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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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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块皮自然被交到了警察手里,一位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拿人皮去化验,结果这块人皮就是其中一个男性失踪者的,根据皮的样子,估计应该是后腰到脊背的一块皮肤。
  这样一来,失踪案件就变成杀人案了。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尸虫的外貌变形,非常容易地拿到了可怜的受害者的资料。
  他外号叫虫子,大名叫李充,十七岁,初中毕业后没有继续读书,混迹在一群混混中。父母都去了外地打工,虫子被交给了年近七十的奶奶抚养。我去过他家——处在贫民窟的低矮民房,老人家至今还不知道孙子已经出事,她只是叹着气说孩子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也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看来,虫子的失踪还不是他亲人发现的,于是我只好去找他的那些朋友。
  报案者是一个叫阿美的女孩,在一家餐馆打工,虫子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饭馆,所以和阿美混熟了,阿美也可以说是虫子的女朋友。
  我看见她正被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矮胖男人纠缠,这种开在公路边上的餐馆招待过往的司机,当然有很多借酒闹事的。我不禁产生了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对付。
  阿美个子不高,但身材却非常匀称。时值冬天,紧裹在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她细长却饱满的双腿,一样的红色制服穿在她身上非常合适。她不算漂亮,更无气质可言,但是微微上翘的薄薄嘴唇和一双不大却眼神犀利的丹凤眼。无疑带着一种野性,或许某些男人正喜欢这种调调。
  我预感到,对她动手的男人占不到半点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只是伸到阿美胸前,就忽然被针扎似的缩了回来,而且还嘎嘎地怪叫起来。
  原来泼辣的女孩居然随手拿起旁边的开水壶浇到了男人大腿上,不大的饭馆顿时炸开了锅。
  很快,阿美的脸上多了五条手指印,我立即过去,拿出一张证件,对于可以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张可以乱真的警察证易如反掌。
  胖子和他的同伴立即软了,赶紧付了钱走人,而阿美则捂着红肿起来的脸蛋憋着眼泪望着我。
  五分钟后,阿美被开除了,出去的时候旁人非常奇怪地望着她,都小声议论说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她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
  我追了出去,想叫住她,结果她如同一只被激怒的母狮一样圆睁着眼睛对我吼道:
  “警察了不起啊?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分别?以为救了老娘就想和我困觉么?滚!”说完,她大口喘着气,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并没有生气,而是拉着她去了旁边的一家粥店,为她叫了碗白粥,并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的,他答应我要和我结婚的。”阿美没有喝粥,而是忽然低下头,边哭边说道,到后来泣不成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复一下。
  半小时后,她揉了揉像水蜜桃一样哭红的双眼,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将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充了,在这之前李充曾许诺要和阿美一起出去旅游,但很快就音讯全无,阿美没有办法,只好在两星期前去报警。
  “你一定要帮我找到他啊。我,我不能没有他,再苦的日子我也不怕的,我有他孩子了啊。”女孩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带着哀求苦苦地看着我,于是我没有告诉她关于李充人皮的事情,只是安慰她几句,并要到了和李充来往密切的其他几个人的资料。
  而当我拿到李充其他朋友的名单时,发现上面的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之列,看来,这两个估计也凶多吉少了。
  而这三人,是同时失踪的,其他两人的亲友告诉我,他们三个似乎集体去了某处,然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实在无法知道李充他们究竟做了什么,而遭到扒皮的厄运。
  于是我只好去了最初那孩子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那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地说是一家阀门制作工厂,工厂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由于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充最后就出现在这里,但是工厂也有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熟悉。
  李充的那块皮是在靠近厕所的地方发现的。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形,或许三人正在这里互相吹牛,而李充一时尿急,在去厕所的路上遇害了。
  可是为什么只剩下那块皮,究竟尸体去了什么地方?我放出控尸虫四散开去寻找尸体,但是除了在地上找到一些血迹之外,没有任何线索,而那些血显然是李充的。
  于是我只剩下李充唯一留下的那块皮了。
  要拿到皮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东西待在证物房,于是我只有找到那个男人。我与纪颜多少有些相像,既然已经蓝天了一半,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也要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苍老很多,也难怪,还有几年就要退休了。
  “是来杀我的么?”他微笑着端起一杯茶,但手却在发抖,我有些可怜他。
  我告诉他自己已经将以前的事情都忘记了,这次来只是为了拿证物。他有点失望,不过还是很高兴。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地拿到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腐败变质,呈暗紫色,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其实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将数根针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现在大都是用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像是纹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怪,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匹马。
