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华山神门-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陪我走走吧”黄衣女子大方的说道。

    余宇自然求之不得!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余宇,你呢?”

    “我叫贝惜雪!”

    “这名字真好!”

    “哪好?”

    “雅致,有意境!”

    “你还挺会说话!”

    “这是我的拿手项目!”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对了,你是学府的学生吗?”

    “是啊,我是新来的,你呢?”

    “我也是,我是老生!”

    “哦”余宇心里一颗石头总算落了地。

    “对了,你在河边到底在干什么?我当时真的以为你要跳河!”

    “我在琢磨修行上的事儿,有些问题想不通,老师说没事我多来看看河。对了,你能修行吗?”

    “呃,算能吧。我有场源。”

    “有场源就能啊怎么是算呢?”黄衣女子侧着头看向余宇道。

    “哎,一言难尽!”余宇简单把自己多日来修行无果的情况告诉了贝惜雪,然后说道“虽然我有场源,但是这么长时间了,还是调动不了一丝一毫的场能!”

    “那你对自己的场源,有什么感应吗?”

    “有了,这个现在有了!”

    “哦,什么样的感应,说说,我听听!”贝惜雪有些关心的看着余宇道。

    “我最开始感觉到自己的场源像是一团雾气,朦朦胧胧的,和《场源引》上说的不一样,那上面说人的场源大小和人的指头差不多。但我一开始感应到它的时候,就是一个完全没有边际的世界。我根本就感应不到头。”

    “那现在呢?”

    “现在,现在……”余宇嗫嚅着,有的不好意思的说道“现在像是一个米粒那样大小!”

    “什么?米粒?”黄衣女子愕然的看着余宇,“你确认自己没有感觉错?”

    余宇摇头“没有,就是米粒那么大!”

    贝惜雪不说话了,余宇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路走,一路沉默。

    最终,贝惜雪道“你以后修行的时候,不要再按照《场源本录》上走了,多找一些高级些的功法来看看。另外,不能调动天地之气,不一定就是不能修行。你可以尝试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去理解自己的修行,这样或许会实用些。书上的功法毕竟是死的,而修行本身却是活的,修行是自己的事,很个人的一件事,没有任何人的修行之路是完全相同的。所以我觉得你要尝试用自己最擅长的东西修自己的场源,去修自己的道。”

    一语惊醒梦中人!犹如醍醐灌顶一般,余宇觉得自己面前的那扇窗似乎就要被自己推开了!

    余宇这些天总是感觉自己好像是抓住了什么,但每次却总是差那么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但就是过不去。

    “我先走了,你自己再慢慢想想!”说着,贝惜雪加快步伐往前赶,余宇停在原地,大声道“姐姐,你还来吗?”

 ;。。。 ; ;
第四十三章 风波
    由于身体没有完全复原,余宇并不敢过分用强。回到宿舍只是在心中默想自己修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他觉得很可笑,别人的场源都是指头那么大,自己的才米粒那么大,这样的结果,能修行吗?

    虽然那米粒般的场源,余宇能感应到它发出的璀璨夺目的纯金色的光芒,似乎填满了自己的整个气海,但毕竟还是米粒那么大啊,这可怎么搞?难道老天跟自己开了个玩笑?对了,还有凤麟阁,自己曾经答应豆豆,要给她弄一个比那天那个红鹰还牛叉的鸟儿来,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兑现!

    宿舍的树林里每晚都会有年青的男女在那里畅谈人生,理想。余宇知道他们不喜欢自己,自己当然也不喜欢他们,所以去了练功场,没有带枪,而是背着手欣赏这夜间的美好景致,也算是趁着身体有痒,给自己找个机会休息一下。

    刚出宿舍们没走几步,李馨蕊迎面走了过来。还是那样端庄,雅致,落落大方,一副大家闺秀的派头,不过她也的确是大家闺秀。

    “余公子,这是要出去?”李馨蕊问道。

    “出去转转,在屋里呆着很闷!李姑娘这是?”余宇背着手,面带微笑。

    “我是专程前来拜访公子的”李馨蕊诚恳的说道。

    “不要那么客气,显得生分,都是同学,何必这样呢,自然一些不好吗,我这个人无拘无束惯了的,野性的很!”余宇也显得很诚恳的说道。

    李馨蕊不以为忤“当天在茶馆见到公子的那副字,馨蕊羡慕不已,今番蒙老师器重,特允参加明年的书法大赛,心下惴惴,恐难堪大任,这才冒昧前来,还望公子不要见怪才好!”李馨蕊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

    余宇知道,她和付凌华虽情同姐妹,但性情诧异却是极大,付凌华率直,有什么说什么,心性淳朴;李馨蕊含蓄,含而不露,点到为止,既能一言打人,也会保全些对方的颜面,这份场面功夫,付凌华差的远。

    “李姑娘心思太过细腻了,说实话,我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明年的事情,现在就操心,岂不是太累了自己?”

