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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乐坛-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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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辰这辈子只信奉一句话: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闯荡江湖,首要条件就是练就一身的贱骨头。
“房租!什么时候给房租?你已经欠了本姑娘三个月的房租了!”房东苏半夏双手叉着腰,横跨一步拦住了陆辰,杀气腾腾的对着陆辰咆哮。
面对着房东美眉的怒火,陆辰微微一笑,而后认真的说道:“半夏,相信我,欠你的房租我一定会尽快给你……就算这辈子给不起,下辈子我也一定会还你!”
下辈子还?
你还能更有诚意一点吗?鬼知道你下辈子是做牛还是做马?
苏半夏被陆辰气的咬牙切齿、七窍生烟,大声的喝道:“不行!今天你必须把房租给了。”
陆辰拿着吉他,为难的说道:“可是我真的没钱啊,你看我连晚饭都没有吃,好可怜的!行行好啦,再宽限我几天吧。我现在要赶着去天桥卖唱讨生活,要是去晚了,好地方就被小商小贩给占领了,这年头卖唱也不容易啊。”
“我管你去死!”苏半夏实在受不了这死皮白脸的家伙,一把抓住陆辰的胳膊,非得从他的口袋里把银子挤出来,都说天桥卖唱的人比公司白领收入还高,她才不信陆辰没钱。
陆辰则顺势握着苏半夏的手,一脸的贱笑道:“反正卖唱也不赚钱,今晚我豁出去,直接卖身得了!一百块,今晚我是你的人。”
“滚!”苏半夏浑身都是鸡皮疙瘩,遇到这么个又穷又无赖的极品房客,她真是毫无办法,只能任由陆辰拿好吉他,吹着口哨离开。
……
仲夏的傍晚,夕阳西下,咸湿的海风轻轻吹拂,给庆海这座城市注入了一丝丝的清爽。
街道上行人如织,各式人等川流不息。
陆辰背着吉他,踱步行走在车水马龙的街头,四下张望的眼眸里带着一抹挥之不去的茫然。
没错,的确是茫然。
在这个世界,华夏的首都居然不是北京,而是金陵!
陆辰花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他穿越了,穿越到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
这个平行世界的发展进程有很多地方都跟原来的世界大致相同,比如科技进程、世界格局等等,这些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但是细节地方却又有着很多的不同。
历史,似乎在某些地方发生了偏离。
华夏走上了君主立宪制的道路,爱新觉罗氏依然是华夏名义上的君主。当然,这个君主只是国家象征,掌握实权的是内阁。
穿越之前,陆辰是一名驻外特工,自小便接受国家的资助和培养,以知名音乐才子的身份游走在国际上流社会,暗地里却在为祖国的情报工作服务。
穿越之后,世界变了,他已经不再是国家特工。
现如今的他,是一个在庆海漂泊的卖唱少年,怀着对音乐执着,在这座现代化的大都市里追寻着音乐的梦想。
不知不觉,陆辰已来到了平南天桥。
天桥上人群如织、熙熙攘攘,摆地摊的小商小贩们各自圈定着自己的势力范围,开始向行人兜售各式各样的小商品。
陆辰在天桥上走了一圈,悲哀的发现今天来晚了,整个天桥都被小商贩们彻底攻占。
“靠!卖个唱也这么难!”陆辰满心的无奈,只好离开平南天桥,寻找其它地点。
好半天之后,他才终于在露天啤酒广场附近找到一个不算太糟糕的卖唱之地,而后从琴箱里拿出吉他,活动了手指,开始弹唱。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这一首《我是一只小小鸟》,原唱是台湾歌手赵传。
赵传这哥们的音乐才华没得说,绝对的顶呱呱,但就是人长得太磕碜,说他长得不好看那就已经是在恭维他了,就连他自己都毫不忌讳的承认自己长得丑,为此还写出了一首歌——《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一个男人,长相连自己都觉得过不去,由此可以想象他的尊容是多么的不入眼!
人长得磕碜,在娱乐圈自然是不太好混,他的歌曲被翻唱了一遍又一遍,但是知道他的人却不多,名气始终不大。
在这个平行世界里,已经没有了赵传这么一个实力歌手,陆辰这货自然是很无耻的盗用,直接拿来在啤酒广场附近引吭高歌。
刚唱完一曲,一名光膀子青年就走了过来,拍拍陆辰的肩膀,醉醺醺的道:“走!过去唱两首!”
