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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盗墓-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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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我揉着还有些迷糊的眼睛,向罗圆圆所望的方向望去,果不其然有一只狼出现沙丘之上。那狼不跑也不惊慌,摆出一个神秘的姿势,站立低首俯视着斜下方。对于狼,我这个从长白山区长大的农民家的孩子并不陌生。狼外形和狼狗相似,但吻略尖长,口稍宽阔,耳竖立不曲。尾挺直状下垂;毛色棕灰。栖息范围广,适应性强,凡山地、林区、草原、荒漠、半沙漠以至冻原均有狼群生存。中国除台湾、海南以外,各省区均产。狼既耐热,又不畏严寒。夜间活动。嗅觉敏锐,听觉良好。性残忍而机警,极善奔跑,常采用穷追方式获得猎物。杂食性,主要以鹿类、羚羊、兔等为食,有时亦吃昆虫、野果或盗食猪、羊等。能耐饥,亦可盛饱。

    “那边也有一只……”另一处的又一支狼,又映入我的眼帘。

    同时出现了两只狼,这让罗圆圆脸色似是微微吃了一惊。顿了一下,猜测中的神色冷冰冰道:“据说这个巴丹吉林沙漠就是有狼群,因为这里的沙漠很独特,很多地方二十厘米下的沙子有水份。”

    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一群狼的数量大约在6到12只之间,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五十只以上,通常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狼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而以兄弟姐妹为一群的则以最强一头狼为领导。这两只狼的出现,立即引起了我的注意,也想到了与狼有关的方便。想多了的我,拿起对讲机,呼叫前车杨大京道:“杨大哥,你看到周围有狼了没有?”

    “看到了,”对讲机中传来杨大京的声音,不紧不慢道:“怎么啦?”

    车子向前移动,忽然一只狼朝咱们来的方向反跑了过去。那狼的这一举动,令我产生了一种不祥之兆,猜疑道:“杨大哥,有一只狼朝咱们来的方向跑过去了,会不会是闻到了那个人身上的血腥了。”

    “有可能,”或许是出于同类,或许是出于其它目的,紧接着对讲机中又传来杨大京的声音:“进宝,马上调头回去看看。”

    我的车技,的确不如那车上开车的李洪。还没等我转过车头之际,前面开车的李洪,已经从我车后冲了过去。还在纳闷中的我,还在猜测着他李洪那车是怎么开的,刚才一前一后的我们,车辆之间的距离至少一百五十米。转眼间,他已经从我车后冲过。一路回走,我脑子里不时幻想着群狼攻击那两个赤身**犯罪份子的场面。赤手空拳的人类,岂能是群狼的对手。车子拐过一处沙丘,只见前面沙坡上果不其然出现了幻想中,群狼攻击那两个赤身**犯罪份子的场景,只是没有犯罪份子与群狼搏斗的场面,那场面令我胳膊上开始冒起鸡皮疙瘩。忙通过对讲机向前面那辆车上的杨大京,惊叫道:“杨大哥,人无完尸,还有必要过去看吗?”

    “要过去,看个究竟,”杨大京话音刚落,将冲锋枪伸出车窗口的他,哒…哒…哒……的将子弹射向群狼。

    或许沙漠群狼习惯于车辆进入沙漠,正在撕咬中的群狼,并没把我们当回事。依旧你争我夺的撕咬着一具尸体。杨大京的枪法相当不错,不愧为在特种部队训练过两年。即便是在颠簸移动的车辆上,射杀猎物一点也不含糊,当即击倒两只也在移动中狼。

    两只狼被击倒,其它的狼才一哄而散,很快消失在沙丘后面。停下车的我,从行李下取出那支散弹枪,将枪打开保险后,这才推开车门对罗圆圆道:“圆圆姐,你别下去了,我下去看看就行了。”

