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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武侠新世界-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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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停淡谈道:“因为他是个大混蛋,我也是个大混蛋!”

老板娘看着他,终于忍不住扑哧声笑了.摇着头笑道:“你们这两个大混蛋做的事,我非但连一点都不懂,而且简直越来越糊涂。”

朱停道:“大混蛋做的事,你当然不懂,你又不是大混蛋。”

老板娘嫣然道:“你总算说了句人话!”

苏阳见两人吵得差不多了,才悠悠的说:“其实我这个小混蛋说的也是人话,那个穿红披风的大混蛋如果有什么话要你转告我的,你不妨可以告诉我了。”

“你怎么知道他有话让我对你说?”老板娘瞪大了眼睛。

“混蛋之间的事,混蛋自然清楚。”苏阳嘿嘿一笑:“我还知道他一定想让你对我说他到哪里去了,然后让我带着那个在楼上脱衣服的女人,还有那半张脸和笑眯眯的断肠剑去找他。”

“你们果然都是混蛋!”老板娘笑靥如花道:“我还以为只有他的功夫能在几十丈外听清楚别人说话,想不到快剑小苏也可以。”

苏阳笑道:“我可没这本事,我只是知道以陆小凤的姓子,你想让他不多管闲事简直比要他的命还要难,可是你想让他很容易就管闲事那也不行,所以嘛要搞的神秘一些,折腾折腾别人他才高兴。”

