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江山作聘君为媒-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楼下吃过早饭,我们又开始出发,三个人共乘一辆马车,多了一个原峥,气氛倒是活跃了很多,云锦还是闭目养神,原峥就故意找茬,一会儿这儿一会儿那儿的,我被弄得不胜其烦。
闹了一阵,我不想理他,也学云锦闭目养神,原峥懒洋洋伸个懒腰,慢吞吞的说:“晚晚,我们马上就要到目的地了,你放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我心紧了一下,因为不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心态,我忍不住沮丧的说:“谁稀罕你保护了。”
原峥朝我抛个媚眼,笑说:“晚晚别担心,秦王不会拿你怎样的,他要是敢,我就跟他拼命。”
虽然明知他这句算不上是真心话,可我还是觉得心里一暖,觉得好在现在身边还有原峥,虽然不知道他那句话是真那句话是假,但人就是这么虚伪,喜欢听这些明知道不可能太真的话。
说话间,云锦咳嗽了一声,意思可能是原峥演得太过了,果然原峥朝我颇有点无奈的笑了笑。
我突然就想,我现在和云锦、原峥是两个阵营的人,至少在他们看来,我是楚彻的人,当我们不得不刀剑相向你死我活时,他们会不会手软,我会不会手软?
生在和平年代,我从来没见过杀戮,也没见过人命微贱因为一句话就可能掉脑袋的残酷现实,我潜意识里还是觉得,即使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顺眼,大家只是背后说点彼此坏话,出了坏水,但是不至于弄出人命。
生死这个话题太过沉重,我一时有点迷惘,如果明天我就要死了,我会做出何种反应呢?
就在我想这个问题时,马车停了下来,云锦最先下车,原峥拉起我的手,给了我一个安心的微笑,我又觉得心里一暖,不过还是立刻甩开他的手,原峥有点委屈,下车后站在地上生闷气,我下了马车才发现我们已经到了一个很精致的别院。
别院门口站着两排士兵,个个昂头,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云锦见我下车,走到我面前,看了我一眼,还是一贯的面无表情:“一会儿小心点,不知道的就不要乱说。”
我有点惊讶地抬头看云锦,实在不明白这个时候他为什么提醒我这个,我想看清云锦的表情,但他已经走到前面,进入别院了。
我一时没有回过神来,就这么直直的看着云锦的背影,身后某人赌气的说:“人都不见了,还看。”
我没好气的瞥了原峥一眼,丢下他,自己也跟着进了别院。
说实话,这么主动积极做人质的,可能古往今来就只有我一个,因为天下之大,我除了认识这几人,别的我都不认识。况且,与其跟着楚彻,倒不如跟着云锦,云锦虽然话少人冷冰冰的,至少不会像楚彻那样动不动就拿威严压得我很郁闷。
进到别院里,我不得不感慨,有钱人过的生活,真他妈的奢华啊!
雕栏玉砌,花香廊长,湖光春色,堪比人间天堂。我看得有点傻眼,身后原峥摘了一朵花在手里,活脱脱一个风流浪荡子,他见我这个表情,笑着说:“晚晚你如果喜欢,我可以给你买一座更大更奢华的宅子。”
我鄙视他一眼,他果然就是一个俗人,我继续往前走,云锦在前面一个亭子里和人说话,我猜那人应该就是秦王了。
我的脚步不自在地放慢,原峥可能看出我的不适,笑嘻嘻把花递到我面前,形容还是很浪荡轻佻的说:“晚晚放心,秦王长得很好看的,比我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不过人很温柔的。”
我真想一脚给他踹过去,可惜某人还是没有这个自觉,这时秦王朝我们这里望过来,脸上是个很温和的笑,原峥立刻风骚的朝秦王挥手,还吹了个很响亮的口哨,云锦朝我们走来,他和我擦肩,就在我以为他要走远时,云锦突然停下来说:“王爷要单独和你谈谈。”




第十三章  秦王
云锦说得很平静,语气听不出什么波澜,原峥嘟了嘟嘴,不过也没说什么,好像云锦说的话他都不会反对,对云锦的顺从甚至超过了对那位王爷,我很好奇,这浪荡子莫非是有什么把柄在云锦手里才这么听话?
