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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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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声辈辈不绝地响着。一个人在寂静的夜晚走进码头,突然听见了这响声,你会感觉到自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往前一推,倒进了多少年前的往事里。
父亲那时候就是在这里背脚的。方世初没看见背脚时还不知那是多累的活儿。一次,父亲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了,娘不放心,带着他来看父亲。方世初一下渡船,就看见一个深深地伏下去的宽厚的背脊,是父亲。另有两个汉子正在往他背上码货。两个汉子抬起来压得手直发颤一麻袋谷子,不是平稳地码上去的,是呼的一声凭着惯性甩上去的。父亲的整个身子往下一挫,眼看就要趴下去了,却又像强有力的弹簧一样弹了起来。紧接着又是呼地一下,又一麻袋甩上去了,父亲仍然在深深地往下一挫后又站稳了。但这时已看不见父亲,只看见一座山似的东西缓缓地向码头上挪动,码头上那一摊摊的浊黄的水渍,沿着缓坡向大湖里流去。看不清这水从哪里流来,或许就是从父亲这样的脚夫身上淌下的吧。
方世初仰起头来看着,看见父亲的体力渐渐不支了,他赶上去,想帮父亲一把,可他太小了,手够不着父亲肩上的袋子,他就踮起脚来,伸长了脑袋去顶。脚夫们看了,都夸这孩子孝顺,都羡慕方友松养了这么个懂事的好儿子。方友松无形之中就觉得肩上的重量减轻了不少,每次,他把肩上的货物一卸,伸手一拉,就把儿子紧紧地拉在怀里。怀里拥着儿子,心里仿佛就踏实了。
方友松说:“儿子,你看见了,爸的力气大不大?爸有的是力气。爸不会让你饿肚子,爸会把你养高,养壮,养成爸这样一个汉子。”
方世初使劲地点头,“爸,等我长大了,我就来背脚,再也不让你背了。”
方友松说:“儿子,那我就白养你了。你得好好念书,一辈子也别背脚。”
方世初天真地问:“爸,你背脚就是因为没好好念书?”
“对,对!”方友松哈哈大笑,大笑着直拍儿子的小脑袋瓜。他笑着时,方世初却分明看见,夕阳的余晖把他眼里的泪水照亮了。
方世初后来渐渐明白了,父亲不是没好好念书,而是根本没有书可读。那时父亲对读书的渴望,以及想变成另一种人的渴望,以方世初那样幼小的心灵自然是无法理解的。等到他终于能够理解了,父亲却在他快要追上时突然又走远了,又蹭上了一个更加难以理解的高度,更加高深莫测,就像他小时候想要伸手够着父亲的高度却怎么也够不着,踮起脚尖伸长了脑袋也够不着,他仍然只能仰视父亲,一个仿佛把头伸进了云端之上的父亲。
身后传来一声轻咳。方世初下意识地回过头去,这才看见在他身后已默然伫立了许久的父亲。他一时还有些茫然,他不知道是从自己脑海里走出来的一个父亲,还是一个真实的父亲。他忽然间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爸!”这是他从澳洲回来后第一次开口叫父亲。
看得出方友松有些感动,他走了过来,把一只手放在了儿子的肩膀上,差不多是像兄弟一般地把他挽住了。
这样一个地方,无疑给父子俩营造了一个巩固感情的环境。
“是该经常到这里来看一看的。”方友松说,“我也常来这里走走。”
方世初却再次变得沉默了,刚才那一声爸,他好像叫的是自己想象中的父亲,而对于这个真实的父亲,尽管那么亲热地挽着他的肩膀,他仍旧觉得隔着万水千山。
他感到自己的眼皮在往下耷拉,又看着自己的脚尖了。
方友松低声问:“想好了没有?”
