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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路争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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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大陆,连绵不知多少千万里,地大物博,人丁兴旺,在一百多年以前,一个叫做秦朝的庞大帝国统治着这片大陆,天下所有人都要臣服在这个帝国的脚下。
大陆一统,秦朝始皇帝的壮举前无古人,史学家们都称他为千古一帝。
那是这片大陆存在以来第一次由一个人统治了这片大陆。
始皇帝,他的家族,他的名字,哪怕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的时间,依然耳熟能详。
只是再庞大的家族,再辉煌的历史终究会有散场的一天,繁华落幕之后只剩下灰烬。
他的帝国建立在灰烬之上,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有新的帝国在他的灰烬之上建立新的繁华。
秦历三世而亡,诸侯并起,天下再一次陷入了动荡混乱之中。
战争连绵,民不聊生,百姓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八十五年前,三大最强诸侯国宣布立国,东方楚,南方唐,中原明。
三大王朝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横扫天下其余诸侯国,自此天下三分,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这么多年过去了,三大王朝的皇帝都想要做那千古一帝,统一大陆,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三大王朝谁也奈何不了谁。
东方楚国,民风彪悍,尚武,人都以拥有强大实力为荣,三大王朝之中又以楚国士兵最为骁勇,在战场上所向披靡,令人胆寒。
在战场上,就算是死,楚国士兵也会让你掉下一块肉。
建安城,楚国帝都。
在整个建安城里,恐怕没有人会不知道五皇子叶夕,并不是因为叶夕有多么强大,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么能干,他出名,恰恰是因为带兵打仗,修行一途他都是废物一个。
废物一个也就算了,偏偏留恋风月场所,建安城里,你去问一声,谁是最风流的人,每个人脑海里面想起来的绝对是叶夕这个名字。
诗歌辞赋,琴棋书画,叶夕倒是样样精通,只是在武道一途上,却是没有半点天份,而在楚国这个尚武的国家,叶夕这样,不仅仅是在朝堂之上大臣们看不起他,甚至当一些普通的老百姓提起的时候,也会隐隐有些不屑。
神州大陆习武之风自古有之,武道一途看天赋,看毅力,一个普通人想要翻身最好的办法就是习武,成为一个武者,进入军队,不断获下战功,然后改变自己和自己家族的命运。
三大王朝的大多数将军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只是因为在武道一途上足够强大,在战场上所向无敌,从而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受人敬仰。
特别像是楚国这样的国家,哪怕叶夕是皇子,表面上人们会对他尊敬,可是背地下,大家都是不屑的。
武道一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便是锻体,不断打磨身体,让身体变强,无论是肌肉,还是韧性之上不断地改变身体的本质。
这样的人一个人可以打普通人五个,而你进入了锻体阶段,便预示着你可以进入到军队建功立业了。
第二阶段真气,武者修炼出真气,那就不是普通的武者了,这个时候武者就可以吸纳天地之间的灵气不断淬炼自己的身体,这样的人已经是极为稀少了的了,一千个个武者之中能够有一个真气武者便是最好的了。
真气武者可以修行武技,在战场上一个人独挡二十几人都不是问题这样的人便是国家的精英,死伤一个都心疼得很,这样的人就可以封官封爵,是国家重点培养的对象。
第三个阶段武者便不是称之为武者了,真元武圣,这样的人最差的都是一方将军,统领千军的兵马元帅都是真元武圣这个级别的强者。