不过转念我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以云锦的人品,就算知道原峥什么把柄,也不会拿这些去要挟原峥,因为云锦是个正人君子,他不屑做这些下三滥的事,从他劫持我就不难看出,就连对待我这样的俘虏,他都没有要求我什么,甚至都不绑我,所以我可以断定,云锦是个正人君子,甚至正得有点过了,以后很可能也会因为这个而吃亏。
秦王在亭子里煮茶看书,他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样子,此刻穿着一件月白长袍,腰系黄莽腰带,腰带上挂着块一看就知道价值连城的宝玉,秦王见我到了,指了指他对面的石凳,很温和的说:“一路颠簸,委屈芸晚了,坐吧。”
我见秦王这么客气,也不好意思推搪说什么肉麻恶心的假话,一屁股坐下,开门见山的说:“秦王不辞辛劳找芸晚来,不会就是为了想请我喝茶吧?”
秦王替我倒了一杯热茶,递到我面前,声音还是很温和的说:“来,尝尝。煮茶重要的是水和火候,你以前很喜欢喝我煮的茶。”
我有点懵了,接过秦王递过来的茶,喝了一口,醇香四溢,茶的确是煮得很好,但是很遗憾,我除了知道这个茶好喝之外,实在是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评价。
品茗是个高雅的情趣,我自问是没有这个情调,反而喝咖啡的时间多过喝茶,于是我放下手里的茶,有点尴尬的笑着说:“好茶。”
话说多了就容易出错,我只能尽量少说话。
秦王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自己捧了杯茶在掌心,言语有了点惆怅:“茶固然是好,可惜已经不复了。”
这句话说得过于高深,我疑惑的看着秦王,他笑笑,也喝了一口茶,说:“芸晚,一别三载,你确实和以前不一样了,你比以前沉着稳重了许多,你现在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你并不只是十九岁,如果不是我事先认识你,我都会觉得自己认错人了,芸晚,是什么让你改变了这么多呢。”
这个秦王的观察力实在太强,我从进来到现在也没做过几件事,他却能拿捏到我行事和年龄上去,我一时语塞,沉默了一下才想起原峥提醒过我,他是知道我失忆的,作为原峥的上司,这个秦王应该也是知道我失忆的,他这么说,多半是为了试探我,这个秦王,倒真的是深不可测啊。
想到这里,我暗暗为自己捏了把冷汗,还好我没有鲁莽,胡编乱造想隐瞒什么,不然以这些大人物多疑的个性,我随时都可能横死在这里,于是我苦笑了一下,装作很无奈的样子说:“让王爷见笑了,过去的许多事情,芸晚都不记得了,至于说改变,我想人总归是要成长的。”
秦王点了点头,目光有点辽远的看了一下天空或者其他什么地方,然后才温和地说:“有些事不记得了也好,芸晚饿了吧,我带你下去用膳。”
我看看天色,太阳已经不知不觉西沉,今天差不多又一直在赶路,我的确是有点饿了,于是点了点头说好。
秦王温和地笑了一下,拿起靠在石桌旁的一根做工很精细的黑木手杖,他站起来走路我才发现,秦王的右腿似乎是残废的,他见我看着他的右脚便停下来,微微笑了一下说:“吓到你了吗?”