方世初说:“想好了。”
方友松说:“那就好,你来公司里干吧,爸爸真希望你能帮帮我。就像你小时候那样,尽管帮不上爸爸什么忙,但只要你把脑袋伸长了,把手一举起来,爸爸就感觉到自己的力气比平常多了好几倍。你没有力气帮爸爸,但你的心是想帮爸爸的,儿子,是你的心,给了爸爸力量。”
方世初的脸上竟然有了一丝笑意。
方友松又问:“你是怎么想的?是给我当助理,还是带一支基建队?”
方世初说:“我想好了,还是先回澳洲吧,把书念完,拿到了学位再说。”
“好,好,儿子,你终于为自己作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方友松有些喜形于色了。但他很快就把脸转向了目光照不到的地方,不想让儿子看到自己的表情。这一个动作无疑有正在掩饰什么的嫌疑,方世初立刻就觉得他好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在瞒着自己。方世初心里又有什么乱窜起来,忽然间感到自己上了当一样。
“什么时候走?爸爸给你饯行。”瞧瞧,更急了不是?
方友松如此急切,让方世初又一下警觉起来,瞧,几乎是迫不及待了!方世初没吭声,但冷冷地,扒掉了父亲的手,没让他继续放在自己肩上。许久,他一直都看着那个大湖发呆了。视线一片模糊,脑海里也一片模糊。
有一种气味是如此浓烈,方世初嗅到了。
他隐约觉着,这可能是他一辈子都要面对的味道。
梦城 第十二节(1)
这世上,父与子仿佛都是天敌,那种血缘关系是微妙的,很少有儿子和父亲能搞到一起的。这是否意味着,一个人长树大的儿子在心理上给做父亲的构成了某种威胁?总之,高侃和他父亲高佑民也是一对前世的冤家,他很早就从这家里搬出去了。不过,他虽没跟父母住在一起,但有打开这扇门的钥匙。但如果没有什么他自己觉得十分重要的事情,他是轻易不会打开这扇门的。
轻轻一拧,门就开了。高侃立刻看见,他父亲高佑民的胆结石又犯了,正斜躺在沙发上,用电视遥控器死死地顶在胁下,却忍受着痛苦一声不吭地收看中央电视台正在直播的一个什么会议。这种电视会议往往都要宣布什么重大内容。但会议和胆结石联系在一起,却让高侃一下子感受到了双倍的痛苦。他觉得他这个父亲真是很不幸。很快,高侃又发现,父亲脸上的皱纹明显比过去多了,头上也多了几根白发。
叶淑英刚给市一医院的何大夫打过电话,看见儿子进门,连忙喊:“小侃,你赶快开车去接何大夫一下。”
高佑民说:“算了,我这是阵痛,一阵就过去了。人家何大夫刚下班,就别麻烦他了,他又不是我的私人医生。”
“老高!”叶淑英提高声调埋怨了丈夫一声,“你以为你病得还轻啊。”
高侃正不知听谁的好呢,母亲又给站在门口犹豫着的他递了个眼色,示意他快去。高侃正要出门,背后又传来父亲的一声:“高侃,回来,我还有事要问你呢。老叶,你给何大夫再打个电话,叫他别来了。我好了,不痛了。”说罢,他从胁下抽出遥控器,随手就把电视关了,然后就看着高侃了。高侃很紧张,每次父亲问他什么,就像审问一个罪犯。他的脑子开始急速旋转,琢磨这些天干的哪些烂事是父亲有可能知道的。这火药味儿叶淑英也感觉到了,她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拧了一条热毛巾过来,给高佑民揩额头上疼出来的一层汗珠子,这是一个做妻子和母亲的女人能扮演的角色,她给高佑民的及时降温是必要的,“你呀,真拿你没办法,也太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了,活到这岁数怎么就还没活明白啊,官运暂时的,钱财身外的,只有身体才是自己的……”她抹个不停,也数落个不停,高佑民不耐烦地把她推开了。
高佑民说:“你要明白这个就好了,别只挂在嘴上说,要从心里明白。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有病我会去医院里挂号,就诊,别动不动使唤人家何大夫……”
