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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玩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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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少年老成(1)
年幼的弗兰克很小就对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充满了好奇,期盼着赶快长大,好一试身手……
  弗兰克·阿侬·考波伍德出生在费城 ——一个有着二十五万人口的小城。这里有风景如画的公园、知名的建筑、鳞次栉比的历史古迹。那时许多新发明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像电报、电话、快递公司、远洋蒸汽轮船、城际信件快递,弗兰克和我们一样,都是后来才接触到这些东西的。没有邮票和挂号信,也没有市内有轨电车,街上净是些小公共马车。要想出趟远门,只能靠缓慢发展的与运河相连的铁路系统。
  弗兰克出生时,他父亲亨利·沃辛顿·考波伍德还是个银行 的小职员。十岁时,弗兰克就已经能够理智、敏锐地观察周围的世界了。这时,由于银行总裁的逝世,银行职员依次得到了提升,弗兰克的爸爸接任了前出纳员的职位,待遇丰厚,年薪三千五百美元。亨利·沃辛顿·考波伍德非常高兴地告诉夫人,想把家从布顿街二十一号搬到新市场街一百二十四号。这个街区要好些,有漂亮的三层砖房,而现在的房子只有两层高。将来也可能会搬进更好的房子,但现在就够好的了,他非常满意。
  亨利·沃辛顿·考波伍德只相信自己亲眼看见的,并满足于现在的职位——银行职员,或者说是未来的银行家。这时的他仪表出众,又高又瘦,勤学好问,善于写作。好看而光滑的络腮胡一直长到耳际,打理得整整齐齐。高鼻梁,上唇长而平滑,下巴微微突出,浓密的眉毛下衬托着朦胧、淡蓝色的眼睛,整齐的短发分得很漂亮,双手和指甲都非常干净。他常穿长礼服,头戴大礼帽——当时金融界人士都这样,这种打扮与其说是庄重,不如说是优雅更贴切。
  因为想在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上提升自己,亨利言谈举止十分谨慎。尽管没什么真正具有政治意义的观点要发表,但他也不敢表达激烈的、不合时宜的社会和政治观点,更怕被人看见自己和坏人在一起。尽管当时争论得非常激烈,但他既不反对也不支持奴隶制度。他坚信,人只要有资本,有特殊的人格魅力——能赢得别人信任的能力,就可以从铁路中创造出巨大的财富。他认为安德鲁·杰克逊跟尼古拉斯·比德尔和美利坚银行对着干是完全错误的,这可是当时的一件大事。当时有大量准备不足而发行的纸币在社会上流通,也经常流到自己所在的银行来——当然是打过折扣之后的,银行又借给那些急需用钱的贷款人以获利,这让亨利很是担心。亨利所在的费城第三国民银行位于市中心第三大街,实际上当时这里也是全国的金融中心。银行主人也同时经营经纪业务。当时所有的银行,不论大小,都有一个通病——无视法律,不考虑资产的安全性和具体数目,盲目发行钞票,结果以惊人的速度倒闭或停业。作为出纳员,亨利必须具备这些知识。结果,他变得缩手缩脚,胆小如鼠。不幸的是,他非常缺乏在任何领域出人头地的两项能力——魄力和远见。尽管是个相当成功的金融人士,但亨利生来就不是当大金融家的那块料。
  考波伍德夫人信教。她个子矮小,淡棕色的头发,明亮的褐色眼睛,年轻时还算楚楚动人,但现在已变得呆板而实际,一心只想着给予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母亲的关爱。儿子们中,老大弗兰克带头,老是给她惹麻烦,因为孩子们整天在城中各处跑着玩,和坏孩子们混在一起,不该看的也看,不该听的也听。

第一章  少年老成(2)
