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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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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自从蔬菜价格放开以后,许多地方菜价越来越高,有人说现在吃菜比吃肉、吃鸡蛋还贵,这是什么缘故?
答:蔬菜价格问题,广大群众十分关心。1985年各地放开蔬菜价格以后,价格确实涨了不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蔬菜价格1985年上涨,1986年又上涨,1987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上涨;这是全国总的情况,但地区之间是不平衡的。有些原来蔬菜价格较低的地区涨得还要多一点。……(引自《物价改革与人民生活》第64页)
1988—1989年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
国家大幅度提高了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各种粮食的收购价平均提高倍,棉花、糖料、烟叶等经济作物的收购价也提高了不少;采掘工业产品价格提高55 % ,原材料工业品价格提高45 % ;在销售价格方面,除定量供应(配给)的粮油外,其他食品价格提高;副食品(蔬菜等)价格提高;铁路运价提高了;国家用于每年价格补贴的钱达到300多亿元人民币,不得不增大钞票的发行量。
到1988年,经济学界公认:我国已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供求关系和价格比例;助长了物价、工资的轮番上涨,和各种投机倒把行为,从而阻碍了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国民经济必须治理整顿。(参看《中国物价五十年》第697—699页)
当时由价格制度改革——指令性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引起的物价适度上调,这是合理的;但是,由经济过热、投资和消费膨胀引发货币大幅度增量发行和物价迅猛上涨,那却是反常的、不合理的。
必须辩明经济生活的真相(2)
1988年,我国日用品物价实际上涨,1989 年继续上涨 ;但通过国家对于经济过热状况的整顿、调控,在1990年前后物价短暂地一度平稳。
反常的抢购风潮和摆阔风尚
物价飞涨直接导致抢购风潮甚嚣尘上。老百姓对于有关涨价的消息特别敏感,一有风吹草动,便倾巢而出,盲目抢购。
1988年5月间,中央规定统一放开四种副食品价格的文件送达各单位领导办公室之前,消息早已泄露出去。尚未正式公布前,
人民群众流传着某种不祥的预测,涨价——抢购之风进入高潮。北京、广州、上海的形势还不算混乱,但武汉、南京、长沙等地,有些储蓄所几天之内就不得不关门暂停取款。
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储户们争相提取人民币现款,已使银库几乎告罄。1988年春夏之交,全国各地普遍发生了抢购风潮,抢购的商品主要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如粮食、食油、调味品、洗衣粉、肥皂、棉布、毛巾、牙刷牙膏、毛线等。这反映出中国的老百姓对于涨价的惊恐程度:害怕物价上涨威胁到自己的基本生活。
人们目睹的怪现状是:一些家庭入不敷出,而社会上却又流行红白喜事(婚礼为红喜、丧礼为白喜)大讲排场,似乎不摆阔气就没有面子。迷信观念、愚昧观念尚未除尽,又掺进了“阔老观念”,譬如以往参加亲友的婚礼送5元10元礼金就不错了,现在若没有50、100还是躲在家里,免得背后让别人骂寒酸小气。有人拿到工资全部送礼都还不够,下个月生活费怎么办呢?
