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爱人的头颅-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小白马,男孩不安地站了起来。
喂,你瞧,那是什么东西。
一匹马。天哪,这地方怎么会有一匹马。
老板,我们马戏团里有熊有狗有猴子,就是没有马,我看,我们把它给——
就你小子鬼主意多。快,把套熊的绳子拿来。当心,它来了,好,给我套。妈的,你怎么这么笨,快,别让它跑了,你们把它给四面包围了。好,这回看你这匹畜牲往哪儿逃。再给我套啊,你他妈的手脚怎么这么慢,当心我炒你鱿鱼。
哎呦!疼死我了。老板,这畜牲踢我,
他妈的,你太没用了,踢死活该。
一齐上啊,这畜牲是吃草的,不会咬人。
喂,你干什么?不能用刀子,我要活的,不要死的。
逮住喽!
好!你小子真他妈有本事,今晚上我请客,花中花夜总会。
老板,今晚上我要最好的姑娘。
你他妈的想的美。来,把给猪吃的泔脚钵头搬来,我的马,快吃,吃了就有力气表演了。
老板,它不吃。
妈的,这怎么可能,这可是大饭店里送来的泔脚啊,那里的客人吃东西从来吃不干净,倒进泔脚的可全是山珍海味啊。我们想吃都吃不到呢。这畜牲真是不识抬举。一定要教训教训它,老五,你是内蒙古人,一定会骑马,这畜牲就交给你了。
老板,我在老家是种地的,连驴都没骑过,我只会驯狗熊,骑马不行。
放屁!你不骑立刻就给我滚蛋,一个月500元的工资人家抢着做呢,你就当作是驯狗熊,把你的鞭子拿出来啊,给我抽,这畜牲别看它长得小,可野呢。
哎!帮我数数,一鞭,两鞭,三鞭,四鞭。
你他妈的怎么停了,给我继续抽啊。
老板,这不是狗熊,狗熊皮厚,这小马那么瘦,我怕它受不了。
滚!你给我滚出我的马戏团。我看是它受不了,还是你受不了。
别,老板,我给你跪下来了,别赶我走,我要是一走,非饿死不可。我抽,我往死里抽它。五鞭、六鞭、七鞭。。。。。。数到哪儿了?
忘了,从头再数。
老板,已经抽了它五六十鞭了。身上全是血,您看,都倒在地上了,我看它不行了。
妈的,你怎么下手这么狠啊。
老板,这可是你让我干的。
他妈的你还敢给我顶嘴。去你妈的。
哎呦,你怎么打我耳光啊。
打的就是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马还能给我赚钱呢,你呢,在我眼里,你连狗熊连猴子都不如。走吧,走吧,这匹畜牲看来也没有用了,他妈的算我倒霉,白忙活了,让它躺这儿自生自灭吧。妈的,下雨了,快给我开车。
男孩不知走了多远,突然下起了雨,先是毛毛雨,后来就越下越大,八月的大风也从海边一股脑地吹来,让他单薄的身体随时都有被吹倒的可能。
他躲到了一个桥洞下避雨。桥洞下还躺着一个少年,光着膀子只穿一条很脏的短裤,头发又长又乱,身上全是泥,嘴里叼着一根烟。
喂,这里是我的地盘,给我滚。
对不起,请问你见过一匹马吗?
你昏头了,如果你说要自行车,我还可以帮你。
是一匹小白马,大概有大人这么高吧。
我没有马,只有自行车,全是我从上海弄来的,大部分是八成新的,只不过车锁全给我撬坏了,你也知道,我这种车是不可能有牌照的。怎么样,是你家大人要吧,三十元一辆,男式二十八吋的,够便宜了吧。
我不要自行车,我要我的马。
白痴,我看你也是流浪汉吧。我是河南人,你呢?
我是本地人。我在找我的马。
妈的,盲流收容所的人来了,快跑吧。
赤膊少年飞快地跑了。几个穿制服的人气喘吁吁地跑到男孩面前。
小孩,你是哪儿的人,在桥洞下干什么?
我在找我的马。
我看你是个盲流吧,走,跟我们去收容所。
你能帮我找到小白马吗?
