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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霸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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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冬二月,寒风不停狂吹,鹅毛大的雪花从空中慢慢飘落,道路上已被覆盖一层层雪白的嫁衣,两侧的树木都成为一副副冰雕似的北国风光。山路文学

    虽然是下午时分,可眼前的天气跟傍晚的气候差不多,天空一片阴沉,乌云渐渐集聚起来,微弱的阳光早被遮掩住,有如夜幕快要降临。

    此时的大街上,行人少之又少,风雪,越来越大,别说行人,就是两边的店铺都以开始打样准备回家过过舒舒服服的日子。

    今天是大年三十,大部分都是躲在家中吃着团圆饭,看着春节联欢晚会,和和睦睦,谁会没事出来逛大街,有也是没事找事。

    “呼”“呼”“呼”狂风不停吹着,路上的行人更是越来越少。

    “好冷啊,冷死我了,真不知道是什么破天气,都穿了四件衣服还这么冷,连部的士车的影子也没有。”只见不远处道路上,一位青年,孤单身影,行走在大街上,穿着厚厚衣服,像包成粽子一样,双手不停搓动着,口中不停朝双手吐着热气。

    “吱呀”“吱呀”踩着积雪的地面,青年孤单一人,让人看上去有点寂寞“呵呵……,冷就冷,现在的我可是百万富翁,等过了年,自己也买部车子,买套房子奔小康。”青年自己嘀咕,一边又哈哈大笑起来,都亏街上行人不多,不然,直接抓精神病院去。

    眼前青年叫叶晨,今年17岁,家中无母无父,算是孤儿,未婚(废话),身高有着一米八左右,样貌一般,平平凡凡,站在大街上,一下就认不出来。

    他在自言自语主要是这小子走了狗屎运,买彩票中了头等奖五百万现金,这不,可高兴坏了,正准备高高兴兴回家“等对了钱,我要拿出一半钱给王院长,把孤儿院盖大点,让孩子们住的也舒舒服服。”叶晨傻傻笑着,不时拿出彩票仔细看了看。

    叶晨的父母去的早,就留下一套老房子和一笔小钱,没有父母,叶晨从小就在孤儿院,是王院长一手带大,文化还是有一定基础,九年义务教育还是可以。

    20世纪的社会,没文化就只有当苦工,叶晨读完高中就出来干活,当时的他才16岁,算是童工,什么都干,服务员,清洁工,就连工地活也不放过,只要是能吃苦的活,叶晨都去干过,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叶晨只要一有时间就去孤儿院帮忙。

    “呼”“呼”寒风一吹越大。叶晨双手没抓紧。手中地彩票从一脱手。飞了出去。朝着街道方向飞去。“我地票。我地票。”叶晨忙追了上去。嘴中还不停喊着。

    “轰”叶晨右手用力抓住飞出去地彩票。可是万万没想到。前方快速飞奔来一部巨大地卡车。叶晨是突然跑出来。根本没有注意到前方飞奔而来地大卡车。

    卡车司机也没有想到会在半路蹿出一位行人。赶紧猛踩刹车。地面结冰。太光滑。刹车完全来不及。直接撞到叶晨。飞出十几米外。倒在地上。

    司机见自己撞了人。看看街道上行人不多。二话不说。踩着油门往远处跑去。

    此时地叶晨倒下雪地中。鲜红地血液不停从头部中流出来。一片雪白地大地被染成鲜红。全身不停抽着。右手还紧紧握着那百万彩票。一支手不停向少数行人伸出去。一脸痛苦地表情。好像在说救救我。救救我。大冷天没多少人。看了看无助地叶晨他们没有帮忙。快速离开现场。

    慢慢地。双眸渐渐暗淡。空洞。身体也停止了**。整个人渐渐模糊。失去知觉。倒在冰冷地大街上一动不动。过往地行人只是看了看。撒手不管。就向远方走去。生怕大过年不吉利。好心点地。拨打了120。也随之而去。

