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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倒爷的民国奋斗-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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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勒个去,不会吧?真的能穿越?”

    发出这声惊叹的,是一个叫李志高的年轻人,此时此刻的他,正孤零零一个人站在荒郊野外,好奇的四处打量。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李志高本是一个刚从三流大专医学院毕业的普通青年,跟他的名字一样,普通的让人提不起兴趣。

    因为学历实在不咋样,父母也没啥大背景,毕业后很难找到像样的工作,于是干脆在二叔的介绍下,去了小河村一家村卫生室当起了乡村医生。

    在村卫生所当乡村医生,收入很低,而且小河村卫生室跟李志高家离的很远,换句话说李志高要去那当医生的话,得长期住在村里的卫生室。

    他之所以能同意来这边上班,除了如今就业形势严峻,工作不好找之外,最主要就是因为在乡镇卫生机构当医生的话,是一份很不错的履历,等干够一定年限,将来不管是拿个乡村医生资格证混日子,还是混够工作履历,再继续去考正规医生,都很方便,对他们这些大专生来说,更是具有吸引力。

    换句话说,像他们这种三流大专医学院毕业的学生,能去村卫生所当医生,本身就是一种比较好的路子了,十有**都得走后门不可,比如李志高,要不是他二叔正好在镇上当了个小干部,他也去不了。

    就这样,李志高当上了小河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并且长期住在小河村。

    如此干了一年多,李志高逐渐适应了这边安逸的环境,觉得这里虽然收入不高,但平时根本没什么事儿,顶多偶尔给人打个针,挂个水,开点感冒药,其他大多数时间都是打打游戏看看小说。到最后,看的不过瘾,干脆自己写起了小说,赚的钱倒是比当乡村医生还多。

    总之,他在这里的生活就一个字——闲!

    今天早上,他跟往常一样又早早的起床,穿上运动服运动鞋,打算出去跑个步遛个弯,然后再回卫生室上班,谁知道当他跑到一处山坳处的时候,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接着就发现前面草丛里有一个黑色的不起眼的,好像黑铁做的指环。

    之后,他捡起了戒指,又鬼使神差戴到左手小指上,这时候,指环内忽然出现了一圈毛刺,刺破了自己的小手指,好像蚂蝗一样疯狂的吸血。

    再然后,就在自己大惊失色的时候,那吸饱了血液的戒指一下子引发了神秘现象,发出微微的黑光,再接着,他眼前浮现出一串滚动播出的说明文字。文字都有鸡蛋大小,还是简体字,虽然说明只播放了一次,而且不能互动,比如不能问问题,但简洁明了,依然让他很快的就明白了这个指环的作用跟使用方法。

    根据他刚才得到的信息,这个奇怪的指环具有两个作用,一个是空间储物作用,另外一个则是时空穿梭能力。

    空间储物能力,顾名思义,就是能把自己视力所及的东西,都给吸纳进一个特殊的空间储藏起来,需要用的时候再放出来,期间无视一切重力,形状等因素,制约的因素只在于那个特殊空间的大小。

    根据说明,目前这个特殊的空间,是个长宽高都是3。6米的正方体空间,也就是46。656立方米。

    李志高感觉这个数据似乎跟自己的身高有关,毕竟自己的身高是1。80米,乘以二正好是3。6米,但是否真的如此就不得而知了。

    在使用上,储物空间能力也有限制,不管你是收还是放,每使用一次储物能力,都要有二十四小时的休眠期,或者说冷却时间,只有过了冷却时间,才能再次使用。

    比如说你收了一次东西,那么必须二十四小时之后,才能再次收纳东西,同样的,释放东西也是一样。

    至于时空穿梭能力,是指能够让戒指的佩戴者进行时空穿越,也就是从本地世界穿到另外一个世界,但奇怪的是,只能来回穿梭两个不同时空,不能在同时空之间穿越。

    另外,这戒指的穿越,就跟他的说明一样,很死板,很机械,一点也不人性化,智能化。

    简单说,假如从a世界的a点穿越去了b世界,那么当你从b世界的某个b点穿越回来后,会强制回到a世界的a点,不会去到别的地方,不关这个a点当时是否有什么别的变化,当然反过来也是一样。

