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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丫头沸腾聊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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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妈妈说,“跟你一样!”

奇怪,我怎么又和爸爸一样了呢?

爸爸俯下身子,温和的问我:“强强,告诉爸爸,哪有小妹妹啊?”

“在床下。”我老实的回答。

妈妈撇撇嘴,表示不相信。

爸爸掀开床单——什么也没有,没有小妹妹。

我的小妹妹真聪明啊,她玩藏猫猫比我玩的好呢!

“强强,幼儿园的阿姨说,你老是和‘小妹妹’说话,可是,你并没有小妹妹啊。”爸爸说。

“她说她是我的小妹妹,还叫我哥哥。她没有鞋。”我说。

妈妈抱起我:“儿子,记住,爸爸妈妈只有你一个孩子,你没有小妹妹。以后不要和这个小妹妹说话了。”

“你们没见到她吗?她总站在黑影里的。”

说着,我就看见了她,我的小妹妹,她正低头走过外面没有开灯的走廊。

“小妹妹……”我喊。

爸爸妈妈回头去看,他们还是没有看到。

晚上的时候,我假装睡觉,爸爸妈妈关了灯,给我带上了房门。

我听到他们小声的说话。

我等着,等他们都去睡觉了,我的小妹妹会来找我的,我知道。

她真的来了。光着脚,轻轻的进来,没有开门就进来了。

我不在乎这个,我的小妹妹很聪明的,我知道。

“哥哥。”她叫我。

“你真的是我的小妹妹?”我问,这也是爸爸妈妈的问题。

“真的是,可是爸爸妈妈没有要我,因为有了哥哥。”她说。

我觉得我做了一件很不对的事情,好像我欺负了我的小妹妹。

“哥哥,我只是想要一双鞋子,没有鞋子,我的脚好疼,我走不远就会觉得疼。有了鞋我就可以走了。”

“你要去哪儿呢?你不和我玩了?”我不想她走,有点不想给她鞋子穿,虽然我有好几双鞋可以送给她。

“我也不知道。他们都催我走,可是我真的走不动。哥哥。”她要哭的样子,“那里没有人和我玩,我想走,又走不动,哥哥……”

她真的哭了!

我是哥哥,不能让妹妹哭!

我马上跳下床来,很大气的说:“不哭!哥哥给你找鞋穿!”

我找出自己所有的鞋子,皮鞋,布鞋,拖鞋。

“你挑!”我特别自豪,我很像个大哥哥。

她认真的挑着,选了最小的一双,伸进小小的脚丫。

“哥哥,我现在可以走了。”她说,“可是我又不想走了,我舍不得你。”

“不走就不走!”我继续自豪地说。

“可是,我已经有了鞋子。”她低头看看。“哥哥,你和我一起好吗?我喜欢有你陪着我。”

“好!”我勇敢的答应。

我的小妹妹笑了,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爸爸妈妈为什么不要她呢?

第二天我没有去幼儿园,因为我病了。

发高烧。

住进了医院。

外婆来看我,她很伤心的看着我。

“孩子怎么说不成就不成了呢?”她责问爸爸妈妈。

妈妈已经说不出话,忙着哭。

爸爸说:“不知道怎么了,就烧起来,还说胡话!”

“什么胡话?”外婆警惕的问。

“说什么小妹妹,要他的小妹妹,给小妹妹找鞋,跟小妹妹走……”

外婆变了脸色。

“你们……”她颤抖着问,“是不是做掉过一个孩子?”

妈妈不哭了,她点头说:“是啊,一年前的事了,可是,他怎么会知道,再说,他还是个三岁的孩子……”

外婆的脸色更加不好看,“就因为他是个小孩子,他能看见大人看不见的东西。是你们做掉的那个孩子回来了,她投不了胎,回来找你们了……冤孽啊……”

“妈,你胡说什么啊!迷信!”妈妈很不满意。

“是啊,”爸爸也附和,“我们都不知道做掉的是男孩女孩呢,他怎么知道是个小妹妹呢?”

