍然。再看那些爆炸点,果然错落有致,另有玄机。
石波清又扶起肖云天的尸体,抬起他的手臂道:“你们看,义父的指甲呈紫色,腋下有暗红的斑点,这是中毒的迹象。他全身有二十三处伤,最早的那道伤却是在背后,从血渍的颜色深浅来看,这处伤至少要比其它伤早半柱香的时间。”
“想是有人在他饭菜或茶水里先下了毒,算准了毒性发作的时间,外面的人点燃zha药,毁了迷情阵,杀了进来。义父积威日久,下手的人想是对他极为忌惮,唯恐义父还有力反击,趁他震惊之下,从后面刺了他一刀。我义父深受重创,武功又被毒性浸蚀,在半柱香之后再也无法支撑,才遭毒手。”
向定见他悲愤之下,却依然不乱方寸,述说种种情状,有如目睹,心中暗自佩服,不知不觉中已唯石波清马首是瞻。他问道:“依石公子来看,这内奸却又是谁?”
石波清冷笑。能够学会迷情阵,而又不离肖云天左右的,当然只有一个人。
肖云天的女婿。
遮月云钱世命。
钱世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石波清过去并不了解。他只知这人也是贫苦人家出身,他先是丧父,幼年时相依为命的母亲又得了一场大命,撒手而去。在这乱世之中,不知怎么钱世命偏偏存活了下来,而且混进了丐帮。
这人有一个好处,就是能言善道,逢人就是一张笑脸。
就是因为这个,肖云天的女儿肖淑珍才会喜欢上他。
只有人有两面,她看到的只是好的一面,却不知钱世命有一个坏处。那就是爱财,爱财如命。
穷人家的孩子,又有谁没有吃过钱的苦头?
市井人家大抵都有些爱财。
只是钱世命不同。
为了钱,他可以不惜与亲朋好友撕破脸。
为了钱,他可以厚起脸皮死不认帐,不要脸。
为了钱,他甚至可以与人拔刀相向,以命换钱。
问题不在于他多么在乎钱。
而在于,这些不要脸、不要命的钱,其实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钱。连一文小钱,他都必争必得。
久之,丐帮的人都怕了他,对他敬而远之。
背地里,大家都不叫他遮月云钱世命,而叫他要钱不不要命的钱世命。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当不知真相的肖云天提出想招他为上门女婿的时候,他毫不犹豫、毫不迟疑地一口答应。
倒让肖云天一愣。
肖云天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眼见肖家的烟火便要断了,他也顾不得其他了,只求孙子随肖家的姓。
急则乱,乱则变。
这才埋下了这个祸根。
上门女婿这种身份,对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大男人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
许多仰慕肖淑珍的丐帮弟子,就是因为这个望而却步。
而钱世命则不然,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在他眼里,恐怕肖家的钱比肖家的女子更让他难以自持。
石波清曾在凌云山庄住过一段时间,他察觉这位兄长虽然人前依然一幅笑脸,背后却总是皱着眉头,似乎很不快乐。
不过他和他并无深交。
他对他既无好感,也不厌恶。
只是他没想到,钱世命对肖家的积怨会这么深。多年的隐忍让他疯狂,他终于现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我要去烈马堂。”
当石波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向定吃了一惊。
这个人难道疯了?
他难道想单枪匹马杀进烈马堂?
“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石波清说得很肯定,很绝然:“烈马堂我是一定要去的。”。
因为他相信,钱世命一定躲在烈马堂。
这个人,恐怕早就投靠烈马堂了吧。他甚至比烈马堂更想除掉肖云天。
他是罪魁祸首。
他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石公子,你若执意要闯烈马堂,向某愿率兄弟们一路追随。”
“那倒不必了。”石波清摇头道:“我要进去,自然有我的方法,你们去反而会成拖累。若你真心想要帮我,不如帮我想想,这塞北可有什么地方,可阻断健马追击?你们是本地人,地形自然比我熟络一些。”
烈马堂之所以取名烈马,皆因这些人皆是马匪出身,纵马之术个个老练。进去虽然容易,想摆脱他们却难。
石波清不得不想好退路。
向定思寻片刻,才开口道:“我倒知道一个地方,在烈马堂南十八里,有一面斜坡,叫做獭子坡。那里獭子成群,马匹不敢经过。”
石波清大奇,他原以为向定会说某一河流,或某一山涧,谁知他却说出个獭子坡。
他虽来过塞北,却是浮光掠影,并没听说有这等事。旱獭以草籽为食,又不似狼群以袭击马群裹腹,马匹怎么会怕这小小的獭子?