    杨大京他们的动作比我快多了,车子一停来,李洪与杨大京尤如进入战争状态一般,飞快持枪向群狼尚未拖走的尸骸冲去。



………【第39章 恶梦开始的旅程】………

    群狼或许是饿荒了。血肉模糊的场面,不是什么人都能看得下去的。狼吃猪吃羊的场面我见过,这种狼吃人的场面虽然不是第一次。小时候在过同龄人被狼咬死过,这两人这么惨。虽说刚才见过这两人,可面前这两具残缺不全的人尸,早已是面目全非,根本无法辩认哪个是哪了。其中一具人尸的脑袋,不知去向。

    沙漠中跑不起来的我,跌跌撞撞,摇摇摆摆地向前走去,恍似走在一个冗长的梦里。这才几分钟讶,这两个手无寸铁的匪徒,就这样如此命赴黄泉了。

    “这狼群太利害了,这才多长时间,两个大活人,就吃没了,”手提冲锋枪的杨大京不以为然在两具死尸上扫过时,或者这种场面他见多了。嘴角闪过了一丝玩味般的笑容,让他不经意间露出了些许深沉。

    “不是他们死,就是我们死。其死因,就是身边没有枪支,”李洪见气氛有些尴尬,便开口打破僵硬气氛道:“这真是害人害已。”

    天气太热,此时地表层的温度起码是五十度。抹了把头上的汗水的我,出于同情心,宇之间抑郁着一股淡淡的愁绪道:“用不用掩埋他们?”

    “埋什么埋?你吃饱了没事干是不是?风沙会掩埋他们的,”或许我的话,气得杨大京浑身发抖,刚刚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些许浪漫好心情,给我没两下就折腾光了。

    我一时没明白哪来这么大火气,犹豫了很久之后,又吞吞吐吐指着一支还在流血喘气的狼道:“那支狼没死……”

    “这么热的天,一会也得死。走吧,”这和战争一样,在人人都有很大可能会死的时候,人们关心的只是事情的结果,而不是对方的安危。

    “等一下,”从车上下来并走过来的罗圆圆,拦阻了我们三人。犹豫也没有犹豫道:“把这两具死狼埋了。”

    “死人不埋,埋死狼?”李洪唬着张脸,神色严肃道。或许天太热,这个高温度的沙漠,有谁肯干这事:“搞错了没有?”

    “没有,”罗圆圆的眼神有些黯淡,但十分坚定的点了点头。贝齿轻轻咬着嘴唇,缓缓摇头道:“狼是大漠二级保护动物。大漠中死个人不算什么,理由很多,怎么解释都可以。若是死了狼,那就是件麻烦事了。狼与狼之间虽有争斗,还不至于对方于死地。大漠中,狼没有天敌,只有人类可以对付它们。”

    狼是大漠二级保护动物,那我们人算个啥?不服气的我,脸色微沉,但很快又露出了宽容而柔和的眼神:“不公平,不公平讶。大漠中,人还不及一只狼。”

    “有什么不公平的,”听了我这话,罗圆圆的神色微微一黯。显然是在生闷气,以理服人道:“大漠本是狼族最后的栖息地,没人号招人类进入这里。能来这里之人,除了国家安排的科技工作人员外,就是一些别有用心者。”

    “还站着争什么?快挖坑,人、狼一起埋了,”一直沉默不语的杨大京,啪得点上支烟,静静地抽了起来。似乎是非常同意罗圆圆的话,这个罗圆圆,虽然平常沉默寡言了些。但是和大家走到一起,杨大京真是非常的安心,舒服。

    我的脸色有些苍白,不敢置信的看着杨大京,这杨大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听话了。汽车开出这里,尤如龙归大海,哪那么容易找到我们。但也不能为此过火的我,便似真似假的笑道:“埋就埋吧,我回去拿工兵铲,那边还有一只狼还没死。”

    “我去杀了它,”杨大京的脸色突然狰狞起来,全身那柔软而韧性十足的肌肉,瞬间鼓胀了起来。周身上下,竟然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血腥味,令人毛骨悚然。懂行的人知道,这是真正的杀气。走过去的他,用枪对准还在沙漠上挣扎受伤狼的头部,连开两枪。

