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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元奇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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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衫来自2121年的地球,一个神奇的星球。
8月23日早晨,星期日。和往常一样,赖床分子陶衫在一阵闹铃中挣扎。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起床的神曲即使在2121年也依旧是赖床分子家居必备。
“啪!”铃声戛然而止。
而这始作俑者便是从床上伸出的一只魔爪,其主人陶衫在床上大字摊开,毫无形象地朝天大睡,用来防凉的薄棉被早已被她踢到了角落。
两分钟后,铃声再次响起。
“哎……呀……”陶衫很是烦心,连周末都不能好好睡觉了。二话不说,眼都没睁开一下,魔爪一伸,直接一把抓来闹钟,拆了电池,便丢在了一边,动作熟练得不能再熟。
淡定地做完这一切,陶衫再次呼呼大睡。啊,这下世界终于太平了!
可真的太平了吗?
“我的未来是由我做主……”陶衫手机铃在这时响起,再次搅碎了她的好觉。
今早注定不太平呀!
不想去接电话,直到电话铃声第五次响起,陶衫才腾地一下从床上坐起,头发简直乱成一鸟窝,可想而知她的睡态是多么地奇葩。
用力揉了一把头发,便拿起电话对那头一吼,“谁丫?”
“死陶子,我是沐林啊。打电话半天不接,在哪呢?不是说好今天陪我逛街吗?姑娘我都等你一个小时了。”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狮子吼,陶衫有点心虚,赶紧把电话远离耳朵,这才记起有这茬。
“啊!”
“死陶子,你是不是还没起来!”
“啊……没有,我起来了,马上就到,待会见哈!”陶衫悻悻地立马挂了电话,立马进入亢奋模式,像是打了鸡血般。
十分钟后,一切搞定,陶衫再给自己套上一身白色加墨绿小碎花连衣长裙,头发马尾一扎,俨然一翩翩淑女,但得是在她不说话的前提下。满意地打了个响指,便出门去了。
出门后才记起,我要去哪和沐林会合呢!这可是最关键的,刚才太急没来的急问,那我现在打回去再问吗?
这岂不是找死?
那如果不问会不会死的更惨?
以沐林那火爆的性格绝对会把她狠狠地宰一顿。
啊,
管了,横竖都是一死,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喂,沐林……”
“死陶子,你到了吗?”沐林声音还是那么中气十足。
“呃……我们在哪会合啊?”陶衫弱弱地开口问道。
“好你个陶衫,行,给你十分钟,马上到天空大厦大门口来。”沐林毫不留情开始训话。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知道了地点,当然得立马掐断电话,不然又得听沐林唠半天,陶衫可受不了。在心里暗赞自己机智,不由得撇嘴一笑。
天空大厦简称“天大”,也被人们称为“天空的大儿子”。位于陶衫所住城市A市的中心地带,是海内闻名,也是A市最大最高的综合商贸中心,横跨大马路,分C栋和D栋。在这里,你可以几乎买到你想要的一切。再者,数百米的落地窗拔地而起,贯穿了整栋大厦,让人叹为观止。站在最高层,整座城市的风光尽收眼底,实乃快哉壮哉!
大约二十分钟后,陶衫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大厦门口是一个巨型广场,人来人往。
左看看右瞧瞧,终于发现了那抹熟悉的身影。
沐林今天穿了一件水绿色的公主吊带裙,,露出一双叫人疯狂的大长腿,再衬上她那雪白的皮肤甚是好看。仔细一看,她脸上还带了淡淡的妆。头发闲散的放在身后,却是别有一番风情。不就是出来逛个街嘛,有必要穿得这么招摇吗?
好吧,陶衫必须承认她已经习惯了。身为沐林大学三年来的基友,陶衫很是称职,知道她的一切大大小小的事情,甚至她今天要吃什么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不过确实得承认,沐林长相很精致,身材也很好,站在那里便是一道风景,看起来还挺养眼的。
“沐林。”陶衫出声叫道。
“嗯?”听到有人在叫她,沐林试图在人海中寻找。
“哈,大姐你可来了,我腿都站废了。”
“嘿嘿,好啦。为了补偿你,我今天破例陪你去玩过山车,怎样?”
