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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颗杨梅最红-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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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磊听不到我的回话,问道:“福玲,你在听吗?”
“在,在听。”我回神,“我现在就有空,你还在办公室吗?我去找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 8 章
我从书包里侧的夹层里拿出那个小铃铛。
水杯已经坏了,被我收在盒子里。这个福铃一直带在我身上。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把它拿出来,但确实这么做了。
办公室里多了一张长方的桌子。严磊正和一群人凑在那里忙活。他抬头看到我,“福玲!来这边。”
我笑一下,绕过桌子走过去。
“就是这张报,上面还有照片呢,你看。”
是那张照片,一群人离开时,挤在风雨桥桥头的合影。当时他们还特意选择角度拍下整座桥。
而在照片角落,桥的那一头,那个很小很小的影子,是呆呆傻傻的我。
不曾想,我也入镜。
“这个是我。”我指着那个小到看不清的人影说。
“你叫福玲?”没听到严磊说话,却有一个女声在我耳边响起。
我回头,只一眼,仿佛时光倒流,还是在那个夏日雨后清新的空气中,还是在那棵杨梅树下,那个姐姐问我,杨梅卖不卖。
那画面,我以为,只有我记得。
她不再是T恤短裤马尾辫,连衣裙、卷发,身形胖了许多,可并不难认出,她是那个叫“陈颖”的姐姐。
“陈老师,您认识福玲?”严磊上前跟她打招呼,我才知道原来那个团委陈老师就是她了。只是我这三年跟人接触太少,才会到现在才知道。
“是啊,我大一那年,就这张照片上,去的就是她们村子。那会儿我在桥上时就看到她在那儿坐着了,大眼圆脸,跟个瓷娃娃似的,特可爱,所以我们才去买的你家杨梅,。记着没,二十块钱。”
原来是这样,我那呆笨的模样竟然是可爱。
“您怎么也知道我的名字?”
“你这名儿多好记呀,而且你当时跟着我们走了那么远,我们回来后还提起你呢。后来还是看成立挂在包上的那个碰都不让我们碰,说是聚福气的宝贝铃铛没了,问起来时听他说,你也叫福玲,所以把铃铛送你了。我们可不都知道了。”
“成立?不是晟昱么?两个都是日字头的。”
“哈哈,你记得倒清楚。是我们第一节课上老师点名时,把他的名字喊成了成立,所以大家都这么叫了。你也在这儿读书?”
“是,今年大四了。”
“啊,这么快。连小姑娘都这么大了,我可不老了么?”
“老师您可不老,看上去跟我们一样大呢。”严磊插话,“陈老师,那个因为你们猜上大学的女生就是福玲。”
“是你呀,真没想到。看来咱们这活动还是挺有意义的呢。”
“你们对我的影响是真挺大。遇到你们那会儿我正坐在树下考虑退学呢。”我笑笑,终于问出:“那晟昱,哥哥,现在在哪儿?”
“他呀,我还真不知道。一毕业他就出国了,所以慢慢联系就断了。”
“出国?”
“是啊,要么我跟他们打听打听?”