却听向定道:“石公子,你不要小看了这獭子,不管任何事物,一旦多到了极限,都是极其可怕的。旱獭这东西擅长打洞,草原上的多少健马折腿而废,皆是因此而来。獭子又善生,一窝便是六七只,獭子坡的獭子数以万计,整座山几乎都被它掏空了,延绵几十里全是掩在草皮下的獭洞。牧人到了这地方,都要绕道而行。”
石波清大喜道:“竟有这样的地方?好,你们且多备干粮和弓箭,这段日子便在獭子坡上埋伏。万一我被识破,便逃往那里,也趁机射杀一些烈马堂的马匪。”
上部烈马风云:第六章空白的记忆
昏迷的连启云是在离烈马堂一里外的荒地里被巡查的探子发现的。
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内伤。
他的伤很怪,太怪,除了脉象有些紊乱,竟看不出究竟伤在哪里。
不过,好在冷凋零已收到烈马堂的飞鸽传书,对事情的前后也稍有了解。所以这伤的怪,反而不足为奇了。
因为唐门的惊天指流传几百年,历经数十代,却只有一个人练成。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惊天指修炼的不是内力,而是所谓的:潜龙之力。
根本无从见识,无从猜测的武功,就算造成再诡异的伤口也不足为奇。
冷独孤很想问他一些话,例如他是怎么逃出囚笼的,又例如那个老人究竟是怎么伤得他,用得是什么样的方式?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一次与江南霹雳堂的合作,成败的原因,他也分析过。
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早就谋划在先,早在三年前就收买了钱世命为烈马堂效力。他们根本就没指望霹雳堂的人卖命,所借重的只是他们的火器。才会一举成功。
霹雳堂之所以败,不是因为他们实力不够,而是仓促起事,根本就没有一个一击必得的计划,才会一再遭受意外。攻败垂成。
所以了解对方,比什么都重要。
他急于知道一些事情。
可惜却不能问。
因为他一直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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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启云醒来的时候,已是黄昏。
睁开眼帘,他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棱角分明、白白净净的年轻人。
他似乎一直守在连启云身边,所以连启云一睁眼,他就有了反应:“小云,你醒了?”
小…小云?
“小云是谁,你又是谁?”
出人意料的,连启云有些惊讶,也有些茫然。
“我是赵乱红啊,你不认识我了?”高大的年轻人顿时慌了,伸手去抚连启云的额头。
连启云却避开了,尖声叫道:“不要碰我,让我想想……赵乱红,赵乱红……这名字好熟,可我怎么想不起来他是谁?……我的头好疼!……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怎么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还要再问,连启云却忽然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恶狠狠地道:“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我怎么会在这里,你到底想干什么?”
赵乱红一张白净的脸憋得青紫,却又不敢挣扎,连声求饶道:“小云,你听我说呀……你放手……。”
连启云终于缓缓松了手,冷冷道:“在我面前你休想装神弄鬼,若让我发现一句假话,我就剁了你的一只手。若是两句,手脚一并剁去!”
赵乱红打了个寒颤,连小云也不敢胡乱叫了,恭恭敬敬道:“连堂主,你难道忘了,这里是塞北的烈马堂啊。烈马堂现有九个堂,你是六堂主。前段日子,你奉二堂主之令,去江南办一些事,怎么回来连家都不认识了?”
“江南么,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连启云头痛欲裂,手抚额头,烦恼地摇摇头,道:“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倒是听说过这种病。叫做失魂症。传说人有六魂七魄,若惊吓太甚,就会失魂落魄,或者成为没有知觉的人,或者失去忆忆。
连启云此时样子,与这病症却十分吻合。
他正心里嘀咕,又听连启云道:“你叫赵乱红是吧,大堂主现在可知道我这状况?”
