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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离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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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破坏”的婚姻
时常会有读者因为读了我的某本书或某个专栏,便通过各种途径找来,寻求他们情感困境的出路。网络普及后,访问我的网站,或留言,或写电子信件给我寻求帮助的读者便更多了。其中,约三分之一是涉及婚姻困境的。旧话说:“劝合不劝离”,但是,我既劝合,又劝离。几年间,经过我的手“破坏”的婚姻至少有十几桩了,偶一想及,突然间生出一丝惶恐:我的“破坏”是否都是正确的选择呢?
但我知道,自己在维护别人的婚姻方面也是不遗余力的。哪个应该“破坏”掉,哪个又应该维护,我完全根据自己对这个婚姻的实质与前景的判断而决定。我是否会有判断失误的时候呢?我不敢保证没有,但我知道自己一直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高宗旨,尽心竭力以助人的。
生日在情人节的女孩子
红曾对我说,她的生日在情人节,因此有人说她的情感生活将多灾多难。
红第一次打电话给我的时候便说,希望能够面谈。于是我们在亚运村的麦当劳餐厅里见了面。这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女孩子,属于那种清纯型的美丽,一份薄妆无法掩饰其内心的疲惫与憔悴。
红说自己在情感上属于发育迟缓的类型,读大学时有许多追求者,她想都不想便一律拒绝掉,只是因为觉得爱情应该是很遥远的事情。但是那个后来成为她丈夫的男孩子却一直穷追不舍,日久生情,红似乎顺理成章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大学毕业后,红留在了原来的城市,而她的丈夫却到北京发展。两人匆匆办了结婚手续,却并没有开始真正的家庭生活,红还是住在父母家中。
异常感是在丈夫走后半年,第一次回到身边时感觉到的,红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儿。丈夫匆匆走了,说北京还有重要的工作。他嘱咐红找他时打他手机,因为他通常很晚才回租的住处。女孩子总是敏感的,红的心一紧。
红知道丈夫同另一个男同事合租一套两居室。她在丈夫应该到北京的当天夜里打电话到出租屋,合住的那个男同事却说,他曾说要过一个星期才回北京。红又打丈夫的手机,丈夫的声音有些怪,说他已经在北京了,正在办公室加班。
红确信事情不对了,她要搞个清楚。转天,红向领导请了假,来了北京。
红找到丈夫的出租屋,丈夫却不在。在他的房间里,红看到床下有两双拖鞋,其中一双很娇小。在衣柜里,红还发现了几件女性的衣服,以及她称之为“很脏的东西”。
红与丈夫的战争便开始了,那另一个女孩子也参与进了三方会谈。让红感到奇怪的是,那个女孩子同时还有两个性伙伴,而丈夫对此并不介意。丈夫一方面对红信誓旦旦地忏悔,另一方面又对那个女孩子说,他并不爱红。他甚至编造说,他的父亲是局长,红是贪图他家的地位而主动追求他的,红是一个如何虚伪的女孩子,红有过很多男朋友,他和红根本就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过……等等。
一次争吵后,他打了红。
红就是在被打不久之后带着伤痕来见我的。
于是,我劝她选择离婚。我的理由是:
1。 单纯因为丈夫有外遇,不足以成为离婚的理由。但红的丈夫的行为却有着许多不可原谅之处。
2。 从他对那个女孩子的谈话中,可以看出他自己是一个极虚伪的人,这与红的单纯与清纯相差太大,我很难想象两人可以调整得很和谐。
3。 从那些谈话可以看出,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没有最起码的尊重。因此,我无法认为他还爱着红。
4。 从和他相好的那个女孩子的背景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开始追求性的新奇与刺激的男人,他猎艳的脚步才刚刚开始,今后此类事件不可避免地会经常发生,他不可能从此做到忠诚于红,而红却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
5。 另一个很现实的考虑是,红与丈夫分居两地,而目前看不到结束这种分居的前景,这就更加重了这桩婚姻的不确定性。
