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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莱坞暴君-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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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啪啪!!!

    易飞扬丢盘子,丢一个碎一个,酒糟鼻再也忍不住了,可没等他发飙,易飞扬道一声:“接着!”一只盘子朝他飞来。

    酒糟鼻像机敏的猎犬,跳跃着用手接牢。

    可是后面,嗖嗖嗖!!!

    一连串的盘子像飞碟一般朝他飞来。

    酒糟鼻悲催了,他不是八只爪的章鱼啊,只见那盘子毫不客气地砸在他的脸上,鼻梁上,砰砰作响……

    易飞扬玩“飞碟”玩得不亦乐乎,却把酒糟鼻给糟蹋得鼻青脸肿惨不忍睹,到了最后抱着一大堆碎盘子,狗一样趴在了地上喘着粗气,“你……我要报警……抓你!”

    “呵,发脾气了!对不起啊,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来,消消气,我扶你起来!”易飞扬小心翼翼地把酒糟鼻搀扶起来。

    酒糟鼻还以为他害怕了,于是便喘着气,得瑟道:“哈,臭小子,现在知道怕了吧?你这个混蛋,敢用盘子把我砸成这样……”

    “老板,其实我一直有句话想对你说!”易飞扬扶着酒糟鼻,“那就是……老子不干了!”说完,扬起一脚,直踹在他肚子上,还在得瑟的酒糟鼻就觉得耳边风声呼呼,噗通一声,屁股朝下,整个人被踹进了垃圾桶里,紧接着五脏六腑翻滚,喝进去的酒,夹杂乱七八糟的东西,呼哧一下全都喷了出来!

    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易飞扬。

    突然,鼓起掌来。

    “好耶,打得好!”

    “打死这个老混蛋!”

    ……

    易飞扬看着半死不活的酒糟鼻,脱下自己的工作服,随手丢在酒糟鼻头上,然后对胖子说:“我们走!”

    胖子急了,咱偷渡来的,可不能意气用事,忙劝道:“阿扬,不要冲动,千万不要冲动!”然后又跑到酒糟鼻跟前,“老板,阿扬他不是故意的,你看在我们工作还算卖力的份上,就再给我们一次机会好吗?”

    酒糟鼻半死不活,连话都说不出了,只是很艰难地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胖子急忙握住这根救命手指,“你是说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酒糟鼻蠕动嘴唇:“我是说……干!”

    胖子:“……”愣了一下,立马对着酒糟鼻拳打脚踢。

    “你们不要拉着我,我非要打死这个混蛋不可!我无怨无悔帮他削了多少洋葱,他还‘干’我!我顶你个肺!”

    ……

    洛杉矶,大街上。

    “阿扬,我们现在失业了,该怎么办?”胖子一脸苦恼地说。

    “什么怎么办,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考,说得好听,连薪水都没了!”胖子走快几步追上易飞扬道,“不过我还算机灵。你瞧瞧这块儿表能卖多钱?”

    易飞扬看着胖子手中金灿灿的劳力士,一愣:“哪来的?”

    “刚才胖揍乌龟老板的时候撸来的!”

    易飞扬:“……”

    胖子:“全当是拖欠把我们的工资……你看看值多少钱?”

    易飞扬:“不用看,假的!”

    “什么假的?你都没看,怎么知道?”

    “那么吝啬的家伙,会买这么贵的名表才怪!”

    “真的假的?!”胖子在后面拿起劳力士咬了咬,金表上立马出现一排牙印。

    “我顶你个肺啊!好不容易来到美国也遇到假货!”胖子发出一阵怒吼。

    “现在怎么办?连这鸟表也没用!”胖子追上易飞扬道。

    易飞扬没有回答胖子的话,而是看着朦胧的夜色中,周围高楼大厦张贴的各种花花绿绿的好莱坞巨星海报,什么汤姆-克鲁斯,茱莉亚-罗伯茨;再看看五光十色的马路上各种名车,豪车;路边烤火的流浪汉,闲逛的黑鬼,以及谈话聊天的不良少年……

    易飞扬突然问胖子:“肥宝,我们之前来美国的理想是什么?”

    胖子不假思索道:“当然是要发达,然后好衣锦还乡!”

    “那你看看我们现在混得像什么样?跟路边那些流浪汉和乞丐有什么区别?”