“过山车?!”沐林顿时两眼放光,这可是她最爱玩的游戏之一。以前叫这个死丫头陪我去,打死都不去,现在终于被我给逮着机会了吧。
“好,就这么说定了,看在过山车的颜面上就姑且原谅你咯。”沐林脸上顿时就放晴了。
两人在一起经常吵吵闹闹,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争个面红耳赤,但基本上每次都以沐林耍赖,陶衫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而告终。每次这个时候陶衫都会觉得自己特没骨气。但在吵闹中,两人的感情也是日益增长,情同手足。
“走啦!”
沐林拉起陶衫的手便大步迈开,准备过到马路的那边去,全然没注意到马路两边的情况,况且还是红灯呀!
这妞怎么一下子就这么兴奋了?
陶衫被拽着走,毫无主动权,刚想出声提醒到,却发现对面正驶来一辆大卡车,速度不减半分,待发现她们时,已来不及减速了,只听的“滴……”声长鸣,异常刺耳,仿佛死亡之音。
“砰~!”
女孩倒在了血泊中,白色连衣裙被染成了红色,裙上的墨绿色碎花显得异常耀眼。
“陶子!!”
沐林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更没想到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这丫头最先想到的是把她推开,自己却血染成河。
“陶子,你怎么样?快叫救护车啊。”沐林此刻真的感受到了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足以让她窒息,她朝着路人吼道,眼泪哗哗地从眼眶里落下,哭声撕心裂肺。
而同时就在此刻,天上的风云突变,黑云翻滚,并以一种可怕的速度蔓延,最可怕的是太阳,它渐渐被黑暗蚕食,最后白光一闪,只剩下一圈亮堂的光晕,让人们还能知道太阳的位置。整片世界顿时就暗了下来,仿佛从天堂一下子坠入了深渊。
现场的路人也不禁驻足,议论纷纷。
“咦?这怎么了?”
“难道世界末日来了?”
“不对,肯定是老天生我们人类的气了,它在惩罚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
“不对,我看这是一种特殊的自然现象,天狗食日吧!”
十分钟后,天空又恢复了亮堂。
这短短的几分钟内,给人们的震撼实在是太多,在第二天的报纸上,这一新闻占据各大版报的头条,基本上都是说,花季少女血染天大,风云突变疑是天神怒。而一时间科学家们也众说纷纭,大部分说是历史上历时最长的一次日全食。
而在天空中,从外表看仿佛一对天使的翅膀的一悬浮的基地中,一大波身穿黑色制服,戴楔形头盔的人在奋力敲打着键盘,眼睛时刻注意着中央巨型屏幕中那条类似心电图曲线的变化。
突然,类似心电图的曲线陡然出现强烈波动,陡然出现一巨型波峰。
“啪!”一有力的按键声几乎同时响起。
“Perfect!”一坐在主台的人激动地打了个响指,从头盔外唯一能看到的就只有一双目光犀利,饱经风霜的眼睛。
“首次成功捕捉到目标,已送往目的地,等待目标反馈!”浑厚的男中音响起,同时手上按钮一点,一束光波喷薄而出,随后又消失在天际。
医院里,手术室的灯突然熄灭,医生走出来,对着沐林摇了摇头,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伤者于2121年8月23日11时25分50秒死亡,年龄21。”
这突如其来的噩耗让沐林伤心欲绝,更感到一阵后怕,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没了!一小时前我还在跟她吵嘴呢!
