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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鬼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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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根是什么?”孟秋插话道。
“灵根是与生俱来的隐藏于人体经脉中的先天灵气因子,看不到摸不着,只能用测灵石检测。当然,修士的修为达到金丹期亦可为他人推测有无灵根,不过准确性不如测灵石。至于五行与三才,是指八种不同的灵根体质,具体就是指:金灵根、木灵根、水灵根、火灵根、土灵根这五种正统的五行灵根,以及风灵根、雷灵根和冰灵根三种变异的三才灵根。三才灵根是由五行灵根变异而来,相对更加罕见一些。”
“每个人只有一种灵看书,网武侠kansHu。 根属性吗?我是哪种灵根?”孟秋原本准备修炼《阿修罗真经》只是为了完成承诺,此时听得竟是有了几分好奇和兴致。
阿修罗王也是很久很久没和别人谈论过修仙界的事情,此时也是颇具谈性:“一般来说,大多数修士都是单灵根,但多灵根修士也不在少数。同时拥有五种以上灵根属性的修士就只能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了。本尊在修炼初期曾碰到过一个八灵根天才修士,那种可以操纵所有属性法术的恐怖,本尊至今记忆犹新,可惜那人修炼到元婴期就意外死于魔族围攻,委实可惜。”
阿修罗王陷入回忆片刻,看着孟秋认真聆听的神态道:“至于你,我现在的能力无法测出你是否拥有灵根,就算有灵根,本尊估计最多是单灵根。”
“怎么会?那你何必费尽心思要我修炼?不是灵根越多修炼效果越好?”孟秋有点微微失望,原先心中还隐隐觉得自己该是修仙潜质不错。
“的确是灵根越多越好,不过我还没说完,要知道,拥有灵根之体万中存一,还有几种更特殊的体质更是百万人中难寻一例。比如可以魅惑众生的绯颜狐体,可以不死不灭的混沌圣体,还有能掌控九天劫雷的雷神之体,这几种体质的人,一旦有机缘修炼仙法,任何一个都是近乎无敌的存在。我之所以要传你功法,是因为你是天生的九阴修罗体,在修仙界被称为九阴魔体,天生好战、最大的特点是危急时可以爆发超过自身数倍的战斗力。”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阿修罗真经》只适合九阴魔体修炼,我只能选你!”阿修罗王有些无奈的说。
孟秋又问:“修炼《阿修罗真经》为何一定要舍弃肉身?”
阿修罗王精神一振道:“其实准确来说,不应该叫舍弃,称之为升华更合适。不同灵根的修士吸纳炼化的灵气是对应自身灵根属性的,比如火灵根的的修士只能炼化火灵气,九阴魔体的特性是只能吸收阴灵气、幽冥灵气和修罗灵气,但这些灵气并不适合人类体质吸收,长期修炼,肉身根本不能承载,结果只能是爆体而亡。”
“那有解决的办法吗?”
“当然有,拥有九阴魔体的修士可以在爆体之后,凭借体质的特殊性,保持数月灵魂意识不散,这段时间足够灵魂融合于事先用妖兽炼成的新躯体,不但再次重生,还可以得到比之前更为强悍的肉身。”
“那我岂不是成了半人半妖的怪物?”孟秋心中极不情愿的说。
阿修罗王摇摇头道:“不能这么说,只是以妖兽的筋骨、血肉做材料,要是你修为精纯,完全可以炼制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躯体。因为不是夺舍霸占妖兽的躯体,所以,你还是你,只是变得强大了而已。”
孟秋如同在听神话故事,只觉得太过匪夷所思,既然一定要修炼《阿修罗真经》,孟秋还是想弄明白了才好,于是又问道:“若是非要如此,又要用什么妖兽来炼制躯体?”
“理论上说,只要你觉得肉身足够强悍的妖兽都可以炼制,并且能同时用最多八种妖兽融合炼制,不过此种秘术在天地间,实为《阿修罗真经》独有,一生中也只能施法三次,否则,必将形神俱灭,再无转生成人的可能。你要切记!”