    “我不像公子高才,只好笨鸟先飞,只是希望到时候不要给我焱国蒙羞,给学府蒙羞即可。公子当天力敌圣城修士,武道年轻俊杰,此时早已传遍学府,你的大名,恐怕整个圣城都已知晓,你的事迹应该也早已传到坊间了。我一个弱女子,可不敢和公子相提并论!”

    余宇叹服,这份嘴皮子功夫自己实在消受不起,还不如和她实实在在的说些书法上的事情。无奈何,只能来到教室里。学府的教室,一直掌灯到夜间子时。此时通明一片!

    展开书卷,余宇才知道盛名之下无虚士这句话原来也是真的。且不说李馨蕊的诗词造诣如何,单就那一手娟秀的小楷,就让人拍案叫绝,实不愧了才女的名头。其实到了这个境界,两人之间也只能说是切磋,若论讨教,已经不大可能了。虽然余宇认为自己比她高那么一点点!

    一晚上的功夫,在两人的争论,切磋,研议下很快过去了!

    随着天气转凉,下午的时光较之盛夏时分好过了不少,原本下午课上完都躲在宿舍的学生们都开始走出宿舍的大门,来到了那片小树林,畅谈国家大事,议论历史短长。颇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感觉。余宇知道这些人还真不是书生意气,讲的虽然略显稚嫩,但却很中要害,因为他们的家世都很不一般,耳濡目染之下,对官场,人事,是非,政务都有一套自己的看法。

    “你们听说了吗,最近宫里传来消息,余宇那厮不但得到了侯爵,而且还得到了当今太后她老人家一笔重重的恩赏,重到简直无法相信。”说话的是罗文立,皇宫禁卫军都统领罗耀成的儿子。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宫里的事情自然瞒不过罗耀成的耳目,罗文立自然也从牛逼老爹那里得到了第一手的消息。

    赵澜,也就是那个江南世家子弟,摇摇头道“真没有想到,一个乡野小子,竟然能成为侯爷,而且还是这么小的年纪,哎,我等惭愧啊。即便日后从学府顺利毕业,在朝中谋个一官半职,这辈子想要封侯,恐怕也是极难的事!”

    钱素瑶脸色泛白“我看那余宇多半用的也不是什么光明的法子!”

    付凌华一皱眉“素瑶,这话可不敢乱讲,侯爵是陛下亲封的,恩赏是太后她老人家赏下来的,你这话传出去了,让钱尚书在朝中何以自处?”

    钱素瑶的爷爷,便是当今礼部尚书,钱乃方!

    “我,我不过是随便说说,你干嘛那么当真。我的意思是那余宇不过是个乡下小子,如今成了侯爷。我们日后若从学府毕业,见到他岂非要行大礼?要知道,侯爵可是很高的爵位。我爷爷一生……”后面的话钱素雅想想不妥,硬是咽了下去。

    石牧天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不过是男爵,当时还曾经有自己爵位的身份压余宇,此时,他在余宇面前已经不值一提了。

    “那余宇真的当自己多么了不起了?和薛公子比起来,他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物。如薛公子那般深藏不露,才是真正的高人,他有点小能耐,恨不能让全天下人都知道,十足的小人!”石牧天狠狠道。

    付凌华冷冷的看着石牧天,此时此刻,她已经懒得再和这个真正的小人去计较了。

    迟伟华一直不肯开口,听完石牧天的话,不禁眉头紧锁道“石牧天,你这小子也太无耻了吧,之前我们议论余宇那厮的时候就数你下嘴最恨,像是他杀了你老子一样,干嘛那么怨毒?之前我也认为余宇不过是个乡下的一个穷酸小子,所以我也说了他几句,但那天夺取异宝的时候我发现余宇还是很有血性的,起码他像个爷们,给我们学府长了脸。我家老爷子一直说,爷们,就要不怕死,背后捅刀子的都他娘是软蛋,现在我觉得你他娘就是软蛋。带种的,你就找余宇单挑,在这说那些无用风凉话,你不觉臊的慌,我还觉得难为情呢!”