    主意是罗圆圆出的,出完这馊主意的罗圆圆到是回车上避暑去了,沙坡上只留下我们三个纯爷们。沙坡上挖坑,也不是件容易之事。沙坑才挖出一半,衣服便已湿透,正想脱衣服大干的我,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杨大京的骂声:“土老帽,你啥也不懂,这么热的天,光膀子十分钟就扒你小子一层皮。”

    从小北方长大的我,哪能受得了这种高温天气。但与杨大京与李洪一起沙中挖坑,短时间的承受能力,一点不逊色与他们。沙坡上挖坑,可土坡上挖坑完全是两概念,一铲子下去还没将沙子翻到一边,铲沙的周围迅速添了进来。还是有李洪办法,先将一只向死狼横放于挖坑上方,在狼尸身下快速将沙向下挖去。当流沙不在出现添坑时,李洪又将另一只向死狼横放过来。两只狼压在一起,利用狼尸的重量,阻挡着流沙继续向下挖去。随着狼尸下一锹锹的黄沙铲出,狼尸的向下,不一会狼尸已于沙面平行。那过的杨大京又过去将那两具人体残骸拖了过来,一起放入沙坑中。本来还有兴继续挖下去的我,却停了下来。

    “瞧你那熊样,还是学考古的呢?日后有你与尸体打交道的日子,恶心死你,”踢了我一脚的杨大京,摇头苦笑了一下,从我手中拿过工兵铲,与李洪继续挖了下去……

    “真惨,这么一会功夫,两个大活人,就剩那点骨头了,”见我一上车,早先一步上车回来凉快一下的罗圆圆就不停的感叹起来:“就这么死了,家里上哪去找人吧?”

    人与动物毕竟是有区别的,沙漠上那残缺不全的尸骸,开始险些没令我呕吐出来。可在罗圆圆面前,我还得装出一脸精神抖擞的模样。水也没敢喝一口的我,正色道:“活该,这些人干点啥不好,偏干这杀人越货之事。”话虽这么说,但我也知道那两人之死,或多或少都与我们有关。若给他们留下一支枪,哪怕是一支手枪,或许打电话报警交于警方,也不会出现这种猛兽吃人类的场面。

    “据说沙漠中干这活的人,大有人在,”罗圆圆咬了一下嘴唇,把泛到嘴里的酸水使劲咽了下去:“但愿别在让我们遇上了,太恐怖了。”

    “这有什么?”我把手放到罗圆圆肩上。能感觉到这女人身上突然紧了一下,于是温柔地把手放在她圆润的肩膀上抚摩着,笑吟吟地看着她道:“杨大哥说过了,其实我们在西安停留那天,杨大哥就是托人买枪。只是联系之人,在前一天去了广州,所以没买到。”

    “私自买卖枪支弹药,可是犯法的,”罗圆圆好奇地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不由得展颜一笑。

    “什么犯法不犯法?没人想犯法,只是没有办法,”罗圆圆温柔的笑容给了我鼓励,我用手挑起她小巧的下巴,盯着她那月牙样弯弯的笑眼,用磁性的嗓音开始了她的忽悠道:“在这浩瀚的大沙漠之中,有枪都未必有安全,没枪那就更可想而知了。今天这事多悬,要不是那个死胖子好色,或许此时喂狼的,不是他们,而是我们五个人的尸体。”

    “太可怕了,”话一出口的罗圆圆,内心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有期盼和紧张,还有难受和忐忑。毕竟遇到这些沙漠匪徒,结果只有一个,或者生,或者亡。

    一见罗圆圆沉默不语了,我的心里有点没底,但猜得到她依旧还处于恐惧之中,忙柔声转移话题没话找话道:“圆圆姐,你知道这里为啥起名叫巴丹吉林沙漠呢?”