弗兰克·考波伍德尽管只有十岁,却天生是个孩子王。无论在先前的走读学校,还是在后来的中心高中,大家都非常认可他的能力。他个性坚强、勇敢、无畏,很小就想了解政治和经济。弗兰克不喜欢读书,却干净、结实、有形,有张漂亮、轮廓分明、感觉敏锐的脸庞,一双又大又亮的灰眼睛,宽大的额头,一头又短又硬的深棕色头发。他行动敏捷、灵活,非常自信,总是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并期望得到明智的回答。他从不生病,胃口很好,常常用强制手段管制弟弟们。“过来,乔!”“快点,爱德!”,他命令道,态度虽不算粗暴,但总是很坚定,于是乔和爱德就跟着来了。他们从小就把弗兰克当头,对他言听计从。
  弗兰克喜欢思考,对每件事情都感到好奇。例如,他弄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生出来的——生命怎么存在于世。世人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们来这里干什么?是谁创造了万物?妈妈给他讲过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但弗兰克不信。他家不远处有个鱼市,在去银行找父亲的路上,或在领着弟弟们放学回家的路上,弗兰克喜欢去一个鱼铺门口的大坛子边看看,里面有德拉瓦海湾渔民捕捞到的千奇百怪的海产品。一次,他看见一只海马——一种怪怪的小海洋动物,样子长得有点像马。还有一次,他看见一只电鳗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对此做过解释。
  一天,他看见坛子里有一只乌贼和一只龙虾,目睹了发生在两只动物之间的悲剧。这让弗兰克终生难忘,他非常理智地看清了事情的本质。有游手好闲的好事者说,龙虾没有吃的,就把乌贼看作理所当然的美餐了。龙虾躺在透明玻璃坛子底部的黄沙上,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旁人根本不知道它那对突出的黑眼珠在看哪里。但很明显,龙虾的目光从来没有离开过乌贼的身体。光滑灰白的乌贼,看上去非常像一大块猪肉,像鱼雷般游来游去,但是它的移动一点也没有逃脱敌人的视线。龙虾像弹弓一样跳到懒洋洋、正做着美梦的乌贼身边,然后惊恐的乌贼便敏捷地躲开,同时喷出一大团墨汁,消失不见了。然而这个办法并不总是奏效。乌贼的身体或尾巴经常被敌人的爪子撕去一小块。小弗兰克对这一幕非常着迷,天天都来看。
  一天早上,弗兰克站在坛子前,鼻子几乎贴着玻璃。这时乌贼的身体只剩下一部分了,它的墨囊也差不多用空了。龙虾在坛子的另一角,显然做好了采取行动的准备。
  这个孩子站着一动不动,残酷的斗争把他吸引住了。现在,也许一个小时之内,或一天之内,乌贼就会死亡,被龙虾杀死,被吃掉。弗兰克看着坛子角落里铜绿色的杀手,琢磨着不知什么时候会发生这最后的一幕。也许今晚!晚上他会再来看看的。
  当天晚上弗兰克又来了。哇!预料之中的一幕已经上演了。坛子周围围满了人,龙虾正心满意足地呆在角落里呢,面前的乌贼被撕成了两半,有些已经被吞食掉了。
  “终于吃掉它了,”有个人说,“我一小时之前就呆在这儿,龙虾一下子跳上去,抓住了它。乌贼筋疲力尽,反应不够迅速。它试图反抗,但龙虾料到了这种反应。龙虾花了很长时间策划这次行动,今天总算搞掉了它。”
  弗兰克只是瞪着眼看,错过了这一幕真是可惜。他看着被杀死的乌贼,心里感到些许悲伤。然后,便凝望着胜利者。
  “我猜事情必然会这样的,”他自言自语,“乌贼不够快。”弗兰克悟出了其中的道理。
  “乌贼没有杀死龙虾——因为它没有武器。龙虾能够杀死乌贼——因为它全副武装。乌贼没有食物,龙虾却把乌贼当成食物。结果会是什么?结果还可能是什么?它没有任何活下来的机会。”回家的路上,弗兰克这么总结着刚才的事情。
  这事给弗兰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大致回答了过去一直困扰着他的一个谜  团——生命是怎么存在的。生命彼此相互蚕食,就是这么回事。龙虾捕食乌贼和其他动物。那么什么动物捕食龙虾?当然是人!一定是人,就是这样!什么捕食人类呢?弗兰克问自己。是其他人吗?野兽吃人,还有印第安人和食人兽。也有人在暴风和横祸中死亡。弗兰克不敢肯定是否真有人吃人这样的事,但人类确实经常互相残杀。比如战争、巷战、暴民寻衅闹事等。他曾见过暴民闹事。那是在他放学回家的路上,暴民袭击了《公共记录报》 大楼。爸爸还解释过这事,说跟奴隶有关。看看那些奴隶,他们也是人,最近的闹事就与此有关。一些人杀死了另一些人——黑奴。
