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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神-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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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要养活无数个生命,荒原上的绝大部分空地都已经开垦出来。这里的秋季十分短暂,勤劳的兽人们在刚刚收获完一茬庄稼之后,又利用人类带来的优良种子,在田地中播种荞麦。



    荞麦的产量虽然不高,却非常耐寒,而且生长周期极其短暂。只要管理得当,在大规模的霜冻到来之前,还能再收获一次。



    生活在这里的生灵们,不管是兽人还是人类,亦或者是精灵,都在辛勤劳作,因为他们都感觉到了生活的希望和乐趣,感觉到这片荒原正在飞速的变成一块欣欣向荣的乐园。



    并不是每一个生灵都喜欢现在的肯特,喜欢这个膨胀而又繁荣的地方,银背狼王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个习惯了在荒原中生活的野兽,银背狼王更喜欢那个天高地远的荒原,更喜欢那片空旷荒凉的土地。



    发生在身边的这些改变,让银背狼王很不适应。越来越多的兽人和人类,嘈杂的声音和随处可见的建筑,所有的这些,都让银背狼王感觉很不自在。



    尤其是那些年幼的兽人,居然不再惧怕雄伟的狼王。就算是银背狼王发出威胁的低吼声,那些不懂事的幼年兽人也敢于走过来摸摸狼王的皮毛,甚至揪一揪他的尾巴。每当这个时候,那些年幼兽人的父母就会发出大笑,仿佛他们的孩子面对的不是一只凶残的狼王,而是一只乖巧的小猫。



    因为兽人们知道银背狼王是领主大人的“魔宠”,不管他看起来有多么凶残,也不管它的尖牙利爪有多么犀利,都不会伤害肯特的民众。



    “我从来都不是道格拉斯的魔宠,我是战斗伙伴。”



    这个念头一直在银背狼王心中闪现,那些无知的兽人把高傲的狼王当作了对道格拉斯俯首帖耳的宠物,这是对狼王的侮辱。



    战斗伙伴不是宠物,更不是奴隶,而是和道格拉斯平起平坐的伙伴。



    就算是道格拉斯本人,也无权命令狼王去做什么或者不去做什么。只要道格拉斯的生命没有受到威胁,银背狼王就没有任何义务,也有权拒绝这位领主大人的任何命令。



    可惜的是,这里的兽人和人类根本就不懂“战斗伙伴”和战斗宠物之间的巨大差别,甚至经常把吃剩下的面包或者烤肉丢给银背狼王。



    给予食物,在兽人大陆上是绝对的友好表现,但银背狼王从不这么认为。



    狼王宁可去草丛里捕获猎物,也不愿意吃兽人给予的食物,这是狼王的尊严,也是它的骄傲。



    只不过,肯特的民众总是意识不到狼王也有自尊,这让银背狼王很苦恼也很无奈。



    银背狼王十分怀念荒原上的狂风吹动皮毛的那种感觉,它想离开这里出去走走了。



    也许,离开了这里,离开了道格拉斯之后,就再难相见。



    和道格拉斯的战斗伙伴契约,是有时间限制的,三年期限将满,狼王即将恢复自由之身。



    自由之后就真的要离开这里吗?一想到很快就要离开曾经并肩作战的道格拉斯,银背狼王就犹豫了。



    银背狼王确实不喜欢繁忙而又嘈杂的肯特,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要离开,心中却有些不舍。



    到底是什么让银背狼王舍不得下定离去的绝心呢?恐怕连这头拥有了智慧的魔狼自己都想不明白吧?



    把狼头枕在前爪上,悠闲的眯缝着眼睛,当它看到在天空中翱翔的那只雄鹰之时,立刻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昂首向天发出一声悠长的嚎叫。



    正在天空盘旋的雄鹰似乎听到了狼王的嚎叫,双翼一收,如箭一般俯冲下来。



    雄鹰飞速俯冲,到了银背狼王头顶三尺之时方才展开双翼,轻飘飘的一荡,站立在狼王的面前。



    银背狼王伸出前爪,像是相熟的老朋友打招呼那样在雄鹰的身上重重一拍。



    奇怪的是,那只雄鹰并不躲闪,被狼王推的后退了一步,竟然口吐人言:“不行啊,狼王,我还有很重要事情要向佩姬殿下和侯爵大人禀报,一会再陪你玩吧。”



