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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婆娑醉颜酡-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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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上好的料子,是准备献给皇上的!你要是敢弄坏了,就把你全家杀光!”

老工匠并没有听见旁边人恶狠狠地话,他仔细的端详着我,眼神中有惊讶、有探究、有喜爱、有思索。

终于,他开始动手了。他把我握在手中,手心的温度使我平静下来,接受他一笔一笔的雕琢,竟不觉得痛苦。

而我那万年坚硬的心,也在他的雕琢之下,开始有了温度。

历经三个月,终于,他恋恋不舍的把我交给了来人。

“这么简单的花样?你是不是想死啊?”来人非常凶狠。

“小的不敢,只是这块玉石质地坚硬,纹理精美细腻,根本就用不着用繁琐的雕工来修饰,本身就已经很美了……”

老工匠话没有说完,热血就溅在了我的身上。他终于还是用自己的生命成就了我的完美。

“还在狡辩,哼!”来人轻蔑的一笑,就把我层层包裹了起来。

再次重见天日,是在豪华的宫殿之上。一个头戴皇冠身披龙袍的人,仔细的打量着我。“嗯,朕很是喜欢,来人,请妍妃!”

一个雍容华贵的年轻女子摇曳着走来,深深行礼。

“爱妃,这玉佩朕非常喜欢,听说世间仅有一块,独一无二,朕给他赐名墨霓,把它赏赐与你。”

“谢皇上恩典。”美人甜蜜的笑着,接过我。

随美人回她自己的宫殿。美人脸上的笑容却消失了,喃喃的说什么“最是无情帝王心”。

几年后,皇上果然有了新欢,妍妃总是闷闷不乐,黯然神伤,只有他的到来,才能使她脸上显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母妃,这块石头好凉啊~”在他眼中,我只是石头,倒是一种能看到本质的天真。

妍妃爱抚着他的头:“子倾,你也十岁了,我把这墨霓送给你,将来你有了唯一深爱的女子之时,你就把墨霓送给她,并且珍惜她、爱护她一辈子,好吗?”

“母妃,儿臣最爱的女子就是母妃了呢!”

妍妃笑着把他搂在怀中,眼角却是落下晶莹的泪珠,滴在了我的心头。

这是我的新主人吗?

他水灵俊秀,眉眼如墨,一笑一颦,都充满了慧气。

他把我别在腰间,我便随他一起读书习字,生活成长。

他生性温柔善良,身边总是充满了众人的宠爱、期望。

“丞相,一定要这么做吗?”

“凛然,我不想……”

可他们,从来没有听到过他说的话。他们眼中,他只是一颗有力的、听话的棋子。

而他越来越懂事,越来越沉稳,隐忍。

直到那一个午后。

她不到十岁的样子,满头卷发,一脸顽皮,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甜美漂亮的女童。

而她脸上生动灵韵的神+情,更是让人爱怜喜欢,牢牢的吸引住任何人的视线。

她突然闯入,东张西望一番,又盯着我家主人使劲的看,樱红小嘴成了“o”的形状,可爱极了。

所以我家主人醒来突然看到她,脸红不足为奇。

“后会有期!”她像受了惊得小动物,大大的眼眸晶莹流转,一抱臂,就要离开。

“别!”他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正和我想的一样。

原来她是美妙,凛然口中那个精灵俏丽的妹妹。

主人恍然大悟的样子,似乎他的心中,有两个影子重叠在一起。他毫不犹豫的把我解下,上前放在了她的手中。

你决定了吗?就是她吗?

我有种庆幸的感觉。幸好是她。只能是她。

我感应到了,她手心里的温度,以及她身上婆娑珠所羁绊的前世今生。

她应该是我今生的归宿了吧。

随她回家。她也是在万千宠爱中成长着,人们总是过于溺爱她保护她纵容她,而对她惊世骇俗的行为语言宽容包庇。

人们仰慕她、追随她,总是因为她的冠绝天下的美貌、满腹经纶的才华,而我知道,她真正最美的,是她的心灵。只是这世间能够懂她知她的,能有几个?

子倾的心中只有她,可她却总是躲着他。以至于我被连累的,都很少能够出现在她的面前。偶然看到我,她也是愁思多于欣赏。这样的目光,和别人是多么的不同。

可是子倾懂得。

她要把我送回,我生平头一次如此不舍。还好子倾拒绝了。

我愿意陪她,红尘叨扰,似水流年。

只是我想不到的是,这个粗心的丫头,竟然轻易就把我丢弃了。

当我在一双双陌生粗糙的大手里流转交换,我不曾恨她,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会再次相遇。

“来这里瞧瞧,古代的奢侈品专卖店啊!”