    …………………………………………………………

    “呀……呀……呀”一群乌黑的乌鸦站立在枯萎的树枝上,唱着凄凉的歌曲,周围光秃秃,有的也就是寒冷的积雪,这一带,是一片荒芜,满地除了尸体就是骷髅头,看上去有点乱葬岗的样子,在这里不止有乌鸦这种动物,也有一些豺狼虎豹等食肉生物撕咬着尸体。

    “好痛啊,谁压着我喘不过气了。”一支手,从尸体下伸出来,推开了尸体,有个人坐起来,要是周围有人看见的话,一定会怀疑是尸变,不吓死人,也会三混少七魄。居然尸体会说话,还站了起来。

    尸体用手挪了挪自己的脑袋,慢慢睁开眼晴“啊……,这……这…这到底是哪里,我怎么会在这里,是死人,好多死人,好多死人。”尸体站起来被眼前的画面镇住了,满地的尸体,少说也有好几百,整个人发抖起来,看样子,不是被天气的寒冷而发抖,而是被眼前的一切所吓住。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不是被车子撞了吗?难道这里是地狱。”尸体脸色青白,用手拧了下自己毫无血色的脸面“好痛啊,我没死,我真的没死,咦……,我的彩票呢,我的彩票不见了,怎么会这样,我的钱啊。”尸体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在看了看自己的裤带,发现没有寻找到自己的彩票,一下子,向泄气的气球一样,无精打采。

    “一定是那撞了我车子的司机拿走了,在把我尸体扔在这里,我还是先离开这里,找到附近的警察局报案再说。”眼前的尸体,不是别人,正是被撞死的叶晨,至于为什么没死,就没有人知道。

    叶晨,第一目的,就是赶快离开眼前的乱葬岗,往西面的山路跑去,叶晨一路的奔跑,被一地的尸体吓得早就少了魂,脑中完全是一片空白,根本没心情想想在20世纪会有这种乱葬岗的地方吗?也没有仔细看清楚,眼前这些死尸身上穿着的是古代的衣裤,粗衣麻裤之类。也许雪覆盖的原因没看清楚吧。

    “奇怪了,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Z省H市哪会有这样一片山林,还有四处根本没有人家。”一口气,跑了几里路的叶晨,上气不接下气,一手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手搭着一棵手臂大小的树木,站在山路上向远方望去,可远方除了白花花的山林还是白花花的山林,就连炊烟也见不到,就像与世隔绝似的。

    “咦,我明明记得我额头被车撞破,流了好多血,怎么我现在感觉没有什么事,一点伤痕也没有。”叶晨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和额头,根本没发现什么伤口。

    叶晨记得清清楚楚,自己被车撞的时候,明明流了一地的血,可现在完全没有,不但没有伤口,摸了摸连血迹也没有,疼痛感就更不会有。“难道,我自己做梦,但又不是,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叶晨有点想不通,自言自语。

    看了看空中正午炽热的太阳,叶晨摸了摸对自己抗议的肚子“不管是哪里,吃饭要紧,先吃完饭,找到当地的警局先报警再说。”叶晨搜了搜自己的兜兜,除了一只打火机,半包烟,几张百块大钞和零碎的硬币,就没什么东西。

    “有钱也没什么用,看来要自己寻找吃的才行,不然,会饿死。”叶晨看了看四周,周围除了树木就是山草,吃的东西没有,要是跟当年长征吃树根草根还是有的,只有往远处看了看,见不远处山坳下,有一处很浅的山溪“呵呵……,绝地逢生,看看有没有海鲜尝尝。”叶晨打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思想,拼命往不远处山溪跑去。

    曲折的山路看上去是不远,最多也就千米的路程,可让叶晨花费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到了小山溪地处,小溪不大,五六米宽,水浅的地方才到自己的膝盖,深处地带也只有到自己的腰处。