“我会牢记于心,不知日后要去何处寻找合适的妖兽?”
“这个不急,必要时我自会提点你,不过此等事,一般还是要看机缘的。今日且与你讲这么多,你可以回去着手修炼了。”阿修罗王说罢,便将孟秋赶出了修罗令。
“………………”
端坐于床上,左手贴于胸,右手贴于腹,各自摆出个怪异的手印,孟秋依照脑中所记忆的《阿修罗真经》的第一部功法“聚魂”,开始了人生第一次的修炼。
所谓聚魂,是修士利用仙家秘术,吸收散布于虚空中的阴灵气于经脉,再经过运转炼化,最终存于丹田,留为己用的鬼道初级功法。
孟秋调息入静,按照聚魂心法要求,以独特的意念方法沟通天地间的阴灵气……
近乎一夜的修炼,经脉吸纳了微乎其微的阴灵气,孟秋几乎感觉不到身体有什么变化,除了一夜未睡,精神依然旺盛之外,其它和平日一般无二。
可见,修仙之道,任重道远,终是拥有九阴魔体,又岂能一步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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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金八爷
天气越来越寒冷,人们都已穿上了棉袄,秦安镇上反而日渐热闹。 原因无它,只是年关将近,不论家境如何,总是要备些年货的。
孟秋除了坚持每晚修炼,日子过得倒是颇为悠闲。
赖三的死,并没有引起轩然大波,甚至连尸体都没有找到,大家都认为是失踪,心中皆是拍手称快。
孟秋的修炼速度正常,既不快也不慢,因为还没有在丹田处形成灵力,自然无法修炼各种神奇法术,倒是为了保护雪儿不再被人欺负,孟秋白天闲时会去自修《惊尘九剑》,尽管此剑谱阿修罗王不屑一顾,孟秋却认为技多不压身,更何况‘聚魂’之术,暂时并无丝毫战斗力。
孟秋买了柄普通的长剑,按图索骥,在自家院中一遍遍舞动长剑,体会《惊尘九剑》的精妙。对孟秋来说,人生正在进行由文到武的转变,武道的大门正向一介书生敞开。
令孟秋没料到的是,王大娘为了他的姻缘又一次主动找上门来。
刚进院门就对孟秋一阵抱怨,说了一堆数落孟秋的话。内容无非就是说孟秋辜负了王晚春的情谊,也辜负了大娘的一番好意等等。
孟秋何尝不知对不住王晚春,说好的年底前上门提亲,如今自己一再推延,实在有些说不过去。只是孟秋自有苦衷,这一月所发生的事,将彻底改变孟秋的一生,阴差阳错的修炼了‘阿修罗真经’,注定此生和世俗凡人早晚要断绝交集,又怎么可能和王晚春白头偕老?
心中虽然时时萦绕佳人倩影,但又哪有勇气再提婚娶之事。
又每每念及雪儿,生怕自己一旦被迫离开,雪儿自此孤苦伶仃,无人照看。倘若家有如晚春这样的贤妻,自己到时也能走得安心一点。
王晚春与孟秋算是一见钟情,他怎么忍心因为一点私心而害苦了人家。所以,孟秋一直无法做出抉择,今日王大娘再次登门,孟秋知道此事不能再拖延。
当下,孟秋暗暗狠下心来,道:“大娘见谅,请饶恕晚辈不识好歹,我与晚春之事,就此罢了吧。非我嫌弃人家,实有不便说的苦衷。”说着,便弯腰向大娘施礼,以示抱歉。
王大娘见孟秋回绝了提亲之事,疑惑的问道:“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谣言?”
孟秋一听,便猜到王大娘必有事情隐瞒:“晚辈谢绝大娘好意,确是我自家的原因,根本没有听到什么谣言。不知晚春妹妹遭遇了什么不平之事?大娘可否告知一二?”