一声娇笑惊醒了沉睡的我,我看着那个缓缓走来、一脸惊讶的她,会心的笑了。

她终是来了。

她长高了,雪白的皮肤也有了微微麦色。那双晶莹夺目的眼眸更加有神,虽是小厮打扮,仍是灵气逼人。

可她却无法将我带走,多亏了他。

未央漫不经心的打量着我,这目光却锐利的好像已经看穿了我,我头一次感到这么心慌。这,就是我的新主人吗?奇#書*網收集整理花费五十万把我换回的新主人。

她不甘心的望着我,许久,对他说的却是:“你哪来的那么多银子?暗翼门又是什么东东?快老实交代!”

“那银子是我当时从大胡子的马儿身上的包裹里面拿的,难道他们是暗翼门?”

未央突然望天,似乎在认真的思索。

好假,可是他既然不想说,她也不会追问,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他微微一笑,纯净的犹如秋天的夜空,那眼中的光芒正如繁星闪烁。

他朝她走了过去,把我系在了她的腰间。

噢,太好了,我的主人还是她。

她把我紧紧握在手中,轻声唤了一声:“子倾……”

未央的眼底迅速闪过一丝别样的情绪,但瞬间就消失了,依旧云淡风轻牵起她的手说:“我看我们还是快离开这吧,花了大胡子的银子,说不定大胡子很快就追上来拼命呢,你可得保护我哦。”

她难得的顺从,随着他走。我能感觉到她的心砰砰急跳,是因为子倾?还是未央?

江山多娇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没想到,这江南的秋景如此养眼。”

面对着南方的青山秀水,我常常赞叹不已,高兴了,还会诌上几句古诗充门面。

过了桂城,可以说,我们来到南方了。为了早日达到琉城,我接受了未央的意见,不再走官道,而是跋山涉水走直线。

每当未央一边用看白痴的眼神看我,一边难以置信的问:“你是不是没有出过门?连这里都没来过”,我都会觉得好丢脸。我又怎么能对他说,和他这种自由自在长大的孩子不同,我是温室里的小花朵……

幸好未央是个活地图,对南方的道路非常熟悉,我只能暂时信任他。

有次忍不住问:“你不会把我卖掉吧……”

他却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你认为会有人买吗?”

……

想我程美妙,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美人儿啊,怎么在他面前总是一副悍妇模样……

每到一个城市,我都来不及好好的看看玩玩,只是买了食物洗个澡,就被未央拖出城,到了后来,更是连城都不进,只在小乡村里面买食物休息。

所以这一路上,大多是在野外赶路,而第一次见识江南风景的我,被秀丽多姿的大好河山狠狠地陶冶了一把。

大自然的美,永远都无法用语言表达。

而与我的兴致盎然不同,越是往南走,未央就越是沉寂,能把我气得吐血的话,倒是一句比一句少。

我觉得他有心事,可只看他外表,根本看不出来。

“未央?”我让踏雪放慢速度,唤他的名字。

“嗯?”他也慢下来,扭头看我。发上那根银色的缎带在风中轻舞飞扬。

“我怎么觉得,有时候你像是只有六岁,有时候却像是六十六岁。”

“是嘛?”未央一脸好奇,好像在说别人。

“是啊,都不知道你整天在想什么。”我不满地说。

“那是当然啊,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虫子。”他倒得意起来。

“你……人家担心你,切!好心落个驴埋怨!”我装作生气,加快速度远远的超过他。

他很快追了上来,又超过了我。“臭丫头,来追我啊,追上了带你去个好地方!”

“你喊我什么,你给我站住,臭小子,看我抓到你不把你打成猪头才怪……”我也快马扬鞭,追他而去。

山野间,尽是马蹄声,娇喝声。

足足跑了一个时辰,未央渐渐放慢速度,我随着他,峰回路转,豁然开朗,一起进入到一个新奇的世界里。

那是山间的一处凹谷。四面环山,地势很低,整个山谷里都开满了大朵大朵五彩缤纷的花,微风吹过,花香袭人,而青山山顶淡淡缭绕着云雾,散到山谷之中,竟如仙境一般。

“挖……好美噢……”我急忙跳下马,纵身投向这花的海洋。好多好美的花,我竟是从没有见过,我这看看那看看,最后干脆躺在了花丛之中,看着头顶湛蓝的天空上,白云静静的流过,满腹的花香像是要把人醉倒。

一边未央放开飞燕,让马儿们休息吃草,他在我身旁也仰面躺下。

“喜欢嘛?”