    “我知道的也是一种传说,”我有意的提问,或许让罗圆圆的心感觉到了一丝的温暖,这温暖让她又有些心酸,觉得这今天的委屈想要倾诉出来。但她还是忍住了,女人的心,是很容易满足,但也很容易破碎。现在的罗圆圆,心里常有那个匪徒的影子,这影子就象一颗芒针,已经长到了她的内心深处,随时都会扎她一下,让她的柔情消失。罗圆圆边梳弄着有点凌乱的头发,边回答道:“巴丹吉林中的吉林,与你们吉林省的名称毫不相干。相传几百年前的事了,有一天,一个叫巴丹的额鲁特蒙古族老人,放牧时误闯进入了大漠,迷失中发现了60个海子和海子边上水草丰美的牧场,吉林是蒙语60的意思,故名巴丹吉林。此后额鲁特人就世代生活在这世外桃源里。”

    “哦……”

    悍马H2不愧为越野利器,除了坑洼、泥地、冰雪等恶略路面条件外,还要可以在沙漠这样的场地下游刃有余的行驶。凭借着悍马H2的越野绝技,挑战大漠是不成问题的。



………【第40章 探索死亡】………

    按车载卫星地图行走,在往前行,很快出现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绿洲,很远处使能看到绿洲有水,这一点比罗圆圆所说古楼兰区域的沙漠地带强多了。虽然没见到沙漠绿洲中生长着沙枣,但胡杨和一些灌木还是有的。等过了这条河弯就算是真正进入沙漠了。它的左边有一处沙丘,沙丘两边的山峰不高,大都呈圆锥状。沙漠和沙丘之间有很深的沙坡。阳光明媚时,这里的风景可能很优美,但是现在却并不给人好感。因为这里如同罗圆圆所说的那样,根本就不是人类可以居住的地方。既然是人类无法居住的地方,又怎么可能有坟墓呢?

    一路上见过不少骆驼的白骨,死亡的时候,都保留着这样的姿势,好象是罪人接受惩罚一样。车子在沙漠窝窝中的绿洲,接触湖泊的边缘上停了下来。巴丹吉林之美,大大超出我以前对大对沙漠荒芜凄凉的想象。在沙漠中给我们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些千年的胡杨,如果不是亲眼见到,谁会相信沙漠中也有树,每一棵树都向一条苍劲的飞龙,所有的树枝都歪歪斜斜的伸向东方,好象这条龙在沙漠中奔跑,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生历经了上千年,早已枯死,树干被风沙吹得都快平贴到地上,但是它仍然没倒下。一些地方生长着沙枣,胡杨和一些灌木。水面上偶尔还游动着一小群红嘴鸥和赤嘴潜鸭。

    大漠中一处一景。左前方远处的一处沙丘阴面,开始我还以为那里是一群野羊在那里避阳,看上去至少有五六十只。兴致勃勃的我,触景生情,正与罗圆圆高谈阔论野生动物是如何生存之际,兴趣中的罗圆圆,拿起望远镜看过后,扫兴地对我说道:“刚才离的太远,没看清楚。那不是一群羊,而是一群狼。”

    停不下车的我,心中一惊,这么一大群狼的出现,只能说是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但它的背后,却是无数牲畜以及人类,将要成为它们生存的食物来源。但愿我们不要与群狼发生冲突,尤其是离开汽车的时候。

    狼的适应性很强。据我所知狼可栖息范围包括苔原、草原、森林、荒漠、农田等多种生境。海拔高度也不限制其分布,狼的活动仅限于山区环境、不适应于人类开发的狭小的环境内。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的狼的分布也仅限于山区。我们老家那也有,不过未曾见过规模如此之大的狼群。两三条狼在一起时,都很少见过。

    狼是食肉目中分布最为广泛的,即使在所有哺乳动物中,其分布范围也仅仅小于人和其它少数几种啮齿类动物。

    汗马车在连绵起伏的沙山中翻越,在往前走,感觉就大不一样了。那种感觉有点像在波涛翻滚的大海中驰骋快艇。每当汗马车奋力攀上几座沙峰再突然俯冲时,碧蓝色的海子常常会意外出现,这种陌生的美丽令所有到访的我都不禁发出尖叫和欢呼。还没等我弄清楚被黄沙环抱的蓝水从何而来,又流向哪里,越野车又继续在沙浪中翻腾。在连续攀上几座高大的沙峰时,前面杨大京他们的车突然急刹,我们下车后几乎同时惊叫了起来:车轮前面是深渊,沙山的陡壁几乎是垂直的,渊底是一池蓝如宝石的海子,这里又是一处沙漠中的海子。兴奋代替了害怕,欢呼声又此起彼伏。随即我们的车子又发出鸣响声,向沙山下冲去。