    这样一来,就有一些小问题,比如万一他在飞机上,在飞机飞在空中的时候穿越了,那么穿越去另外一个世界的时候倒是没什么,但如果要从那个世界回来,那么回来后的地点,就还是在那个空中的坐标点,而不是在飞走的飞机上。

    因此,实际穿越的时候,穿越点要选好,一定要找固定而隐秘的地点,可不能随随便便乱穿,不然会有生命危险的。

    初次穿越的时候,是一种随机穿越,也就是你无法确定会去到哪个世界,而一旦穿越发生,那么那个异世界也就被记录下来,以后你就可以在这两个世界中来回穿梭了。

    跟储物功能的限制一样,每一次穿越也都有冷却时间。也就是说,你进行了一次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后,不能立刻就接着穿回来,必须等够十二个时辰,也就是过大概二十四个小时的冷却时间结束后,才能重新开启穿梭能力,回到原来的世界。

    虽然有些小限制,但李志高觉得,跟戒指的能力相比,那些小限制都不是问题,只要注意点就好。

    所以说,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一切都是真的么?怎么看都不靠谱啊,自己不会是最近看穿越小说看多了,胡思乱想,或者跟盗梦空间里一样,还在做梦吧?

    挠了挠头,他觉得不管是真的还是做梦,试一试总没错,真的当然最好,就算自己是做梦,能爽一下,看看梦中的穿越是什么情况,经历一番神奇的旅程,也是不错的。

    想到这里,他开始伸出戴着戒指的小指向前一指,然后集中精神,果然跟戒指连了线,接下来,他开始给戒指设定了一个穿越咒语,或者说是激活密码,因为根据那股莫名其妙的信息,只有设定穿越咒语,然后默念咒语,才能进行穿越。

    这么看来,咒语就有点像快捷方式,或者说激活密码。

    很快,他设定好了穿越咒语,紧接着,他就集中注意力,对着戒指默默念了一句穿越咒语:“穿越大吉!”

    刚一念完,戒指忽然黑光大盛,紧接着,就是眼前一黑,耳朵一聋,整个身体也忽然失重,就好像正在高空往下掉一样。

    好在,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他感觉仅仅过了大概三秒钟的时间,视觉听觉之类的感觉就重新回来了,而且脚上也重新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眨眨眼,又看看四周,李志高这才大吃一惊,因为周围的景色明显变了,自己已经不在原先那个小河村卫生室附近的山坳里了,而是到了一处荒草丛生,灌木乱长的荒郊野外,他发誓,这地方他从没来过。

    这么诡异的情形……难道刚才真是穿越了?真的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之后,就是一开始的那样,李志高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阵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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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910年的大清朝
    惊呼过后,李志高也冷静了下来,觉得既然已经如此,那不如就再相信戒指一下,相信过了二十四小时的冷冻期之后,可以再次穿越回去。

    至于现在么,嗯,虽然周围看样子很像是一个陌生的荒郊野外,不过好歹能自由呼吸,走走跳跳也没啥重力不对的地方,天空虽然有些阴沉,但透过不算太厚的云层,能看到只有一个太阳,气温有点低,有点像初冬或者初春,好歹还能接受的了,不至于立刻冻死……总之,应该还在地球上,不像是在什么奇怪的异世界。

    既然暂时看起来没什么大危险,加上他还在前面发现了一条简易的羊肠小道,于是李志高也就不继续呆着了,开始顺着那条小道不停的向前走,决定在时空之门重新开启之前,先探索一下这个未知的世界。

    路有些难走,环境更是一点不认识,加上手机一点信号没有,gps根本没用,他完全处于迷路状态,所以说,他就是在乱走一气罢了。

    这样走了大概一个半小时,就在李志高打算停下来歇歇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前面走来一个人。

    等那人走近后他仔细一看,发现是一个身高一米六出头,身材敦实,穿灰马褂,脑袋上戴着个大斗笠,后面拖着条大辫子,身上还挑着一个大担子的中年人,这担子两头挑着两个大木箱,上面还用繁体文的白色字体写着:“针头线脑,日用杂货。”