生意上门,陆辰自然高兴,他还没吃晚饭呢,饿的前胸贴后背,恨不能立即赚上两个小钱,赶紧啃两个馒头。
“唱一首《生死兄弟》吧!”光膀青年掏出了十块钱零钞,递给了陆辰。
同桌的其它年轻人则拿起酒瓶,打着拍子,等着陆辰唱歌。
“抱歉,这首歌我不会。”他们点的这首歌是这个时空的歌曲,陆辰听都没听过,自然没办法演唱。
“《生死兄弟》都不会,你还出来买什么唱呀?”光膀青年一脸的愤慨,挥了挥手,示意陆辰赶紧走开。
陆辰见缝插针的笑道:“我会唱《兄弟》,绝对的原创歌曲。”
说罢,他就抱起吉他,开始弹唱任贤齐的《兄弟》。
“轻轻的风,像旧梦的声音;不是我不够坚强,是现实太多僵硬;逆流的鱼,是天生的命运……”
“滚开!滚开!什么狗屎一样的歌,难听死了!”光膀青年不满的打断了陆辰的弹唱,而后招呼同桌的兄弟们喝酒。
陆辰眼巴巴看着烤串和啤酒,抿了抿嘴唇,最终只能失望的离开。
啤酒广场主要是为低消费群体而开设,来这里喝酒吃饭的人就是图一个畅快和实惠,前来消费的人收入都不是很高,没几个人会专门花钱去听歌,更不会有人来欣赏陆辰的“原创歌曲”。
从暮夜一场唱到深夜,一连唱了三个多小时,累得口干舌燥,结果收入还不到二十块钱,事实证明,街头艺术家真不是那么好混的。
他拧开矿泉水瓶,喝了口水。
就在这时,有人忽然拍了拍他的后背,陆辰一扭头,正好看到了一位眉目如画的女子似笑非笑的望着他。
“是你?”陆辰微微有些吃惊。
来人正是房东美眉,苏半夏。
第二章 赢了一个吻
苏半夏这妮子确实长得漂亮,一米七的高挑个头,面容精致、肌肤光洁、青丝如瀑,一身紧身的衬衣搭配着休闲牛仔裤,身材玲珑,曲线凹凸有致,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很吸引眼球。
“你怎么在这里?”陆辰狐疑的问道。
苏半夏这妞是个典型的财迷,大晚上跑出来,就是专门过来调查陆辰的收入情况。
她周围人都说天桥卖唱其实很赚钱,但是陆辰却整天嚷嚷没钱,今儿她刻意跟出来,就是想在陆辰大赚特赚的时候抓个现形。
可是一连观察了几个小时,苏半夏终于知道陆辰的窘迫,别人卖唱能不能赚钱她不知道,但是陆辰这家伙的确是没几个收入。
“就你这水平,全唱些稀奇古怪的歌,竟然还想靠卖唱维生?我看还是算了吧!赶明儿好好找份正经的工作,赶紧把我的房租结了。”苏半夏说话向来都是直来直去,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委婉。
“谁说我卖唱不能维生?我这还没用杀手锏呢!”陆辰顿时就不乐意,他唱的可全是经典歌曲,怎么在苏半夏嘴里就变成稀奇古怪的歌曲了呢?
苏半夏咯咯直乐,揶揄道:“哟,你还有杀手锏呀?亮出来给本姑娘看看呗。只要你能让他们拍手叫好,本姑娘就对你写一个服字!”
陆辰:“不相信?要不咱们打个赌?”
“赌什么?”苏半夏嗤之以鼻,说道:“别跟我赌钱。你浑身上下就翻不出一张百元大钞,输了也只能赖账!”
陆辰笑着道:“要是我赢了,你就亲我一下。要是你赢了,我就亲你一下。”
“滚!没你这么赖皮的。”苏半夏恼火的道:“要是你赌输了,明天就给我收拾东西滚蛋!”
“一言为定。”陆辰哼哼了两声,毫不犹豫的接受这个赌注。
苏半夏努着嘴,她才不信陆辰有本事让广场的人都拍手叫好。
在她看来,这个赌局陆辰必输无疑。
“你就瞧好了,输了可别赖账!”
陆辰自信满满的走到啤酒广场的中央,然后对着周围的人群朗声说道:“诸位,那边有位美女花了大价钱,给大家点了一首很有意思的歌。如果诸位觉得好听,请不要吝惜掌声!”
