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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情感故事精选-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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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很幸福很甜蜜,每天都过得很快乐。她相信,他是温暖她一生的人,他们会永远这样幸福快乐,白头到老。

    她的故事讲完了,周围一片寂静,随即响起了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佛说,凡事有因必有果,爱情也不例外,它的产生也是有原由的。因此,我们应该学着给爱一些理由,学着发现平凡中的美好——



………【第一节 我们的爱永无止境】………

    在校园经济系,一段恋情正在蔓延,高大帅气的欧阳风,是系篮球队的,一副洁白的兔牙引人注目,修长的身材修饰着1米85的身高,看上去就不那么太高大了。慕容雪,娇小可爱,1米55的身高加上一张娃娃脸,总让人怀疑是高中生,在身高差距这么大的两个人之间,却发生了刻骨铭心的爱恋。

    大三的课越来越少,日子越来越无聊,十一就要来了,大家琢磨着怎样一把,正好学校有一帮人来教交谊舞,慕容雪正闲得慌,就和死党元元、琳琳一起报名了,琳琳早在大一就名花有主了,当然不用*心舞伴了,可是慕容雪和元元依然是单身小丫头,两人商量着要是找不到舞伴,就和对方跳,呵呵。

    每天晚饭后,一群人就蜂拥到*场,舞蹈老师放着音乐,准备开始教了,从最基本的舞步教起,大家都学的很认真。欧阳风也在,刚开始几天,他和班上另外一位美眉做的搭档,有一天,那个美眉没有来,欧阳风四处寻找,就邀请慕容雪做他的舞伴,可是慕容雪心里想,他那么高,我这么矮,怎么跳嘛,可是欧阳风丝毫没有给慕容雪考虑的空间,一把把她抓过来,跳着华尔兹,老师说,你们二人身高差距太大,换一下人,欧阳风依然不理睬,自顾自的带着慕容雪旋转,慕容雪脸上露出绯红,有些晕头转向了……欧阳风说,早在大一的时候,他们就有过接触的,那是在考场,欧阳风平时不爱学习,考试的时候自然想找人抄抄了,慕容雪很大方的暗示他,给他答案。这才让他过了这门课,拿到学分,欧阳风说,以前也曾碰到这种情况,可是人家都不给他抄,你真是很善良呢。慕容雪这才想起来有这么回事。

    终于到了十一了,9月29日晚上系里举办了一场晚会。欧阳风很霸道的提醒慕容雪,那天跳舞的时候记得穿裙子,连元元都替慕容雪感到生气,怎么那么大男子主义啊,慕容雪翻来翻去都找不到合适的裙子,于是向室友小梅借了一件蓝色百褶裙,上面配的白色开衫两件套,平时不爱穿高跟鞋的她只有选了一双学生皮鞋,看起来纯洁的像个天使。三人决定去做个头发,盘个发型,可不能输给别的女生呀。下午三人就早早的去了一家理发店,要求化妆和盘发,慕容雪盘了一个高高的发髻,涂上绿色眼影加粉红色唇彩,看起来既高贵又迷人。

    终于到了晚上,慕容雪、元元和琳琳一起去了系里包下来的迪厅,因为是学校办的迪厅,所以才租的下来呢。里面灯光四射,七彩缤纷的,照的慕容雪更加靓丽了,第一个节目便是自由跳舞,慕容雪坐在椅子上,淑女的很,欧阳风穿了一件条纹衬衫加一条蓝色牛仔裤,倒是和慕容雪的裙子很相配。音乐缓缓响起,欧阳风一眼就看到了今晚美丽的慕容雪,走过来邀请她跳舞,秀发高高盘起的慕容雪正好显得高了很多,被欧阳风带起来飘飘然然,其他同学也都纷纷上场,裙摆飘飘,舞不醉人人自醉了。舞罢散场,慕容雪要准备和两个死党一起唱歌了,她们准备了好久,拥有百灵鸟歌喉的慕容雪,千方百计才说服元元和琳琳一起唱的,“下面欢迎我们系三大美女唱一首《很爱很爱你》,大家鼓掌”,主持人报着,三个美丽的女生缓缓走上舞台中央,慕容雪站在中间,深情的唱起来,其他二人就等于陪衬她的。曲中,欧阳风还上台送了跟香蕉给慕容雪……