    话音未落,雄鹰的身上已经浮现出一层明亮的银色光芒,这层亮闪闪的银光如同薄膜一样把雄鹰完全包裹起来。随着银色薄膜的不住扭曲,居然显现出一个瘦弱的少年身形。



    是罗杰。



    佩姬公主的贴身护卫,泰格族中的龙脉者,虎族少年罗杰。



    自从罗杰被金龙爱格莉斯击伤之后,已经修养了大半年,总算是恢复的差不多了。



    在逐渐恢复的过程中,这个从不离开佩姬公主半步的少年渐渐和银背狼王熟络起来,时常嬉戏玩耍,当然也少不了比试一番。



    精擅变形能力,可以变换成他所见过的所有动物形态,快的出奇的反应能力和变化万千的变形术,让罗杰和银背狼王的比试显得精彩纷呈。



    银背狼王没有罗杰那种眼花缭乱的变化之术,甚至连反应能力都比这个瘦弱的虎族少年要慢一点点,但是拥有更加雄厚的力量和更加悠长的耐力,尤其是变幻出狼人形态之后,完全可以罗杰斗个旗鼓相当难分高下。



    就这样,在经历了无数次打斗和比试之后,罗杰和狼王已经成了朋友。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罗杰奉佩姬殿下之命外出办事,没有时间陪伴狼王,让狼王感觉到了孤寂。



    前几天道格拉斯调试那个蜘蛛形的金属护卫之时,所有的兽人都被那个巨大的金属构装体所展现出来的强大破坏力给深深震撼了。粗鲁的莫洛斯甚至提议让狼王和那只金属蜘蛛打一场,看看究竟是刀枪不入的金属护卫厉害,还是狂野的魔物银背狼王更加强悍。



    这个提议差点把银背狼王气的吐血,并且从此之后就把犀人首领莫洛斯看做是肯特部落最愚蠢的蠢货。



    那个蜘蛛形态的金属构装体再怎么精妙,也不过是一个大铁疙瘩而已,就算它能刀枪不入也不过是用来冲锋陷阵罢了。那个没有生命的东西或许可以挥动刀形前肢砍断两排木桩,但银背狼王还是看不起那东西。



    没有精确的反应,没有准确的判断,不懂得随机应变,没有一点战斗意识的金属疙瘩还需要道格拉斯分出一部分心神去控制,怎么能和灵活机敏的狼王相提并论?



    在银背狼王的心目中,他和道格拉斯就是互为战斗伙伴的关系,是绝对可以放心的战友,至于那只金属蜘蛛——最多算是一个体型庞大的武器罢了。



    还是和罗杰这种变化万千反应机敏的对手比试更有味道。



    可惜的是,罗杰真的没有时间。



    “是罗杰回来了吗?”



    当佩姬公主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的时候,少年罗杰立刻整理了一下稍显凌乱的衣物,对着银背狼王打了个“稍候”的手势,肃声答道:“殿下,我已经回来了。”



    “你进来吧,我正等你的消息呢。”



    当罗杰迈步走进房门的时候,银背狼王忽然意识到:虽然这个日渐嘈杂日渐繁荣的肯特部落于它最喜欢的荒凉狂野相去甚远,其实还有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比如曾经无数次并肩浴血的道格拉斯,比如这个看起来很有意思的瘦弱少年,或者,还有些其他的东西,更加值得留恋……



    佩姬公主十分随和,示意罗杰可以随意坐下:“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罗杰并没有就座,而是保持着躬身垂首的姿势,很恭敬的说道:“尊敬的侯爵大人,尊敬的公主殿下,莫尔斯城堡那边的情形很不乐观。沃尔夫狼族一度抢掠我们的部落……”



    莫尔斯城堡及其周边区域是佩姬公主的封地,已经作为嫁妆转到了道格拉斯名下。已经占据了落丘山脉的沃尔夫狼族虎视眈眈,是个很大的威胁,早就让道格拉斯心生警惕。



    前些日子,佩姬公主曾经派遣罗杰去探明情况,事实进一步证明了道格拉斯的猜想:分裂出去的狼族人已经威胁到了自己的地盘。
第二章 友情萌生(下)
    道格拉斯仔细倾听着罗杰的汇报,用手指的关节轻轻的敲打着桌面。



    “莫尔斯城堡东南方向的几个部落,几乎被沃尔夫狼族洗劫一空,今年收获的粮食、皮革、牛羊等物资,差不多全被狼族人抢走了。虽然狼族已经退回到了落丘山脉,损失最严重的那几个部落可能无法度过这个冬季……”



    听着罗杰的汇报,敲打桌面的声音骤然一停,道格拉斯猛然抬头问道:“狼族人没有占据那几个小部落?”