    这话讲的有理有据,有气有节,石牧天翻着白眼,气的嘴角开始流白沫,不知道是不是他一直以来的毛病。双拳攥的咯吱吱响,似乎像是一头饿疯了的孤狼,一下子见到了一只柔软的小白兔,口水流的满地都是,还没有吃到嘴,就开始坐着是煮着吃还是红烧的美了。

    当然,此时此刻,石牧天不是在做美梦,而是噩梦!

    众人一看情形不对,立刻戒备起来。谁也都没有料到迟伟华会帮着余宇说话,这简直是新闻,这小子什么时候开始和余宇穿一条裤子了,难道是看到余宇封了侯爵,迟家已经开始准备后手了?

    石牧天爆发是随时的事情,大家都看的清楚,他在平复自己的情绪,曾经他自认为自己是文武双全的好汉,年青人楷模,大家的偶像,是的,就是偶像。但当他来到学府之后,才发现,这里太多人比自己厉害,最要命的是,这里的每一个人,无论势力强弱,他都不能把对方怎么样,一旦查到是自己的问题,学府的怒火足以烧了整个石家。

    现在看看,还是老家伙有先见之明,让自己来到学府之后就装孙子,不过对于一个做惯了大爷的人来讲,装孙子这个工作难度系数太高,不好完成,那么只能当个怨男了。

    谁知道,今天本来和自己是一伙的那个四肢发达的家伙,竟然也看不起自己,要知道,前晚去红烟楼,可是老子我付的帐?

    “迟伟华……”

    石牧天大吼一声,腾的站起身,浑身发抖,用手指着迟伟华的脸“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迟伟华一看石牧天站起来,用手指着自己的脸,火也腾的一下子窜了起来,同样用手点指迟伟华“小子,实话告诉你,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可能很多人怕你石家,但老子不怕,有种你就和老子干一场!”

    众人面面相觑,石牧天是兵部尚书的儿子,手握调兵大权,在朝中是实力派人物,身份显赫。一般的文官,甚至是武将根本就不敢得罪,但迟伟华有些特殊。他爷爷是圣城八大营之一木字营的大都督。圣城八大营不归兵部管辖,直接听命于皇帝。都是军人,但八大营的人,明显嚣张很多。

    所以迟伟华并不畏惧石牧天。在场的这些人,对两人的身世都很清楚,付凌华更是知根知底。哪一个都不是好惹的。

    和石牧天不同,迟伟华是上过战场的人,虽然年龄很小,但真正见识过战场厮杀的惨烈,也曾经真正在战场上杀过人。迟伟华的老爹则一直呆在圣城之中,石牧天本人也是一样,虽然和军人打交道很多,但真正的战场,石牧天没见过,只是听说而已。

    两个人在气势上,明显不同。迟伟华是拿起刀就敢玩命的人,石牧天虽有一身本事,胆量上却差了迟伟华很多。

    都是经常在一起的世家子弟,不可能真看着两人打起来。左小勇赶紧来到两人中间。这里他和迟伟华的关系最好,他老爹是圣城八达营之一占字营的大都督,两家多有来往。

    左小勇两手一张,赶紧说道“得了,得了,还真他娘动刀子啊,我们可都是一起的。石牧天,你小子也嘴下留德,干嘛老跟余宇过不去,再怎么说他也是我们的同学。妈的,小华子,你小子也是的,难不成还真要在学府动手啊,这可是违反规定的!”

    赵澜也赶紧上前道“是啊,是啊,不要为了余宇伤了自家兄弟的和气吗。都消消气,今晚醉红楼,我请客!”

    众人纷纷上来拉开迟伟华,石牧天两人,付凌华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石牧天的脸,像是白纸一样,嘴唇发青,脸色难看至极,对着迟伟华一个劲儿的冷笑“迟伟华,你真的以为我不敢对你怎么样吗。行,我看你老迟家能蹦跶几天,这笔账,我记下了!”