“哦,不,不用了。”
出国,那对我来说是个太遥远的地方。我没办法继续追寻下去了,可能,结局就应该是这样。
从办公室出来,我看着手里那个小小的铃铛,摇一摇,还是那样清脆的声响。
我曾经以为,爱情之于我,就是等待。我一直追寻,想等自己追赶上的时候,他转身回眸间看到我,笑容明媚整片苍穹,刹那间烟雾皆散。
可我没有想过,他并不是一直停在原地。
我的前提假设错了,所以注定没有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
☆、第 9 章
我宽慰自己,那么小的年纪哪里知道什么是爱情。不过是一时的迷恋与羡慕,就像是我喜欢杨梅鲜红的果子,想让它一直那样红,却不能阻止它颜色慢慢变得越来越深,最终深成黑色。
过了季总会不一样。
我现在长大了,他也不再是许多年前那个温润如玉却艳过杨梅的翩翩少年。
也可能,这么多年,我所追寻的并不是他,而只是另一个可能的自己。
在我黑白色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个那样阳光明朗的男子,难免会心羡之,向往之。把他幻化成了一个多彩世界。
并不一定是他,并不一定是我。
换了谁都这样。
不如就把记忆定格为一张照片,记住那一瞬的惊艳。
就这样吧。
或许,我也该试着谈一场恋爱了。和一个爱的见摸得着的人。
手机短信声响起的时候,我正在考量着这件事的可行度。
所以当看清短信内容的时候,我几乎以为真的有神明这样东西的存在。
因为严磊问我,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
刚想要谈恋爱就送来了个异性,还是个很不错的异性。
我想是不是因为之前的十几年里神明把我忽略得彻底,所以这次显灵地这样快,是为了补偿。
又或许是它也觉得晟昱对我来说太遥不可及,所以一直不理睬我。
我应约。
毕竟相对于其它男生来说,我对严磊算是熟悉。
就这样,吃饭、散步、游玩,我们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严磊是个很不错的约会对象,他幽默、会找话题、成熟、有思想、会体贴人。是我第一次与男生的亲密相处总是很愉快。
但仅止于此。
每次严磊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我总有种害怕,然后会用话带过去。然后又会因为觉得歉疚而做一些弥补。
我觉得我是个坏女孩儿。
总这样吊着别人,却又不放手。
我也不是不喜欢他,可是很难再进一步。
我怀疑爱情这种东西对我来说,是否真的存在。
当严磊真的问出我能不能做他女朋友时,我说,给我时间想想。
他说,好。
老天在这一年开始厚待我。
因为当我想要逃跑的时候,它给了我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福欢,我的妹妹要结婚了。
阿妈打电话说,为了凑我和福乐的时间,把婚礼定在了12月份。刚好有寒假,问我能不能今年回去。
我说,学校没什么事了,可以提前回去帮忙准备。
阿妈很高兴。
我跟严磊说,我要回家,有事回来再说。
然后便收拾东西逃跑了。
周小宝知道了我要回去,自告奋勇去接我。我自然说好。
见到雅雅是情理之中的事,却在我意料之外。
村子里的人都喊我“阿玲”,同学们叫我“福玲”或“小玲”。
只有一个人会喊我“玲玲”。
所以当我出站听到有人喊“玲玲”时,并没有意识到她是在喊我。直到一个身形高挑、皮肤稍黑、眉眼弯弯带笑的美女站在我面前又叫出这个名字时,我才将她和雅雅联系在一起。
周小宝并没有告诉我说雅雅现在长得这样高,足高出我半个头。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0 章
儿时玩伴确实有一种让时间无能为力的魅力。不关多久没见,总还是能瞬间变换时空,回到从前。
本质上我应该是个传统的人。
在知道他俩住一起的时候,我质问周小宝:“还没结婚怎么可以住一起。”
周小宝说:“只是没办婚礼,都领证了,而且过俩月就办事儿了,怎么叫没结婚?”
我说:“没办事儿呢就不算结婚,不能欺负我们家雅雅。”
周小宝气:“亏你还大学生呢,怎么越读越古板!”
我继续赖皮:“不管,反正我在的时候不能让你俩住一起,今儿晚雅雅得跟我睡!”
周小宝抗议:“我们是合法的!!!”
我无视。
雅雅说:“你现在比以前有灵气多了。以前净是呆着。”
“是因为我帮你管教你老公了,所以夸我呢吧。”
“是是是,谢谢你替我管教他。”
“放心,雅雅。你也是有人给撑腰的。”
“谢谢你,玲玲。对不起。”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她是在对之前疏远我而愧疚。
我想,现在我们还可以像以前那样好,就够了,没有谁对不起谁。
“雅雅,你爱他吗?”我记得以前,她对周小宝总是嫌弃的。
“过日子,谈什么爱不爱的。你可别学城里人,净想些个不实在的事儿。”
“那你怎么就嫁他了呢?”
“他对我好,知冷知热的。我也不讨厌他,而且和他在一起很放松,很自在,也挺开心的。”
“那你幸福吗?”
