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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颂-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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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秦部不是什么都没得到吗,族中战士的血不是白流了吗?他心中顿时不爽了起来,同时心中对待行商的热情顿时消失了大半。

    而孟凌和曲卜成眼中却一亮,他们心里明白,行商最大的价值不在于能够归顺秦部,而是能够常年的与秦部通商,行商的神通广大超出了草原人的想象,他们将中原各地的精美物品等等送到了大草原,让大草原人的眼光开阔了,见识到了另一番世界,大草原上的部落没有不希望和中原的商人打交道的,经年积累的大量兽皮多的当成废物堆在一起,时间长了都霉烂掉了,但若是和商人们做生意,则可以拿出来换取许多有用的东西,比如像茶砖,美酒,盐砖,精美的布匹等等,以前这些东西在大草原上是可遇不可求的,然而许多年过去了,草原人和中原人的交往日益密切,这些都成了草原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深受草原人的喜爱。

    孟凌和曲卜成都是很精明的人物,而山子和白凡,两人武力很强横,苦练了二十几年,几乎快要突破一阶鼎巫的境界了,实乃是练武的奇才,在族里乃是一等一的强者,很受族人的崇拜。但是嬴雄重用的却是孟凌和曲卜成,而山子和白凡,一个职责是保护张草,权职当于护卫长,一个则是管理部族中的大小琐事,权职若一个后勤部长。

    而孟凌和曲卜成则不同,才学之高,草原少有,两个人时常和嬴雄商讨一些关于部族未来的发展的大事,二人足智多谋,每件事都足以改变族中百十万族人的生命,这种高高在上,决断千万人生死未来的那种感觉,可谓是登高俯览天下,超凡卓越之感油然而起。

    嬴雄实行任贤任能的这等政策与以往各个族长都不相同,众所周知,草原人向来是以武力强弱来说话,以往能够和一族之长坐在一起商讨大事,那个不是有着九阶巫武以上的强大实力,但是嬴雄却果断的取消了这等规矩,许多老一辈的强者们不甘心的退了下去,却无可奈何,长老明显倾向于年轻的族长,那么,族长的权威是不可能动摇的。

    孟凌和曲卜成一瞬间想到了许多,也明白嬴雄所要达到的目的,心中顿时激动了起来,此番郑大义一群行商之所以落得这样的下场,一是他们没有想到夷狼族会背信弃义,远迁异地却无言相告,让他们满怀激情的扑了个空,二来行商们不愿血本无归,于是冒险深入草原,这才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但是这种结果却给秦部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让他们为之心动万分。

    孟凌和曲卜成都知道一个部落如果想要强盛起来,不仅仅靠战士们的强大,而且需要其他部落的共同认可和依附,二人想到,若是能够和郑大义这一群行商们建立起来长期的合作关系,足以吸引四面八方的部落前来与商队交易,要知道以前有夷狼族挡在最南边,无论是那个部落想要南下都要和蛮不讲理的夷狼族干上几架,但是夷狼族太强大了,他们不是对手,一来是夷狼族后面有东夷人撑腰,另一方面却是夷狼族异常富裕,族人众多,而且还拥有中原人的尖兵利器,食物充足,让所有的部族敢怒不敢言。

    当初面临夷狼族的东侵,各个部族都寒蝉若惊,若不是有秦部奋勇挡敌,恐怕不知道有多少部族要被夷狼族赶杀灭尽,也是因此,秦部才被东方草原上各个部族逐渐认可,不再像当初古秦部初立之时喊杀喊打。

    这么多年过去了,人们也认同了秦部,并与各部族融为一体,但是一旦秦部若想要强大起来,就被各个部族联合起来压制,使得老秦人大骂其他部族无耻,背信弃义,为此干戈,上几任老族长都郁郁寡欢不得志而死。

