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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做我老婆吧-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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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疑犯虽算得上杀人高手,却流年不利,犯了太岁,遇上杀人高手中的高手,短兵交接数十招后,短剑被宝剑削断,破绽百出,节节败退,叶昭趁胜追击。
  一拳过去,杀人疑犯提早进入说话漏风,咬不动东西的老年生活。
  一脚踹去,杀人疑犯从此愧对父母妻儿,获得入宫为官的资格。
  再加一拳一脚,他开始哭爹喊娘求饶命了。
  叶昭想起这些天的奔波劳累,还有夏玉瑾丢的面子和豆腐,暴戾心起,踹得他飞出十几丈,再走过去拉起,再踹倒,口中用旁人听不到的声音骂骂咧咧道:“老子的男人也是你能陷害的?!真他妈的找死!”
  杀人疑犯快晕过去了,只恨不得对方能给个痛快。
  楼上,伊诺皇子倚着围栏,兴致勃勃地问:“这是在干什么?”
  “看我媳妇劈人,”夏玉瑾怕错过好戏,赶紧将长凳拖到窗边,捧着碟盐炒花生,一边吃一边感叹,“凶残!真是太凶残了!我总算明白秋老虎说的话了!阿昭,手下留情啊!”
  牛秘书监和谢中书也赶紧跑过来,在夏玉瑾身边坐成一排,齐齐围观鼓掌。牛秘书监想起这些天因他受的苦头,狠辣道:“揍死这混蛋,害我儿奔波了那么多天!”
  谢中书则慢悠悠地叮嘱:“夏郡王啊,让叶将军别打死了他,还要问话呢。”
  伊诺皇子也感叹:“叶将军雄风不减当年。”
  夏玉瑾立刻把对他祖宗十八代的问候再重温了一次。
  44。真相大白
  小乞丐的指认,叶昭从招式、惯用武器、身材、体力上的专业判断很快锁定了凶手。
  杀人嫌犯得到了优待,以一介平民之身关入犯罪官员或叛国重犯呆的诏狱。刑部尚书、京兆尹、宰相三人奉命连夜密审,号称死人都能撬开口的尹千卫执刑,将他折磨得欲仙欲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就连在外头包了几个外室,养了多少个私生子都说了出来。
  这名杀人嫌犯不是中土人,而是色目人,名叫里拉,他在大秦流连多年,习得一身好轻功,善使短刀,江湖人称“草上飞”,平日里专门做些收钱买命,打家劫舍,偷香窃玉的勾当。前阵子有个豪阔海客找到他,说是李大师上年用假的碧玉老虎换走了他的真货,怀恨在心,所以给了他一百两金子,要买对方的性命,还答应事成后再给一百两。
  原本早该动手,奈何秦河新来得粉头太温柔,拖了些日子,待东夏使团入京后,处处戒严,他唯恐官府严查,便顺手布置出假象,想混淆视线,嫁祸于人。没想到被嫁祸的纨绔居然是南平郡王,闹得满城风雨,也吓得他不轻,便和中人约定去太归楼对岸的柳树下拿尾款,准备逃跑,未料遇上来吃饭的夏玉瑾等人,轻功在将军的凶悍面前无用武之地,当场被打成猪头,逮捕归案。
  想买凶杀人的中人见势不妙,或是想赖账,或是看见混乱,从头到尾都没出现。根据里拉的描述绘制出来的人像,是个普通的中年男子,大秦国人长相,不胖不瘦,不高不矮,有点胡子,身份无从考据。
  负责审理此案的官员们将资料反反复复核对了三次,找秦河粉头问过话,确认他说的没半分漏洞,心里大感晦气——这种因利益纠葛产生的小小杀人案,哪配宰相大人亲自主持审判呢?
  于是他们将里拉丢回京兆尹的大牢,按律法宣判,留待秋后处斩。可惜他被叶昭打得太狠,又被尹千卫变本加厉地在伤上加伤,造成血流过多,奄奄一息。而官府发现不是谋逆案后,也不想浪费钱给人渣请大夫,就这么随便丢着,任由伤势恶化,第二天早上就去了。
  真相大白。
  夏玉瑾记仇,还对伊诺皇子不依不饶:“真和东夏使团没关系吗?这一切太巧合了吧!”
