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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幸福一点点-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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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菲愣愣的看着办公桌上的情书和鲜花,有点儿反映不过来,没想到自己也有人追?她还以为除了路德,很少有人喜欢自己这种胖胖的女生(其实那是路德随时随地的冷气威胁,将某些想行动的少年们冰冻了)。不过,这老师写情书也就算了,为什么还有学生给自己写情书呢?
好吧,我们要理解,外国少年在某些方面是很超前的,据说很多国家的男孩子从幼儿园就开始追女孩,更何况这些大学生呢?!
对于同校老师的追求,余晓菲委婉的拒绝了,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路德少年在她心中的地位要比想象中来的重要,她总是在不经意间将追求者与路德比较……咳,再次重申一下余晓菲的另类审美,像路德少年这种走动漫路线的“帅哥”毕竟是少数。所以,只能对那些正常人眼中的帅哥们说声抱歉。
至于那些学生们的情书——好吧,大概是男孩子们的耍帅心态,这些情书全部是用中文写的。虽然为了追女生,男孩子们下了苦功夫学习,但是,学外语是没那么简单的,尤其是以难学闻名的“中文”,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所表达的意思可比它写起来更难。所以,余晓菲采取了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将情书当做学生上交的作业,批改后再返回原创者……
看到自己写的错误百出的情书,男孩子们表现出了他们不向挫折低头的坚韧精神。于是,情书继续写,余晓菲继续当作业改……如此循环之下,居然让写情书者的中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成为班级中的中文尖子生?!
大概是看到了写情书的好处,学生们开展一场“情书风暴”,不光是男生,连女生们也开始给余晓菲写情书——咳,当然,只是为了提高写作水平,与爱情无关,我们这是BG文,没有GL情结。也许,在这些写情书的学生心中,已经忘记了最初的目的,已经把写情书当成了中文课的一个特殊作业?!
余晓菲在批改情书时,也根据每个人的水平不同增加一些特殊的文字。比如:现代爱情诗句。对于某些“高材生”,更是增加了中国古典爱情诗词。可以想像,当这些外国学生再去追求中国情人的时候将会写出怎样高水平的中文情书。所以,在孔子学院的外国学生中出现了“想要在中国追求另一半,请给余老师写情书吧”这样的传言,也许不算传言?!而余晓菲在批改情书的过程中也找到了很多乐趣,外国学生的组词和语法错误有时候也是很有意思的嘛。
得知此事的校长大人,则是摸摸自己刚刚长出胡茬的下巴,若有所思——也许这可以发展成一个学习中文的新方法,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至于同校的老师,赞扬者有,无视者有,反对者当然也有。不过,这都没有影响到事件的当事人。
每周日余晓菲都会去戏剧学院代课,当然,她所负责的只是新生的基础课教学。原本教学的女老师怀孕休假,李老师便把自己的弟子叫来代班。
看着面前闪着兴奋光彩的小女孩们,余晓菲感慨万千。自己也曾经像这些小孩子们一样兴奋的看着老师的,幻想着穿上华丽的戏服登上舞台。
大概是最近国内对传统艺术的宣传和重视增加,余晓菲教导的新生要比当年她们那些孩子人数多了不少,再加上现代教育的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小朋友们可比她们那时候聪明多了。所以,学习能力上面也提高了不少。唯一的问题就是,在的小孩子的自尊心和攀比心理也比她们那时候强了很多,虽然这样可以激励孩子之间的竞争心理,不过……余晓菲有些头痛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互不服气的小女孩,原本天真童趣的孩童年代掺杂了些许功利心。
唉,比起自己当年的小同学们,这淡定之心可是差了不少啊,平常心啊~
好不容易调解了两个小女孩的矛盾,其实也不过是同样出色的两个人在竞争学习中的一点小摩擦,那边的两个又为了丁点小事发生了争吵。余晓菲难得板起脸,惩罚两个吵架的小孩面对面坐着,将刚学的唱词默背五十遍。现在可不能体罚学生,个个都是家长们的心头肉。哪有自己小时候的孩子乖啊,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错的也是对的——咳,跑题了,不过现代的小孩子的确不好教。
不过在吃苦上,大多数孩子还是很有毅力的,争强好胜的心态到成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就是耐心方面还有待提高。要知道,学习可不是唱流行歌曲,“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可不是空穴来风。
李老师从教室窗口看着里面教导学生的余晓菲,微微一笑:这孩子的性格还是满适合当老师的嘛,可以考虑再给她加点儿课(喂,老师,你这是压榨学生啊?!)