真元武圣,身体里面的真气已经顺利地转换成了真元,真元不仅仅辅助修炼,而是你驾驭真元,那个时候你就是真元,真元就是你,随心所欲,当拥有了这样的实力,早晚都会封侯拜相。
真元武圣,如果出现在战场之上那便是一架战争机器,只是三个国家都有规定,真元武圣是绝不可以加入到武者战斗之中去了。
第四阶段那便是纵横天地,唯我独尊的阶段了,称之为武帝,没有人知道武帝这个境界的人到底有多么强大,只是传说之中说过万人军队也绝对挡不住武帝一击。
更是在传说之中,当年的秦朝之所以能够统一天下,就是因为有两个武帝实力的强者相助。
当然这些都是传说了,没有人知道是真是假。
因为从来没有人看见过武帝这个级别的人,自然也不会知道武帝到底有多么强大。
但可以肯定的是,大陆上绝对出过武帝。
武帝成为了传奇,被人们一代代地传颂下去,也是无数少年青年,所有武者的梦想。
万花楼,建安城里最大的烟花之地,能够来这里的就算不是有钱人,那也绝对不是穷人能够进来的。
这里来的不是商贾富豪,就是风流文人,不是风流文人,就是世家公子。
建安城里最水灵的姑娘都在这万花楼了,这里的姑娘不仅长得婀娜多姿,琴棋书画,诗歌辞赋更是不比那些整日待在深闺之处的大家闺秀差。
万花楼装修极为豪华,光是这装修便不是建安城里其它风月场所所能比的。
想要在建安城这样的地方做生意,而且是最大的风月场所这样的生意,自然是会招惹其它场所的嫉妒的,可为什么万花楼还能够屹立不倒,哪怕价钱贵得离谱,依然那么多人前仆后继地来到这里,没有人来找万花楼的麻烦。
那就是因为万花楼有一个靠山,大靠山,先帝,几十年前,当万花楼第一任楼主来到这里的时候,先帝便亲自为万花楼题字,甚至当时的楼主还亲自伺候先帝。
当然其中过程到底如何便是不得而知了。
只是留下了无数风流传说。
引无数后来人艳羡不已,这么多年过去了,万花楼早已经成为了建安城里的标致。
在当时万花楼开业第二天,建安城里所有官员,王爷都亲自上门拜访。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万花楼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第一楼。
万花楼里的姑娘可不仅仅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和你共枕眠的,你相中了她还不行,还要她也相中了你,偏偏就是这样,更多的男人趋之若鹜。
得不到东西才是最好的。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阳光明媚,春季刚来,阳光照在人的身上,没有丝毫灼热,只感觉全身暖洋洋的,说不出来的舒服。
两个锦衣少年出现在万花楼门口,走在前面的锦衣少年一身紫色锦衣,手中那一把折扇,容貌俊秀,一头黑色长发就这么随意地披散在肩上,任是任何人看了少年一眼,都会忍不住赞叹一声,好一个翩翩俊公子。
叶夕,楚国五皇子殿下,建安城里最风流雅致的人。
叶夕身后站着一少年,玉冠束发,青色锦衣,手中同样是一把折扇,高挺的鼻梁,剑眉星目,薄唇,因为头发是束起的,所以看上去比叶夕多了一股英气,少了一份风流不羁的感觉,嘴角在笑,可笑里面也有属于男子汉的气概。
这样的男子想不讨女人喜欢都是难得很。
此人正是叶夕最好的朋友,俗话称之为狐朋狗友,从小便是一起长大,彼此之间连对方屁股上有没有痣都是一清二楚。
云锦,楚国镇国大将军,兵马大元帅,有着公爵爵位的云琅天之孙。
父亲云震现在戍守边关,同样是帝国将军,其家族从祖上开始便人才辈出,在楚国立国的时候便是云家身先士卒,带领楚国一次次走向胜利这才有了楚国今天这样的地位。
二十岁,过了弱冠之龄,比叶夕大了几个月,不过两个人之间一直都是叶夕当老大,云锦当老二。
说他们穿一条裤子都不为过,在众人面前是臣子相称,私底下却是兄弟相称。
万花楼分为三层,一楼是一般的客人,二楼则人少上许多,不仅有钱,更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够进来的。
三楼仅仅接待一些特殊的客人,就别如说叶夕,叶夕十三岁的时候便已经和云锦来这里风流,当然两个人都是喝酒吃肉,调戏一下姑娘,却是从来都没有做过那方面的事情。
只是传到了外面,便会说,叶夕如何如何,天下人于是只知道他整日流连于风月场所。
人云亦云,叶夕的名声也成了这样。
他不会在意,他喜欢这样的自己,自由自在,不需要为任何事情烦恼,等以后有了自己的封地,去做一个风流王爷,这样的一生虽然平淡,可是很安静,没有纷争,不是吗?