“喜欢,好美!”我由衷地说。

“这里是我无意中发现的,别人都不知道。我每次路过这里都要来玩一会。”

“那你一定是个寂寞的人。”

“嗯?”

“啊!我要给这里起个名字!”

“为什么你要给我的东西都起上名字啊?”

“我有问你意见吗?起什么好呢……忘忧谷?太俗。恶人谷?不雅。嗯……这里是盆地,好大的一个坑啊,简直跟小纸的《天神右翼》一个级别,按年头来说的话,也不亚于《木槿花西月锦绣》,都是万年坑啊,不知道现在那些个坑填上没,木文君跟禽兽好了吗?金依依随了丑男没有?青莲跟锦梓怎么样了?赵敏敏生了个男孩女孩?……我是看不到了,我那几个死党也不说给我烧上几本,真是的……”

我碎碎念个不停,未央那边半天没有反应。我凑过去一看,这小子竟然闭着眼睛睡着了。

“欢乐谷?……要不叫吐鲁番?……真不行就叫安戈洛环形山……”我迷迷糊糊想了半天,也没想出适合的名字,倒也睡着了。

一觉醒来,夕阳西下,彩霞满天,很是好看。未央的臂膀又温柔又有力又保暖,我的睡眠质量提高了不少……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睡觉的时候总喜欢揽着我,好像我是个洋娃娃似的。开始我是不愿意的啦,虽然我没有男女授数不清的概念,却也不想让那小子揩油,可后来发现,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会安然躺在他的怀里。我不禁对他一通拳打脚踢,可发现他的确不会武功,一点内力也没有,艾,只得认了。好在他只是揽一下,没有动手动脚,不然我一定把他削成“人棍”!

四目相对,我还真有些不好意思,若是真的习惯了每天睁开眼就是他那一汪秋水般的双眸可怎么办?

大好风景,还是尽情欣赏吧!

“我想好了,这个地方叫做千与千寻的神隐,这种花,就荣幸的被我命名为‘千寻’!这可是我们俩共同的小秘密哦~”

我嘻嘻笑着,把发髻解开,任齐腰的长发随意散开,在花间轻轻跳来跳去,去摘那一朵朵开的最漂亮的花儿,编成花环戴在自己的头顶、手腕上,情不自禁的唱着: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歌在唱舞在跳

长夜漫漫不觉晓将快乐寻找

未央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他的眼中满是彩霞映出的五彩荧光。我干脆去拉起他,给他头顶也带上一个大大的花环,然后拉着他的双手转啊转啊,霞光、目光,我已经分不清楚了……

夜晚,我背靠着他,数天上的星星。

“未央,你知道吗?这天上的星星,每一颗都很大很大,离我们很远很远,你猜猜,我来自哪颗星?”

“最亮的那颗吧。”

“那是启明星。我啊,我是来自火星的,地球好危险啊,我还是回火星好了。哈哈哈~”

“……”

“未央,其实这天上的星星都是有规律的,有人把他们固定成星座。”

“我知道,关于天文的书籍有很多。”

“那是当然!可我还知道,人马座圣斗士叫做星矢,是个打不死的小强,天马座圣斗士叫做紫龙,是个爆衣狂,嘿嘿……”

“你为什么要去名剑山庄?”

“啊?”我的浮想联翩,被突然转变的话题打断了。

“你要去找林义扬吗?”未央波澜不惊的淡淡问道。

“林义扬是谁?”

“……那你要去那里做什么?”

“拜师学艺啊~”对臭小子撒谎,我还有点脸红,幸好天黑看不到。

“你不会功夫,当然理解不了,我们习武之人,是学无止尽的。你不是说我的功夫总是见不了血嘛?我就去学个能见血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独孤九剑,破剑式——平沙落雁式——”我边说边抄起一个小树枝比划。

扑哧……未央竟然笑我!

“好啊,你敢笑我,看我今天不收拾你,哼!看我的化骨绵掌……”

我上下其手,打得未央毫无还手之力。看着他那完美的身材,总觉得有些可惜,就停了手。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学吧,这样我们打起来,你也能跟我过上两招,不然实在是太无趣了!”

他淡笑不语。

我白他一眼,继续望天,突然看见天边划过一颗长长尾巴的流星!

“呀!流星!”我惊呼。“快许愿!”