    得,看这样子,很像是传说中旧社会那些走街串巷,行走在农村乡镇之中的卖货郎。

    他能看到对方,对方也能看到他,发现李志高之后,那个卖货郎也愣了一下,似乎对李志高的穿着打扮感到很奇怪。

    出于谨慎,他只是微微皱了皱眉,轻轻放满了脚步,右手下意识摸了摸腰间挂着的短刀,但看到李志高没有动作后,就继续加快脚步闷头前走,没有多做什么动作,至于打招呼之类的事情,根本没有。

    这一来,李志高反倒又来劲了,就在双方要在小道上小心的交错而过的时候,他忽然主动笑着跟他打起了招呼。

    李志高还记得,他那个二叔曾经反复跟他说,笑容是跟人打交道的润滑剂,以后行走社会,甭管认识不认识,熟悉不熟悉,你只要先来个笑脸相迎,总不会太差。

    果然,看见李志高满脸笑容的跟自己打招呼之后,对方虽然还有些警惕戒备,但也总算停下了脚步,而听李志高说是迷路了,只是想要问个路之后,就更加放松了。

    当然,也可能是他觉得李志高身无长物,那身并不厚的运动服里,也不像是藏着武器的样子,而李志高那一米八的个头虽然长得比他高很多,可细皮嫩肉,脚步虚浮,真打起来,那卖货郎觉得都不用腰上的解腕尖刀,只靠他那一身短打功夫,几个呼吸就能把这个打扮奇怪的家伙放倒。

    不管怎么说,经过一份谨慎而友好的交流后,李志高总算是从这个货郎的嘴里知道了这个世界的一点事情。

    原来,他穿越的地方还真是地球,只不过时间不对,是过去的大清朝,或者说,是平行时空里的大清朝。

    具体说来,如今的大清朝,是宣统二年的三月初四,心里默默算一算,清朝的宣统二年,那应该就是1910年了,嘿,如果一切正常,再有一年武昌起义就要开始,大满清马上就要完蛋的时代啊。

    至于地点,这里是太平府当涂县地界,顺着这条小路继续走,走大概半个来时辰,就能到官道上,之后,顺着官道向南走三个时辰,可以到当涂县城,如果要是想早点歇着,可以先向北走大概不到半个来时辰的路,就能到客栈里歇息了,然后在那里雇个马车,往哪儿走都方便。

    对方说完这些后,就打算自顾自离开,李志高一看,立刻再次拦住了对方的去路。

    开玩笑,对方说的好像挺明白,可李志高却完全听不明白,就算听明白了,他也不想自己一个人走。这可是荒郊野外,还是古代清朝的野外,就算没有野兽土匪等常见产物,一个人乱走也很容易迷路,万一出点意外……总之,有个本地熟人带着自己走,肯定比自己一个外来人自己走强。

    对李志高的这个要求,对方一开始就表示拒绝,先说不顺路,然后说自己赶着回家去不方便,最后再次详细的解说了一遍怎么走,总之就是不想带他走。

    对此,李志高倒是也理解,毕竟大清早的,在这个荒郊野岭遇到他这么个奇怪的陌生人,正常人都会有所戒备,对方能跟自己说那么多,已经是很不错了。

    就这样,在李志高几次拦路,并且一脸悲催的说自己迷路了,自己走怕有危险,请他带自己走出去,到时候必有报答之类的话之后,那货郎子才叹了口气,说出了另外一番话:“这位后……不,先生,看您也是个善人,我也就实话实说了,不知你可愿听?”

    “哦?大哥您请说。”李志高连忙拱手道,“只要能带我离开这,小子洗耳恭听。”

    “岂敢岂敢。”那中年货郎子连忙点头哈腰拱手回礼,接着才道,“先生,虽然不知您为何一个人在这里迷路,但一看您就是个贵人,这是错不了的……另外,我之所以不带你走,除了我自己的确赶着回家外,也是因为您的这身打扮。”

    “打扮?”李志高看了看自己的运动服,心想跟这个时代的人比起来的确有些怪异,“难道就因为穿的怪了点?”