  牛通判冷漠道:“树上住着目击证人,大晚上能看清杀人犯的脸,你倒和我说说看,路上遇到杀人犯算什么大不了的巧合?!”
  夏玉瑾不服,试图拉拢媳妇做同盟:“阿昭,你说呢?”
  “嗯?”叶昭正在愣愣地想东西出神,被叫了好几声才回过头来,重新听完他们的争论,低声道,“和他有关系又如何?没关系又如何?没有证据,还能用拳头逼他招供不成?如果事情的起因不是碧玉老虎,你知道李大师制作出来的赝品是什么吗?东夏使团是八天前到的上京,而里拉接受杀人任务却是在十五天前……”
  夏玉瑾说:“说不准他是受指示才这样说的呢?”
  叶昭摇头:“我找江湖上的朋友打听过,确认此人是草上飞无疑,他贪财好色,刻薄寡义,这样的混蛋,怎舍得为包庇幕后主使者忍受严刑拷打而死?”
  夏玉瑾听着也没办法,郁闷道:“真和那头狗熊无关吗?”
  “最好无关,”叶昭用弱不可闻的声音,自言自语道,“如果真是他设计,事情就不简单了,大秦尚未恢复元气,国库空虚,不宜动兵。”
  夏玉瑾见她担心成这样,反过头来安慰:“也不用太担心,李大师制作伪品是需要原作的,不管是兵符还是玉玺,真正重要的物品哪能去别人手上一呆几天还没发现?何况像我那么心胸宽广的人,在发现被骗时,也揍了那小子一顿,如果遇上个小鸡肠肚的家伙,还真能变成凶杀案。”
  东夏使团马上就要回国,就算她有疑点不清,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找到证据。
  叶昭只能按下担忧,强笑着同意了他的观点,并上书皇上,奏请在东夏使团离开时严加搜查,并下令驻守大秦与东夏交界处的各军将领们勤加操练,巩固城墙,训练新兵,加强防守,有风吹草动便来汇报,决不让对方有可趁之机。
  皇上一一准奏。
  夏玉瑾卸下包裹,一身轻松,拉着媳妇一起去欢送狗熊滚蛋,看他的队伍在城门处被检查又检查,心里乐滋滋的,只恨被皇伯父千叮万嘱,不好在对方临走时再去欺负两下,未免有些美中不足。
  伊诺皇子则很坦荡地让城官检查行李,除皇上赏赐下的布匹、金银,还有自行购买的瓷器、铁器、茶叶等小玩意,并无特别之处,正待挥手放行时,有个在排队等候出城的商家小女孩,约莫五六岁大,正是乱蹦乱跳的年龄,和哥哥追逐吵闹,不小心跑过来没看路,撞到伊诺身上,手中糖葫芦掉落地上,自己也摔倒了。
  小女孩抬头,看看对方高大的身材,凶悍的外表,“哇”地一声就哭了。
  城官们赶紧上前驱逐。
  伊诺皇子蹲下,轻轻将她扶起,又拾起地上的糖葫芦,塞回去,脸上露出个笑容:“乖,不要乱跑,回去吃糖。”
  小女孩见这个凶巴巴的大叔挺温和的,也没那么害怕了,她双手背后,正儿八经地道:“嬷嬷说,东西掉在地上,就不能吃了。”
  伊诺皇子微微愣了下。
  “孩子被宠溺惯了,望大人恕罪。”女孩的父亲赶紧冲过来,给乱说话的女儿的一巴掌,把她拖回去,并不停和达官贵人们赔礼道歉。
  伊诺皇子丢开糖葫芦,笑笑:“不碍事的。”
  他站起身,看着这穿的是棉布衣,脚上绣花鞋,头上插着漂亮的小绢花,眼珠骨溜溜地转,吵着闹着要父亲给她买新玩意的小女孩,她应该不知道这样能吃饱穿暖的生活,已是绝大部分东夏孩子梦中的渴望。
