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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92堂必修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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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序

  我是爱情科代表序一王芳——平衡力最好的女人倪萍王芳:我很愿意为你写序!知道为什么吗?我最初认识你,是因为你主持的栏目《谁在说》。这哪是主持啊,简直是在场上玩。一个小女子,领着一帮大人玩,玩得那么自然,那么真实。在栏目里你不那么“显摆”,可栏目又离不开你。日后熟悉你了,才知道你是这个栏目的“头儿”,是栏目的“魂儿”。哦,难怪,那么有章法!真正认识你,是咱们开始共事了。从年龄到体积,小小的你,三个捆起来才有我倪萍这么大,感觉像个孩子。许多时候我看着你工作就感觉那么不忍心。你却像过家家一样地每件事都做得那么认真,那么投入。直到有一天,一个两岁的女儿被你抱在怀里,我这才知道,你已经是一个母亲了。我乐了,孩子生孩子,这是多么让人惊喜的事儿!我断定你能成事儿。许多时候,你智慧地在你热爱的事业里变换着不同的角色,小小的你身上散发着母性的光辉。对年长的策划脑袋们,你就像母亲一样温暖着他们,无微不至;对年轻的小编导们,你用姐姐的方式边打巴掌边往他们嘴里填枣。工作有序地进行,日子快乐地打发着。这是平衡力最好的女人。和你共事的人说你95%的时间是在工作。这样的人不成事儿什么样的人成事儿?老天公平啊!翻了你的书,我吓了一跳,小王芳你还有这根弦!你真的还年轻,还相信爱情,还相信生活。于是我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你有一双纯净的眼睛,为什么敢穿得那么少抱着女儿在杂志封面上大笑。传播者的基本素质是崇尚美好,小王芳做到了。序二情商高比智商高重要李静有人说,女人不能太明白,明白了就得不到有能力的男人了!不懂事的时候觉得对,懂事后就觉得特不对!王芳想写这样一本书,其实就是变相地说自己特明白,哈哈!必须的,我一直觉得,情商高比智商高重要!王芳的节目很质朴,她在情感节目中分寸到位,证明她的情商很高!是天生的,还是后天锤炼的?要问她自己喽。我做过类似的节目,最大的感受是不好主持!往往我们很难理解别人的选择,从而粗暴或肤浅地给出一个结论。而明白的女人是包容的、善意的、理解式的访问,你可以不认可,但不能否定别人的选择!从别人的故事反省自己,如同照镜子,不好看的时候就不照了,但心情不好不代表事实不存在!勇敢的人选择在别人的故事中对号入座!反省自己,就会获得!生活的观察可以给人带来反思跟提升。这本书的价值就是看你的心态如何你就会获得多少!序三爱最珍贵沈星书上说,天秤座的女孩儿是爱美的,也最向往、喜欢平衡的生活。我和王芳都是来自天秤的女子,我们都觉得这是件幸运的事。许多年前,我们曾经是同事,我叫她王小芳,她叫我沈小星,那时是初出校门的女生,憨憨的脸上笑容天真单纯,觉得生活就像花园里的道路一样,笔直而充满阳光。至于爱情,更是不用担心的事,天使自然会降临,亲吻我们的额头,因为书上说“……最后,王子和公主会在一起,从此便过着幸福的生活……”日子一页一页地掀过去,书上的故事还是在书上。长大的我们却发觉,梦想和现实有时候就像河的两岸,遥遥相望却不一定真的能渡过去。尽管这样,在经过标签写着“童话”的书架时,还是会不自觉地驻足回望。