    而现在夷狼族迁徙走了,各种威胁化为无形,秦部成了最靠南边的部落,靠近九州,自然是行商们的首选,而且秦部并不是夷狼族那种蛮横无度的种族,在孟凌和曲卜成看来,只要嬴雄愿意,哪个部落都可以到秦部来和商队互换各自所需的东西,如此一来,秦部的影响力和地位自然越来越高,掌握了行商交易的专权,其他部族谁还感对秦部指手画脚,秦部的兴旺指日可待。

    嬴雄久久不语,但是他的心却和即将跃出地平面的太阳一般火热,他畅想着未来,似乎秦部即将在下一刻大出于草原,夺得属于他的一切光辉。

    这时东方的太阳慢慢的露出了它火热的笑脸,万道金光一瞬间给大草原增添了无边的光辉,孕育出无限的生机,广袤无垠的大草原开始了新的一天。



………【第九章 秦部】………

    夕阳西下,旁晚悄悄而至,郑大义幽幽的醒来了,朦胧的睡眼,脸上的疲惫之色却已然不再,此时他神情平静,数天来从未有过这样的安心一睡,他却也没有死睡,若是有什么动响,他还是能在一瞬间便醒来,经历了诸多生死考验,闯过了狼族的死亡陷阱,此时他学会了在草原上保身立命的方法,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危险来临,他便在一瞬间惊醒,他心智坚定异常,人生达到了最为成熟的阶段,像是脱胎换骨一般,所以也看开了很多东西。

    郑大义走下床,这才好好打量帐内的一切,昨夜他心惊胆战的坚持到了兽群大败的最后时刻,然后就和许多行商们一样,精神恍惚的不知所已,只剩下浓浓的睡意,等进得大帐,倒地便睡。

    此时才发现帐内已经放好了一盆清水,旁边有一个浴桶,里面是注满的清水,还有几件很干净的粗布麻衣,这种粗布麻衣在中原随处可见,大多是庶人和隶农穿戴,而在草原,却成了稀罕物,他心中不由的想为这些默默无闻,却朴实、真情的老秦人做些什么。

    郑大义这时才想起自己还有一大批货物,虽然一路上因为逃命,就让人扔掉了很多,但是依然剩下不少的东西,足足有几十车,只不过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些货物都放在那了,而进过几番生死磨练,此时对于身外之外也看淡了几分。

    他不由的在心中一叹,以往每天早上张开眼的第一件事便是商货,这些天只管逃命,他都没发现自己的许多行商习惯已经渐渐的改变了,只是那些往事让人想起来就心有余悸,他使劲的甩了甩头,似乎想要将脑海中一些东西抛开,但却又无能无力。

    郑大义洗过脸,然后又沐浴了一番,精、气、神顿时高涨了起来,他没想到老秦人想的这么周到,在异国他乡能得此待遇,心里不由的感到了一股暖意。

    帐内无人,只留下些许洗漱用物,两三盏微弱的油灯放出豆大的光亮,显然此刻已是白昼去,夜色浓时,只是不知大帐的主人何处,郑大义有心道谢,却不见其人。

    等到他走出大帐之时,外面已经是月华初上,夜色如墨,远处燃起了几堆篝火,深夏凉爽的晚风徐徐吹来,像是少女的一双柔软的白皙小手,温情的触摸着人们的脸颊,顿时给这夜晚的草原增添了几分妩媚和热情。

    远处的大帐前矗立着几道风烛残年的身影,那些都是秦部的一些老人,身裹皮革,身影却依然高大,此时他们正着急的踮着脚,眺望远方,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片刻后便又欣喜起来,看在郑大义这个外来户眼里却端是奇怪。

    郑大义好奇的看着他们,顺着他们眺望的方向看去,却见十几个牧羊小儿赶着数不清的肥羊急急忙的朝着老人们挥手,似乎是在向他们报平安。

    细细晚风吹来,一条条炊烟高高的升起,夜幕、老人、小儿还有那些叫个不停的羊儿们,他们绽放着自己鲜活的生命风采,郑大义的心灵深深的被触动了,曾经中原人对他们的偏见和谩骂,在这一刻从他的心底消失的无影无踪。