“大堂主曾经来过,只是那时候你仍在昏迷之中。”
连启云叹了一口气说:“那你还不去把我现在的形状禀吿他们?烈马堂人才济济,或许有人能够医治我这病,也未尝可知。”
医治失魂症?笑话。赵乱红从没听说过失魂症是可以用药石医治的,不过禀告大堂主这事可真耽误不得。
他匆匆而走,没有察觉连启云唇角挑起,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过了片刻,赵乱红带着一个人回来了。这人身材高大,犹胜铁塔,说话如雷鸣鼓震,震得人耳朵发麻。他进了屋来,二话不说先瞪起牛眼,把连启云上下打量了一番,见连启云无动于衷,这才道:“你还认得我么?”
连启云一脸茫然道:“你是谁?”
那人性子暴戾,听这一问顿时大怒:“他妈的,你小子不是口口声声说要追随我的吗?这会子怎么连老子都不认识了!”
赵乱红见形势不对,忙叫道:“方堂主!”
“什么?!”那人又把圆眼瞪过来,盛气凌人道。
赵乱红低了头,小心翼翼道:“刚才我不是禀告过了吗?连堂主失了记忆,他倒不是敢犯您的虎威。”
“哦。”那人似乎这才想起来,摸着头嘿嘿一笑,道:“这我倒忘了。好了,你听仔细了我叫方裂谷,当年你这六堂主可是我一手提携起来的。你忘了别人可以,可万万不可忘了我这个大恩人。你想起来没有?”
连启云摇头道:“我真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不过我看得出,您老人家如此威风,定是烈马堂数一数二的人物。”
方裂谷笑得嘴都歪了,大力点头道:“那倒是,你小子记忆虽失,眼力却还是有的。说到数一数二,除了我方裂谷还能……”忽然语音顿住,伸出蒲扇似的大手捂住心口,倒吸了一口冷气,似乎有人在无形中刺了他一剑,整张脸都痉挛起来。半晌才恨恨道:“若不是那小子半路杀出来,哼!”
连启云关心的却似乎不是这个,他随口问道:“现在堂里共有多少人,健马多少匹?除了你我,另外几个堂主是谁?”
“这里杂事都是步亏那老儿管的,具体数目日日都有增有减,我也不太清楚,人数总在两千左右,马匹约有三千多匹。哎,我和你说这些干什么,今日到底是你问我,还是我问你?怎么却盘问起我来了?”
连启云淡然一笑,道:“好,那方堂主问,我来答。”
方裂谷盯他片刻,忽然开口大笑:“问?我问你个屁呀。你如今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冷独孤还巴巴地派我来询问,真是脱裤子放屁,多于一举。”
连启云轻描淡写道:“也许他是放心不下我,怕有人以我之名混进烈马堂吧?”
方裂谷道:“胡说八道。这小子就是整日疑神疑鬼,若说假冒别人,我还相信,你连启云跟随我多年,我要连你都辨不出真假,倒不如把脖子一刀抹了!”
“也许,”连启云眯了眯眼,缓缓道:“也许正是因为我跟随你多年,他才会疑神疑鬼吧。”
方裂谷愣住,半晌才一拍大腿道:“着啊。他定是料定你记忆残缺,会说出不恭的话,而我又性子火烈,一言不合下,即便不会动手,也会产生裂隙,他这是故意借此离间你我之间的关系!好小子,我怎么没想到?这个王八旦!”
连启云却笑盈盈:“只是我们偏偏不上他的当!”
方裂谷得意之下,豪兴大发,一拍连启云的肩膀道:“对,任他百般挑拨,咱们偏偏不上他的当,他能奈何?”
他只觉得这小子虽失了记忆,却比以往更聪明了,越来越对自己的胃口。
两人相谈甚欢。
又过了一刻,方裂谷才恋恋作别:“你好好养伤,日后大哥我再来看你。”
连启云送方裂谷出门,却并不回去,反向寨里走去。
赵乱红影子一样尾随跟来,问道:“连堂主,你到哪里去?”