什么马不马的,先跟我们走。
我们的男孩跟着他们来到了一辆汽车前面,发现车里面有许多衣衫不整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男孩叫了起来,你们骗人。然后他一把推开了一个人,然后向旁边的芦苇荡里钻去,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了。
在另一段海堤上,一队女民兵披着雨衣正在巡逻。
队长,你的对象真不要你了。
他嫌我脸黑。
真没良心,我们每天守在海边,脸不晒黑才怪呢。
好了,别瞎说了,今天晚上有台风要来,当心点。
队长,你看,那边是什么东西。
提高警惕,我们去看看。
怎么是匹马,混身是伤,全是血,是鞭子抽的,一定是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真可怜。快,把我们的药箱拿来,好的,给它敷上点药,用绷带给它伤口绑上。当心,它疼着呢。好,轻点,它在发抖,马戏团的人也太狠了。
对,男人全不是好东西。
它眼睛睁开来了,它在流眼泪,就象人一样,看得我也要流眼泪了。快,水壶,给它喝点水。
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要不是受伤,它该多漂亮啊。
怎么,想你的白马王子了?
别乱说话,注意影响,看,它可真能忍啊,好了,它站起来了,站起来了。它又能走了。
在男孩的父亲看守的海堤上,来了一群人,他们是坐着汽车从市区来的,一个大胖子站在当中,后面有个年轻人给他撑着伞。胖子的脸此刻不怒自威,他整理了一下一尘不染的衬衫,然后高声地对四周满身泥水的人们说——你们瞧瞧,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关键的大堤上,居然连个人影都没有,你们的工作是怎么做的,怎么向上级领导和全市人民交代啊?简直就是饭桶!把这个看守大堤的人的名字记下来,扣他一个月的工资,留职查看,以敬效尤。
领导,那我们再到前面一段大堤去看看?
说话的年轻人突然看到另一个领导向他使劲地挤了挤眼睛,一付非常滑稽的样子,年轻人还是没明白,于是那人急了,忙说——前面那段大堤就不必了吧,那么大的风雨,领导也辛苦了,先去饭店里吃顿便饭。至于前面,是一队女民兵,绝对没有问题的,要不,我们用望远镜看看,也一样吗。
说着,他把一架有着长长的镜头的高倍望远镜安在了胖子领导的跟前,胖子领导顺势把眼睛贴了上去,对准了几千米开外的海堤。
那是什么?在那队女民兵边上,还有一个东西。我看是条大狼狗,白色的狼狗,非常罕见,比人还大。来,你来看看。
天哪,前面大堤上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有着四条长长的腿,白色的皮毛,特别是长长的脖子,还有蹄子,看上去象马———不过。。。。。。不过无论如何,这的确是一条大狼狗,领导到底是领导,眼力就是比我们一般人强。
那当然,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里养过警犬呢。现在我的家里,还养着一大一小两条狗,全是白色的,漂亮极了。狗这东西,是人类的好伙伴啊,你们用狼狗来看大堤,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我很欣赏,回去以后一定要向上级领导报告,要表扬你们,而且还要推广这种办法。
领导,那我们该走了吧,酒席早就准备好了,别凉了。
好吧,走。
当他们坐上汽车远去之后,一个流浪汉从草地里爬了出来,在小屋外的屋檐下,他哆哆唆唆地找了一个看不到角落,蜷缩着身体,在凄风苦雨里躺了下来。
台风来了。
海边的小屋就象是一艘小舢板,在海风中颠簸。那些从太平洋的心脏长途跋涉几万公里的风象一个喜怒无常的小孩,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把人间的一切盆盆罐罐,都要砸得稀烂。男孩把窗和门都关紧了,自己做了饭菜,吃完后就趴在紧闭的窗前看着大海。台风之夜没有月光,外面的大海一团漆黑,只有高高地溅到大堤上的白色浪头可以看到。雨点也不断敲打着窗玻璃,连同外面波涛汹涌的怒吼,让整个小屋震得发抖。
小屋里的值班电话响了,是父亲从市区打来的。
儿子,你还好吗?爸爸过几天就回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今天晚上要小心啊。
父亲的电话挂了以后,男孩就趴在窗台前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匹小白马,在草地里吃草,然后向汹涌的大海奔去。
敲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男孩惊醒了。他打开了门,连同一阵风雨,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冲了进来,它看不清,一下子把男孩撞倒在地。男孩看见小白马,一把紧紧地抱住了它。他关了门,让小白马弯下腿躺在地上,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它伤口上的绷带。
是谁打了你?