    “小爷我不是吓大的,有种你就冲我来,我还怕你不成?我告诉你石牧天,我老迟家没一个是孬种。”迟伟华被左小勇拉着,大声嚷道。

 ;。。。 ; ;
第四十四章 秋猎
    秋天的风,不早不晚,就这么忽忽悠悠飘进了圣城,吹动着茶馆后院的那颗老槐树,书上凋零的叶子落的满地都是,大黄趴在地上啃着豆豆扔出来的排骨,呼呼作响,余宇端着碗红烧排骨面蹲在槐树下,呼啦啦的喝着面汤。

    豆豆穿着一件崭新的秋裙,从瑞丰堂买来的高档成衣。圣城有一个说法,身穿瑞丰堂的成衣,脚踏宝路川的靴子,头戴祥和记的帽子。这是三大件,还有云锦坊的胭脂,老金坊的首饰,珑宝斋的玉器。这些都是圣城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达官贵人们才能穿戴的起的。本来乍富之后,余宇想给每样都给豆豆置办了,但豆豆却说还是等房子到手了,再说不迟。没有房子,她心里慌的很,余宇只好作罢,但还是花大价钱从瑞丰堂给豆豆买了两身最好,最贵的成衣。

    此时豆豆正坐在厨房门口的小凳子上,安静的吃着面。

    从学府回来两天了。

    在学府的几天时间,每天李馨蕊都缠着他研讨书法,余宇是在有些吃不消这个大小姐,她太认真了,只能回来。那晚遇见那个“姐姐”后,之后晚上再去河边的时候,余宇发现那个漂亮的像天仙一样的姐姐,并没在那里等他。极度失望之下,余宇只好面对现实,终于确认了自己的魅力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下午的阳光已经十分柔和,静静的从屋顶上斜射下来,投下一条笔直的射线,光柱里灰尘朦朦。

    “少爷,哥哥问,那些整天躲在我们院子四周的人,怎么办?”豆豆一边吃着面条,一边低声问道。

    小白鱼经常过来,余宇不在的时候,小白鱼白天一般都在茶馆里陪着豆豆,本来茶馆这段时间不能开张了,因为地方都被太后的恩赏占了去,但豆豆认为每天坐吃山空心里不踏实,所以豆豆将厨房边上的一间屋子收拾了下,和小白鱼一起把礼物搬进去,将茶馆腾了出来。照常营业。只是生意一如既往的不好。

    余宇不说话,大口将面汤喝完,抹了把嘴,站起身,走向厨房,边走边说道“这个事情,一动不如一静,我倒要看看他们想干什么?”

    “哦”豆豆侧侧身子,让过余宇,接着说道“哥哥说,你如果再不拿主意,他就要杀了那些人,我看哥哥有些不耐烦了!”

    “可千万不能杀!”余宇放下碗,走出厨房,站在院子里,长长的伸了个懒腰“那些人中间,怕是有官府的人,要是没有弄清楚,就贸然杀了他们,可能不好交代。当天在望江楼杀了司徒南,现在我还在后悔呢!再说了,我现在可是皇帝老子封的忠义侯,行事不能再那么随便了不是!”

    豆豆不说话了,端起碗,迈步进了厨房,准备洗刷!

    余宇刚拉过椅子想要躺下,忽然外面一阵车马的响动,紧跟着一个身穿紫色太监宫服的人手捧黄色御旨,走了进来。

    余宇恨透了这种东西,因为见到它,就等于见到了皇帝,那是要跪拜的,学府的学生平时在外见到皇帝都要跪拜,别说这种正式场合了,拿着圣旨来,不跪拜,就等于是反抗大焱国。

    豆豆看见那太监走进院子,赶紧将厨房的门关闭,一个人躲在厨房内洗刷!

    余宇无可奈何,心道什么时候一定要想个办法,把跪拜这个东西给去掉,太他娘难受了。对于一个有着非常先进意识的现代人,对于跪拜这玩意,他还是很抵触的。

    形势比人强,余宇还是假模假式的装作毕恭毕敬的摸样听太监朗声宣读了圣旨。这才知道所为何事。

    原来焱国一直保留有秋猎的习惯,而此时将近深秋,是秋猎的好时机,钦天监又做出了说明,最近半月,圣城无秋雨,再过一段时间就不行了,秋雨一至,紧跟着就是冬天了。

    所以皇帝决定三日后,也即是焱国宣威二十五年十月三日开始秋猎,共半月时间,十八日截止!地点,东皇山。东皇山,离圣城约有二百里路程!不算太远,但也不是很近。

    拿到圣旨,余宇伸手从衣兜里拿出一张二百两的银票,递给那传旨的太监。钱不多,表达的是一个意思,这是对太监的尊重。看了那么多的历史书,余宇心知肚明,和皇帝打交道的人,如果和太监过不去,多半没有好下场!