王大娘长叹口气道:“你也不要疑心,大娘并没有诓骗过你,晚春的事也只是近日才发生的,原本健康活泼的一个姑娘,不知怎的,如今每日都要发疯一次,六亲不认,行为怪异,接连请来了几个大夫,都是束手无策。后来从远处请来一个得道的仙师,才知道晚春不知从哪招惹了个怨气极重的鬼物,被缠了上身,故而疯癫。”
“那该如何是好,可有办法驱除那怨鬼?”
王大娘又是叹气:“看书;网竞技kanshu; 仙师作法,自是赶走了体内的怨鬼,只是,仙师说晚春的身体遭怨鬼阴毒侵蚀,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说晚春这孩子的阳寿怕是不足十年。”
“啊?”孟秋闻言大惊,追问道:“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王大娘摇摇头。
孟秋心中震惊,亦是为王晚春的遭遇伤心不已。
王大娘见孟秋神情颇为伤感,也不知再说些什么好,默默转身离开……
孟雪在屋里看到大哥和王大娘在院中说话,没多久就见大娘离开,便跑了出来,拉了拉孟秋衣袖说:“哥哥,怎么不让大娘进屋说话?”
孟秋闻言一愣,看到王大娘一只脚已经跨出院门,忙追了过去:“大娘留步。”
“还有什么事?”
孟秋道:“大娘这次回去,请告诉晚春妹妹,孟秋前些时忙于置办婚娶礼金,耽误了时日,请晚春妹妹勿怪,孟秋三日内必将登门提亲。”
王大娘道:“看得出你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孩子,不过晚春情况特殊,你也不能因为可伶她,草率行事,免得日后双方后悔。”
孟秋正色道:“孟秋绝不是因为怜悯才决定迎娶晚春,这点大娘不必疑虑,我的苦衷实不方便相告,但对晚春确是真心,有生之年孟秋绝不会负她。”
王大娘能感觉到孟秋的真诚,心中也是欣慰,连声道:“好,好,好,如此最好。”
送走王大娘,孟秋取了些金银珠宝,拉着孟雪前往镇中大街。路上孟秋对孟雪说出心中想法,要给王晚春一个风光的婚礼。
孟雪赞成,但是担心再发生类似赖三那样的糟糕事。
孟秋呵呵笑言:“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如今每日练剑,岂是白练。不会再让人欺负你的。”
“是吗?哥哥的剑在何处?”孟雪也笑。
“哦,好像没带剑。我忘了,随身背把剑,还有点不习惯,要不回去拿来。”孟秋挠头说道。
孟雪做了个鬼脸道:“剑都没有,还要学人家做大侠。大哥你好逊哦。算了,不用回去拿剑了,我们也不会总是碰到坏人吧。”
兄妹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到了镇上繁华处。
孟秋和孟雪先是到了金八爷的金宝斋,说是要和金八爷做笔生意,金宝斋里的掌柜认识孟秋,不敢怠慢,客气地请孟秋兄妹到内堂奉茶。
金八爷这次更加震惊,孟秋的来意很简单,就是要将十几样上等的珠宝换成银票,价钱让金八爷看着办。
金八爷毕竟是做珠宝生意的,很快就估算出这些珠宝价值几何。
稍稍思考片刻,金八爷说道:“孟公子既然信得过我金八,我也就实话实说,若说的不中听,还望孟公子不要见怪。”
“八爷有话直说便是,毕竟日后还有要劳烦八爷的时候。”
金八爷心中暗道:“他这是在暗示我,还有很多这样的珠宝啊,”心中想着,胖脸上堆起职业性的笑容道:“孟公子这些珠宝的实际价值,当在三百两黄金左右,换算成白银就是三万两。不过……”
金八爷看了看孟秋的脸色,又说道:“只是我估计,孟公子这些珠宝的来路未必光明正大,应该不能在金宝斋直接出售……我还要重新加工,让其改头换面才行,加上金宝斋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赚钱,所以,我要收两成的利益,只能给公子两千四百两银票,不知意下如何?”