  回家的路上,弗兰克对自己的解释感到非常满意。
  “妈妈,”弗兰克刚跨进门便大声喊道,“它终于搞掉它了。”
  “搞掉了谁?谁搞掉了谁?”妈妈不解地问,“快去洗手。”
  “嘿,龙虾搞掉了那只乌贼,前两天我告诉过你和爸爸的。”
  “哦,真不幸。你怎么对这种事感兴趣?快,去洗手。”
  “嗨,这样的事很难见到的,我还是第一次碰上呢。”
  弗兰克走到后院,那儿有个水龙头,有根柱子支着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个发亮的锡盆,还有一桶水。他洗了手,又洗了脸。
  “嗨,爸爸,”后来弗兰克对爸爸说,“你知道那只乌贼吗?”
  “知道。”
  “唉,它死啦。龙虾吃了它。”
  “哦,这太糟糕了。”爸爸漠不关心地应着,眼睛始终盯着他的书。
  但是,一连几天,一连几周,弗兰克都在想这事,也想自己的生活。他已经在思考自己要在世上做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与别人相处了。看着父亲点钱的样子,弗兰克想,自己肯定也会喜欢上银行的工作的。父亲办公所在的第三大街对弗兰克来说是世界上最干净、最迷人的大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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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贵人相助(1)
天生聪明,又有贵人指点,年轻的小弗兰克前途一定光明……
  弗兰克·阿侬·考波伍德从小就生活在舒适、快乐的家庭环境里,十岁时一直生活在梧桐树街。这里很适合男孩子玩,街道两旁大多是两三层高的红砖房,门前有着白色大理石小台阶,前门和窗户还镶嵌着薄薄的大理石白边。两边种了很多梧桐树,枝繁叶茂。路面铺着又大又圆的鹅卵石,被雨水冲得干净明亮。人行道用红砖铺成,总是湿湿的,凉凉的。他们的房屋后面还有个院子,长满了草木,时常鲜花满园。房屋整个占地将近一百英尺 宽,前面紧靠着街道,屋后有片宽敞的空地。
  考波伍德一家日子不算拮据,父母和孩子们都尽享着天伦之乐。从弗兰克出生到十岁为止,这个家庭每两三年便添一个孩子,如今已有四个子女,一大家子人了,所以他们打算把家搬到新市场街去。亨利·沃辛顿·考波伍德因为职位提高,关系也就更广了,慢慢开始变得有些地位了。他结识了不少与银行有业务往来的大商人。因为是银行职员,本职工作需要拜访其他银行,亨利就与美利坚合众国银行、德塞尔银行、爱德华银行等银行的员工混得很熟,而且口碑不错。经纪人都认为他代表着一家非常可靠的银行,尽管没有出众的才华,但绝对称得上是个可靠、可信赖的人。
  父亲事业的进步确实让年少的弗兰克受益匪浅。他时常被允许星期六到银行去玩,在那里,弗兰克总是饶有兴趣地看着经纪部门熟练地交换着票据。他想弄清楚这各种各样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有贴水 ,怎么收贴水,工作人员收了这些钱又用来干什么。父亲很高兴他小小年纪就如此有兴趣,也乐意给他解释,所以弗兰克在十到十五岁时便已了解了有关国家金融状况的广泛知识——什么是州银行,什么是国家银行,经纪人干什么,股票是什么,股票价格为什么会波动。弗兰克开始懂得了钱作为交换媒介的作用,也懂得了所有资产价值是怎样按照一种基础价值——黄金的价值来计算的。他天生就是金融家,金融这一伟大艺术的所有知识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了,就像诗人对人生各种细微情感的感悟一样,这些知识与生俱来。黄金作为交换的媒介引起了弗兰克的极大兴趣。当他从父亲那里得知黄金是从矿里开采出来的以后,夜里就经常梦到自己拥有一座金矿,他真希望美梦能变成现实。弗兰克同样对股票和债券心存好奇,他知道有些股票和债券一文不值,而有些则会大大超出它们的票面价值。
  “瞧,儿子,”有一天父亲对他说,“这是咱们这里很少见的东西。”父亲指的是英国东印度公司 的股票,这些股票以票面价值的三分之二在他们银行作抵押,以贷款十万美元,因为费城的一个大财主急需现金。小弗兰克好奇地看着这些股票,说:“看起来不值这么多,是不是?”