    晚会结束了,欧阳风尾随着三人,说和慕容雪有话说,慕容雪就和欧阳风先走了,到了校园的石凳上坐着休息一会,慕容雪问:什么事情啊?欧阳风说:你今晚化了妆,都不像平时的你了。“哦,是嘛。“把你的手给我”,“啊?”欧阳风握着她的手,小小的,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慕容雪都愣住了,不知道怎么样回答,一直以来都对他有好感,可是介于二人身高差距,她是不敢这样想的,却情不自禁的点头了,欧阳风高兴极了,握着她的手都不肯放。

    接下来的大三和大四,欧阳风和慕容雪轰轰烈烈的谈着恋爱,让很多人羡慕着。慕容雪清楚的记得第一次的接吻,那时十一过后,欧阳风耐不住思念,早早的来到了学校,少看一眼慕容雪都觉得不安,终于那天下午,欧阳风带着慕容雪去看电影,是那种小包间的,欧阳风慢慢的靠近着,在她的额头上亲亲一吻,顺势印在慕容雪的唇上,那样甜蜜,那样陶醉,这可是二人的初吻。慕容雪被吻的喘不过气,挣扎着逃开欧阳风的怀抱,脸颊一片绯红,让欧阳风看得更加过分,真是个可人儿。有了初吻,二人的吻技也渐渐摸索出来了,从开始的蜻蜓点水,到后来的唇枪舌战,吻的死去活来的,二人的感情也逐渐升温。

    秋天的校园充满着浪漫,在幽暗的小树林里,一双双的情侣正在拥抱着接吻,怪不得都说:校园的鸟都会谈恋爱。慕容雪坐在欧阳风健壮的腿上,小鸟依人般的依偎在他宽大温暖的怀里,欧阳风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香味,淡淡的烟草味加上独特的男人味,让慕容雪晕眩,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大男人了。总的来说,欧阳风是体贴的温柔的,虽然有些大男子主义,却给了她足足的安全感,在他眼里,她像个孩子被宠爱着保护着。

    不知不觉到了初冬,慕容雪和元元报了第二专业法学,想多拿一个学位好找工作。辅修课基本上都在下午和晚上,一次,两人一起去上课,夜晚的风凉凉的,很舒服,可是快要下课的时候竟然下雨了,凉飕飕的,慕容雪穿着中袖恤,汗毛都竖起来了,不禁打了个喷嚏。这时欧阳风打来电话,说来接她。慕容雪心里面甜甜地,也不觉得冷了,不一会儿,欧阳风撑着伞来到教室门口,手里还多了件外套,慌忙给慕容雪披上,慕容雪被这突如其来的温暖给震住了,被欧阳风半楼半抱的送回寝室。回来后,元元就开始宣传着欧阳风的体贴,让大家羡慕的不的了。

    慕容雪是冬天生的,她的生日就要到了,腊月初八,一个很好记的日子,那天,慕容雪穿了一件粉红色羽绒服,脚上穿了一双雪地靴,系着粉红色围巾,头上还带了个粉红色帽子,宛如一个粉红色天使,惹人怜爱。欧阳风带着她去吃了她最喜欢吃的火锅,吃完后,去了他的寝室,欧阳风让慕容雪闭上眼睛,慕容雪乖乖的闭上,等待惊喜,欧阳风拿出一条别致的手链,戴在了慕容雪的手腕上,睁开眼睛,慕容雪高兴的说:好漂亮啊,谢谢你。欧阳风嘴角扬起了笑容,端着慕容雪的尖下巴,吻了上去,这一吻吻了好多时间,冬日的寒冷都不见了,只有甜蜜和浪漫的滋味了……