    叶晨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乌七八黑,全是泥土,在加上在死人群中躺了一夜,还是先冲冲煤气,脱光衣裤扔在地上,往溪水中跳起。(叶晨自己想是在死人堆中倒了一夜。)

    冰冷的溪水洗了一遍,叶晨整个人也精神多了,叶晨这人用冷水冲洗习惯了,所以也有一定的抗寒。心情也冷静下来,没有了刚才的闷闷不乐,也忘记满地的尸体的事情,就是嘴巴上还不停嘀咕,说什么彩票的事情,看来对百万彩票的丢失还是没法放下心来。这也是,对穷人来说,一下子出现五百万的彩票,又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如此起伏跌落,谁会承受的了,要是有点病的早就双脚一蹬,眼睛一闭,直接翘辫子。

    这不口中还不停骂着撞了自己的司机,还以为是司机干的好事,都不想想,当时司机可是在大街撞的人,撞人人之后,跑的远远,别说彩票,有没有下车看叶晨尸体都是问题。

    “有鱼,先填饱肚子再说。”叶晨看着在溪水中欢快游来游去的鱼儿,高兴的说道。因为自己的午餐可是有着落了,可问题出现了,想空手套鱼儿,看样子没这么简单,叶晨在溪水中转来转去,连鱼尾巴也没摸到,想吃还是有一定难度。

    “啊呀,我的妈呀,痛死我了。”叶晨大声叫道,匆忙从溪水中跑了上来,爬出水面,只见短裤衩上挂着一只螃蟹,一双小钳子,刚好击中叶晨大腿处,痛的叶晨眼泪都差点流出来。还好,没击中要害,不然命根子就要被那只小螃蟹折磨下。

    不好意思,先写三国了。英雄无敌的先放一放。
嗯,好吃,别看钳子小,里面居然多是肉,看这小家伙还欺负我。山路文学”叶晨扒开小螃蟹津津有味吃起来,在溪边,叶晨架起石块,在寻点干柴,用打火机点燃干燥树叶,为自己的午饭奔波。

    溪水中的鱼儿到是没有抓到一头,水太冷,又不好抓。可美味的螃蟹大餐也是不错,就是小了点,叶晨当时发现游动的鱼儿抓不到,在溪水边石头下的螃蟹多的是,挪开石头,都会有一两只螃蟹在,这些可怜的螃蟹也不知道,自己成了眼前之人的午餐。

    当然,叶晨也不是白吃,手上还是要留点伤痕,被螃蟹大钳子弄的伤痕累累。看来,吃白食还是要留下点后果。

    吃完东西,叶晨打眼了周围,发现这里风景十分不错,就是没人来过似的,要是在自己大城市一带有这样一处地方,早就有很多人来放松心情,旅游光顾。

    眼前不同,道路曲曲折折,坑坑洼洼,难以行走,两侧的草和树木枯萎,枯萎的草都有一米多高,溪水边的石头都已结冰,一看就知道时间有一段没人来过。

    “赶路了,风景是美,可不赶路,谁知道晚上这里会不会出现什么野兽之类。搞不好自己成为它们的晚餐。”叶晨站起来,拍拍**,用水扑灭了火,在整理下,准备沿着溪水走去,大概是靠着溪水走出眼前的山林。

    一路的行走,叶晨行走四小时之后,双脚有点累了,就在溪边休息下,有水源在就是好,叶晨也不用为每水喝感到麻烦,人一两天没食物是可以,可一两天没水源就等着完蛋吧。

    “天快黑了,不快点走出去,自己有可能会有危险。”坐在溪水边,叶晨听着吹风的沙沙声,看着空中太阳慢慢降落的位置,叶晨知道,一到晚上,这里就有危险,晚上是那些大型猛兽出没的时间,而溪水间正是它们饮食和捕猎之地。

