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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傲天后,改造完美神君-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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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宇内,我和华胥两人面对面的打着坐,他用仙法为我安定元神。

    我睁开一只眼睛偷瞄他。

    他真好看,像极了一座精雕细刻的神像,清净庄严的上神风采,我不由得心生敬意想拿三炷香来拜他,

    忽然,他的嘴角微微上挑,依然闭着眼睛,声音清凉悦耳:“专心。”

    既然被发现了,我所幸把另一只眼睛也睁开:“我肚子饿了。”

    就在这个时候,大殿外传来了柔柔的女音:“表哥,我可以进来么。晚膳我带过来了。”

    我挑眉问华胥:“你的妃子?”

    华胥睁开了清冷的双眸:“不是。她是洛河水神,婉素。三万年前她家有难,曾经来天宫躲避过一段时间,算是认识吧。”

    我不屑的冷笑,没想到还是我的旧识。

    婉素一身华服,蝉衣麟带,提着食盒莲步移入殿内,仪态万方的端了碗乌鸡汤出来给我。

    我学着紫霄那空洞的小眼神,把她当成空气。

    婉素的手就这么着尴尬的停留在了半空中,她委委屈屈的将华胥这么一望。

    华胥却直接接过了她手里的鸡汤,要亲自喂我。

    她看到华胥要亲自喂我,顿时花容失色,马上在眼睛里包了两泡泪水,拽着我的衣袖:“素素有什么地方惹姐姐不高兴吗,素素千万分真心的想和姐姐做好姐妹!”

    我躲开了华胥的那一勺鸡汤,眼睛里只看着华胥,悠悠道:“天下羽禽皆是我的眷属,只要我能不吃的,我都尽量不吃。”

    华胥刚想说话,婉素抢着华胥前头,情深意切的抓着我的手对我:“姐姐,方才看到你昏迷了,素素甚是担心。既然姐姐是表哥的救命恩人,就算姐姐想吃龙肉,素素也会把自己的肉割给姐姐享用的!”

    我笑了,她这么扎实的演技可不是一两日的功力。如果三万年前我没有见过婉素,我一定会相信她是个清白无害的单纯女子。

    我说:“其实,我们羽禽类是吃素的。别看鸟儿喜欢吃虫子,其实是因为鸟没有牙齿,生吞叶子会消化不良。我们主要是吃虫儿那一肚子稠稠浓浓的浆汁。将虫子饿上一饿,然后放在新鲜的叶上,等它们吃得圆滚滚了,我也能吃个新鲜。”

    说完,我自己被恶心到了。

    婉素的脸刷白,咬牙道:“素素这就给姐姐准备。”

    我皮笑肉不笑:“郡主真有心。哦,对了,虫子我不吃皮。”

    婉素颇能隐忍的微笑着说:“好。”

    然后,她就如风中的茉莉一般,扭着腰肢纤细袅娜的挪出了大殿,三步一回头,含情脉脉眼风缠绵的望着她心爱的表哥殿下。

    像白泽这种纨绔子弟对婉素的举止风度是最为推崇的,堪称天界神祇的典范。今天,白泽跟我详尽的赞美这位‘典范’时候,他还告诉我,以他为首的众男神们曾经联名向天君建议,将婉素拈花一笑的容姿作为《九天风华抄》一书的封面,以弘扬天族的神祇美好的形象。

    我默默的想,等我把神经养好之后,还要再把白泽揍一顿,要揍到粘在墙上扒拉不下来为止。

    想来华胥是十分了解我性子的,所以,他从来没想我提起他这位风华绝代的表妹。

    华胥看着我对婉素的背影翻白眼,他凝眉问我:“你是不是怀疑婉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华胥看着我对婉素的背影翻白眼,他凝着眉问我:“你是不是怀疑婉素。”

    我毫不避讳,坦然道:“我不是怀疑她,我是认定了就是她干的。”

    华胥默不作声。

    我反问华胥:“她知道我是魔尊,对不对?是你告诉她的?你就这么信任她?”