我连忙摇头,有点抱歉的说:“没有,那个,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右脚不良于行。”
我想秦王这类人,应该是很忌讳别人盯着他的短处看的,因为这些瑕疵会让他变得不完满,一个有野心和欲望的人,是不甘心自己不完满的,虽然我不知道这个秦王究竟想做什么,但是从一般的历史和电视剧里推算,像秦王这一类人无非就两种选择,一种是一辈子做个人人称颂却始终一人之下的贤王,一种是不甘心屈居人心,有问鼎之心成王败寇的豪赌家。
就目前对秦王的了解,我不知道秦王属于哪一类,但无论哪一类,他都不是善类。
秦王很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他脸上始终是带着温和的笑,说话也很温和,不刻意亲近也不刻意疏远,他拄着拐杖走在前面,很平淡的说:“那是三年前的事了,我以后慢慢说给你听。”
我嗯了一声,觉得气氛有点压抑,好在一路上秦王没再说什么,等我们到饭厅的时候,正好看见云锦和原峥也在,云锦安静的坐着,原峥见我出来,就跑上来对我挤眉弄眼,我一概当作空气,原峥就立刻做小媳妇状,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说:“晚晚,人家为了等你一起吃饭,连知府大人的邀约都推掉了,结果你对人家这么冷淡。”
我别了一眼原峥,这货已经换过衣服了,一身穿得花里胡哨的,活像一只会说话的孔雀,我很邪恶的笑了一下说:“那你现在去啊,我想知府大人很乐意你光临的。”
听了我的话,原峥就更加委屈,一边拉我的衣袖,一边要哭不哭的说:“晚晚好坏,竟然撵我走,人家留下来还不都是为了你。”
我实在有点受不住,估计秦王和云锦也好不到哪里去,秦王咳嗽一声吩咐人上菜,连云锦都没忍住脸色有点不悦,原峥不去演戏不去拿奥斯卡,真是浪费了一朵影视奇葩。
我一把甩开原峥的手,可能是我太过激动或者受不了刺激,力气用得大了点,一甩手竟然把原峥这么个大男人甩出两步路,撞上了正好端汤进来的丫环,滚热的汤顿时烫在原峥手臂上,吓得端汤的丫环面如土色,连忙下跪,几乎是快哭出来了的解释说:“奴婢该死,奴婢该死,请王爷饶命。”
估计是汤烫得很痛,一直很懒洋洋一副痞子样的原峥这时也认真的皱起了眉,我站得离原峥最近,而且出于本能的第一反应是立刻去帮忙牵起他的衣袖,让热量尽快散去,也让袖子离他手臂远一点,避免持续烫伤,牵起袖子的同时我说:“你别动,小心再烫到其他地方。”
我一只手牵起袖子,另一只手在努力的扇风,希望借助细小的风力,袖子能尽快凉下去。我做得很自然,当然有些人就不这么自然了,比如这位原峥君,他含情脉脉地注视着我,吊儿郎当懒洋洋的笑着说:“晚晚,你这个样子真好看。”
我手一下子僵住,然后很窝火的丢了原峥的袖子,这种人呐,就活该被烫死,我丢开袖子的同时,原峥直嚷痛,我懒得去理他,他就一直嚷个不停,这时我才听着秦王说:“做事如此不当心,本王府里不养蛀虫,赵管家,该怎么处理不用本王教吧?”
秦王的声音冷冷的,不像之前在亭子里说话时始终保持的温和,这种冷是从骨子里透散出来的,似乎是出自他的本性。
这时,才从外面匆匆忙忙赶来的赵管家小心翼翼的擦着额上的细汗,一边说是,一边点头哈腰的带人下去,那个丫环不知为何突然哭着呼喊:“王爷饶命啊,奴婢不是故意的,王爷饶命啊??????”





第十四章  我的坚持
那个婢女的声音听上去真的很凄凉,下面发生的事,我不用想就知道是怎样的。虽然我知道这类事在古代很寻常,没看见也就算了,但我看见了就不会坐视不管,我的心里接受不了这种事实的发生,于是我故作镇静的说:“不知道王爷打算怎么处置这个丫环?”