“幸福”雅雅想了想,郑重地说。
我想,其实她也是喜欢周小宝的。不然怎么会下定跟他过一辈子的决心。只是好多时候,喜欢了,连自己也不知道。
看着他俩现在的样子,我觉得好像生活又充满了美好的希望。
我想,要么就跟严磊处着试试吧。
就像他说的那样,我们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各方面还算相似,一起生活不会太难。而且老家离得也近,以后可以找一个回家方便的城市定居,不会存在谁拐跑谁的情况。
那天晚上,严磊面色严肃,认真地看着我说出这些评判时,我只记得他的眸子是亮晶晶的,像山里看到的星星。
我想,我们勉强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了,只不过他比我优秀很多,该犹豫的人是他才对。
我也问过他只是因为这些我们彼此合适的理由还是因为有其他原因。
他说,他相信每个人都有不同于其他人的磁场,可以吸引到喜欢她的人。而他第一次见我,在大巴车上,隔着几排座位,看着我的发顶时便被我吸引了。
他说是吸引了,而不是喜欢。在互相了解,认为我们合适在一起后,他才开始慢慢放任自己去喜欢的。我这样认为。
毕竟,大家都要理智。
恋爱是种游戏,理智的成年人才能玩儿的。
爱情,是没理智的人才会产生的幻觉。
所以我不该相信自己这十多年来的念念不忘是爱情。不过是小孩儿头脑不清时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羡慕、崇拜,等等一系列的好的词汇。
那个人只不过是出现的时候刚刚好,又以那样盛丽的姿态。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1 章
两天后,被雅雅喂了一肚子美食的我收拾行囊准备回家。
周小宝要送,我拒绝了。离开再久也是家,回家的路总还是认得的。
雅雅笑:“怕是真认不得了。这两年搞生态农村,村子里简直是大变样,到了别不认识家门。”
“放心,肯定没问题的。况且刚往家打电话了,福欢去村口接我。”
“行,那让小宝送你坐车去。”
“好,那我就走了。”不再推辞。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真正看到村子的模样时我还是吃了一惊。
村子里铺了柏油马路,不再是下雨时一踩满脚泥的土皮路,公共汽车很顺利地就开到了村口,停在一块竖着的大石头旁。下车一看,石头上刻了三个鲜红的大字――“红岩村”。抬头向村子里望去,从前低矮破旧的平房全都不见了,换成一排排灰白相映的小洋楼,整齐干净又美观。
我记得读大学离开时就听说村东头开始拆房子了,只是没想到仅仅三年,变化竟这般大。真像雅雅说的,我要认不出家门了。
满村的杨梅树没变,还是一颗颗立在那里,优雅繁茂。只是可惜这个季节树上没有红红的杨梅。
见到福欢时,只觉得印象里的那个瘦瘦小小的灵动女孩儿一下子变成了大人,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果真是喜临门。
看到笑盈盈的她,我顿感心情很好,步子都轻快了许多。这三年我错过太多,只一味待在自己的世界里,从来不曾看见他们。
画地为牢。
福欢看到我时立即跑了过来。
“姐姐!你变了好多哦,我差点没认出来。”我笑笑,她也根本没容我说话,“你在学校过得好不好?都适应吗?有没有想家?外面的人没有欺负你吧?”
“好,适应,什么都好,也没人欺负。你不是看见了,我现在这不是好好的。”我笑着回答。这就是福欢,比我小两岁,却从小就喜欢照顾我,何其有幸!
至于想不想家,这一刻,我想得厉害。
虽然村子变样了,房屋也不是曾经住惯了的。但是有什么关系?我的家人都在,阿爸阿妈、福欢福乐,他们爱我更甚以往,不管我是什么样的我,在他们眼里,我只是女儿、姐姐。村子变得不认识了又怎样?有他们,这里永远都是我的家!
“姐姐,你回来了我真高兴!阿爸阿妈在家做了好多好吃的,就等你回来呢!”
“哦,你高兴是因为我回来就有好吃的了,是不是?”我逗她。
“才不是!”福欢说,“福乐过两天也回来,咱家人都好几年没这么全活了。”
“这不是都来蹭我妹妹结婚的喜气儿。”
“哎呀,你怎么也和他们一样打趣人了。那啥,他也在咱家,回去了就见着了。”
“他是哪里人?在咱们这儿小学当老师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个年纪的?”
“他也就这两年才来,姐姐那会儿早就读大学去了,所以才不认识。啊,他也是大学生呢,可有学问了,好像什么都知道。当然了,姐姐你肯定比他厉害!”
“大学生?不是咱们这儿的人啊,那他对你好不好?”
“好着呢,你放心,咱阿爸阿妈也说他好的。他是S省人。”
“S省?这么远!那你们以后要在哪儿?”