“人家不是关心你嘛!”叶淑英委屈地一拧身子,嘴里好像还哼了一句什么,就气呼呼地钻进里屋去了。
高侃嘴皮子不赖,本来想对父亲说几句知冷知热的体己话,一看父亲这个态度连母亲都差点气哭了,他一时也不知怎么启齿了,心里也有些诚惶诚恐,站在那里都显得有点傻了。
“坐!”高佑民拍了拍自己身旁的沙发,要儿子挨着自己坐。他想让儿子打消顾虑。这让高侃心里咿呀了一下,铁血父亲竟然显出如此温情的一面,高侃真是有点受宠若惊了,他试探着把半个屁股挨下去,仿佛那沙发是一个熊熊燃烧的火盆子。这罕有的温暖他一时还无法消受。
“爸,啥事?”他抬起眼睛,看了父亲一眼。
尽管和父亲挨得这么近,高侃也依然保持着一种警惕。他怕父亲,是从心里怕。小时候他可没少挨父亲的打。这么多年了,高侃一看见了父亲还觉得浑身都疼。其实父亲抽他的那根皮带早就不知扔哪儿去了。但有些东西是永远也扔不掉的,譬如说对父亲的恐惧感,如果不是有事来求这个老魔头,高侃是轻易不敢回这个家的。但今天,真是怪了,父亲的眼里洋溢着一种老山羊般的慈祥,慈祥几乎把他完全都笼罩了。高侃一瞬间突然有一种异常不祥的预感,父亲是不是快要死了?只有回光返照的人才会有如此祥和的目光。 txt小说上传分享
梦城 第十二节(2)
高佑民又对他儿子笑了笑,高侃也对他老爸笑了笑,你笑我也笑。两个人就这么傻傻地笑了一会儿,高佑民突然说:“你干了一件好事啊高侃!”
高侃心惊肉跳,不知自己干的哪件事又让他爸知道了。
高佑民又说:“什么时候把我那宝贝孙女带回来看看。”
“爸,您,您……说什么啊?”
高侃虽说三十岁了,可还没结婚呢,连个正儿八经的未婚妻也没有,他从哪里给父亲弄个宝贝孙女呢?他想,八成是自己在外面夜夜做新郎的事让父亲知道了,一个三十岁的健康男人,又是这么个风光旖旎的时代,这种事高侃自然是少不了的。不过,高侃怎么想,也想不出有哪个大姑娘给自己养下个私生子啊。难道……还真的出了什么纰漏被人告到父亲这里来了?
高侃在额头上抹了一下,抹了一手的冷汗。
“我是说孤儿院里的那个小女孩。”高佑民说,“你不是在那里认养了一个女儿吗?是你女儿,还不就是我的孙女。”
高侃总算听明白了,这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觉得一天的云都散了。
高侃的确是在孤儿院里认养了一个女儿,小丫头叫盼盼,一个眼睛很大的还不到一岁的弃婴。认养了但并不用带回家,只是记在自己名下,每隔不久以父亲的名义去孤儿院看看,买点吃的喝的穿的带过去,再给孤儿院一点钱。现在有很多当老板的都乐意这样做,还有些不愿意认养孩子的,就去动物园认养动物,认养一只金丝猴、一只熊猫或一头憨态可掬的小象,挺好玩的,傻丫们还都觉得你挺有爱心,又花不了几个子儿,每个月少喝一瓶五粮液就足够了。不过高侃还真是喜欢上了自己名下的那个小盼盼,养出感情来了。每次一去,盼盼就扬着两只小胳膊要他抱,长长的睫毛像蜂鸟的翅膀一样扑腾有声。孤儿院的阿姨告诉他,再过不久,囡囡就要开始说话了,说不定他下次去就会叫他一声爸了。高侃心里美滋滋的,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生命确实可以给人带来美妙的温存。高侃只是没想到,这么一件小事,连自己日理万机的父亲也知道了。他今天对他这样好,就是因为这件事啊。好,好事。高侃一下就占了心理上的优势,可以变被动为主动了。高侃要把戏做足,把优势发挥出来。
高侃突然谦虚起来了:“这事我本不想告诉您的。不就是救助了一个孤儿嘛,换了别人,也会这样做的。”
高佑民连连点头,很是赞赏。高侃见父亲的情绪调整得差不多了,就慢慢开始收线。
“爸,您那么忙,那么多大事要做,怎么连这件小事都知道了?”