我的最后结论是,红与丈夫在大学的象牙塔中开始的感情,与社会生活有太大的不能衔接之处,他们实际上并不了解对方,也不了解自己。这桩婚姻即使再勉强维持下去,也难见回转,所以离婚只是时间的问题,越早结束,对红开始新生活越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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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告别离婚(2)
红还有些不甘心,又做了很多努力,但终于在我们见面后离了婚。离婚的当天,红打电话告诉我,她发现“前夫”确如我所预言,又有了“新的女人”。
拒绝xing爱的丈夫
玲说,为了避免自己的信件被我忽视,她才选择打电报给我。
玲确实成功地引起了我的重视,收到电报后,我立即按着上面的传呼号呼了这个自称“处于生死关头”的女孩子。
玲打长途过来,谈了两个多小时。
玲称结婚之初,她与丈夫的性关系还比较正常,一个月莋爱一两次(我没有告诉她,对于新婚夫妻来说,这也不太正常。)。但是自从怀孕之后,丈夫就再也不碰她了,甚至不愿意与她同床共枕。如今,孩子已经四岁了,丈夫再也没有同她做过爱,也就是说,她已经五年没有性生活了。
玲称自己很渴望性生活。她多次主动要求同丈夫过性生活,但丈夫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被她缠得实在紧了,便好像是要做了,但总是做不成。“因为他的生理变化不行”,玲这样说。但她又告诉我,她几次看到丈夫一个人偷偷手淫,所以他实际上勃起的能力没有丝毫问题,只是同她莋爱的时候就不行了。
玲这时便看到了我那本关于同性恋的书,她怀疑丈夫是同性恋者。她特意去试探,有几次甚至直截了当地问丈夫是不是同性恋者,丈夫的回答是否定的。
玲问我,她的丈夫是怎么回事,她应该怎么办。
我说我必须知道得更多。于是,玲便不断回答我的问题。我进一步得知:玲确信丈夫没有其他女人;玲也无法确证丈夫有同性性伙伴;玲与丈夫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没有深刻的感觉;丈夫的父亲是玲所在单位的最高领导,那个领导很喜欢玲,撮合了这桩婚姻。婚后两人也时常吵架,玲感觉自己从来就没有走进丈夫的内心世界,而丈夫对她也毫不关心。
我当天给玲的回答是:夫妻间的性生活失谐,责任绝不会只在一方。玲有责任再进行一些具体的努力,唤起丈夫的性欲求。我同时给了她一些具体的建议。玲答应去试试。
那之后,每隔几天玲便会打电话过来,告诉我她的努力一直失败。我建议她应该约丈夫一同去看性心理医生,并且将陈仲舜教授的电话给了她。玲后来同陈教授通了电话,但她无法说服丈夫同去看医生。这样,她单方面的努力无法得到配合。
约四个月后,我对她做出了离婚的建议。
我的理由如下:
1。 玲的丈夫是否是同性恋者,与此事无关,所以,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不必考虑。但在正常情况下,夫妻五年间没有性生活是极不正常的,无论什么原因,这样的婚姻也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了。毕竟,婚姻中任何一方都有获得性生活的权利,这权利不应该因为莫须有的理由被剥夺。
2。 玲只有二十九岁,她的丈夫也只有三十岁,却已经五年没有性生活了,而且也看不到未来的希望,这对身体健康是极为有害的。而且玲已在陈教授和我的指导下做了能做的各种努力,但还是无法影响她的丈夫,玲有一生都无xing爱的可能性。
3。 我曾建议玲通过婚外xing爱进行补偿。玲坚拒,说以她的观念无法接受。所以,玲如果想重获xing爱,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了。
4。 即使有这么多条理由,如果玲与丈夫的感情很好,这婚姻也还有维系的可能,但他们的情感也从来就没有深刻过,此后更会因为性的不和谐而一步步恶化。
后来我了解到,陈教授给玲的建议,同我不谋而合。
玲在半年后离了婚,那天她打电话给我,让我祝贺她“获得了自由”。
博士妻子与硕士丈夫
他们是读硕士时的同学,一个是一米七二的美人,一个是全校有名的俊男。毕业后,丈夫留在大学任教,妻子又考取了博士。结婚仅仅半年,两个人聚少离多。
这种知识背景的人是不太可能向陌生人进行咨询的,事实上,是那位博士妻子对自己的一位密友倾诉苦衷,而她这密友又是我一位很熟络的读者,便转而向我寻求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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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告别离婚(3)