    前面开车的李洪很有经验。在沙漠中停车没有把车辆停在沙丘的谷底,而是在沙丘中的一处下破的地形停下车来。给我的感觉,李洪这种停车方式很实用。若是车头高过车尾的地方,那样车辆将无法获得足够的前进速度来驶出沙丘。

    早已看好地形的我们,将车开进沙丘背阴处,众人从车上下来。杨大京是我们的主心骨,我向他靠了过去,这是自然的。

    从这里摇望向沙中湖泊看去,天蓝色的湖面,似乎是映照蓝色的天空。不过在美丽的沙湖泊岸边出现的一些类似动物骨头,却令我脑海中思绪翻滚不停。顺着思绪快速思考起来。这湖应该是一支淡水湖,湖边大量的动物骨头,有骆驼、羊、还有猪的骨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这里怎么会是这样?”眼前的一切,令也有同感的杨大京,内心都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有期盼和紧张,还有难受和忐忑。按传说中越是尸骸频繁出现的地方,越能说明此地绝非一般。毕竟寻宝的地点到了,能否顺利寻到古玩,看样子是要看天意的了。

    这种事情,一眼瞧出了究竟发生了什么?就会给一种恐惧感。走过来的梦丽则是神色惊慌,脸色苍白无措地侧脸看向杨大京,神色之中说不出的恐慌和委屈,道了一句:“大京,这里好吓人。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

    梦丽的声音,竟然隐隐有些哭意。娇滴滴的声音,令杨大京有些愠怒。一对明眸来回巡视着四周,神情眉宇之间,似是充满了对自己不信:“你们谁能说说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京,我是这么想的,”从新回到车中拿出冲锋枪的李洪,脸色微沉。或许有些无法控制情绪,眼色才有了些深沉道:“这里出现如此之多的动物尸骨,就可以肯定这座湖,是个淡水湖。死在这里的各种动物,应该是冲着水源而来的。所说沙漠中的湖水,大多是咸水湖,咸水湖的湖水,别说人不能喝,就是动物也不能食用。至于为何这么多的动物尸骨会出现湖边?使我想起了新疆喀纳斯湖神秘的“湖怪”。不过看这湖水的平积,似乎是不能产生能吃下像骆驼这个大的动物。不过,我对这种事情挺好奇的。新疆喀纳斯湖神秘来源于未知的“湖怪”,这里是什么?我还真想挑战一下我自己。”

    杨大京脸色微微一变,但迅即又恢复了平静:“罗老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我挺赞成李大哥这种说法的,挑战一下自我,还是很有意义的,”罗圆圆勉强的笑了下,语气中却有些不屑道:“不过,若真得遇到能吃下骆驼这个大动物的怪物,我想知道二位有没有能力保护我们自己?”

    “这个……”一时没答上来的李洪,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头皮发麻。如今女人的思维……真已经不是他可以揣摩的。虽然李洪很想表态,但是此刻却真的发现,此地并非是城里当保镖那么轻松。

    看着罗圆圆,我心中直暗忖,这大女人哪里都好。就有一点,那就是心机过盛了。刚才见罗圆圆是真的动了情,然却能借机又对杨大京他们进行试探。却是让我的心轻轻一叹,弹了支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透过转过头,向远处望去。心思有些飘忽不定,在这个不属于人类自由的世界中,自己终归是一个外来者,无论戴上什么面具,骨子里却仍旧是格格不入。

    “对了……”或许梦丽还没被吓迷糊,粉嫩嘟嘟的脸儿一脸委屈样,沉道:“我们今天不是看到狼群了吗,这些动物会不会死于群狼口中呢?”