而这次生命的终结,对于陶衫来说又是在另一个世界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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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衫不过是赖了下床,跟以往完全没有区别,天还是一样的蓝,阳光依旧绚烂,去的地方依旧是“天大”,却没有一点预兆的走到了此生的终点。当时只感到一阵剧痛,模糊中听到人们在议论什么老天爷报复,眼前一黑便失去意识。等到醒来之后,发现自己成了个又瘦又黄的小女孩,倒在草堆后面。没有想象中肉体上的疼痛,脑袋却痛的要命。
这里是什么地方?一个高高的草垛,在草垛的后边是一间约两米高的木棚,棚子里栓了两匹马,一红一黑,红马毛色鲜亮,红的好像能滴出血来,姑且称之为小红吧,小红的马鬓梳得很整齐,好像穿了一件狐皮大衣,非常精神。黑马则相对而言沮丧不少,鬓毛稍有杂乱,但也能看出是匹好马,只是在气势上弱了点,还有总感觉没那么有灵性,小红感受到打量的眼光,忽然看了过来,对,就是忽然,那一瞬间,简直就像那匹马在思考评估对方的目的,不会的,我没这么惨的,陶衫安慰自己,我不会穿到格列佛游记里的慧茵国的,我没这么悲催的。不过,那眼神真的极具灵性,实在是颇具震撼力。
木棚里边也铺有干草,总之非常的舒适,看来原主或者原主的主人或家人很重视这两匹马。而且小红还可能是大人物的坐骑,至于那匹马带着某种特殊意义的眼神嘛,可能是自己神经质了。木板房是竹子搭的,泛着竹子特有的青色光彩,烈日下,竟然带来一阵阵凉意,这竹子屋是开了外挂的空调房吧。难道这是某家的私人马场?但是似乎没有溜马的地方吧。好吧,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自己为啥到了这里,一座山上的马厩,还变成了一个小女孩,而且,这个小女孩并不是小时候的自己,也就是说,自己可能是………陶衫想着,然后冷汗直冒。
穿越?穿越!好吧,穿越了,这就是事实,这就是生活。
陶衫在心中忍不住吐槽了一把,既然让老娘玩了一把穿越,那就干脆穿个成年人啊,干嘛穿成个小女孩,这以后的生活真是不敢想象。对了,沐林呢?她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或者和我一样穿越了?还有,我就这么出车祸死了,地球上的爸爸妈妈肯定会急死的。一想到地球,陶衫的心不禁一阵揪心的痛。
唉,首先把人物及其所在地点时间搞清楚吧。
陶衫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发现好多大补丁。这是一件极品衣服,不同颜色的补丁欣欣向荣,开成补丁的灿烂,灰扑扑的是上衣主料,暗黑暗黑的看不出年代的是裙子,补丁则集中在上衣。
陶衫无奈的吐了吐舌头,真是没有想到自己还有穿成这样的时候啊。
打起精神,准备干正事啦,正想着,就听到一个奶声奶气的的声音,“三姐,你又偷懒了!”虽稚嫩却又含有命令的语气。
陶衫回过头发现一个长得很可爱的正太,虽然也穿的破旧,但是经不住人家皮肤好啊,白白嫩嫩的,多干净啊,这一对比,那叫一个心酸。
“哼,还发呆,看我告不告诉娘亲,有你一顿板子吃”恶狠狠的威胁让陶衫瞬间思路回笼,陶衫啊陶衫,你现在可是在一个未知的世界,还敢随便发呆,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陶衫的大脑迅速运作,刚刚听这小屁孩叫自己三姐,那么他应该与原身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自己的弟弟,小屁孩的话语里尽是不善,估计和原身关系不怎么样,男孩在古代的地位远超女孩,又满身霸王气,但是却也穿的不怎么样,衣服上虽然没有补丁但是颜色确实不鲜艳,估计是穿久不换,古代生产力低下,布匹可能很高价,买不起新衣服,所以呢,估计是独子,但家庭却不富裕。
转瞬间,陶衫的大脑已经转过诸多想法,面上不显,她睁大眼睛看着小霸王,囔囔“好弟弟,姐姐我都晕倒了,说不定,你就看不到我了,你也不心疼?”
小霸王嫌弃的抬了抬黑黑的小眉毛,撇了撇粉红的可爱的小嘴巴,红扑扑的脸上是浓浓的怀疑,道“你不是偷懒在睡觉么?”
陶衫皱了皱眉毛,歪着头,不耐烦地说道,“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睡觉了?你试试像我这样连续工作,不,干农活,又吃不饱,睡不好,看是累的晕倒,还是偷懒睡觉?”
虽然陶衫不讨厌小孩子,但绝对说不上喜欢,好看的可爱的听话的还能逗逗,不然完全没有兴趣。现在听到没有一点关心姐姐的意思的话,甚至言语里还带着讽刺怀疑,她实在是没有一点耐心了。
这么深奥的话,小屁孩显然没有听的太明白,但是姐姐口气里的不快,却敏感地感觉到了。
小霸王生气了,瞪着陶衫,这个小姐姐,既没有大姐漂亮,又没有二姐温柔,还不是很喜欢自己,真是是可忍,吾不能忍,讨厌讨厌,真讨厌,就该吃板子。
小霸王的脸更红了,挤出一句自认为很吓人的话“你等着,回家有你的好受,你这个隋唐国最懒的人。”
这是一句很有价值的话,包含了朝代地点。
隋唐国,很显然,华夏史上没有这个国家,而且说的是普通话,更加证明了这可能是一个异世界,与我们世界平行的世界。陶衫心中一群草泥马奔腾而过,可怕的穿越。小霸王说完然后扬长而去。
当然没有成功地扬长而去,后面还跟这陶衫呢。
小霸王大人发现了陶衫的身影,回过头愤怒的说“你干嘛跟着我?再跟着我,我也不会原谅你的”
陶衫好笑的看着别扭的小屁孩,心想这家庭教育还真是差劲,对新家庭没有一点期待了,我当然得跟着你,不然怎么回那个所谓的家啊?道“这条路是你的啊?不是你的,我为啥不可以走,我走我的你走你的,我怎么就跟着你了?”