在孔子学院任教后的第二学年,余晓菲很荣兴的成为了特色班的代理班主任——咳,这个,最近不少女老师怀孕(听说是为了争取生一个有福气的猪宝宝),学校老师出现短期空缺,所以,资历尚浅的余晓菲也被安排暂代班主任。于是,余晓菲的工作也随之繁忙了起来。
24相遇
史密斯先生是一位成功人士,虽然只有三十岁,却已经在商界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英俊的外表加上丰厚的家底,合他成为了一位名符其实的“钻石王老五”。史密斯先生对中国文化很有兴趣,在美国的时候就经常去唐人街,每到中国节庆他都会提前让秘书将这一天空闲出来。从这点可以看出,他是一位很会享受生活的人。不像现在某些“成功人士”,将挣钱和工作当成了自己生活的全部。
说到史密斯先生的外表,用余晓菲的话来形容就是一“美大叔”,或者还能称之为“腹黑”。精制的金丝眼镜加上温文尔雅的气质,随时挂在脸上的微笑,如果他的发色再深一点,就是一活脱脱的“蓝染”大人。当然,是摘下眼镜之前的五番队长老好人式的形象。不过,商场上的人可不会把他当做是老好人,对于竞争对手的“快”“狠”可是他成功的秘诀之一,与他合作接触过的人都称他为“笑面虎”。
史密斯先生的表弟威廉同学受到表哥的影响,对中国文化也十分的向往。于是,在高中毕业后便申请来中国留学,所在学校就是余晓菲教学的SD孔子学院。
虽然史密斯先生在行内有“笑面虎”之称,但在对待家人方面他可是一位真正的好好先生。所以,他在表弟准备来中国留学后安排了一些中国分公司的事务,跟着一起飞到了中国。
史密斯先生对于表弟在中国的学习很关心,工作之余经常会翻看一下表弟的功课。让他最感兴趣的,是中文课的“情书”作业。都说中国人是很保守的,居然还有这种作业,难道,是为了方便留学生追中国女孩吗?
后来了解到“情书”作业产生的最初原因之后,不仅失笑。没想到,这位中文老师这么有趣,这种回复情书的主意也能想出来。于是,对这位中文老师的兴趣又增加了不少,便也写了封情书借表弟的名义交了上去。
收到批复后,史密斯先生不禁失笑,这位老师不单单将情书中的错字和语法错误进行了批示,还将里面某此夸张的咏叹句进行了修改。使情书看起来虽然不再那么华丽,却充满了情感。
看来中国的老师也没那么古板嘛,于是兴趣盎然的史密斯先生将表弟的情书作业全部包了下来,很有兴致的开始他的“功课”。虽然威廉同学不是很情愿,但在金钱(收到一辆最新款的跑车)的诱惑下,也没再反对,反正他现在写情书的水平提高了很多——收到情书的中国女同学已经愿意和自己交往了。
-----------------情书是好物--------------------
余晓菲照例将收到的情书当做作业批改,有些纳闷的看着手中刚刚拿起的一封情书。这封情书是一名叫威廉的学生写的,对于这位学生她还是吸印像的,是一位开朗的美国大男孩,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就像一只憨态可爱的小熊。
之前威廉也写过情书,内容是热情洋溢,充满的活力,当然,错字也是层出不穷。
可是现在拿在手中的这封情书,虽然也是热情洋溢,却运用了很多华丽的修饰词,语法词汇也用的比较到位。感觉上并不像威廉写的,难道是找了枪手?可是这个并不是自己布置的作业,应该没这个必要吧?不过,如果是威廉自己写的,这进步也太快了,风格也不太像啊?
算了,也没什么好想的。
将手中的情书放下,深思片刻,标了几处错误,稍做修改,便放到了一边。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余晓菲和史密斯先生便开始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开始“情书”交流。
经过一年的“情书”交流,史密斯先生对于这位中文老师的兴趣是越来越大,渐渐的不满足于文字间的交往(余晓菲:什么交往?我只是在批作业),很想见一面。
正好威廉说起要开“家长会”,史密斯先生摸摸下巴,自己是威廉的表哥,也算家长不是吗?!