在广场上喝酒的大多是男士,他们顺着陆辰的手指方向看了过去,果然看到广场的东北站着一个漂亮的美女,那美女正瞪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一脸恼怒的望着陆辰。
苏半夏真没想到陆辰会这么无耻,居然拿她来做噱头。
不得不说,美女总能吸引男士的关注。陆辰话一说完,场间的男士便各自狐疑,喧闹的啤酒广场很快就安静下来。
美女点的歌?
美女为什么点歌?
此时,陆辰润了润嗓子,一边拨弦,一边唱道:“有人在哭泣,有人在唱歌,有人生来有钱包!有人在奋斗,有人在幻想,有人一生没吃饱!他们指向左,他们指向右,总是有狗跟着跑!闭眼随便过,睁眼将就活,我们的生活多美好……”
简单而富有节奏的音乐,烘托着朗朗上口的唱词,顿时就引发了一片的叫好声。
这首歌名叫《他们》,原创是李志。
李志这哥们的脑子有点秀逗,好好的大学不认真读,偏偏喜欢玩音乐。玩音乐就玩音乐吧,他还老喜欢写一些讽刺社会的歌。
这样的歌当然不可能红,基本上一写出来就被当局封杀了。
前世的时候,有人还奉命调查过李志这哥们的底细,看看他是不是跟境外势力有接触。一番调查才知道,那哥们就一个愤青,纯粹是闲的蛋疼。
歌词幽默,朗朗上口,又结合社会现实,对于广场上的啤酒客来说,这样的歌词就像是往他们的心里注入了一管兴奋剂,顿时就点燃了大家伙的情绪。
“婊。子满地走,学生做人流,理发店里洗小头!天亮漱漱口,天黑动动手,劳动为了给税收!他们指向左,他们指向右,他们一直有洋楼!我们没有闹,我们没上吊,我们的生活带套套……”
第二段的粗段子一爆出来,立即又引发了人群的喝彩。大家之前都从没有听过这种讽刺类的歌曲,新奇之余又觉得心里痛快。
不一会儿,陆辰就将整首歌唱完了,迎接着他的是满广场的掌声和欢呼的口哨。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广场上的人群开始起哄,不少人挥舞着钞票朝着陆辰走来,非得让陆辰再多唱两首。
陆辰正准备去找苏半夏兑换赌注,扭头一看这才发现,苏半夏这妮子已经趁机溜走了。
此时生意这么火爆,当然是赚钱要紧,陆辰乐呵呵的接过了递来的钞票,开始在广场上尽兴的弹唱。
他把记忆中的“劲爆”歌曲轮番唱了一遍,特别是郑智化的那首《大国民》,竟然在人群中得到了最热烈的掌声,大家听一遍还觉得不过瘾,竟是要求陆辰连唱了七次。
就这样一直唱到午夜,人群才三三两两的散去,很多人在离开之前还握住陆辰的手,请他明天一定要再过来。
陆辰点头答应,但明天肯定是不会再过来了。
他唱的这些歌曲随便拎出一首都有资格被封杀,唱一次搂点钱还可以,明天再来唱,估计就得去警察局喝茶了。
凌晨两点,广场上的人已经彻底散空,累的嗓子冒烟的陆辰抱着吉他,蹲在广场角落,一张一张的数着手里的钞票。
仔细一点,今儿的收入真是不菲,一晚上竟然赚了六百多块钱,算得上是大丰收。
“收入不错嘛!”说话的是一个女人,言语中满是打趣的意味,粗粗一听,竟然听不出她是在表扬还是讽刺。
“不会是警察找过来了吧?”唱了一晚上的讽刺类歌曲,陆辰这货多少有点心虚,微微的抬起头,然后看到一双欣长而白皙小腿。
这双腿光洁嫩滑、曲线淋漓尽致,踩着一双水晶凉鞋,鞋子小巧,鞋跟不高,精致大雅,双足纤细、白里透粉,嫩的仿佛能掐出水来。
只是看了一眼,他便怦然心动,好像是心里的某根弦被撩拨了一下,他从没想到一双脚也能那样的精致优美,似乎生来就是不该穿鞋的,而是不着鞋袜,轻轻挺起雪白的足弓踏在沙滩上。
“你吉他弹得不错,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蓝魔方乐队?”