问题是由妻子提出来的。她认为丈夫不思进取,工作后不钻研业务,反而热衷于赌博,经常是一夜一夜地在外面打牌。
更进一步,她发现丈夫同比他年长二十多岁的校长夫人关系不清不楚。那位校长夫人是有名的“开放女人”,有很多“小弟弟”。凭着女人的直觉,博士妻子确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成功地进行了一次“捉奸”。那位校长夫人竟理直气壮,自己的硕士丈夫却躲在一边不敢出声。博士妻子本来也是很开明的,声称如果丈夫偶有外遇也可以理解,但实在无法忍受丈夫接受这种“老女人”。于是,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
两人住在一起的时候,博士妻子嫌丈夫不会干活,对她不够体贴关怀,而她身边的其他男人对她总是唯命是从。妻子是独生女,在家里娇生惯养,在外面也一直被男人哄着护着,而丈夫也是独生子,从来没有学习过照顾别人。
从此,这位博士妻子便动了离婚的念头,声称会有一个连的男人排队等着娶她,自己干吗要和这样一个赌徒泡在一起。另外,她博士毕业后打定主意回故乡,而她的丈夫却想留在北京。
无论是这对夫妻,还是向我咨询这件事的读者,都说不清楚,他们何以会结为夫妻。
我的离婚建议是立即做出的,理由如下:
1。 他们的结合很可能是基于相貌上的相互吸引,属于年龄太轻,不懂得情爱与婚姻的真实意义,加上一些虚幻的浪漫便误入歧途了。这样结合的幼稚性,注定了双方的本质性冲突会立即显现出来。
2。 两个人都是对别人要求太多,而又不肯多付出的自私的人,这实则也是独生子女们普遍面临的问题。当他们在家庭的加倍呵护下长大之后,在学习爱别人与关照别人方面会有一些缺失。但如果夫妻双方不首先去关爱对方,而是要向对方索取,这婚姻肯定好不了。
3。 硕士丈夫赌博的恶习使问题加重了,想让一个痴迷的赌徒觉醒是极难的,而且,目前看不到任何可以将他从赌桌前拉开的力量。而夫妻关系不好等等,又正是帮助他留在那里的力量。
4。 博士妻子是一个在情感上仍然极不成熟的女人,认为男人们都应该呵护着她,这是一种极危险的错误判断,同时使她不可能冷静地对待夫妻关系,甚至男女关系。丈夫的外遇也伤害了妻子的虚荣心,她实际上在潜意识中认为丈夫找了一个让她看不上的女人,是对她的一种贬损。
5。 他们将分居两地,这同样会成为对婚姻的重大威胁。
我的看法是,如果仅有上面一条或二条理由,这婚姻还是有通过认真的努力来修复的可能。但问题是,五条加在一起,这可能性便荡然无存了。所以,他们离婚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如果在结婚仅半年的今天还没有做好准备,那也不必去特意做这件事情。当妻子毕业回故乡,两人分居两地之后,离婚会顺理成章,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地自然完成。
被我“破坏”的婚姻
中国有句老话这样形容婚姻:“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我以为这其实是说,外人实在没有资格对别人的婚姻品头论足。但问题是,中国还有一句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所以,对于那些向我咨询婚姻困境的人,我总是坦率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感受。好在我不是营业性的咨询师,完全是以作家身份做这种义务的咨助、发表个人看法,所以无论对与错,估计不会有人来起诉我。
我们生活的时代毕竟不同于二三十年前了,如今离婚已呈普遍化趋势,那些处于婚姻困窘中的当事人无力摆脱,不知如何才能解决婚姻中的问题,他们首先只会想到离婚。毕竟,离婚是彻底而永久的解脱。但问题是,极度的困窘会使人处于非理智状态,只想着解脱后的轻松,从而忽视婚姻中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如果在气头上采取决然的方式,我肯定他们事后会悔青了肠子,至少是怅然若失。
所以,当我意识到一桩婚姻其实是很有价值的,而当前种种看起来似乎是不容调和的矛盾只是表面现象时,我总是竭尽全力维护这桩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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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告别离婚(4)