  “它们现在的价值可是票面价值的四倍呢,”父亲故作聪明地说。
  弗兰克又看了看股票,“英国东印度公司,”他读道,“十镑——那几乎就是五十美元啦。”
  “四十八美元三十五美分。”父亲纠正道,“唉,要是我们有这样一叠股票,就不必那么辛苦了。看到没有,上面没有什么标记,说明这些股票没怎么流通,我想可能以前从没被抵押过。”

第二章  贵人相助(2)
弗兰克看了一会儿就把股票放了回去,强烈感觉到了金融的复杂。东印度公司是干什么的?做过什么?父亲一一解答了他的疑问。
  弗兰克在家里也听到过很多有关金融投资和金融风险的谈话。有一次,他就听到一个关于名叫斯蒂姆伯格的古怪家伙的故事。他是弗吉尼亚的一个大牛肉投机商,当时正来费城寻求贷款。据父亲说,斯蒂姆伯格与美利坚银行的尼古拉斯·比德尔、拉德纳等人关系密切,或者至少说关系很好,能从银行得到他想要的几乎一切贷款。斯蒂姆伯格在弗吉尼亚州、俄亥俄州 以及其他州购买生牛,业务非常广泛,实际上可以说,他完全垄断了美国东部城市的牛肉供应。他身材高大,体态丰硕,听父亲说,脸有点像肥猪。头戴一顶大礼帽,身穿松松垮垮的长礼服,肚皮在礼服里乱晃悠。他曾经成功地使牛肉涨到三十美分一磅 ,结果导致零售商和消费者的一致抗议,这事让他一下子声名远扬。以前,斯蒂姆伯格常到父亲所在银行经纪柜台办理业务,带着多达十万或二十万美元的十二个月期票——都是美利坚银行发行的汇票,面值以一千、五千、一万美元为主。他要把这些期票以低于票面价值十美分到十二美分的价格兑现,因为他已经把这一整笔款项在美利坚银行作了抵押,贷出了为期四个月的资金。斯蒂姆伯格要从第三国民银行的经纪部门按照票面价值兑取大量弗吉尼亚、俄亥俄和西宾夕法尼亚的钞票,因为他多半在这些地方花钱。第三国民银行首先因为这笔原始交易,赚个四五厘,然后,因为收进西部银行的票据又有折扣,还可以再赚上一笔。
  父亲还提到过另外一个叫弗朗西斯·格伦 的人。格伦是华盛顿有名的报纸记 者,同时也是名说客,有着发掘一切秘密的本领,他尤其喜欢对一些与金融法规有关的秘密刨根问底。不管是总统和内阁的秘密,还是参议院和众议院的秘密,他都了如指掌。
  几年前,格伦大概曾委托一两个经纪人大量购买得克萨斯的各种债券。得克萨斯共和国在摆脱墨西哥统治争取独立过程中,发行过各种公债和债券,总值达一千万到一千五百万美元。后来,按照得克萨斯并入美利坚合众国的计划,通过了一项议案,由美国出资五百万美元,用于清理旧债。格伦得知此事,知道了他的一些旧债,由于这一特殊规定,可以按票面足额支付,而其他的债券则要按比例折扣。为吓走那些可能听到消息、并开始买进旧债券图利的局外人,策划者事先安排在议会中先不通过这一法案。
  格伦把这一件事告诉了第三国民银行。当然,消息也很快就传到了出纳员亨利·考波伍德的耳中,他把这事告诉了夫人,所以儿子也辗转听说了此事。这时,弗兰克的大眼睛闪闪发光。他不懂,为什么父亲不利用这个机会为自己买进一些得克萨斯的债券。据父亲说,格伦,可能还有其他三四个人,每人足足赚了十万多!父亲似乎认为,这事不完全合法,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为什么不能从内幕消息中获利呢?总之,弗兰克觉得父亲太老实、太谨慎。他想,等自己长大了,也做经纪人,或者当金融家、银行家,然后就可以做这些事情了。