高佑民脸一板,说:“这可不是小事啊,一个小姑娘把她的生命都托付给你了,你可千万别当儿戏,养个人可不是养个宠物养只小狗小猫,这也是爸要叮嘱你的。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嘿,小子,别以为你长得人长树大了,我就不知道你了,你做了啥好事、坏事,肠子肚子里的事,都逃不过老子这双明察秋毫的眼睛。”
语气虽是警告性的,可里面透着一个父亲亲昵的幽默。高侃当然也不相信父亲的眼睛有那么神,能把他做的啥事都看清楚,肠子肚子里的事都能看清楚,哄小孩呢。他不禁想起了网络上的一个笑话,一天有一只老虎追一只螃蟹,追着追着螃蟹不见了,老虎回头发现树上有一只蜘蛛,老虎笑着说,你以为你上了网,我就不认识你了!父亲大概就是这样一只自以为聪明的老虎吧。高侃觉得今天倒是个机会,可以和父亲过过招,看到底谁比谁聪明。这样想的时候他就开始把话题往云梦大桥上引了。
梦城 第十二节(3)
“爸,我的事您就少操心,我看妈说得对,您官当得再好,也要多注意身体,身体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每次我回来都看见您这样累,我就担心您会成为第二个焦裕禄……”
“你胡说些什么啊!”高佑民把儿子的话打断了,但看得出还是有一丝感动,而且果然就渐渐咬钩了,他不堪重负地叹了一声,“累啊,全市那么多重点工程都是我抓,我早就想歇口气,找个时间把这胆割了,斩草除根,可就是歇不下来,眼下云梦大桥马上又要开工了,这是今年全市的头等大事,想歇也歇不下来啊。”
高侃眼睛一亮,问:“云梦大桥,又是您兼指挥长吧?”
高佑民含糊地唔了一声,又警惕地抬起略显肿胀的眼皮,盯着儿子:“你问这个干什么!你……”
“问问也不行,我也是个市民嘛。”
“那就好,你就安心去炒你的股,做你的期货,那是同国际接轨的,我帮不上你的忙,你赚多少都是你的本事。这大桥上的钱,这梦城的钱,我帮得上你的忙,但我不给你帮,我帮了你,就是赚了钱也不是你的本事。”
“您也太多虑了吧,高副市长!放心,我决不在您的手下捡一粒米吃,连别人漏下的剩饭渣子我也不捡!”高侃越说越委屈,不是装的,是真正的委屈与悲愤,人家都以为他有这么个大权在握的爹不知要占多大的便宜,却不知道他爹防他就跟防贼似的。
高佑民见儿子表态表得这样硬,也就放松了警惕,一脸的严肃便又在脸上化做了愧怍的笑,反而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儿子了,就伸手在儿子的脑袋上拍了拍,“别怪爸爸,爸是为你好,为咱们全家好。你仔细想想就会想通的,为几个钱犯不着。”
“我想得通,可您以为把自己儿子的路全给堵死了,就能把每个人的路堵死?”高侃不失时机地激将了父亲一句。
“只要是我抓的工程,谁也别想!公开竞标,谁有本领谁上。”
“我看也不一定吧,鹭鸶湾立交大桥不也是您老人家抓的工程吗?不也是公开竞标吗?可是呢,还不是变着法子把第一中标人拉了下来,给了名列第二的市工总?竞标,竞什么标,全是假的。”
这话一说出口,连高侃自己也惊呆了,他口不择言,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几乎是在捅他爸的心窝子了。
鹭鸶湾立交大桥竞标中的不公正,一直是高佑民的心病。