    休息下后,叶晨快速赶路,觉得自己要赶快离开,不然就会有危险。往小溪的一边继续赶路。

    最终,太阳落山,黑夜降临,星星和月亮开始上班,叶晨还是没有走出大山,只好靠溪水边安寨扎营,说是扎营,倒不如说是夜宿山林之中。什么也没有就一堆火。

    吃着刚从树上摘来的野果,大冬天可以找到这些也算不错,清洗下,就开始大口大口吃起来“饿死我了,晚上看来,就靠这些野果充饥下,等天亮再寻找食物。”摘来的十几个野果一下子就被叶晨消灭的无影无踪。

    “这里地月亮和星星真亮。在大城市中别说亮不亮。就连一颗星星也很难发现。”叶晨吃饱后。抬头望着天空。只见黑夜地天空是满天星星。还有一个月牙形地弯月。

    酒足饭饱。该是睡觉地时候。叶晨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数着天空中地星星。不知不觉。安然睡去。周围只有微弱地火光微量着。有如黑夜中地快要熄灭地蜡烛。

    “沙沙沙”林中地草丛中响起了动静。伸手不见五指地草丛中忽然。有一双绿幽幽地双眼注视着正睡香地叶晨。看来叶晨被猎物盯上。

    一阵寒风吹过。叶晨被寒风一阵吹醒。打了下喷嚏。还没注意到什么。只见草丛中飞扑出一头黑影。不算很大。体积有一头成年地狼狗大小。叶晨还没反应过来。对方直接把叶晨扑到在地。还发出一声声“呼”“呼”叫声。嘴中地口水还低落在叶晨脸颊处。

    在微弱地火光中。叶晨仔细一看。是狼。没错。是一头饥渴地狼。锋利地前爪撕碎了叶晨厚厚地衣服。叶晨双手抓住狼头颈。生怕狼地牙齿咬到自己。一人一狼在地上不停打滚。别看叶晨才17岁。从小就出来吃苦。什么苦力活没干过。力气肯定不小。

    一方面是吃掉对方。另一方面是保护自己。叶晨也知道要是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没命。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狼过来。狼都是群居生活。要是再来地话。自己一定完蛋。看来不快点解决。自己不完蛋。也要被对方咬成重伤。

    看见不远处一块锥形的石块,叶晨一手支撑,另一手抓起锥形石块狠狠往狼脑袋敲过去,尖尖锥形的石块,重力的一击,直接把狼打得晕头转向,血液直接喷射出来,趁你病,要你命。

    叶晨一脚推翻还在挣扎的狼,见对方受伤,行动不便。直接脱下大衣,蒙住狼头,生怕被对方咬了。拿起石头再次狠狠砸去,连砸十几下,那头狼才停止了动静。“你爷爷的,敢偷袭我,这下你可栽倒我手中吧。”看着以断气的狼,叶晨又敲了几下,脑浆都爆裂出来。

    “啊,痛死我了。”虽然穿着衣服厚,可也抵不住狼的攻击,这不,身上被大伤口到是没有,小伤口无数,都是被狼的前腿和后退抓伤,麻辣辣的痛。

    “先离开这里,不然,又来一群什么猛兽自己就完玩了。”叶晨拿起一根火把,连夜赶路,准备快速离开此地。

    说起来,都亏是狼,要是什么熊虎豹之类,也许叶晨就以命丧于此。

    ……………………………………………………………

    “头好晕啊,全身无力。”叶晨连夜赶路,到天明时分,终于走出大山,可刚到山脚下,整个人天玄地晕,全身没力气,人难受起来。“出来了,终于出来了,还好我没有死在里面。我要快点去警局报案,我…我…………我看来是感冒了。”

    昨晚连夜的赶路,被寒风吹了一夜,早就疲惫不堪,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那还有力气。加上身上的伤口大概被感染,百分之百是伤风感冒。