十八年的婚外恋
哲是一位年近五十岁的商人,同妻子合开一家公司。在一个十分忙乱的下午,他作为不速之客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还是很快被他的讲述所吸引,并于忙乱中沉静下来,听他讲述这段十八年的婚外情。事实上,这是我至今为止直接接触到的维持时间最长的婚外情。
十八年前,哲与他当时的同事H发生了关系,那时他已婚,而H刚刚毕业分配到他的手下。哲的妻子晨,有一次去哲的单位,让她十分惊愕的是,有一个女孩子对她恶狠狠地,存心将水泼到她脚上,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故意撞她,还狠狠地摔门。那个女孩子便是H,晨敏感地意识到H与自己的丈夫有某种关系,但她第二次见到H,却是在十八年之后。
这十八年间,H结婚,又离婚,再结婚,再离婚。其间,她与哲的关系却从来没有中断过。哲后来调到别的单位,又到北京工作,十八年间人生几度变迁,不变的是这对恋人隐秘的情感。两度婚姻失败的H,也已然四十多岁了,决定带着孩子独身,哲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
已是私有大公司经理的哲,除了妻子与H,生命中也未曾再有过另外的女人。虽然也不乏追求和乐于与他发生短暂性关系的女人。但是,哲确实再未碰过别的女人。他由此确信,自己是一个很本分的男人。
因为分居两地,哲与H见面的机会其实很少,通常一两个月见一面,最多时八个月未见。我认为这“一日曝十日寒”的约会也是他们感情维持长期不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不出现变数,哲极有可能将这婚姻与外遇都一直很好地维持到生命的终点。但是,在哲见我之前约一年,晨确证了这份婚外情的存在。
事件的三方被卷进了为时近一年的痛苦纠缠中,我也先后多次见到了他们。晨第一次见我时,一边哭泣一边出示了三个摔坏的手机,她告诉我,这都是哲与H通电话用的。他一再保证与H断绝关系,却一再地违背诺言。晨对他布下了天罗地网,包括查电话清单,所以他只能用手机。在三个手机都被摔后,晨认为哲用了磁卡电话与H交流。晨挽起袖子,向我出示了几道清晰的抓痕,她说这是约H面谈时,被她抓的。在晨的讲述中,H是一个凶神般的女人。
我与H通了电话,她也将晨描述为一个恶婆,并说几次见面商谈三人间的事情,都是晨先挑起,并动手打她的。晨采取很传统的方式向H单位的领导反映H的“道德问题”,而H的报复便是到晨的母亲家门口贴骂晨的小字报(晨的母亲还住在原来的城市)。
对于两个女人间的争斗,哲疲于应付,哄了这个再哄那个,向这个保证永不离婚,又向那个保证永远相爱。但两个女人间的战争并没有结束,几乎每天都要在电话里互骂,然后又分别对哲哭诉。这个男人已经被折腾得精疲力尽了。
最让晨气愤的是,H竟对她理直气壮地大喊:“你已经占了他十八年,现在到了还我丈夫、还我幸福的时候了!”晨哆哆嗦嗦地问我:“您说说,怎么她倒让我还她丈夫呢?”
我相信十八年的感情是一份很深刻的感情,不是可以轻易断绝的。所以我一开始便建议哲,表面上与H断绝关系,获得妻子的信任,反正他与H也极少见面,应该可以瞒得过去。哲答应试一试,但以失败告终。妻子不相信他,H也不甘寂寞,不断打电话到家里找他。
我又转而去做H的工作,这位原本在十八年间都平静地接受一个在婚男人的女人,已被近来的一系列事件闹得失去了平静,非要一个说法不可。
而此时,哲和晨都想到了离婚,并且已经商讨财产分割了。晨说,她会将一切留给哲。
在参与这三角关系约两个月后,经历了一次次似乎永无休止的争端,对三个人的性情与背景有了更深的了解,我才从那份对十八年感情的感动中走出来,清醒地告诉他们:必然会结束的是这十八年的婚外情,而不是婚姻。理由如下:
1。 哲与晨之间有一种无法割舍的,情同母子的感情。虽然妻子对丈夫如孩子般的呵护并非难得一遇,但我从未看到如晨眼中对丈夫的母亲般的疼爱。一次我坐在汽车里听她哭诉,哲开了车门躲出去,正哭着的晨做的是立即拿件衣服让他披上。而哲对晨的那种孩子般的依赖,也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夫妻二人都对我说过,没有晨每件事每一天地“保护”着哲,他可能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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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告别离婚(5)