听到女人那一本正经的邀请,陆辰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警察。
他仰起头。
眼前的女人穿着粉红色衬衣、白色长裙,惊艳的脸蛋漂亮得仿佛能让人窒息,身材曲线挑不出一丁点的瑕疵,青丝如瀑,一缕俏皮的长发自耳畔垂下,在盛夏的微风中轻轻荡漾。因为她微微俯身的关系,陆辰的目光能够穿透粉色衬衣的领口,进而看到脖颈下那一抹诱人的白皙。
这妞是个极品啊!
“我叫辛嘉缇,请问你怎么称呼?”
“陆辰!”
第三章 来自乐队的邀请
“我是蓝魔方乐队的主唱,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辛嘉缇再次向陆辰发出了邀请。
陆辰将今晚上的收入揣入裤兜,背起吉他,淡淡的问道:“地下乐队?”
地下乐队,是指没有唱片公司签约,没有固定收益的乐队。
这种乐队主要靠酒吧走穴来赚钱。
至于出场费,这就要看地下乐队的名气和实力,不同的乐队价码不同,总的来说,地下乐队的收益并不高。在庆海这个地方,一场演出赚一千块钱就已经是地下乐队的极限。
如果乐队熬出头,有唱片公司签约,有专辑发行,有商业演出,那就是出人头地的地上乐队了。
“不错,是地下乐队。”辛嘉缇直言不讳的点头承认,毕竟知名乐队也不可能跑到大街上来招成员。
“为什么来找我?”
辛嘉缇笑着道:“你的音乐很棒,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音乐人,但是街头卖唱并不适合你。(。pnxs。 ;平南文学网)街头卖唱只适合唱流行音乐,并不适合原创音乐。”
她说的不错,大红大紫的流行音乐才是街头卖唱的主流歌曲。
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头,没有人会静下心来欣赏陌生的原创歌曲,而那些拥有原创能力的草根歌手,也大都活跃在地下乐队里。
其实这几个月来,陆辰也在思索出路问题。
天桥卖唱只能是权宜之计,在天桥唱一辈子也很难真正的唱进音乐圈。
至于给唱片公司投稿,这个就更不可能了。唱片公司每天都会收到无数的音乐样稿,这些稿件的唯一结局就是被随手扔进垃圾桶——人家唱片公司连知名音乐发行人的作品都要挑三拣四,一个圈子外的新人寄来了作品?拜托,懂不懂规矩啊?想出名想疯了吧?
对于音乐圈外的人来说,想要混进音乐圈,组建乐队倒是一条比较靠谱的路。
“说说你们的情况。”陆辰有些意动,不管怎么说,加入地下乐队总比街头卖唱来得强,至少地下乐队有熬出头可能性,大名鼎鼎的d不就是从酒吧走穴开始发展起来的吗?
辛嘉缇见陆辰意动,神色一喜,眉飞色舞的向陆辰介绍道:“我们是一只摇滚乐队,现如今乐队共有五个人,我是主唱兼吉他手,另外还有键盘手、贝斯手、鼓手、主音吉他手。乐队跟深蓝酒吧有驻唱合同,周五和周六晚上在深蓝酒吧驻唱,其它时候可以自己接单,收益还算是稳定。”
有驻唱合同?
陆辰吃了一惊,乐队跟酒吧有驻唱合同,那就说明蓝魔方乐队是深蓝酒吧的主打乐队,拥有一定的粉丝群体。
不过,特工的敏锐分析能力也让他从辛嘉缇的话语里发现了反常之处。
他笑着问道:“你们乐队人手齐备,收入稳定,没理由跑来找我吧?即便有驻唱合同,地下乐队的收入也不会太高,多一个人进来就多一个人分钱,其它成员不会有意见吗?”