家长会这天,史密斯先生换上了一套精美的西服,开车来到孔子学院。当看到站在最前方的余晓菲时,轻轻的笑了一声:原来是她。
史密斯先生并不是第一次见到余晓菲,之前我们说过他非常喜欢中国文化,经常去唐街,尤其是在中国节庆的时候。
第一次见到余晓菲是在一家手工店,当时史密斯先生听说这家手工让店进了一批中国绣品,非常精美,于是想来挑选几件当做礼物送给家人。
那时余晓菲刚到美国不久,稚嫩的面容让她显得比实年龄要小很多。所以,史密斯先生对她的第一印像是:一个可爱的中国小女孩。当得知这些绣品是这位中国小女孩做的时候,很吃惊。不过也中是想这个小女孩手工不错,并没有太放在心上。不过当他看到店中的双面绣时,惊叹不已。之前去中国时曾经有一位朋友送过他一幅山水绣,据说是名家的作品。那位朋友在向自己介绍过中国刺绣时曾提到过“双面绣”,那可是刺绣中的绝技,没想到自己还能在美国看到,而且是出自一个中国小女孩之手。
第二次见面,是在苏夫人的旗袍店。史密斯先生的母亲很喜欢中式旗袍,经常来苏夫人的旗袍店定制服装。那次,史密斯先生是来拿母亲订做好的旗袍。
一进门正好看到准备出门的余晓菲,小女孩大概是有急事,走的很快,一不小心撞进了他的怀中。女孩很小声的说了句“对不起”便低着头从身边跑开,中国女孩真容易害羞啊。
旗袍拿回家后,史密斯先生的母亲很高兴,对上面绣上的牡丹赞叹不已。
是那个中国女孩绣的吧,史密斯先生心中这样想道,的确很好看。
第三次,是在他的车上,咳,想歪的去面壁。当时他正在赶往公司的路上,坐在车中随意的看向车窗外的风景。当路过一街边花园时,正好看到正在练功的余晓菲。因为前两次的印像,他一眼就认出这位会刺绣的中国女孩。
让司机将车停在路边,看着正在锻炼的女孩。一对中式长剑被她舞的优美华丽,随意束起的马尾随着舞动的身体划出一道弧形。
原来,这个女孩还会功夫,中国功夫还真漂亮。史密斯先生看着女孩收功离开,默默的想着。
第四次,是在美国演出的中国戏剧时。当得知有中国戏剧巡演在美国进行时,史密斯先生第一时间买到了一张前排贵宾坐。
当看到出现在台前的女角,他马上就认出,又是那个中国女孩。
按理说,京剧的角色的扮相与现实中相差很大,很难从中看出扮演者的样子。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史密斯先生就非常肯定,是那个女孩没错。
当演出结束后,史密斯先生便来到后台,能够多次相遇,也是缘分,他突然想认识一下这个女孩。不过,当看到女孩向身边男孩微笑的样子时,他最终没有再向前。兴是默默的看着女孩开心的拉着男孩的手离开。
后来,史密斯虽然还偶尔能看到女孩,却再也没有迈出相识的那一步,只是默默看着女孩的欢笑、天真、伤感和偶尔展现出来的迷糊……
没有想到,在中国还能和她相遇。史密斯先生看着台上的中国女孩,嘴角翘起。这难道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缘分”?
25追求
讲台上的余晓菲感觉有一道视线总是盯着自己看,顺着视线看去,在众多的学生家长中发现了一个修长的身影。当看清楚身形的相貌后,余晓菲在心中大呼“美大叔啊!”
余晓菲是个“大叔控”,这点大概和她重生有些关系,毕竟上辈子加上这辈子的年龄算起来她也可以是“大妈级”(余晓菲:保持童心,姐很年轻)人物,虽然小正太也很可爱,但比起美大叔还是有差距的。当然,路德少年是个例外,少年老成的路德在余晓菲的心目中的定位是“伪大叔”。具体可以参考下网球王子中的两们大叔级人物:手冢冰山和真田皇帝。所以,余晓菲一直没把他划分在“正太”范围内。
史密斯先生看到余晓菲注意到自己,回以一个微笑。余晓菲的脸红了一下,这大叔也太美形了,再配上一付金丝眼镜简直帅呆了!不过,很快她就调整好面部表情,换上恬静的微笑回答起家长的提问,只是心中的小人不断的扭动着身体,捂着红通通的脸颊高呼:美大叔!腹黑!眼镜!鬼畜(这娃自从美国回来后又重新投入到JJ耽美世界,最近哈虐恋BL文)!
