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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天才班的废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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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军事素质的角度来说,陈宇谁都不服,无论是特种一队,还是猛虎连,陈宇言简意赅的概括,土鸡瓦狗尔,想当初征兵的时候,老子素质是最好的,那张小虎,当时被我吊起来打的那个,现在是猛虎连的三班长。
那你现在咋在这烧火,不去猛虎连啊。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引起一阵哄笑。
陈宇一边续着柴火,一边一脚奔过去,把发出不和谐声音的陈三给灭了,啥啥啥,啥都有你事,好好的揉你的面,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就是那龙,你们知道不,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咱们后勤连,在师团里那是重中之重,敌人打来了,咋整,来来来,你们看看我这肌肉,不是我跟你们吹,那张小虎在来,我照样手拿把攥,分分钟给他撂趴下,敌人要是真打来了,我就先来一个老树盘根,再来一个倒拔杨柳,再一个
“敌袭!”
“敌袭!”
枪声由远及近,一颗炮弹在后勤连蒸饭的炉子旁炸开,把本来昏暗的后勤部照的透亮,黑色的夜空很快被各种炮弹发出的火光充斥,燃烧弹如同下雨一般将师团的后方平铺,伴随着浓烟,后勤部很快被火焰吞噬,炮火还未结束,轰炸机如同梦魇而至,大口径炮撕裂黑夜,将本来就燃烧着的师团后方炸出一个又一个绚丽的花朵,刚才还和陈宇对呛的陈三已经被炸成碎片,后方被破,长久以来的平衡消失,师团大势已去,师团的中坚力量估计也凶多吉少
乱世之中,大丈夫当退则退,陈宇用了半秒的时间反应,跳到后勤部的水井里,用一个老树盘根的姿势顶住两边的井壁,也算完成了计划的一半,大英雄算个屁,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陈宇不禁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敌人的炮火估计只能覆盖半夜,几个小时之内军部一定能做出反应,把后方的敌人赶出去,到时候再爬出水井,再续灿烂的明天。
陈宇打过十三场仗,成功逃跑十三次,逃跑成功率笑傲师团,一路从特种大队下放到主力部队,再从主力部队下放到后勤部队,不是上面有人早被枪毙了,目前这是陈宇的第十四场大仗,听着上面的炮火,估计是对方整个炮兵团进行地毯式轰炸了,陈宇仰着头,看着天空的敌机掠过,明亮的月光照耀在这个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千里共婵娟的浪漫一点没有,人与人的争端却越来越激烈,陈宇很伤感,所有的人都在打,打的都莫名其妙,但陈宇又很兴奋,毕竟在自己的逃跑史上又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如果后勤部的人全死就好了,不,是整个师团全死就好了,就活我一个,这生存成功率,那绝对不是吹的,一个人活的有没有意义不重要,重点是得活下去,人都死了,意义有个屁用啊,想当初老子在特种大队,那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军事训练哪次不是第一,教官咋说的,平时多训练,战时少流血,说的多好,为啥练习挖战壕,保护自己,为啥练习隐蔽作战,保护自己,为啥学习格斗射击,在击杀敌军的前提下保护自己,就说自己挖的这个水井,所有的人都说,井口挖这么小,用起来多不方便,井壁上还弄个扶梯,你弄它干啥,还想跑井底下去?这都是活下去的经验,陈宇看着只有三十公分宽的井口,就这宽度,敌军只要不是踩了狗屎,怎么会把炮弹射到这里,这就好比隔着三十里投三分球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炮火逐渐变小,敌军的飞机数量也越来越少,这次我军吃了大亏,敌军也见好就收,天已经开始蒙蒙亮,天空的敌军轰炸机估计是最后一架了,晨曦的阳光把天空洒成一片亮金,皓月当空后,又有如此美丽的清晨,多么美好的世界啊,陈宇非常关注敌军的轰炸机,毕竟这是一个有意义的时刻,敌机不放弃的丢下最后一枚炮弹,看着它缓缓落下的弧线,不知道又会丢到哪里,也许那里还有活下来的同袍,也许那里还有最后坚守的军人的荣耀,也许还有陈宇不无伤感的想到,等等,这个角度,这个方向
轰!