1984年到1993年,全国城镇逐步废除了各种票证(最先废除了布票、最后废除了粮票),也就是取消了“官价”和“议价”的差别。但是从1993年市场放开,日用品的物价又明显上涨,幅度为:1993年,1994年 28 。8 % ,1995年 ;由此逐步完成了“从指令性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到1997年“经济软着陆”以后的几年内,全国物价基本稳定,在动态平衡的局势下,安然进入21世纪。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的困难是上海人最感头痛的事之一,常有三代同堂的窘迫情况。
1990年上海市住房情况如下:大约 200 万户上海人租用国家的公房,每年交付的房租总共 3600 万元人民币。平均每户每年180元、每月15元。
而政府的房地管理部门每年要支付亿元的公房维修费,相当于上述总房租的4 倍。
居住公房的租金,只相当于工资收入的 1/10 至 1/20 。消费结构很不合理。
房屋管理部门根本无法“以租养房”,更无力大规模建房。
上海市区家庭户口平均人;人均住房面积仅4平方米。往往一间 10 平方的亭子间住三、四口之家,并不希奇。而另一方面,住得比较宽敞的家庭也不想“退租”,反正房租一个月(平均15元)才值得两包高级卷烟的钱。
1990年开始,上海市长###领导全市百姓讨论改革住房制度。办法是要求分配房子者必须国家、企业、个人“大家出一点”,个人承担一部分建房费用,采用购买住宅建设债券的办法,若干年以后无息还本。同时适当提高房租,提高的幅度与居住和收人情况挂钩。
1991 年 5 月这个方案正式实行。这项改革平稳地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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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来北京餐饮价格的变迁
在20世纪即将过去的时候,我在北京采访了几位从业20多年的厨师,请他们以亲身经历回顾1979—1999年餐饮价格的变迁。
所调查的对象是具有代表性的中等档次的餐厅,也就是一般工薪阶层经常光顾的普通饭店,而不是路边小摊,也不是高档的星级饭店(如北京饭店、昆仑饭店或高级宾馆);所说的酒席,是指平民老百姓的普通席(每桌可供8—10人),大众化的中等餐饮席,而不是豪华的宴席。
在“十年浩劫”刚结束的时候,1977年请一桌标准的“北京烤鸭”,或者“涮羊肉”,有10块钱满可以了。足够请十人一桌全套的烤鸭。有时候“摊份子”,十位客人各出一块钱,就足可以美美的聚餐一顿。
1977年的一般菜谱上,荤菜每盘只要几角钱到1块钱。木须肉3角钱,三鲜沙锅4角钱,素食(炒油菜、菠菜、家常豆腐等)只要几分钱。
莫斯科餐厅的俄式西餐,一份1元到3元。
1978年以后,物价逐年明显地上涨。当然工资也跟着涨,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随之而来,餐饮的价格更是水涨船高。
比如说“德州扒鸡”那是名牌货,60年代以来一直是一块钱一只;但是到1980年,一只红扒整鸡要3块多钱。
1981年在“华北楼”餐厅,一桌8—10人的普通酒席要16元左右;菜谱上的一盘辣子鸡丁1元,滑溜里脊1元,整只白切鸡3元。
1982年,在大众化的甘家口餐厅,一桌(8—10人)海参席,涨到30元。菜单包括6个凉菜,8个热菜。
1984年大涨价,在河南饭庄,菜谱上的一盘鲜蘑肉片3元,红烧胖头鱼6元8角。莫斯科餐厅一份西餐至少5元起码,一盘奶油平鱼6元。
在这以后,许多老厨师做不动了,退居二线,青黄不接。新厨师的厨艺差了,菜钱却不断涨上去。虽然餐厅的装修设备有所改善,厨师服务员的工资有所提高,但是菜单上标出的价码有些离谱。
1986年到1988年,物价上涨得邪乎。1986年,普通一桌(8—10人)酒席的价钱突破百元大关。
有位画家回忆说:1987年,我的新婚之日,在和平门全聚德烤鸭店请了两桌高档宴席,一桌女眷家属,另一桌则是我特请的以叶浅予王人美夫妇为首的四对画家夫妇作为男方亲友代表。两桌酒总共花了400元钱。
印象很深的是,1988年5月1日那一天,全市餐饮业联合行动。一下子涨价50 % ,顾客中有消息灵通的,赶忙提前定座儿,结婚的喜宴赶在五一劳动节以前。原来山东饭庄的鲁菜一桌(8—10人)酒席200元,有4凉菜、4 冷盆、4 热炒(整鸡、整鱼)等;劳动节放假头一天,猛涨到300元一席。您哪,爱吃不吃,有的是包桌的主。
1993年,岭南饭店,粤菜一桌酒席400—600元,不过6凉菜(3 荤3素),6热菜。
此后几年,餐饮价格更是一个劲儿地步步攀升。
到1996年,同样的一桌十人酒席,要800—1000元。
1998年以后,餐饮业一度停滞,菜价平稳中略降。以后餐厅朝着设备高档、装修新式、服务周全的方向发展。
90年代后期,高档餐厅和中、低档的差距明显拉开了。工薪阶层的餐饮价格比较稳定。而高消费的四星、五星级饭店,简直是天价,不是一般知识分子和老百姓所能光顾的了。
学生包伙的伙食费
大专、高中学生在食堂包伙的伙食费标准变化,很能说明问题。
同样的学校伙食,1960年以前多年之间,一直是包月12元5角;
但是50年代初期的伙食质量好,每月12元5角,相当于抗战之前4银圆多的水平;
三年灾害时期,社会生活直线下降、物资匮乏,农贸市场物价飞涨,学校伙食很差;
1964年包月涨到15元,略微改善些(只相当于50年代初期的10元水平);
1978—1979年每月20—30元;
1984年每月40元左右;
1985年到1988年物价上涨得厉害,1989年每月伙食费需要80元;
90年代物价涨得更凶,到1998—1999年间,每月240—300元。
20世纪末大专、高中学生的伙食费,要比20年前高出10 倍左右,比60年代高出16倍左右(按照同样的伙食);如果饭菜质量的要求再高些,那么伙食费价格更贵。
歌星的身价
“时间就是金钱”如今有了另一种含义。经过十多年改革开放,时间的积累伴随着金钱的积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且越来越富,富得流油、富得冒泡、富得发烧。问题在于,老百姓和知识分子心理不平衡,“该富的没有富起来,不该富的反倒大富特富了!”