连启云微笑道:“无妨,我只是随便走走。”
他爬上一座箭塔,眺目远望,只见整大寨建在一座馒头似的高岗上,四下地形低垂,树木稀疏,一眼望去,方圆百里的景物都一览无遗。大寨分两层,外寨皆由方形巨石垒成,高墙外布有尖锐的鹿角,城墙上则堆积了无数擂石、滚木。内寨则由三、四人才能环抱的粗大树木密密建成,另有二十二座箭塔沿寨墙圆形而立,箭塔之上互有木梯相联相通。寨内共有七口深井,外寨三个,内寨四个。
如此大寨,真正易守难攻,滴水不漏。听闻烈马堂建立初期,也曾有官兵来剿过匪,却刹羽而归。
倒也难怪,大寨火不能攻,水不能淹,纵大军推近,想靠近寨子都要以百命换寸土,更不论其他。
而这大寨种种,皆是烈马堂的元老二堂主步亏所设,这人智谋深不可测。
连启云心中感叹,看来要破烈马堂,除非有办法诱他们出寨。除此一计,绝无可能。
赵乱红在旁边指点道:“那边是马廟,这边是兵器库。那边是粮仓,这边是堂众用饭的地方,堂主的却是各自一厅。”
连启云笑道:“原来我失忆前的生活竟如此奢华惬意,这我倒没想到。”
赵乱红道:“这是步堂主倡议的,他说人世之间虽纷扰万千,但追根溯源皆为yu望所驱。而六欲之中,以食欲居首,所以只有先满足了人的胃,才能征服人的心。”
连启云拍手道:“这话说得精辟。”
说话间,忽有钟声响起,连启云望去,只见饭厅前置有一铁钟,有人持鎚而击。连启云问道:“这可是开饭了?”
赵乱红忽然叭叭给了自己两巴掌,扇得两颊泛红,吓了连启云一跳,他惊问:“你这是干什么?”
赵乱红道:“属下该死,竟忘了堂主昏迷大半天,想是早就饿了。堂主的饮食自有各自的厨子料理,是不必等这钟响的。”
“算了吧。”连启云并末把这等小事放在心上,让赵乱红松了一口气。
吃过了饭,天光渐暗。夜色如雾渐渐弥漫开来,一轮新月也斜斜地挂上了天空,隐隐地传来有不知名的虫子一声声鸣叫。虽然大寨的地面已被马蹄踏平,但静谧的空气中依然可以嗅到牧草的清香。
连启云进了屋,对赵乱红道:“我乏了,要歇息了。”
这是逐客令。
就是一个傻子也应该这话的意思,可赵乱红却没动,脸上堆积了一层喛眛的笑容,轻声道:“小云。你知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日夜都在想念你。只是今夜,你肯不肯让我陪你?”
“什么?”连启云一听这话,整个人都傻掉了,这话太突兀了。他瞪大眼晴望了赵乱红半天,才指指赵乱红,又指指自己的鼻子,试探道:“难道,你是我的……?”
“对呀。”赵乱红脉脉含情地凝望着他,欢喜道:“你终于想起来了?我是你的相公啊。”
相公?
相公!
连启云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还有断袖之癖。
他既然是。相公,那自己就是“娘子”了。难怪这屋子里会有那么多梳妆台,堆积了那么花红柳绿的绸缎,就连空气里都有一股浓郁的脂粉香味。
连启云屏住呼吸。
他想吐。
强行压下内心的厌恶,他不耐烦地一挥手道:“你难道不知我有伤在身吗?你这样,不是想要了我的命?这事,以后再说,你先退下吧。”
上部烈马风云:第七章丑八怪
猛然看见这张脸,连启云着实吃了一惊。
这简直不似一张人脸,倒象是一张面具,一张做坏了的面具。
整张脸都是歪斜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说不出的滑稽。若不是那张脸皮还时不时抽搐两下,连启云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张脸是假的。
任谁大清早看见这样一张脸,都会吓一跳。
那人倚着墙角,木雕一样坐在那里晒太阳,因为整张脸都是歪的,也看不出他的表情,看不出他是痛楚还是欢悦,忧郁还是悠闲。
所以的人都远远的避开他,眸子里都流露出一种厌恶。
他身上很臭,是一种伤口溃烂杂夹着药草味的怪味道。赵乱红走过去的时候,忍不住捏住了鼻子。
“这人是谁?”