    “穿什么不打紧,关键是辫子。”那货郎子摇摇头,接着小心的左右看了看,这才压低声音道,“先生,最近朝廷大肆抓捕革命党,对于那些私自剃头的,更是有抓错,不放过,总要先抓起来审一审再说。您头上没辫子,遇到我还好,可如果就这样跟我出去的话,万一被那些巡丁警察看到,肯定要抓您回去领赏的。”

    “哦……我明白了,这的确是个大问题。”李志高点点头,再次向那个货郎子拱了下手,“多谢您提醒。”

    “哪里哪里。”那货郎子拱了下手,刚要继续挑起担子离开,不过很快他又停下来,重新从一个木箱子里掏出一条灰里泛着黑的假辫子以及一套带着不少补丁的灰布长袍,笑着对李志高道,“你看我这记性,可巧了,您看,我这刚好剩下一副假辫子,还有一套旧衣裳,您要的话,一个大洋全拿走,如何?”

    “……”
第三章 这边的治安这么差么?
    虽然那条假辫子跟旧棉衣一看就很脏,还带着股异味,衣服也是一样的让人反胃,但除非李志高乐意在这里呆二十四小时,或者就这样冒着被抓的危险出去,否则他还真就没的选择。

    毕竟他这次是意外的穿过来,真正的身无长物,到现在为止还没遇到危险,就已经很不错了,遇到这个货郎子更是运气十足,如果随随便便就放手,下次可就未必有这么好的运气碰到这样的人了。

    未知的世界总是危险的,一个人在这里也会变的孤独寂寞怕,此时有一个人陪着,总会安心很多,更何况还是熟悉本地情况的本地人。

    最终,李志高还是买了假辫子戴在头上,又把那套旧棉袄棉裤穿在身上,再戴上一顶陈旧的瓜皮小帽,脸上抹点土灰,穿上一双棉鞋,不注意看的话,还真有点改头换面的感觉,很有点清朝人的形态,至少李志高自我感觉挺好。

    当然,这一切不是白给的,代价就是李志高随身携带的,假称花旗国最新产品,名曰自来笔的一支塑料圆珠笔。

    就是靠了这支圆珠笔,那个自称刘润生的货郎子才同意把假辫子以及旧衣服给他,还给了李志高五个大洋,外加同意带着李志高离开这里,去最近的客栈住下。

    由此,李志高心里还暗自感叹,幸亏这笔是自己放在口袋里忘了拿出来,要不然,可就真的难熬了。

    “您看我这打扮的还成么?”戴着假辫子,外加换了一身长袍的李志高笑着对刘润生拱了下手。

    “您那腰。”那刘润生摇了下头,“得弯着点,别这么挺胸抬头的,不然这样子出去,还是容易惹眼的。”

    “哦?”听了刘润生的话,李志高立刻微微弯腰,还把双手拢在袖子里,这才问,“现在呢?”

    “凑合吧。”刘润生摇摇头,“只要别进城,就不会有事儿。”

    “为什么?我不都有假辫子了么?”

    “这个么,因为你是生人,要进城的话,首先就得过城门警那一关,他们除了会过来问你话,跟你收入城税外,还会上来拉你的辫子,到时候是真是假一试就知。”

    “这么狠?那些警察闲的蛋疼啊?没事儿还上前拉人家辫子玩?”

    “那可不,不过那些城门警也是穷的,听说朝廷没钱,他们都欠饷好久了,那还不可劲儿的想法捞钱?这拽辫子就是其中一项。你要是真辫子也就罢了,一旦发现是假辫子,要么你立刻给钱,要么,就抓你回去坐牢,让你家人拿钱来赎人。你要是到时候家里拿不出钱,就干脆说你是革命党,去领朝廷的赏钱,毕竟在抓捕革命党方面,朝廷还是挺大方的。”

    “原来如此。”李志高点点头,“看来这基层公务员要是不发钱,的确是比洪水猛兽还凶猛啊……嗯,那咱们就走着?”

    “行。”刘润生皱下眉,“不过先说好,我家里还有事儿,得急着赶回去,最多只能带你去最近的客栈先住下,您看行么?”