大富特富者被俗称为“大款”、歌星影星被俗称为“大腕”。但他们恐怕都称不上什么“知识分子”。有人戏说:流行歌星实际上是“高级体力劳动者”,因为他们挣钱动用身体,多于动用大脑。试问:花样百出的吼叫、嚎叫用得上多少知识或智力呢?
北京某大饭店里,一位“大款”老爷要请某歌星出场献艺,歌星不肯。款爷大怒。拍出5万块钱,声言:“我就不信5万买不了她露露脸。”这位歌星据说是这辈子头一回遇上有人花5万块钱买她一首歌的。顿觉身价百倍,成了“大腕”。她很有感情地唱了一首《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并给那位大款深深的鞠了一躬。大款爷扬眉吐气:“老子也听不懂她唱的是什么,老子就是想让她出来她就得出来。”您听听,多大的气派!
据说这位大款爷靠“官倒”发了大财;手中的存款至少有6位数吧。他听这首《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扔掉了咱们普通工薪阶层20 年的辛苦所得。而那位歌星“大腕”呢,转瞬之间到手5万。这就叫“水涨船高”。款爷的腰包更鼓了,出手大方,消费档次随之提高;于是饭店要装潢、商店要翻修,歌星的价码也要提高。
1989年1月27日,《中国音乐报》根据1988年的行情,开列了一批歌星的出场价目;并作了说明。这价目表曾引起不小的轰动。照抄如下——
毛阿敏:约1500元;刘 欢:约1500元;韦 唯:约1500元
孙国庆;约1000元;田 震:约1000元;胡 月:约800元;
杭天琪:约800元;红 豆:约600元;那 英:约600元;
范琳琳:约600元;蔡国庆:约600元;
说明:以上所列出场费均为日单场价格,若每日演双场或三场,价格亦可下浮;另根据演出节令、演出场所、招待情况、主办单位级别(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新闻出版单位、企业事业等分类)以及“穴头”同歌星个人交情深浅等项因素,出场费还可再议。
对比:1989年清华大学教职员人均月薪213元;一级教授月收入不到500元。
(注:1989年人民币1元折合今元。)
四年之后,行情大涨。1992年6月26日:广州出版的《南方周末》又以“骇人听闻的歌星出场费”为题,披露了当时最走红的部分歌星的出场费:
韦 唯:5000—7000元;毛阿敏:5000—6000元;杭天琪:5000—6000元;
刘 欢:5000元;李玲玉:5000元;张 行:4000—5000元;
田 震:4000—5000元;孙国庆:3000—4000元;范琳琳:3000—4000元;
解晓东:3000—3500元;蔡国庆:3000—3500元;胡 月:3000元;
那 英:2000—3000元;
说明:这里的数字都是每演一场的价格,而且必须是税后款。
如果每个歌星年均上演100场(有的歌星远不止于此),就以韦唯每场6000元来算,一年收入是60万元,两年120 万元。
对比:1992年清华大学教职员人均月薪393元,一级教授月收入不到1000元。
(注:1992年人民币1元折合今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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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稿酬标准”低得可怜(1)
1977年10月,国家出版局颁发文件,决定恢复稿酬制度。然而,依然左倾或“心有余悸”,只敢实行低稿酬标准。仅付给作者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每千字著作稿只有2—7元,翻译稿只有1—5元。这实际上只不过回到1966年1月的水平(注:有些文章认为是恢复到1964年的标准,错了。其实只有1964年标准的一半。)
比如一部20万字的图书,印行4万册,基本稿酬按每千字7元计算,则作者仅得1400元,名义货币收入约相当于1958年10月付酬标准的19 %,甚至不到1953年付酬标准的八分之一。而物价更为上涨、人民币明显贬值,1977年的一元钱,购买力只相当于1958年的7—8角,或1953年的6角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一再强调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1980年7月,国家出版局党组修订了1977年10月的付酬办法,恢复印数稿酬。稿酬标准改为每千字著作稿3—10元,翻译稿2—9元。印数稿酬以万册(而不是过去按千册为单位)计算,印1—5万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3 % 付给,5万册以上实行累计递减的办法。这还是没有恢复到1964年的水平。采用这种付酬办法,以每千字13元计算,与上述同样一部20万字的著作,作者可得稿酬还不到3000元。