两千四百两白银,对于普通百姓是个天文数字,孟秋拿出的珠宝只是很少一部分,现在才知道那一箱的金银珠宝有多值钱。
不过孟秋不知道,徐泓根本不是真心把珠宝送出,只是存了暂时放在豹王寨,等待事成之后,还是要再拿回来的心思。
徐泓还不知道,珠宝已经落入他人之手,豹王寨的人也不是很清楚究竟那箱珠宝的真正价值,否则,这两方势力可就真心要急了。
珠宝的价值之高超出了孟秋的意料,也知道金八爷所说确有道理,故而爽快接受了金八爷的报价。
而金八爷这次轻松到手的买卖,潜在利润高达五千多两白银,自是开心至极,心中已把孟秋当做了金宝斋的财神一般看待。
回密室取来银票,亲手交付给孟秋,孟秋从中抽出一张面值一千两的银票,放在金八爷面前的案上说:“不知八爷可否帮我个小忙?若是可以,这一千两银票就算是在下的谢礼。”
“孟公子请说。”
孟秋说道:“与八爷做了两次生意,看得出八爷不是那种见利忘义的小人,所以,我也就不再相瞒了,我的这些珠宝,来路确实上不得台面,不过我自有手段不怕有心之人惦记,只是有些时候,还是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所以我想让八爷放点风声,就说孟秋的银票乃是八爷所赠,至于理由嘛,我想应该难不倒八爷。”
“哈哈哈,金八身患眩晕隐疾,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发作,发作时若得不到救治,很可能会一命呜呼,我这怪病在不少朋友都知道。日后我只需说某次发病,孟公子救过我的性命即可。若是孟公子觉得还不够,我就说机缘巧合之下,公子曾多次救我性命,恩同再造。”
“如此甚好,多谢八爷相助。”
“说句话的小事,何必挂齿,这银票还请孟公子收回吧。”金八爷将桌上银票推向孟秋。
孟秋起身道:“我不会让八爷白帮忙,而且,你要不收这银票,我反倒不太放心,八爷还是笑纳的好。”
“………………”
孟秋兄妹离开之后,金八爷拿起桌上银票,回想刚才情景,越想越觉得孟秋给自己的感觉和上次不一样,哪里不一样说不清,但这次孟秋让金八隐隐感到害怕,有种危险的感觉。
金八闭上眼,肥胖的身体往后靠了靠,整个人舒服的躺在太师椅上,心中暗自说:“没弄清楚这人底细之前,还是不要得罪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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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烈酒英雄火
“这是谁家的公子要娶亲啊,满满一车的礼金,好阔气。 ()”
“不就是家住镇子东南边的孟家的穷书生,难不成高中状元了?没听说啊。”
“现在又不是赶考的日子,中什么状元,不懂别乱说。”
两辆马车在秦安镇驶过,前一辆车中坐着孟秋兄妹,均是身着锦衣,孟秋除了身材偏瘦弱,其实当属颇为英俊的,如今换上新衣,立显高挑俊秀,气质不凡。孟雪更不用说,天生的美人胚子,如今再一装扮,简直如天降童女,处处透着可爱、精致。
“孟哥哥好帅哦,要去我家提亲的话,我要幸福死了。”
“去年张婆子到我家说过他,还要为我做媒来着,我怎么就没答应呢?真是悔死了。”
人群中几个青春少女看着马车中的孟秋发着花痴议论着。
“我听说,孟公子好几次救过金宝斋八爷的性命,金八爷感激孟公子,两人好像还要结拜兄弟来着。”一个围观的中年人说。
“不错,我也听我一个在金宝斋做伙计的表哥说过此事,我表哥还说,金八爷原本要把秦安镇的金宝斋送给孟公子的,只不过孟公子不肯收……”
孟秋在马车中自然也听到些议论,没料到金八爷做事如此利落,不禁对金八爷高看了几分。
孟雪却在低声调笑孟秋:“大哥,你有没有听到,有好多姐姐想要嫁给你哦,天啊,哥哥好伟大!”