    曾几何时他心中存在的世外桃源般的人文风景在此刻清晰可见,那一瞬间他心中生起了放弃一切世间荣华富贵,就此安居秦部,过着朝露夕归的牧人生活,享受着大草原的诱人魅力。那一刻他沉沦在了无边的美妙梦境之中,久久不愿醒来。

    然而他终转过身,天边却没有一丝的云彩,却留下了他对老秦人默默的祝福,而他也放弃了心中那一丝恋恋不舍,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注定了他不能放弃一切。

    郑大义不知道自己商队众人都醒来了没有,他对周围的环境一点都不熟悉,商队两千多人不可能处在一地,当是分散各处,他也不知道两千多人都睡在了那里,一时间只觉茫然无措,身处陌生的环境,心中总有几分恍然,但是随即想到老秦人是自己这些行商的救命恩人,于是心中又渐安。

    这时郑大义远远见有一人向这边走来,只是月华初上,月光朦胧,隐隐约约难以见真颜,但此时他急于搞明白诸多事情,只想拉住这人,好让他问个明白,于是便迎了上去。

    近了他才发现那是一个身材魁梧的老人,光着膀子,赤着脚丫,披肩散发,尽显放荡不羁的豪爽个性,周身散发着一股奇特的气质,既让人不敢轻易接触,又给人一亲切之感,端是怪异无比。

    不等郑大义开口,老者便已近身,对他笑道:“远远看见你走过来,想是有事询问,中原的客商你可有要老头子帮忙的事情?”

    郑大义没想到这老者眼睛这么尖,而且还是那么热情,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本意,老人的热情顿时让他局促的不安的神情放开,对老人顿生好感。

    他再细细打量老人,发现老人一身穿戴不同常人,他乃一介行商,任何东西到了他的眼里,首先给它来个明码标价,而且他许多年来的经验积累,慢慢地形成了一种识人交友的好方法,且独此一家,别无雷同。

    在他眼里,老人衣服穿戴虽说毫不起眼,但是衣服却是用南方楚国出产的一种上等丝织织成,这种衣服薄薄如丝,穿戴着轻松、舒服,且可抵御寒暑,被楚人誉为宝衣,在中原都算的上有价无市的好东西了,不想这千金难求的宝衣,却穿在一个毫不起眼的老秦人身上,可见他的身份不同寻常。

    郑大义不敢大意,心想这人竟有高人之风,便立马上前,恭敬的施了一礼,拱手道:“打扰老人家了,只因初到秦部,人生地不熟,且帐幕林立,实在是难寻友人,还请问老人家我的那些同伴在何处,秦部族长何处,也好让郑大义上门拜访,谢谢贵族族长的救命之恩。”

    “哈哈,你原来就是郑大义啊,我听说族长正找你呢?却被我遇到了,走,咱们一起上路。”老者惊奇的看着他,但脸上却带着真挚的笑容。

    郑大义心中一愣,心道:自己出来走走,没想到就有人来找自己,要是早知道这样,就没必要出来找人询问了,郑大义施施然道:“有劳贵族族长了,还请老人家带路。”

    “小事、小事,好久没见过中原人啦,想当初还和一群楚蛮子干了几架,那些人可真是厉害啊,几十个草原高手硬是奈何不了他们。”老者笑道,但是眼中却有落寞之色,似乎被勾起了心底的伤心事,不知何时他手里拿着一把银白色的骨刀,老者抚摸着刀身,眼中尽是迷离之色。

    郑大义闻言,心中一惊,楚人连中原都很少走动,来大草原干什么,他对大草原了解少之又少,更不曾听说过这等秘闻,难道是行商,但又不确定,心中大是好奇,且一想到老者身上的楚衣,加上老者口中的话,心中就更加迷惑不解了。

    他询问道:“老人家和楚人打过交到么?就我所知,楚人性子蛮横、高傲,少有和中原人交往,更不用说入北原的,难不成他们有所图谋?”