我当然知道了,她就是我的小妹妹!

那不是她来了吗?她来看我了。

真奇怪,她今天不怕光了,她就那么朝我走过来,穿着我送给她的红色的小鞋子。

“小妹妹……”我喊她。

“哥哥……”她跑过来,拉住我的手。

“你的脚不疼了吧?”我问。

“不疼,我有鞋了!”她高兴的说,“哥哥你有鞋吗?”

“有啊,就在床底下啊。”

“那你穿上鞋和我去玩吧,我们要走很远的路呢,到一个地方,我们就不分开了,好吗?你能走吗?”

“当然能!”我做出男子汉的样子,别看我才三岁,我已经会摆出男子汉的样子了。再说,我不愿意听外婆和爸爸妈妈他们唠叨了。

我决定下床穿鞋,和我的小妹妹一起走。

我的病已经好了,我能很轻快的穿上鞋子。我们走出几步,发现大人们净顾着说话,根本就没发现我们俩已经溜出了好远。

我和我的小妹妹拉起手,互相看看,高兴的笑了:“我们走!”

背后,传来爸爸妈妈还有外婆的哭声……

后记:一年后,这对夫妇又来到这所医院,因为妻子怀孕了,是一对龙凤双胞胎。

怪谈之十三《紫禁灵》

鬼丫头

他已经很老了,老的不能再在夕阳西下的时候独自来到筒子河边。但是每一个阴阳交界昼夜更迭的黄昏时分,他都固执的要求他的护理员用轮椅把他推到故宫高大宏伟的城墙下,不论寒暑,不分雨雪,一天都没有错过,仿佛他和紫禁城有一个不能示人的约会。

他独身一人,已经度过了人生的七十多个春秋。他不曾娶妻,甚至没有谈过恋爱,自从二十四岁大学毕业分配到故宫博物院,他的生活就永远以这红墙金瓦为圆心,莫失莫忘,不

离不弃。五十年,半个世纪,白驹过隙啊,当年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今天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没有人能猜透他的心思。

五十年前没有人知道,五十年后也没有,他想,这个秘密要注定跟随自己到那个玄冥的世界去了。

他象往常一样挥挥手,那个单位专门为他配备的年轻的护理员微笑了一下,帮他掖好衣襟,今天傍晚的风略微有些硬,然后就走开了。半小时后他会回来接他回家。

筒子河安静的荡漾着,波澜不惊,似乎是倦怠的想要睡去。中山公园里苍茂的老柏树还是那么阴沉,鹊噪鸦鸣,不知是报喜还是报忧。他微笑着,尽管已经说不出话,他还是努力的发出一点点干咳一样的声音,像是和谁打着招呼。

日落紫禁城,最是怅然消魂的一刻。繁杂的游人纷纷离去,几百年的宫殿陷入原本属于它的黑暗与沉静。

有几个人能知道夜幕下的宫禁是何等模样?

他是一个。

在他还是懵懂的孩童的时候,家族里一个作过宫女的亲戚偶然的讲起了宫中出现过的怪事。因为是亲历亲为,她讲起来格外生动逼真。

她说,那是一个寻常的夜,记不清是什么样的天气什么样的时辰,总之她像往常一样,一路查着火烛一路往后宫走去。就在走近一座破落的冷宫别院的时候,那久无人居的宫殿忽然灯火通明,鼓乐声飘。她吓的两腿发软,想跑,扯不开步子,想叫,张不开嘴巴。就在心胆欲裂的时刻,灯灭了,乐停了,一切如旧,还是黑黢黢的宫殿,再没有人声。这件荒唐的事情她不敢张扬,虽然在老宫人中间久有这样的传闻,但是她多了个心眼,守口如瓶。直到宫里遣散宫女太监出城,她才敢在家人中间讲起。