赵乱红难掩脸上的鄙视,道:“这个丑八怪呀,在你去江南之后就来了,他自称姓艾,叫艾伤心,当时他全身千疮百孔,却抱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刀,口口声声说要效力我们烈马堂,嗤!”他先从鼻子里冷笑一声,才接着道:“寨门口的兄弟还没来得及多问一句,他就二话不说,仆倒在地。分明就是一具奄奄待毙的活尸。以兄弟们的意思,早早把他抛出去喂狼才好,免得脏了寨前的地。”
“不过丑人有丑福,恰遇冷老大经过,他只看了一眼他的伤口,便忽然决定留下他。他还说了一句话:“这人若能活命,我一定要另设一堂,让他当堂主。”当时举堂震惊,皆不知冷老大为什么会这么做。不过谁也没有反驳,在所有人看来这人都绝计活不了的,以他的伤势至多撑得两天性命就不错了。”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人竟然命硬,居然活了下来。”赵乱红左右看了看,忽然附在连启云耳边神秘兮兮道:“我听人说,冷老大曾经对步堂主说过一句话。”
“什么话?”连启云大感兴趣。
“他说:这人将以伤扬名天下。”
以伤扬名天下?
这是什么话?
这是什么意思?
江湖上成名的方式很多,有人以拳扬名天下,有人以掌扬名天下,有人以刀扬名天下,有人以棍扬名天下,可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以伤,以受伤扬名天!
幸而赵乱红做了解释,他压低声音,悄声道:“听说他是被雷霆所伤,用得是霹雳堂的必杀绝招‘雷霆一怒’。”
连启云一震。他震惊,震憾,以致于张大了嘴,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当然知道“雷霆一怒”意味着什么。
雷霆号称死神,雷霆一怒是他最可怕的必杀之技。这一击,聚集了他的全部精华内气神力,精气神缺一不可,一击而出如天崩似地裂,就算是一座山也会塌一半,就算是铁人也会溶得只剩渣水。雷霆一击,听说雷霆只用过三次。因为这招式太过霸道太伤元气,就算雷霆那样深不可测的内力也承受不起。所以每用一次,他都要虚脱三个月。三次,死了三个人,三个武林名宿,其中一个听说就是有一千条命的“千命灵猫”。可就算他有一千条命也没有用,雷霆一次就让他彻底死绝了,死透了,死得连渣都没留下。
从没有人在雷霆一击之下,还能活命。
连启云不得不重新打量这个丑八怪,他究竟是谁?
谁让雷霆使出“雷霆一怒”的人,江湖上并不多。可这个人,他却从来没听说过。
不过,有些问题。连启云还是有些不明白,忍不住问道:“我们烈马堂不是正与霹雳堂交好吗?冷堂主怎么会收留他?”
赵乱红洋洋得意道:“这种事若不说出去,别人怎么会知道?恐怕此时连雷霆自己也不会相信这人还活着吧。”
“再说以冷老大的宏图伟志,又岂能甘心一辈子都窝在这荒蛮之地?他迟早是要入主中原的,这丑八怪可是唯一见过雷霆绝技的人,这样的人,他不留,难道还放他走?”
这种事,当然不是任何人都知道的。
他是连启云身边的红人,知道的秘密自然要比别人多一些。
连启云暗自一笑。
这时只听一阵喧哗,一个肥头大耳的厨子杀猪一样惨叫着,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个同样圆滚滚的人,挺着圆圆的肚腩追了过来,一边怒骂:Qī。shū。ωǎng。“叫你偷吃我的东西,叫你吃!”,一辺抡起手中的皮鞭劈头盖脸地打下来。
这人虽然胖,但身法极为灵活,任那厨子怎么躲,都逃不出他的鞭影。厨子身上已经伤痕累累,知道躲不过去,也不躲了,跪在地上嚎啕大哭道:“钱堂主,求你饶了我吧。我们做厨子的,都是随大人们打赏些鸡鸭鱼肉渡日,我见那燕窝汤冷了,怕下次不新鲜,惹堂主不喜,这才吃了的。这本是烈马堂例来的规矩,反正那些食材也是不要钱的,我哪里知道会惹恼了堂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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