小霸王只是一个两岁的小孩子,怎么可能斗得过机智英勇以大欺小的大魔王伪小孩的陶杉大人呢?
小魔王被挤兑的一句话也说不出,也就是无语了,脸红的像个小苹果,平时那么好欺负的三姐今天怎么像是变了个人,好可怕。无奈,小魔王跺了跺脚,然后悲愤的跑了。
陶衫赶紧跟上,这次小魔王只想快点回家了,再也不想搭理这个姐姐了,坏银坏银,这么坏的银,鬼才相信她晕过去了呢!
于是,误会就这么愉快的产生了,小魔王原本只是想吓吓姐姐的,谁叫她平时不喜欢讨好自己?现在嘛,小魔王只想快点召唤娘亲大人。
绕了几圈田埂,又踩过坚硬的石子路,再绕过几座农舍,小小竹林,曲水旋绕,就是现在的家了。
远看,如果是诗人,非得叹一句,桃花源啊。黄发垂髫,竹林农舍,小桥流水,耕陇交错,简直一副田园山居图,只差了落英缤纷啊。
不过作为桃花源的原住民,陶杉同学,却是恨不得来个工业革命,以后一定要修路,特么这路绝对是限制经济发展的大杀器。坑坑洼洼,用石头来填,你们的脑子里装的是什么啊,乡亲们?
陶衫的家是一个中等农舍,有养耕牛,有铁农具,也有三进三出的房子,虽然看起来年代久远,经久未修,但是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所谓对比出真知啊,陶衫吐槽到,比起那一排排小茅屋房或者说泥巴房,这个还真不错。
陶杉紧跟着小霸王,回到了所谓的家。
“娘,我刚刚晕倒了,我好像要死了,怎么办?”还没等小霸王说话,陶衫迅速进入影帝状态,看着这个传说中的娘亲,说着就悲从心来,特么我活了二十一年,父母疼了二十一年,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苦读十几载,考过上千场,好不容易挤上高考独木桥,来到大学开始美好新生活,虽然特么比预期差了点,但我辛福啊,我爸妈疼我,又没有弟妹分宠,吃好喝好玩好,没事溜溜狗,好吧,学校不准养狗,溜溜蚊子,玩玩游戏,聊个QQ,做做作业,考个quiz,人生如此美好,为何当年不懂珍惜?然后就是真哭了,那叫一个凄惨。
娘亲是一个高瘦的女人,肩膀很宽,一看就晓得是个精干强壮的职业农家妇女,脸却是圆的,圆脸上有一些斑,毕竟没有防晒霜,没有粉底,更没有保湿祛斑精华露,一双不大的眼睛,直挺挺的鼻梁,嘴唇薄薄的,五官中唯有眉毛出彩,她眉毛生的很好看,柳叶细眉,根本就是传说中的美人眉,衬得整个人都清秀了起来,由此得出,估计小霸王的美貌遗传自父亲大人。
本来在晒谷子的农妇,听到女儿的话,立马停下动作,着急的跑过来,虽感觉今天的阿衫不同于以前那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阿衫很不同,但一看到她哭的那么伤心,还是很心疼的,遂蹲下身子,揽过女儿的小肩膀,摸摸头,“怎么了,阿衫?”
听到熟悉的称呼,陶衫的心一下子软了好多,地球上的妈也是这么叫我的。
陶衫感到恐慌,发自内心深处,却是不属于自己的感情,陶杉意识到这可能是原主的残留意识,可以估计的是她们感情非常的深厚。
“阿娘,我感觉好累,然后就晕倒了,差点醒不过来了”陶杉软软糯糯的口气听起来颇为可怜,话语里尽是对母亲的依恋和对生命逝去的恐慌。
“阿衫,如果累的话就休息,家里虽然穷,但是,还是能够养的了你的,不要累到自己了,好孩子,娘亲知道你孝顺,但是,为娘的只要孩子健康就好了”娘亲温柔的微笑,柳叶眉舒缓无比,整个人看起来无比的美好,就像圣母,轻轻的安慰陶衫道。她定是一个非常疼爱孩子的母亲。
然而,让陶衫同学不禁吐槽的是,娘亲说的一口标准普通话,特么,这绝逼是北京口音,还好还好,我们的陶杉同学会说普通话,不然怎么破?不过,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居然说普通话,这就是天朝的影响力吗?真是太恐怖了,某人心中吐槽不断。
小霸王看到娘亲大人抱着坏银姐姐,对,就是坏银还是骗子,娘亲又是温温柔柔的,简直羡慕嫉妒恨啊,有木有?