  东夏苦寒,畜牧为生,皇室都不敢肆意浪费,普通人一年有七八个月是啃草根,吃兽皮的日子,家里能有口好铁锅已算不错的人家。所以他一路行来,见大秦地域宽广,风景秀美,土壤富饶,商铺里摆着琳琅满目的货色,粮店里永远不缺食物,街上的人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宴会的食物大堆大堆的浪费,心里颇为惊叹。
  父皇啊,大秦无能的羔羊们正过着好日子,东夏勇敢的雄鹰们却饥寒交迫。
  这样的生活不会永远继续下去的。
  夺过来,统统都夺过来。
  他要带着雄鹰们展翅飞入中原,赶走这群养尊处优的羔羊,让他们沦为奴隶,去过吃草根的苦日子,而他东夏的百姓们接管这肥沃的土壤,富足的生活,让东夏的孩子们将穿上崭新的棉布衣,绣花鞋,抱着糖葫芦,过上比蜜糖还甜美的生活。
  城门大开,城官恭请东夏使团踏上归程。
  伊诺皇子回头,依依不舍地看了眼繁华的街道,巍峨的宫城,城墙上,玄色披风翻滚,里面站着笔直的身影。是叶昭,这头大秦罕见的母狼,没有配上公狼,却配了只白白嫩嫩的小羔羊。想起他种种愚蠢幼稚的行为,伊诺皇子摇了摇头,有些忍不住发笑,他紧紧握住拳头,指甲深深掐入肉里,控制心里的渴望和热切,控制几乎要冲出喉咙的呐喊。
  别了,繁华的大秦。
  可我们终归会回来,成为这里的主人。
  天色有些阴沉,叶昭看着东夏使团的车队渐行渐远,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夏玉瑾欢快地说:“放心,天塌下来,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说不准根本没事,是你瞎操心。是皇上和官员们一起同意放走的人,就算出事也不是你的错。你现在想太多也没用,将来的事将来想,早做准备就好。”
  叶昭淡淡地笑了笑:“也是。”
  武官的责任是外敌入侵或动乱的时候,不顾性命去打仗。只要没下达特殊命令,她的工作是整理和操练军队,至于其他的,是皇上与众文官的责任,她是护国将军,已权高位重,更不能插手治国之事。晚点写封信给边关的柳将军,他能力出众,德高望重,手下精兵五万,训练有素,不会轻敌,料想东夏就算打来,也过不了嘉兴关的天险。
  “这才对!”夏玉瑾顺手揽过她肩膀,东夏的狗皇子根本不值得放在心上,如今大事了结,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他很邪恶地笑了两声,义正词严地提出建议,“阿昭,今天大喜,值得庆祝。”
  叶昭的心思还沉浸在军国大事中,一时没转过弯来:“有何庆祝之事?”
  夏玉瑾:“碍眼的混蛋滚了,李大师之死查明真相,我肩上担子也卸下来了,咱们回家喝杯小酒,庆祝一下。”
  “喝酒?”叶昭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反正是自己家,不怕丢人,”夏玉瑾举爪发誓,“我就是想和你喝酒,欢喜一下,没别的!”除了摸摸媳妇漂亮的细腰长腿,他保证什么都不干!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向猫叔学习。
  虽然猫猫很萌很可爱很炫耀。
  但橘子还是要严肃警告,看猫不看文的话,就发猫不发文了噢。
  45。十全大补
  从前有个傻子,挖了一个坑,然后自己跳下去了。