1984年12月,文化部出版局再决定修改付酬办法。一、提高基本稿酬,著作稿每千字6—20元,翻译稿每千字4—14元;二、提高印数稿酬,印1—2万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5 % 付酬,2万册以上累计递减。对有重要学术理论价值的著作给以优惠,印1万册以内,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20 %付酬。此外,增加了对著作权(版权)保护的一些规定。
按这种办法付酬,印50万册的书,作者所得的印数稿酬才相当于基本稿酬的97%;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规定计酬比例:如印1万册,按基本稿酬的20%付酬,2万册按基本稿酬的10%付酬,2万册以上按一般书籍稿酬付酬。若是20万字的作品,印4万册,基本稿酬按每千字15元计算,作者可得稿酬5310元。约相当于1958年10月付酬标准的一半,这是因为印数稿酬太低而造成的。
1958年印数稿酬以千册为计算单位,而1980年和1984年的付酬办法是以万册为计算单位,并且付酬的比例较1958年低。
综上所述,建国以后,我国稿酬制度虽然有过多次变动,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两种办法:一是学习苏联的印数定额的办法;二是采取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办法。尽管在一个时期以内取消过印数稿酬或又恢复了印数稿酬,但都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稿酬也大体上是四十年一贯制(15元左右),只是在印数稿酬上有较大的变化。1958年比1980年和1984年的印数稿酬约高10倍以上。
1990年6月,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这是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对稿酬标准进行的一次调整。基本稿酬中,著作稿由每千字6—20 元提高到10—30 元;对确有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再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得超过40 元。翻译稿每千字由4—14 元提高8—24元,特殊的不得超过35元; 印数稿酬改为每万册按照基本稿酬的 8 %付酬。对确有重要学术理论研究价值而印数较少的专著,印l一10000册,由原来的按基本稿酬的20 %付酬提高到按基本稿酬的36%付酬。
考虑到物价上涨的因素,这样的稿酬标准还是没有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实在太低了。
稿酬赶不上物价的增长
从1953年以后,文章和图书的稿酬不断下降,而物价不断上升,人民币越来越贬值。
文革时,稿酬作为修正主义的东西被打倒了。
直到粉碎四人帮之后,1977年10月才逐步恢复稿酬。出版部门规定的稿费标准,十几年来,表面上提高了几次,低线从千字2元升到10元,高线从10元升到40元;但同时物价也在不断上涨。1990年人民币1元的购买力,只相当于1956年的四分之一。稿费的实际含金量并没有提高,反而有所下降。
丁东感叹:文人这般窘境,固然说明中国知识分子工资待遇亟待提高,同时也说明近几年稿费的实际含金量降低了!过去,一本30万字的书才块把钱,发表一千字文间就算10元稿费,也能买十来本书。如今一本30万字的书已涨到十来块,发表一千字就算挣30元稿费,也不过才能买三四本书。
于是,一些文化人跳出了买书 —— 读书 —— 写书的投入产出链,转而下海经商,炒股、炒房地产……干什么的都有。面对文人下海,众说纷坛,作家刘心武却颇冷静。他明确宣布自己要继续爬格子,挣稿费。他说:
“玩股票,从个人的角度,自然在为了发财,并企盼发横财,例如买进时20元,抛出时增值至400元,倘手头有100股,则净赚3800无,如玩得大,自然还可赚得更多。这么想下去,卖字儿,即与文间挣稿费,呕心沥血写一部长篇,费时三年不算长,以30万字计,千字30元的最高稿酬,扣去所得税,也不过8360元,平均一年挣不到2800元,一月平均才234元不足。而这还是满打满算,实际从写稿到出书,最快也还需要一年,再加上很可能还要退回修改,很可能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被接受,或因为生订数不够而不能开印,或因为出版社估计肯定赔钱而动员你放弃稿酬,或竟至于要你自己出钱印书或请你自己包销或代销几千册……那就真不禁要一跺脚喊出声来:去他妈的写小说!谁再写谁是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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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稿酬标准”低得可怜(2)
不过,爬格子这一行总要有人去干的。对于某些文化人来说,与其到自己并不擅长的商界去冒险,不如老老实实想办法在文坛里找到一条生路。
三种稿酬方式(1)
1990年9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支付报酬。”
1992年1月,国家版权局发出了《关于颁发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标准式样的通知》,所附合同第九条规定了三种付酬方式:(1)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2)一次性付酬;(3)版税。这时,曾在20世纪上半叶实行过的版税制,又重新得到了肯定,而为许多著作人愿意采用。《著作权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付酬标准。而实际情况是:付酬方式往往是由著作人和出版社共同协商而定,而不是由著作人自由选定。
一些写畅销书的中青年作家和演艺界名人(或电视台节目主持人之类)的著作稿酬常是被提得很高,许多情况是被炒作的结果;而一些写作严肃作品的老作家、老学者的书,却只能拿到很低的稿酬甚至近乎没有。
积极恢复版税制
总的说来,能够靠稿费致富的文化人还是太少太少。我国50年代以来长期实行字数稿酬,既不利于作家创作(特别是短文创作)积极性,又不利于报刊和出版社作为经济实体的市场动作。近年来,稿费制改为并行的几种,其中版税制比较合理,也开始被普遍看好。一本书,不论长短,其稿酬只看其含金量有多高,有多少读者买。当然这也不是唯一的标准,因为有些著作“曲高和寡”价值超越时代,短期内不能引人注目;只有再等多少年的将来,才能受到后人重视。但“死后是非谁管得”,谁也说不准。看来版税制还是相对合理的。
一些文化人,已经把眼光越过大陆,瞄准海外。比如台湾,稿费、版税比大陆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一部中篇小说在那边印出,就可成万元户。一些精明的文化人又想出了变通之法。将简体本的版权交给大陆出版社,声明不得出国;将繁体本的版权卖给港台出版社的文化人,一个个都脱贫了!
港台出书,实行版税制,就是按总码洋的百分比,而不是按千字多少钱付酬。这也就是我国20世纪上半叶出版界通行的惯例。比如一本书定价20元,印1万本,版税12 % ,作者就可得万元。再印1万本,又得万元。这样印数大小,直接关系到和者收入多少。新武侠小说两位名家金庸(查良镛)、梁羽生都是富豪。据1988年对港台作家收入的统计,金庸占排行榜第一名。这时候他已停止写作武侠小说13年,完全靠以前的《射雕英雄传》、《鹿鼎记》等14套武侠小说的版税,成为世界华文作家之首富。仅香港一地,金庸一年便得200多万元,台湾得40多万元,大陆又得30多万元(1元人民币接近1元港币)。钱多了,金庸不但用来收藏书画,还办了《明报》。
字数稿酬是计划经济的遗留问题,就像现在我国目前的计划、市场两种经济并存一样,字数稿酬和版税稿酬在一定时期内也会并存甚至交叉,比如万册之内的书拿字数稿酬,万册之上再补3 % 的版税。目前国内畅销书的版税也不过10 % ,国际通行的则以8 % 为多。其实最主要的还是销量,不是版税。举例来说,1988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林语堂著《红牡丹》25万字,第一版第一次印刷25万册,定价元,若全部售出,按8 % 的版税,稿酬为6万4千元,合每千字250多元,着实不错。可见如果销路好,收入就会高。