    大学的时光就是过的很快,眼看着就要毕业了,大家都忙着找工作,个个脸上充满了无奈和焦急。慕容雪拿到了双学位,早早的就和苏宁电器签了合同,一点也不着急。可是欧阳风却没有找到,谁叫他平时不好好学习呢,不过欧阳风一点也急,因为他叔叔是个小官,可以帮他物色一个政府的工作,可是慕容雪却不开心了,因为不能在一个地方工作,她怎么忍得住没有他陪伴的日子啊。二人享受着大学的最后几天日子,整天黏在一起,舍不得分开,欧阳风说:雪,我送你去上海吧,你一个人去那边我不放心。“那你可以在上海寻找工作吗?”,我尽力吧,你知道的,要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寻找工作,比登天还难啊,而且我妈给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还是找不到的话,就要回去了。“好,一言为定”。

    这个夏天,他们都要去奋斗,慕容雪刚去上班,一点都不适应,要知道这种服务性行业这么累的话,她也不会签了。欧阳风也不闲着,到处找面试的机会,可是个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他依然没有找到工作。慕容雪依依不舍的送走他,欧阳风深情的望着她,恨不得把她印在脑子里,不会忘记,慕容雪冲上去吻了他,欧阳风一把抱住慕容雪的腰,将他的唇压在了她的上面,“我会等你的”慕容雪说到。

    半年后,欧阳风的叔叔帮他找到了政府机关的工作,算是稳定了下来。而这边的慕容雪根本无法适应这么辛苦的工作,她一刻也呆不下去了,听到欧阳风的好消息,决定过去找他,欧阳风也禁不住日夜思念,想马上把她接过来。慕容雪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和欧阳风去了城市,终于可以和欧阳风在一起了,再也不用朝思暮想,两地煎熬了。欧阳风的家人很开明,还帮着在市区租了一个房子,简单布置了一下,欧阳风和慕容雪有了属于彼此的小家了,尽管只有1米2的床,却是那样的温馨,欧阳风每天上班,慕容雪也想尽快去人才市场看看,夜晚,欧阳风带着她去散步,去上网,然后双双入睡,这一夜,她终于把自己完整的交给了他,灯光微弱,粉红色窗帘,欧阳风抱起慕容雪,坐在自己的腿上,闭上眼睛,在她的耳边喃喃说到:雪,我会爱你一生一世。炙热的唇压在了慕容雪的唇上,他的大手在她的身上*,温柔的*着,整个房间都是缠绵的滋味……

    一年后,慕容雪去了一家外贸公司,欧阳风也很受上级赏识,终于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小小的戒指戴在了慕容雪的无名指,他们的经济条件虽然不是太好,却也买了二手房,什么都不缺,小家被布置的干净温馨,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第二节 回想大学时我的爱情】………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经爱上了一个人。那时候,我这样错误的以为,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她也爱我。我想我错了。

    在百无聊赖的大学生涯里,恋爱可能是最好玩的一种游戏了。至少,两个人无聊总比一个人无聊好一些吧。我是这样想的,在我的恋爱还没有发生之前。可能还有很多的校园情侣,他们也是这样想的,这我无法去一一求证,但不管为什么,校园里的情侣多的让人目眩神迷,却是事实。而我则在努力的争取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并不觉得我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没有急着给自己找个情人的,只有两类人,太聪明,太笨。我不够聪明,也不够笨。我在努力的寻找我的她,远比对学习要努力的多。不过好在大学里几乎并没有人在努力学习,所以我努力的心安理得。

    关于找什么样的女生做情人的问题,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总觉得能够振振有词的说出自己的择偶标准的人很白痴,挑女朋友又不是买白菜,那来什么标准的,看着顺眼也就可以了,或者,换句话说,我竟然像一个生活在远古时代的怪物一样,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我又错了。因为到底我也没能对谁一见钟情。喜欢她,是在见了很多面以后的事情了。当然,她有名字,在后面的故事里,她就叫洛。