草泥马!这是陈宇脑海中最后的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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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白茫茫一片,散发着一种奇异的光芒,这是哪里,我死了吗。陈宇想大喊一声,却又不能控制自己,朦胧当中,沉沉的睡去,“哇~哇~”一阵婴儿的哭声把自己惊醒,谁家的小孩啊,不好好吃奶睡觉,哭啥。
呃,陈宇愣了,这个婴儿的哭声,竟然是自己发出的,再看看自己这小胳膊小手,老子怎么变婴儿了。
陈宇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男人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岁左右,脸型刀刻斧凿一样,一般情况下,电视剧都是这种人做主角,演个大侠,将军什么的,这是哪儿,风怎么这么大,陈宇往下看去,万米以上的高空,一只巨大的鸟托着这个抱着婴儿的英俊男人,巨鸟翼展超过五十米,不时发出凌厉的鸣叫,男人穿着一件紫色的斗篷,把陈宇套在斗篷下面,只露出半个脸,双脚如同钉子一样定在鸟背上,陈宇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神,男人坚定的看着远方,顺着他的眼神看去,除了云彩,什么都没有。
往下看去,开始还有些城池,后来逐渐越来越荒凉,只剩下大山和森林,万丈高的大山,耸立过云彩的参天巨树,山中不断传出的各种咆哮,啸声越过万米传至高空,一条巨蟒不知有多粗,多长,双首貌似长着两角,横亘在两座大山中间,吞云吐雾,还有各种巨兽,不断推倒巨树,进行掠食,巨鸟飞行其快无比,瞬间飞过千里,温度逐渐下降,男人拿出一个小瓶子,打开瓶口,奇香无比,把瓶子中的液体喂到陈宇嘴里,液体转瞬即化,一股火热从小腹升起,竟然完全感受不到寒冷,比起刚才的虚弱,陈宇感觉自己强壮了许多,竟然不再感觉到饥饿,然后又沉沉的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巨鸟缓缓落在一个山脚下,男人从巨鸟身上跳下,挥了挥手,巨鸟长鸣两声,飞入高空。
陈宇目前还处于痴呆的状态,脑子有点转不过来,本来被炸死就算了,还以为会到地狱转世投胎,结果神奇的穿越到一个婴儿的身上,穿越到婴儿身上也就算了,还被一个男人骑着巨鸟带到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其他人穿越不是有装备就是有技能,没听说穿越给个男人的啊。
这个男人开始造房子,这就让陈宇有点难以接受了,看着这丫挥一挥手,巨鸟飞走,也挺牛逼的啊,怎么还徒手造房子?你这斧子哪来的,怎么还一斧子一斧子的砍树,你手上咋还磨的全是血泡?不是说好的高手吗?