    华胥半晌才开口:“上次我历劫,她不顾生命危险去了三清池为我送膳食,看到你我……咳,她就看出了你的业道属火,如此便知道你是火凤凰了。我与她只是小时候见过几面罢了,并不是很熟,也谈不上信任。”

    华胥的冷血把我的小心肝都刺激得抖了抖:“并不是很熟……对于一个自认为是你的青梅的女孩子,你这句话足以杀人于无形。”

    华胥皱着眉,君子风度又上来了。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我,不能这样随意毁别人姑娘清白的名声。

    我听得不耐烦,掏着耳朵不屑道:“你瞎紧张个什么,我又没说你和她有小宝宝。如果你们神界对一个姑娘家的清白定义得这么严格,那我们早就该去拜堂成亲啦。”

    华胥僵住了。

    我看他一副无话可说的样子,我心里得意洋洋,果然要以毒攻毒,以礼克礼。

    我很仗义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我魔族女子向来豪迈,没那么多破规矩,我也不会逼你拜堂的,拜把子还差不多。”

    华胥忽然出神了,恍然道:“就算拜把子也是不可能的吧。”

    我也明白,他是天族少主,而我是魔族尊神,我们在族人的殷切的期盼和希望里长大。我们肩上扛得太多了也太重了,别说婚嫁了不能自主,就连交友都需谨慎啊。

    华胥回过神来,凉凉的说:“虽然,我对婉素的为人不了解,但是,婉素没有那个功力对你施幻术。”

    我问华胥:“我元神出窍的时候,闻到了沙朱曼华的香味。你刚刚有没有在婉素身上闻到沙朱曼华的香味。”

    华胥摇摇头。

    我道:“你们这些水生的东西呢,都有一个很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嗅觉不灵。她自认为她把身上的味道除掉了,可是我却能闻得出来。”

    华胥还是不相信:“羽禽类眼力不错,可是嗅觉这一项上却也不见得十分灵敏。”

    其实,我早在三万年前,我就知道婉素阴狠的丫头,对华胥的近似于疯狂的迷恋,连华胥养的宠物鸟都妒忌。那时我还是华胥养的一只宠物鸟,她骗我说要带我出天宫玩,把我藏在袖子里带出了天宫,谁知道她半路竟然想折断我的脖子。也多亏了她,我才知道原来锁仙玲根本锁不住我,原来我一翅膀就能把婉素扇晕了。

    我冷笑道:“既然我已经认定是她做的,那么,究竟真相是如何,我就并不太在意了。还劳烦殿下和郡主说一声,本尊不想再见到她,如果她以后还敢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剥了她的龙鳞,抽了她的龙筋。”

    华胥正色道:“我会让她离你远点。但是,你不能伤害她,她毕竟是天族的郡主。”

    我不屑的磨牙道:“这个我不在意。天族和魔族的仇恨也不是一两天堆积,多死一条龙没什么大不了。而且,我定然会让她在抽筋扒鳞之前,感激我的不杀之恩。”

    华胥望着我叹道:“灵枢,你有没有想过,现在虽然各族战乱,但是终有一天,三界会确立秩序,到时候天地和平,你又当何去何从。”

    我危危的眯着凤眸,立即回答:“那要看这个秩序是谁来定了。我和你一样,对这个三界独尊的位子也很感兴趣,这也是你、我存在的价值。”

    华胥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是,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忽然,一个不明物体从天而降,把殿宇的顶盖砸出了个窟窿,破砖碎瓦如雨下纷纷砸向我们。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忽然,一个不明物体从天而降,把殿宇的穹顶砸出了个窟窿,破砖碎瓦如雨下纷纷砸向我们。

    华胥立即化出一道仙障将我俩护在里面。

    我立即化出了羽刃,华胥也唤出了龙渊,我们都如临大敌一般紧绷着神经。

    一抹飘逸的紫色身影从簌簌如雨下的碎瓦砾里走了出来,此人正是紫霄。

    我吓得一头冷汗,还以为是什么胆大妄为的狂徒袭击了天宫。

    不过,试问三界内如果还有敢袭击天宫的狂徒,除了紫霄也找不出第二人了吧。

    华胥不大高兴,冷冷道:“就算我在门口多设了几重界结,你也不该拆了别人的屋顶进来。”

    紫霄缓缓的抬起头,透过那个窟窿望着天空,微微的扬起嘴角:“嗯,这种东西应该拆了。”

    紫霄抬手结了法印,对着殿宇的穹顶施了精缩的法术,小如豆粒一般的穹顶掉落在我们的面前,发出了“啪”的一声清脆的微响。

    瞬间,我们的上空一片豁然开朗,一群仙鸟从天空飞过。

    我挽起袖子就要和紫霄拼命。

    华胥却却将我拦住了,只听见他颇为赞同的说:“这样阳光很充足。梓桐宫里的屋顶应该全都拆了。”

    我深知紫霄再待下去的话,梓桐宫就连墙壁都会保不住,于是我直截了当的问紫霄:“你来干嘛!”