    “区别就是……”胖子看看不远处正在烤火饮酒的家伙,“他们有酒喝,我们却没有。”

    易飞扬:“……?!”

    “记住,这里是美国,这里是好莱坞!这里遍地都是黄金!”易飞扬眼睛中射出炽烈的光芒,犹如噬人的野兽。“只要你有胆略,有勇气,就能成为这里的主人,成为当之无愧的超级大亨!可是你看看我们现在混的……”

    “那怎么办,我们现在没钱,连身份证都没有!”胖子摊摊手说。

    “钱,是可以赚的!”易飞扬说着径直走到一家百货超市,不等那老板开口询问要什么,易飞扬:“美国谁最有钱?”

    超市内苏所有人目瞪口呆,瞧着这个古怪的家伙,白人老板忽然道:“别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很有钱!”

    易飞扬放眼看去,却是摆放在货架上的一部畅销小说,封面上是一个戴着厚厚眼镜的白人男子,一只手支着下巴,嘴角露出一抹神秘的笑。

    这个男人全美国人都认识他,易飞扬也认识他,他就是美国的“恐怖之王”……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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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埋头搞创作】
    在美国,你可以不知道美国总统是谁,可以不知道肯尼迪是被谁杀死的,也可以知道马丁-路德金是黑人还是白人,不过你必须要知道,斯蒂芬-金,他是谁?!

    斯蒂芬-金一个传奇的人物,美国金庸式的大神,一个号称“恐怖之王”的畅销书作家。

    通过写恐怖小说,他不仅建立了自己的“恐怖王国”,更涉足娱乐圈,将自己的小说改编成电视剧和电影,几乎部部火爆。据说,论原著被改编为影视剧的比率,斯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则是莎士比亚。的确很多人虽然没读过他的书,却为他的电影痴迷过,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和。

    不过让易飞扬最感兴趣的却是,这个家伙竟然凭借写恐怖小说,赚取了数亿美金的稿费!

    他大姨妈的,简直比抢劫还要狠!

    然后易飞扬一个大胆的想法浮了出来,既然斯蒂芬-金能够靠着写恐怖小说捞足上亿身家,自己为何不能?!

    顺手抄起超市货架上斯蒂芬-金的那部短篇恐怖小说集,易飞扬道了一声:“胖子,付账!”扬长而去。

    胖子在后面嚷嚷,“怎么又是我?!我没有钱啊……不是啊,阿扬,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兴趣看小说?老板,打个商量,六折行不行?八折也行啊!”胖子脱下鞋,从鞋垫里面摸出几张皱巴巴的美金……

    “可怜啊,我的私房钱,这个该死的阿扬!”

    ……

    作为偷渡者,易飞扬和胖子所居住的狗窝绝对不是什么高档公寓,当然,也不是什么温馨小屋,而是一座残破不堪的老公寓。

    这座老掉牙的公寓,据说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当年美国还有大量黑奴的时候,就已经矗立在这里,修修补补,补补修修,竟然还能继续主人,真可谓是个奇迹。

    每次易飞扬在窝里睡觉,都怀疑自己会不会被突然坍塌的房子埋掉。

    大英雄宁可死在美女怀中,也不能死得这么默默无闻。

    易飞扬他们居住在这座小型公寓的三楼,当走在二楼通往三楼的楼道时,胖子还在唠唠叨叨,说易飞扬不务正业,都这时候了,还买什么破小说,为自己的私房钱叫屈。易飞扬回头,给胖子打个手势,示意他收声。

    胖子明白是什么意思,只好闭嘴,吐了吐舌头。

    作为“包租婆”的劳伦斯太太是个好人,从来不当面催租,但是像易飞扬这种怪胎,你要是坏蛋,他比你还坏,你要是好人,那么他……他就会很不好意思欠你钱了。所以易飞扬和胖子就放轻脚步,尽量不惊扰住在第二层的劳伦斯太太。

    一步,两步,三步。

    突然,噗!

    一阵宛转悠扬犹如小夜曲般的小屁。

    胖子忙捂着屁股,“不好意思,之前在餐馆偷吃了一大盘黄豆糕……”

    易飞扬舞舞拳头,像在演哑剧。

    胖子吐吐舌头,扮无辜。

    不过还好,二楼房间没什么动静。

    两人继续悄声前进。

    一步,两步,三步……

    眼看已经快要到达目的地了,突然,喵!