    “不行,我不能倒在这里,好不容易走出大山,我要坚持,我要坚持住。”叶晨嘴中不停叫自己坚持,可是身体还是不听话,倒了下来。

    “王大叔,快来看啊,有人倒在这里啊。”一个穿着一身麻衣,古代装饰,看上去也就跟叶晨差不多的岁数,手拿柴刀和斧子,背着一箩筐,看样子上山去砍柴之类的事情吧。走起路来有点不方便,看来双脚有点异类。

    “慢点二娃子,等等我老人家。”在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中年人也是一样的打扮,一上来就看见倒在地上的叶晨,蹲了下来,听了听叶晨还有心跳,呼吸也正常“他还有气,快,快,把他带回村里,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

    中年人说完话,把手上的东西交给身边的青年人,在把背上的筐子拿了下来,马上背起昏迷的叶晨往原路赶回去。那位年轻人,拿起东西跟在后面,至于上山的问题,就打消念头。
不要不要…不要…。山路文学昏迷的叶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坐了起来。“原来是做梦,吓死我了。”梦中自己刚被一群野狼撕咬着就惊醒过来。

    叶晨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观看了四周,发现自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四周是那种土墙建造,房顶是稻草铺盖,有点瓦块。屋内的家具都是那种不可思议,看上去有点古老。

    叶晨更是看了看自己的所睡之地,不是床,而是所谓的炕。“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先问清楚才行。”艰难从炕上爬了下来,还没站稳,整个人就虚脱,站不稳。

    “公子,公子你没是吧。”从门外忽然跑进一位青年,这位年轻看上去跟叶晨差不多大,不错就是救了叶晨一命的上山砍柴青年二娃子。“这位公子你昏迷了两天,烧刚退,现在身体还很虚脱,还是先躺下,躺下休息下吧。”二娃子扶着叶晨,倒在炕上盖着被子。

    叶晨一听,虽然对方的说的话不是很清楚,也许是这里的方言,但自己还是能理解。可有一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叫自己公子?还有穿的衣服和裤子也怪怪,就是乡下山沟中也不见得穿这样的布料啊,麻衣,麻裤。难道“这位小哥,你们是不是拍电影?对了,当地的公安局在那里。”叶晨用普通话清清楚楚向二娃子说道。

    二娃子愣住了,拍电影,公安局,都是些什么地方,自己呆在村中都二十年左右,都没有听过,就是有时进入县城中买卖东西的时候,也没听说过公安局,看叶晨身上衣服怪异,二娃子抓了抓脑袋“公子,你所说的什么拍电影和公安局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村叫王安村。”

    叶晨呆住了,就算是山顶洞人,在现时代也知道,为什么他们会不知道,看对方一脸的坦诚,不象撒谎。叶晨三思一想,有点不对劲,把自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连忙想了一想,眉毛皱起“小哥,现在是何年何月。”叶晨心想自己有可能跟小说中的一样,自己穿越了。

    二娃子不解,眼前这人问起这种问题,难道对方一直呆在山上,刚从山上下来不成,或者脑袋病坏了“光和六年一月。”

    光和六年,是什么年月,等等,光和六年,光和六年,感觉有点熟悉。叶晨左思又想。“什么,我到了东汉末年的三国时代。”叶晨呆住了,自己确定自己是穿越了,可穿越的是三国时代,兵荒马乱,群星汇聚的时代。

    光和六年,刚好是东汉末年183年,汉灵帝在位,明年就是大乱时期,也是最大的农民起义,黄巾之乱,各路群雄的开始。

    二娃子见叶晨傻呼呼,呆在那,自己叫了几声也没回应,掉了魂似的“公子你精神还是不太好,先休息下,我去杀只鸡给你补补身子。”

    叶晨回过神“哦。那有劳小哥你了。”叶晨不知道。这些靠山地村路。又朴实地乡村人。鸡是很宝贵得。特别是老母鸡。每天下地蛋不但可以自己吃。还可以拿到县城中换点小钱。杀一只鸡。都是什么大日子才见得到。或者逢年过节之类。