  第2节:序

  现在,我和王芳的联系并不多了,但仍经常从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听到她的消息,知道她很忙,忙着管公司,忙着录节目,忙着疼女儿。有时想想她瘦瘦的样子,会觉得心疼,但更多的时候为她高兴,因为我知道这是她“想要的生活”。两周前,王芳让我给她的新书写点什么,我很高兴,能为老朋友做点事,开心。她的书名叫《我是爱情科代表》,我很好奇,于是我读她写的故事,很认真地读,读完,又有点惭愧。“人,在恋爱的时候,喝白开水都能喝出浪漫的卡布奇诺的味道;在失恋的时候,喝卡布奇诺却只感觉到淡如白开水。”“爱上一个人,就是拉着他的手时心里也还是在想念他。”我喜欢的不仅仅是她简单干净的文字,更是她那种直面爱情的坦白态度。爱和被爱的勇气和能力在忙忙碌碌中就像稀薄的香味,有时要很努力才嗅得到,而稍不留意就会消散在空气里,错过了却浑然不知。爱是一阵风,看不到摸不着,但在拂过脸颊、掀起衣角的时候,我们却能感受到它无时不在,那么,当它来临时,请你,用一个最温柔的微笑迎接它,用最敏感的心感受它,用最最真的态度面对它。因为,爱最珍贵。

  第3节:爱上一个人

  第一章爱上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就是拉着他的手时心里也还是在想念他。爱上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就是拉着他的手时心里也还是在想念他。爱上一个人,就是半夜突然醒来,然后满脑子都是他,翻来覆去到天明才昏昏睡去,梦中的还是他。爱上一个人,就是每天装着一个苹果,见到他的时候掏出来,看着他大口大口地吃掉,然后幸福地帮他擦擦嘴。爱上一个人,就是每次电话响起时,都盼望是他的号码;每次短信发来时,都盼望是他的问候。爱上一个人,就是早饭时想他吃了吗;中饭时想他吃了吗;晚饭时还想他吃了吗。爱上一个人,就是每天在包里装上他喜欢的那一款湿纸巾,等到他需要的时候,不经意地递到他的手里,看他因为自己的存在而变得生活简单。爱上一个人,就是下班后立刻钻到超市里,十三香、葱姜蒜、各类调料买一堆,还有两条鲫鱼,然后回家埋头工作,整整两个小时,任由汗水湿透衣衫,这一切只因为他的一句话——想喝一碗你炖的鱼汤。爱上一个人,就是他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你就会非常担心,什么事都做不了,只会一遍遍地拨打那个熟悉的号码。爱上一个人,就是和朋友聊天的时候,一不小心话题就是他,朋友刚打岔,你又转回来,说的还是他。爱上一个人,就是逛街的时候看的都是适合他的东西,买的都是给他的东西,给他花钱常常不太考虑,给自己买东西却总是比来比去,不舍得花太多钱。爱上一个人,就是吵架时盼望他先发来道歉的短信,因为你从来都不会真的怪他,只是期待他永远都像最初相识时那样疼你。爱上一个人,就是在你们相识纪念日那一天,突然拿出一个大本子,里面是你认识他这么久每天为他写的日记和情诗,一句句地读给他,享受他欣赏的目光。爱上一个人,就是悄悄把自己的照片放在他的钱包里,让他总是可以看到你的身影。爱上一个人,就是从心里不舍得花他的钱,因为知道他赚钱很辛苦,每次他给你买了礼物,都既开心又生气,生气他乱花钱,甜蜜地生气。爱上一个人,就是用心记住和他有关的所有日子,相识纪念日、牵手纪念日、拥吻纪念日、他的生日,甚至他爸爸妈妈的生日。爱上一个人,就是看到一本好书,第一时间推荐给他,因为书中的情节让人感动,想和他一起分享。爱上一个人,就是经常幻想和他生个孩子。爱上一个人,就是希望参加他的聚会,希望他身边的朋友认可你的存在,就算是给你们的爱情一个名分吧。爱上一个人,就是他有困难时,你比他还着急。爱上一个人,就是会因为一点小事而伤心很久,觉得他没有以前爱你了。爱上一个人,就是学会了吃醋,学会了小心眼,哪怕他多看其他美女一眼,自己都会觉得心像被刀割了一样,常常忍不住看他的手机和聊天记录,虽然很信任他,但还是想吃醋。爱上一个人,就是听一首情歌,觉得词就是给自己写的,没事的时候会一遍一遍地听,回味和他在一起的感觉。