    洛很漂亮。这是别人告诉我的。后来,洛自己也跟我这么说过,说在中学的时候,有多少人追她,是班里的班花云云。我并没有觉得洛很漂亮,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觉得洛很难看,我只是觉得她很顺眼而已。我真的不知道洛漂不漂亮,但我知道,我喜欢她。

    “很喜欢你直爽的性格,机敏的反应,爱笑的脾气,不娇揉造做的言语和对朋友的真诚和宽容的态度。这些都和我心目中的“梦中情人”的条件很相符。但唯一我无法确定的事是—究竟是你恰好符合了我的所有条件,还是根本就是因为你才使我得出以上条件的呢?”

    在第一封情书里,我这样写道。时间隔的太长了,我已经忘了,究竟那时写这些话的时候,是真情还是假意,所以,可能真情和假意,本来相差也并不多。我和洛开始恋爱了,但不是因为那封蹩脚的情书吧,我记得是这样开始的,在一个没有人的教室里,我半开玩笑的对她描绘着我们的将来。嫁给我吧,我说,我们会有一幢漂亮的小茅屋,门口养了很多小鸡小鸭的,那里有很漂亮的蓝天,很温柔的空气,除了这些,就只有你和我了。现在想起来,当时一定是金庸的小说看的太多了,所以把书上的台词顺口背了出来。洛背过脸去,没有看着我,没有说话,但是,我分明的看到,她在无声的抽泣。

    第一次有女孩子因为我而哭泣,我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感动,好像还有些诚惶诚恐,甚至是暗暗窃喜。或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真正的爱*。

    恋爱的最美好的时刻,是在开始的那一段日子吧。我想我是疯了。但值得庆幸的是,她也和我一样,我们都疯了。所以我们很快乐,真的很快乐,纯粹的,毫无目的的快乐。因为从小好逸恶劳,所以,从不知道腰酸背疼是什么滋味,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一次知道这种滋味,竟是因为和洛在公园里连续坐了8个小时,从早上,到黄昏。我并不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话可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8个多小时,竟然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时间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啊。

    那是初夏的一个晚上。草地上,洛坐在我身旁,穿着一条黄色的长裙,风从头上洌冽的吹过,我的目光随着她的长发一起飞扬,落日的余辉洒落在她的身上,裙子映射出一片金色的光芒,更映射出洛肤光胜雪,那一刻,洛真的漂亮极了,我想,我这一辈子里,再也见不到更漂亮的女孩子了,和那时的洛相比。天慢慢的黑了,我握着洛的手,渐渐的,她靠在我的身上,我们不再说话。那天洛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会永远喜欢我么?我不知道,因为没有人可以承诺永远。

    我的鼻子经常的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因为慢性鼻炎,我记得古龙说过,上天总是很公平,给你一些,夺去一些。他时常夺去我鼻子的呼吸功能,却很奇怪的使我的嗅觉变得特别灵敏。这似乎很矛盾,但事实是这样。

    洛说我是第一个说她很香的人。我说我是第一个靠你那么近的人。洛真的很香,让我有一种想犯罪的感觉。一种罪恶感。我喜欢这种感觉。到后来,即使我离她不是很近,我也能感觉到她的味道。甚至到现在,我的房间里,还残留着一丝香味,只属于她的香味。

    我无法籍借游泳来显示自己强健的肌肉,因为我并不强壮。可我喜欢游泳。我喜欢蓝天、阳光和水。上海的天,虽然很少是蓝色的,可至少游泳池里的水是蓝色的。我喜欢躺在水里,如鱼得水的感觉。可我不是鱼,没有鱼像我这样笨手笨脚的游泳。洛才是鱼,她像美人鱼一样的游着,优美而灵活。我知道她以前曾经是市游泳队的队员,可游泳队并不会教队员像美人鱼一样的游泳的吧,我想。所以,那可能是她天生的本领。