2。 哲与晨间的感情很好,如果H的事情不败露,他们间没有任何冲突,甚至连夫妻间的正常争吵也极少。晨一直生活在幸福中,我们由此也可以想象,H事件对她的打击之大。但这打击远不足以到使她离婚的地步。她对我陈述准备离婚的理由时,是这样说的:“既然他觉得同H在一起幸福,我不能耽误他。”仍然是一种母亲般的疼爱,但这疼爱不足以真的使她走出婚姻。
3。 哲其实是通过H来弥补与晨近似母子之爱的感情的某种欠缺。通过许多小事,我发现年届五旬的他因为晨的“保护”,至少在感情上一直没有真正成年。再多的补偿也无法代替晨为他所做的,而哲已经习惯于晨的这种呵护了,这呵护绝对不是别的女人能够给予的,H更不能。
4。有可能破坏婚姻的婚外恋是那种激情状态下的婚外恋。哲与H的关系在历经十八年的若即若离之后,实质上已很平淡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转化为一种亲情了。但是由于晨的知情,事情的公开化而引起的一系列争端却反而给这份感情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使H和哲都产生了这感情很宝贵很伟大的错觉。
5。 H觉得她在十八年间缺失太多,当她被逼入一种绝境时,正独身的她本能地想奋力一搏,争取一些获得“幸福”的希望。所以,她注定不可能配合我的建议,假装与哲断了关系,而逐渐恢复到事发前三方的平静状态。
6。 没有谁可以承受不断的争吵,没有谁能够在持续一年多的争吵中不精疲力竭。晨精疲力竭了,但更主要的是,哲和H也都精疲力竭了,这就为他们之间感情的最终结束准备了条件。在一份看不到前景的感情使生活变得混乱不堪,甚至无以为继时,人的生存本能必然会做出选择。而这选择,肯定是要首先使生活恢复平静,使自己的精神与体力得到恢复。
让我略感意外的是,我原以为H和哲都不会轻易接受我的建议,没有想到我话一出口,他们也都无奈地承认这段婚外情确实该结束了。看来,他们实在是被拖得太累了。当爱成了痛苦和负担,这爱便维持不了多久了。坦白而言,我内心是为这十八年的感情存一些遗憾的。人总是不能冷静地确认什么是自己真正的幸福,总是想去获取那注定无法获取的“幸福”,于是连已有的也丢了。
相反,倒是晨仍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断打电话给我,声称无法相信丈夫与H的关系断了,并絮絮叨叨地讲述我听过多遍的“证据”。这个女人,受的伤实在太深了。
不好意思说拒绝的娟
娟说自己之所以会错误地同浩结婚,责任在于自己在感情上一直是很被动的。
浩是她的中学同学,从中学起便开始追求她,直到大学。娟认为自己已经隐晦地说清楚不希望同浩发展关系了,但浩似乎听不明白。她说自己不好意思明确地拒绝他,怕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浩还是不断地出现在她的身边,帮她做这做那。所有的人,包括娟的父母都认为浩是娟的男朋友。但是,娟的心里对浩确实从来没有产生过爱的感觉。她对别人说自己和浩没有什么关系,但大家都不信,浩还责怪她不应该对别人那么说。
就这样一年一年地过去了,娟也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自己就到了和浩结婚的时候了。她对我解释说,如果不同浩结婚,会很伤害浩,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她又说,她真的没有爱过浩。
结婚之后,两个人不断地为家务争吵。浩责怪娟不给他做饭,而娟也嫌浩不干家务活儿,甚至灯管坏了,都是娟踩着椅子更换。娟的父母从老家到北京来,浩整天加班不在家,周末也不陪她的父母出去玩,于是娟更是十分气愤。而且,浩对经济也把得十分严,两个人的开支明确分担,浩帮娟买了十几元的药,竟也拿着单子找她报销。而娟这时看到单位里其他夫妻间的亲密无间,特别是听说人家的丈夫在家里做这做那,便认准了自己的婚姻是个错误。
总之,浩缺少浪漫,是个很平实的男人。娟说,同他生活在一起很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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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告别离婚(6)
恰在这时,有一个男人追求娟,娟同样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也不好意思拒绝,便被那个男人的追求牵着,稀里糊涂地上了床。有了外遇的娟体验到生命中另一种绝美的激情与色彩,原本被她称为“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婚姻此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留恋之处了,她在红杏出墙的第二天便想到了离婚。