    “呵呵,你这个商队首领倒是美白当,看的到明白。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们说是从南边的大江来的,几十个身手高强的剑客来抢夺草原几个大部落的养马术,养马术虽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那些人太过蛮横,不光抢东西,还到处杀人,最终事情败露,被高手发现了,被十几个老兄弟围上了,毫无情面可讲,杀个你死我活,最后谁也没落下好处。”老者笑呵呵的讲道,神情很是平静,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在他心底早就淡漠了,老者一生都生活在杀戮之中,经历过多少战斗,那些岁月早就离去了,能够记得这些,对那些事情可算得上刻骨铭心了。

    郑大义闻言,心里顿时明白过来了,楚国本为蛮夷之邦,数万年前就与大周不和,有一代的天子还死在了楚人手里,彼此之间结有大仇,因此常年大战不断,而且楚人雄心勃勃,竟欲入鼎中原,但是楚在南方,虽然蛮横,但却不是掌握了精兵利器的天子大军对手,而且楚人不善养马,所以马弱,兵不壮,而草原人多出名驹宝马,楚人能想到上北原取养马之术,倒是走对了路子。

    如今幽王为天子,雄才大略,厉兵秣马,先征服了东夷,连下东夷数百大部,东夷人不得不负荆请罪,岁岁进贡,年年朝见。再荡平了西部戎狄,使得戎狄之人不敢南下,后再讨伐楚国,为求一战尽全功,幽王秘密亲征,驱兵直下大江之地,所向披靡,楚人竟不敢迎战,遂臣服于幽王,甘为大周属国,却被天下之人耻笑。

    郑大义十分想知道楚人最后是否将养马术拿到手,便问道:“楚人多无教化之徒,只知一味蛮行,动则杀人,毫不讲理,大义常年行走在外,到与楚人打过不少交到,楚人多高傲之徒,少务实讲理者,竟看不起中原人,视天子王化礼仪为无物,五十年前天子亲征大军长驱南下,楚人竟吓的不战而降,听说那个时候楚人之马矮小并不善长奔,却不知楚人竟然龌龊使阴谋诡计,可惜终难成大气。”

    那老者倒是第一次听闻关于楚人的事情,而且对这等奇闻,竟也很上心,但是他根本不知道天子伐楚是发生在什么时候的事情,更不会想到其中的因由。

    而当他听闻楚人不战而降,心中顿时高兴起来,大笑道:“哈哈哈,楚人原来是这等小人,难不成是欺软怕硬之徒,当年那些楚人高手见老秦人好欺负,连同一起杀上门来,索要养马术,族里的高手大多不在,不是他们对手,后来被赶回来的十几个老哥哥堵住了,杀的他们屁滚尿流,只可惜啊,那些人身手太强,若不是畏惧于老秦人的血性,也不能把他们怎样,老哥哥们也战死了七八个,却也没留住他们。”

    郑大义听到前面的话,心中大是高兴,而听到后面的话,却是心里一突,他从来没见过自方被杀了一半的高手,还没能把杀人者留下来,讲起往事却无悲伤之感,反而包含着一股崇拜的激情,这种坦荡荡、博达的胸怀让人钦佩,但其中的那股血腥、狠劲却让人心生战栗。

    “我到北原行商有些年头了,只去过夷狼族地,秦部还是头一次来,对这里陌生的紧,老人家可否告知周边有哪些部族?”郑大义此时想的甚多,他作为商队的领头人,带领大家大草原来,就是给大家一场富贵,而现在夷狼族迁移了,九死一生的跑到了从未接触过的秦部族,但是短暂的彼此接触使得他对这个陌生部族大有好感,且不说秦部救了他们所有人的命,就此一条也足以相信老秦人。