小霸王看的心酸不已,扭过头,拒绝刺激自己脆弱的小心脏。
不过,这么小的孩子就开始争风吃醋,真是跌破我世界观呐。
于是,这么一幕母慈子孝的画面有了那么一丝不和谐,不过,让我们忽略小霸王吧。
娘亲哄着陶衫,轻摇轻摆中,哭累的陶杉居然睡着了。
第二章 初见父亲
陶衫醒来时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天已经快黑完了,劳作的人们已经回家,吃着热喷喷的饭食,或者猪食,唉,贫富差距即使是异世界也是存在的。所谓真理的世界是永恒的,我们的世界和异世界都只是表象,也正是如此,此方世界才能出现普通话吧。柏拉图,您真牛。陶杉边想边看着夕阳,还是很美的。红灿灿的,紫蓝蓝的,光晕散开来,就像彩色的水墨画,多一分则浓,少一分则淡,或许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吧,终点况且也非终点,反而是另一个起点,何况,如果是物理学家,会希望拥有自己的经历吧。
乐观的陶衫同学于是握紧双拳,给自己打了打气。陶衫的房间不大,很破,尤其是这铺床,简直不忍直视,被子硬邦邦的,一点都不暖和吧,床板硬邦邦的,好吧,木板床有利于小孩子骨骼发育,不要不要,我要席梦思,陶衫同学在心里纠结万分,呐喊着。
我们要找理学家朱熹来教育她,不要贪图物质享受,要格物致知,真理就是睡木板床睡出来的。陶衫这货绝对跟朱熹有仇,居然成为他的金典反面教材,还以此为荣,好吧,她就是柏拉图主义者,不服,找她去,如果你也想到异世界当农民。
陶衫的房间除了床就是大缸了,占地面积远大于床,这个房间多么像仓库啊,难道大缸是用来装米的?走过去打开一看,还真被她猜对了,不禁一阵白眼。
既然醒来了,就该去见家人了。虽然不是很喜欢这个家,毕竟对比之下,陶衫心里渐渐平衡了下来。
陶杉来到客厅,映入眼帘的是一副光着上半身的身躯,一双桃花眼,薄唇,好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前提是忽略掉那晒出来的古铜色的皮肤,以及那不符合农民身份的六块腹肌,和虎口的茧。
这里没有其他人,他就是原主的父亲吧!没想到父亲竟这般出色,陶衫对帅哥一向没有免疫力,老少通吃。眼前的父亲迅速博得了陶衫的第一好感。
就知道小魔王的美貌遗传自父亲。
陶衫亲亲切切地别扭地喊了一声爹后,父亲露出一个妖艳的微笑,好吧,朴实的微笑,桃花眼微眯,真是养眼。
我肯定也不丑,陶杉心里自得了一把。
开始还嫌弃人家小姑娘呢,瞧瞧瞧瞧,这节操全都掉地上,碎成一片一片的了。
“吃饭吧,今天累了,就好好休息下”父亲首先开口说。
陶衫那叫一个感动,小心脏一跳一跳的,然后就在下一句话来临之后不跳了,“今天没做的,别担心,明天补上就好了。”
不晓得陶衫现在心里那是一个悲伤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天然黑吗?可怜的陶衫嘴角的笑还没有褪去,那块负责微笑的肌肉却已经僵硬,看起来,颇像一个木偶人,逗比极了。
父亲大人,这样真的好吗,你真的是农民吗?陶衫看着没有一点自觉的父亲大人,心里默默吐槽。至于在饭桌边上边喝着小酒,淡定神色上透露出一丝微妙愉悦的父亲大人?呵呵…。。她什么都没看到。
吃着无污染的农家小炒,虽然尽是素的,却感觉不错,陶衫表示吃货很开森。还好转成杂食动物了,不然这就不能活了,有木有?