“就在咱家啦!姐,回去再慢慢跟你说,家里都等着呢。总之你就放心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2 章
葛成是一个帅气的大男孩儿,比我大四岁但看上去年纪很小,与福乐一般似的。
我觉得他老了些,与福欢相比。
相差六,并不是一个小的差距。
却不曾想事实上晟昱大我更多。
从未想过。
这足以证明,他不过是存在于我脑海幻影中的一个美化了的人物,太过虚无,并不真实。
阿爸阿妈很热情地招待了我。
是的,招待。
仿佛客人一般。
或许是因为我离开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些,让他们有些不习惯了。
也或许只是因为,在他们眼中,如同这村子里所有长者一般看法,女儿大了就是别人家的。
所以,对于福欢这个对象的满意度大幅增加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女儿不必为了另一个自己的家庭而远离他们。
确实如此。
葛成有个幸福的家庭,但这只是以前。
在他大学毕业前夕,那个有爸爸妈妈姐姐的家庭在一次车祸后瓦解了。
葛成因为和同学的毕业旅行而成为死亡之外的幸运儿。当然,对他来说这可能并非什么幸运。
然后,他来到了这个小村子,与世隔绝一般。
远离了原本的生活环境,一住就是三年。
不过看他现在的的模样,那些前尘往事的打击,似乎已经渐渐淡去了,起码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新生活。当然,有些人天生或是后天练就的,善于隐藏自己内心的波澜。
总之,孤身一人,随便在哪里都可以。
他看福欢的眼神温柔专注。我有些许放心,他们之间可能真的是爱情。
这比到年纪,不得不嫁时天天相亲找到的还不错的人家总是要好太多的。
福欢总还是个有福气的孩子,总算她还是幸福的。
这就好。
自然,关于葛成的家事都是福欢偷偷告诉我的。并且一再提醒我这个不了解情况的姐姐千万不要提及男友的伤心事。
我自是答应。
大家互相招呼后就开始吃饭了。
葛成并不是话多的人,但偶尔搭话也都是恰到好处。修养这东西,伪装不来也抛弃不了。所以我和阿爸阿妈一样,对这个福家的女婿越看越满意。
福欢一如既往的最为热闹,是大家的开心果。
但谈起两人的婚事时,她仍是有些害羞,由着阿爸和葛成商量。
当阿爸小心地问起婚礼上葛成这边有多少人时,葛成倒是大方地应着,无芥蒂的样子,“我有几个同学来,不会太多。另外,在国内没什么亲戚了,只有小舅会来。”
“你小舅能来太好了。咱们这村子能致富真是全靠你小舅了。”
“哪里,还是咱们村民能吃苦。小舅不过是出些点子,也没出多少力。”
“可不能这么说,这孩子对咱村可上心了,年年都来。若不是他帮忙,村子要想建成现在这样可得几年呢。”阿妈插嘴。
我有些迷惑,看向福欢。
不愧是亲妹子,终究是有默契的,福欢立马向我解释:“葛成小舅是老来子,比他没大几岁的,长可帅了而且什么都懂的样子。姐,你见了就知道了。对了,他跟你还一个学校的呢,和姐姐一样厉害!”
原来如此。
“少当着你老公的面犯花痴,要是气跑他了,有你哭的。”我笑道。
福欢脸红瞪我。葛成也笑:“放心,跑也带你一起。”
我看向阿爸阿妈。
阿爸笑着,没什么异常。阿妈脸色僵了一下。
虽然阿爸阿妈一直否认村里人说的倒插门女婿的说法,但他们应该也是想着福欢葛成两人能够留在村子里为他们养老送终的吧。
毕竟我和福乐有很大可能回不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
饭后,阿妈洗碗。我想进去帮忙,却在厨房门口听到阿爸也在,便没有进去。
葛成还有课,福欢便送他去学校。
我走出家门,在村子里随意逛着。
几乎没了我记忆中的模样。除了那一颗颗茁壮的杨梅和矗立多年的风雨桥。
我走过风雨桥,在桥头伸手去够一片榕树叶子。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是福家大丫头不?”