秦王脸上的表情还是和先前一样的温和,但我总觉得这只是一副假面具,真实的秦王不是这样的,不过我不会随便给人妄作评论,我只想知道接下来他会说什么。
秦王看了我一眼,语气恢复如初的温和说:“下人做错了事,理当受罚,芸晚就不必管了,坐下用膳吧。”
原峥也来拉我坐下,他拉我的动作几乎带着强硬,我明白他的意思,他要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不知道,而一旁云锦还是安静的坐着,似乎刚才的事他也已经习惯。
这都是一群冷血的人,我突然很心痛,心痛那些无缘无故因为一些蝇头小事就一命呜呼的小人物,可能是出于一种悲天悯人,又或者是自己身为弱者,所以见到弱者就不自主的产生同情。
秦王很自然的端起饭碗,夹了菜在嘴里细嚼慢咽,刚才那是一条人命啊,他却可以这么淡定的坐在这里吃饭,我一拍桌子,桌上的菜汤都被震出了一些,溅在桌面上,而我身上的伤,也因此异常的痛,原本这几天的修养,伤口几乎都在结痂了,今天这么一用力,几处大的伤口,估计又裂开了。
原峥猛的拉我衣袖,笑着说:“晚晚今天累了,我送她下去休息。”
我甩开原峥的手,怒道:“要休息你自己下去休息,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她不过是把汤洒在了原峥衣服上,而且过错并不在她,是我甩开原峥的,难道人命在你们眼里就这么不值钱吗?”
原峥愕然的看着我,估计没见过我这个阵仗,愣在那里眼睛直直的看我。
云锦虽然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不过也不难看出,他对我的行为也有点震惊,而秦王就更厉害了,不愧是当BOSS的,他慢慢放下手里的碗筷,脸上还是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平静的看着我说:“说够了吗?如果你觉得这样的我很冷血,那么你何不去问问楚彻,究竟是谁把我变成这样的?向芸晚,你别忘记了,我是一个王爷,要坐到这个高位,要让别人臣服,就不得不做出很多牺牲。”
秦王的话似乎无可辩驳,在这个权力集中的封建时代,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人愿意自己死,更何况他还是一个王爷,他要面对的暗杀斗争不计其数,如果没有准备,如果没有心计,可能早就死了几十几百次了,我是没有立场去责备他的,可是,人命毕竟是人命,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杀戮。如果战场有人必须要死,那么我没有怨尤,但是那些不必死的人呢,为什么就非要死呢?
我扶着桌子看着秦王,声音冷冷的说:“我只知道,滥杀无辜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为什么王爷就不能怀着一颗善心,饶恕那些无辜的人呢?”
说完,我也不顾在场三个人的反应,也完全没有自己现在是个人质的觉悟,很是潇洒的转身走了,可是我走出去之后才发现,这个王府实在是太大,而我迷路了,绕来绕去我都绕不出去,现在又是晚上,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难道要我在这里打转打一晚上吗?
要我叫人来救,我是肯定丢不下这个面子的,尤其是如果来的是原峥,不知道会怎么嘲笑我,反正现在也不是冬天,就算冷一点应该也不会出事的,大不了就感冒,又不会死人。
我抱着肩膀一直来回的走,企图让自己不那么冷,不过可能因为身子太过单薄,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打了喷嚏,我无语,难道真的要感冒了?