    紫霄这才从袖子里掏出了两只奄奄一息的蜂翅鸟,对我说:“它们说,死都要见你。”

    那两只蜂翅鸟一见到我就十分的激动,立刻飞到我的头上。

    它们俩叽叽喳喳的告诉我,伏烛抓了我一部分的信使鸟,把细小的剧毒金环蛇攀附那些鸟的脚上,要对我不利。还好这些信使鸟都被紫霄给抓住了,并且吃掉了。

    我难以置信的问紫霄:“你在帮我。”

    紫霄点点头,漠然道:“蜂翅鸟肉太少,我还是喜欢鹧鸪。”

    说完,紫霄颇为不屑的看了一眼我头上的蜂翅鸟,走了。

    蜂翅鸟,是我派往幽都的信使,幽都毗邻着妖族的领地,看来是有大事情发生了。

    果然,两只蜂翅鸟叽叽喳喳的告诉我,幽都的魔王悄悄的放了妖族的军队进了魔族的地界。

    华胥听了半天的鸟语听不懂,早就自顾自的坐着饮茶了。

    我脸色苍白的问华胥:“你手上可有什么关于幽都最新的情报吗?”

    华胥想了想,说:“你知道浮屠么?”

    我摇摇头。

    华胥自己斟了一杯茶水,娓娓道来:“浮屠翻译成梵文其实就是佛陀,七级浮屠塔是佛陀圆寂之后存放舍利子的地方。但是佛和魔本就是对立并且相依的两面。血色浮屠石里充满了魔性,用血色浮屠石造的浮屠塔,在里面修炼魔功,可一日千里。幽都地处东南荒,近来盛传在东南荒千尺地下发现了一块如同丘陵一般巨大的血红色浮屠魔石。”

    我立即追问:“那么说,幽都魔王打算造浮屠塔,供自己修炼魔功?”

    “不是,他打算把浮屠石献给伏烛,并且由两万魔军亲自押送到魇都,将浮屠塔完工了之后,那两万魔军才会回到幽都,那浮屠石应该是已经送到须焰魔宫。”

    我沉吟了片刻,心头一团乱麻,幽都魔王想夺了伏烛的位子,可是他这也是在引狼入室。

    我真心希望到华胥说的那个美好的年代到来之时。并且我祈祷着就算我没能夺得一统三界尊位,我依然能好好的活着晒太阳,既没有被吃掉,也没有被囚禁。

    可是我怎么觉得这么遥遥无期呢。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这天夜里,我在天河边上等我秘密安插在须焰魔宫的信使鸟,等了整整一个晚上都没等到。我隐隐约约的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天微微亮了,我才捏着隐形结界回到太雍宫的寮房,跟着刚刚起床的同学们一起,腾了朵灰云飞回到学堂,但是依然满脑子都是幽都和须焰魔宫的事情。

    忽然,一大群女仙怒气腾腾的将我团团围住,她们的脸上胭脂和眉墨都被水化开了,一脸的五彩斑斓,我看得都忍不住笑了。

    我被淹没在一片声讨声中。我这才知道,由于刚才心情太过于沉重,脚下的灰云越积越黑,最后竟然下起了小雨,一路上浇花了不少女仙们的容妆。

    请原谅我有脸盲症,虽然她们自称是和我一个学斋的同学,就坐在我的前后左后,可是我一个都认不出来。

    一个将眉毛画的尖尖的,下巴也是尖尖的仙子,指着她被洗短了的眉毛,十分正义凛然的说:“你看你都将我容貌毁了,十几个姐姐妹妹都遭受你的毒手,你绝对有所蓄谋!就算你长得好看又怎样,还厚颜无耻的独占紫霄!成天勾三搭四,自甘堕落进魔道的凤凰,凭什么和我们清白端正的女仙比!”

    她的话引了一片掌声。

    我仔细想了想,实在不知道她是以什么逻辑将上述的话联系起来的。只是围着我的一圈女仙们的脸上被水化开了浓浓的的脂粉味,让我一个劲儿的狂打喷嚏,如此,我也赞不足力气踹开一条路。

    我打着喷嚏说:“阿嚏——离我远点,我可以考虑帮你们传递情书。其实呢,紫霄喜欢厨艺好而且声音细细的又温柔的女孩子。”

    众女仙一片噤声,目光闪闪发亮。

    我顺着她们的逻辑,又补充了一句:“好东西是要一起分享的,当然都不能独占!”