老板娘哈哈大笑:“你还真了解他,他就是个人来疯。”

~~~~~~~~~

今天去参加了一个葬礼,就是前段时间说的那个亲戚的,上次还行,讲没就没了,大家在年轻的时候千万要保重身体。

搞了个投票在作者调查里,大家可以去看看。

第一百零九章和陆小凤交手的机会

陆小凤是人来疯,这种话苏阳还是第一次听说。

但说的实在太妙了,老板娘把陆小凤要转告苏阳的话告诉苏阳之后,她还在接着笑,朱停也笑了,苏阳也跟着笑。

能找到一个嘲笑陆小凤的机会可不多,这种机会当然没有人愿意错过。

笑着笑着,老板娘忽然板起了脸,叉着腰,瞪大眼睛恶狠狠的问苏阳:“你笑够了没有?既然他让你去找他,你为什么不带着那个什么公主和他的手下赶快走?”

夫妻两吵过架和好之后,如果没有其他要命的事的话,一般常常要做点只有夫妻两才能做的事。做这种事的时候当然不能有别人在场,哪怕这个人是他们的朋友,也是个混蛋也不行。

苏阳要是再不走,那他真的就是个混蛋了,于是他吹了个口哨。

“你要多活动活动了。一个大胖子就算手在灵巧,身体也很难灵活。”苏阳很认真的对朱停说了一句,哈哈大笑翻身骑上老酒扬长而去。

望着苏阳的背影,老板娘笑吟吟的说:“他果然是个说人话的人,这句话说的太对了!”

“我不灵活吗?”朱停抬起眼皮望了望老板娘。

老板娘的脸刷的红了。

。。。。。。。。。。

丹凤公主做了一件傻事。

在陆小凤从酒楼里“逃走”之后,她并没有来找苏阳,而是带着她的车,她的手下,她的钱,和她的狗追了上去。

一条好狗的鼻子总是很灵的,即便陆小凤跑得再远,她也对那条狗的鼻子有信心。

既然有这条好狗和几个很厉害的保镖,又何必还在快剑小苏上浪费世间呢。

于是在她的眼里,刚才还‘又神奇又聪明’的快剑小苏立刻成了‘连狗都不如’的快剑小苏。

在有的女人眼里,男人有时候真是连狗都不如,没有用的时候;

于是狗都不如的快剑小苏反而骑着老酒,按照陆小凤给自己留下的话,先找到了他。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木屋,孤孤单单的建筑在山腰上的一片枣树林里,屋子虽陈旧,里面却打扫得很干净,布置得居然也很精致。

但是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屋子里坐着的那个男人,他的眉很浓,睫毛很长,嘴上留着两撇胡子,修剪得很整齐。

很少有人会把胡子修成这种模样,看起来就像是眉毛,好像一个人的脸长反了,有一种错落的感觉,甚至你盯着他的眼神看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分心去看他的胡子。

如果在高手之间搏斗的话,一点点的分心都是致命的。

按照远剧情来说的话,陆小凤的对面本应该坐着一个老人,一个富可敌国,甚至超过国家的老人,那个老人虽然不知道武功到底有多高,但是苏阳可以肯定正面交手,陆小凤如果对上他,胜算绝对不会超过五成。

天下第一有钱人霍休,也是这段剧情中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物,一百零八青衣楼的主人。

而让苏阳感到意外的是,这个老人却不在这里。

剧情又发生变化了。

房间里只有陆小凤一个人,他正趟在一个看起来很老旧的塌上,用一只比桌子还要老旧的酒壶喝酒。

他喝酒的方式很奇怪,胸膛上面放着一只装满酒的酒杯,他忽然深深的吸了口气,胸膛上的酒杯立刻被他吸了过去.杯子里满满的一杯酒竟也立刻被他吸进了嘴,咕嘟一声就到了肚子里。

见到有人进来,陆小凤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指了指桌上放的一只酒壶,又指了指胸口的空杯子。

“你让我帮你倒酒?”苏阳笑眯眯的问,一边说话一边走到桌子便坐下。

“难道你要让我起身自己倒?”陆小凤眼皮子都不抬的反问道。

“你为什么不能自己倒?”苏阳问。

陆小凤道:“刚才有个女人来找我帮忙,二话不说就当着我的面脱光了衣服,这才叫请人帮忙的样子。”

“那是因为她傻!”苏阳摇头叹道:“有些女人怎么就不明白,自己主动脱光就一文钱都不值了,男人嘛,越是脱不掉女人的衣服才越是想去脱,她若是自己主动脱了还有什么意思。”

陆小凤点点头,很认同的样子。

苏阳却摇摇头:“我可不懂什么女人,我只懂男人,尤其懂酒鬼,不仅懂酒鬼,我还是个大大的酒鬼!”

“哦?”陆小凤的眼睛里开始放光,笑道:“那你说酒鬼怎么了?”

“酒鬼不怎么了。”苏阳拎起酒壶晃了晃,露出一个鸡贼的笑容:“只不过两个酒鬼相遇的时候,要是有个人离着酒壶太远了,那就是个大傻蛋!”

说完,苏阳飞快的揭开酒壶的盖子,仰头咕咚咕咚几口把酒壶里的酒喝了个底朝天。

“看来我真的是个大傻蛋。”陆小凤的脸立刻变成了一个苦瓜,郁结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样的人,来找我帮忙,一句好话没有,还喝光了我的酒。”

苏阳摇摇头笑道:“我可不是来找你帮忙的,脱光衣服的女人才是来找你帮忙的。”

“那你是来干嘛的?”陆小凤苦着脸问:“难道就是来抢我的酒喝的?”

苏阳站起身道:“人家说快剑小苏三明,咱们谈过女人,喝过酒,你说我还要干什么?”

“你要找我比剑?”陆小凤笑道:“你应该比我还清楚,你绝不是我的对手。”

苏阳点头,缓缓的抽出青钢剑,沉声道:“我是一个混蛋也好,酒鬼也罢,但归根结底,我是一名剑客,一个江湖人。我知道不是你的对手,但依旧想和你动一次手,不然我以后恐怕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陆小凤,无数武侠迷心中的传奇人物,现在这个人就在自己的面前,苏阳绝不会错过这个和他交手的机会,不亲身的体验一下那心有灵犀的双指,苏阳就算死了也不会闭眼。哪怕这次剧情任务什么都不做,仅仅只和陆小凤过一招,苏阳也觉得值了。

陆小凤点点头,终于从软塌上站了起来,他也是江湖人,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他自然也能明白眼前这位快剑小苏的感受。

就像酒鬼遇上陈酿,色鬼遇上绝代佳人,你让他不去碰,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他尊重这种对于‘武道’的执着和勇气,江湖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年轻的朝气和执着,才能代代相传下去,甚至在这一瞬间,他从眼前的这个年轻剑客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影子,白衣长剑红血的影子。

所以即便他知道这个人绝不是自己的对手,他依旧很认真的站了起来,眼睛中的懒散已经消失不见,却而代之的是一种欣赏和尊重,沉声道:“请!”

苏阳一字一句道:“青钢剑,锋利无比,我出一招,攻你咽喉,不留后手,请小心!”

言毕;

剑出!