当时没有人在意她神神叨叨的昏话,更没有人在意,一个小孩子,他,竟然听的入了迷。

就是在那时候吧,对,就是那时候,他立志要到紫禁城里去探访那个谜。

哪怕只是当一个守夜人,只要能在夜晚逡巡于那九百九十九间半神秘的宫房,付出一生在所不惜。

后来他幸运的上了大学,学了考古,搞起了文物鉴赏,并如愿的分到了故宫博物院工作。

这是人们知道的简单的履历。

人们所不知道的故事还深深的藏在他的心里。

太阳彻底的落了下去。紫禁城高大的阴影投射下来,把他包容了进去。他闭上眼睛,回味那一幕,是他每天这一时刻必修的功课。

刚分配工作的时候,他积极要求加夜班,谁的班他都愿意替,他的热情甚至引起了一些人的议论,这小伙子真积极还是假积极?不要命了吗?

他听到了只是笑,命当然是要的,不过比命更重要的,是那个谜。

每一个紫禁城幽深的夜晚,他都默默的游走在宫墙夹道之中,冥冥中,他相信,他会遇到那个千载难逢的幽灵重现的幻影,他相信那是真的,从小就相信。但是他不能说,因为他是一个信仰共产主义的唯物论者。

记得是一个中秋之夜,月亮又大又圆,同事们早已不再见怪他爱上夜班的习惯,大家纷纷提前下班回家和家人团圆,夜班的任务似乎顺理成章的落在了他的头上。

那一天他心神不宁,预感到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往常太阳落山,会有很多的乌鸦静静的飞来,落在御花园,落在金水桥,落在三大殿的屋脊上,而这个晚上,竟然没有一只乌鸦飞来!偌大的紫禁城没有一丝生气,到处散发着腐朽苍老的气息。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宫殿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生生死死,恩恩怨怨,刀光剑影,血腥阴谋,书写着的是历史,呻吟着的是传说。

他心绪烦乱的走出屋子,信马由缰,头也不抬,只低头看着脚下的青砖。似乎有一阵清风,在身后轻轻推送着他,引领着他……

拐过一道弯,是一处月光照不到的院落,因为资金没到位,还没有进行修缮,目前不对外开放。

他走到院门前,不由自主的停下了脚步。

他用随身带的小手电照了一下,班驳的红漆大门上,一把旧式黄铜锁斜挂在那里,污浊不堪。院子里寂静极了,似乎风声都没有。

他知道他该走开,可是无论如何迈不动脚步!

就在犹豫踟蹰的那一瞬间——音乐!悠悠的古筝声划破夜空!整个院子忽然亮了起来,是那种暖暖的红烛光色!

他一点没有惊慌,只有喜悦,他期待的那一时刻终于来了!

他扑向大门,手刚触到黄铜门锁,那锁应声而开!他来不及多想,一步跨了进去!

这个不大的偏殿此刻灯火通明,几个穿着宫装的宫女低头侧身从他身边一闪而过,没有人说话,人们都面色沉重。殿门缓缓打开,古筝曲从里面流淌出来,哀怨无奈,婉转多情……

他屏住呼吸,生怕惊扰了什么人,让眼前的景象消失。他踮起脚,压制住内心的焦急,轻轻的向里踱过去,他想知道,那个弹古筝的人是谁?她一定是个女子,因为紫禁城里历来只能有一个男人,那就是皇帝天子。而皇帝是弹不出如此曲调的,他确信。

终于站到了门边,他探头向内——

空旷的宫殿里,垂着紫红色的帷幔,帷幔后一层白纱。一阵风吹起,白纱无声的撩开。一个女子正坐在绣花墩上,面前的香炉里升起袅袅青烟。她十指荡开,拨动琴弦,古筝奏响,却是哀音!

一个宫女正跪在她的面前,手捧镶金漆盘,明黄色的衬巾上,赫然是一道白绫!