“好!”高佑民嘴唇哆嗦了好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用一根指头指着儿子的鼻子,手指头也在发抖,又大叫了一声:“好,高侃,你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让我佩服,你算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了。我以市政府的名义向你保证,市民高侃,再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再也不会了!”高佑民颓然坐下时,一只茶杯被他带翻了,摔在地上,碎成一地明亮的玻璃碴子。
叶淑英从房里冲了出来,冲高侃叫喊:“你啊,你啊,这么大了怎么还一点也不懂事,把你爸气成这样……”
高佑民脸色惨白地躺在沙发里喊:“谁说我生气了?我高兴!高侃,倒酒来,给我倒酒,听说你酒量很大,我要和你喝几杯……”他挣扎着要爬起来,又被叶淑英按下去了,叶淑英一边给他捶背,一边努嘴让儿子赶快走。
“爸,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高侃小声地道了歉,开门走了。他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回来。
听着儿子的脚步声在楼道里渐渐消失了,高佑民的气也顺了一些,喘得不像刚才那样急了。叶淑英看着丈夫头上那一根根白发,又是心疼又是抱怨:“你们父子俩真是前世的冤孽,刚才还说说笑笑的,一眨眼就成乌眼鸡了。你也是的,跟自己的儿子生这么大气干吗。”
“我不是跟他生气。”高佑民沮丧地说,他也觉得自己刚才有些失态了。但他不是跟儿子生气,又是在跟谁生气呢?
梦城 第十三节(1)
拉开窗帘,天还没亮,夜色还一层覆盖着一层。方友松就起来了。
这还是方友松原来在码头上当脚夫的习惯,每天早晨五点钟就醒了,床头柜上放着一杯凉开水,是每晚睡前倒下的,人睡了一夜,开水也凉了一夜了,醒了,一睁眼,就把这杯白开水一口气猛喝下去。这是很好的养生之道,既可以清肠胃,又可以降血脂。人在睡觉的时候,血液流动得慢了,就会变得浓稠起来。这一杯水下去,血也醒了,又开始欢畅地流起来。起来了,撒泡尿,尿得精神抖擞的,很清脆很有劲儿的声音闪烁出一片银光,他朝下面瞅了瞅,脸上露出了坚定的笑容。然后就把一身都扒光了,开了头上的莲蓬头,如站在倾盆大雨之下,痛快淋漓地冲个凉水澡。这季节的水还挺凉,可他连寒噤也不打一个。即便冬天也是这样,他一直坚持洗凉水澡,每次淋半个小时,直把浑身都搓得通红了,每一块结实的肌肉都泛出了光芒,他才觉得自己这一天是真正地清醒了,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吸进这天第一批醒着的空气了。
方友松比谁都清醒。这也是黄岚的感觉。
每天早晨八点钟,当她和老板在公司办公大楼门口的那对石狮子面前准时相遇时,黄岚的眼睛都要为之一亮。这位年过半百的男人,一点不显老,身材还是一个小伙子般的漂亮身材,又充满了一个成熟男人的魅力,一个相当高大的身躯被早晨的阳光一照,空气中仿佛有火花在闪烁,真是魅力四射啊。这个时候的黄岚,眼睛便有些花了,似乎还有了一些别的内容。
方友松走进办公室,黄岚脚跟脚地进来了。
方友松转过身,看了黄岚一眼,问:“有情况?”
听他这口气,已经像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务头子了。
黄岚把高侃及时传来的信息告诉了他。
方友松说:“你在这小子身上下的工夫没白费,他已经开始起作用了。”
黄岚说:“看来高佑民这次要动真格了。”
“他动真格我们不怕,就怕他不动真格。”方友松打开保险柜,拿出厚厚的一叠文件,踌躇满志地拍了拍,说,“全都准备好了,这是我们的实力,加上我们的全部资产,可调动资金,在梦城,还有谁能成为我们的对手?”