我颇有点无奈的看天,看完天我又继续在原地来回的走路,走着走着,我看见一个这个时候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云锦。
云锦遥遥而来,一身性感的黑衣,衬得他身姿更加高大挺拔,特别又是在这种黄金英雄救美的时间出现,我不得不承认,如果我是个女人,我很可能在这一刻,爱上云锦。
可惜我不是,所以我不会爱上他。
云锦脸上还是面无表情,他慢慢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件披风,我有点愣住,云锦看了我一眼语气很平静的说:“不想着凉就穿上。”
我并不指望云锦说什么好话,这一句还算客气了,我接过披风,说了句谢谢,穿上披风身上果然温暖了许多,于是我再看云锦就觉得他在我心目中印象又好了一分。
我和云锦并肩走了一段路,云锦突然说:“你今天说的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了。”
我冷笑了一下说:“你放心,我不会再冒犯你主子的。”
对于我夹枪带棒的话,云锦似乎并不在意,还是一副淡淡的表情和声音说:“我听说以前的你,是个连粗话都不会说一句的人,人发烧真的会把脑子烧成这样吗?现在的你说话总是争锋相对,像个长满刺的刺猬。以前的你和现在的你真的太不像了,我倒真的迷惑,究竟听说的那个是你,还是现在这个才是真实的你。”
我怔了一下,然后抬头看云锦,发现云锦也停下来在看我,他的眼睛还是初见那晚的黑和深邃,我看不清也读不懂里面的内容,只是干笑了一下说:“也许发烧真的会烧坏脑子,以前的事,我现在是真的记不起来了,以前的我是怎样的人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现在这样的自己挺好。”
或许看出我的不安,云锦又继续走,沉默了一下之后又说:“你放心,我以前并不认识你,所以你的事我也只是听说,不过你既然忘记了,就要忘得彻底。”
对啊,如果云锦以前认识我,就不会在那晚劫持那个侧妃来问我的下落了,想到这里我莫名的松了一口气,然后故作轻松的说:“云锦,你为什么要提醒我?”
云锦又沉默了一下,然后我们走到了一条岔路口,一条向左,一条向右,我突然想起几米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云锦选择了左边那条,他指了指右边那条路说:“从这里出去,转个弯就是你的房间了。”
然后我看着云锦挺拔的身影慢慢消失在夜色之中,这就是云锦要告诉我的答案吧,他和我就像这两条岔路,永远不可能在一个阵营,他提醒我有些事该既然要忘记就要忘记得彻底,不要再提起,因为他知道,有时候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下场会很惨,而有些人也最恨被欺骗。
虽然这个提醒对我其实毫无意义,因为我不是向芸晚,过去的事我是真的不知道,就算杀了我我也说不出来,但冲着云锦的这份情义,我也觉得心中一暖,只可惜,他一开始就把我当成敌人,他提醒我,也许只是因为秦王,作为秦王最得力的助手,他不想再见到秦王受到任何打击与欺骗。




第十五章  琐碎
我有点失落的走上右边那条道,一路踢着石子,我忽然在想,我被劫持出来这么久,楚彻他有没有想过要救我呢,不过只是一瞬间,我又觉得自己有毛病,好不容易跑出来,虽然是被劫持,但是至少不用再待在那个恐怖的地方,也不用去面对那些庸脂俗粉满脑子都是争宠的女人,要我成天待在那种女人堆里,我会疯的。
我唯一放不下就是胖子楚昭,不知道他最近过得好不好,吃不吃得饱,穿不穿得暖,刚想到这里,我马上被自己的这些想法吓了一跳,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像女人了?这样不行,我迟早会放弃自己作为男人的原则的,我敲了敲自己脑袋,可能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又同情那个胖子,所以才一时这么感触。
我走着走着,路边突然跑出来一个人,把我吓得差点就要叫救命,可那个罪魁祸首还在一边笑嘻嘻的说:“晚晚你去哪里了,害得人家好等。”