我扭头,是王奶奶。那个常年坐在桥头杨梅树下纳凉,对自家杨梅宝贝的厉害的王奶奶。据说她家的杨梅都是要寄给城里的女儿吃的,不知现在她的女儿是不是还是每年都收到来自家里的杨梅。
时间在小孩子和老年人的身上总是过得明显。我看着王奶奶明显苍老了的脸和愈加驼背的身躯,一时间心中怅然。
我应答:“是的,王奶奶。您还好吗?”
这个年纪的老人看到自己看大的孩子总会有一种能让人感同身受的激动和感慨,能让对方心里温暖亲切。
“晌时就听牛子说看到你回家了,要不是早些知道你回来了,这还不敢认呢。姑娘长大了就是变化大,看着跟以前一点也不一样。”王奶奶凑近了我,“你看看,在外面就是不比家里,这都瘦了。先前的时候脸还胖嘟嘟的呢,唉,都吃苦了。”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笑笑:“还好,学校的伙食还不错的,也便宜。”
“阿欢要结婚了是不?这时间过得还真快,你们都到结婚的年纪了。听说那孩子是S省的?挺近的吧?还是近点好。”王奶奶自说自话。
我笑道:“奶奶,S省不近。从咱这儿过去,坐火车都要两天呢。”
王奶奶惊:“咋那么远呢?!唉,我也不清楚这些,年轻那会儿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和天山湖。”
我说:“往后了咱们这儿交通方便了,您也出去走走看看。外面和咱山里还是挺不一样的。”
王奶奶摇头,说:“老了,走不动了。你们年轻人去走吧,回来了给我这老太婆讲讲也就是了。”
我从小时起家里大人就只有阿爸阿妈,从不知道奶奶是什么样的。
王奶奶是牛子的亲奶奶。小时候,一到晚上我们小孩儿总是在村子里跑来跑去地玩耍,老人们总是围坐在一起聊天。
有一天夜里,我和几个小伙伴正在玩儿捉迷藏的时候,牛子没有加入。我在藏身的地方多好,正好可以看到那些聊天的老人们。而牛子这会儿躺在王奶奶身旁的席子上,听得专注。王奶奶给他打着蒲扇赶蚊虫,不一会儿就见到牛子成大字躺在席子上睡着了。
我看得羡慕,也不玩儿了,回家扯了一张席子出来,放在门口的杨梅树下,也学了牛子的姿态躺下,想象着旁边有个为我打蒲扇的奶奶。没有月亮,我看到树顶上的苍穹,深邃、悠远。
那日的天空漆黑、星光明亮,我记得深刻。有种想在这片天空下就这么躺着,一辈子的渴望。以至于很久后,我再没见到过那般黑的天,那么亮的星。
一眼,便是永远。
我看着王奶奶蹒跚着走路的姿势,心里很难受,有一种可以称之为悲悯的情绪。可是,这东西不是该是圣人才会有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4 章
告别王奶奶,一直往东走,那边的山坡不算陡。村里几乎所有的小孩儿都爬过那座山。
我突然想去爬一爬。
许久没有爬山,以往轻轻松松就到达的山顶,现在上来已经是气喘吁吁。
在山峰较少的地方,爬上一座山便有俯览全城的景观。可是我们这里,登上山顶后,眼前仍是山头密集。想要一望无际,看到天地接壤的那条线,简直是无望。
想到一句话:“山的那头还是山。”
是种多绝望的感慨!
我猜想着很久以前住在这大山里,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的人们。
他们爬过一座山丘,看到的是另一座更高的山丘。于是继续攀爬。可是爬过那座山头后,又是另一片山头。他们自我安慰着,也许爬过这一片山头便可以看到山外的世界了。不必走到,只要看一看就好。
可是,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那无尽的山给予他们的,终是绝望。
希望?哪里是希望?
就如西方神话中所说,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首先奔涌而出的是灾难,它们迅速分散于世间,唯有希望能够拯救。可是希望被压在盒底。为了阻止更多的灾难,人们合上盖子,同时被合上的,还有希望。
只有等待,才有希望。可有谁能够抵住那么多灾难的折磨,最终等到希望的横空出世?!