  恰巧这时来了个以前从没见过的舅舅,他是考波伍德夫人的一个兄弟,名叫塞纳加·戴维斯。这位舅舅身高五英尺十英寸 ,腰粗肚圆,身材健壮,充满热情,脑袋又圆又秃,只留下几小撮黄头发,面色红润、干净,外加一双蓝眼睛。他的穿着非常讲究,一件绣花马甲,浅色长礼服,当然还有一顶大礼帽,这是富人的标志。弗兰克马上就喜欢上了他。他本是古巴的一个庄园主,现在在那里仍然有个种植园。舅舅讲了好多古巴生活的种种奇闻,诸如庄园里的反抗、埋伏、拿弯刀搏斗等种种趣事,还带来了很多有关印第安人的好玩的故事,但丝毫没提及个人的财富。他提到了一个叫迈钮的黑奴,人高马大,却瘦骨嶙峋,一直都是他的贴身随从。他还把庄园里的粗糖用船运到费城的萨瓦的一些码头。弗兰克喜欢他自由随性的快乐生活,相比于这个有点平静保守的家庭,这种生活显得粗犷豪放多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贵人相助(3)
一个星期天下午,塞纳加·戴维斯舅舅不期而至,这让一家人又惊又喜。“哇,南希·阿贝拉,”他对考波伍德夫人说,“你可一点都没变,我原以为你嫁给老亨利以后,会变得和你兄弟一样胖呢。可是看看你,我敢对天发誓你还不到五磅重。”他抱住考波伍德夫人的腰摇了摇,吓得孩子们惊慌失措,因为他们从没见过谁对母亲这么随便的。
  亨利·考波伍德对这位有钱的亲戚很感兴趣,也非常高兴,因为十二年前他结婚时,塞纳加·戴维斯还瞧不起自己呢。
  “看看你们这些油头油脸的费城佬,”塞纳加·戴维斯接着说,“你们应该到我古巴的农场里晒晒太阳,以除掉这蜡黄的面孔。”他捏了一下五岁的安娜的脸。“我告诉你,亨利,这地方相当不错。”然后,就用一种批判的眼光打量着这个相当传统的三层砖房的正厅来。
  这个大厅长二十英尺宽二十四英尺 ,由仿核桃木建成,放着一套谢莱顿式样 的新家具,显得十分和谐。亨利升任出纳总管后,家里添置了一架钢琴,是欧洲的进口货,这在那时算得上是奢侈品了。这架钢琴原本是等安娜长大后学钢琴用的。厅内还有几件不寻常的装饰品,一盏豪华的枝形煤气吊灯,一只养着金鱼的玻璃缸,里面放了几个罕见的、擦得发光的贝壳,一个捧着花篮的大理石丘比特雕像。因为是夏天,窗子都打开了,窗外的树木伸展着绿色的大树叶,遮蔽着砖铺的人行道,令人心旷神怡。塞纳加舅舅踱出大厅,进了后院。
  “啊,真够好的,”舅舅说。他看到院子里有棵大榆树,有些地方铺着砖,四周是砖墙,上面爬满了葡萄藤。“吊床呢?夏天你们不在这里挂吊床吗?我圣彼得罗的阳台上有六七个呢。”
  “因为邻居的关系,我们没考虑过挂吊床,不过挂吊床挺好的。”考波伍德夫人附和道,“亨利最好弄个来。”
  “我旅馆的皮箱里还有两三个呢。黑奴做的,明早我叫迈钮送过来。”
  舅舅折了一支葡萄藤,扭扭爱德华的耳朵,又告诉另一个男孩约瑟夫,要送给他一把印第安战斧,然后就回到了屋子里。
  “我喜欢这孩子。”过了一会儿,他一只手搭在弗兰克的肩膀上,说:“亨利,他全名叫什么?”