    一声猫叫打破了两人精心制造的宁静。

    “哦,该死!”易飞扬狠狠地骂了一句,眼前那只熟悉的意大利纯种小花猫飞快地钻进了旁边的房间。

    然后,不出所料地……

    “是亲爱的易么?”劳伦斯太太和蔼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

    易飞扬只好抓抓头皮,干笑道:“是啊,是我们。不好意思劳伦斯太太,我们回来的有些晚,是不是吵醒了你。”

    “哦不,没关系的。”劳伦斯太太推着轮椅从房间内走了出来,在她的膝盖上那只小花猫正调皮地冲着易飞扬他们抓胡子。

    “咳咳,那个……我们欠你的房租……”易飞扬还是决定坦白,“可能要再晚一点给你……”

    “哦,没关系的易。”劳伦斯太太笑道,“虽然你们在这里住的时间不长,但我却很清楚你们的为人……比如说这破旧的地板,要不是你们平时帮忙修葺,估计早就报废了。”

    易飞扬耸耸肩,想起以前自己为了把这些破地板修好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对了,劳伦斯太太,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我么,我太高兴了,有些睡不着,我的孙女安妮最近就要来看我了!呵呵!”劳伦斯太太笑着说道。

    易飞扬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孤独寂寞的老太太。劳伦斯太太经常说些这样的话,说自己的孙女要来看望自己,还时不时地和易飞扬他们说一些孙女小时候调皮的事儿。

    可是这个孙女却一直都没有露面,易飞扬甚至怀疑,是不是劳伦斯太太老了,患了幻想症,臆造了一个乖巧迷人的孙女出来。

    “瞧,易,我孙女的年纪只比你小一点点,她可是个美人来着,从她可爱的名字就能看出来,安妮-海瑟薇,呵呵,她舞蹈也跳得很棒……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下?”劳伦斯太太很喜欢这个中国小伙子,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显得很有魅力。

    易飞扬知道老太太在开玩笑,就道:“好啊,如果她像您这么迷人,我保证,一定会追她到手,让她做我的女朋友!”

    胖子缺心眼,在一旁提醒:“咱还没那个啥……追什么女朋友啊。”

    易飞扬踢他一脚,胖子这才醒悟,忙道:“你长得帅,追女朋友是应该的……劳伦斯太太,你还有没有孙女,也给我介绍一个?”

    劳伦斯呵呵一笑,“孙女我只有一个,不过我这里还有一些水果沙拉,你们要不要尝一尝?”

    “好啊。”胖子满心欢喜,就要往里面蹭,易飞扬抓住他衣领把他拎回来,“不了,劳伦斯太太,时间很晚了,您早点休息吧,我们明天还要开工呢!”

    “那么,易,晚安。”

    “晚安。”

    胖子不爽,小声嘀咕:“早被炒鱿鱼了,还开个屁工呵!”

    当他们离开时,劳伦斯太太膝盖上的小花猫再次喵了一声。易飞扬回头冲它凶了凶,小花猫倏地钻进了劳伦斯太太的怀里,然后探出脑袋来,仿佛在挑衅……回到自己的狗窝,易飞扬迫不及待地去翻看斯蒂芬-金的小说。胖子则心宽体胖,埋头就睡。

    易飞扬之所以要翻看斯蒂芬-金的小说,主要是想看一看美国恐怖小说的模式。

    不过很快易飞扬就发现,美国小说和中国小说有很大的差别,具体来说,就是美国小说非常注重心理式的描写。

    易飞扬明白,让自己编故事还可以,但是文笔方面可就……

    可是管不了那么多了!

    决定要抄袭下去的某人,先是调查了一下斯蒂芬-金在这个世界上的创作信息,发现有很多他的优秀小说竟然还没被创作出来。

    易飞扬脑海中关于斯蒂芬-金的信息飞快地闪现。

    现在是1998年,也就是在明年他的新作品将会被搬上大屏幕,成为好莱坞电影中的又一经典;除此之外,还有,和等几部戏,竟然还没创作出来。

    如果自己把斯蒂芬-金未来拍成电影的故事,反过来编成短篇小说卖掉,那结果会怎样?!