    “报告侯爵大人,狼族人在洗劫了那三个小部落之后,卷走了大部分粮食、牛羊和其他财物,然后就又退了回去……”



    被罗杰成为侯爵大人,而不是肯特领主大人,这让道格拉斯稍微感觉有些不习惯。奈何罗杰是自己妻子多年的贴身侍卫,从本质上来看,他依旧是虎族的成员,而不是自己的手下。



    道格拉斯转过头去,看着自己的妻子,低声问道:“那片领地中有多少战士?”



    自己的封地到底有多大的家底,佩姬公主十分清楚:“我的领地中,至少拥有一万四千名虎族战士,其中有五千多是精锐的披甲战兵……”



    “总共有多少个部落?”



    “二十二个部落,其中大型部落一个,中等规模的三个……”



    听到佩姬公主的话语之后,道格拉斯的神态愈发的沉重了:“战争会提前到来,我们将不得不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强大的对手……”



    在兽人大陆上,实力是一切行为准则的基础。因为每个种族都需要为冬季做准备,所以抢掠之类的事情屡见不鲜,就是同一个种族内部,也会发生部落之间的小规模战争。



    沃尔夫狼族是雷因族的盟友,肯定会抢掠佩姬公主的封地,这确实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要是说会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佩姬公主不相信沃尔夫狼族有这个胆量。



    不管怎么说,泰格族都是黄金种族,那片封地中拥有一万多强壮的虎族战士。就算是克拉姆王子控制着狼族一半的实力,拥有近十万的兵力,也不可能全部用在莫尔斯的战场上。



    在佩姬公主的心目中,自己拥有一万多勇士,就算不能打败克拉姆王子,至少也可以把战争拖延下去,只要等到虎族的大军来援,狼族人肯定会被打的落花流水。



    但是,道格拉斯却没有这么乐观。



    “就算克拉姆王子只拿出两万狼兵,莫尔斯也守不住……”



    当道格拉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佩姬公主面前压制住不悦的神情,沉声问道:“我的侯爵大人,难道你认为一万四千多名虎族勇士还打不过两万狼兵?”



    虎族的战士身强体壮实力强悍,确实可以抵挡倍数的狼族士兵,但战争绝对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



    所谓的一万多名虎族勇士,其实是指封地内的成年男子数量。



    总体而言,各个种族的兽人都比较贫穷,除了少数贵族和领主之外,其他的兽人都需要从事生产之类的活动,只有在战争爆发的时候才会放下锄头拿起武器,成为军队的一员。



    兽人天生勇武强悍,尤其是泰格族虎人,拥有惊人的爆发力,但这并不表示泰格族就拥有强大的军队。



    军队的战斗力,更多是体现在配合、协同当中,所有这些都需要长时间的训练。



    放眼整个兽人帝国,只有道格拉斯拥有一支真正意义上常备军。



    肯特的红臂军团,虽然数量不多,而且个体的战斗力也不是多么卓然,却是真正脱离生产完全以战斗为使命的军队。



    莫尔斯领地中的虎族人半农半兵,而且零散的分布在二十多个部落当中,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局面。



    道格拉斯非常忧虑的说道:“如果我是克拉姆王子,绝对不会和泰格族决战,而是采用个个击破的方式,逐一吞并那些小部落……”



    佩姬公主何等精明!马上就意识到了这个巨大的缺点:“我马上动身去莫尔斯,把各个部落的兽人和物资全部撤到城堡当中,把所有的力量集合在一起,依托坚固的城堡进行防御……”



    说到这里,佩姬公主颇有深意的看了自己的丈夫一眼。



    莫尔斯城堡修建的十分坚固,把封地里的兽人和物资集中到城堡内部,完全放弃城堡以南的广大区域,这确实是一个很稳妥的防御姿态。



    但是,无论再怎么坚固的防御,都很难抵挡住狼族的进攻。



    尤其是现在这个时节,刚刚收获的粮食还没有完全归仓,放弃了外围就等于是放弃了外部的补给通道。困守孤城的情况,就算城堡没有被敌人攻破,只要把粮食消耗完了,也肯定是个惨败的结局。