  “娶哪个女人不是一样过日子?再大的笑话笑个几年就该腻了吧?”夏玉瑾自言自语地安慰自己,“好歹别人家媳妇没那么不善妒,没那么听话,也不能帮忙打架抓杀人犯,更没那么长的腿……”他想到这里,咽了一下口水,叶昭是难得的女英雄,身居朝堂高位,却品行皆优,让人身不能至心神向往,不少女人对她崇拜到不可思议的地步。有传闻说青楼名妓们私下立了规矩,谁接待南平郡王,让将军不痛快,谁就别在这个行当混下去。再加上和家里妾室闹别扭,让他素了好长一段时间,不担憋得难受,还让著名纨绔的脸面有些挂不住。
  自从那天偷听完叶昭的话,他也有些心软,觉得她算是个上得厅房,打得流氓的媳妇,和离书的事就不太愿意去想了,等发现媳妇的身材有可取之处后,他更不愿意去想了。只盘算着把东西丢在自己房里,等对方太过分的时候再拿出来威胁一下,也算是把尚方宝剑。
  既然决定不和离了,和媳妇圆房是天经地义的事。
  夏玉瑾琢磨着媳妇酒醉后表现轻浮,也比较好说话,他自己酒醉后容易起色心,等两个人天雷勾动地火,顺理成章爬到床上后,一个是雏,一个是老手,怎么算都是自己占优。
  他是容易喜形于色的人。
  杨氏心思灵活,听闻郡王今夜要和将军把酒言欢,还要遣开周围的人,顿时猜到一二。当下大喜,断定是南阁寺的菩萨灵验,让她心想事成,保住富贵,将军和郡王都做老爷,她可长长远远地在主母位置上呆下去,不用换人,要知道叶昭默许她在一定范围内存私房钱,而宣武侯和南平郡王两个爵位带来的收入,再加上安王的富贵和安太妃的偏心,随便刮刮油水都不少呢。
  眉娘断定是灵山寺的宝签灵验,将军回来后,顺手赏了她一条珍珠链,上面颗颗珍珠都有指头那么大,光泽圆润,价值不菲,可见心情极好,表示两人关系有进展,只要将军不和离,她在内比千金小姐还娇贵,在外仗势欺人的生活算是保住了,就算老了后,以将军那么护短的性子,也不会不管她的。以后狭路相逢,可以继续摆现,让那些被主母压迫得苦哈哈的妾室通房们嫉妒得眼红。
  萱儿则是看见杨氏和眉娘在欢天喜地,琢磨半响,也懂得了其中真相,想着以后可以继续照料家里,也开心得要命,赶紧回房里将太上老君像再狠狠拜了三回,感谢庇佑。并期望以后的生活越来越好。
  叶昭在军营忙碌,说略晚些回来,不在家用饭,让郡王先吃,然后等她。
  杨氏安排内务,夏玉瑾发现餐桌上是火爆腰子、韭菜鸡蛋炒海虾、炖鹌鹑、炸肾球、红烧乳鸽等壮阳菜式,过了不多时,眉娘遣人送来瓶鹿鞭酒,说正是春天适合的饮品,而萱儿的丫鬟则送来了一碗十全大补汤,说是孝顺的心意,让郡王补补身子。言下之意都是,你要让将军满意啊。
  夏玉瑾很悲愤,悄悄问骨骰:“我平时表现有那么差吗?”
  骨骰想了想,婉转道:“不是你差,是将军看起来太强啊,她战场打仗勇猛无敌,换个地方打战怕是也勇猛无敌啊,郡王,你要提高十二分精神,不可轻敌……”
  夏玉瑾想想也是道理,轻敌说不准就要丢脸丢大了,赶紧下筷,把这些平时不太爱吃的菜吃得一干二净,又喝了三杯鹿鞭酒,心里很是妥帖。
  然后他让人准备了八十多样下酒的小果子,还有两坛子刚开封的杏花酒,统统送去东院。东院正屋倚水而建,东西摆在正屋旁的水榭里,正好赏花赏月,旁边还有棵高大的榕树,垂下长须落入水中,映着满湖月色,甚是迷人。
  “觉得还差什么?”夏玉瑾满意地问。
  骨骰盘算后,谨慎问:“让人在水榭挂上纱帘,点些檀香?”