辛嘉缇也没想到陆辰如此敏锐,竟然一针见血的就指出了关键的地方,只好尴尬的将乐队的真实情况告诉了陆辰。
蓝魔方是一个地下摇滚乐队,成立时间只有短短的一年,但乐队实力不俗,很快就在庆海站稳了脚跟,跟深蓝酒吧签了驻唱合同。
深蓝酒吧的老板名叫王健,此人年轻时也是玩摇滚音乐的人,发过一张不温不火的唱片,在摇滚圈也算是有点地位,后来退出摇滚圈,就在庆海经营着酒吧生意。
深蓝酒吧是一家以摇滚为主题的酒吧,过去几年,酒吧生意不错,每个周末都有稳定的客源。
但是几个月前,有人开设了一间红海酒吧,同样是摇滚主题。
为了跟深蓝酒吧抢生意,红海酒吧找来了一支很有实力的地下乐队,这支乐队名叫“金属潮流”,里面有两个外国人,他们玩的是重金属摇滚。刚硬、强劲、狂乱、猛烈的音乐风格一下子就抢走了深蓝酒吧的原有客户。
这样一来,蓝魔方乐队就陷入了麻烦之中,如果不能将客户拉回来,他们就会面临着解约的危机。
一旦解约,乐队就失去了稳定的收益,生存堪忧。
蓝魔方乐队是辛嘉缇一手组建起来的,她不愿意乐队散伙,所以一直在想办法寻求突破。
正当她无计可施的时候,遇见了陆辰。
陆辰的歌曲深深的吸引了她,她认定陆辰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歌手,或许能够帮助蓝魔方乐队摆脱困境,于是便想将他拉进乐队。
听完了辛嘉缇的讲述,陆辰总算是明白了前因后果,笑着道:“看来我是临危受命了……老实说,我也有加入乐队寻求发展的想法,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相互握手之手,辛嘉缇从提包里拿出纸笔,写了一张纸条递给陆辰,说道:“这是我们蓝魔方乐队的老窝。明天下午两点钟乐队集合,我等你。”
陆辰接过了纸条,记住了上面的地址。
……
第二天中午,陆辰顶着炎炎烈日,按照纸条上的地址,倒了三趟公交车,这才来到了八家庄。
八家庄位于庆海市区的西北,属于城乡结合部,刚一下车,映入眼帘的便是大片大片的农田以及稀疏的农家小院。
辛嘉缇拿着一把遮阳伞站在站台上,超短裤搭配着紧身的吊带背心,*欣长、香肩裸露,穿得很清爽,看着却很火辣。
“没想到你来得这么早。”辛嘉缇笑着道:“其它成员都还没过来呢。”
陆辰:“老实说,这个地方真的有点偏僻,我之前也没来过,生怕迟到,所以提前出发。”
辛嘉缇:“偏僻也是没办法的事。乐队要排练,总不可能选择小区吧?那样的话邻居还不吵翻了天?能够适合乐队排练的地方很少,这都还是王哥帮我们找到的地方。”她口中的王哥,就是深蓝酒吧的老板王健。
两人并肩而行,沿着乡间小路,走到了一处农家小院里。
小院虽然老旧,但是打扫得挺干净。
“没想到你们还挺专业的嘛!”走入堂屋,陆辰便看到了一大堆的音乐设备,有吉他、贝斯、架子鼓、电子琴、手提电脑、录音设备等等。
辛嘉缇笑了笑,脸上泛出了自豪的笑容,乐队能够发展到今天这种程度,那是她不断努力的结果。
“接住了。”她转身从堂屋的冰箱里拿出一罐饮料抛给陆辰,说道:“你先喝口水,他们一会就来。”
第四章 蓝魔方乐队
“喜欢摇滚音乐吗?”辛嘉缇拿了一罐饮料,然后坐到了陆辰身边的沙发上,扭头望着陆辰。
陆辰:“我对任何的音乐形式都没有偏见。”
辛嘉缇喝了一口饮料,说道:“这几年摇滚音乐开始在华夏迅猛发展,相信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被越来越多的国人所接受,前途一片光明。”
陆辰哂笑道:“不用给我打气。摇滚怎么发展我不知道,但是有了我,蓝魔方乐队的未来肯定是一片光明、大红大紫。”
辛嘉缇一脸的无语,明媚鲜妍的俏脸上浮出了无奈的笑容,说道:“好吧,我相信你了。”
“我说的是真话。”他的脑子里有很多来自原时空的音乐,他有十足把握能让蓝魔方乐队发展起来,大红大紫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辛嘉缇扑哧一笑:“我也说的是真话。”
嘴上这么说,但她心里却不会真的那么去想,她相信陆辰有才华,或许可能帮助蓝魔方乐队摆脱困境,至于大红大紫……好吧,那应该只是幽默。
两人聊着天,差不多快到两点钟的时候,一个长发头、牛仔裤、黑背心的青年走入了小院。
辛嘉缇连忙起身,招呼道:“阿荣,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陆辰,我们蓝魔方乐队的新成员,吉他弹得很好,写歌更是超级厉害。”
阿荣快步走入堂屋,隔着茶几握住了陆辰的手,笑着道:“我是鼓手何世荣,欢迎你加入我们蓝魔方乐队!”现在乐队遇到了危机,只要能够解决眼前的困境,何世荣并不介意多一个人来分钱,所以对陆辰并不排斥。
大概是名字有点相似,陆辰一下子就联想d乐队的叶世荣。还别说,两人长得还真有点相似,同样的长发,同样的脸型,更巧的是两人都是鼓手。
跟何世荣寒暄了几句之后,又一个青年走入了院子。此人高高瘦瘦,留着寸头,穿着半截裤搭配着白t恤,手臂上满是纹身刺青,看起来就跟街头混子一样。
辛嘉缇介绍道:“那是阿津,我们乐队的贝斯手,非常的厉害。”
阿津走入堂屋,去冰箱拿了一罐饮料,然后瓮声瓮气的问道:“乐队加人了吗?”