~~~~~~

能不能打得过呢~~

第一百一十章青衣楼和青龙会

感谢‘生命的惊叹’打赏支持!

******************************

武功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高强的内力?是绝世的心法?是无敌的招式?是飘逸的轻功?

都是,也都不是。

武功,就是一个杀人的东西,用你自己的命,去拼别人的命。

一名剑客,在出剑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的生命融入到了这柄剑之中,把自己的血液、肉体甚至是精神全部灌注在手中的剑里,用自己的生命去攻击敌人。

一个能付出的,有什么比生命更加宝贵沉重?所以你如果愿意为了这一剑付出生命,那这一剑就一定是你毕生最强的一剑。

真正的剑客,是用生命去出剑,而惜命的人,永远不会领悟到这样真强大的一击。

苏阳的生命,已经完全融入了青钢剑。

在这一刻,除非夺走他的生命,否则哪怕漫天的神佛都无法阻止青钢剑的前进。

难道苏阳真的想杀了陆小凤?

若陆小凤不让他杀,那就要杀了他,难道苏阳在找死?

好在世上有几件比漫天神佛还要神奇的东西。

陆小凤的手指就是其中的一件。

青钢剑的剑身陡然停在陆小凤的面前,被两根手指夹住了。

没有任何人看清楚这两根手指是从哪来的,何时来的,好像它们原本就理所当然了应该出现在这里,应该夹住这柄剑,就像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白天过完就到了黑夜一样,都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真理。

苏阳点点头:“佩服!”

陆小凤也点点头,松开了手指。

一颗汗珠从他的鬓角滑下,他道:“我若是知道你的剑意已经很接近我的一个朋友,我刚才绝对不会和你玩这种危险的游戏。”

“你的朋友?”苏阳笑道:“万梅山庄的那位?”

陆小凤点头:“我没想到你这样又好色又好酒的家伙,居然在用剑的时候也能这么专注,甚至是圣洁。”他自嘲的抖了抖手指,道:“我自从爱上喝酒的美女之后,总觉得很难全心的投入武功。”

苏阳大笑:“你这样的人若是能全心全意的练武,那江湖上其他人就不要混了。”

陆小凤也笑道:“看来我还是随便练练马马虎虎的就好。”

他笑完之后,认真的对苏阳说:“如果五年后你还活着,你还想试剑的话,就不要再来找我了,去万梅山庄。”

“我和西门吹雪的差距,是五年?”苏阳有些意外。并不是觉得这个差距太大,而是太小。

一个二十多岁的剑客,如果能在五年之后有资格与西门吹雪一战,都足以自豪了。更何况陆小凤可不知道自己有精神之力神功之力两大臂助,他说五年,那么实际上完全用不了那么久。

“他到底是什么境界我也不清楚。”陆小凤哈哈一笑:“只是五年之后,我就未必能接下你这一剑了,到时候你再对我全力发剑,我两之间只怕要死一个人才行。”

江湖是个很奇怪的地方,同样的一件事在不同的人做来完全就是不同的结果,有的人比武之后就结下了深仇大恨,甚至不死不休,有的人比武之后就急着到处去吹嘘,也有人会潜心苦练忍辱负重盼望着有朝一曰大仇得报,也有些人就从此一蹶不振。

但是这两个人开始喝酒。

陆小凤变戏法似的一伸手就不知道从哪摸出一坛子酒,光是上酒坛子上的封泥就知道这坛酒只怕是不会少于十年。

“霍休这里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能随时随地的找到好酒。”陆小凤拍开了封泥,顿时房间里就弥漫起一股酒味。

苏阳却一把拦住了他,笑着问:“你就不怕喝人嘴短?喝多了他的酒,万一有一天发现这家伙该死,你下不了手?”