    太监名为杨宏,约莫四十来岁。看到银票,杨宏假意推辞了一番,高兴的装进了自己的衣兜后对余宇一个劲儿道谢。

    余宇不是太清楚,大焱国对太监一直打压的厉害,这一届的皇帝更是剥夺了太监的一切权利,他们全都沦为了真正的奴才,在皇宫里面是,在外面也是,最高的太监头,一年的俸禄也只有可怜的六百两银子。皇帝的意思是,太监吃住在宫里,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但,太监也是人,也要吃饭穿衣,家乡也有亲人,他们也需要钱。但由于皇帝的不喜欢,就造成了大臣们对太监也不大待见的习惯。今天余宇以忠义侯的身份,对杨宏笑脸相迎,还给了他二百两银子,这杨宏着实欢喜的紧,最重要的是,余宇帮他找到了存在感!

    “少爷,你是不是给了那人二百两银子!”豆豆一边摔摔掼掼的洗着碗,一边问站在院子里的余宇。

    “你怎么知道?!”余宇诧异道。

    “前几天我才给了你一张二百两的银票,你也没有多拿,那今天给他的肯定就是那二百两的银票!”豆豆没好气的说道。

    “咳咳,这叫搞关系,搞关系你懂不?以后和皇帝混,他身边的那些人,不能得罪了!”余宇解释。

    “那你给一张二两……哦不,二十两的银票的不就行了!”豆豆非常不满。

    “你这丫头,我现在是忠义侯了,忠义侯,是侯爵,知道不?要大气,大气,真是的。!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像少爷我这样大气?!”余宇一边说着老掉牙的台词,一边看那圣旨,心道已经十月份了,自己来圣城不知不觉,都过了大半年了。

    “豆豆啊,待会儿我去趟望江楼,你去吗?”余宇从厨房的窗子把头伸进去,涎着脸对豆豆说道。

    豆豆不看他,干脆的说道“不去!”

    “哦,好吧,好吧,那你给我些钱!”

    “少爷,你是不是去找柔织姑娘?”豆豆在围裙上抹了两把手,扬起带着红晕的小脸问道。

    “不是,不是,少爷我今天有正事要办,有正事!”

    “不是柔织姑娘,那就是蓉娘了!”豆豆小声说道,掀开围裙从里面拿出两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余宇“少爷,你以后有多少俸禄该去问问了,不然这么花,我们往后的日子怎么办呢?”

    “嗯,是的,是该去问问了!”余宇拿着银票,装进兜里,放好圣旨,提起老槐树下的长枪,对豆豆说道“豆豆,少爷我走了啊!”

    见豆豆没说话,余宇干咳两声,大步往望江楼走去!

    栖凤街和望江楼相隔其实很远,不过余宇的脚步很快,即便不用轻身功夫,也能在很短的时间走上几十里路。

    来到望江楼,余宇并没有去找柔织,也没有找蓉娘,而是直接去找了宁月大人。就像和豆豆说的那样,他来望江楼,的确是有正事的!

    “来找我什么事?”宁月身穿一件淡黄色长裙衣,峨眉弯弯,烟含秋波,朱唇轻点,两鬓一缕黑丝垂到鬓边,白皙的面庞上一如既往的平静,好如古井不波。

    虽然看上去将近四十岁的人了,但宁月的风韵却是别有一番景致,是那种成熟的女性的美,具有撩拨任何年龄段男性的杀伤力。

    虽然见过几次面,但每次见到宁月,余宇都忍不住心跳加快,气血上升。压住自己的龌蹉心思,余宇赶紧小心说道“今天来,是想向宁月大人请教的!”

    “我可不敢当,你都是忠义侯了,说什么请教!”宁月看了余宇一眼,显然对他被封为忠义侯的事情早已知晓。但态度明显并不如何以为然。

    余宇干笑两声道“让宁月大人见笑了,我今天来,的确是有事想向您请教的!”

    宁月点点头,正色道“你有什么事,说吧!”