    可以说,,以及这三部戏在前世票房和口碑都很不错,尤其易飞扬非常钟爱的那部他更是看了不下五遍。

    怎么办呢?这三部戏都大爱啊,改写哪一部好呢?!易飞扬犹豫了一下,最后说,让上帝来决定吧。

    “点指兵兵,点指贼,点到是谁就是谁!”易飞扬在三部戏中来回指点,最后选取的目标就是---。

    这部戏的故事讲得是恐怖小说家麦克喜欢带着科学设备到闹鬼的地方探险,以收集写作素材。这次他选择了海豚酒店,不顾酒店经理的强烈劝阻,住进了曾有多名住客自杀的1408号房间,然后真正恐怖的事情开始了……

    说干就干。

    可是马上易飞扬就悲催地发现,家中竟然有笔,没纸!

    “天啊,上帝你母亲的!你不会想玩死我吧?刚给了我希望,现在又这么具有深度的打击我!不过我不会屈服的,我就是要让你看看,我易飞扬一定要出人头地!”易飞扬暴跳如雷地朝着贼老天挥了挥拳头,然后开始四处找纸。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大堆……催款单!!!

    各式各样的各种名目的催款单,有催缴电费的,水费的,煤气费的,还有电话费的,总之一大沓子!这些催款单都是上一任那位屋主兼倒霉蛋留下来的;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易飞扬和胖子两人的,虽然现在他们没身份证,没绿卡,但并不妨碍人家催他们的费!

    易飞扬叹息啊,看看,自己活得是怎样的人生?!信手翻开一张催款单的背面,惊喜发现,竟然雪白一片。

    “也不错哦,至少还能写字!”易飞扬决定了,这就是自己的创作稿纸!!!

    一部伟大的作品不在于它诞生在什么样的纸上,而是在于它的故事有多么的吸引人。

    易飞扬自我安慰。

    总有一天,这些写满我故事的催款单,会被很多博物馆争相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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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速成作家】
    墙壁上的闹钟,滴答滴答作响。

    外面漆黑的夜,偶尔吹来一阵夜风,带着好莱坞特有的浮华味道。

    “哈欠!”易飞扬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手腕酸疼无比,最主要的是脑袋疼痛欲裂。

    “好困啊,果然,创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易飞扬有些开始佩服那些创作大神们了,像自己这样,脑海中已经有了很细致的故事情节,写起小说来还这么辛苦劳累,那些只是构思了大纲的作家们,却需要不断地修改再修改。说实话,他们真得是天才呀。

    “咦,天怎么已经亮了?”易飞扬看了看窗户,只见原本漆黑的窗户上,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外射了进来。原来不知不觉,他已经写足了一夜。

    看看自己的成就,一大沓的稿子,少说也有三四千字,幸亏是写短篇小说,要是写长篇,那还不把人给累死?!

    还好,幸亏快要完工!

    易飞扬神了伸懒腰,继续埋头苦干。

    在旁边床上,胖子穿着大花裤衩,撅着屁股,还在呼呼大睡。

    胖子睡觉的姿态很风骚,大脸贴在枕头上,口水横流,肥~臀高翘,还时不时挠挠自己的屁股蛋子。

    此时的胖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正在为梦想,努力拼搏和奋斗。

    半个小时以后,当易飞扬写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正人都快虚脱了。

    “终于大功告成了,易飞扬,你已经向着成功迈出了第一步。”易飞扬望着稿子,自我鼓励道,“再接再厉,只要把这份小说稿子寄出去,给那‘恐怖大王’斯蒂芬-金看一看,让他批上两句话,你就有救了。”

    易飞扬的打算很精明,凭借自己这个寂寂无名之辈,倘若真的直接投稿给什么报社,八~九会被打回来,何况自己还是一名偷渡来的华人,胜算就更低了。

    有了斯蒂芬-金的批示和点评,那就不一样了,就好像搭上了火箭,可以一飞冲天。

    当然,作为美国大名鼎鼎的“恐怖大王”,小说界的泰斗,斯蒂芬-金也绝对不会轻易就给人,尤其一个默默无闻的新人做什么点评……可是易飞扬就是要赌一把,毕竟这部小说可是从未来斯蒂芬-金的电影中改编来的,怎么说也该有“共鸣”吧?!