我握紧双手放在胸前,低头闭目许愿:愿前世和今生的所有爱我的和我爱的人,都能够平安幸福!

虔诚的默默祈祷一会,我才睁开眼。发现未央在盯着我看。

“看看看,再看我,我就把你喝掉!……哦不……许愿要闭着眼睛的,你睁那么大看我干嘛啊!”

“你不看我,怎知我在看你!”未央懒懒地说,并不认账。

小样,让你装!“Fool!Idiot!Stupid!”我恶狠狠的冲他说。

他毫不吃惊:“骂人不是好孩子哦!”

倒是轮到我吃惊了。“你怎么知道那是骂你的……”

“看你那表情,哎,真是狰狞……”未央连连摇头。

以前在程王府,我偶尔说出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话,而即便有,大家都疼爱我,觉得我还小,童言无忌,又看过那么多奇怪的古书,所以并未在意,但我还是收敛很多的。只有在未央面前,我才能纵情的流露出我的现代人本质,丝毫不害怕他把我当成怪物。

“我说傻小子,我说出那么奇怪的话,你都不会吃惊么?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忍不住问他。

“我说丑丫头,你都已经来我们这里了,还对火星那么恋恋不忘做什么。”

我又是一惊,听未央的口气那么平淡,真搞不清楚他是怎么想的,是开玩笑还是知道什么。

“……因为……因为我们火星好啊~”我也顺着他说。

“有什么好的?”他的脑袋凑了过来,看我的眼中划过一丝狡黠。

看未央这么好学,我决定露一手给这个古代人雷一下,就先教了他阿拉伯数字,别小看这简单的“123”,这个时代还是用文字而不是符号计数的,非常麻烦,我已经教过四哥了,他说很好用。

“激动吧,你可是我教的第二个人呢”我得意地看着若有所思的未央说。

“第二个?”他竟然不高兴了,嘴巴都嘟噜了。“有没有只教我一个人的啊?”

真是贪心任性的孩子啊,不过,跟我挺像。

一高兴,我就把26英文字母教了他,而他也耐心的用小树枝在土地上认真的跟着我写。

“这个比较复杂,你一下子记不住不要紧,以后我每天教你学一会就好了。今天就教你第一个词汇吧,看这个——”我认真的写了大大的四个字母“L…O…V…E”。

“这就是‘爱’的意思,海鸥爱大海,白云爱蓝天,父母爱子女。LOVE~”我读了出来,未央也跟着我念。

之后的行程更加有趣味了,我一边游山玩水,一边对古代人进行英文启蒙。对于这种知识贫瘠的“同龄人”,我真是不遗余力诲人不倦。

而我猜,他之所以不吃惊,大概是认为我有妄想症候群,把自己从书上看得东西构成了一个虚拟的“火星”了吧。

为了把他雷的外焦里酥,我还特意唱了首英文歌给他听,当然很多单词都记不清楚了,糊弄着唱完,他竟然非常喜欢听,难道是因为我说,这歌我只给他一个人唱过的缘故吗?

色香味全

跋山涉水近十天,我们终于来到了琉城脚下。

离家这么久了,我早就开始担忧牵挂,担心爹爹的身体,担心几位哥哥的现状,也担心战火弥漫的前线。子倾……应该不需要我担心吧。二哥……我还是习惯称他二哥,他又怎么样了呢,是否能够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从小他就总是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

直到头顶挨了一下,我才回过头,揉着脑袋对未央怒目而视。

“干嘛,别打头啊,再打我就只比你聪明一点点了。”我不满。

他却没有像往常一样笑,而是一脸凝重,欲言又止。

终于到了琉城,我很高兴,他却不怎么开心。

好吧,你不愿意说,我也不会问,我会等到你主动交代的那天。

“哇,终于可以进城了!大城市我来了!好酒、美人,哦呵呵呵~”我扬鞭就进了琉城高大的城门。

琉城是一座比桂城规模还要大还要繁华的城市,充满了南方的建筑风格。我看得津津有味,未央却在后面磨磨蹭蹭。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等我休息好了,就去名剑山庄。”我发号施令,未央并未言语。

“哇,你看这座楼好高啊,能盖这么高真是不容易呢,真不愧是盖中盖,巨能盖!不过,我知道有办法可以盖得更高呢。”我朝未央洋洋得意的说。

未央定定的看看神采飞扬的我,突然走近我,柔声说:“噢,那你还知道什么?”