    “有道理,”李洪脸色微沉,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强自呼吸了几句,稳定了下情绪道:“不过若是遇到狼群,那绝没问题。先不说我们手中有枪,会杀死它们。就凭躲在这两辆汗马中不出来,狼群拿我们也没办法。”

    “那也不对讶?”苦思冥想的杨大京,神色又略见慌张道:“狼群?就算狼群会来这里捕食猎物,也不会这样吃食物的。你们看这这些尸骨,并非是遭遇到多头动物的攻击,大多尸骸还是很完整的。”

    越说问题越严重了。梦丽身子僵硬了一下,抱着杨大京的手又是紧了些,语调因为激动而轻颤:“走吧大京,我们还是趁早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走什么走?不让你来,你死活要跟着来。还警察呢?你看看人家罗老师,”骂骂咧咧几句的杨大京,重新审时了一下地面。片刻后声音一变,神色平静却又冷冽道:“这些尸骸很完整,死因一定蹊跷,怎么回事呢?”

    皱着眉头的我,轻咳了几声。嘴角溢过了一丝苦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掏出烟给两人都点上,淡然笑道:“杨大哥,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们现在也不赶路了,不如在此探索一下?”

    “嗯……我也这么想,”听我这么一说。笑过之后的杨大京,显得轻松了些。吸着烟的他,呵呵笑着在李洪肩膀上拍了一下道:“李哥,既然你好奇心这么强,今晚的安全保卫和探索工作,就归你了。记住,千万不要无所谓的去拼命,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第41章 猪头骨下的两颗獠牙】………

    气氛太压抑了。杨大京手微颤的又点上了一支烟,闭着眼睛深深吸了一口。过得会儿,缓缓吐出了淡了许多的烟雾,将脑子中那些纷乱的情绪控制了起来。睁开眼睛,面色宁静地看向我,淡淡道:“进宝,看看这里的风水如何?”

    “风水到不必看了,”从乱麻般的思绪中回过神来的我,下意识地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不断冒出的汗水,干笑不止道:“圆圆不是说了吗?这里古人遗址位于巴丹吉林沙漠境内的部分湖泊周围。文物标本主要有新石器时代中期、仰韶时期的夹砂红陶和红底黑彩陶,青铜时代相当于内蒙古中南部朱开沟文化的绳纹灰陶片。有的遗址也发现一些西夏到元代的黑釉瓷片。每一处遗址都发现有细石核或细石叶。在巴丹吉林沙漠境内发现如此丰富的古代文化遗址,说明在大约五千年前就有人类在此进行活动……”

    “你的记性不错,”杨大京像是看外星人一般的看着我,惊讶道:“话虽这时说,但你能保证五千年前这片水域,只是这个大吗?”

    五千年前这片水域是湖是海,我怎么知道?神情中若有所思的我。过得会儿后,才按住太阳穴揉了片刻,深深呼吸几口。将心中那莫名的不悦祛除道,回答道:“如果五千年前这里是片水域的话,肯定不止这么大,但五千年前还没有风水学这么一说。现在我们能看到的这片水域,或许是五千年前这片水域的湖心,或湖水地下的供水口。”

    女人与男人就是不一样。女人爱美爱干净,似乎是天生的。即便是这尸骨遍野地湖畔,女人们似乎是也不会忘记。也不知罗圆圆与梦丽这两个女人什么时候商量好的,居然换上泳装,准备到湖中不是游泳,就是洗澡。两个女人身穿泳装的走过来,令杨大京顿了下,点上了一支烟。享受般的吸了口,见罗圆圆与梦丽走过来,上前一步问道:“罗老师,什么是红底黑彩陶?”