他正惊愕间,那女子缓缓的抬起头,目光穿过他的身体,望向远方。

那是一个清丽的女子,年纪在二十岁上下,削肩细腰,面庞惨白,眼含珠泪。她绝望的盯着他的身后,他却感觉她看的是他。

有一个沙哑的声音说:“主子,奴才斗胆劝您一句,别等了,不会有旨意了,您这犯的是秽乱宫闱的罪过,万岁爷龙颜大怒,主子还请这就上路吧,错过了时辰路上不好走,再说,您也别连累了那位……”

琴弦断裂,琴声戛然而止,余韵渺渺,不舍而去。

他紧张的回头张望,却没看见有人,周围的景物渐渐开始模糊了。

等他慌乱的回过头来,发现她已经轻移莲步,拿起了那道白绫。

她望着他说:“就此别了,不知何时能再见你一面……”

这句话清晰入耳,字字穿心,他认准她是对他说的,悲从中来,爱油然生!对,那一刻,他爱上了她!一个百年前不知名姓的紫禁幽灵!

她转身向里间走去,宫殿里的光线渐暗,方才或站或跪的宫女都模糊了身影,他忽然醒悟,这景象就要消失了!

他不顾一切的冲过去,夹带的气流冲散了虚无的景致。

在最后的一瞬,他果断的伸出手去,想要抓住她手中的白绫的另一头,妄图阻止她回到那个玄虚的空间接受死的处罚……

只听的“丁零”一声,一切都消失了。

夜还是那么深,那么静,中秋的月光被高大的宫殿的飞檐阻隔,竟不能照射进来,一群乌鸦居然在这个时候悄无声息的飞了过来,翅膀震颤,抖落几片残叶。

他像是站在梦里,久久不能醒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两行清泪滑落面颊。

他打开手电,环顾四方,空落落的废殿,满是百多年的灰尘。郁郁的正要离去,脚下传来“丁零”一声,正是方才那最后的一声音响!他振奋了一下,忙低头寻找,厚厚的旧土中,是一只发乌的银簪。

那是她的!她悬起白绫,打上生命的终结,那最后的一瞬,银簪滑落她的乌发,“丁零”一声,是留在人世的绝响。

这也是她留给他的念想,他想。不知道过了几多轮回,他终于见证了她最后的时刻,听到了她最后的话语,那一世他们是有缘的,绵绵千古,流落至今。她虽然化做一只幽灵,他却爱她不悔!为着他辗转几世红尘才探得到的那一夜决绝,他决心为她痴守一生,以求来世!

后来紫禁幽灵的事情也有传闻见于社会,《北京晚报》作过连载,还有人据此拍了电影《王府怪影》,但是不论有多少记者专家来探访,他都从未吐露过那一夜的见闻。那是他一个人的秘密。有专家分析说,紫禁幽灵的现象其实是有科学依据的,故宫几百年的宫殿墙体形成了独特的磁场,能摄录下特定条件下的场景,在不知道多少年后,当周围的气候温度湿度等条件和当年完全相同时,又能把那个场景放映出来,造成所谓的紫禁幽灵现象。

对这样的分析,他不置一词。

他只是紧紧的把那个秘密捂在怀里,暖在心底。

后来他几十年如一日的守侯在故宫,虽然他知道他不能再见到她了,但是他坚决不忍离去,他放弃了出国、升迁,甘愿做一个小小的研究员,只要不让他离开故宫,他甚至愿意做一个守夜人。

没有人能理解他的举动。他也不需要别人的理解。

就这样过了五十年。他老了,不得不退休,离开紫禁城,离开他的幽灵爱人了。

他搬进离紫禁城最近的一条胡同里的最近一所小平房,只为能日日看到紫禁城角楼,那斗拱飞檐似乎隐隐向他招手,告诉他,他的魂灵在那里。

他每个黄昏都要到筒子河边,陪伴紫禁城沉入黑夜,他回想着那个夜晚,思念着他那不知名的幽灵爱人……

后来他老了,病了,单位特意派了护理员来照顾他,他知道他时间不多了,更加坚持不住医院,而要守候着紫禁城。

就像今天一样。

夜风冷了,夜色凝了,夜声静了……

护理员准时来接他回家,却发现那个古怪孤僻的老人带着微笑斜倚在轮椅中睡着了。他轻轻推动轮椅,忽然听见“丁零”一声——

老人的手无力的松开,一支发乌的银簪从他的手中滑落了……护理员慌忙去拣,奇怪的是,眼见掉在了地上,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他歉疚的回过头去想请求老人原谅,才看清楚,老人已经沉沉的睡去了,且是永远的睡去了……