一听这个声音就知道,这人非无耻的原少爷莫属了,一见到他我就有点头痛,索性我就装没看见,踩了原峥那家伙一脚,那厮也很配合,故意装作痛得不得了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真打得他多重似的。
他龇牙裂嘴的喊痛,我自动忽视当没看见,结果这人脸皮不是一般的厚,一边抱着被我踩过的脚,一边蹦跳着跟着我走,还很哀怨的说:“晚晚,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人家,人家也是担心你,见你这么晚都没回来,还以为你走丢了呢。”
我像是被人戳了脊梁骨一样,有点心虚,但架势做得很足,感觉倒真的像是我没有迷路过一样,我猛然转身,原峥跟在我身后没预料到这个情况,加上他一只脚是抱在手上的,所以我一回头,他就没反应过来,眼睛一下子瞪得很大,然后就重心不稳,重重的摔在地上。
我乐了,老天终于开眼,这货终于受到惩罚了,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也忘记了刚才是要教训他,原峥干脆耍赖坐在地上,也没起来的意思,他很认真的看着我,看了许久,我也由最开始的大笑到后面被他看得起鸡皮疙瘩,于是本着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我好心的伸手去拉他,原峥有点恍惚的伸出手,我很自然的把他拉起来,原峥看上去挺瘦,实际上还真的挺沉的,拉了原峥起来,他站稳了,我才松开自己的手,有点抱怨的说:“你没事干嘛长这么多肉啊,这么重。”
原峥低头瞅了瞅自己已经很瘦的身材,有点闷闷的说:“我哪里有肉了?我这身材,那是好得没话说,你是再找不出第二个身材比我好的。”
得,这人就是这么自恋,无论说到哪儿,他都能把自己夸上天,我看了看天色,估计这会儿已经凌晨1点多了吧,于是我下了逐客令:“这么晚了,我要休息了,你也回去吧。”
原峥见确实已经很晚了,又说了些肉麻的话才走,我回到房间,倒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身上的伤裂开了三条,幸好已经不是太痛,我勉强都能忍下来,就这么又一直想事,想了许久才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丫环送了衣服和洗脸水进来,我有点无奈地起来,穿好衣服就准备去洗脸,说实话古代的衣服是真的不怎么好穿,所以我穿衣服穿得很慢,穿好以后洗脸水已经冷掉了,我刚要伸手去揪帕子,旁边一个丫环却突然说:“这水冷了,奴婢再去给你重新打。”
我笑了一下,我哪有那么娇生惯养,于是说:“不用了,这个水温合适,我不喜欢洗太热。”
丫环看了我一眼,点点头,也没再说去换水,我洗好脸,接下来就是梳头了,这又是一个大难题,我总不可能去叫原峥来为我梳头吧,我正发愁呢,旁边的丫环倒是很伶俐的说:“我来为向姑娘梳头吧。”
我感激的看了一眼那个丫环,连声说谢谢,丫环很高兴,大概没见过我这么好伺候的主吧,丫环梳头梳得很细心,一丝头发都不放过,头发梳好,我看了一下镜子里的那张顾盼生辉,甚至有点倾国倾城的脸,说实话还是觉得挺陌生的,不过我也得尽快习惯这种十分美丽的脸,毕竟要带着它过一辈子的。
一切收拾停当,我就叫丫环可以退下了,不料那丫环突然向我跪下,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我有点懵了,反应过来之后就是拉她起来,那丫环却很固执的跪在地上,声音有点哽咽的说:“奴婢谢向姑娘昨日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这话说得我有点疑惑了,见我没做出具体反应,那丫环又十分感激的说:“奴婢就是昨天打翻汤烫伤原少爷的丫环,王爷大恩,饶了奴婢,让奴婢来伺候姑娘。”
我恍然大悟,看来秦王也并不是不可教嘛,至少他还是听得进去意见的,不过这就更让我认识到秦王这个人到底有多可怕多深不可测,他如今让这个死里逃生的丫环来伺候我,又有何用意呢?