身在皇室能够活成这样一定很幸福。
“想什么了?”云锦笑道:“不知道今天有没有机会见到鱼玄机,如果能够看上她跳上一支阑珊舞,真是叫我立刻去死也是值了。”
鱼玄机,万花楼花魁,天姿国色,世界上最美的花也绝比不上她万分之一的美丽,文人的笔墨无论怎样修饰也描绘不出她的美。
她时而温柔,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时而安静,这个世界上只要看过她一眼的人便会被她深深地迷住。
好看,只有这两个字才能够形容出这个女人的美丽。
而她的阑珊舞更是传遍整个建安城,很幸运的是,在十六岁那一年叶夕和云锦两个人看过一次。
从此便已经是念念不忘。
只是可惜这么四年过去却再也没有看见过她的舞。
云锦一直念念不忘。
叶夕甩开思绪:“没事,上去吧。”
第二章表妹
“五殿下,今儿怎么有空来万花楼了,您可是好久没有来看过我们姑娘了。”
一个好听的女人的声音响起,声音如百鸟齐鸣,令人赏心悦目,有着这样好听声音的女人绝对不是个难看的女人。
叶夕抬起头,只看见一个身材婀娜,容貌姣好的女人正在看着自己,眼角含着笑意,令人春心荡漾。
紫烟罗衫裙把她的身材完美地勾勒出来,这是一个足够吸引男人的女人。
万花楼现任楼主陆茗萱,一般都称她为陆当家,负责整个万花楼的生意,年纪大约只是二十多岁的年纪,手腕却是极为厉害,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
一般她都很少去接待客人,除非是特别重要的客人,否则一般的人还不配让陆当家亲自接待。
叶夕快步走上三楼,脸上带着人畜无害的笑容,想要给陆茗萱一个温柔的拥抱,陆茗萱似乎早有预料,一个漂亮的闪身便是逃离了这个拥抱。
“又想要占老娘的便宜。”陆茗萱妩媚地一笑:“要不要今儿找个姑娘陪你呀?”
“别的姑娘我可看不上。”叶夕嘴角勾着坏笑:“不过茗萱姐姐你愿意陪我的话,我倒是愿意考虑一下,你都不知道了,这么多天不见你,我可想你了。”
“嘴巴真甜,不过你这么要求的话,那我今日便来陪陪你,我们五殿下可还是个雏了,这生意,看来我可不亏。”
叶夕脸红耳赤,拉着云锦迅速逃离,身后传来陆茗萱得意的笑声。
“这个女人,我早晚把她就地正法,你信不信?”
云锦点头。
“老大,那你为什么现在不把她就地正法?”
“恩,这个,时机不到。”叶夕回答。
“可每次来你都被她调戏。”云锦笑道:“我家鱼玄机怎么就不来调戏我了。”
“你想得美。”
两个人来到两个人经常坐的房间,房间陈设简单,只是一张桌子,一张床,床上散发着香气,在高台上有一张古琴,古琴旁有一个茶茗。
墙壁四周并没有多少妆饰,只是挂着几幅字画,字迹飘逸,俊秀而不失其本质,令人心情畅快。
这几幅字画便是鱼玄机的作品,云锦看个不停,怎么样都是看不够的。
怎么看都觉得好看。
叶夕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呆子。”
两壶陈年老酒,一碟花生米,一锅炖了好几个时辰的牛肉,两个人吃得狼吞虎咽,就像是刚逃荒回来的。
吃饱喝足以后,拍着肚子,云锦道:“我们这样还真奇怪,每次来万花楼都不找姑娘,反而来吃东西。”
“这才叫做风流懂不懂,风流是一种境界,花钱睡姑娘算哪门子的风流,放心,鱼玄机迟早都是你的,我答应你,无论如何都让她嫁给你,大不了我去求大哥。”
云锦笑:“老大,谢谢你。”
“说这些干什么,我们可是好兄弟。”
这就是未来的王和他未来的将军的友谊。
就在这时,房间门被打开了,一个男人,不,应该说是一个穿着男装的女人站在门口,气呼呼地叉着腰,嘟着嘴,叶夕和云锦都是一愣。
叶露露叉着腰站在门口,本来白皙的脸,此刻有些微红,如果不是熟识的人的话,一定会认为她是个男人,长像俊俏得让人嫉妒,如果是男人,她便可以伤尽天下少女的芳心,是女人,她颠倒众生。
叶夕和云锦两个人都是看得一愣,随即两个人都是爆发出雷霆般的笑声。
叶露露这才注意到自己粘着的胡须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了一半下来。
看见两个人笑,更是气不打一出来,走过去坐在桌子旁,就拿着一壶茶猛喝。
“露露,你怎么来了?”叶夕问道。
“对啊,郡主你怎么来这里了?”云锦道:“这里可不是你们女人应该来的地方,况且你还是郡主,让别人知道了还不得告诉告诉王爷去,到时候你又要挨骂了。”
叶露露眼角含着泪,双眼看着叶夕的时候,更是忍不住哇的一声的就哭了出来。
云锦干坐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叶夕有些急了,连忙走过去坐到叶露的身边:“这是谁呀?竟然敢欺负我家露露,告诉五哥,我替你报仇去。”
说完这句话,手温柔地替她拂去了眼角的泪痕。
“这建安城里还有谁敢欺负我?“叶露露抬起头瞪了他一眼:“还不都是你。”
“我又是什么时候欺负你了?”