娟征求我的意见,我向她更多地了解了她身边这两个男人的情况。于是我知道,那个正与她热恋的男人已婚,而且对她说过不会离婚。娟与丈夫虽然有种种冲突,但却有许多志同道合之处:浩的处世能力很强,在娟求学、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浩总是一马当先冲在前面,替妻子解决各种问题,铺平道路。而且,浩表示不会同意离婚。
我于是帮娟层层深入地进行分析:
1。 与娟热恋的情人已明确表示不会离婚,所以,娟是否离婚不应该考虑进他的因素。我相信那是一个久经情场的男人,而不像娟这样,因为第一夜的激情与浪漫便做出冲动的判断。
2。 娟对丈夫有两个主要的责难:一是家务问题上,如不爱干家务活儿,在经济上过分注重两人的分担;二是不够浪漫。然而,这都不足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前者只是个人的缺点,但不是致命的缺陷,而后者,我说:“婚姻原本容不下浪漫,这是它同外遇的重要区别之一。”
3。 除了不爱干家务活,浩在许多事情上都在帮助娟。事实上,我后来知道,浩对娟生活的帮助与影响还是很大的。只是,她觉得这些都是浩应该做的,而不会审视一下这是否同样是需要珍惜的。
4。 娟自己在家务上,在对待浩的父母上,又是怎样的呢?在我的追问下,她承认自己是以怨报怨。我说,良好的婚姻容不得以怨报怨,而是双方都要有主动为对方付出的意识与行动。所以,她和浩的许多问题可以靠着她的主动付出去修好,我相信一方的付出会使另一方加倍地回报。
5。 虽然娟一直说自己没有爱过浩,但我无法相信她的话。她能够在那么长时间里一直接受浩(即便如她所说是“被动”的),也至少说明他们之间是有感情的。娟错误地以为爱情就是激情,事实上许多爱情就是平平淡淡的,特别是当与浩这种缺少浪漫的男人相处时。更何况,娟还承认他们志同道合,这种感觉与爱是相辅相成的。
6。 娟与浩间的感情,更多的是亲情。两个从中学时代一起走过来的人,太熟悉了,也就太平实了。处于外遇激情中的娟,会感到这种“亲情”是“鸡肋”,但对于婚姻而言,亲情是一种最高级的感情。我告诉她:亲情下的婚姻是最稳定的,想破坏掉它其实是很难的。
7。 我明确地告诉娟,我不认为她有能力离婚。离婚是一件极难的事情,对双方都是一场脱筋换骨的苦苦挣扎,而以现在的娟,爱情与婚姻观念还不成熟,并不明确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以及所需要的代价到底有多大,更没有为将要付出的代价做好准备,而且婚姻又没有走入绝路,她怎么可能会成功地离婚呢?更何况,如果确如她自己所说,会担心拒绝浩的爱情会伤害他,就不会担心坚持离婚同样会伤害他吗?
8。 我又借机说,这种怕伤害对方的感情就是一种爱呀。一个人爱一个人的感觉,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心疼这个人。娟借口不好意思明确拒绝而嫁给了浩,并因同样的理由有了外遇。但在我看来,至少她对这两个男人都是很有感情的,所以才会在这么大的事情上“不好意思拒绝”。
娟当时接受了我的建议,但这并没有影响她此后在与丈夫发生争吵之后仍一再闹着要离婚。我确信这只是她一时的情绪反应,她实在是没有能力离婚的,而且现在这婚姻对她来讲确实也是很有价值的。
原本计划多写几则维护婚姻的例子,但选择起来却比较难,因为我忽然发现几乎所有当事人一度决定结束而被我“维护”了的婚姻,都有一些重要的共同点:缺少激情与浪漫;一方或双方有外遇。最重要的是:一方或双方远未理解婚姻的实质,对婚姻和对方有太多太高的要求,缺少一份宽纳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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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告别离婚(7)
外遇被认为是婚姻稳定的最大挑战,这实在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错误的观念之一。外遇在某些时候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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