陆小凤却完全不问苏阳为什么霍休该死,而是毫不在乎的说道:“他若是不该死,我是他朋友喝他点酒想必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他若是该死,我喝他点酒,也算是大快人心替天行道了。”

“看起啦你果然不是个君子。”苏阳一边说,一边把自己酒葫芦里的西凤陈酿到了一碗,咕嘟咕嘟的喝了。

陆小凤眼睛一亮,一把把酒葫芦抓过来也给自己倒了一碗,笑嘻嘻的说:“我若是君子就不好意思抢你的酒了,这君子还是不当的好。”

就在这时候,小屋的墙上忽然开了两个大洞,两个人施施然从洞里走了进来,两个人的神情都很从容,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墙上的大洞就好像根本不是他们撞开的,就好像两个刚从外面吃喝饱的人,开了门,回到自己家里来一样。

萧秋雨还是笑眯眯的,手上却提起张椅子随手一拗,喀喇一响,这张很精致的雕花木椅,就已被他拗得四分五裂。

柳余恨却慢慢的坐到床上,还没有坐稳又是‘喀喇’一响,床居然垮了。

萧秋雨皱了皱眉道:“这里的家具不结实。”

独孤方道:“下次千万要记住.不能再到这家店里去买。”两句话还没有说完,又有五六件东西被砸得粉碎。

陆小风和苏阳都好像根本没有看见。

他俩还在喝着酒,连一点心疼的样子,反正这些人砸烂的东西,根本不是他们的,就算全部砸了也有人会找他们算账。

片刻之间,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已被这三个人砸得稀烂,十七八坛好酒也已被砸得粉碎。

但是萧秋雨做了一件很傻的事。

萧秋雨道:“色是刮骨钢刀,酒是穿肠毒药,留下来总是害人的。”

独孤方道:“对,连一坛都留不得。”

他竟大摇大摆的走过来、抓起了桌上的一坛酒,就要重重的往地上一摔。

苏阳当然不可能当着陆小凤的面不断的从酒葫芦里倒酒出来,于是这坛酒就成了最后能喝的酒。

苏阳也不阻拦,只是叹了口气道:“当着酒鬼的面砸酒,跟当着小心眼的面调戏他老婆,都是很愚蠢的事。”

话音未落,砸向地上的那坛酒变戏法似的又回到了桌子上。

而砸酒的人却飞了出去。

“看来我们这顿酒是喝不好了。”陆小凤耸耸肩:“我们不如去看看,这位喜欢脱衣服的丹凤公主到底要干嘛。”

苏阳当然知道丹凤公主要干嘛,但是这种话还是等陆小凤自己提出来比较好,有的人你让他去做什么他不会去,你不提他反而偏偏要做。

而且对于原剧情中青衣楼这个组织,苏阳一直感到很奇怪。

青衣楼发展的模式,看起来和青龙会如出一辙,甚至渐渐的有取代青龙会的势头。而有青龙会这样的庞然大物在,怎么会允许青衣楼的存在?