“反正你就是欺负我了。”
“我没有。”
“你再说没有,我可又要哭了。”说完,又用手去抹眼睛。
叶夕无奈道:“好吧,我有,不要哭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害怕女人哭了,女人一哭我便是什么招都没有了。”
叶露露这才真的破涕为笑,漂亮的眼睛眯成了月牙状,可爱极了。
云锦干咳了一下,叶夕骂道:“你这又是犯了哪门子的毛病。”
“没什么,就是觉得嗓子有些不舒服。”云锦假装眼睛四处张望,随即想起了什么,连忙说道:“这可都是正午十分了,我再不回去,我爷爷估计又要大发雷霆了,老爷子发火不要紧,可却要我在院子里面练上几个时辰,那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云锦一脸苦瓜色,叶夕道:“看见你也是碍眼得很,快去吧。”
“郡主,那我走了。”
“云锦哥哥再见。”叶露露挥着玉手。
云锦手拿折扇,脸含笑意地离开了。
看着房间的门关上,叶露露笑意更加浓了,看上去有些狡黠又不失可爱。
水汪汪的大眼睛就似会说话一般。
叶夕道:“王叔知不知道你来了这里?”
“不知道。”叶露露笑道:“人家都已经要一个月没看见五哥了,自然心中想念得很,你还对人家这个态度,真是白想你了。”
“你呀,鬼灵精怪,王叔若是知道你和我来这地方,估计到时候他要连着我一起骂了。”
叶露露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
叶夕忍不住调笑道:“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我去你的府邸看不见你。”叶露露道:“一拍脑袋就知道你又来了这种地方。”
她轻轻哼了一声:“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坐到床上,拿过一碟花生米咀嚼。
“你看看你这个样子,哪里有半点女孩子家的样子,快,把脚从床上放下来,你看,跟你说了,别用手吃抓东西吃,知道的人认为你是郡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刚逃荒回来的了。”
叶露露吐了吐丁香小舌,继续拿着花生米吃,叶夕的话她哪里听得进去。
“说了也不听。”叶夕骂道:“你这个样子,看将来哪个男人敢娶你。”
“我才不要嫁出去了,我要一辈子陪在五哥的身边。”
“不嫁出去,哼,那个时候可成了老姑娘了,别人笑话你,我可不会帮你的。”
“可我知道你不会的。”叶露露蹦蹦跳跳走过来牵住叶夕的手腕:“我们出去走走吧。”
建安城作为楚国的国都自然极为繁华,街头的叫卖声和来往的行人混杂在一起。
商铺紧挨着商铺,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便会有一对巡逻的士兵经过。
这里有来自各国的商人,一片繁华景象。
高达数丈的城墙,街道六丈有余,整个建安城占地面积极为广阔,连绵不知多少千里,没有几天几夜的时间甚至不能走到街的尽头。
楚国作为一个大国展现了它应有的风采。
高大数丈的城墙高度更是经历几代人的修缮才有了今天的模样,易守难攻。
整个建安城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城墙外面便是宽达二十多米的护城河,正中央的位置便是皇宫,如果有人想要进攻建安城,必须要先解决了护城河的问题,可以说,只要关上了城门,就是一只苍蝇都难以飞出,也休想进来。
身着男装的叶露露挽着叶夕,虽然她身穿男装,可是因为没有了胡须的遮掩,明眼人一眼就能够看出来她是个女人。
这样的一个女人穿着男装便是如此动人,穿上了女装的话那又该是何等的倾城倾国。
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眼光。
叶夕手拿折扇,人也极为俊俏,自然有不少怀春少女向他频频跑来媚眼,但都被身边的叶露露一一瞪了回去。
“冰糖葫芦!一文钱一串,冰糖葫芦!”一个老伯的声音传来,声音时高时缓,铿锵有力。
已经有几个小孩子围拢在他的身边,眼巴巴地看着冰糖葫芦,吞咽着口水,央求着身边的大人。
旁边的叶露露停了下来,看着冰糖葫芦同同样吞咽着口水。
“怎么你也想吃?”叶夕笑道:“都这么大的人,怎么还喜欢小孩子的玩意儿?”