    “你先躺好。你也别叫我小哥。过了年。我也刚好二十。不见得比你大。别人都叫我二娃子。你也就这样叫吧。”二娃子开心说道。

    叶晨微笑下。得知眼前朴实地青年比自己大两岁“二娃哥。你也别叫我公子。本人姓叶名晨。就叫我叶晨好了。”叶晨向对方打招呼道。

    二娃子点了点头“那你先休息。别着凉。我出去杀好鸡。炖好鸡汤再来。”二娃子站起身来。帮叶晨拉了拉被子。盖好后。往屋外跑去。

    “完蛋了。我怎么会穿越到三国。老天啊。你这不是耍我吗?好好地让我中五百万彩票。最后弄得无福消受不说。还把我拉到兵荒马乱。尸体遍地地时代。”当二娃子出去后。叶晨一阵地无助感。一脸地郁闷。

    …………………………………………………

    夜幕慢慢降临,一下子整个村庄被黑夜覆盖,伸手不见五指,山林和村庄变得一片漆黑。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灯,就连蜡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用的都是油灯,就算是油灯,在靠山又平穷的村落还是难以见到,大部分,都是那些达官贵人才所用。所以村民们都很早入睡。

    喝完二娃子亲手炖的鸡汤,吃完晚饭,叶晨是一晚没睡,在炕上转辗反侧。或许连续睡了两天,精神奕奕睡不着吧,或许来到陌生的三国还不习惯吧,或许考虑着今后的事情打算吧。都有可能。

    抓了抓散乱的头发,躺在炕上的叶晨,想了一晚上,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实也没什么亲人,要数牵挂之人除了把自己带大的院长外,就没其他人。

    或许自己来到三国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就预先知道。自己比他们多了千年的知识,这些都是别人没有具备的。

    叶晨想了想,又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是投靠那一方诸侯,还是自己在这个时代开阔自己的世界。想想十八路诸侯,也就只有曹操,刘备,孙权,会成为最后的鼎力三国。

    要在这三人中选,叶晨还是觉得曹操比较合适,不是说刘备和孙权比不上曹操,而是,曹操发展要比他们两人快很多,加上智囊团和主将都要多很多,无疑不是最好的投靠着。可是叶晨还是放弃了打算,曹操的疑心病太重,加上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不是叶晨喜欢的作风。

    再说现在的叶晨,可是三无青年,无官,无钱,无名份,拿什么本钱投靠对方,要智慧不行,要武力不行,指挥能力和管理城镇,更是不行。要说难听点,现在的叶晨自己要是在不了解情况下,进入县城,是死是活都成问题。

    最后,叶晨作出了改变历史的举动,既然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让自己留有上千年的知识,何不闯一闯,自己本来就是已死之人,何不闯一番事业。

    搏一搏,打定注意的叶晨,为自己做好来到三国的目标,叶晨才放心下来,沉沉入睡。心中的不安也放下来。
   第二天,太阳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进屋中,叶晨沉沉苏醒过来,梳洗一下,从茅屋中出来,伸下懒腰,呼吸了新鲜空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天空也特别的明亮。山路文学要是没有战争的话,古代的每一个人活得一定比现代人长。”想了一夜的叶晨,已经想通了,既然自己被车没有撞死,捡回一条老命,就要在这个世界拼搏一番,既来之,则安之。

    “起来了,叶晨。”二娃子背一筐的东西从田园中回来了,对着从屋中出来的叶晨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叶晨高兴说道“是啊二娃哥,你这是哪里来。”对这位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人,叶晨是不比得感激。