孟秋不知道这怎么就能扯上伟大了,不过还是抬手轻轻敲了一下孟雪的小脑袋:“人小鬼大,竟敢嘲笑哥哥,当心打你屁股。”
吐出舌头,做了个鬼脸,脸上满是‘我才不怕你’的意味。
马车渐渐驶离秦安镇,围观的人群这才慢慢散去,三三两两的还在意犹未尽的说这些什么。
路经落凤山脚小村成伯家,孟秋特意看望,留下一些过年必备的果品、酒肉,表示对成老伯数次帮助的感激。
之后,马车又是经过半个时辰的颠簸,才来到来凤镇。找人问了路,终于停在了王大娘家门前。
递上一份媒人大礼,稍稍拉了几句家常,便带上王大娘,马不停蹄的赶往王晚春家中。
因为事先大娘已和晚春父母详谈了两家的情况,加之晚春原本就中意,晚春父母虽然还没见过未来女婿,但相信王大娘不会亏待自家侄女,自是早已答应了这门婚事。
王大娘带着孟秋兄妹进门时,二老眼见未来女婿一表人才,穿戴不凡,心中自是欢喜。又见随来的马夫忙着搬运车上的一堆礼品,不由有点疑惑,这好像跟王大娘前日所说的家境普通不太符合。看书*网奇幻kanshu;
晚春父母相视一眼,都觉奇怪,刚欲唤来王大娘问个究竟,大娘已带着孟氏兄妹走到跟前,未等二老想问,已是先行开口:“大哥大嫂,这就是前日我提起的孟秋公子,那日见过我家晚春侄女,心生倾慕,老身知道这孩子为人正直善良,就为他做了个媒人,今天带孟公子前来,让哥嫂见见人,也好早日定个良辰吉日,成全了这两个孩子。”
晚春父母只得放下心中疑惑,先请王大娘几人进屋歇息,晚春父亲也是生意人,做些布匹的买卖,比起一般人家要强一些,眼界自然也是高出几分,此刻,二老一边和孟秋随意聊着些无关紧要的话,一边不时看着搬进屋中大大小小的礼盒,桌上摆不下了,只能往地上堆……
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算哪门子家境一般,根本就是大富人家的作风,晚春父亲心中震惊,心道这孟秋莫不是哪家的纨绔公子,串通了王大娘来赚自家姑娘的?
可一想又不对,这年头,有钱人家妻妾成群,按照当地的风俗,要真是大富之家的公子,如此排场前来提亲,终是过门为妾,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有的穷人家的父母,甚至以家中有女儿嫁进豪门做小妾为荣,倒不是做父母的狠心,而是举国风气如此。
不过晚春母亲还是忍不住,含蓄问出了心中疑惑,孟秋按照事先想好的说辞一一作答,众人听到孟秋竟是金八爷的恩人,心中这才释然,毕竟金八爷的大名在整个凤翔城以及周边村镇,都是鼎鼎有名,不能说是首富人家,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年少多金,相貌堂堂,又是饱读书经,这样的男子还有什么值得挑剔。二老心中欢喜,到最后反倒催出孟秋尽快定下迎娶日期,还交代最迟不能超过年后正月。
晚春母亲让孟秋中午就在家中一起吃饭,孟秋本想客气拒绝,其母又说要孟秋尝尝晚春的厨艺,孟秋心中记挂思念中的人儿,就老实应承下来,自是又被孟雪暗中一阵嘲弄。
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席间只是些家常便饭,四菜一汤,不过相对镇上百姓,已算是可以准备了。晚春的厨艺确实不错,几个小菜做得色香味俱佳,虽不是珍贵食材,足以让人胃口大开。
未来岳父兴致颇高,提出要小酌两杯,孟秋从未饮过酒,但晚春父亲一再坚持要他陪喝两杯,又见坐在其母身边的王晚春也似有意要他品尝,推脱不过,孟秋也就只好在杯中斟满美酒。
酒的香味清幽而又不失刚烈,孟秋不会品酒,说不出好坏,只是觉得很是喜欢这酒的味道。
晚春父亲在酒桌上夸道:“这酒珍藏数年,今天要不是孟公子来,我是喝不到的,说来还是沾了孟公子的光。”
“如此说来,这酒该是有名的好酒,我平常没有饮酒的习惯,还望伯父告知酒名,以后也好买了孝敬您老。”
晚春父连连摆手,道:“买不到,买不到的,这是晚春亲手酿造的‘英雄火’,天下独此一家,有钱也买不到。”