看到余晓菲的表现,史密斯先生笑意更浓了,自己无往不利的笑容居然还有失效的时候(如果大叔知道余晓菲心中所想,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持笑容?!)。
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注意了很久,这不只是因为他是一位“美大叔”,还因为总觉得他有些面熟,好像自己从哪里见过。要知道,余晓菲最大的爱好之一就是看帅哥,虽然没记的不是很清楚,但对于这个曾经偶遇过几次的美大叔还是有点儿印象的。不过,话说回来,这大叔保养的可真好啊,儿子都这么大了还跟三十几岁的人一样(史密斯:我是表哥,不是老爸,大叔我其实很年轻!)。好像是威廉的家长?那个阳光小帅哥?突然感觉有JQ?!年下?年上?大叔授?父子?!——好吧,这娃又神游了,还好表面还维持的很好,没有被人发现。
余晓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微笑着跟家长们聊天,史密斯先生只是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在被家长围在中间的余晓菲,嘴角向上翘起,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威廉:表哥,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我是家长会完美结束分割线-----------------
自从家长会结束后,史密斯先生就对余晓菲展开了追求,每天鲜花准时送到面前,情书也是写的很琼瑶。
余晓菲放下手中的情书,突然感觉浑身冷飕飕的,小米粒掉了无数,这位史密斯先生一事实上看过QYNN的小说和电影。想到这儿,有抖了一下,现在反QY小说还未流行,QY风居然已经刮到外国去了吗?!
抬头又看一眼摆在桌上的红玫瑰,心中暗骂一声“有钱人,真败家”。
咳,好吧,虽然花很漂亮,但却送错了人。像这种一点用处都没有,只是好看+浪漫的东西,不怎么符合余晓菲的喜好。这么一大束花只会让她想到:能买多少有用的东西、败家、浪费、得花多钱啊、还不如存银行还能收利息……
余晓菲是个小财迷,这个习惯是从上辈子带来的。她最大的爱好不是花钱买什么东西,而是——存钱!喜欢看着存折上的数字不断的增加,买任何东西都需要经过精细的打算。所以,史密斯先生的鲜花攻势很遗憾的失败了。
鲜花攻势的失败并没有让史密斯先生气馁,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既然鲜花没效果,那就换个方案吧!
于是,余晓菲桌前的鲜花变成了每天一份精美礼品——项链,手链,可爱的小饰品……反正女孩子喜欢的全都有。
“有钱人,真浪费啊!”余晓菲委婉的送走了来送礼物的人,再次感叹。
好吧,史密斯先生的攻势再次失败。东西虽然好看,实用度却不怎么大。在余晓菲眼中这种小东西有几个戴戴就行了,再多……就是浪费!
所以,可怜的史密斯先生遇到余晓菲这个财迷精,以往的攻势是完全的没用啊。其实,当年的路德少年也是经过无数次失败才攻克了财迷精的防线,还好当时路德是以同桌的身份送些小礼物什么的,所以并没有让余晓菲有“败家”的感觉,只是觉得这同桌人真不错?!——在余晓菲眼中,男友和朋友的差别在于:男友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东西,浪费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钱;而朋友嘛,钱是人家的,给自己的礼物贵重说明这朋友人真不错!而史密斯先生以追求者的身份花费这么多所得到的评价就是:有钱人,败家,乱花钱。
为可怜的史密斯先生默哀……
最后,余晓菲再也容忍不了如此败家的行为,终于回复了一封委婉的教育节俭的“情书”(此时的余晓菲已经知道威廉同学两种不同风格“情书”产生的原因,便在批改史密斯先生的“情书”时回复了一封)。
收到信后,史密斯先生苦笑不得,本来他还在考虑为什么自己的鲜花礼物攻势至今都没有效果:鲜花只送了几束就被拒收(余晓菲认为太浪费,便拒收,在她看来,这样史密斯先生可以去花店退钱),礼物也被退了回来(同理)。却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原因——浪费,败家吗?!还真有趣啊(威廉:表哥,你又露出这可怕的笑容了!)。
自回复“情书”后,余晓菲就没有再收到史密斯先生送的鲜花了礼物,虽然有点遗憾(有人追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嘛!),不过却也着实松了一口气——即使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也心痛啊!