    我追不*,只能呆在池边看风景。她又游过我身边时,我抱住了她,说,我抓到了一条美人鱼,洛回过头来,搂住着我的脖子,朝我甜甜的笑着。我的胸口轻轻的擦过她的背,肌肤相亲的感觉,好滑。不,她的笑容里怎么含有一丝狡诈?美人鱼是抓不住的!洛说。在她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中,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又从我的手里滑了出去。那是最终结局的预兆?我不知道。那时我们天天在一起。公园、草坪、游泳池、图书馆、路边的大排档,好像都不是可以称之为浪漫的地方,但那些是我见过的最浪漫的地方,我想那是因为我一生中90%的热情和青春在那里燃烧过。那时我们在热恋中。

    如果可以选择,你希望是短暂而耀眼的流星,还是暗淡却恒久的恒星?我这样问过自己,而答案是……。我想我是一个念旧的人,用过的东西,哪怕一支笔,一个杯子,也不舍得丢弃,我总觉得,世上最伤感的话,莫过于“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但我是这样的喜欢洛,我想做的是一颗燃烧着散发着耀眼光芒的恒星。

    我已经很老了吗?我已经可以拥有这么多的回忆,可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草地上,眯起一双老眼昏花的眼睛,神情呆滞的看着前方,想起过去的事情,可以用“那时候,我曾经……这样的句子来做文章开头。或许老的只是我的心境,那一瞬间的心境,而过了那一瞬,明天依然还会有工作,忙到让人喘不过起来,什么都不用想的工作。那些并不浪漫,却很实用的愿望,房子,汽车,或许在一间很诗情画意的餐厅里,我会对一名很美丽的女子,用我那仅剩的10%的浪漫说,嫁给我吧,我们会有一幢漂亮的别墅,门口停了一部别克之类的东西,那里有很漂亮的人造喷泉,很假惺惺的空气,除了这些,还必须附带一个我。

    不管怎样,不知为什么,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日下午,我躺在草地上,想起了很多的事情,淡淡的,却好像再也不会忘记。只是好像而已。我想我还是把她写下来吧,那样可能更保险些。



………【第三节 一个丑女孩的玫瑰春天】………

    玫瑰并不一定要畏缩、自卑,只要心中宽容乐观,生命中的每一天都会开满玫瑰。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大学开学的第一第一天,宿舍里的一位女生一边整理床铺一边用甜得近乎童音的声音问我:“阿姨,你送的是谁?”天啊!她竟把我当成了送学生的家长。我涨红了脸,像一个吃多了辣椒的孩子哼哼哈哈地说:“哦,不,不……”话未说完眼里早就浮上了一层水雾,那是一种近乎心碎的无地自容。

    我不知该不该向老天讨回公道,我不仅长得丑,偏巧一场病毁掉了我的眉毛、睫毛,连头发也稀疏得只能勉强盖住头皮。更让我伤心的,是,我年纪轻轻,额头、眼角处却布满了骇人的皱纹。一声“阿姨”就像一把刀,轻易戳破了因为高分考上大学而勉强包在我心上的一层极薄的自信。

    深夜躲进自己的小帐子里,我尽情地哭。我仿佛看到无限湿重的空气布满我所出现的每一片空间。未来、青春、爱情,所有这些女孩子值得骄傲和喜欢幻想的东西,只会让我自卑、孤独和伤感。我渴望别人的理解和关怀,渴望有人越过我毫无光彩的脸真诚地感受我火热的内心。

    这一切终于不可置信地实现了——一个天使般的男孩子用灿烂的微笑在我少女的花园里洒满珍珠般的光芒。

    数学系召开第一次全系会议,会上宣布了系里录取成绩的前三名。我没想到自己居然是第二名,心里不觉涌动着一股惊喜的安慰。可是这一点可怜的骄傲却被大家的目光从敬佩迅速转为惊讶而扫除了。