“英雄火”孟秋又自饮一杯,道:“真是好酒,入口清香,而后刚劲,再而如燃烈焰,令人热血沸腾,精神百倍。果真非同凡响。”说着,忍不住又倒满酒杯,再次一饮而尽。
看着孟秋一连豪饮三杯英雄火,王家二老晚春都停了碗筷,怔怔的看向孟秋。
孟秋不明所以,心道自己是不是把人家的酒喝得多了,人家心疼了,忙道:“抱歉,我失礼了。”
“不不不,孟公子不要误会,自是这酒不比一般烈酒,晚春得到酒方,乃是幼年遇到过一个自称酒仙的奇人,莫大机缘得到传授,我自认酒量极高,也是不敢饮第二杯的。”
“喝第二杯会怎样?”孟秋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
“我曾瞒着晚春,偷偷喝过两杯,结果整整睡了七天七夜,任人叫唤也是不醒,好在醒来身体并无大碍,但也吓坏了晚春母女。”
“酒性多久会激发?”
“上次我喝了第二杯,直觉烈火焚身,不过一刻钟就醉倒了。”
孟秋细细感觉全身反应,疑惑说道:“可我并无不妥,反而觉得全身更加精神,赶路的疲惫也是一扫而空。”
“不可能。”晚春父亲不信,也是喝完杯中的‘英雄火’,紧接着又是提起桌上酒壶,有了上次的教训,又不敢再满饮一杯,犹豫了一会儿,倒了小半杯,也是一口饮完。
结果……
晚春父亲很快醉倒,直接趴在桌上睡了,甚至一会儿后就发出了香甜的鼾声。
孟秋不禁担心,晚春说不打紧,睡个三五天就好了。
安排晚春父亲睡下后,孟秋找了个机会拉开晚春,二人偷偷述说着相思之情。
毕竟第一次登门,孟秋也不方便一直和晚春独处一处,加上晚春本就容易害羞,在王大娘见不到二人,随口呼唤一声,二人就老老实实的回到客厅,神情颇有几分不自然,如同做了坏事的孩子。
因为还要赶回秦安,下午孟氏兄妹就告辞回去了。
至于和王晚春的婚事,暂时定在了正月初八,一个适合婚娶的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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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影月之剑
公主彦芸思,彦国唯一的公主,国主膝下有六个王子,直到晚年方得芸思公主,对其极为宠爱,平日很少出宫,此次得到父王应允外出游览,玩得兴起,一时竟不愿回宫。
一路上有侍女影月相陪,更有被彦国百姓视为神人一样的公孙国师守护,国主自是不用担心公主安危。
当芸思公主在溪州城碰到大将军欧阳雄,随口要求欧阳将军同行时,欧阳雄虽是急于赴京,也是不敢得罪公主,命副将带了大队士兵急行,自己则是留了下来陪公主游玩。
这日,芸思公主等人来到凤翔城,得到消息的城主徐泓不敢怠慢,做足了迎接仪式,更是煞费苦心备下精致丰盛的酒宴为公主接风洗尘。
城主府邸宴客厅,灯火辉煌,公主居中上座,余人分坐两侧,各人面前的桌上均是摆满了美食,各有一个婢女跪于桌侧小心伺候。唯有侍女影月面色冰冷的站在公主身后,并不入座。
“影月,你也去入席,不必伺候了。”
徐泓也是道:“臣一直听闻影月守护公主,日夜不离身边,多年来从未出过差错,忠心令人佩服,不过我这儿十分安全,小月姑娘尽可放心入席。”
影月看着徐泓,眼神冰冷:“不劳费心,我站着安心。”语气丝毫不给徐泓面子。
徐泓一时尴尬,闷声回座,一时不再说话,只是看似和善的笑眼中闪过一道冷冽杀气。
“公孙国师,此次南游,想不到父王竟会劳您老随同护佑,小女深感不安,今借花献佛,敬国师水酒一杯,聊表心意。”说着,芸思公主举杯樱唇轻抿,举止甚是典雅。
公孙朗飞哈哈一笑道:“公主言重,老夫看着公主长大,心中视公主犹如自家孙女,岂能让公主遭受丝毫伤害,就算国主不来请老夫,老夫也会自动请缨随行的。”说着也是豪饮美酒一杯。
徐泓见公孙朗飞酒樽已空,示意婢女又去斟满,随后起身道:“国师在上,徐泓有个不情之请,恳求国师应允。”说着竟双膝着地,跪拜下来。
公孙朗飞见此却是冷哼一声:“徐城主莫要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何时听过老夫出手管过民间俗事?”