怪谈之十四《西厢误》

鬼丫头

小生张君瑞。列位熟读《西厢》的看官尽可以简称我张生。这个我是不太在乎的。

不过这许多许多年来,有一样事情我其实是在乎的,那就是所谓西厢记的故事,其实,事情的真相,并不完全是大家看到的那样。

此话怎讲?待我慢慢道来。

现在大家都说,是我张生邂逅莺莺,而后请好友白马将军解了贼兵之围,老夫人赖婚,小红娘仗义,我与莺莺书信传情,暗结情愫,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其实,非也呀非也!

我那天寺中一游,的确是看上了一个美女。不过不是莺莺,而是红娘。

大家可能不相信,那莺莺其实哪有半个“美”字可言?她因为娇生惯养,吃的营养过剩,又不爱运动,早生的是水缸般的腰,发面饼似的脸,加上因为是高干子弟,她的学习成绩也很糟糕,却无人敢说,实在是基本素质极差,却又自命不凡,动辄就把“我老爸”挂在嘴边。试问天下有哪个男人愿意娶她?

所以他们家只好大造舆论,以求能误导广大青少年——相府莺莺,乃绝代佳人也!

我不幸误入罗网,得见真颜,一见之下……唯有呕吐!

好在我一转眼,又看见了红娘!

在莺莺的映衬之下,那红娘直生的是白泠泠的面,黑漆漆的眼,嫩皎皎的手,软绵绵的腰,不笑不说话,一笑俩酒窝……

现在想来,红娘其实也没多么好看,一般的人儿,只不过让莺莺那 么一对比……我就花了眼,动了心。

正巧贼人听闻了相府散布的谣言,居然来劫莺莺。

我听了,心里那叫一个乐啊。好啊好啊,快快劫了家去,正是判了你个无期徒刑!真正恶有恶报!

我在心里打着小算盘,怎么能趁乱抱得美人归,把红娘妹妹领回家中?看她刚才郁郁寡欢的陪着莺莺小姐逛花园,心里不定多委屈呢。待到看见我张君瑞,她的眼里才放出青春的光芒,正是郎情妾意两心知!

我又怕贼人来了看见莺莺后改了主意,抢了我的红娘妹妹去怎么办?于是我找我的好朋友白马将军商量。他说,他到时候来搅和,贼人一看见有人跟他抢,定然来不及细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下手夺了莺莺去,等回了家再发现,那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一旦售出,概不退换了!为了面子,那些以江湖名誉为重的傻瓜定是不好意思把那丑八怪送回来的。

我当时真是佩服他。

可是,事情却与我所预料的方向背道而驰。

贼人一来,莺莺竟然不顾相府小姐的身份冲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喊:“我是莺莺,我是莺莺!”

贼人大惊,落荒而逃!

正巧白马将军赶到,一惊之下,马失前蹄,被莺莺拿住!

老夫人早有言,“救”了莺莺的人一定要娶了她。

当夜,白马将军被缚于后花园,等待与莺莺完婚。

至今我都在后悔那一天我做的傻事,哥们义气害死人啊!

那天我知道这个噩耗,开始还有点暗自侥幸呢,贼人跑了,白马将军成了替罪羊,我可以放心的去追求红娘。可是一念之差,我居然想到,应该去探望一下我的朋友,好歹安慰他两句,也算朋友一场,他也是为了我的事情陷入绝境的啊。再说,日后我们怕是也没有见面之日了,谁肯去他家见那丑婆娘呢?