    唯一的希望就是在佩姬公主努力防御的同时,道格拉斯能够带领肯特的军队去解围。



    道格拉斯当然明白她的意思,微微点了一下头说道:“我会尽快组织起军队去支援莫尔斯城堡,但是……但是军队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



    肯特部落早已经今非昔比,控制着兽人帝国西北边陲的庞大区域,看起来已经十分强大了,其实也不全都是好事。



    随着地盘的扩大,必然要把有限的兵力进一步分散。尤其是和佩姬公主结婚之后,等于是和泰格族缔结了牢固的盟约。为了防备雷因族的侵犯,已经增加了远行之森南部的驻军数量,道格拉斯可以调动的机动兵力进一步减少。



    就算是道格拉斯可以在斯内克族中征召一些新兵来扩充军队数量,也无法保证后勤的顺畅。



    远征莫尔斯,需要维持庞大的后勤补给线,考虑到秋季的短暂,战争很可能会延续到冬季。在外远征,又是酷寒的季节,这对肯特的后勤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道格拉斯深知,现在的肯特部落正是高速发展的关键时刻,并不适合进行一场大的战争。



    肯特并没有为战争做好充足的准备,在和泰格族结盟的时候,道格拉斯已经反复强调过这一点了。



    奈何局面并不会以道格拉斯的意愿而有丝毫改变。



    和佩姬公主的婚姻,虽然让道格拉斯获得了泰格族的战略支持,却不得不履行战争的义务,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提前介入战争。



    更重要的是,佩姬公主的封地已经作为嫁妆到了道格拉斯的名下,成为肯特的势力范围,并且以后还会成为肯特大军进入帝国腹心地带的跳板,绝对不能容忍沃尔夫狼族的侵犯。



    战争,势在必行,已不可避免。



    按照道格拉斯的初步设想,可以在有限的机动兵力中抽调精锐的战士,组成一支精悍的小规模队伍,以高烈度、低范围的方法来捍卫自己的领地。



    第二日清晨。



    佩姬公主和一些泰格族的成员已经准备妥当整装待发,道格拉斯亲自出来送行。



    因为要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前进,所以佩姬公主的身上已经洒满了朝阳的光芒,显得有些模糊。



    在即将登车启程的时候,佩姬公主轻轻握住道格拉斯的手,微笑着说道:“就算克拉姆有十万狼骑又能怎样?我会尽可能的把狼族人吸引到莫尔斯城堡附近,让他们在坚固的堡垒面前撞的头破血流。至于最后能不能解围,就看你的了。我深信,我的丈夫战无不胜,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道格拉斯点了点头,小声嘱咐着自己新婚的妻子:“这里到莫尔斯路途遥远,而且我还需要做出一些筹划和准备,所有的这些都需要时间,所以我的支援可能不会很及时。公主殿下千万注意自己的安全……”



    听到这句话,瘦弱的虎族少年罗杰微微低下头去,沉吟片刻才抬起头来看了看道格拉斯,说话的语气虽然不大,却满是果断决绝:“侯爵大人请放心,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敌人伤害到殿下。”



    少年罗杰虽是虎族人,却对于泰格族没有太多的忠诚,也不大在意其他的利益。在罗杰的心目中,他只对佩姬公主本人负责。无论敌人有多么强大,除非是踏着他的尸体走过去,否侧绝对不可能伤害到佩姬公主。



    罗杰的这种思维,和银背狼王有些相似。



    作为道格拉斯的战斗伙伴,银背狼王只关心道格拉斯本人的生死,至于肯特部落是强大还是弱小,狼王甚至懒得去理会。



    初升的阳光同样泼洒在道格拉斯的身上,给他镶嵌了一圈淡淡的金色光芒,看起来好像是一个金色的剪影。



    道格拉斯拍了拍罗杰的肩膀,郑重的嘱咐道:“你是殿下的私人护卫,我无权命令你去做什么。但我还是想嘱咐你一下,战争的胜负和你没有关系,你只需要尽可能的保护好殿下,等着我的援兵就可以了,你明白吗?”