第一百一十一章嫡系和旁系,表姐和表妹

无论是剧情世界也好,现实地球也罢,抑或是新世界里,由于资源是有限的,所以资源的分配当然会根据分配对象的身份能力地位迥然不同。

譬如现在,只有一辆马车的时候,自然是陆小凤坐在马车里,而苏阳就只能骑着老酒跟在后面。

严格来说,并不是因为只有一辆马车,而是因为马车里只有一个女人。

但骑着马吹风的苏阳,反而很同情坐在舒服大车里有公主陪伴的陆小凤。

和一个丹凤公主那样的女人同坐一车,绝对是件很值得同情的事,这就和把你绑起来看绝色的舞姬穿着薄纱跳舞是一个道理,除了难受还是难受。

骑在马上,苏阳在脑子里把这个剧情梳理了一遍。在几十年前,西域的金鹏王朝被灭国,国王在临死前把举国的财富分成四份,托付三名心腹大臣携带出王朝的财富来到中原避难,并且把王子托付给上官家。原先预定四方在中原汇合后,利用这笔财富进行复国。

可是三名大臣得到财富之后却没有信守誓约,而是把各自携带的财富据为已有,利用这些财富和武功成为江湖中声名赫赫的大侠。金鹏王朝的小王子年老之后派出自己的女儿丹凤公主请陆小凤来主持公道。

杀了杀去,最后才发现原来一切和公道正义真理之类的光辉字眼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所有人所要的,仅仅就是这比财富而已,王子一方、三大臣一方都希望另外三方死掉,自己可以独占这笔巨大的财富。

在这段剧情里,存在一个青衣楼组织,按照原剧情,青衣楼真正的主人,正是原本应该在小屋中出现的那位天下第一富人,陆小凤的好朋友霍休,他也是三位大臣其中之一,大半的阴谋都是他一手策划的,最后被陆小凤、花满楼、朱停等人借力打力,把霍老头困死在自己设的局中。

但问题是,原剧情没有丝毫的蛛丝马迹表明青衣楼和青龙会有什么关系。

除了完成剧情任务之外,苏阳自己在原来读书的时候对于这个剧情副本也有一个大大的疑问。

青衣楼的主人,真的是霍休吗?整件事似乎并不像书里描写的那么简单。

也许,这个疑问和剧情任务本身就是一回事呢?

苏阳身边并排跟着另外一个女人。

严格来说,这只是个女孩子,女孩子看起来只有十三三岁,穿着五彩的衣服,骑着一匹小母马。

小女孩的眼睛很大,看起来一副乖巧的样子,可是说出来的话却绝没什么乖巧的味道。

这小女孩当然就是金鹏王朝的那位丹凤公主的表妹,上官雪儿,如果算起来,她应该也是金鹏王朝的旁系公主了。

无论是嫡系还是旁系,王朝的公主当然都不是什么乖巧的角色,一个乖巧的人,也很难当一名活着的公主,至少不会活的太好,而眼前这个小女孩显然活的不错。

能在江湖里活的不错的,必然有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和本事,绝不是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

上官雪儿瞪大了眼睛瞧了苏阳一路,终于忍不住大声问:“你究竟还是不是个男人!”

“你这肯定不是疑问句。”苏阳道。

“当然不是!”上官雪儿说:“虽然你名声、地位、武功都不如陆小凤,可是他是你找来的,上官丹凤也是你先遇到的,她居然当着你的面邀请陆小凤进车,却连看都不看你一眼,你竟然还能一路笑嘻嘻的。”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苏阳假装压低了声音,很认真的问。

上官雪儿小脸一扬:“要么杀了陆小凤,要么杀了上官丹凤,要么杀了你自己!”

苏阳恍然大悟:“陆小凤我杀不了,我要是去杀上官丹凤柳余恨萧秋雨就要杀我,所以这三种选择其实就是一种,说到头原来你是想让我杀了我自己。”

上官雪儿居然不否认,而是哼了一声,道:“这样没本事的男人,死了也好。”

小孩子说话原本就口无遮拦的,更何况是是的女孩,苏阳也不生气,继续问:“上官丹凤可是你表姐,你居然想让我杀了她?”

“表姐又怎么样?”上官雪儿忽然凑过来很神秘的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千万不要和别人说。”

一个人告诉别人秘密,然后补充一句千万不要和别人说的意思,就是她并不在乎别人知道这个秘密,有可能还是希望全天下人都知道。

她要是真的不想让别人知道,就绝不会说。

但是苏阳却点点头:“你放心,我绝对不说!”