    现在郑大义要考虑的是如何在这片陌生的区域行商赚钱,不论他是多么的感激老秦人,行商们初衷的目的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谋求财富,虽然他一心想要报答亲部族,哪怕是这一次血本无归,但是规矩是不可能由他打破的,他没那个能力,也没那种气魄,他身后站着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两千多个经历了九死一生行商的发财梦。

    身处陌生的地域,最重要的便是了解这片区域,郑大义想知道秦部周边有多少部族,只有将那些部族了解于心,他才能做好各种安排,不至于出现纰漏。

    没等他在心中拿出合理的安排时,老者便道:“要说四面的部落啊,实在够多的,以前他们对老秦人看不顺眼,打打杀杀了好多年,不过这几代来为了和夷狼族拼杀,大家的关系就不再是敌人了,你的商队若是怕遇上麻烦,倒是可以让族里的战士帮你压压阵,这些部族的人不像老秦人好交朋友,很他娘的排外,尤其是对商人,欺凌弱小,可得小心吃亏上当。”

    “呵呵,老人家说的是,向我们这些在外做行商生意的,哪有不吃亏的,行商们不容易,走南闯北,卖东边的买到西边去,一路行来多少人遭了冷眼,不都挺过来了吗,只要我们按照商业的准则办事,就算是吃亏,也不过是苍蝇小利,不足挂齿。”郑大义对于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势利小人十分看不过眼,但是世人中这等小人却也不少,经历的多了便有了对付的方法,并逐渐的在行内流通开来,便成了对付小人的一种规则,既不过于得罪想要占便宜的小人,也不会吃大亏,可谓是一举两得。

    “还是你们见识多,老头子不得不服老啊,吃亏是福,道理都懂,却难做啊!”老者摇头晃脑的说道,他走在前面领路,也不回身,两人一前一后相谈甚欢,不多时便到了。

    郑大义远远走来,只见夜下的的大草原格外的优美,风过草头低,起伏跌宕,浩浩荡荡如大江翻浪,竟有汹涌澎湃之感。

    一丝淡淡的月光透过云层洒向大草原,此时已是深夏时节,即将入秋,绿草浮动,浓绿之间更显大草原的这种古朴、大方的美丽。

    远处篝火燃起,如繁星点点,隐隐约约之间可见人影晃动,似是欢悦跳动,又似载歌载舞,一片喜庆的气氛,让人观之,生出怡然自得之情。

    看着眼前的欢乐,曾几何时郑大义在梦中幻想过,想起九死一生的经历,他突然之间发现眼前的一切如此的珍贵和难得。

    等近了,郑大义才见眼前聚集着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身着各色的粗布麻衣,有甚者穿着花样百出的皮革衣物,虽然皮革味道不好,但是看去很干净。

    而且场正中架着数千头肥鹿、肥羊细火烘烤着,弥漫的肉香十里可闻,实在是壮观至极,男女老少围着篝火欢乐,场面颇杂,却掩饰不住火热的激情,有年轻的男女肆意欢笑,旁边多有鼓风起浪者,场面更显热闹了。

    而这时郑大义发现苏丁他们一行人也在其中,且也都换了衣服,往时这些人都是颇有身家的主,出入无不是高马阔车,锦衣玉服,如今却全都是一身粗布麻衣,聚在一起,场面很是滑稽。

    此时他们正在和秦部的青年少女们欢声笑语,讲述着所看、所闻的奇观异景和奇闻异事,并时时传来众多年轻女子的惊呼声和欢喜声,显然是被引人入胜之处所打动,而博得喝彩声的讲述者更是乐此不彼,神情振奋,众人却没有发现郑大义的到来。