    “没问题。”李志高点点头,“只要能有个歇脚的地方就成,稍后我自有安排。”

    接下来,李志高就跟着刘润生往前走,当然,期间也没闲着,李志高不停的在问问题,那刘润生虽然情绪不高,但人看来还不错,对李志高那些问题,基本都有问就答,实在不知道的,就老实摇头。

    在这一番一问一答中,旅途倒也不寂寞,也让李志高知道了更多这个世界的消息,不过受限于刘润生的水平,什么国家大事之类是别想了,最多是附近的一些市井杂谈,另外就是一些他个人的私事。

    比如在问答中,李志高知道了刘润生家里曾经很阔绰过,他父亲爷爷那几代,都是附近有名的大商人,只不过后来太平天国闹腾,这才家道中落。

    不过,那都是老久的事儿了,他现在之所以情绪不高,不是因为家道中落,而是家里的老娘得了肺痨。

    以前还好,咳嗽不算厉害,但最近他老娘身体越来越差,咳嗽越来越频,每次咯血也越来越多。请过不少大夫,都说没什么办法,只能好好养着干熬,能再活过今年就不错了,而他最是孝顺,因此一直闷闷不乐。

    如果不是还要养家糊口,他真想整天在家伺候老娘,陪她走完最后的日子,但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才不再去远地方,只在附近的村镇走货。

    “你也别太担心,这种病也不是不能治。”听到这的李志高立刻安慰,“吉人自有天相,你娘会好起来的。”

    李志高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没看到他老娘目前是什么情况,到底是不是肺结核不好说,又或者肺结核发展到什么程度也不好说,因此他才不把话说满。

    “谢您吉言了。”刘润生却摇摇头,“但我知道这病根本没治,我……哎,算了,这都是命。”

    说到这,刘润生就不怎么说话,而这时候,正好走到一个岔道口,果然,李志高就看到前面不远的路边,有一个名叫“安平客栈”的建筑物。

    “好了,我就送您到这吧。”那刘润生在岔道口对李志高道,“我要往右走,真的跟您不顺路。嗯,前面那家客栈虽然不是这附近最好的客栈,但却是最近的客栈,而且价格也公道,只要一个大洋,就可以要个单间住三天。那里不但能吃能住,还经营骡马,代人运货,您要是嫌走路太累,可以雇他们的大车。”

    “太感谢了。”李志高再次对他一拱手,然后道,“既然你赶着回去,我也就不再叨扰了。另外,实不相瞒,我其实是一名医生,留洋归国的医生,如果你想治好你老娘的肺痨的话,明,不,后天,后天这个时候您再去那家客栈来找我,到时候,我备齐设备药材,跟你去你家里看你娘。”

    “什么?”听到这,那刘润生立刻大吃了一惊,“您,您说您是留洋的医生?您,您之前怎么不告诉我?”

    “你之前也没问我啊。”李志高笑眯眯的道。

    “那您,您既然是留洋的医生,怎么会一个人在那里?”

    “我说我被打劫了,你信不信?”

    “信。”刘润生点点头,“这附近都属于小白龙的地盘,你莫不是碰到他了?”

    “小,小白龙?”李志高张了张嘴,“还真有土匪?”

    “真新鲜,您不是刚被打劫过么?”

    “咳,我是说,我不确定是谁打劫的我,就是几个壮汉……哎,这边的治安这么差么?”

    “不是差,是很差,糟糕透了。这年头大家日子都不安生,哪个山头没点土匪啊,别说山头了,很多地方的村子,平时种地,农闲了,就去当土匪,早就见怪不怪了。咱这边算好的,您要是过了江北,那才是处处皆匪呢。”

    “既然那么多土匪,你怎么还敢就这样一个人到处走?”

    “土匪都是打劫有钱人,我这样的苦哈哈,不会为难。再说了,土匪也要吃穿用度吧?也得靠我这样的货郎子把东西卖给他们,顺便把他们的东西卖出去换钱,所以,他们不但不会为难我这样的货郎子,还得求着我呢。”

    “哦,原来如此。”李志高点点头,感情这时代的货郎子,还兼职销赃啊。
第四章 你就不怕我骗你?
    “对了,那什么。”看到李志高不说话,刘润生再次发问,“我娘的病,您,您真的能给治好?”