然后,陈宇无聊的生活就开始了,每天饿了,男人就喂他吃那种液体,吃一次,两三天不饿,身体倍棒,陈宇也不哭,无聊了就啊啊两句,男人每天的任务就是砍树,造房子,在巨鸟上看到的怪兽也没有出现过,最多来一头小鹿,舔了舔陈宇光滑白嫩的脸蛋,还被男人给赶走了,当然,造房子这件事是在三年以后陈宇才明白的,这丫忙活了两年,弄了一大堆木板,合着就是为了组合起来造一个房子,陈宇已经能恩恩啊啊的说话了,男人也经常教陈宇说话,不过这个世界的语言难度系数爆表,五年之后陈宇虽然身体长了很多,但是话只能说几句,比如说,老头,我饿了,我冷了,我要吃肉等等的,男人也不着急,白天忙活一天,晚上就教他说话,据陈宇半吊子的这个世界的语法水平,大概可以听懂一部分,比如说,我是你爸爸,你一定要开心,明天你要不要吃兔子肉,爸爸给你去打,然后这个时候陈宇就拼命点头。
男人教陈宇喊爸爸,陈宇坚决不喊,开玩笑呢,我弄不好年龄比你还大呢,你让我喊你爹,你喊我爹差不多,当然,也只是心里说说。一转眼便过了五年男人强壮了许多,第一年的时候,手上全是血泡,砍一棵树要用好几天,现在手上全是老茧,一天砍几棵树,开始的奶油小生也变成了络腮胡子,白皙的皮肤变的黝黑,紫色的斗篷被陈宇尿湿过无数次,已经满是缺口,男人穿着一种奇怪布料的衣服,粗糙无比,开始给陈宇穿的时候,陈宇还满是意见,不过还是看在两只烤兔子的面子上最终接受了,男人不断的完善他的房子,每天砍树,为它加固,有时候还在房子前面种上几株花,从正面看,陈宇勉强能说这确实是个房子。
男人给陈宇取了个名字,叫艾伦,全名奇长无比,艾伦埃泽尔格雷伯恩,具体啥意思陈宇不知道,不过听这个男人的说法,这是个很高贵的名字,然后陈宇说加比划,能不能叫陈宇艾伦埃泽尔格雷伯恩,然后男人不开心的说,陈宇是啥玩意,这么难读的音阶。
闲着没事的时候,陈宇就开始温习他记忆中的军体拳,每天就在树林里比比划划,时不时来两下改编版的太极拳,据记忆中的经验,穿越人士一般都自带技能,比如说九阳神功什么的,然后一运功,丹田之中一股真气流转全身,洗筋伐髓,天赋立时万年难遇,陈宇最后猴拳都耍了一遍,结果啥反应没有,倒是男人照着军体拳每天操练,强壮了很多,直呼不愧是自己的儿子,天赋异禀,随便来几个动作都能强身健体。
陈宇一天天长大,因为每天锻炼的缘故,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壮的像个小牛犊一样,不过这个世界没有牛,所以男人在夸自己儿子的时候都是,壮的像一头小山猪,男人认为,山猪是一级魔兽,作为一个人,壮的和一个一级魔兽一样,已经是很大的褒奖了,陈宇也连忙反夸,老头你也不赖,壮的像一个大山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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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老子是残疾?
现在的陈宇已经能帮助男人砍树,甚至在造房子的天赋上,陈宇比男人还要强点,在穿越之前,毕竟自己干过工程兵,简易房屋搭建自己是全军团第一,随着陈宇的修缮,木屋的规模进一步增大,从以前的简易住宅,变成了一个高端的四合院,爷俩分工明确,男人找食物,陈宇造房子,男人开始教陈宇认字,这个世界的字要复杂很多,但是还夹杂着一些象形字,反而与穿越前学到的字差不太多,据男人分析,陈宇十岁才可以流利的说话,二十岁之前学会认字就已经了不得了,却不想陈宇融会贯通,半年就已经搞定了。
陈宇有陈宇的计划,毕竟按常理判断,穿越人士一般至少也得混个国王当当,运气好了还能飞升成神,没事开辟个次元什么的,可是现在都已经穿越十三年了,除了造房子的技术突飞猛进,其他啥都没学会,这让陈宇有点着急了,时不常的问男人,外面是啥样子的,是不是也是我们这样刀耕火种,这时候,男人就会告诉他,你看,我们依靠身体的力量,也会生活的很好,我们有房子住,我们有肉吃,我们还有自己的花园然后陈宇就撑不住了,说,除了造房子抓兔子,你还能教给我点啥,男人苦思冥想,说,我还得去抓兔子,你去砍柴火去吧。