大陆有些作家,认为版税制更为有助于提高出版物的质量。王朔说:“不实行版税制,低稿酬一定与作品的质量成反比。”“一个人一生写不出几部好作品。我的作品,直正站得住的不过十分之一二而已。生活压力大,总被赶着往前。去年我写了一百万字的东西,是否个个质量好?绝对不是。有足够的收入,我可能一年就写一部作品,那十部作品可能都不如这一部作品。”“衣食足面后知荣辱。总得保证作家有一种体面的生活,人家才能从事高级精神活动。人在猴子的阶段,能想到别的什么呢?” 华艺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王朔文集》是我国按版税支付稿酬的第一例,当时发行2万套,版税10 % ;刘震云的新作,创作长达8年的《故乡面和花朵》,初印4万册。按10 % 的版税,稿酬相当可观,折合到8年平均每月收益近5000元。也就不错了。
1993年以后,情况有所好转;特别是在1997年以后,全国各出版社陆续实行版税制。每出版一部书都要签定“版税合同”,一般书籍的版税大致在6—10 % 之间,也有少数高到 12—15 % 的。一部书通常刊印1万册以上,书价每本(8—10印张或256—320页)通常为15—25元,这样作者每一部书的收入通常为2—3万元。如果是发行几十万册的畅销书,那么作者可以得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版税。
版税制的利弊得失
我国出版界是否应当全部由稿酬制改为版税制?也有不同看法。
出版家王仿子先生撰文谈了不同的意见:“版税制不能贯彻多劳多得的原则,而且毫不理会著作物本身的价值和它在社会上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只要是大印数,能给出版社创收,就给予重酬。但是,图书的销售量,并非都与著作人的创造的价值成正比发展,一些学术质量极高的著作偏偏是低印数;版税制的不合理,还在于它对低级消闲读物发挥诱发作用,对学术著作产生抑制作用。一旦实施,一大批学术著作和诗歌、剧本等的稿酬大幅度下降,将在出版界出现一种知识贬值现象。”
三种稿酬方式(2)
90年代以来,随着商品经济大潮向各个领域的冲击,原有的利益格局动摇了,原有的财政分配体系也遇到了严峻的挑战。过去专门出版科学著作的出版社纷纷面临亏损的困境,以刊登学术论文为已任的学术刊物大多都在生死存亡的边缘挣扎。有的干脆让作者自筹经费印书,自己掏钱买版面登论文。丁东指出:这样下去,这些科学工作者就不是挣多少钱的问题,而是倒贴多少钱的问题了。有不少学者为了评职称,而把多年积蓄的血汗钱贴进去出书。对于这些学术专著无法面向广大市场的学者来说,版税制的确行不通。但这并不等于社会不需要他们的著作。李四光的地质学著作印量很小,本身出版是赔钱的;但其中的科学思想指导了中国石油工业的翻身、发展,其价值又何止多少亿元!即便是像哲学、历史、文学之类的著作,对于人们价值观的深层影响,价值也难以用金钱计算。如果中国今在仍然禁锢在教条主义的思想氛围里,那么十几亿人十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便无从谈起!如果一个泱泱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基础科学停滞了,研究基础理论的刊物倒闭了,学者们也成了乞丐,那才是民族莫大的悲哀!(原载《山西文化》1993年第2期)
必须提高稿酬标准
90年代中,我国作家对于稿酬的反应不尽相同。不满的如徐小斌,她认为中国的稿酬之低为世界之最!但因为一些具体原因,短期内稿酬大改观也不太可能。而余华对此则平静得多,他认为写小说时不能考虑挣钱。为挣钱写书是写不好的,倒是写了好书还能挣点钱。比如他的《活着》1993年由南海出版公司再版,短短几个月销出6万册;9月份出版《许三观卖血记》,第一次印刷3万册已售完。而《活着》自1994年出版了法文版后,至今每年都收到法国的版税。此外,《活着》还多次获奖,奖金亦可观。可见出了一本好书,够作家吃上几年了。他说一般文学杂志都经费紧张,特别是一些发行量小的,很难支付高稿费,他能理解,也不指望。他相对重视出版,认为最重要的一是书要好,二是销路高。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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