    “自然是真的。”李志高道,“不过具体什么情况,还得等看了你娘的病况再说,现在还不敢打包票。”

    “好好好,您是留过洋的洋医生,学问大,自然是好的。”刘润生激动的连连点头,接着一拍脑袋,“哎哟,您看我,光顾着高兴了。”

    说到这,他掏出李志高卖给他的那支圆珠笔,双手奉上:“先生,我对不起您,您这东西太贵重了,如果去卖给别的人,肯定能卖很高的价,我那么点破烂东西换您的这支洋笔,实在是,实在是有点趁人之危了……我,我这就把东西还给您,或者您暂时缺钱的话,我这还有点钱……”

    “什么都别说了。”李志高摆摆手,笑着道,“东西已经给你了,哪有再要回来的。而且不管怎么样,刚刚你也是帮了我大忙,带我走出那么个荒郊野外。所谓急人所难,便是大善,一点小东西,何足挂齿。”

    看见李志高执意不收,刘润生只好收回圆珠笔,然后咬咬牙,一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袋,“既然如此,这点钱您务必收下。虽然不多,只有十个大洋外加一些铜钱,但这是我身上现在所有的钱了。”

    “这怎么好意思?”李志高推辞道。

    “不用,本来您那笔就贵重。”刘润生摇摇头,“既然您执意不要笔,那这就当做我的诊金吧。当然,这只是一部分,等您真的给我娘看了病,不管成与不成,我肯定会另外备一份厚礼。”

    “嗯。”李志高沉吟了一下,掂了下手中的小布袋,这才抬头看着刘润生,“你就不怕我骗你?”

    “您不会。”刘润生笑了笑,“您不是那样的人,错不了。”

    “这么肯定?”

    “呵呵,先生,我也走南闯北好多年了,自认眼光还是有的。从第一眼看到您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个贵人,绝对不是那些骗子下九流能装出来的,您也不屑去当骗子。”

    “说的好!”李志高拍了刘润生的肩膀一下,接着又把那钱布袋塞回刘润生的手中,“至于这个,我真的不需要,你拿回去吧,我有五个大洋就够了。别推辞了,再推来推去,我就不去给你娘治病了。”

    李志高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看出来刘润生并不富裕,这个钱袋子应该是他大部分积蓄,反正他有戒指在身,马上就要回去了,根本不用从他这里赚钱,与其如此,还不如先打个好印象,以后也好相见。

    “这,这怎么好……”

    “就这样说定了。”李志高霸气的挥挥手,“记住,后天这个时间去那家客栈找我,我最多等你一天,如果你来了,那我到时候不但去给你老娘看病,而且还要送你一场大富贵!如果你不来,呵呵,那就算了,就当咱俩的缘分尽了。”

    说完,李志高当先离开了刘润生,向那个客栈的方向走去。

    拿着钱袋子,看了一会儿李志高离去的背影,刘润生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离开了。

    在当时,刘润生要说没点怀疑是假的,不过他是关心则乱,因此一听有人能给老娘治病,这才乱了方寸,要搁在往常,他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不过,也正是他的这一时的方寸大乱,才成就了刘润生,开始了他后来的辉煌人生,在历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且说李志高来到那家客栈后,看到这里人多嘴杂,害怕别人看出自己是戴着假辫子,干脆匆忙要了个单人房间,然后吃喝拉撒都在房间里解决。

    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李志高又研究了一番戒指的另外一个功能,也就是储物功能。

    储物的操作很简单,也是需要先设定激活咒语,设定好了之后,只要集中注意力,双眼盯住自己要收纳的东西,再默念咒语,然后把戴着戒指的手指向自己要收纳的物品一指,就可以把东西收起来了。

    “急急如律令,收!”

    果然,念了自己设定的咒语,又一指桌子上那自己换下来的运动服之后,那指环迅速发出一个黑色光球,直接把桌子上的运动服纳入其中,然后那光球突然一缩,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运动服不见了之后,自己的眼角忽然就出现了一个黄豆大小的深蓝色正方体。

    心念一动,黄豆大小的正方体就消失不见,再一动,正方体又出现了,紧接着,他用意念开始把视角拉近,那正方体果然在眼前变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到最后随着不断的拉近,视角居然整个进入了立方体之内。

    当视角进入立方体之内后,发现自己的运动服,就静悄悄的放在这个正方体空间的地板上。

    看到这里,李志高大喜,退出空间内视角,接着又再次做了个释放物品的操作:“急急如律令,放!”

    释放的操作跟收纳的操作差不多,果然,很快随着李志高戴着戒指的手指一指,戒指发出一个黑色光球,来到前面的桌面上,紧接着,光球一下消失不见,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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