“我还知道你的心……”我点点他的心脏部位,正想说,你的心有左心房右心房,你还有肺还有肝脏,却见未央脸色一白,竟然退后好几步。

再一想,好像的确是说了暧昧的容易让人误解的话。

咳……我也不好意思了,天天跟他既是队友又是伙伴,说这种话多丢脸啊。

装作没事牵着踏雪继续走,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座北方风格的建筑,那样式招牌非常眼熟,定睛一看,果然,“大琮时报记者站”七个大字,是四哥建的连锁店!

妈呀,可找到组织了!

我热泪盈眶,立刻就冲了进去,而里面八仙桌旁坐着的一人,如此亲切。他抬头看见我,先是一惊,很快反应了,也向我冲了过来。

四只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摇了又摇。

“金子……”

“小姐……”

竟无语凝噎。

激动了半天,金子拉我坐下,好好打量我一番,心疼的要命。哦,别怪他的举动不像是侍卫,自打金子从了我,我是说,随从了我,我就把他调教成了伙伴而不是下级,我们在一起时候都是自在随意的。

“金子,你怎么在这,是从家里来的吗?家里都还好吗?”我忍住泪水,着急地问。

“小姐,你走了之后,王爷就一直很担心,派我暗中保护你,可是金子无能,随小姐离开桓福寺之后,与人起了冲突,竟然跟丢了小姐,之后金子沿途寻找都没有找到,只好先到琉城这里等小姐了。还好小姐没事……”一向酷酷的金子,竟然眼圈红了。

我也很感动。“金子,不怪你,都怪我乱惹事。现在好了,你看我不是没事嘛,哈哈哈……你跟人冲突?没受伤吧,谁这么大胆敢动我的人,哼,我一定替你报仇!”

金子忙对挥舞着拳头的我说:“不碍事,只是误会一场。”

“哦那样啊,那就先放过他们……啊,对了!我给你介绍一个人。”

我这才想起我的跟屁虫未央童鞋,可是当我回头,却只看见了踏雪。

未央和飞燕不翼而飞。

我连忙跳到大街上一通张望,人来人往就是没有那俊俏的少年和那拉风的大红马。

这小子,竟然放我鸽子不辞而别?

未央,还真是消失了,正如他的出现一样的莫名其妙。

在我家的连锁店客房住下,我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安心的洗了个热水澡,又好吃好喝了一顿。金子总是用痛惜的目光看着我,有什么啊,不就是我那雪白的皮肤有了一丝金黄的麦色嘛,这年代又没有防晒霜,没关系,以我的天生丽质,捂捂就过来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我还是做了几回珍珠粉面膜。

重新穿回女装,觉得裙子好长好麻烦,也不能骑马了,也是,踏雪这段时间辛苦了,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吧,反正咱现在有的是钱,出门就“打车”好了。

倒是名剑山庄,我怎么进去比较适合呢?难道直接找他老当家林亨说:“我是你徒弟的女儿?”

金子是我家从小培养的侍卫,与江湖人来往也不多,估计也不清楚名剑山庄的具体情况。

要打听消息、了解情报、探索秘闻,有个地方可是非常适合的。

我脸上挂着怪异的笑,冲着金子抛了个媚眼,趁他脸红时说:“金子,我们去醉红阁吧~~?”

金子麻木的点点头,随即又惊呼:“啊?”

“啊什么,你都点头了。快给我找身男装,大爷我要去把美眉喽!”

“那种地方,小姐怎么能去!”金子冷下脸。“若是想要了解情况,我们记者站这里有好几个记者,等他们回来问他们好了。”

我让四哥在大城市里设立“记者站”,再高薪聘请了一些功夫好又会写文章的人来做我们的“记者”,确保《大琮时报》上面消息鲜活。一般这些记者都是三四天来这里一次,把写好的文章交给管事,再由管事统一派人快马送至京城的总部。

是啊,想知道什么问他们就对了,他们应该是消息最灵通的。

可是人家想去逛窑子很久了!