黄岚轻声说:“邹含之。”
方友松垂下了眼皮。他忘不了,在鹭鸶湾立交桥的竞投标中,自己就是败在这人手下的。黄岚也想起了那次的败局,心里还是不服气。她把嘴一撇说:“他不是凭实力战胜我们的,还不是仗着他们市工总有一块国有企业的金字招牌。”
方友松说:“不是招牌,而是百分之百的国有企业,这也是实力,体制的实力。我最担心的就是这个,每到关键时刻,他们往往还是既得利益者。”
黄岚心领神会:“所以,我们这次一定得让高佑民下决心动真格的。”
“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方友松心事重重地摇了摇头,“高佑民上面还有市长,还有市委,市里重大经济决策的最后拍板,大多还是在市委常委会上决定的。”
“这就不太好办了,*个常委,还有那么多市长副市长……”黄岚有些为难了。
“别急,丫头,”方友松坐下后说,“你先要紧紧地抓住高侃这小子,至少他能把他爹的动向告诉我们,然后再慢慢打开缺口。”
“这小子不好对付。”黄岚忽然说。
“怎么了?”
“他正在想办法,大概就是这几天会找个机会安排我和他妈见个面。” txt小说上传分享
梦城 第十三节(2)
“太好了!”方友松满意地点点头,又问,“他这不是很配合嘛,岚岚,你到底担心什么呢?”
“我也是为公司的未来着想。”黄岚下意识地压低了嗓音,“我有种直觉,和这个人陷得太深,以后,恐怕……”
仅仅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担心,却让方友松灵犀一动。他立刻感觉到,黄岚的提醒是及时的,同一个心术不正的人合作,最要警惕的就是以后的尾大不掉。而让方友松心里感动的还是这丫头,她是真心实意地为他的公司着想。搞企业,风险太大,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如果真有树倒猢狲散的那一天,方友松想,到时候和他死守到最后的也许只有这丫头,这又何尝不是值得他一生厮守的女人啊。方友松心里的那个念头又开始蠢动了。可惜,黄岚什么都能跟老板心领神会,就这一点好像一直体会不到。方友松动这个念头时,她已经抱着文件夹走了。但在她刚要走出门时,方友松喊了一声:“先莫走,黄岚!”他喉咙里竟然带着颤音。
黄岚转过身,看着老板,她也发现老板眼神有些异样。但她却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她柔声问:“老板,您……还有什么吩咐?”
这不是方友松想要听到的话,想要看到的表情。方友松感到了自己内心里的沮丧,随后也变得平静了,又是长者的那种口气了:“岚岚,我还有话没说呢。我已通知计财部,把你的薪水加起来了。”
这是黄岚意料中的事,她真的是不太在乎钱,她只觉得跟着这个人干,能给她一种莫大的成就感,但老板一定要给她加薪,她自然也高兴。她说了声谢谢,转身要走,方友松却又说出了意料之外的事:“唉,还有,我决定任命你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文件人事部正在办。”
“老板……”黄岚叫了一声,嗓子眼就像被什么堵住了,也不完全是激动,她眼里有种很复杂的神情,“您就还让我当个小秘书吧,我其实对钱、对职位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我就觉得跟着您干,痛快,真的……”
“你干的早已不是秘书的事了!”方友松的口气不容拒绝。
“可是,您不是已经答应让世初来做这个助理吗?我觉得……这个舞台应该给他!”
方友松眯着眼微笑着问:“为什么?因为他是我的儿子?”