  第4节:爱的代价

  爱的代价我认为,我们这些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对感情其实挺含蓄的,下面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一首老歌《爱的代价》: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十年前,云在一个省电视台做主持人,老北也是,他们是同事,更是朋友。老北是那个电视台最帅的男主持人,能唱好听的情歌,又跟云年龄相仿,所以那时少年不识愁滋味的云常常喜欢待在老北的身边。那个冬天好冷,真有呵气成冰的感觉,他们经常到宿舍楼下面的火锅店吃涮羊肉,透过热腾腾的水汽,老北说:“丫头,其实你挺美的!”云笑了:“没人说我丑啊!”老北就又安静了,安静地看着云吃涮羊肉。那个瞬间,他的眼神,就像定格照片一样常常闪现在云的梦里。以前云很少吃羊肉,讨厌那种膻膻的味道,是和老北在一起之后,她才学着适应羊肉。因为老北说,云太瘦了,只有羊肉可以养胖她。云从此爱上了羊肉,体重却十年如一日,从没有胖过。没事的时候,云和老北喜欢坐在广场的花坛旁聊天,常常会说到未来,老北说,他喜欢自由,想到外面的世界看看,云说,她就喜欢这里,这里是故乡。那时云住单身宿舍,条件非常艰苦,开始只有一件电器——电视机,是单位统一配的,后来老北送了云第二件电器——电饭煲。老北说,喝粥可以暖胃更可以暖心,自从有了电饭煲之后,他每周末都去云的宿舍展示他的煮粥技术。其实就是普通的白米粥,可是云却喝得津津有味,因为咽下去的还有甜蜜,每次她都喝三大碗。云喝粥的时候老北通常坐在床边抽烟,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云聊天,有的时候还会给云唱歌,就像《铁道游击队》里刘洪给芳林嫂唱歌的感觉一样,有一次,他唱了《把悲伤留给自己》。“是不是可以牵你的手啊,从来没有这样要求!怕你难过,转身就走,那就这样吧,我会了解的。”歌声中,老北把一只手伸给了云,云知道握住他的手就等于接受了这段感情,犹豫中没敢伸手给他,而是顺手抓来床头的一个芭比娃娃,把芭比的手递给了他。他们俩一人牵着芭比的一只手把那首歌唱完了,然后两人哈哈大笑,用自己的方式掩饰了尴尬。从那以后,老北再没要求过什么,只是每次送云回宿舍后,都会在楼下抽一支烟再走。透过窗帘看下去,路灯下的他伟岸英俊,云在想,自己慢慢地喜欢他了,甚至盼望再有一次牵手的机会。还没等云下定决心,老北却要离开那座城市了。老北要到北京上学,这事全台的人都知道了,除了云。后来在一次同事聚会上,老北向大家宣布他一周后就要走,云一听就蒙了,整个晚上人都是傻傻的,只知道一杯杯地借酒浇愁,后来喝得酩酊大醉,长这么大第一次喝成那样。