叶露露点头:“我再大也是你的妹妹,我的好哥哥,我要吃嘛。”
“小馋猫。”叶夕用手点点她的额头。
“老伯,剩下的我全部买了。”叶夕豪爽地拿给老伯一锭银子:“不用找了。”
老子一脸感激的笑容,这一锭银子不知道要买多少的冰糖葫芦了,这么大方的客人很少遇到,心中自然感激,这一锭银子已经足够他几个月不用出来讨生计了。”
“谢谢公子,谢谢公子。”老伯不停地弯腰表示感谢。
叶夕抽出一串冰糖葫芦:“小馋猫,看你那谗样,口水都快要掉到地上。”
“真甜。”叶露露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伸出舌头舔着冰糖葫芦,一脸的满足。
“五哥,你也吃嘛。”
“我才不吃,这是小孩子才吃的玩意儿,街上这么多人看着了,真是丢死人。”
“不,我就要你吃。”叶露露嘟起小嘴。
“好,我吃。”说完,叶夕也拿过一串冰糖葫芦,很香,很甜,酸酸的,很好吃。
就在这时,一群小孩子走了过来,小孩子们衣着破烂,一看便知道是城南乞丐村的孩子,他们眼巴巴地看着叶夕手上的冰糖葫芦,眼神那叫一个可怜。
叶夕和叶露露两个人眼神相交。
他蹲下来:“你们想吃吗?”
几个孩子不说话,只是不停地点头。
叶夕把所有冰糖葫芦都递给几个孩子,几个孩子掩饰不住脸上的笑容:“谢谢哥哥。”
然后全部跑没了影踪。
这个世界有穷人就有富人,叶夕想的是,什么时候天底下才能够没有战争,再也没有人会吃不饱饭,孩子有父亲,妻子有丈夫。
那样的一天,终究会有的吧,大哥总有一天一定会让整个天下都变成这样的吧。
“五哥,明天就是你的及冠之礼了,我还没有想好送什么礼物给你了。”
叶夕这才想起明天自己就正式满二十岁了,及冠,束发,取字,如果不是此刻叶露露提起,他可还真的差点就忘记了。
“你就送我冰糖葫芦好了。”叶夕笑道。
“人家才没有那么小家子气了,五哥的及冠之礼当然要送最好的礼物了,明天我给你个惊喜。”
“不会是惊吓吧!”