男人开始教陈宇打猎,不再是单纯的抓兔子,森林深处的麋鹿,野猪开始出现,甚至出现过一只落单的狼,陈宇似乎在打猎方面特别有天赋,自己做了一张弓,一根木质的长矛,每天在林子里上蹿下跳,犹如人猿泰山一样,在追逐的时候不时发出啊~啊~的嚎叫,男人只能靠偷袭或者蛮力抓住一头小麋鹿,但是陈宇却可以用陷阱,弓箭,长矛等等的方式杀死猎物,男人遇到野猪的时候只能抱头鼠窜,陈宇却能稳准狠的一矛捅到野猪的心脏,这让男人连连点头,大呼生子当如此,虎父无犬子。
冬去春来,又是两年过去了,陈宇长得更加的精壮,一米八的个头比男人还要高上一些,因为每天奔跑,打猎,身上的肌肉虬结,散发出古铜色的光芒,继承了男人英俊的外表,刀刻斧凿的脸庞搭配一双深邃的深褐色眼睛,也许是男人经常会给陈宇喂那种液体的缘故,陈宇感觉自己比一般的青年要强壮许多,穿越前自己只能举起两百多斤的东西,现在陈宇举起三百斤的石头没有压力,方圆几十里的林子陈宇成了霸主,无论是野猪还是野狼,只要不成群结队,陈宇可以做到瞬间击杀,然后做成烤肉,男人告诉陈宇,一级魔兽山猪的力量是两千斤,啥时候陈宇可以打倒山猪,啥时候陈宇就可以到外面看看,陈宇问你打的过山猪吗,男人说,我八岁就杀死过山猪,陈宇说你拉倒吧,你都打不过我。
直到有一天半夜,陈宇听到山中的嚎叫,一种嘶哑的长啸划破山林,巨大的声浪在山林中穿过,伴随树叶的哗哗作响,形成一种山呼海啸的巨大错觉,山的呼号,海的咆哮,山腰的一颗树被撞倒,一头野狼凄厉的惨鸣加入其中,这个世界的月光白的有些渗人,陈宇盯着山腰的位置,握紧手中的长矛,有些发憷。
那就是魔兽山猪。男人说,我听过它的叫声,外面的世界,都以能杀死山猪作为一个人的成人礼,你如果能杀死一头山猪,我们就去山外面,你总和跟我打听,问我外面是什么样的,外面和这里不一样,你是我的儿子,即使你总是喊我老头,我也愿意一直保护你,外面不会,也许很多的误解,很多的嘲笑,可是到了外面,我即使能继续保护你身体上的安全,可是心中的安全我能保护吗,所以我就跟自己打了个赌,如果有一天,你能够独自杀死一头山猪,你就有资格,不,有权利去到更高更广阔的世界活下去,而且,我相信,我,沙文埃泽尔格雷伯恩的儿子,一定可以做到。
那,外面的人,年纪多大的时候可以战胜一头山猪?陈宇问。
十三岁。男人说。
妈的,已经被同龄人远远甩到身后了,陈宇不开心的想到。
男人不止一次说过山猪,皮糙肉厚,力大无穷,两颗巨大的獠牙锋利无比,野兽和魔兽不同,能够称之为魔兽,它们便会强大无数倍,力量也好,速度也好,群狼敢于挑战猛虎,却不敢挑战一只魔兽山猪,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陈宇谁都不服,之前在师团,他是军事素养最好的一个,格斗,射击,隐蔽,耐力,他都远远抛开其他人,可是现在,竟然被比他小两三岁的小屁孩抛在背后,咋说也是穿越来的,不说木秀于林,也不能鸡立鹤群啊,陈宇暗叹小说不可靠,穿越需谨慎,本以为自己穿越之后虎躯一震,王八之气一散,各路高手纳头便拜,合着自己在这荒山野地混了十五年,连一个十三岁的小孩都比不上,按老头的意思,要是打不赢山猪,自己估计也出不了这荒山,人家穿越了面对的都是美女一群,咋我穿越了面对的就是一老头啊,想十几年前,这丫也是玉树临风,在这荒山野岭的,岁月如梭,变成了一胡子拉碴的老头,我要是出不去,那不是以后会和这老头一个德行,不过听他的意思,他还是挺厉害的,人家十三岁杀死山猪,他八岁就杀死了,十几年前挥一挥手,巨鹰飞走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听他的意思,我莫非有些残疾啥的。