    我觉得昨天在教武场的上课的时候,没有将紫霄激得当众把我打成花卷,实在是我的失策。

    我确定现在围攻我的都是紫霄党。喜欢华胥的女仙大多仪态万方像个典雅的花瓶,一般只会扮柔弱告黑状。如果华胥党被我淋湿了肯定会马上补妆,仙姿飘逸的飘到华胥的面前再晕倒,然后说自己好像中毒了。

    就在众女仙们商讨着要不要向我妥协的时候,一道清逸的白影窜进脂粉堆里,隔在了我和女仙们的中间。

    然后就是一声阳光爽朗的问候:“美女们,早安!”

    白泽嬉皮笑脸的拱着手和周围一圈女仙都打了个招呼。

    虽然女仙们脸上的粉太厚了,我看不出她们是否脸红,但是我能听出她们羞涩而惊恐的尖叫声,只见她们立即捂着脸四散开了。

    我终于呼吸到了新鲜干净的空气,我喘着气问白泽:“她们怎么这么怕你啊。”

    我的问题似乎把白泽给问懵了,他从头到脚的打量我。

    他兰花指捻了一缕额边的鬓发,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样子,悠然而道:“恩,这个问题嘛,解释起来相当的麻烦。你,假设你是个女孩子,然后不小心掉进坑里摔了一脸泥巴,然后忽然又有一个我这样的帅哥经过,你会怎样?”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他兰花指捻了一缕额边的鬓发,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样子,悠然而道:“恩,这个问题嘛,解释起来相当的麻烦。你,假设你是个女孩子,然后不小心掉进坑里摔了一脸泥巴,然后忽然又有一个我这样的帅哥经过,你会怎样?”

    白泽的发鬓刻意的留着一缕飘逸的长发,他捏着标准的兰花指,准确无误的找到那缕长发的方位,并且能将捋发的速度准确无误的控制住,在说完最后一个字的那个瞬间,秀发刚刚好离开指尖。看他这风度翩翩的熟练度肯定是对着镜子经常练习的。

    我努力的忍着半天没忍住,我的拳头不受我控制的狠狠的挥向了白泽的嘴角。真的,我一看到兰花指就头皮发麻,男人的兰花指我更是无法忍受。

    白泽成一道闪亮的弧线,最终挂在楼阁的飞檐上,口吐白沫随风摇曳。

    我颇为抱歉的将他捞了下来,白泽有气无力的说:“这就是你的答案吗?一……一脚踹飞?!”

    我心绪一直牵挂着魔族的事情,不太愿意和白泽废话,于是扭头就走了。

    白泽呆坐在地上,用了十几秒好像没反应过来。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立即冲过来抱住我的大腿信誓旦旦的说:“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您才是真汉子!我已经被您强大与美丽深深的折服了,请收我做小弟吧,我愿意为老大上刀山下火海、粉身碎骨!以后,我就是老大的小碎骨!”

    路过的同学将又将我们团团围住,都以为这是一场示爱。并且啧啧称叹白泽有敢于赴死的勇气。

    我用力踹了两脚,都没能把白泽甩开,他还是如同蚂蟥一般坚强的抱着我的大腿。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起来吧,我的小碎骨。”

    顿时周围响起了一片掌声。

    白泽收起那副翩翩贵公子的派头,换了一副忠犬的嘴脸,一路小跑紧紧的尾随着我,看样子十分的欢脱。

    “老大,老大!刚才的问题还没有问完呢。如果你满脸是泥的看到华胥殿下,你会怎么办,会不会捂着脸逃走?”

    天啊,白泽难道你专门派下来烦死我的吗,我可以把他打死然后还给你吗?

    我想,既然白泽做了我的小弟,我当然维护他的生命安全,其中一项便是不能轻易的揍他。

    于是,我强行收回了我的拳头,仅仅对他翻了个白眼:“不会。不过,谁让我掉进坑里,我会用那个人把坑填平。”

    “老大,老大!这个问题的重点不是掉进坑里,而是……而是你会在那个男子面前注意维护自己美丽的形象。比如说,你看到华胥殿下之前有没有心扑通扑通的小鹿乱撞,或者,保持微笑,确保让殿下一眼就能见到你美丽的瞬间。”