“哼。”叶露露别过头去。
本来想那冰糖葫芦哄一下叶露露,却手中空空如也,刚刚应该留下两串来的。
也许明天就能够见到父皇了吧,也能够见到大哥。
叶夕有些伤感,自己只是不成器的皇子而已,如果不是自己这个身份,天底下又会有谁会看得自己了。
“五哥,你怎么了?”叶露露声音温柔。
她心思玲珑剔透,一看叶夕神色便是知道了几分,眼角流露出少许难过,不过被她很好地掩饰过去了。
叶露露笑道:“五哥,我想好了,将来如果我找个夫君,当如五哥,如果比我五哥差了那可不行。”
其实她想说那个人如你就好,是你便好。
“那那样的人可真是一抓一大把。”叶夕道:“你这丫头怎么要求这么低了。”
“不,我五哥可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了,谁都比不上他,你再这么说我五哥,休怪我翻脸不认人。”
叶夕盯住叶露露的脸庞:“露露,天底下所有人都避我不及,我这么一个废物,只有你才拿我当个宝贝。”
第三章朝堂之争
这一日,天气明朗,红日刚从天边冒出了头来,整个皇宫里面已经是开始忙碌了起来。
金碧辉煌的皇宫,华美的宫廷建筑一座又一座,数之不尽,一眼望不到尽头,红砖瓦墙,极尽奢华。
巡逻的侍卫守卫着整座皇宫的安全。
宫女太监们开始布置今天宴会所需要的一切,态度小心谨慎,生怕一个篓子便被砍去了脑袋。
御膳房已经在准备今日宴会所需要的一切了。
不敢有丝毫懈怠。
宫里面可是好久都没有过这么大的阵仗了,所有人都是小心翼翼。
楚国的现任皇帝叶文昊现年已经是五十五岁的年纪,此刻的他端坐在龙椅之上,身穿金黄色的九龙幻羽长袍,尽显尊崇与华贵。
镶金边的长袍,九头真龙盘旋腰间,欲要踏天而上,登临九霄,这便是楚国的传世龙袍九龙幻羽长袍。
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五十五岁的年纪,在历朝历代的皇帝之中都已经算是年纪大的了。
当然他可不会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年纪大了,任何一个人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年纪大了,更何况叶文昊还是皇帝。
剑眉,深邃的眼神就像是一个无底的深渊,他的眼神无喜无忧,当他闭着眼睛的时候,他就像是一只休憩的老虎,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又变成百兽之王,眼神锐利直逼刀剑,任何人都要臣服在这样的一双目光之下。
容貌已经不复当年年轻俊俏,可是从他的轮廓依稀可以看出当年的他也是一个风流美少年。
头戴金冠,黑色长发之中已经隐隐可以看到白发混杂着,那白发似乎在提醒他,你已经老了。
他二十五岁登基为帝,现在五十五,一眨眼的时间,竟然已经是三十年过去了。
他似乎真的感到自己老了,上早朝的时候,坐在龙椅上便感觉异常疲惫,闭上眼睛便不想睁开,就像现在,其实朝臣说的是什么他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
年纪越大,病痛也是越来越多,他轻微地咳嗽着。
旁边的太监总管苏秀云替他轻轻地拍打后背,舒缓着咳嗽。
就像是所有年纪大的皇帝一样,年纪越大,越是舍不得放开手中的权利,立太子,这三个字就像是一根针插进他的心里面,一想起,便会轻微地疼痛。
难道他们认为朕真的老了,朕快不行了,太子?朕还活着了,这么快就想要立太子,是不是他们巴不得朕早点离开这个世界。
想到这些,他对那些提出立太子的朝臣已经产生了厌恶,甚至连带讨厌起了自己的几个儿子。
包括他一直极为宠爱的大儿子叶天辰。
现在朝臣们已经在私底下议论他好大喜功,的确,楚国已经好几年没有听见过胜利的消息了。
哪怕是击败了北方的蛮子一次小小的胜利,他都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宴会,恨不得告诉全天下楚国赢了,他开始喜欢浮华的东西,他希望听到人们的赞誉。
就像这一次,自己五儿子叶夕的及冠之礼,他并不喜欢叶夕,甚至有些时候他都想不起自己还有一个叫叶夕的儿子。
及冠,是个重大的日子,可哪怕是他最不喜欢的儿子的及冠之礼,他都要大办特办,并不是为了证明,他有多么喜欢这个儿子,他一点也不在意叶夕。
只是为了告诉所有楚国臣民,楚国还很强大,在我的统治下一个小小的宴会又算得了什么。
所有他已经告诉了下面的人,这次的宴会要极尽奢华。
“众位爱卿,还有什么事吗?”叶文昊睁开双眼,一只手扶着龙椅之上的龙头。
他还是那么霸气,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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