    打定主意,易飞扬起身,细致地将书稿整理好,这才觉得浑身乏力,疲惫不堪。

    不行了,要不补充补充能量才行。

    易飞扬走过去打开破旧的冰箱,从里面取出鲜鸡蛋,拿出玻璃杯,一连串打了十个,将玻璃杯装的满满的,然后随便用筷子一搅,仰起脖子一口气喝光。

    一口气喝光十个生鸡蛋是易飞扬前世养下的习惯,就像很多人喜欢早上喝咖啡一样,他喜欢喝生蛋。这种习惯很具有营养性,对于补充体力更是效果显著。

    喝完玻璃杯的生鸡蛋以后,易飞扬深吸一口气,开始伏地做仰卧起坐。

    一开始他是双掌齐做,然后是五指撑地,再然后是两指撑地,到最后,一只手背在身后,单手撑地……一下,两下,三下……他双臂肌肉贲起,四肢勾勒出一种矫健的美。

    足足做够了五百多个,热身完毕的易飞扬这才纵身跃起,在狭窄的房间内打起拳来。

    只见他气沉丹田,力贯双臂,慢慢地一步踏出,然后猛烈击出一拳。刚开始,那拳头无声无息,似乎没有多大力道,可是随着他步伐的加快,那拳头开始带出风来,呼呼作响。

    胖子高家宝正在床上挠屁股,易飞扬一崩拳打在了支撑他床铺的板凳上。

    “喀嚓”一声,板凳裂开,倒霉的胖子像滚地葫芦般从床上滚落下来,啪地一声,脑袋狠狠地磕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妈呀!”胖子揉着脑袋,“这已经是第十次了!我的脑袋再也经不起你拳头的考验!”

    高家宝对于易飞扬每天早上练拳十分抱怨,因为每次易飞扬一发飙,就会殃及他这条肥鱼。他已经很苦恼地从垃圾堆找了数个板凳来撑床,搞得连路边的乞丐都以为他是做二手家具回收的。

    “不好意思肥宝,我刚才用力重了些。”

    “不是你刚才用力过重,是你一向用力都很重!我真不明白,你拳练这么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相反,练得越勤,肚子饿的越快,比如我……”

    咕咕!胖子的肚子开始打鼓了。

    “不说了,搞点吃得先!”胖子打开冰箱,然后就看见里面几乎是空空如也,再看旁边一摞的鸡蛋壳,不用说自己才买不久的鸡蛋都装进了易飞扬的肚子。

    胖子苦逼啊,“我现在才知道,咱俩为什么总存不着钱了,就你这种喝鸡蛋的方法,就算我是百万富翁也养不活你啊!”

    “??履敲炊喔墒裁矗?也皇歉?懔袅思父雎穑俊币追裳镉妹?聿磷帕乘怠?p&;gt;  胖子看看冰箱内的几颗“剩蛋”。

    “你看什么呢?”

    “我在研究这是鸡蛋,还是鸽子蛋?!”胖子认真地说。“不管了,先打几个荷包蛋再说。”胖子收拾东西来到走廊公用的厨房,对面居住的是一帮印度阿三,此刻一个阿三正在做香喷喷的“咖喱鸡”。

    考,一大早就吃咖喱鸡,也不怕上火!胖子吸了吸鼻子。

    对面印度阿三很友好,指指自己做的菜,对胖子说:“嘿,朋友,要不要来一点?”

    胖子捂着嘴,“!我怕辣!”然后指指自己的鸡蛋,“我喜欢吃这……蛋蛋地干活”

    印度佬点点头,竖起大拇指:“蛋蛋好,有营养。”

    咕噜噜,水滚了,胖子开始打荷包蛋。

    等印度佬进屋去的时候,胖子蹑手蹑脚过去,“哇,烧手!”咬着牙,把那咖喱鸡连锅一起端了。

    “阿扬,快点,有好吃的!”胖子很仗义地招呼易飞扬。

    “哪里来的?”

    “有得吃就吃,别管那么多!”

    ……

    两人狼吞虎咽,很快就把一锅咖喱鸡消灭的干干净净。

    外面印度佬正在大骂:“哦,狗屎!偷我的咖喱鸡就算了,连我的锅也一起偷!”

    卧室内,“你该不会是……”易飞扬惊讶地看着胖子。

    胖子:“嘘,小声点!”开始毁尸灭迹。

    吃饱喝足以后,易飞扬甩开衣服,动作潇洒帅气地对着镜子穿上自己珍藏的西装,这套西装是他花十美元从地摊上买来的,虽然不是什么名牌货,可是穿在他身上却显得格外精神。

    镜子内,易飞扬双眉入鬓,星眸如潭,俊逸无比的面孔足以迷倒很多女性。

    用胖子在背后看着易飞扬,啧啧道:“唉,如果你肯放下面子去做牛郎,估计我们早就发达了。”

    易飞扬回头给胖子脑门上来一暴栗,“男人可以没钱,但不可以没尊严!”