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云第一眼就看到老北坐在对面,一脸憔悴,云努力回想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想着想着想明白了,老北要离开了,云哇的一声哭了,哭了很久,一直到哭累了,这期间老北就做了一件事,给她擦眼泪。等云安静了,老北终于说话了:“丫头,我不是不想告诉你要走的事,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好!如果,如果你嫁给我,我就不走了,哪儿都不去了!”云摇了摇头。老北说:“那你说你喜欢我也可以。”云还是摇头。老北向后靠了一下,说:“可是你昨天晚上说了,你说你最喜欢的就是我,我只是希望你清醒的时候再说一遍。”云费了很大的劲挤出一个笑脸,“老北,你的心已经在北京了,我留下你的人又有什么意义?我们以后就是哥们了。”老北怔了半天,“丫头,那好吧,我走了,你多保重!”一周后,老北走了,那天很多朋友去车站送行,云也去了,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老北和大家道别。突然间,老北看到了她,他从远处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云说:“我以为你不理我了,你来了,我真高兴!”身后的同事们看到他们这样哄的一下笑了,云急忙推开他的怀抱,刮了一下他的鼻子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登车铃响了,老北拉着云的手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不走了!”云依旧摇了摇头,很坚定地,老北的眼里有了泪光,然后,上车,去北京了。云一个人哭着从火车站走回宿舍,整夜未眠,然后和老北的合影就被她锁在了柜子里,把她的心、她的记忆、她的留恋一起都锁了起来,云就是这样的女孩,做所有的事情都干净利落,虽然自己心里下了暴风雨。后来,他们就很少联系了。听说老北从北京的学校毕业后,到了深圳,在一家电视台播新闻,而几年间云的变化也很大,也到了北京,顺利找到了工作,还把自己嫁了出去。再见面,是五年以后。老北回北京工作了,而且单位离云的家只有不到一公里,云知道他回来了,毕竟他们有很多共同的朋友,但是云从来没联系过他,也许是在等他的电话。接到老北电话的那天,阳光灿烂,心情当然也很灿烂,这么多年了,云知道自己一直在等他的电话。上岛咖啡,老北看上去一点都没老,只是胖了一点,成熟了几分。就这样看着对方,久久,谁都没有开口。老北点燃一支烟,还是五年前爱抽的骆驼牌,烟雾中他开口了:“丫头,还在等我吗?”云心里最深处的温暖开始升腾,摇了摇头,像五年前一样。老北说:“可我还在等你,一直如此!”以上就是云和老北的故事,结果当然就是他们还是成了朋友,但不是特别好的朋友,偶尔会在同事聚会上见到,偶尔会在宜家家居逛的时候碰到,那份情却放在了心底。每当云回忆起青春岁月时,依然会有老北的影子飘来。