    “刚刚我得到圣旨,皇帝让我一起狩猎,不是陪同,而是一起狩猎!”余宇将圣旨的内容详尽的说了一遍,宁月听完眉头紧锁,神色间也有些迷惑。

    “你去狩猎?”宁月看着余宇,半天无语。

    大焱国的秋猎,很少有焱国人不知道的,每逢秋季,皇帝都会带着皇子,王爷,小王爷一起去狩猎,大臣陪同。但,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将,都只是陪同,并不参与狩猎。真正参与打猎的,就是皇家那一窝子!东皇山是皇家园林,里面非但有一些猛禽异兽,还有很多放牧的野兽。每年有半月的时间供狩猎。

    当然,这也不是一定的,也有些皇帝不喜欢这个活动的,而且如果天气不好,或者秋季里,朝中有什么大事发生,这个活动就会取消。去年,前年,也就是焱国宣威二十四年,二十三年,狩猎都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没有举行。

    但,不管怎么说,这次的活动,是皇家的活动。换句话说,是人家一家子培养感情的野外郊游,你一个外人参合进来,算怎么回事?

    极少有先例!偶尔有一次,也都是那些对朝廷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在朝为官多年的人,才可以享受这个待遇。

    这是一项恩宠,虽然只是玩,但能参加进去,就说明了一点,这个人得到了当朝皇帝的赏识!

    余宇对这些是了解的。当时从他脑子涌现的第一个念头便是太后,可能是因为太后的病情被血参治好了,所以皇帝才让自己一起去参加狩猎,但仔细一想,不对。血参的事情,皇帝已经赏过自己了啊?

    “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被皇帝陛下封为忠义侯!”宁月看着余宇,沉吟良久问道。

    余宇没有多想。本来这件事情其实并不是什么太大的秘密,皇帝当朝其实已经说过了,估计此时圣城很多人都知道自己用血参换来一个侯爵的事情。而且,没有任何来由的,他觉得宁月是个可以信任的人,就像是当天见到小白鱼,觉得他是个可以信任的一样。

    简短说过之后,宁月的脸色变的有些难看,苦笑着自言自语道“修士,没想到修士还有机会碰到这样的奇遇,一颗人参竟然能活上一万年,还能让人起死回生,增加寿命!可笑,可笑啊,想想我当年,真是可笑!”

    余宇愕然,下巴差点砸到脚面上!

    尼玛,这宁月大人绝逼是有故事的人!

 ;。。。 ; ;
第四十五章 狙杀
    宁月的话,让余宇大感意外,这分明是在述说她自己的怨怼啊!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宁月赶紧拢了拢头发,有些不好意思的冲余宇一笑“你别介意,我是想到了一些当年的事情。和你没关系的!”

    余宇微微一笑,不说话。

    宁月很快恢复正常“难得你那么信任我,肯实言相告。恐怕的一般的修士,现在还有很多不知道当天发生了什么吧?!”

    余宇点头,像付凌华她们,就都蒙在鼓里,除非是一些高层的弟子,能知道真相!

    宁月看着余宇问道“你自己有什么打算没有?”

    余宇摇头“我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该去,还是不去?大人你也知道,我现在还是个学生,而且我对做官没有任何兴趣,不想参与到朝廷里面去,但这又是皇帝直接下的旨,我又不知道该如何推脱!”

    宁月点点头“你考虑的很周到。不过,不去你就别想了,因为不去是不行的!”

    “为什么?”余宇不解,今天来,其实就是想让宁月给自己出个主意,看怎么才能将这件事情推脱掉。

    宁月道“你以为圣旨是随便下的吗?如果你推脱了,不管借用什么理由,都会让陛下多心,让他难堪!为臣者,最忌居功自傲,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明白?在我焱国,想必你也知道,能一起参加狩猎,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而你却不去,这不等于是在打皇家的脸,在打皇上的脸吗?你自己说说看,这会是什么后果?”

    余宇心头一凉,心道自己还是欠考虑了些!

    见余宇不说话,宁月继续道“不过你有一点说的很对,那就是你现在还是个学生,过早的参与到朝廷里来,以我看,也不是什么好事。要知道木秀于林,风必吹之,历来都是如此,枪打出头鸟,你看看历史上那些有成就的人,哪一个在刚开始的时候不是夹着尾巴做人?

    你的事迹,我早就听说了,但你难道能不清楚,在圣城,你得罪了多少人,折损了多少人的面子?血参一战,破坏了多少家庭?余宇,你的敌人很多,在你还没有完全强大起来以前,还是低调一些,再低调一些的好。要知道如果不是你学府学生的身份,想必此时你是死是活,都很难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