等待,是一件太折磨人的事情。
想起中午时在厨房门口听到的话,阿妈说:“如果当初没有心软让阿玲读书,也许现在阿欢阿乐都在读大学了吧。阿乐不至于这么辛苦,阿欢也可以走出去看看。”
阿爸说:“你总这样说。要是那样,阿玲不是走不出这大山了?再说,阿欢阿乐也不一定就有阿玲这么出息。”
“还好,阿欢现在嫁的挺好,阿乐也能挣钱。”
我没有继续听阿妈说了些什么。
这话,在我去读大学之前也曾听到过。不同于现在,那时阿妈是当着我的面说的,话里还充满了对福欢福乐未来的担忧。
虽是一母同胞,可在家长心里总还是有个偏向的。一呆板一活泼,一漂亮一普通。任谁都会更喜欢后者,这事儿强求不来。
我没有怨愤。只是从那时起,突然就觉得自己自私了。再不愿回来,面对这个凸显自己丑恶的地方。
现在想来,逃离和躲避,更是自私。
我想起晟昱,突然心里一疼,眼中便落下泪来。
兴许,现在就是告别了吧。
在这个地方,面对着没有杨梅的杨梅树。
然后,我应该开始一种新的生活,为自己为家人,活在现实中。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
谁没有年少时的单相思?我不过是他们中的一个罢了。没什么好难过的,没什么值得同情的。
只是一场相遇,十多年追寻。
如此而已,再无其它。
严磊的电话来得总是那么不其然。
“福玲?”话筒里传来他的声音。低沉却又种清冽的感觉,让人很舒适。
“有事?”
“没事就不能打电话了?我还在追求你,总得有个姿态。”
我笑笑:“你还在学校?”
他答:“没有,我出来实习了,先适应一下职场吧。你呢?你妹妹的婚事准备的怎么样?别累着了。”
“还好。我也帮不上什么忙。”
“刚到家先好好休息一下,坐车也是挺累的。我实习在S市,想体验见识一下大城市的生活。你没事了来玩儿啊。”
除了学校和家里,我好像并没有去过其它地方。突然也想到处走走,于是说:“好啊,等妹妹婚礼过后我找你去,要你招待我了啊。”
他仿佛没意料到我会答应,顿了一下,有些惊喜地说道:“那是自然!到时候你提前打电话,我接你去。”
挂了电话,我看了下时间不早了,便匆匆下山往家赶去了。
如果往后立在我旁边的人是严磊,我想我并不排斥。
只是,爱情这东西,也许本来就只是人们的想象,它,并不存在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5 章
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地走着,转眼就要到举办婚礼的日子了。
按理说,新郎新娘是不准见面的,但现在已不大在意这些说法了。
何况我家的婚事终归是有些特别的。葛成孤身一人,连那个让福欢十二分满意的小舅也来不了了。
而我确实是个闲人。
婚礼的筹备、采购、请柬,样样不用我管,每天只是在村子里闲逛着,时常帮大家准备下午餐,是以厨艺精进不少。
我想,这也是一样技能,起码以后就算只有我一个人生活也可以让自己吃得很好。
于是,每天乐滋滋,挺享受的。
这天吃饭时又说起婚礼的事来。
福乐前天的晚上回来了,黑了、瘦了、个子又长了好多,都说女大十八变,男孩子也一样。夜色昏暗,我望着站在家门口的人一阵发愣,直到他喊了一声“姐姐”,我才意识到这是我家福乐,赶忙迎了进去。
饭桌上,家里的人都全活了。
福乐听说葛成小舅不来也是一阵失落。
我才知道这个唯有我没见过的神秘小舅几乎每年都会来村子里。而他这差不多一年一次的露面对我们村生态旅游的建设意义非凡。村子里这两年的变化,几乎是他一手督导的。
“我第一次来咱们村就是跟小舅一起来的。那时候一看到村子的感觉就是好美啊,山清水秀、天蓝叶翠,安静闲适的样子像极了古时候的人为自己选择的隐居地。”葛成一脸回忆地说着,“打那儿起,我就喜欢上这个地方了。所以后来,只剩我一个人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来这里。”
福欢握握他的手,一脸关切。
葛成对她笑笑:“现在我在这儿又有个家了,我很开心。”
福乐岔开话题:“那小舅今年不来了么?”
“来,小舅今年在国内过年。我家没什么人的,所以我邀请他来这里和我们一起过年。怕是要打扰你们了。”
“不打扰,都是一家人,就不说这外道话了,让小舅随时过来就是。”阿妈说话。
“是啊,来就是了,我也想他了。”福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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