  这些东西对我似乎没胡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终于得知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造成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使用的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一次性的手套和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高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戴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颊的肌肉堆叠出来的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板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星期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板愣了一下,马上答应了。
  他戴好手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地告诉他。
  “好的。”老板低声答应,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是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从里屋取出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从中拿出色素。
  我问起他,老板随意地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的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艳不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他自己用一下。
  图案纹好后我看了看,果然如我所料,是一匹马,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去了。老板则依旧堆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那人,独自回到宾馆。
  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那纹身,热气慢慢弥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地转过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就出现在我脚下。
  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开始剧烈地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得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一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糊,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充血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向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这个图案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地收缩,我感觉自己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信了一样,呼吸有些困难了。
  李充始终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虫子,你不想见阿美么?”
  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一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了一句:“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
  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我背上那张纹着李充脑袋的皮,不过很快又恢复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便闭上了眼睛,整张脸开始迅速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糊成黑糊糊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老板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板早就关门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而我对他则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的颜色明显与眼睛下面的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一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板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词严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板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儿不知道有他这个人存在。
  我哼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凶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得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并掺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
  我将案子的前因后果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结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胡告诉她,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让她慢慢接受残酷的事实。
  说完,黎正站了起来,似乎要离开了。
  “那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猰貐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地找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第九十夜 窥脑