    “你怎么想起这个问题了?”罗圆圆先是一笑,随后秀眉轻蹙沉思道:“红底黑彩陶是仰韶时期的制品代名词,仰韶文化又是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中原文化的代名词,其分布地域以甘肃、陕西、河南为中心,覆盖河北、内蒙古、山西、青海乃至湖北的部分地区。进宝说得对,现在我们能看到的这片水域,或许是五千年前这片水域的湖心,或湖水主要的供水源头。想要寻宝,你可以围绕这一片区域走走看看。”

    点点头的杨大京,稳定了情绪,心头诵上一股股暖流,就像是吞了人参果般心灵和**都舒爽无比。嘴上的烟,妖冶的撩起阵阵烟雾,似是遮掩着他眼眸深处那浓浓的血腥味道:“李哥,你留下来守车,我和进宝四处看看。”

    “用不用带上我那支散弹枪?”一想起刚才那惊心动魄之事,我下意识的去拿出那支抢来的散弹枪。

    “带上吧。把工兵铲带上,”不知道是条件的缘故,还是情绪上的问题。杨大京此时的嗓子,有些撕裂般的沙哑又对一旁的李洪道:“我这还有支手枪。只是怕有让人看见我们手中有枪,一个电话打到周围派出所,相信武警部队会马上围上来。李哥,你把这周围看好了,有人来就告诉一声。”

    “知道了……”

    或许女人太想洗澡了。尸横遍野的沙漠中不见人尸,又有不远处李洪全副武装的守卫,这也为女人们凭添了几份勇气。几步走到湖畔前的罗圆圆与梦丽,看了清澈见底的湖水。或许是当警察的梦丽,在某些方面强于罗圆圆,用手沾了一下湖水,先是用鼻子闻了一下,后用舌头试了一下道:“这水没怪味,应该是地下水源。可以喝,也可以洗澡。”

    湖水最深处为10米。泥沙淤积湖底的缓慢过程仍在继续。由于水浅,湖面极不平静。不大的风浪即可深达湖底,因此,不仅岸边有激浪,湖心也有激浪。坐在沙滩上望着湖水。激浪有一种特别诱人的魔力。若是没有湖畔边上的动物尸骨。相信湖水拍岸的情景,一连看几小时也不会厌倦。

    穿过一片沙地,来到一片野草丛生的干地上。沙地虽然被我们抛在后面了,但干地上丛生的野草,还是生长在含有至少一半的黄沙上。除了长风抚草而过,沙漠上空空荡荡,察觉不到什么异常的动静。

    一处猪骨的出现,令我与停下脚步。若不是猪头骨下的那两颗獠牙,或许我们会不解沙漠地带怎么会有家猪。杨大京用扒开猪头骨,迷离扑朔道:“老弟,这是一头野猪,对野猪不陌生吧?”

    “我们老家那就有野猪,那家伙很是凶猛,”说话间的我脸色变都没有变一下。仿佛这种事情,发生在他身上是极为平常的事情。

    杨大京瞪着眼睛,又把湖水四周打量了一番,表情奇怪的问着我道:“野猪的天敌不会有很多吧?这种猛兽膘肥体壮,皮糙肉厚,即使弹丸洞胸穿腹,也不一定会马上死去。”

    “是这样,”一说起野猪,我那颗阴霾的心情顿时放了晴,很是开心的笑了。立即滔滔不绝地说起了有关野猪的事:“野猪的天敌除了人类以外,在大自然界中也有很多的动物成为野猪的天敌。比如虎、狼、熊、豹、猞猁、猛禽等野生动物。野猪机灵凶猛,奔跑快速,警惕性也很强,身上的鬃毛既是保暖的“外衣”,又是向同伴发出警告的报警器,一旦遇到危险,它会立即抬起头,突然发出“哼”声,同时鬃毛都会倒竖起来。如果豹遇到野猪群,也不敢贸然发动进攻,因为野猪的长獠牙不好对付,所以只好远远地咆哮恫吓。当野猪成群逃窜的时候,再紧紧追猎,寻觅在长途奔驰中落后的个体捕食。只有身长2米,双翅展开宽度达4米的“鸟中之王”的金雕,素以凶猛著称,如果在觅食时看到野猪群,就敢于拍动双翅,发出“嘶嘶……”的声音中从它们头上闪过,吓得它们嚎叫着四处逃命,然后低空飞掠疾追,用尖嘴和利爪将其捕获。不过大多数老弱病残的野猪,当然是野生动物首选猎捕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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