男孩又哭了。
台风刮了一整夜。
几天以后,台风终于过去了。
小白马,你从哪儿来。是从海里来的吗?你的伤口好的很快,我给你把绷带解掉好不好?答应我,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要乱跑。我的妈妈在大海里,你从海里来,你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能没有你。
小白马对男孩点了点头。男孩拿了一把妈妈活着的时候用过的木梳给小白马梳理鬃毛,它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反射出白云一般的光泽,就象妈妈的皮肤。男孩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对着它耳朵说,我去打水,一会儿就回来,千万别走开。
兄弟,你是哪的人啊。
安徽人。
家乡又发水灾了?到上海来讨生活是不是?
对,一直没找到事做,钱都花光了,饿了好几天,看来只能讨饭了。
别丧气,眼前就有现成的食物。看到那匹马了吧,从台风刮好以后,我已经饿着肚子观察了好几天了,你有多少天没吃过新鲜肉了?
半个月了吧。
我过去在内蒙古流浪的时候,我们一大群人饿了许多天,一起逮了一匹走失了的马,然后我们把马宰掉吃了,那味道啊,别提多香了。我敢保证,马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
你胆子真大。
瞧,这儿只有一个小男孩,他现在去给水站打水了,至少要去半个钟头,我们动手吧,我已经准备好全部工具了。帮个忙,一块儿上。
小白马。
我们的男孩绝望了。他在整个海岸线上奔跑了整整一天,最后在海堤的尽头,是个巨大的垃圾场。那里堆积着山一般高的垃圾,仿佛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丘陵。废旧的家用电器、报纸、纸板箱、建筑工地上拉来的废料,甚至还有报废的汽车。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拾荒者在垃圾堆中寻找着对他们有用的东西。
忽然男孩看到了一滩血迹,长长的,带着腥味,上面叮着许多苍蝇。他顺着血迹飞奔着,见到了一堆骨头,有几根长长的,然后是一圈大大的肋骨和一个马的头骨,最后是一整张的马皮,白色的皮毛,没错,就是我们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在马皮旁边,是一口大锅,锅里煮着马肉,飘出了香味。两个流浪汉正狼吞虎咽着一条煮熟了的马腿。
夕阳把男孩的脸染成红色,他的睫毛发出金色的反光。大滴大滴的眼泪象雨水一样挤出了他的眼眶,砸在那一滩血迹上,于是,血化开来了,越来越淡,变成了美丽的橙色。
男孩低下了头,捧着小白马的头骨离开了垃圾场。
男孩独自一人在海边的小屋里,灯光暗淡,摇晃的灯把他瘦瘦的影子投在泛黄的墙上。他感到自己身体里正发生着一种奇妙的变化,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正从他骨头的深出钻出来,遍布他的全身。于是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墙上自己的影子。影子在变,他抱着马的头骨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变白了,而且变得毛茸茸的,怀里的马头骨不见了。他想要爬起来,却办不到,只能从床上滚下来。他站了起来,但不是用两条腿,而是四条长长的带有蹄子的腿。他要开门,但却感到自己已经没有手了,只能用头把门撞开。男孩向草地里的咸水池奔去,他发现自己用四条腿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加快了许多,他奔到了水池跟前,平静的池水就象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男孩看到了自己——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匹马,一匹小白马。
男孩饿了,他低下了头,吃起了青草,他第一次吃这种食物,用牙齿细细地咀嚼着,他这才感到草是多么地美味。他畅快地在草地里撒开四蹄奔跑起来,他感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幸福,跑累了,男孩就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在水池里洗了一个澡。他在水池里浸泡着,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男人,是父亲,父亲回来了。男孩向父亲奔了过去。来到父亲的面前,他想要说问候的话,但喉咙里只能发出马的嘶鸣。
父亲以惊讶万分的目光注视着他,然后父亲从腰带上解下了皮带,狠狠地抽在了男孩的背上,男孩立刻就倒在了地上,父亲又不知从哪弄来一根绳子,绑着男孩的马脖子,牵着他到小屋里去。
儿子。儿子。
父亲大声地呼唤着儿子,却没有回答,只有身后的白马不断悲哀地嘶鸣。男孩说不出话,他想告诉父亲,儿子就在这儿,但父亲还在不断地寻找着儿子。最后父亲对自己说,妈的,这小崽子又到哪儿玩去了,他晚上一定会回家的。至于这畜牲吗,带到牲畜市场上卖了。
男孩死活都不肯跟父亲走,于是父亲又用皮带抽打着他,直到身上全是血,才被父亲带走了。
牲畜市场上有各种人和畜牲,猪、狗、牛、羊、兔、鸡、鸭、鹅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马。人们操着不同的方言在交易着,男孩的四条腿于是有了些发抖。父亲把他牵到一个贩子跟前,先让贩子看货。那家伙用手扳开男孩的嘴,看了看他的牙齿,又仔细地摸了摸皮毛,敲了敲他的腿和蹄子。
太瘦小了。在我们老家,这种马最多只值这个数。他对父亲伸出了五个手指。
你没有搞错吧,这匹马全身这么白,一定是纯种的,我当兵的时候也骑过马,你别唬我。
结果他们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终于成交了。父亲把男孩交给了贩子,男孩回头看着父亲,大眼睛里又落下了眼泪。父亲拍了拍他的马头,说,你啊,还真有情有义,不过,做畜牲,就是这个命,认命吧。
父亲走了,他又回去找儿子了,男孩目送着父亲远去的背影,一阵阵地嘶鸣。永别了,爸爸。
贩子大声地说,别他妈的哀嚎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来,跟我走。