不过无论如何,我至少是救下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于是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以后跟着我,没有那么多跪拜请安的规矩,你只管把我当自家姐姐就是了。”
“奴婢不敢高攀,奴婢叫翠珠。”这个叫翠珠的丫环头垂得很低,估计心底有很浓重的阶级观念,一时难得改过来。
我也不再勉强,知道这是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改变的,也就随着她的意,我看了一眼天色,大约是早膳的时间了,于是我说:“你起来吧,带我去饭厅用膳,我不识路。”
翠珠这才起来为我带路,走了大约十几分钟才走到饭厅,妈的,没事把房子修这么大干什么,吃个饭都跟翻了一座山似的累。
到了饭厅,翠珠就在门外站着不再往里面走了,神色还有点惊恐,我知道她是害怕昨天的事,于是我说:“翠珠你就不用跟了,我自己进去就成,你先回去吧。”
翠珠感激的看了我一下,连忙说了些谢姑娘一类的话,等我进了饭厅她才走。原峥和云锦已经到了,秦王不在,我多少自在一些。
王府的早膳也是极尽奢华,什么稀有就全摆什么,我心里直感叹,果然是有钱人视金钱如粪土啊,这一桌得多少粪土才买得起啊。
原峥那货见我进来,立刻就笑嘻嘻的说:“晚晚,就等你了,吃完早膳我们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云锦有些不悦的看了一眼原峥,大概是原本想带我出去玩的只有他自己,云锦是被他牵扯进来的,我端起一碗浓稠的燕窝粥,吃了一口,味道真的很好,这么优待我这个人质,我不禁怀疑,我真的是来做人质的吗?好吃好喝的供着,还有人要自告奋勇带我出去玩,怎么都觉得我是来度假的。
原峥见我没说话,立刻就撒娇,拉我的袖子一脸纯真的说:“好不好嘛晚晚,我们出去玩。”
丫的,这货是男人?简直丢我们男人的脸啊,我有点郁闷,一下甩开他的爪子,大声说:“我是来做人质的,不是来度假的。”
原峥缩了一下他的爪子,委屈的看着我,有点迷茫的说:“晚晚,什么是度假?”
我扒粥的手一僵,再看云锦也疑惑的看着我,我一时冲动用了现代的语言,他们不知道是理所当然,但倘若我解释的话,他们又未必肯信,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不说,还很可能让他们背后的秦王更加怀疑我,于是我有点尴尬的笑了一下,解释说:“度假啊,就是出来玩的意思,最近无聊我就老琢磨这些词来打发时间。”





第十六章   局势
原峥恍然大悟的表情哦了一声,又突然笑着说:“晚晚真聪明,用两个字就能表达三个字的意思了。”
我操,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反正我也不计较,倒是云锦还是略皱起的眉头让我有点不自在,于是我丢了饭碗,很不情愿的和原峥说:“准备去哪儿?”
原峥先是有点愣,不过马上反应过来我是答应了出去玩,立刻很高兴的建议说:“这个时节啊,去崀山看风景很不错的。”
他说那个什么崀山我也不知道在哪里,不过为了尽快摆脱云锦,我飞快点了点头说好,原峥于是笑得更高兴,叫我在饭厅等他,他马上下去准备出行的东西。
本以为这货会立刻拉着我走的,结果反而他自己走了,剩我和云锦两个有点尴尬的继续留在饭厅。云锦继续慢悠悠吃他的早饭,没打算继续追问的意思,完全把我当空气,我也稍稍放心了些,不过极品燕窝粥是吃不下去了。
原峥办事效率真的有点低,云锦都吃完早饭了,那货还是没来,我有点坐立不安,云锦可能看出了我的躁动,他站起来准备离开了,见他要走,我立刻长长的舒一口气,云锦走到门口又突然说:“要想好好的活着,就别太特立独行。”
云锦说完就走了,又留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我其实有点好奇,他是秦王的人,为什么会一直提醒我帮我呢,我的自身魅力吗?我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觉得还是有这个可能的,云锦再怎么厉害,毕竟也是个男人,想到这里我笑了一下,不过马上我又鄙视自己,一个大男人,还挺有当女人的自觉啊,我是不是比原峥更下流。
就在我十分鄙视自己这种行径时,原峥千呼万唤终于始出来了,这货又回去换了身花里胡哨的拉风行头,头上束了个白玉冠,不说话倒是很风流潇洒,一说话就彻底毁了这么好一个模特样板。我有点感慨,造物主真是神奇啊,尤其是我,堪称世界第九大奇迹了,还是活的。
原峥一进来就拉我的手往外面走,一边走一边很高兴的和我说:“晚晚,云锦那家伙说秦王找他有事,就不和我们去了,现在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