上官雪儿的眼眶忽然之间红了,咬着牙说:“她杀了我亲姐姐,上官飞燕!”

苏阳好像才明白过来,低声道:“原来你并不是想要我死,而是想让她死。”

“我跟你说了也没有用,你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不敢去争取,何况杀她?”

上官雪儿的样子明显就是在用激将法,而且是毫不掩饰的用。

将激法这条计谋秒就妙在大多数人明明知道对方是在故意激自己,也不得不上当,特别是在一个女人在男人面前用这种计的时候,尤其管用。

好在苏阳并不属于‘大多数人’。

“如果我帮你杀了她,有什么好处!”苏阳反问。

要帮人做事,肯定要有好处,这很像一个江湖人士应该问的话,

上官雪儿瞪大了眼睛,笑着问道:“你真的不心疼?她是那么的漂亮,还是金鹏王朝的正统公主唯一继承人,有了他,你至少就拥有了金鹏王朝一小半的财富。”

苏阳叹了口气:“我这个人又贪酒又好色,花销这么大,没收入可怎么得了,所以嘛,再喜欢也没有办法了。”

他朝上官雪儿眨了眨眼睛,轻声笑道:“何况,我知道大部分王朝都有一个惯例,如果正统的继承人全部死光了,那么理所当然继承权就落在旁支的手里,你恰恰是她的表妹,到时候。。。。。”

上官雪儿虽然还在笑,但脸色已经微微变化了,她立刻打断了苏阳的话,冷笑道:“你以为我是想要金鹏王朝的财富和当这个公主,你恐怕还不知道金鹏王朝现在。。。。”

她说道一半,忽然打住了话头,眼睛里涌起完全不属于十二三岁女孩子应该有的那种水汪汪,轻道:“反正你只要知道,如果你能做成这件事,你所收获的一定比现在更多。”

第一百一十二章拖你下水

快剑小苏再丧心病狂,还没有沦落到对一个十三三岁萝莉下手的地步。

哪怕这位雪儿公主的眼睛水汪汪的样子实在是很诱人。哪怕这位雪儿公主不停的强调自己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只不过看起来比较小。

骗鬼呢吧。苏阳瘪瘪嘴,苏哥哥我可是知道剧情的。

在经过一天一夜的长途跋涉之后,终于到了当年的小王子,如今的金鹏王居住的地方。

传闻江湖中几位大富豪中,第一富人霍休最为雅致飘逸,珠光宝气阎家最为奢华贵气,峨眉剑派金顶最为威严大气,但眼前这个地方,完全融合了这三个特点为一体。

雅致、贵气、威严。

而进入这个地方的长廊,却阴森而黑暗,仿佛终年看不见阳光。

长廊的尽头是一扇很宽大的门,门上的金环却也闪闪的发着光,推开这扇门,就看见了大金鹏王。

大金鹏王并不是个很高大的人。

他的人似已因岁月的流逝,壮志的消靡而萎缩干瘪,就正如一朵壮丽的大鸡冠花已在恼人的西风里刚刚枯萎。

他坐在一张很宽大的太师椅上,椅子上铺满了织锦的垫子使得他整个人看来就像是一株已陷落在高山云堆里的枯松。

但他的眼睛里还是在发着光,他的神情间还是带着种说不出的尊严和高贵。

一个人身体的衰老是无法抵抗的,但是只要他还有雄心,他的眼睛里就会流露出光彩,甚至会反而影响到肉体。

还有一种‘心’比雄心对人的激励更大,野心。

丹凤公主也已轻轻的走过去,拜倒在他的足下仿佛在低低的叙说此行的经过。

大金鹏王一双发亮的眼睛,除了一开始扫过苏阳一眼之外,其他的时间却始终盯在陆小风身上。

江湖里像快剑小苏这种武功和名声的人实在不算少,若不是看在他和陆小凤一起份上,他连这道门都未必能进得来。

前一刻,有用的是苏阳,下一刻有用的是陆小凤。

但是现实的人,未必是聪明的。或者说,未必是值得尊敬的,也一定不必太讨人喜欢。

所以苏阳也没有看金鹏王,而是在看另外一个人。

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苏阳就已经知道他是谁。

这人一身白衣,独自坐在桌边。

和西门吹雪独坐万梅山庄不同,他独处却不是寂寞,而是宁静,如一面澄澈湖水般的淡定宁静;