他把男孩带到了一间马厩里。然后从一个火炉上,用铁钳钳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他微微一笑,我要给你留个记号。接着他把那块烧红的铁送到了男孩的马屁股上。男孩感到了一阵嘶心裂俯的疼痛,它竭尽全力地嘶鸣着,前后腿乱蹬,但是全身都给关紧了,动弹不得。男孩疼地晕了过去。
快来看啊,从蒙古运来的纯种马,多漂亮,看,你看它屁股上的标记,它的爷爷的爷爷是蒙古王爷骑过的,假不了,绝对的王室血统。
喂,老板,你说的太玄了吧,就这么瘦的一匹马。
你不懂,这马耐力好着呢,再往上推,它的祖宗还是乾隆皇帝的坐骑呢。成吉斯汗听说过吗?就是那个杀了几百万人,摆平了苏联的大亨,他当年跨下的马啊,全是单传,好马那都讲究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瞧,这匹马,就是成吉斯汗的马的直系后裔,全世界只有它这一匹,其他的全是杂种。
这么说,这匹马那么有来头,价钱一定挺贵的吧。
不贵,就三千块。就三千啊,除了我这儿,上哪卖这么好的马啊。
好,三千就三千,我买。
于是,男孩又有了新的主人。
主人的家大得惊人,三上三下,门口有只巨大的狼狗,还有好几个保姆。然后主人把狼狗和男孩都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主人对狼狗叫了起来——上啊,这可是匹纯种的蒙古马,上,跟它比试比试。
狼狗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向男孩扑来,他一时手足无措,前胸就让大狼狗给咬了一口,立刻就血肉模糊了。
咬的好,给我咬。主人站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
男孩没有办法,只能用两条前腿去踢,居然还踢到了狼狗的脑袋上。
好!这就叫泰森大战李小龙,够刺激。我的小马哥,上啊。主人的热情越来越高。
狼狗被激怒了,它掉转了方向,冲到了男孩的后面,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屁股,并且咬紧了不放,血象喷泉一样冲了出来。男孩狂乱地跳着,就是甩不掉狼狗,最后他竭尽全力地用两条后腿踢开了狼狗,然后用力地一跳,居然跳出了高高的围墙。
妈的,快追。
在主人的指挥下,狼狗也一气越过了围墙,追向了男孩。
男孩在田野中奔跑着,身上留着血,洒了一路,狼狗就循着血迹和气味追了上来。男孩虽然撒开了四蹄没命地跑,可是身上的伤使他越跑越慢。他跑到了海边,跑上了大堤,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滩涂,身后的狼狗继续不知疲倦地追来。
男孩跑入了滩涂,跑了很久很久,身后的狼狗也不见了,但他还是在跑,他要去看大海。终于,男孩见到了大海,灰色的大海,和天一样的颜色。男孩跑进了大海,海水淹没了他的蹄子,长腿,还有胸口。渐渐地,海水到了他的脖子,男孩继续向前奔跑,他感到自己的四蹄已经离开了泥土,而是悬在了水中,就象是飞行。
海水淹到男孩的眼睛了,他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天空。然后他见到的是灰色的海水,咸涩地让他眼睛疼痛起来。再接下来,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一片黑暗中,忽然闪了一道亮光。
男孩终于见到了妈妈。
………………………………………………………………………………………………………………………………………………………………………………………………………………………………………
一封家书
………………………………………………………………………………………………………………………………………………………………………………………………………………………………………
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地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把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了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颠的明月却特别地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奸淫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他的战友们扛着尖叫着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他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象现在这样强烈。但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于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恶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侯当兵的干的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了用。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我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地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乃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危危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象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他都翻过去了,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老头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砰,砰”地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