辛嘉缇点点头。(。pnxs。 ;平南文学网)
阿津:“你是队长,随便你怎么安排。”说完,他也没跟陆辰打招呼,自顾自的玩贝斯去了。
这样的态度弄得辛嘉缇很尴尬,她只能歉意的对陆辰笑了笑,打着圆场道:“阿津就是这个性格,比较冷,你不要在意。”
陆辰呵呵一笑,一点也不生气,等他站稳了脚跟,这种拽的跟二五八万的人直接踢走就是,犯不着去置气。
随后,键盘手楚玲玲来了。
楚玲玲是个很有气质的女子,自小就在学钢琴,可惜是在钢琴方面没有获得成功,后来转行做起了键盘手,技术方面没得说,非常的优秀。但习惯了古典音乐,她在摇滚效果方面做得并不出色。
现在蓝魔方乐队遇到了困境,需要在音乐方面进行突破,她这个键盘手很可能是第一个被淘汰对象。
楚玲玲自己也很清楚这些,她知道自己的位置不稳。
大概是误会了什么,在看到陆辰的时候,她的脸色非常得难看,显得局促不安。
辛嘉缇笑着道:“这位是陆辰,乐队的新成员,擅长吉他,能够写歌。”
听说陆辰不是键盘手,楚玲玲这才松了一口气,伸出纤长的玉手,笑着道:“你好,我是键盘手楚玲玲,很高兴认识你。”
陆辰对待美女向来都是如春风般的温暖,他态度温和,彬彬有礼的跟楚玲玲握了手,夸赞道:“楚姑娘的手真漂亮的,这天生就是一双弹琴的玉手。”
“哪有?我只是个失败的钢琴手而已。”楚玲玲笑咯咯的说道。
正当陆辰还要跟楚玲玲寒暄几句的时候,辛嘉缇口中发出了惊讶的声音:“王哥,你怎来了?”
陆辰扭头一看,门口走来了一个光头胖子,此人身材圆实,脑袋也圆,身上穿着深色衬衣,脖子上挂着小指头粗的金项链。
此人正是深蓝酒吧的老板王健。
看到辛嘉缇那张写满惊愕的脸,陆辰就知道,王老板的到来明显并不在她的计划之内
王健如笑呵呵跟大家打着招呼,而后说道:“我听凌旭说,今天有一个来自芬兰的新成员要加入蓝魔方,所以过来看一看。”说话的时候,他脑袋环顾,眼睛不断的扫描着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芬兰人。
辛嘉缇眉头一皱,说道:“什么芬兰的成员?我怎么不知道?”
就在辛嘉缇跟王健彼此都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凌旭带着一个外国佬走进了小院。
凌旭身高一米八几,长相帅气,留着一头斜庞克发型,看起来就像是要去演韩剧一样,帅得一塌糊涂。
他的身边跟着一个外国佬,身材削瘦,浅黄色的短发,眼窝很深。
这是时空的华夏在经济方面非常的强大,经济总量远超美国,国家的开放程度也更高,有不少的外国人都跑到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来混饭吃,所以一个外国人加入中国的地下乐队并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凌旭走进堂屋,笑着道:“我给大家做个介绍,这位是迈克,来自芬兰的键盘手,非常熟悉重金属摇滚。相信有他的加入,蓝魔方乐队一定会胜过金属潮流。
迈克也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说道:“我是迈克,我来自芬兰,我跟凌旭是朋友,是凌旭邀请我加入蓝魔方乐队,我很期待跟你们合作,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做出很棒的音乐。”
辛嘉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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