    胖子摸着脑袋,“我只是所说而已嘛,犯不着这么认真!喂,你穿这么整齐到哪儿去呀?”

    易飞扬:“寄稿子去!”

    “什么稿子?”

    “昨晚我写的小说。”

    “啊,你会写小说?真得假的?”胖子看着易飞扬手中厚厚的稿子难以置信。

    “我昨晚看了斯蒂芬-金的书不是吗?”

    “骗鬼吧,看了书就能写?那全天下的人就都成作家了!”

    “信不信由你!”

    易飞扬不等胖子追问,就出了房门。

    胖子急了,“等我一下,我也去!”慌忙穿了衣服从后面追出来。

    刚出门,印度佬就拦住他:“喂,老兄,你看到谁偷了我的咖喱鸡吗?”

    “没有!我谁都没看见……呃!”胖子打了一个悠扬的饱嗝,咖喱味十足。

    ……

    大街上。

    看着滑入邮筒的书稿,易飞扬仿佛看到了未来和希望。

    他身边的胖子则蹲在地上,嘴里嘟囔:“你这一夜写成的小说要是能变成钱,这邮筒就不是邮筒了,是魔法屋!”

    易飞扬给他一记暴栗,“好的不灵坏的灵。你就不能说些吉利的?”

    胖子撇撇嘴,然后双手合十对着邮筒说:“邮筒大神你听好了,这里没有黄大仙庙,只有求您老人家大发慈悲,保佑阿扬的小说一飞冲天,一鸣惊人!保佑我以后能够跟着吃香的,喝辣的!保佑我们快些发达,名扬好莱坞!阿弥陀佛,耶稣保佑!”

    易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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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我,就是上帝】
    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

    仿佛真得被胖子的乌鸦嘴说中了,自从易飞扬将小说稿子寄给斯蒂芬-金以后,就如同石沉大海,没半点动静。

    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原本还信心满满的易飞扬开始有些担心了。

    怎么回事儿?

    是不是没寄到?

    还是对方根本就没把自己当盘菜?!

    易飞扬开始坐立不安。他想要打电话过去询问,却不知道对方家中号码,他想要亲自登门拜访,却觉得这样做太过唐突。

    怎么办?易飞扬使劲儿挠头皮。

    胖子原本就不太看好这部一夜创作而成的“鬼小说”。便宜没好货啊!何况自始至终胖子都不认为易飞扬有写小说的才华。

    能写小说的大多数都是“文曲星”下凡,阿扬这么能打,应该属于“武曲星”一类,文武殊途,还是劝他别做白日梦了!

    易飞扬不服气,他不顾胖子的劝阻,心说,一本不行,那么自己就多写几本。于是他发了疯似地埋头创作,将自己原本保留的两部经典和也都给创作了出来。

    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德里的偏僻小城,四个一起长大的男孩子决定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一件非同寻常的正义任务,他们团结一致,并肩作战,终于很勇敢地做成了这件甚至可以称之为伟大的事情,事后,他们都得到了一种神奇的力量作为对他们的报偿……

    前世易飞扬看这部戏的时候,是在烟雾缭绕,汗味充鼻的录像厅,那时候电影名字不叫,叫做,录像厅老板宣传是美国科幻大片,忽悠了不少人进去观看,最后都觉得很坑爹,可是易飞扬却觉得影片很有味道,虽然缺乏视觉冲击,可是故事性很强。

    相比诡异中的友情,就显得有些恐怖和神经质了。据说这部小说是前世斯蒂芬-金根据自己的亲身死亡经历写成的,主要讲一个人半夜回家在路上遇到“鬼”的故事。俗话说得好,越是未知,越是可怕,在这大雾弥漫的夜晚,你遇到的家伙到底是鬼是人?不禁让人思考自己过去的生活和人生。

    可以说这两部戏前世可都是不错的电影,尤其那部更是斯蒂芬-金第一部在网络上发布的小说,一经问世,点击量就破亿,使得美国网络文学大跨越。

    整整三天时间,易飞扬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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