    “侯爵大人,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我的使命。”



    以佩姬公主的生死为自己的生死,这是罗杰的使命,也是他存在的意义。



    当佩姬公主和道格拉斯挥手告别的时候,罗杰已经再次化身成为一只小小的貂鼠,钻进了佩姬公主随身携带的皮囊当中,圆圆的小眼睛滴溜溜的转动着,似乎是在送行的队伍中寻找着什么……



    可惜的是,罗杰终于没有找到他最希望看到的那个身影,有些失望的把小脑袋缩回到皮囊当中。



    不远处,银背狼王站立在一块高耸的巨石上,迎着荒原上的风,目送罗杰离去!



    罗杰的离开,让银背狼王感觉到了不舍和牵挂,却又不愿意表现出来,因为狼王始终认为“多愁善感”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自己身上,因为它是狂野的狼王。



    所以,狼王默默的为罗杰送行!
第三章 复仇欲望(上)
    终于抓住了这只肥硕的仓鼠,施伯伦心满意足的捏住手里的猎物。



    手上的力量越来越大,仓鼠吱吱的叫着。



    看着手中的猎物徒劳的挣扎,看着仓鼠渐渐凸出的眼珠,仿佛捏在手里的不是一只老鼠,而是自己的宿敌道格拉斯。



    脑海中早已经把这个可怜的小东西当成了道格拉斯,那种感觉让施伯伦十分畅快,心中充满了复仇之时的快感。



    想象着道格拉斯在自己的手中奋力挣扎的样子,力量越来越大,“砰”的一声闷响,既然把仓鼠捏爆了。



    甩了甩沾在手上的血污,用一根尖细的树枝把仓鼠串起来,架在篝火上烧烤。



    为了抓住这个可恶的小东西,施伯伦足足花费了一个上午的时光。



    经历了大半年的逃亡之后,施伯伦的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贵族的优雅和高贵,而是像低贱的流浪者那样,可以为了一口食物趴在老鼠洞外等待大半天的时间。



    现在的施伯伦,已经学会了坚忍,学会了吃苦。



    看着渐渐烤出略显焦黑色的老鼠肉,施伯伦的肚子不住发出咕咕的鸣叫声,忍不住舔了舔已经开裂的嘴唇。



    喉结上下移动,拼命的吞咽着口水,强忍着想要把这点少的可怜的老鼠肉一口吞进肚子的强烈欲望,很有耐心的等着烤熟的时刻。



    施伯伦顾不得烫手,把烤的焦黑的老鼠肉凑到鼻尖处,仔细嗅着烤肉的香气。



    随着天气的转冷,施伯伦已经很难再找到填饱肚子的野果,他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吃过真正意义上的食物了。费尽了心机才捉到这只仓鼠,实在舍不得一口吞下去,而是将老鼠肉仔仔细细的闻了好半天,充分享受着这股充满诱惑的香味,然后才很小心的撕下一小块肉放进嘴巴里。



    先用口水把烤肉浸的软了些,才慢慢的用牙齿一点一点的咀嚼。



    极度的饥饿,让他的味蕾十分敏感,这没有油盐没有佐料的老鼠肉,已经成了天地间最醇香的美味。



    当第一口老鼠肉咽下肚子的瞬间,施伯伦就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惬意的呻吟:有东西吃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啊,以前怎么就没有意识到食物的宝贵呢?



    遥想自己执掌远行之森的时候,就算是最好的牛肉松和最顶级的鹅肝,都已经吃的厌烦了,现在想起来,那真的世间最大的罪恶。要是再有饱餐一顿的机会,施伯伦绝对不会放过。



    在施伯伦的心目当中,捏在手中的那团老鼠肉,比最顶级的大厨做出的极品菜肴要美味一万倍。



    “老鼠肉真好吃!要是每天都要有这么肥的老鼠肉吃,真是比天堂都幸福呢!”