赶到后花园,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堂堂将军,见到我居然涕泪交流,痛不欲生。

他说他一定是前世造了孽,今生得了报应,他自认倒霉。唯一希望我能帮他把绳子解开一会,他要方便一下。想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再说又是生理要求,我就答应了他……

谁想到!他TMD真不够朋友!真是重色轻友,他竟然一拳打倒我,连一句“对不起”也没说就仓皇的钻墙而出!不是越,而是钻!

我那时大脑一片空白!

要不是还惦记着红娘,我一定也是逃之夭夭了。就在我为红娘而踌躇的一瞬间,我被捉住了。

老夫人命我与莺莺成亲!

这才是所谓“悔婚”一段的真相!

我好悔啊,悔的肠子都青了!

我提出考学,不拿个学位怎么能配上小姐呢?这不过是个缓兵之计罢了,哪能逃过老夫人的心眼。她命我就在寺中复习,哪也不许去。等到考试的时候,她打个招呼,我不用上学能拿到毕业证。

完了!完了!就在我绝望的准备自杀的时候,红娘来了。

我们心有灵犀,我对她说,今生无缘,来世再见!

她死死抱住我的腿,不准我上吊。说我不象男子汉!

我说,那我去找老夫人拼命,一定要娶你!这样才算男子汉?

她说,那也不是男子汉,是笨蛋!

这小妮子居然说脏话着实让我没想到。

她说那么一来,不但我娶不到她,她的小命都难保了,而且老夫人会当时就把我招进门,终身监禁!

我哭丧着脸,我的红娘姐姐啊,那我们怎么办啊?

红娘这小妮子把我扯到一边,然后告诉我一个秘密——

她家小姐莺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我摇晃了几下脑袋,恍然大悟!

都说爱情是自私的,狠毒的,今日才透彻!

红娘说,你且与她订了终身,领了证书,成了合法的丈夫,我心里明白,是不会嫉妒的。小姐的病一直都是我伺候的,所以我一定能争取到去你们俩那儿当家庭服务员的机会。然后,如此这般,她要是暴病突发那也是老天无情,须怨不得你!到时候,你得了一半的家财,脱离了相府的管辖,我也赢出一个自由身,咱们水到渠成,再不会有人敢说我是二奶,咱们演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绝妙好戏!

我听傻了。

红娘掐了我一把,我一龇牙咧嘴,她当我点头同意,鼓励我勇敢的去和莺莺来一次亲密接触。

现在你明白为什么一个妙龄女子居然撺掇一个英俊青年去和自己的闺房之友搞不正当关系了吧?那绝对是居心叵测,甚至用心险恶的!

事到如今我又能怎样?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给红娘写了封信,希望在婚前就把自己纯洁的青春先献给她!

没想到,这小妮子没上过学,不认识字,居然把信给莺莺看到了。

结果,当夜,西厢之中,演出了千古惨剧——等着我的不是红娘是莺莺!

我不但为此背上了婚前同居的千古恶名,还被莺莺折腾了个半死!她哪里有一点心脏病人的样子!比狼还凶!

红娘也十分后悔,从此发奋学习。

老夫人明察秋毫,发现我对红娘有了意思,一次找茬揍了红娘一顿,说她读书学习实在是别有用心,不安于本职工作!并且暗示,如果她敢越轨,充当第三者的话,一定饶不了我们!

这就是“拷红”那一段啦。

在那个大丈夫可以三妻四妾的年代,我受到了如此沉重的致命打击!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那滋味……唉……造化弄人!

婚后我实在打熬不住,寻个事业上的借口,在外地长驻。造成两地分居的既成事实。

至此,我们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我实在不愿意再见莺莺一面。

后来有人说我始乱终弃,我也满不在乎,我看透了。

倒是老夫人觉得面子上不好看,再一次发挥传媒的优势,辟谣一般生造出我们夫妻俩恩爱甜蜜的结局。我也不好点破。毕竟她家势力还在,我见好就收。

至于红娘,后来我也没再见过她,我一个人在外面走南闯北的,见的女人多了,也就不觉得红娘怎么样优秀了,她后来渐渐淡出了我的脑海。但在心里,我知道,红娘其实是我的初恋,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