  第5节:爱是一个人的事?

  爱是一个人的事?一个女孩,二十七岁,在我的节目中讲述了她的爱情故事。她大学时代认识、交往了一个男友,虽然她在安徽,他在北京,但感情一直很好,女孩说男孩给了她对爱情的所有向往,那种感觉在多年之后的今天依旧让她觉得温暖无比。后来大学毕业了,女孩的爸妈为她联系了去澳洲读书。签证都办理好了,女孩却不想走,为了他,因为她不知道如果离开这个男孩她该怎么活。澳洲的学校联系好了,机票也买了,分别即将来临,女孩来到了北京,去见他,这么多年他的学校她来过很多次,这次却觉得路程那样遥远,她不知道等待她的是距离的别离还是感情的离别。那家校门口的餐馆,他们至少来过三十次,那个靠窗户的位置,似乎是专门留给他们的。女孩问他:“接下来我们怎么办?”她多么盼望男孩挽留她,多么盼望他说“别走了留下吧”,抑或是说“我和你一起走”。然而,都没有。男友沉默良久,“分手吧!”女孩就这样带着泪水和遗憾走进了首都机场,手里握着那张到澳洲的机票。妈妈爸爸在机场大厅和她挥手告别,目送她过了安检。看着落地窗外起起落落的飞机,女孩做了一个重大决定,一个可能改变她一生的决定,她返身出了机场,拖着一大包行李留在了北京,留在了这个有他的城市!她一个人在这个陌生城市开始了漂泊的生活,找工作,找房子,和每一个北漂族一样,该吃的苦都吃了……即使如此,她也从来都没给他打过电话,她是个矜持的女孩,她说,只要和他生活在一个城市中就可以了,只要她随时都能感觉到空气中有他的味道。她盼望重逢。男孩在北京大兴的一所军事学校读书,要读七年,于是她每个周五都会转三次车去他的学校门口,因为那所学校只有这一天允许学生出校门,女孩就期望在这时碰到他。一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女孩风雨无阻地倒车去看他,每次她都是三点多到,在门口站两个小时,五点半就找个地方吃饭,然后六点半坐最后一趟车赶回城里,那一年她几乎吃遍了那所学校附近的所有餐馆,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在想也许他曾经坐在这里吃饭,这样的幻想一直支撑着她。缘分也许真的断了,她就是一次都没有再见到过他。我问她,这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她说看《一千零一夜》,每天看一个故事,数着天过,到现在已经开始看第二遍了,也就是说,日子已经过去了三年多!我又问她:“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经历的事情都告诉他呢?哪怕只是一个电话!”她笑了,随后丢过来一句很经典的话:“爱是一个人的事!”她认为,她享受了爱情的所有过程,期待、盼望、思念,有这些就足够了。我不知道她的《一千零一夜》还得翻多久,但是,我却觉得爱永远都是两个人的事情!