    郑大义全不在意,也无上前打招呼之心,大家难得放松取乐一番,纵有劫后余生的放任心怀,耽误了些事情也无可厚非。

    而他则是用心的打量了四周一番,才觉这秦部果然不同于他所见到过的夷狼族,一切布置井然有序,秦族人大多也穿戴整齐,干净爽脱,四周全无马尿羊粪各种异味,想起夷狼族的“月市”的杂乱无章,牛屎马粪到处都是,臭气冲天的情景,他心中不由升起一股特别的亲近之感。而且这种干净和爽脱在其他部族却是不曾有的,虽然依旧大迥于中原人的省美观点,但是却也有别于其他草原部族,给郑大义的感觉,似乎秦部散发着出淤泥而不染的独特魅力。

    惊异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座大帐,这大帐大的惊人,百米长宽,恐怕可容纳上千人之多,郑大义从未见过这样巨大的大帐,在火光的照耀下呈现黝黑之色,丝毫无光,像是矗立在黑暗中的一头凶兽,但是四周却安静异常。



………【第十章 大宴(一)】………

    夜色渐浓,凉爽的夜风送给欢乐的人们无限的激情,人们载歌载舞,欢歌笑语,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神光,在那微薄的月色下,散发出惊心动魄的美丽。

    郑大义早就知道草原人是一个多歌善舞的民族,但是他行商天下,朝夕不见停歇,心有旁物,难见其精,所以从未见识过草原人载歌载舞这等宏大的场面。

    此番一见,才觉草原人的奔放和真性情,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想要了解这片广阔的草原,他为草原人的这种热情和坦率深深的感动,忘我的感触中,他忘记了身边的那个老者,此时却已经不见身影了。

    作为一个商人,大多生活在利市之中,在那个天地中物欲横流、尔虞我诈,看到的、听到的多少是真,多少是假?连他自己都不曾清楚过。他只知道那是一个黑白交替的天地,黑的可以变成白的,白的也可以莫名其妙的变成黑的。但是在这里他感受到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轻松和欢乐,心似乎一下子放飞在高高的蓝天之上,肆意的、任我的飞翔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感受着她惊心动魄的美丽。

    苏丁几人终于看见了满身布衣的郑大义,眼里似乎是很震惊,但是面上却是带着笑容,他朝着郑大义这边走了过来,身后跟着许多人,脸上洋溢着会心的笑容。

    “哈哈,郑大当家的你几时来的,怎么也不过去和兄弟们一起乐乐?”苏丁神采飞扬的对郑大义笑道,现在他似乎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也许是因为淡去了死亡的阴影,重新获得了生命的光辉,所以他不再是当初那个少言寡语,整天不言苟笑、唯利是图的那个苏丁了。

    郑大义清楚的感受到了每一个人的变化,心中不由的感慨起来,但是那一瞬间他突然发现自己变得有些多愁善感了,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他猛然想起,经历生死的自己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而且不仅仅是自己,眼前曾经熟悉的面孔却也变得陌生了,

    “大家都来啦,我是一路上被一个老人家领过来的,说来惭愧,一觉醒来商队诸事全都忘记了,连大伙的商货都不知道放在那里去了,还请各位兄弟原谅啊。”郑大义先行告个罪,他作为大家的领头人,没能周全的安排众人的商货,的确是他的过错,以往的行商队伍中这等事可不是小事,一不小心就丢了大当家的头衔,此还是小,若是商货有个闪失,不仅损失惨重,而且对于领头人的能力和信誉可是打击不小。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皆是讲究一个信字。人无信而不立,若是没了信誉,这天下可是寸步难行,尤其是对于行商,行走天下做生意,买卖赚钱是小,名声信誉是大,几多富商贵贾宁愿倾家荡产也不愿意失信于天下人,因为他们知道信誉是一切的根本,丢了身家可以重头开始,若是丢了信誉,可就是被打入万丈深渊了,再无翻身的机会。