    心头刚刚升起这个念头的时候,施伯伦眼中的泪水突然流淌下来,整个人痛苦的弯下腰去,无声的饮泣起来。



    “我是高贵的神子,怎么能自甘堕落到这种地步?现在的我,恐怕连最卑贱的流浪汉都不如了吧?都是那个该死的道格拉斯害的,还有文森特长老,还有精灵族……”施伯伦恨恨的念叨着那些让他恨之入骨的名字,贵族的尊严、神子的骄傲齐齐涌上心头,猛然把手里的老鼠甩出去老远,还恶狠狠的踩了几脚:“我是高贵的神子,我要走上不朽的神坛,绝对不能如此堕落……”



    高贵的身份和神子的荣耀,当施伯伦还在想着这些东西的时候,肚子却不争气的痉挛起来。



    已经太久没有吃到过食物了,极度的饥饿之下,刚刚只吃了一口,肠胃出现了短暂的痉挛。



    施伯伦再次痛苦的弯下腰去,忍不住看了看已经被自己踩进泥土中烤肉,犹豫了一下之后,马上就又很果断的把烤肉捡起来,擦了擦上面的污泥,含着热泪把这代表着屈辱的食物送进口中:“为了活下去,我一定要保存体力,这点屈辱算得了什么?等到我强大的时候,一定要把我所受过的屈辱十倍、百倍的讨回来。”



    极度的仇恨和怨毒,让施伯伦满是污垢的脸庞变得狰狞无比,仿佛地狱的恶鬼一般,恨恨的咬着嘴里的食物。



    好像咬在口中的不是仓鼠,而是道格拉斯,而是他所有的仇敌。因为用力过度,牙齿的摩擦声清晰可闻:“道格拉斯,我要把你咬碎,一点一点的咬碎……”



    带着冲天的恨意,把鼠肉吃的一点不剩,甚至连那些细小的骨头都咬碎了吞下肚子。



    自从遭受了道格拉斯的奇袭,施伯伦无比狼狈的从远行之森逃离出来,经历了无数的艰辛和苦难,尝够了屈辱和折磨。刚刚离开远行之森的时候,施伯伦到一个小部落里偷取衣服和食物,被主人发现之后挨了重重的一棒子,更被主人家养的看门狗咬了一口,小腿上被生生的撕下很大一块肉。



    被狗咬伤之后,伤口很快就感染了。因为无法得到有效的医治,感染的伤口差一点要了他的性命。



    在昏迷了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施伯伦才从昏迷中醒来,直到现在,他小腿上还留着一个触目惊心的疤痕。



    更严重的是,他已经成了一个行动不便的瘸子。



    腿伤,让施伯伦的逃亡速度大大降低。



    因为担心遇到道格拉斯的追兵,他根本就不敢走大路,而是选择最荒凉的林中小路,有好几次遭遇到了野兽,在多次九死一生的凶险中,好不容易才逃到了远行之森的东南边界。



    按照施伯伦原本的安排,可以顺着这条线路逃到雷因族的势力范围之内。想不到的是,那里已经是战火纷飞的战场,战线犬牙交错,有一次他甚至遭遇了泰格族的侦查小队。



    亲近雷因族的施伯伦很清楚自己被泰格族捉住之后是什么样的下场,所以再也不敢顺着那个方向走,而是折返向正东,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漫长时光兜了一个总路程超过千里的大圈子,来到了这里。



    因为无法确定这里到底是不是泰格族的地盘,所以施伯伦根本就不敢靠近村庄,免得被附属于泰格族的部落捉住。



    施伯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是瘸着腿脚一路向东,希望可以找到自己的盟友——强大的雷因族。



    雷因族信奉主神格努须,是道格拉斯天然的敌人,只有得到雷因族的庇护,只有借到雷因族的大军,才有机会打败道格拉斯为自己复仇。



    复仇,已经成为支撑施伯伦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正是依靠复仇之火的熊熊燃烧,施伯伦才以难以想象的毅力活到了现在。



    吃完了烤老鼠肉之后,肚子里总算是有了点底气,奄奄一息的精神也为之一振。



    篝火虽然很快就要熄灭,温暖的气息却让施伯伦感觉十分舒适。在越来越冷的天气里,这点微不足道的温暖对于施伯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篝火很亮,也很温暖,有了这点篝火,那些可怕的野兽就再也不会靠近了。



    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点安全感,极度的疲惫已经让施伯伦昏昏欲睡了。



    施伯伦甚至记不起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好好的睡过一觉了,剧烈的睡意袭来,眼皮渐渐变得沉重起来。



    半睡半醒之间,执掌远行之森时的奢华和现在的潦倒交替出现,神子的骄傲和复仇的火焰中总是出现一个让施伯伦恨之入骨的面孔:道格拉斯!



    施伯伦失去了很多东西,不仅仅包括体面的贵族生活和物质享受,还失去了荣耀和尊严。所有的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道格拉斯。就算是在梦中,对于道格拉斯的怨恨也没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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