“艾伦,你今年十五岁了,这些事我想了十五年,我希望我的儿子即使是个残废,也希望,他有一天能够堂堂正正的和任何人说,我可以活下去,我有资格活下去我希”男人饱含泪水的,慷慨激昂的演说被陈宇一记风神腿打断,要不是男人是穿越后的父亲,那就不是风神腿那么简单,而是断子绝孙脚了。
“你才是残废呢,我四肢健全,身强体壮,看长相也不说是帅的惨绝人寰,至少也是玉树临风,哪里残疾了。”陈宇对男人的诋毁十分不满。
男人目光灼灼的看着陈宇,一股气势升腾起来,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仍然压得陈宇喘不出气,“这个世界并不是你所看到的世界,我们每天拿斧子砍树,用火石生火,一块一块的把木板拼起来,搭建成房子,我们用双手,不借助上天赐予我们的力量,一样可以活下去。”
男人气势逐渐收回,陈宇暗想,重点来了,这个世界果然不是那么简单,喘着粗气问,“上天赐予我们啥力量了。”
“上天赐予了我们两种力量,一种是精神力,一种是域之力,精神力代表操控,域之力代表力量,我们也通过上天赐予我们的力量生活,创造,战争,我们存在的世界,何其广袤,面积何止数万亿里,人口何止亿兆,人类之所以能成为万物之王,依靠的就是上天赐予我们的这两种力量,天赋绝伦者,飞天遁地,移山填海,即使天赋不好的,也可通过域之力量种地做工,温饱不愁。”男人说话的时候无比虔诚。
陈宇心花怒放,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老子一定是被蒙尘的宝珠,一定是被沙砾包裹的黄金,穿越前那个世界的小说不都是这么写的嘛,明明是一个天才,结果没有伯乐,其实只要开始修行,分分钟碾压对手,赢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老头,你直说就好,是不是我精神力天赋不好,或者域之力天赋不好,大不了两样天赋都不好,我有心理准备。”
男人悲痛的看着陈宇,“艾伦,我的儿子,作为我格雷伯恩家族的直系血脉,你哪怕两样天赋都差到极点,家族用灵药灵液堆,也能保你进入域之力第三重,成就域师之境,而是”男人顿了一下,“你根本没有其中的域之天赋啊。”
“没没有!?”陈宇有点头大,妈的,不按常理出牌啊,不是天赋极差,勤能补拙吗?或者是传承补拙,灵宝补拙也行啊,没有天赋,这补拙也没法补啊。
男人继续说道,“从有历史文献以来,三百余万年,有天赋极差者,精神力只有一星,域之力天赋只有赤级下等,这种极差的天赋,百万年只有三例,可是没有域之天赋的,却一个人也没有。我们格雷伯恩家族,是奥德大帝国前十的家族,我的父亲说,上天抛弃了你,但是家族不会抛弃,家族会给你最好的生活,让你在短暂的人生里享受所有能够享受的一切,我拒绝了,我知道我的儿子哪怕没有任何天赋,也绝对不会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寄生虫,哪怕上天抛弃了你,你也绝对不会抛弃自己,这十五年里,我们没有依靠精神力,没有依靠域之力,我们活下来了,我们造房子,抓野兽,种树,种花,没有这些力量,你依然是一个强大的人,依然是最好的儿子。”
陈宇眼神坚定的望着男人,“老头,你说的对,虽然我今天才知道我悲惨的命运,但是我接受的特别坦然,尤其是我亲爱的爷爷说,要给我最好的生活,让我吃喝玩乐,我十分感动,恨不得下一分钟,不,下一秒钟就能够投入我亲爱的爷爷的怀抱,我当然不是为了那种肤浅的享乐就折腰的人,但是,老头,不,父亲,如果换做是你,十五年你看不到你的儿子,你会有多伤心,你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却不是一个合格的儿子,父亲,你放心,我不会在乎世人的不解,不会在乎不能够像正常人一样获得上天赐予的伟力,我很坚强,我感觉是时候回去了。”
男人双眼含着泪水,“恩,儿子,你能这样想,我很欣慰,你只要能独力战胜一头山猪,咱们就回家。”
“啊?”