徐泓却是跪拜不起,竟然哭泣起来:“国师救命,不是徐泓不知轻重,只因家父身患怪病,全身毛孔竟会渗出血汗,日日痛苦,夜夜哀嚎,我生为人子,心中实在不忍。今上天垂怜,公主、国师大驾到来,我知国师仙法通天,故此恳求,望国师救救我父。”
徐泓哭得泪人一般,公孙朗飞却是无动于衷,根本没有要伸出援手之意,侍女影月也是如雕像似的一动不动,倒是公主听了心中难过,开口道:“国师,徐城主一片孝心,可否看在小女薄面,略施神通?”
公孙朗飞见公主求情,也不好在众人面前让公主无法看书^网首发kAnshu' 下台,略沉吟道:“既如此,稍后老夫去看看,不过,若是不易医治,老夫是不会花费太多精力去自寻烦恼的。”
徐泓连声磕头拜谢。
随后,徐泓特意又下跪敬酒,公孙朗飞既然答应帮其父医治,也就不好拒绝敬酒,再次端起酒樽……
看着徐泓做的一切,影月眼眸微微眯起,因为她的第六感,觉察到空气中有种看不到的危险,
影月在成为芸思公主的贴身剑侍之前,是以杀人为生存职业的,不过最后一次任务却失手了,擒获她的人就是公孙朗飞。
对于一个杀手来说,失败就意味着死亡,所以影月被擒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咬碎了含在口中的药丸,一种剧毒而且没有解药的药丸。
影月当然没有自杀成功,因为芸思公主救了她,那时芸思公主才十三岁。
这世上,有种东西叫缘!
芸思揪心的哭,抱着影月,非说是她前世的姐姐。
求公孙朗飞把影月救回来,不然自己定要和姐姐一起死的。
是否真有轮回?
是否真有转生?
公孙朗飞也不确定,但公孙朗飞确定,影月要刺杀的人是一国之主,芸思的父王。
为什么要刺杀国主?
身为国主的彦王,自然也想知道原因。
所以,救活影月的人也是公孙朗飞。
不过,彦王不可能知道影月为什么要刺杀他,因为,影月醒来后就失忆了,真的失忆了。
影月失去了全部的记忆,但她看到公主时却大声的呼喊:“芸思!”
影月还记得一件事,那就是她的剑术,杀人的剑术,也许是因为心中除了剑而忘了所有。
所以,若干年后,彦国上下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影月之剑,女中第一!
影月后来自然就成了芸思身边的剑侍,日夜守护公主的安全。
对未知危险提前警觉的能力,是种奇怪的第六感觉,与武功修为的高低没有绝对的关系。虽然不知道危险来自哪里,影月还是微微挪动了几步,占据了最佳的方位,将芸思公主完全笼罩在自己的保护圈之内。
公主对酒宴只是浅尝即止,国师饮了两杯美酒之后也是不再动筷,影月更是看都不看桌上美食一眼。
只有欧阳雄大快朵颐,不似他人那般拘谨,虽有公主在场,还是改不了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粗豪,根本不管席间是否有何不妥之处。
一顿豪华盛宴,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就结束了。
徐泓恭敬的再次拜请公孙朗飞前往父亲居所,公主说了声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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