  夏玉瑾摸着下巴,不停点头:“如此甚好,如此甚好。”他层层思虑,又担心自己摆不平将军丢大脸,叮嘱所有人到时都滚出东院二十丈外,听见什么声音都不准进来,只留了个哑仆烧水用。
  万事俱备,只欠将军。
  他觉得大男人等媳妇回来办事不像话,干脆出门闲逛,吩咐下人们等将军回来就叫他,下人们对郡王和将军晚上会做的事情好奇极了,应得干脆,奈何有封口禁令,只敢两三好友偷偷议论两句,猜测郡王究竟要用什么手段征服彪悍堪比男人中翘楚的将军,然后一个个心痒得想挠墙。
  叶昭在军营里口述,让胡青给柳将军写信布置边防事务时,嘴角一直挂着笑意。虽说她在办事上,不会因私误公,奈何积威过深,大家都害怕她那张随时想杀人的黑脸,如今见她情绪甚好,雨过天晴,集体松了口气,聪明的也隐约猜到了什么。都在心里默默向有牺牲精神的南平郡王道谢。决定以后少嘲笑几句,毕竟男人都会互相理解,对上活阎王很不容易,死道友好过死贫道,他收了将军,将军就不用祸害别人了,那是天大的善举。
  于是,大家很尽力地给夏玉瑾说好话,因为不把将军当女人看,随便惯了,话题荤素不忌。
  胡青那吃打不吃记性的家伙,继续嘲弄:“你那男人的身子骨经得起你折腾吗?手脚轻点,别三下两下给弄断了骨头。听说孟兴德那里有上好的助兴药,摆不平的话来找我,我给你骗两颗去。”
  叶昭对荤话很习惯,并不会羞涩扭捏,只觉得说得不像样,顺手给他脑袋一下。
  胡青被打惯了,丝毫不恼,继续道:“上次去画舫,无意听人提起,说你家男人最喜欢对方主动,不过也是,大部分男人都喜欢主动的女人。”
  叶昭满脸不信的表情。
  “不信?”胡青笑了两声,再道:“你想想我们以前聊的荤话,秋老虎和吴参将那么猛的汉子,床上就是喜欢给女人压,就连刘校尉那么瘦弱的家伙,也是喜欢生猛主动的美人,再不信你去青楼打听一下,看看床上功夫哪种最受欢迎。各位兄弟,你们说是吗?”
  男人们思及自身,附和着点头:“也是,就算不喜欢,至少不讨厌,比呆板无趣强多了。”
  是这样吗?
  叶昭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猫咪的睡姿。
  豪放派
  卖萌派
  46。识情识趣
  夏玉瑾欢快地在外头溜达着,连那些损友和迂腐文人对他的嘲弄都充耳不闻,心心念念地琢磨着,今天晚上究竟该怎么办?
  首先要劝她一起喝两杯小酒,等腹中有点热热的,脑子没那么清醒时,先将一杯酒洒在她裙子上,他就带她回房,一边道歉一边过去擦拭,擦着擦着手就可以往大腿里伸,好好摸上几把,越摸越爽,越摸越热,慢慢把裙子往上撩,最后宽衣解带,推倒成就好事。就算他媳妇长得不怎么貌美,可是有好身材就成,那腰那腿,他看一眼就能兴奋了,何况还有后背式啊! 只要让她明白了上下关系,将来的日子就更……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夏玉瑾春情洋溢地直搓手,旁边认识他的狗友好奇问:“郡王爷,你待会要去逛窑子?”
  “狗嘴吐不出象牙!”夏玉瑾狠狠地“呸”了他几口,“爷待会回家去。”
  狗友恍然大悟:“郡王爷,你从良了啊?”
  夏玉瑾:“滚!”
  大约晃荡了一个多时辰,吃了不少花生,蟋蟀急冲冲地来找他:“爷,回去吧。”
  “好!”夏玉瑾跳起,在猪朋狗友狐疑的目光下,狗急地窜上轿子,镇定地指挥,“慢慢回去,不要急。”
  南平郡王府,东院,一轮明月,月光倾泻到水面上,波光粼粼,点点金星,凉风吹过树梢,树叶在沙沙摇晃,淡淡的檀香味在水榭中流转,向四面扩散,美酒开了坛,似乎已喝下两杯,可是叶昭人影不见。
  “人呢?”夏玉瑾遣退左右,四处寻找。
  “这里!”叶昭在榕树顶冒出头,提着酒壶,朝他挥挥手,“上来吗?”
  夏玉瑾比划一下树干的高度和自己的气力,果断道:“滚!”
  叶昭体贴地抛下条绳梯:“风景好。”
  夏玉瑾对她终于懂得不用轻功来夫君面前炫耀,大感欣慰,很给面子地手脚并用爬了上去。树梢处,拼着两块木板,上面放着两个酒杯,一壶美酒和几个小碟,树下望去,是上京十里长街,点着盏盏灯火,街道上游人如织,盛世繁华,和往常在街上走着时,看到的美丽截然不同。
  “冷吗?”风稍微有点大,吹得凉凉的,叶昭又很体贴地给他递了件披风。
  “不冷。”夏玉瑾想了想,还是自知之明地穿上披风,与她并肩坐下,扭头看去,见叶昭放下了长发,松松散散地挽着,掩下那双剑眉,在夜色朦胧下,皮肤也没那黑,似乎平日多了些柔媚。她穿着件宽松素净的白色中衣,宽袍大袖,颇为飘逸,再往下是……
  干!她为什么穿的是裤子!