    我低着头,比挨批评还难受。散会后为了避开别人的眼光,我故意留在后面,准备只有我一个人时再走。

    突然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回头看见是“第一名”。他笑起来很文雅,让人不能不感到亲切。但我还是故意问了一下:“你是谁?”他的嘴角浮起一抹更浓的微笑:“我是97计算机专业的乔阳。”我的心一沉,他和我是一个班。在学习上我一向独占鳌头,现在明明地多出了一个竞争者,我心里不觉生出一股敌意。他仿佛对我的“巨变”毫无察觉,仍旧和颜悦色地问:“你呢?你也是97的?”我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这“嗯”里全部是胜过他的决心。

    在班里我很怕跟人接触,而坐在我前排的乔阳一下课就转过头来问东问西,常常弄得我窘迫不安。我不知是因为我不能给他骄傲女孩的感觉才使他坦然自若地跟我接近,还是因为他想借此“侦探”我的学习状况。总之我不太相信他的善意,我的长相决定了我没有这么宽容的心。

    一次自习课上,我又拿出了心爱的《红楼梦》。不是没看过而是因为总看不够。乔阳转过来,他很随意地从我手里拿过书,然后笑起来:“这么唬人,我看你都伤感成林妹妹了。”“我?林妹妹?你开什么玩笑?”羞愤的眼泪直往外涌,他竟这样戏弄我!我知道自己丑,可他也不能含沙射影地说我东施效鳖呀?乔阳吓得手足无措,面带尴尬不住地说:“对不起。”我伏在臂弯里,久久不肯抬头。

    说实在的,与乔阳的频频接触虽使我窘迫,但并不反感,尤其想到那么出色的男孩单单喜欢跟我接触,心里便有一点小小的骄傲和虚荣。可我没料到他根本就不尊重我。我发誓不再理他。

    此后乔阳频频转头,但一看见我阴沉的脸便欲言又止。有一次他转过头来无声地想拿我桌上的一本书看一看,我一把握住,满脸愠怒。他毫不介意也不放弃,无奈我只得松手。乔阳送回的书里多了一封厚厚的信:“溟蒙,系里第一次开会,我就佩服你,一个女孩能考出那么好的成绩,需要付出多少汗水,拥有多少坚强!可是我从你脸上没有读到一丝应有的自豪,也从那一刻起我就想做你的朋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管别人怎么看你,怎么待你,你在我心里总是和谐而美好的。请你不要让自卑的海浪将你重重包围,抛开一切顾虑,相信自己的能力……”一时间我的眼泪恣意流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从来没有人给过我这么大的鼓励和安慰。

    期中考试我稳拿第一,乔阳不得不屈居第二,这使我在扬眉吐气之际略有不忍。但乔阳却大度地微笑着冲我竖起了大拇指。一段干戈就这样轻易地化作了玉帛。此后,我和乔阳一起下棋,一起讨论问题,一起嘀咕某某老师的讨厌,因为我们都是俗人。可这些简简单单的俗事里也隐含着危险——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他,并期望整天跟他在一起。强烈的感情和内心的无望时时噬咬着我的坚强,脆弱的我甚至听到一首伤感的歌都要泪流满面。有一次我梦见乔阳不知为何打了我一个巴掌。我哭着用力划开了手腕,汩的鲜血染红了我的梦。我惊悸得满身冒冷汗,我想我这样的丑八怪喜欢他连老天也会在冥冥中惩罚我。有时我又天真地想我可以为他去整容,只要他肯等我,于是我开始积攒每一笔稿费。可现实还是彻底地把我从想入非非中击醒了。

    一次去收发室取信,隔着密密匝匝的长青藤,我听到乔阳和他的老乡在谈话。依稀有一句“溟蒙”,让我立时支起了耳朵。我终于明白他的老乡是想确信一下他是否在跟我谈恋爱,又想明白为什么偏偏选择丑陋的我。乔阳的话一句句落在了我等待判决的心里:“我和她只是好朋友,她人很好,她需要友谊,对她来说一份真正的友谊比爱情更重要。我想帮助她让她有信心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期中考试我故意做错题就是想让她考第一,让她有一份战胜自卑的力量……”我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了,可我心里却是感动的,温暖的。