  “弗兰克·阿侬。”
  “你可以把我的名字加上。这孩子与众不同。孩子,喜欢到古巴当庄园主吗?”
  “不知道。”大孩子回答。
  “唔,很直率,为什么不知道?”
  “没什么,只是一点也不懂。”
  “你懂什么?”
  这孩子狡黠地笑了,“我想,我懂的不多。”
  “那么,你对什么感兴趣?”
  “钱!”
  “啊!你骨子里到底是块什么料,呃?像你爸爸吧?这可是个优点。而且说话也像个男子汉!我们待会儿再听你的想法吧。南希,我想,你养了个金融家,他说起话来真像个金融家。”
  现在,舅舅仔细打量着弗兰克,在弗兰克那年轻而强健的身体里,有一种力量——这一点毋庸置疑。他又大又亮的灰眼睛里充满了智慧,蕴涵一切而又毫不外露。
  “好小子!”塞纳加·戴维斯对妹夫亨利说,“我喜欢这孩子,我看他将来定会前途无量的。”
  亨利附和地笑着。这个舅舅,要是他真喜欢弗兰克,也许以后会帮帮弗兰克,说不定将来还会留点财产给他呢。塞纳加有钱,又没结婚。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塞纳加舅舅成了他家的常客,他和黑奴迈钮都经常过来。让孩子们非常吃惊的是,迈钮既会说英语又会说西班牙语。而且,舅舅对弗兰克似乎越来越感兴趣了。
  “等这孩子长大,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以后,我想我会帮他的,”一天,塞纳加这么跟妹妹讲道,换来了对方的一阵感激。在与弗兰克聊他的学业时,舅舅发现他不愿读书,大多数课程都是硬逼着才学的。弗兰克认为语法课惹人讨厌,文学课一派胡言,拉丁语课毫无用处,只有历史课才有些意思。
  “我喜欢记账和算术。”弗兰克说,“我想退学做事去,那才是我想干的。”
  “你还太小,孩子。”舅舅说,“现在你才几岁?十四?”
  “十三了。”
  “是啊,十六岁前是不允许离开学校的,如果能呆到十七、十八岁,那就更好了。这对你没坏处,那时你就不再是孩子啦。”
  “我不想当孩子,我想工作。”
  “别急,孩子。很快你就会成为真正的男人。你想做银行家,是不是?”
  “是的,舅舅!”
  “好,到时候如果一切顺利,你要是表现不错,想干点事情,我会帮你开个头的。如果我是你,要想成为银行家,首先会找家大粮食经纪行干上一年半载,从那里可以接受良好的培训,可以学到很多应该掌握的东西。现在,你应该把身体养得棒棒的,好好学习功课。无论我在哪里,只要告诉我你的情况,我都会写信给你,看你学得怎么样。”
  他给了弗兰克一块十美元的金币,要他在银行开个户头。说起来一点也不奇怪,由于这个朝气蓬勃、充满自信、品格优秀的年轻人,塞纳加更喜欢这一家人了。
  

第三章  初露锋芒(1)
天才在很小的时候就会露出锋芒,弗兰克十三岁时便通过倒买倒卖轻松赚了三十美元,这除了有头脑,还得有胆识才行………
  那是在十三岁时,小弗兰克平生做了第一次生意。一天,他路过进口商和批发商集中的前门大街,见一家杂货批发店门前挂着一面拍卖的旗子,里面传出拍卖的声音:“给我个价,诸位愿意出多少钱买这些爪哇咖啡?一共二十二袋,市面上现在每袋批发价是七点三二美元。给个价?出个价?整批拍卖,给出个价吧?”