    “先进屋吃点东西,外面太凉,还是回屋吧。”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

    眼前的东西黑糊糊,跟黑芝麻一样,看样子就是难以下咽的东西。叶晨也不含糊,自己从小可是吃苦长大,别人能吃,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拿起桌上长短不一的筷子,稀里哗啦一下子就吃光。还真别说,这东西也不是怎么难吃。

    叶晨吃完早餐的时候,向二娃子这位救命恩人谢了谢,并且差点叩拜,还好二娃子手快,扶起叶晨,嘴中说个不停‘使不得’,还说当时还有一位王大叔救了自己,叶晨想也没想就叫二娃子带自己去拜访下那位王大叔。

    王安村不是很大,也就百来人口,几十间房屋,占地在山脚之下,大部分都姓王。来到那位王大叔家,二娃子敲了敲门,当木门打开之后,出来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王大叔,我带叶晨来向你道谢来了。”

    那王大叔还没反应过来谁是叶晨,在一边的叶晨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救命恩人,感激向这位中年人道谢道。

    “别,别,别,孩子快快进来,外面天冷,先进屋中慢慢聊。”中年人把二娃子和叶晨带进屋中,坐在火堆旁,闲聊起来,为了避免一些事情,叶晨把自己的身世含糊说过,说自己的父母都被山贼所杀,自己不小心逃亡于此,对方也没什么怀疑,现在的世道山贼可是到处可见,而且还猖狂无道,这个时代最挣钱的职业就是强盗和山贼。

    王大叔握紧叶晨的手,说什么以后就留在王安村。二娃子更是邀请叶晨跟他一起住。二娃子算起来跟叶晨一样算是孤儿,也是一个人居住,要不然,叶晨也不会居住在二娃子家。

    “爷爷,陪我玩。”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儿走到王大叔身边,趴在王大叔的大腿边腼腆说道。王大叔抱起小娃儿拿着木头做的玩具不停逗着小娃儿。

    看着和和睦睦。朴实地家庭。叶晨很是羡慕。在古代四十岁当爷爷没什么大惊小怪。这个年代十四五岁就可以结婚生子。向二娃子都二十了没结婚。算是晚婚。

    走出王大叔家。二娃子带着叶晨挨家挨户拜访了村里地村民。来到村长家。更是跟村长说了下。帮叶晨安置下。大家也高兴叶晨居住在王安村。这不。叶晨被落定在王安村和二娃子居住在一起。

    过了五六天。叶晨每天闲无事事。不是叶晨懒。而是二娃子说病刚好在休息一段时间。二娃子把叶晨完全当亲弟弟看待。无微不至照顾着叶晨。让叶晨很是感动。当然。叶晨也把二娃子当做亲哥一样。都直接以叫哥称呼。也许是两个孤儿地原因吧。

    朴实地村民和村长看到叶晨都很高兴。特别是小孩子们。每天都围着叶晨听故事。叶晨也都讲一些童话故事。差不多成了村中地奶爸。

    …………………………………………………………………………

    “哥。我想明天跟着村中地人一起上山打猎。”正在吃晚饭地时候。叶晨对着二娃子说道。村中地经济来源只有来自四样。田地。砍柴。打猎。家畜。

    其它三样都挣不到多少钱,只有打猎最挣钱,每到赶集的时候,村中的各个猎手都会把自己打猎到得生物带到县里集市上去卖,虽说钱是身外之物,但没钱是万万不可。

    叶晨知道一件事,从村中打听,二娃子本来也是村中打猎的好手,三年前一次意外,遇到一只大虫(老虎),右脚被咬断骨头,还好村中猎手来的及时,赶走那头大虫,不然,早就成为它的一顿食物。当时村中各户拿了些钱,带着二娃子去县城找最好的名医才保住了右腿。

    看上去跟常人一样行走没什么大碍,可仔细一看二娃子走路有点一摇一摆,跑步就别想了,更使不出一点力气,不然,在叶晨昏迷的时候,也不用王大叔来背。

    没有打猎上好的收入,二娃子就砍砍柴,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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