“这当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是学这个专业的,又漂洋过海见了大世面,眼界可比我这种乡下女子宽广多了,我怎么敢跟他比。再说,您已经答应过他了。”
方友松变得无比固执起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甚至还有些生气了:“别说那么多了,黄岚,你跟了我好几年了还不知道我的性格。担子可能重了一点,但你能挑得起。”
他将目光落在黄岚的肩头,黄岚的肩头蓦地一沉。
她觉得没法承受的不是担子重了,而是因为另一个人。
“那,世初怎么办?”
“他马上就要走了,这是他的决定,我相信这是一个男人的决定,回澳洲继续念书。”
“哦?”黄岚听了,也不知为什么,从牙缝里发出一丝轻轻的叹息。
这一声叹息让方友松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了,黄岚,牙疼?他想问,但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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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城 第十四节
方世初其实还没有最后决定,他是不是回澳洲。他发现作出一个决定是很难的事情。他活到二十多岁,好像也从未为自己作出个什么决定,一切都是他父亲方友松的安排。他非常沮丧,轮到自己来给自己作一个决定时,才发现这么难。
此时,在夕阳的余晖里,他走进了梅溪河边的一间酒吧。是薛城把他约出来的。
走进去了,方世初才发现薛城选的这个地方还挺有情调。室内布置得分外淡雅、空灵,留有大量的空白。每张小桌上还放了一小盆兰花,隐秘地开放着,散发出阵阵幽香。又傍着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河,乐声、涛声交织在一起,半隐的窗帘在微风中飘动,无形中就把一种恬静的气氛营造出来了。此时天还不太晚,客人还不多,只有三五个客人守着各自桌前的一只杯子,在慢慢地消磨时光。
方世初四下看看,没看见薛城,就拣了一张靠小河边的桌子,要了一杯老巴布咖啡,是现磨的,锃亮的磨咖啡机嗡嗡作响,烘焙出来的气味,非常香。但是喝起来很苦。方世初呷了一小口,正伸出舌头舔着嘴角的残汁,薛城来了。“嗨!”她露出一口白牙像小狗似的冲着方世初叫了一声,就在方世初对面坐下了,又表扬了他几句:“不错,还挺准时,我以为你又要迟到呢。”
这是薛城说话的口气,早许多年,她这样一句表扬,就可以让每一个男生像受宠若惊的小狗一样对她直摇尾巴。这让方世初很悲愤。
方世初说:“你以为你还当班长啊。”
薛城打了一个榧子,叫来一位红衣服务生,“卡布奇诺,一杯。”
又问方世初:“要酒吗?”
方世初就怕这姑娘捉弄自己,赶紧摇头。
卡布奇诺上来了,薛城啜了一小口,“唔,不错,不错。”
方世初说:“还不错呢,甜腻得像奶油小生。”
薛城说:“我喜欢,又不要你喝,关你屁事!”
“叫我出来干什么?”方世初也没好气了,问。
“谈爱呀。”薛城又把自己给逗乐了,笑得胸前那两只小兔子一阵跳动,像是要从她穿的低胸衣里一跃而起。至少有三分之一是露在外面的,晶莹如雪峰一般,而且是快要融化了的雪,无比汹涌地奔流而下的雪。方世初把眼睛闭上了,眼前也尽是美丽的幻象。生命中的那一种异动又出现了,他下意识地把两条腿夹紧了,几乎是十分顽强地反抗了一句:“我才不跟你谈爱呢,我怕你!”
薛城放肆地笑,神情却纯净无邪。薛城是个怪物,就是坏也坏得纯洁,就是勾引你也勾引得纯洁。薛城说:“我知道你不敢。我后面的追求者有一个加强营呢,你敢和他们打架吗?”
“我不敢,我是个胆小鬼。你有什么话,就快说吧!”
他把两条腿又夹了夹,端起杯子喝咖啡。
薛城这才不笑了,把笑得纷纭地披在脸上的头发拢到了后面,脸上的表情也是要谈什么正事的表情了。
“算了,不跟你开玩笑了,说正经的吧,我想去你爸的公司。”
“这算什么事,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
“你别跟我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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