  裤子要怎么撩?!怎么摸?!
  夏玉瑾悲愤了,他开始琢磨泼杯酒,然后以擦拭的名义,抱着媳妇把裤子往下扒了摸的情景到底算不算猥琐?
  最后得出结论:这媳妇也太不识情识趣了!
  旁边,叶昭也在琢磨中。
  今天在军营里,兄弟们出谋划策,以亲身经验来传授她种种御夫之术。其中有个姓海的都尉,他的妻子当年是漠北具平镇里最红的花魁,在他还是普普通通的穷大兵时,慧眼如珠,认定他绝非池中物,并为他浴血死战,保护漠北的恩义所感动,自赎嫁他为妻,为他操持家务,照料家里,还生了两个大胖小子。当时战士的性命朝不保夕,寻常女子都不愿嫁与为妻,海都尉是很感恩的人,飞黄腾达后不忘糟糠,请封让她做了五品诰命夫人,夫妻感情恩爱,传为佳话。
  海都尉又是最早跟着叶昭打仗的兄弟,对她的实力心悦诚服,更是出生入死,换过命的交情。所以他知道叶昭难处后,也不顾忌,立刻拍着胸脯请命,把媳妇从家里偷偷请来,与将军携手步入内室,把让所有男人欲仙欲死,从此看不上其他女人第二眼的功夫统统倾囊相授。
  海夫人得令,教得很尽心。
  叶昭学得很专心。
  何况武学之道,一通百通,只要和肢体相关的功夫技能,叶昭都是天才。她身体柔韧性极高,各方面力量极强,一点就通,一教就懂,能举一反三,更重要得是她不怕羞!喜得海夫人连连夸赞,回想起当年在翠红楼时,教那群不开窍的黄毛丫头时的艰辛,很是感叹。
  叶昭扫了眼夏玉瑾,觉得比第一次杀人还紧张些。她凭着往日杀人点穴的经验,大致算出身材,只犹豫要灌多少杯酒,才能让他到昏昏沉沉,放松警惕,却又没完全失去意识的地步。然后抱下去放在床上,好好实践海夫人教的技巧。
  两个人都专心致志各自盘算着小肚肠,结果五六杯下去,都有了点醉意。
  夏玉瑾决定用话题来打破沉寂:“在想什么呢?”
  叶昭老实:“想你。”
  夏玉瑾听见那么坦白的话,觉得脸都热了,轻斥道:“女孩子矜持点!”
  叶昭赶紧低头,长长应道:“哦。”
  夏玉瑾见她表情如此正经,不好下手,再次怒道:“也不要太矜持!”
  叶昭抬头,有些困惑了。
  夏玉瑾叹了口气,轻轻地说:“那个……和离就算了吧。”
  叶昭眼睛闪了一下,迅速掩下嘴角笑意,做出惊愕表情。
  夏玉瑾挺起胸膛,匆忙解释:“因为我宅心仁厚!是个好人!怕你离了我嫁个更混蛋的纨绔或老头!绝不是喜欢你这种不像女人的家伙!所以你不准蹬鼻子上眼,在外头伤我面子!否则还是得离的!”
  叶昭笑道:“我早就知道你很好。”
  夏玉瑾噎住,不屑道:“别胡扯了,你嫁我前能知道我是怎样的人?”
  叶昭脱口而出:“当然知道,我们本不是第一次见面。”
  夏玉瑾愣了,他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她,按理来说,媳妇那么霸气的长相和气势,只要是见过的人都没理由不记得的。
  他追问:“什么时候?”
  叶昭但笑不答:“忘了就算了。”
  他很流氓地追问:“不说老子就大刑侍候!”
  叶昭更流氓地回答:“来吧,老子刀斧入身面不改色。”
  夏玉瑾立刻起身,饿狼扑虎地扑了过去,脚下一滑,吓得叶昭急忙出手相助,顺势将他拉入怀中,紧紧稳住。
  叶昭:“没事吧!”