他有一颗颗温柔又包容一切的心,在这个人面前,你会惭愧,会相形见绌,但你想起他,心中又充满了爱与快乐,这一切都是他在感染着你。

如果说,古龙世界里有一个近乎完美的人,有一个真正的君子,一个人格魅力堪比西门吹雪的剑的人,那一定就是这个人。

是这个比健全人更加热爱生命的瞎子。

看到花满楼,苏阳忽然就觉得很开心,很舒服。而花满楼似乎也看见了苏阳,甚至已经知道苏阳是谁,朝苏阳点头微笑了一下。

大金鹏王打量了陆小凤半天,突然大笑,道:“好,陆小凤果然不愧是陆小凤,看来我们并没有找错人。”

陆小凤指着苏阳笑道:“不是你们没有找错人,而是他没有找错人。”

大鹏金王对苏阳大笑道:“小苏当然也是个很不错的人。像你这么年轻的人一般都很难容忍被人忽视,我倒现在都不看你,你却没有丝毫的不悦流露出来,你的定力实在很不错。”

陆小风摇头笑了笑,道:“你找我们三个来,到底是什么事?”

大金鹏王并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

他凝视着手上一枚形式很奇特的指环,苍老的脸上,忽然闪起了一种奇持的光辉.过了很久,才慢慢的说道:“我们的王朝,是个很古老的王朝,有着自己的历史和荣耀。现在我们的王朝虽已没落.但我们流出来的血,却还是王族的血,只要我们的人还有一个活着,我们的王朝就绝不会被消灭。”

他声音里不但充满骄傲,也充满自信。这种人至少绝不是个很容易就会被击倒的人。

一个拥有勇气和信心的人,是值得他人尊敬的,苏阳知道陆小凤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插手这件事。

但自己不同,这个大厅里金鹏王朝的人,没有一个值得自己尊敬。

大金鹏王道:“我们的王朝世代安乐富足,不但田产丰收,深山里更有数不尽的金沙和珍宝。可就因为我们富足.所以才引起了邻国的垂涎.竞联合了哥萨克的铁骑,引兵来犯。”

他黯然接着道:“那已是五十年前的事了,我父王死战殉国让我避难到中土来。还将国库的财富,分成四份,交给了他四位心腹重臣,叫他们帮我到中土来,以图复国。其中有一位是我的舅父上官谨,他带我来这里,用他带来的一份财富,在这里购买了田产和房舍.使我们这家能无忧无虑的活到现在,他对我们的恩情,是我水生也难以忘怀的。”

大金鹏王感激又变成愤恨,道:“但另外三人,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们,但他们的名字,也是我永远忘不了的。上官木,独孤鹤,严立本。他们一到了中土,就此名换姓把他们携带的用来复国的财富据为已有,直到一年前,我才查出了他们的下落。”

他忽然向他的女儿做了个手式,丹凤公主就从他坐后一个坚固古老的柜子里,取出了二卷画册。

大金鹏王恨恨道:“这上面画的,就是他们三个人,我想你至少认得其中两个。”每卷画上,那画着两个人像.一个年青一个苍老,两个人像画的本是同一个人。

第一个人有一张圆圆的脸,满面笑容.看来很和善,但却长着个很大的鹰钩鼻子;第二个人颧骨高耸,一双三角眼里威棱凹射,一看就知道是个很有权力的人;

第三张像画的是个瘦小的老人,矮小,孤单.干净,硬朗。

看完这三幅画像,陆小凤的脸色竟有些变了,然后长长的叹了口气。

苏阳笑眯眯的说:“关中珠光宝气家的闫铁珊自然就是当年的严守本,峨媚剑派的当代掌门平独鹤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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