想那里是个多么华丽有趣人才辈出的风月场所啊!从李师师到杜十娘,从董小宛到梁红玉,从玉堂春到韦春花……多少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故事,多少羞花闭月、情深意重的美人。再者说,有多少穿越女主发家都是从那里迈出的第一步……

“作为一名领导者,当然要做到冲锋陷阵、身先士卒,不深入第一线,怎么能得到最准确的情报,我定是要去的,你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我慷慨陈词。

金子见我心意已决,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嘿嘿,我就知道他会答应。

接下来是换装游戏。金子给我找来一套合身的公子长衫。穿了那么久小厮装,换上这公子衫,我还真是出落得有模有样。只是这脸过于娇媚。真奇怪别的穿越女主怎么就能女扮男装糊弄人那么久啊,就我这张脸,明眼人一看就看出来性别了。

想了想,找来些化妆品把眉毛加粗很多,这才好一点,又有些怪异。罢了,不是选美,工作需要我就做点牺牲吧。

金子也换上一袭长衫。他长期习武,身材非常棒,一换衣服真是潇洒俊逸。

于是这日傍晚,醉红阁琉城分店,迎来了两位不寻常的客人。

这家醉红阁高三层,建的是雄壮精美。一进门,一股香粉气息就把人包围了,一个纸醉金迷的世界。窈窕美人眼如波,身如柳,语如歌,莺莺燕燕的穿梭在各色人之间,鸟语花香,灯红酒绿。

我看着这活生生的声色犬马,傻了眼,而金子只是微微皱眉。

“两位公子里面请啊!”一个风姿绰约、浓妆艳抹的半老徐娘迎了上来,看我的眼神是欣赏爱慕,看金子的眼神明明就是想要吃干抹净。

“两位是第一次来吧,在下捷娘,一定会让两位尽兴~”捷娘笑得满上的粉直往下掉,我抖了抖,拉着已经开始不高兴的金子上了二楼,挑了个能看见整个大厅的位置坐下。

“两位公子,喜欢要什么样的姑娘啊~”捷娘笑着问。

“你们头牌是谁?”看咱,问的多么专业。

捷娘显然吃了一惊,重新打量了一下我这个俊俏的小公子。“我们醉红阁是琉城第一大妓院,头牌惜惜国色天香,才艺出众,一周只见一回客的。我看我还是推荐别的姑娘如何~”

“别的我们不稀罕,这样吧,你先下去,我们观察一下有没有入眼的姑娘再说。”我哗的摇起折扇,淡淡地说,末了拍了一小锭银子给她。捷娘欢天喜地的下去了。金子的脸越发冷酷。

“兄长,既来之则安之,来,喝杯花酒……”我想和金子干杯,可一看见金子那冒火的眼神,自己咕咚喝了。

窗外天色渐黑,醉红阁里面也越来越热闹了。只是这地方,真不适合我这样的纯情少年来啊,那一声声淫荡的笑和娇滴滴的调情,我还真有些脸上挂不住。江湖秘闻啊,砸场子的闹事的踢馆的啊,怎么还不出来?

刚夹了口蜜汁鸭胸放在嘴里,一伙五大三粗的汉子哗啦闯了进来,每人都配着武器。我一激灵,来了!

金子也提高了警惕,默默地注视着他们。

捷娘早已摇曳着走到了领头的胖子面前:“呦这几位大爷,远道而来吧,快上楼休息休息……”带着胖子们上了楼,就坐在离我们不远的一张大桌子四周。我竖起了耳朵听他们说话。

“大哥,这次名剑山庄召集天下掌门聚会,目的究竟何在?”捷娘去请姑娘布菜,这几个胖子果然开始商议要事了。我心中暗喜,有门!

“具体不清楚,估计和南边的战事有关。”为首的胖子沉吟道。

“那战事与我们清风镖局有何关系,哼!”一个较为年轻的人不屑的说。

清风镖局?我掏出小本记下来。

“这你都不懂,时事越乱,我们的生意才更好做!”另一个人白了他一眼。

年轻胖子不高兴了,目光往旁边一扫,正看到我往小本上写东西,竟径直朝我走了过来。“大胆,你在偷写什么!”

我一仰头,瞪了他一眼:“我在写给姑娘的情书,怎么样!?”

霎那间,那年轻胖子的脸竟然红了,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嘴唇哆嗦着:“好……好美……”

金子起身挡在我的面前,那边也传来吆喝:“小六,不得多事!”为首的胖子走了来,要拉这个小六回去,看到金子,眼神立马变色,难以掩饰的惊艳,再一看到我,更是长大了嘴,半天吐出一句:“……琉城竟有如此绝色……”

一瞬间,几个胖子团团围住了我和金子,不怀好意的淫笑。

金子握刀的手上已经爆出青筋,而我也是十分气愤:竟然被这群丑陋的胖子调戏,我这脸往哪搁啊,我的一世英名还要不要啊,可是看这几个胖子身手敏捷、吐气沉稳,都是有几把刷子的,人数又多,我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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