  “十八美元。”站在门口的一个交易商说,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开个价。弗兰克停住了脚步。
  “二十二。”另一个人叫道。
  “三十。”第三个人说。“三十五。”第四个人说,这样一直递升到了七十五美元,不过还不到实际价值的一半。
  “有人出七十五美元!有人出七十五美元!”拍卖人高声喊道,“还有出更多的吗?七十五美元一次,有人出八十美元吗?七十五美元两次,那么……”他停了一下,突然举起一只手,接着拍到另一只手的掌心上,“七十五美元卖给赛拉斯·格雷戈里先生。杰瑞,开张成交单。”拍卖人对身边长着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的伙计喊道。然后就转而卖起另一批杂货商品去了,这回是十一桶淀粉。
  年轻的小弗兰克快速地计算着,按拍卖人说的,要是咖啡在市面上卖七点三二美元,这个买主以七十五美元买进,那么他当时当地就能稳赚八十六美元零四美分。要是零卖,就更不用说赚多少钱了。他还记得母亲花零点二八美元买过一磅咖啡。弗兰克把书夹在胳膊下,往前靠了靠,仔细观看这些买卖。很快,他听说,一桶淀粉值十美元,但现在只卖六美元。有几小桶醋以实际价值的三分之一成交,如此等等。弗兰克开始希望自己也能出价,但他没多少钱,只有一点零花钱。拍卖人发现弗兰克站在自己的鼻子下面,表情麻木而又迟钝。
  “现在有批优质的卡迪牌肥皂——不少于七箱——你要是知道肥皂的行情,就知道零点一四美元一块。不管在哪里,这样的肥皂这个时候都要卖到一箱十一点七五美元。谁出个价?谁出个价?谁出个价?”这个拍卖人以惯用的方式叫喊着,有时还要故意强调几下。弗兰克对此全神贯注,迅速地在心里计算着,一箱十一点七五美元,七箱八十二点二五美元,要是卖半价……。
  “十二美元。”一个人开价。
  “十五。”另一个叫价。
  “二十。”第三个人喊道。
  “二十五。”第四个人说。
  然后是一美元一美元的增加,因为卡迪牌肥皂并不是什么重要商品。“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出价到这里暂停了一下。
  “三十。”小弗兰克说道,十分坚定。
  这个朴素的拍卖人,脸又短又瘦,头发蓬松,眼光敏锐,惊奇地看着弗兰克,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嘴里还在接着喊着价。不管怎样,他被弗兰克特殊的眼神触动了。现在,不知为什么,他觉得这样的出价完全合法,只要这孩子有钱,他也许是个杂货店老板的儿子。
  “有人出三十美元!有人出三十美元!有人为这批优质的卡迪牌肥皂出三十美元!这批优质肥皂,值一毛四一块。有人出三十一美元吗?有人出三十一美元吗?”
  “三十一。”有个声音说。
  “三十二。”弗兰克回应道。过程又重复了一遍。 。。

第三章  初露锋芒(2)
“有人出三十二美元!有人出三十二美元!有人出三十二美元!有谁出三十三美元吗?这可是优质肥皂,七箱优质卡迪肥皂,有人出三十三美元吗?”
  小弗兰克在快速地转动脑筋。他身上没钱,但父亲是第三国民银行的出纳,可以让父亲做担保。自己可以把这些肥皂卖给为他家提供杂货的老板,或卖给别的杂货店老板。有人急于以这个价格买下,他为什么不这么干呢?
  拍卖人暂停了一下。
  “三十二美元一次!有人出三十三美元吗?三十二美元两次!有人出三十三美元吗?三十二美元三次。七箱优质肥皂,有谁多出钱吗?一次,两次,三次,有人多出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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