  第6节:一只小母猫的爱情启示

  一只小母猫的爱情启示小花怀孕了,这个消息让当年十四岁的我非常震惊。在这之前,我甚至都不知道小花是只小母猫。那一年,我正在紧张地备战中考,满脑子都是做不完的化学题和背不尽的english,每天早出晚归的我放松了警惕,弟弟“见缝插针”,抱养了一只小花猫。这之前,弟弟提出过很多次要求,想养一只小猫或者小狗,都被我这个大五岁的姐姐“明令禁止”了,我小的时候有点害怕小动物,有一次进楼道,邻居家的小狗冲出来,我尖叫一声,绝对世界级女高音,吓得邻居急忙出来拉回小狗,边走还边说:“快走,别让王芳姐姐吓着你!”要考试那段时间,我忙晕了,家里新添的这只小猫我也糊里糊涂地接受了。小花怀孕的事我们全家人开始都不知道,我们从来没养过宠物,几乎没有任何经验,只知道每天按时给她喂小鱼,只知道年纪小小的小花越来越胖,只知道小花渐渐地变懒了,不爱运动了。后来是做客的表弟发现小花怀孕的,他家在乡下,从小和动物摸爬滚打,一来我家就和小花亲得不得了。“她怀孕了,应该都快生了!”表弟肯定地说。这个消息让几个小孩像炸了锅一样唧唧喳喳起来:“她还是个孩子,怎么会怀孕?”“她肚子里有几只小猫猫?”“她的丈夫是谁?”……知道小花怀孕了,我们立刻开始对它高度关注,很快我们就发现了她孩子父亲的蛛丝马迹:是一只流浪猫,浑身黄毛,很大很大的一只公猫,样子挺吓人,我们叫他大黄,真不知道我家秀气的小花怎么会看上大黄?更不知道大黄是什么时间成为了小花孩子的父亲。我们猜测,很有可能是小花在我们都不在家的时候,跳出了窗外(我家住一楼),然后就早恋了。一般来说,猫猫像小花这个年龄,还不太懂“男欢女爱”呢,所以我们一致认为是大黄把我家小花给带坏了。大黄对小花还是很关心的,每天都会在我家的窗下喵喵地叫,家里的小花就会立刻跑到窗口回应着大黄,两只猫隔着窗户诉说着思念。我后来怀孕的时候还常常想到这个场面,想当时小花一定很孤独,很需要大黄的安慰,因为毕竟她还是个孩子,我很后悔当时没有放小花出去和大黄幽会,哪怕只是散散步,因为当时我们担心小花随时会生小宝宝,根本不敢让她离开家门半步。小花生孩子的那天我一直记得。腊月里的内蒙古,天寒地冻,我们把小花的窝挪到了相对暖和的厨房,在一只箱子里垫了很多棉花,这就是小花的产床了。腊月二十八,小花就要生了,她躲在箱子里一声接一声地叫着,声音很惨。妈妈坐在小花旁边,轻声地安慰着她,小花叫累了,就趴在那里,好像睡着了。可是妈妈出去倒杯水的工夫,小花又开始大叫,我们走到小花的窝旁,竟然看到小花流泪了。也许是疼痛的泪水,也许是害怕孤单的泪水。妈妈怕我们人多打扰了小花,把我和弟弟轰到小卧室里。弟弟那年九岁,看得出来他比我更疼爱小花,紧张得不得了。“姐,你说小花不会死吧?”“姐,你说小花生出来的小猫是花的,还是黄毛的?”“姐,我好担心小花,她一定很疼吧!”“姐,要是生两只就好了,你一只,我一只……”小花哭累了,叫累了,终于生出来了。是两只小猫,一只花的,小小的,出生不久就死了;一只黄毛的,像极了它的父亲,比那只花的大两倍。小花累极了,甜甜地睡着了,那只活下来的小小黄毛就躺在她身边。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小小黄毛在三天后也死了。小花伤心地叫着,叼着已经死去的孩子钻到床底下,怎么叫她也不出来,两三天都不吃东西。后来弟弟好不容易把她弄出来,小花却是闷闷不乐,她把死去的孩子放到了床下的一个空鞋盒里,没事就围着盒子转,常常发出痛苦的哀号。小花的“产后抑郁症”过了半个多月才好。我们把那只小小黄毛葬到了院子里的梨树下。大黄又常常来我家窗下,小花也又开始和大黄一唱一和了。这份爱情保持了好几年,中间小花常常趁我们不注意跑出去约会,不过走一两天自己就会回来,每次回来小花都脏脏的,饥肠辘辘,我们给她洗澡,然后她会不顾一切地大吃一顿,看得出来,她在外面和大黄的流浪生活一定很苦,已经习惯了饭来张口的小花还不太适应奔波的生活,但我相信,如果大黄找到了吃的东西,一定会先分给小花,因为他爱她。终于有一天,小花出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弟弟找遍了周围的角角落落,却没见到小花的影子。小花和大黄私奔了。不知道小花想不想我们,但是我们想念她,天天念叨小花在的时候我们的快乐生活。两年以后,妈妈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看到过一次小花,还有大黄,还有三只小猫,小花还认识妈妈,但是很快就带着孩子们跑了。从那以后,就再没有小花的任何音讯了。一只小母猫为了爱情,可以放弃安逸的生活,愿意跟着心上人流浪街头忍饥挨饿。一只大公猫为了爱情,可以拼命地寻找生计,为了心爱的人踏踏实实跟着他漂泊。也许,他们是艰辛的。但是,他们是相爱的。