    我无奈的对着天空翻了个白眼。

    白泽就这么一路叨叨絮絮的跟我来到了座位上。

    谁知道我刚刚坐下,其他学斋的女仙冲进了我的学堂,再一次团团将我围住。

    这回为首的是一个长颈花瓶一般优雅的女仙。

    她趾高气昂的将我望着:“我乃执掌学宫风纪的司徒卿,英招。灵枢同学,有人举报你常常夜夜不归宿。昨晚,我在你的寮房门口候了一夜,想与你好好谈一谈。没想到你一夜未归,你究竟去了哪里。”

    我们鸟类的视力向来很棒,我的视线穿过那群女仙身后,分明看到婉素躲在学堂外面,嘴角噙着笑,默默的偷听着我们这个学堂里发生的一切。

    这时,不知道又是哪个混蛋好死不死的爆出了一句:“紫霄也是每天晚上不知所踪。”

    学堂里瞬间群情激奋。

    我长叹一口气,好精彩啊。

    我对白泽说:“小碎骨,赶紧帮我算上一挂,看看我今天会不会一个不小心把太雍宫给拆了,然后因为赔不起巨额的修缮费,而被天君收进镇魔塔。”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我对白泽说:“小碎骨,赶紧帮我算上一挂,看看我今天会不会一个不小心把太雍宫给拆了,然后因为赔不起巨额的修缮费,而被天君收进镇妖塔。”

    我不想对女仙们出手。一般来说男的就算被我揍得半死,但是碍于面子都不会打我的小报告。但是女仙们只要轻轻碰一下都能倒在地,并且身受重伤。所以,打起来很不过瘾。

    我坐在座位上,揉着酸痛的太阳穴闭目养神,不慢不紧的对英招说:“快到时间开课了,先回去上课吧,答案稍后揭晓。”

    英招哪里肯善罢甘休,依旧堵在不肯走,横眉竖眼的就开始声讨我了。

    我觉得司徒卿英招的才华是比不上华胥的。华胥训我的每一句话用的皆是圣贤古言,我半句都听不懂,也没法和他生气,就只能当做是耳旁风了。可是偏偏这个英招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咄咄逼人的大白话,且我每一句都能听懂,这让我的火气很大。

    婉素站在学堂门口,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对着我极其得意的一笑。

    我同样也回敬她一个更加真诚的笑容,以表达我此刻对她的憎恶。但是我觉得一个微笑还不足以表达我对她的真情,于是我意念一动,一柄羽刃破空而出,带着凤鸣一般细微的风声,闪电一般穿越过众人,直劈向婉素。

    婉素还未明白是怎么回事,羽刃的刃尖就刺进了她的咽喉,一抹嫣红的鲜血从她细嫩雪白的脖子上流了下来。

    一时间,学堂里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眼睛里都满是恐惧。

    婉素没有死,羽刃没有再没入她的喉咙,而是被一道仙障即使的停住了。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是谁这么及时的出手救了婉素。

    我勾唇一声冷笑,除了华胥,恐怕也没什么人能拦下我的羽刃了。我早就感到了华胥的气泽,我知道他来到了学斋所以我才下的杀手。我知道华胥肯定会救下婉素,这样一来即不弄出人命、惹不出麻烦,又能让大家畏惧我。特别是还能让婉素老实上好一阵子。

    鬼门关里走了一遭的婉素,这才面如死灰,两脚一软倒在门边上。

    我疑惑的“咦”了一声,按照华胥那么君子的风度,怎么会让婉素倒在地上而无动于衷呢。倒是我的小碎骨白泽,看到他心目中的女神倒下了,立即冲过去护法。

    正在大家都心惊胆颤的疑惑着究竟是谁救了婉素的时候,华胥殿下光芒万丈的出场了。

    刚才还和母老虎一样的英招,此时却如同一只招人怜爱的小猫儿,立即躲到了华胥的身后。

    华胥皱着眉头,宛如天神临世一般庄严肃穆,他严肃的看着我,厉声的训斥我:“灵枢,胡闹也要有个限度,你刚刚差点就误杀了同学。”

    我似笑非笑的望着婉素,意味深长道:“殿下,看来您没有把我的话转告到位,我灵枢向来是说到做到,而且时常还会随着心情的变化,而做得更多一些。”

    婉素听了我的话有些后怕了,她脸色惨白的瘫在白泽的怀里瑟瑟发抖。

    我转而望着华胥莞尔一笑:“多亏殿下刚刚即使赶到,否则差点铸成大错,真是太谢谢殿下了。”