这才是真实的故事。

现在你知道了吧?文人编造的小说是不可信的,是脱离生活的。而生活,是谁也讲不清的,讲了也没人信的……

怪谈之十五《书中缘》

鬼丫头

所有的怪事似乎都是从图书馆开始的。

刘栋大学毕业以后就很少光顾图书馆了。然而在那个与平日并没什么两样的下午,他莫名其妙的想到了图书馆这个地方。

那天照例开完了一个冗长的例会,然后大家纷纷散落在自己的办公桌旁,有的打开电脑

开始玩无聊的小游戏,有的沏上茶胡乱翻刚发下来的报纸,更多的人在抱怨,在这个沙尘暴来临的鬼天气里要按时赶来开这么一个不痛不痒的会议,真是浪费生命。

刘栋不知道自己该干点怎么,他也没有和别人聊天的欲望,机关单位里人事关系纷杂,沉默是金。

外面的天色已经是黄压压,昏沉沉一片了,到哪里能逃脱这令人窒息的空气呢?刘栋想到了图书馆。

他刚刚失恋,还处在触景生情,见物感怀的伤心阶段,所以他不愿意早早回家,尽管女朋友已经把能拿走的物品都搬走了,他还是觉得那一室一厅的小屋子里留有她的气息,这气息比外面的沙尘暴更让人难以忍受。

于是他坚决的站起来,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神色,勇敢的走入了昏黄的黄昏。

图书馆离他的单位并不很远,但是他破例打了出租车。

他对司机说:“图书馆。”司机没有回答就发动了车,谁都知道那个地方。

刘栋这样做是为了坚定自己去图书馆的决心,防止自己坐公车会忽然改变主意。至于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这个下午一定要去图书馆,刘栋自己也说不清楚,他隐约感觉到,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几分钟后他就到了图书馆巍峨的大楼前。

他有这里的读者卡,他把它和自己的餐厅就餐卡、书店打折卡以及一张只有一百元的工商牡丹卡整齐的放在钱包里。这些卡让刘栋在买东西打开钱包的时候显的很体面。

现在他抽出那张白色的读者卡,混迹在一群刚下课的大学生当中,走进了图书馆的南楼乘坐电梯上了六层。

管理员懒洋洋的望着窗外,显然在为北京市的大气治理感到深深的忧虑,看到刘栋进来,才转过身示意他划卡验明正身。

刘栋对所有的规章制度都自觉遵守,他认真的,一丝不苟的把卡对准机器,匀速的划过——只听“滴”的一声,管理员带着歉意说:“对不起,请再划一下……”

刘栋微笑着,重复了刚才的动作。

管理员期待的看着电脑屏幕,转瞬又恢复了失望的表情:“对不起,请你再……”

刘栋只好第三次挥动手里的小卡片,他这次显然加重了力气。

看到管理员第三次摇头,刘栋倒感到了歉意。“对不起,我是不是再来一次?”

“不用了,今天这机器可能有点问题。”管理员抬头看了看眼前这个文质彬彬,干净整齐的小伙子,“也没准是因为你把卡和手机放一起了的缘故……”

“不会的,我没有手机,准确的说是我的手机……”

管理员没时间听他解释手机的问题,后面已经有人在不耐烦的催促了,所以管理员冲他一摆手:“你进去吧。”

刘栋闭上嘴,把卡片重新放回钱包,走进了阅览室。

就在迈过那小小的检测门的一瞬间,他一个趔趄——仿佛被人撞了一下似的。

好在里面的人都在埋头看书,谁也没有注意刘栋的窘态。

就在这样一个下午,偌大的图书馆阅览室里,刘栋被一团空气撞进了温暖的书乡。最为可笑的是,刘栋想,竟然没有人能证明这一切,电脑里没有录入自己的身份,这么多的人也没一个认识自己。

刘栋暗自笑着,没来得及抬头,就已经走进了一排书架。

他想,我今天要看一本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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