  夏玉瑾死鸭子嘴硬:“你有事老子都没事,放手!”
  叶昭酒意上头,恶习发作,抱着很软乎,很香,很舒服的东西,装聋作哑,就是不放。
  夏玉瑾怒斥:“别忘了约法三章,只准我调戏你!你不能调戏我!”
  叶昭妥协:“你调戏吧。”
  夏玉瑾低头怒吼:“你不放手我怎么调戏!”
  叶昭抬头,正好吻上他的唇,轻轻地含了一下:“我帮你。”
  夏玉瑾看见媳妇眼里绽放的恶狼光彩,深感不妙。
  她……好像还舔了舔唇?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花咪咪看起来像装死。
  读者里爱猫爱狗族貌似很多啊,橘子要不要举办第一届“将军杯”读者宠物大赛呢……
  47。短兵交接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和斋了三个月的狼的区别是?
  第一、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执著。
  第二、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隐忍。
  第三、 斋了三个月的狼对吃肉更有经验……
  夏玉瑾摇晃着脚丫,嗷嗷叫着挣扎了一会,以掉下树相逼,终于制止住凶猛母狼的乱来举动,他喘着气,摸摸脖子上几个小红点,脸色都变了,奈何月高风黑,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发红、发青还是发黑。他气急败坏地死死瞪着眼前不顾誓言的家伙,训斥道:“你无视约定!违规了吧?!”
  叶昭揉揉脑袋,给自己灌了杯酒,然后点点头:“好像是。”
  夏玉瑾低吼:“何止好像!简直就是!”
  叶昭饶有趣味地看他乱吼乱叫,忽而伸手撩起他的长发,往大树枝干上一推,凑过去,带着酒气问:“我们约定的时候,夫君说过违背规矩后要如何处罚吗?”
  夏玉瑾傻眼了,回首往事,犹犹豫豫半天,支支吾吾半天:“自然是我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叶昭拂袖,严厉斥道:“朝出夕改,毫无章程,视规矩为儿戏!荒唐!若是在我军中,如此治下,轻则降职,重则砍头!”
  “你!”夏玉瑾给呛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别急,你没经验,做错事我不怪你,也舍不得怪你,咱们重新定规矩好了,”叶昭见他气狠了,很淡定地倒了杯酒给他做安慰,死皮赖脸问:“要不,罚酒三杯?”
  “滚!”夏玉瑾的流氓经验惨遭嫌弃,愤而喝下壮胆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扑过去就撕媳妇的裤子,要对大腿先下手为强,再行扑倒之实。他撕了一下,撕不动,再用力撕一下,还是撕不动,终于察觉:叶昭是习武之人,衣服尽捡结实的穿,和青楼姑娘们得薄绸小衫无法相比,而且在树上不好发力啊!
  乱扯之下,他不小心把腰带打成了死结,更加脱不下衣服,无计可施下,只好采取报复性胸袭行动!把叶昭的中衣扒开,狠狠吃了几把豆腐,然后悲哀地发现,自家媳妇胸部的曲线……可能就比小倌馆里的头牌好上一点点……更悲哀的是,除了胸部外,其他地方摸了几把,都硬硬的,没发现多少软绵绵的东西。
  叶昭一边喝酒一边任凭他上下其手,心里不停反复默记海夫人的教导,定下心神,出言:“今夜月色真美。”
  按青楼经验,夏玉瑾此时应该接上,“你胸前的景色比月亮更美。”奈何他死活没找到媳妇的月亮在哪里,愤而扑上,狠狠在脖子处啃了口,连蹭带摸道,“让月亮去死吧!”用力过猛,树干摇摇晃晃,惊起几只入睡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鄙夷地看一眼这个被人拖着才没掉下去的家伙,飞走了。
  叶昭躺在树干上,扶稳两人身形,眨了眨眼,嘴角浅浅挂起笑容。夏玉瑾看着她长长的睫毛扑扇起来比蝴蝶展翅还优雅,原本就好像能看穿人心的淡琉璃珠眼睛在夜色下染成漆黑,波光流转,将杀气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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