喔喔喔~~山猪凄厉的嚎叫响彻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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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逃兵vs山猪
明显老头高估陈宇的自尊心了,对陈宇来说,只要有钱有权有美女,世人理解不理解,歧视不歧视的根本无所谓。
陈宇暗想,我就说,上天怎么会抛弃我,上天堵死了我成为绝代高手的路,为我敞开了高富帅的另一条路,到时候金币随便撒,美女随便摸,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绝代高手有个屁用,富二代才是王道,听老头昨天晚上的意思,还不是一般的富二代,是世袭罔替的贵族富二代,老头也真是的,我都没天赋了,你还不让我好好享受生活,何必这么在意别人的看法呢,想穿越之前,每次打仗就逃跑,谁见了不是吐一口痰,骂一句怂包,我在乎了吗,世人皆醉我独醒,活下去,活的舒服才是王道。
目前陈宇正磨磨唧唧的走在山间的小路上,顺带诅咒老头,回家族就回家族呗,还非得杀一头山猪,还得让我自己杀,那山猪是这么好杀的玩意?听昨天晚上的这猪的嚎叫,和自己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可是不杀山猪,就没有锦衣玉食,再看手上的装备,一张木弓,十只木箭,即使自己射术无双,可这山猪皮糙肉厚,破防都够呛,还有这只木矛,平时杀只狼还可以,对上山猪也就是痒痒挠,陈宇构思了一下风筝战术,就是射一箭,然后就跑,然后回头再射一箭,穿越前玩电脑游戏,远攻打近战都是这么打的,不过听老头的意思是,山猪速度比常人快的多,风筝战术估计也只能射一箭,第二箭射不出就得被这山猪秒杀,昨天看老头施展了几招域之力的术法,见习域士就可以施展气爆术和冰针术,但是据老头说,只有中阶域士才可以对山猪造成伤害,同样的域之术不同等级的人释放出的威力也是不同的,中阶域士的气爆术可以造成五百公斤左右的伤害,这样才能透过山猪的厚实的毛皮对山猪造成打击,陈宇全力用木矛一刺,力量是指定超过五百公斤的,毕竟矛尖锋利无比,是用林子里一种名为铁树的主干制作的,在强度上毫无疑问,问题的关键在于陈宇的攻击手段只有两种,如果近身不能对山猪造成大的伤害,很可能就会陷入危险的局面,虽然陈宇军事素质爆表,但那也是面对的人,可现在面对的是一头猪,完全不得要领啊。
这条路陈宇至少走过上千次,闭着眼都知道怎么上山,可是今天走的尤为小心,天知道走到哪儿突然窜出来一头猪。从早上开始,便听不到山猪的嚎叫了,半山腰一颗碗口粗的树被巨力撞倒,野狼的尸体还在,躯干被山猪的巨力撞得稀烂,头部一个血洞,血液早已干涸,估计是被山猪的獠牙正面击中,按陈宇的常规反应,下一秒钟就应该寻找逃跑路线了,毕竟山猪战斗力完全超出了陈宇的预计,可是如果未战先言败,估计一辈子跑不出这山沟,十五年前的画面还历历在目,横亘在两座山之间的巨蟒,丛林中的巨兽,估计山猪在那等魔物面前连渣都算不上,想不依靠老头出去简直和送死差不多,偏偏老头又固执无比,非说杀死一头一级魔兽是一个人的成人仪式,山猪是一级魔兽当中比较弱小的,如果连山猪都杀不死,那回去还不够丢格雷伯恩家族的脸的,看来此战在所难免啊,陈宇叹了口气。
不能力敌,只能智取,正面冲突和找死没什么两样,陈宇决定用陷阱。