    上课的时间到了。

    教授易经推演的夫子,看着我一脸凶神恶煞的和华胥对峙,小心翼翼的站在讲台上,屈指一算,道:“恩,今日不宜上课,同学们,下课吧。”

    说完,夫子就抱着课本,遁走了。

    全学斋的同学们也都争先恐后的纷纷退出了学堂,那些想留下来看热闹的同学也一起被人流冲了出去。

    学堂瞬间安静了,只剩下我和华胥两个人。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七章

    全学斋的同学们也都争先恐后的纷纷退出了学堂,那些想留下来看热闹的同学也一起被人流冲了出去。

    学堂瞬间安静了,只剩下我和华胥两个人。

    华胥双手结了法印,把我们方圆十丈的地方用雾障都围了起来,显然,他有重要的话马上要跟我说。

    他看起来有些疲惫,也是一夜没睡的样子,他神色严肃的对我说:“我昨夜里得知,幽都魔王已经被妖族杀死,幽都魔王派出护送浮屠石的两万魔军,不知所踪。须焰魔宫出了大事,但是消息被封锁了,魔君伏烛情况不明。你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继续留在天宫里,我和夫君会庇护你,伏烛一死,十二魔王群龙无首,妖族大举侵犯魔族领地,你在在混战的时候回到须焰魔宫,登上魔君之位,我天族会派遣天兵天将助你一臂之力。”

    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妥。这样我就完全在你们的掌握之中,稍有差池,我魔族就会全灭。我选第二条路,我即刻赶往魔都,见机行事。”

    华胥皱着眉头听我说完,一言不发。

    我将手上的金丝砗磲和紫色琉璃手串一并交给华胥:“砗磲是佛家至宝,带着它我进不了魔宫的结界,还给你,还有,谢谢你。”

    华胥收下了金丝砗磲,手托着琉璃手串,从指间化出几个幽幽透明如同水球一般的梦境,封进了我琉璃手串里。

    他慎重的将琉璃手串交给我:“本来我在上面施了瞬移的术,只要你唤我,我可以随时随地来到你身边助你。但是,魔都结界强大,这个仙术会失效,没有办法立即感到你的身边。我特意做了几个梦境,你有空的时候打开看一下,也许可助你度过危难。”

    我收下了琉璃手串,同样慎重的问了他一句:“别人临行之前送的一般都是护身的绝世武器或者盘缠之类的。你送梦境,不觉得太寒碜了有失你天界太子的体面吗。”

    华胥的眉毛抽了抽,然后从善如流的祭出了几大箱子的夜明珠和珍宝,全都封印进我的琉璃手串里,我顿时觉得手腕都重得抬不起来了。

    我干笑着说:“够了够了,再盖一座魔宫了都有富余的。多谢太子慷慨相赠。”

    华胥却没停下来,又祭出了一只小小的兔子,递给我。

    我不解的问:“干嘛,带在路上吃的干粮吗,不必了,还得烤着吃,太麻烦了。”

    华胥怕我听不清楚似的,一字一字咬音非常清晰:“这是给你护身用的绝世武器。”

    我用鼻子嗅了嗅,咦?这是一只醉醺醺的兔子,身上一股浓浓的酒气,当看到这只兔子空洞的小眼神,我立即明白了,立即尖叫起来:“紫霄!”

    这这这果真是世间最厉害的杀伤武器!

    华胥云淡风轻的说:“遇到危险时,只管将他丢出去,刀光剑影里滚一滚他就能醒酒了。”

    我小心翼翼的接过紫霄,心惊胆战问华胥:“你确定他醒过来之后不会把我和敌人一起消灭吗?”

    华胥又道:“以前是我骗了你,我早就知道他真身是兔子。他一喝酒就会显出真身,并且醉上几十年,醉醒之后,他就会忘记自己是究竟是为什么变成兔子的,你只管理直气壮的带着他防身就好。”

    难怪紫霄这么拼的藏住自己的真身,原来他是只兔子。我抱着兔子默默的叹道:紫霄啊,你交到华胥这样的朋友,也是你前世作孽太多。

    华胥沉吟了片刻,凉凉的说:“你这次闹出来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为你摆平。我会找让人用修颜术顶替你上课,如果你还能回来的话,我和父君都会欢迎你的。”

    我向来防人防得紧,我不会告诉他我想趁此良机除掉伏烛,伏烛若死,我必当继位魔君。

    我只是说:“也许,我不会回来了。”

    我头也不回的走了,一直都听说华胥的琴弹得很好,能引来五彩的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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