    “哈哈哈,郑兄不必自责,此番能够活命已经全赖郑兄的大恩大义,就算是丢些商货钱财又如何,身外之物而已,而且虽然郑兄偷了个懒,下面的各位兄弟可是对郑兄崇拜的紧,我罗福通作为二当家的,岂能不出把力。”这人一张胖胖的圆脸,体胖如桶,一身大福大贵之气,说话圆通,得人心意,却无作虚拍马之嫌,不自觉的给他人一种亲近之感,也不怪乎他父母为他起的罗福通名号,乃是齐国富商,添做这支庞大商队的二当家,影响力可谓不小。

    这一路逃来,差点要了罗福通的小命,他本安于享乐之人,不曾受过大风大浪,一路上比之苏丁更加不及,商货丢了大半,命左右护卫紧紧地保护着他,死不准离开他半步,大多商主的护卫需郑大义的调遣,唯缺了他,很长一段时间被大家鄙视为贪生怕死,后来兽群逼得紧了,大家都成了惊弓之鸟,再也没人为他多发心思了。

    昨夜一战,兽群死伤殆尽,商队众人终于放下了最后一丝对死亡的恐惧,是夜罗福通突然醒悟,想起一路行来的种种胆小怕事,为人不齿的可笑行径,心中顿时羞愧欲死,心道这一生的英明都付诸东流了,以后商队哪还有他容身的余地,更不要说事情传到齐国,他还有何立足之地。

    但他毕竟不是一无是处的废人,却也费尽心思想到了一个让自己心安的方法,于是拖着五天五夜未曾休息过的肥胖身子,乘着大家酣睡,月色下细细打点商物,行列分明的将各家的商货点清,也省得丢失或者是被偷盗,等清理完善了,他也累的不行,顺便躺在了商货的旁边,和着月下雨露入了梦乡。

    翌日众人醒来,各自忙着寻找自家的商货,这才发现都以被整齐的成列分开,也顺便发现了呼呼大睡的罗福通,大家有感于他的真情,心叹: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郑大义全不知道此事,却也对罗福通另眼相看,于是和大家细细讲来一些必要的规则,多是关于秦部和四面的其他部族,顺便将路上老者好言相告的些许事情和大家讲个明白,众人这才从刚才兴奋的情绪下冷静下来,便细细在心中比较各自的打算。

    当众人正在沉思细想之时,一个黑脸大汉突然沉声对郑大义三人说道:“三位当家的别先商讨买卖的事啊,我们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却没有了自保之力,事到如今商队护卫死伤惨重,十不存一,来时困难万分,回去又如何是好啊。”

    这黑脸大汉是嬴仕,乃是九州西陲秦族中人,这秦族本是前朝余党,但其先祖跟随大禹治水有功,且武王为了安抚前来投靠势力,加上秦族世世代代抵抗犬戎东侵,族人战力不凡,于是就被封在了西陲之地,到如今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代的秦君了,如今秦族已是周王室的附庸,但是却没有封国。

    秦族世代居住在远离大周的中心镐京,更不曾接受过中原博大精深的礼乐文化的洗礼,秦人习俗不净,多是三代同居,男女同屋,寒食恶饮,好逸恶劳,且悍勇好斗,不通礼法。

    而且秦人常年与犬戎交战,难以东出,便被镐京周遭国家民众疏远,将秦人与犬戎一并视之,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天下,到了如今西陲秦人早就成了中原人眼中的虎狼。

    众人见嬴仕出言,心中多是鄙视,心道:一个蛮夷一般的人知道个什么。本不想多听,却不想这嬴仕一语吓破了他们的胆,心中再难平静。

    后无回家之路,如此一来行商们还赚什么钱啊,一时间大家都默默不语,心中不断的想着各种办法,刚脱死境,又入绝地,这种大起大落的反差大家一时间难以接受,心情也自是起伏跌宕。

    这时那黑色的巨大帐幔突然被拉起,帐内的光亮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只见大帐内通明,照的偌大一个空间内分毫可见。

    从帐内走出一人,身披软甲,立在众人面前,大声喝道:“族长有令,有请九州行商贵客,同赴大宴,族人们左右避退,不得干扰,各位贵客,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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