陷阱陈宇当然没有挖过,战壕在穿越前倒挖过不少,虽然没有铁锹,但是临时用长矛绑住一块石头也差不多,转眼间,一个简易铁锹完成了,陈宇找了半天,总算找了一块土质稍微松软的地方,开始动手,对于挖坑这种事,陈宇绝对是天才中的天才,保命八法当中,挖坑是必备技能之一,坑进攻可为陷阱,防御可为战壕,作为可攻可守的一大技能,加上陈宇多年技术总结,挖陷阱可谓得心应手,两个时辰不到,一个简易陷阱已经搞定,当然,陷阱只是第一步,在陈宇的计划中,先找到山猪,然后进行诱敌深入,让猪落入陷阱,然后用手中的神圣木矛,进行致命一击,然后就能让老头带出大山,锦衣玉食,赢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据老头说,山猪是昼伏夜出的动物,除非极饿或者被打扰的时候才会白天出来,从陈宇的角度考虑,山猪这种生物是夜间生物,夜视能力一定比自己要强的多,夜间作战那属于以己之短攻彼之长,找到山猪栖息的巢穴才行,目前陈宇的主要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就是找猪,山并不大,垂直高度只有千米,这几年陈宇打猎差不多对山上的每一块石头都摸得清楚,老头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方圆百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魔兽,这头山猪估计也是老头从哪里抓来的,生命危险应该不会有,毕竟老头应该是一潜在高手,遇到生命危险的时候估计老头应该拔刀相助,毕竟自己是他亲儿子,陈宇思考了下,感觉在不危及自己生命的前提下还是可以为自己以后的幸福的富二代生活搏一下的,当然了,自己爬树技巧也可以,即使打不过还可以爬到树上,等老头来救自己,陈宇决定慢慢进山。
已经到了当午,太阳仍然不是很烈,陈宇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发出哗哗的响声,地上还有山猪残存的脚印,蹄子有十公分大小,可以看出十分的强壮,一些掉落的鬃毛长达数寸,韧性如同钢针一样,虽然没见过山猪,估计穿越的前的大野猪差不多,逐渐接近山腰,陈宇也越来越小心,握着长矛的手已满是汗水,越是深入山林,地形也就越复杂,陈宇曾在深山中遇到小群的野狼,甚至比遇到猛虎还要危险,一般情况下,陈宇是绝对不会独自跑入山林这么远的,周围的树越来越高,参天的枝干遮住阳光,使得地上潮湿的像刚下过雨一样,结出一层厚厚的苔藓,这是山猪最喜爱的食物,忽然,陈宇停下了脚步,远处传来粗重的呼吸声,这是他以前从没有听到过的,陈宇矫健的爬到一个树上,妈的,这就是魔兽!?一头巨大的野猪依靠在一棵树下,棕褐色的皮毛,近半米长的长鬃,巨大的獠牙足有一米,身长近丈,比陈宇预想的还要大,不要说是猛虎,就是大象估计也不是对手。
让陈宇打一头和大象差不多的野猪,这不就是送死吗,这个世界的那些小孩怎么可能打赢这么大的玩意,就靠那什么气爆术?原来挖了一个两米宽四米深的陷阱,估计连这大猪都放不进去,就看这猪的头,估计就得一米半大小,大丈夫立于世,靠的就是急流勇退,陈宇决定先放这头大猪一条生路,换个作战方案,正想着,突然大猪睁开了眼睛,警觉地看着四周,细细的闻着,很快目标锁定了陈宇所在的大树,飞快的冲来。
呃,妈的,这是猪还是狗,这都能闻到。陈宇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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