本来已为对方已经放弃了,却没有想到在几天后的校门口,史密斯先生帅气的靠在车身上,微笑的看着下班的余晓菲——鲜花礼物不行,咱就色/诱!
26纠结
在两次计划失败后,史密斯先生重新收集了余晓菲的资料,制定了一套新的追求计划。
余晓菲喜欢美食,对金钱非常的执着(只限自己的钱),喜欢中国古典文化艺术,喜欢小动物,喜欢自然风光,恋家,喜欢美人……
经过之前的教训,史密斯先生根据余晓菲喜欢“美人”的特点,制定了“美男计”
相对于之前,可以说史密斯先生的□计划进行的可以算做成功。不管怎么说,余晓菲对于“美色”的抵抗力还是比较低的,尤其这“美色”还是展现在一位“大叔”的身上。所以,当余晓菲看到校门外散发着超强吸引力的“美大叔”时,一边两眼放光在心中狂呼“美人儿”,一边沉浸在大叔成熟迷人的笑容中,不过,表面上她还是非常镇静的保持着形象,不管怎么说美人她看多了(漫画中),一点点抵抗力还是有的。不过,当史密斯先生用低沉性感的声音邀请她时,那一点抵抗力也被这迷人的声调震飞了——好吧,余晓菲不只是“大叔控”“美人控”,很不巧的是,她还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声优控”。尤其喜欢低沉性感的声音,在如此有磁性的声音迷惑之下,余晓菲立刻陷入了粉色世界,等反映过来的时候,已经坐在了史密斯先生的车上……所以说,美色误人,美音更惑人啊~
第一次的约会,史密斯先生选择了好吃又实惠的烤肉店。由此可以看出,他这次的确是下了功夫。烤肉是余晓菲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加之去的地方经济实惠,非常符合余晓菲的“钱迷”特色,于是,史密斯先生在她的心目中的“败家”形象终于减轻了不少。当然,其中“美男计”的作用也占据了大半。
余晓菲一边吃着美味的烤肉,一边欣赏着对面的“美大叔”、听着如乐曲一般优美的声调……
史密斯先生是一个很博学的人,当然,这并不是指他的学识,而是说他见闻广泛、知识面广。由于工作关系,他经常来往于世界各地,对于各处的风光习俗等都有很大的了解。加之生意人靠的不是嘴,能说会道也是肯定的。讲起他在各地的见闻,语言风趣,很吸引人。
余晓菲一边吃着烤肉(猪),一边睁着大眼睛听史密斯先生讲述各地的风土人情,在心中给这位美大叔又加上几分:真是又体贴(有肉吃)、又风趣(有故事听)。
约会之后,两人的感情融洽和很多,虽然不算是恋人,却也渐渐成为很好的朋友。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入,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他的成熟和风趣很欣赏,每次约会所展露出来的温柔体贴也很吸引人。至于其它,成功人士,钻是王老五,可以说是很理想的伴侣选择。不过,史密斯先生的温柔体贴总是带有一种刻意感,就像是为了配合他的形象和身份所特意训练出来的一种“技能”。当然,这种“技能”已经深入他的身心,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这种体贴总是让余晓菲有一种不真实感,就像是史密斯先生的笑容,虽然很吸引人,却总是让人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就好像……死神里的蓝染,温柔的太过完美。
其实,这不过是史密斯先生的一种习惯,长期的商界生活让他将这种“完美”习惯性的带入到生活中,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毕竟“笑面虎”的称号不是白来的。不过,对于余晓菲来说,性格过于单纯和迷糊的她对人的某些习惯非常的敏感,史密斯先生的这种“完美”的温柔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余晓菲对于那些性格直爽的人比较有好感,而史密斯先生则属于心思拐好几个弯的狡猾人物,即使再真诚,也比不上那些单纯直白的人,毕竟环境不同。
所以,余晓菲对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没做出准确的答复,但也没有完全的拒绝,毕竟这么好的条件可遇不可求,她只是委婉的表达了自己需要再考虑一下的心情,希望能好好考虑一下两人的适合程度。
如果是上辈子,余晓菲考虑的也许就没会这么多,不过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并且贷款为父母买了一套大房子,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么,在感情方面,也就考虑的更多了更全面了。
其实,现在想想,也许路德的性格更适合自己。余晓菲托着下巴趴在床上,回想着在美国与路德在一起的日子。
路德的性格虽然冷漠,但也十分的直白。喜欢不喜欢都非常明白的表达出来,心思也没那么复杂。相处起来很轻松——只要能受得了他的冷气。而史密斯先生的心思就不怎么好猜了,自己的心思让他猜的很清楚,但他的心思自己却总是看不透。喜欢自己那是一定的,不过却没有像路德那样投入;真心是有的,却没有路德那样真挚;感情是有的,却并不一定达到“爱”的程度;虽然也非常会照顾人,但总觉得少点什么?