    年终我和乔阳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两人的奖学金加起来足有2000元。我和他在一家饭店美餐了一顿。餐间有位卖花小姐经过,看看我看看乔阳,似乎在一刹那被我们之间的关系搞昏了头。但为了生意她还是试了一试:“先生,给小姐买一束花吧。”这个“小姐”说得迟迟疑疑,但我快乐的心情已不再计较它。乔阳付给她5元钱,挑了一支含苞待放的玫瑰微笑着递给了我。伸手接花时,我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这是一支与爱情无关的玫瑰,却是我生命里最初也是最珍贵的一首友情绝唱。



………【第四节 爱他,愿意做替补】………

    叶和木来自同一个城市,在同一所高中,又进了同一个大学,选了同一个专业,有同一个班主任,住在同一幢公寓里。叶住五楼,木住六楼。

    大学一年过去了,叶有了女朋友,而木也不少人喜欢她、追她。

    叶很阳光,木也很优秀。叶和木走的很近,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他们两个走的不近。木是个很单纯的人,头脑极度简单,简单到有的朋友禁不住叫她智瘴,而她被叫智瘴的时候也很开心,她感觉,那就是朋友。

    慢慢的相处了两年,木和叶一起读书、一起期末复习、一起开论坛、一起做图标、一起拉了共同的宽带,一起选择未来的生活目标,叶说要和木一起创业做老板,木说我以后做你的右手好了,叶说以后创业成功后分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给木,让木成为社会名流,开着名车到处撒野,木说才不要呢?我喜欢骑自行车,安全,可靠还有飞的感觉……

    叶还告诉木“老乡最可靠,无论你发生什么事老乡都在你身边。”

    木告诉叶说“无论发生什么你都可以第二个想到我。第一个是自己。”

    单纯的木时常遇到成长的烦恼,叶总是第一个出现,告诉木“别怕,有老乡呢,记住要学会用月光取暖。”木不知道什么是用月光取暖,但是木相信叶。木半夜三更不舒服叶会用一根绳子把药吊上六楼。木的电脑有毛病叶也亲历亲为。而叶学习上有问题木是从来不马虎,帮助他解决问题。

    木喜欢上了叶,叶也喜欢上了木。因为人是一种社会性高级动物,要顾及的有很多很多,深厚的文化底蕴,强烈地告诉善良的人这个社会的规则和规律,所以叶没有疯狂地去追木,也只是偶尔开玩笑地说:木我可以偷偷关心你吗?木知道叶有女朋友加上叶是个幽默的人,这样的玩笑也很合乎他。不是很在意。但是木就这样一直一直偷偷的喜欢着叶。

    和往年一样今年的木一样帮助叶和叶的朋友进行了期末考试的辅导。木以为她可以这样一直偷偷喜欢叶,叶也以为可以这样一直偷偷关心木,可是今年的期末辅导便的很艰难了,一起辅导除了叶还有三个人,他们五个是很好的朋友。其中有两个人在期末辅导的时候忽然开始对木说,喜欢木,要追木。木有点措手。

    于是木告诉了叶,叶说:“慢慢来啊,看看情况啊,别急着做决定啊!”

    “为什么他们要来追我?”

    “因为和你在一起很开心,追你是因为想独占这份开心。”

    “你和我在一起开心吗?”

    “和你在一起是我最开心的时候。”

    “真的吗?”

    “真的!你的善良,乐观,幽默,没有那么多想法,还有就是学习好!最大的优点就是缺点少,你很优秀哦,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开心。”

    木很高兴,叶讲的时候很轻松,但是讲完之后心里有点沉重。有点迟疑地看着木,幸好木真的很单纯以为这只是夸奖。木很开心地对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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