素炒莴苣,小葱拌豆腐,白米饭,加红薯,还有饭面上蒸的一小块腊肉,腊肉是不均等分裂的,最多给一家之主,然后是香火弟弟,由于姐姐在绣庄,所以没回来,这是母亲大人告知全家的,然后分给母亲,再就是陶杉伪小朋友。
黄昏时候,外面夕阳正美,大家在葡萄架下吃饭,虽然秋天已到,但秋葡萄明显产量不错,绿叶在头顶上成为天然的屋顶,还有没摘取的小串葡萄挂在枝上,夕阳下,泛着淡淡的紫色,美丽极了。绿叶为屋顶,小饮葡萄酒。夕阳漫凉亭,嘉宴几多求。
“今天呢,阿衫晕倒了,我的这份腊肉就送给阿衫咯。”顾爸爸把按惯例分给他的腊肉夹到陶衫的碗里,青花瓷的碗,虽然有缺口,但是上面的花纹被泛泛青色衬得无比漂亮,腊肉不多,两块薄薄的肉叠在一起,不,三块,陶衫好笑地看着母亲假装因为不喜欢吃肉才把肉夹给自己的表情,两条好看的眉毛微微抿起,似乎跟肉有深仇大恨一般,心中不感动绝对是假的。
陶衫轻轻地说,“爹娘,你们自己吃就好了,你们吃好身体健康,我就放心了,也就健康了,不用担心我的,今天只是累了点。”说着说着,陶杉哽咽起来,原主最后的心愿就是父母家人健康快乐了吧。
小霸王也懂事的没有打断,安安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眉毛拧着,似乎在纠结要不要把肉分给姐姐,然后,小霸王似乎下定决心,勇敢的夹起肉,用一副割肉表情看着陶杉,眼一闭,准备献肉,这时,听到软软糯糯的声音道“你自己吃吧,小弟,我不会怪你的啦”,小霸王定定的看着姐姐,好像在确认,又好像在下定什么决心,那副睁大眼睛的夸张表情把几个人都逗得哈哈大笑。“大姐姐二姐姐什么时候回来啊?”小霸王为了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讷讷的问道。
“阿童和阿木明天回来,她们给镇上刘家小姐做的衣服很受欢迎,所以今天被留在绣庄赶绣花帕子了。”母亲大人解释道,一脸的骄傲和幸福。
也许在想,这么好的手艺,以后一定可以嫁一个好人家。
阿童木,陶衫在心里都快笑疯了,姐姐们的名字还真是不一般的奇葩啊。
“对了,娘亲,马厩里的小红状态很佳,还好聪明,但是小黑好像没有那么灵气,是不是生病了?”陶衫小心翼翼的打听着,
“小红一直比小黑聪明,有活力,小黑没事的”母亲回答到。父亲微微眯了一下桃花眼,没有人注意到这么细微的表情,似乎是有所感,怀念着某些人某些事,又像是在担心着失去什么。不过,这些微表情并没有被饭桌旁欢快吃饭的妇女同志们以及小霸王注意到。
因为灯油贵的关系,所以大家都睡的早,吃完饭,清洗完身体,大伙就准备睡觉了。陶杉穿着母亲大人给她准备的干净的衣服,听她唠叨“以后不要出去干活了,好好在家休息,学习刺绣,把手艺学好就行了,知道嘛?”
于是,陶杉同学穿着干净的只有少许补丁的衣服躺在了床上,开始细细总结。原主家庭关系非常的和谐,父母相敬如宾,相濡以沫,姐妹友好相处,即使是霸王弟弟,也很萌很纯真,虽然有点小自私,小霸道,但总的来说还是很可爱的一个孩子。
至于母亲,应该不是一个拥有复杂背景的人,很温柔,很爱护孩子,不喜欢表达,喜欢用行动诠释爱。
而父亲,则很可能是一个大人物,因为那种风度实在不是普通人能有的,农民做不到那种举手投足间无意中透露出的尊贵,还有他的茧是在虎口上,很可能是练剑所致,毕竟其他地方上没有茧,那腹肌也绝不是农民干活可以练出来的,绝对有进行专门的训练。还有,那两匹好马,实在是太不正常了,但是,他肯定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甚至不能引起关注,否则就会有危险。也就是说,父亲大人的能力,主要指武力值,即使爆表,也要隐藏,不能使用。
这就是陶衫穿越的第一天。总结所有只言片语,陶杉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叫做隋唐的国家,现在是隋历1800年,也就是说,这个王朝已经存在1800年了,真是不可思议。陶杉开始对这里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兴趣啦。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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