“最好的,但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啊。这么一个完美的人,自己居然还觉得不满意,这要让老妈知道又得说自己眼光高了。其实适合的,不见得条件比史密斯先生好啊,就像路德……唉,所以说,初恋永远是最美好的啊!为什么路德会在遥远的德国呢?虽然也有收到他的邮件,但自己总是不知道怎么回复好……
余晓菲纠结的在床上滚来滚去:长大真讨厌啊!路德真讨厌啊!大叔什么的,真讨厌啊!
27重逢
路德自从回国后变得越来越冷漠,如果之前用“冰山”来形容,那么现在就是一座千年寒冰形成的超级大冰山。让周围的人感到寒风阵阵,冰雪拂面,以前偶尔升温冰融的现象也没有了。
路德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业和家族企业的学习上,本来就很少与人交往,现在则变得更加难以靠近。对此,家人非常担心,长辈们不好问(是不敢吧,老人家们),只好让路德的弟弟丹尼奥来探听一下。不过,丹尼奥在哥哥冷漠的眼神之下,最后也没有将问题问出口,反而让路德以“长大了,需要做些正事”为名增加了许多功课。
路德以冷漠拒绝了学校中的追求者,在他心中始终有一个娇小可爱的身影。为了这个身影,他需要将今后的人生好好的计划一下,曾经想要按照长辈意愿所走的路,也需要改变了。当然,这些计划只在是在他心中,在未能让自己的实力得到认可的时候,一切都只是浮云……
-----------------德国时间三年后------------------
路德的父母诺依曼夫妇看着自己的长子,久久无言。在两年前路德从美国回来的时候他们就感觉到儿子的变化,当时只知道路德因为回国而和交往的女友分手,所以并没有太在意,感情这种事情只能靠自己。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儿子居然在那时就开始着自己的计划——孩子真的长大了!
“路德,你真的这样决定?”最后还是诺依曼先生打破了沉默。
“是的,对不起”路德脸上流露出淡淡的愧疚,自己的决定终究会伤害到父母,但是,却不能让他改变。
“那么,你有信心吗?要知道已经两年了,而且到那里一切者要重新开始”诺依曼先生严肃的问道,虽然路德的决定和自己所设想的不同,但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那个脾气跟自己一样,决定的事就绝对不会改变。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要提醒一下。
“我知道”路德没有多说,不过口气中的坚定已经明确的表达了他的选择。
“好吧,既然你已经想好了,这两年也把一切者安排好了,我们也不说什么了,自己一个人在外要小心……如果……随时都可以回来……这是你的家。”
“好的,父亲……谢谢……”
看着儿子离开,诺依曼夫人的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亲爱的……”
诺依曼先生将哭泣的妻子搂入怀中“亲爱的,孩子长大了,从他回来那天就开始计划今天的离开,我们要放手了。不用伤心,中国虽然远,但也并不是不能相见,而且中国的市场很有发展,让路德去试试也不错……不如,今年的假期我们就去中国旅行如何?”
“真的?”诺依曼夫人听到丈夫的计划抬起头。
“当然,中国可中个古老的国家,是个旅游的好地方”诺依曼先生微笑的用手轻轻的擦拭着妻子脸上的泪水“顺便,也可以看看让路德念念不忘的中国女孩,能够打破路德的寒冰,我可以很好奇啊……”
其实,诺依曼先生最后那个才是最重要的是吧?!
诺依曼先生微笑转头:你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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