  第7节:一封情书成就了我的书法

  一封情书成就了我的书法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对我说过,字如其人,女孩子写字好非常重要。可是学生时代我的字一直写得马马虎虎,或者只能算是比较工整。父亲字写得棒极了,每年春节,他会给整个单位的同事写对联,我常常站在边上帮他研墨,看着父亲挥毫之间的笔端,真是羡慕死了。于是我也会突发奇想开始练字,每到这时,父亲都帮我准备好笔墨纸砚,而我呢,常常是胡乱写上几笔,心就飞到了操场上,毕竟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游戏比毛笔的吸引力大多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十七岁,收到那封信之前。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书信还是十分流行的通讯方式。这封信叫情书可能有点勉强,因为它只是一封十九岁男孩写给十七岁女孩的表达友谊的信,那个男孩我见过一面,是在到北京夏令营的时候,他属湖北团,我是内蒙团,每天在一起吃饭,但一共没说超过五句话,所以收到他的来信我真的很诧异。信的内容我现在记得不太清楚了,大致是说他对我印象深刻,感觉很好,希望继续交往等等,但我始终记得也最让我心动的是他的字,感觉像行云流水一般,几乎可与书法家的相媲美。我拿着那封信看了很多遍,惴惴不安地决定给他回一封信。晚上下了晚自习,大家陆陆续续回宿舍了,我才悄悄拿出那封信,可不能让同学们看见,要不然他们会笑死我的。那个年代,给一个男生写信还是件挺让人不好意思的事。刚写了一个开头,我便无法下笔了,因为和他的字相比,我写的字就是小学生水平,于是,我也不着急写信了,开始拿出几张草稿纸练字,练好一个写上一个。这封信写了一周,终于写完了,那天正好是周末,我坐公交车回家准备把信寄出去。在路上,我拿出了他给我写的信又看了一遍,然后又拿出我给他的信,相形之下,差距太大,让我实在惭愧、窝火,我一下子把写的信撕了个粉碎,引得车上的人都回头看我,我分明感觉到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那是委屈的泪水……那以后,我开始无比自觉地练字,将近半年的时间,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来挥笔写大字。我临的是刘炳森老师的隶书,因为在我看来,隶书是最能体现女孩子阴柔之美的字体。那段时间我像是着了魔一样地爱上了练字,那个男孩的信我也每天带着,它已经不仅仅是一封“情书”了,更是我练字的绝对动力。父亲那么多年的苦口婆心,竟然顶不上一个陌生男孩的来信,现在想来都有些惊奇,不过大约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回忆到这里,我在想,年轻时的我就是不服输的,而这大约也是成就今天的我的最大原因。终于有一天,我认为自己的字可以拿出手了,可给男孩写回信的勇气却没有了,想想已经过去半年多了,也许他早已经不记得我了,那就这样吧!于是,在一次和同学去黄河边玩的时候,我把那封信悄悄地折成纸船,放到了水中……后来我坚持练了两年字,然后就成了班里固定出板报的人,然后就常常有人夸我字写得不错,然后老爸就会和朋友们说:“我女儿字写得好,随我……”

  第8节:老人家娶了小保姆之后

  老人家娶了小保姆之后七十七岁的刘老先生和四十二岁的阿兰从远处走来,老先生颤颤巍巍,阿兰看上去很有耐心。足足五分钟,他们才从台下走到演播台上,那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对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老先生来说,已经是个挑战。他们的年龄差距是写在脸上的,一个二十岁的女子如果嫁给一个五十岁的男人,可能看上去还不觉得太别扭,但女子到了四十岁时,老先生已经走路都吃力了,这就让人不是很看好这份感情了。来我们节目,有很多人都是带着情感中的烦恼,我以为他们之间也是有了鸿沟,没想到阿兰一上来就告诉我,她很爱老先生,和老先生在一起已经十三年了,她的内心早已经把老先生当作自己的亲人和爱人了。再问老先生,他也用有些含糊的语言告诉我,阿兰对他挺好的,吃喝拉撒睡都是人家照顾,比儿子照顾得好多了。他说到阿兰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爱意,不是慈爱的那种,是爱情的那种。阿兰很自然地拉着老爷子的手,揉揉捏捏,能想象得出来,生活中的他们可能就是这个样子。来我们的节目是因为他们和老人家的两个儿子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主要问题出在一间房子上。故事还得从头说起:1996年,阿兰来北京务工,到了单身的刘老先生身边,那个时候,刘老先生只有六十出头,妻子已经去世了,退休之后更觉得空虚和孤独,阿兰的到来如同一股春风吹进了这个安静的小屋。阿兰人很勤快,又爱唱爱跳,常常把自己扮作小孩子哄老人开心。那个时候,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爱情已经开始萌芽。有一次,阿兰从老家回来就一直闷闷不乐,问到最后才知道,家里的丈夫提出和阿兰离婚。这对于阿兰来说是生活中的不幸,但是对于老人家来说倒是件好事,老人安慰了一番阿兰,顺便也表达了自己的心意,当时阿兰并不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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