  人类的大脑仅仅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比这个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所认可的数字,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找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恶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个小男孩的大脑被完全开发,成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恶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着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发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塌,但很直,唯一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饱满的额头下的那双眼睛。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正飞快地转动着眼珠,样子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圆的脑袋,如同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  “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使看得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地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其色如血者,则日行千里,能腾飞空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黑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弩。衫辨者克闻马声而变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的是这本该是我刚才想的话。
  但这也代表不了他能窥视到我的脑子。我摇摇头:“你还有别的证据么?”
  男人有些失望地低垂下眼皮,双手放到叉开双腿的膝盖上,他的脚在抖动,不知道是不安还是兴奋。终于,他抬起眼睛,充满了坚定。 “我知道你不相信,其实我自己也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我的确可以从人的外貌看到人的大脑,如同马一样,大多数昏庸无能的人脑子都是白色或者灰色,只有真正的天才是别的颜色,而且,脑色是会变换的,小时侯不加以引导,即便是天才也会变得平庸,脑色也会变淡。” 他的嘴唇如同活塞一样煽动着,我真的怀疑自己是否在和一个疯子对话。 或许,所有的先行者在别人看来都是疯子。
  “可是,你来找我到底要做什么?”我无奈地转动者手里的钢笔。 “我需要一个媒体,一个可以见证我能力的公证者。”他的双手死死地抓住裤子,褶皱起了一大片。
  “好吧,我答应你,可是你也要答应我告诉更多信息。”我点了点头。他非常高兴地站了起来,大力地和我握握手离开了报社。送走了他,我发现手里全是汗水,我摇摇头,不知道他是否还会来找我。  谁知道下午下班后,我居然在一楼的拐角处看到了他。
  只有短短几个小时,他居然老了许多,双髌斑白了,鼻子两侧也出现了显而易见的皱纹。他张了张嘴叫我,但力气不足。 “怎么会这样?”我惊讶地问他。
  “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我必须找到你。”他似乎很虚弱,我搀扶着他——看上去壮实的男人远比我想象的要轻得多,我拦了一辆的士,按照他说的地址开去。
  汽车的光线开始暗淡,透过茶色的车窗能看见已经微微发亮的星星和路上着急回家的行人,他们的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有喜悦,有疲惫,有兴奋。车子开得很稳,穿过一座立交桥的时候,车里猛地一片灰暗,我的眼睛一时无法接受,不过很快就开出来了。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好点,但他似乎依旧很衰弱,大口地喘气,我望着他的脸,总觉得哪里不对。
  车子停在了接近郊区的一个路口,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司机接过钱,在昏暗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照了照,满意地放进口袋。我扶者男人下了车,不远处有一些灯光,看来他住在那里。 果然,他用手指了指前面。
  那是一栋上了念头的红砖房,大概四层楼,不远处有一座药厂,可能这里是厂里以前建的职工宿舍吧。走进单元楼里时,天几乎全黑了,楼道很安静,也没有楼灯,好在他住在二楼。
  开门的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女人,披肩长发乱蓬蓬地披在脑后,宽阔高耸的额头有着几条浅浅的皱纹。她两边的脸颊很宽,几乎看不到颧骨,充满富态的脸和非常温柔的眼睛颇有点菩萨的味道。她只是随意地套了件花边紫色睡衣,趿拉着拖鞋。
  “又这样了。”妇人嘴里嘟嚷者,熟练地从我手里接过自己的丈夫,我这才发现男人瘦弱的身材和这个高大壮实的妻子相比,显得非常滑稽可笑。她将丈夫几乎是像货物一样扔在沙发上,这才跑过来拿了双鞋子给我,并热情地邀请我进屋。 出于好奇,我进去了。
  房子很狭小,采光不足,不过却很干净,没有任何异味。你会很诡异一个人的空间能力,有些人明明有很大的房子,但你走进他的家依然觉得很小。而这个家虽然小,但所有的东西都非常科学地摆放着,井井有条。如果不是我突然进来,这里还是相对比较宽敞的。
  不大的客厅能同时容纳三个人,当然开始慢慢暖和起来。我看了看墙壁,发现上面有很多奖状,还有一些书法和国画。那些字画很明显出自孩子之手但是已经略显老道。奖状也无非是三好学生啊,小发明家一类的。 看来这家的孩子非常优秀。
  “让您见笑了,我男人非常窝囊,身体又不好,这儿又有问题。”中年女人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前额,显得非常无奈。我很想笑,因为她的姿势和之前她丈夫的姿势、如出一辙。
  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这家是两室一厅的套房,我听见客厅左边的门伴随着咯吱的嘶哑音缓缓地打开了。 我想,或许是孩子听到我们的对话走出来了。 可是出来的不是我想象的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而是从门缝伸出一只细长瘦弱的手臂,对着那女人招了招手。女人像触电一样从刚坐下去的沙发上弹起来,跑进厨房,端了一些茶点走进去,然后又出来了,脸上有些抽搐。
  “孩子在用功是吧?”我指了指合上的门。女人点点头,但很快又摇头。
  这个时候,那个宛如喝醉酒的男人忽然醒过来,坐了起来。 “他是我的骄傲啊。”男人闭上眼睛,自豪地说,可是话音未落,女人犹如一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朝他扑过去。 女人的气力远比她丈夫大得多,加上猝不及防,男人被女人骑马一样压在身下,女人伸出蒲扇大厚实的肉掌狠狠扇打着男人。 “你还好意思当着外人说!孩子都让你毁了!”女人一边哭着一边咬着牙扇自己男人的耳光,最后打不动了,才抽泣着站起来,坐到旁边。沙发上的男人慢慢爬起来,揉了揉自己高肿起来的脸颊,那脸颊就如同是挂了两片烧熟的扣肉一般。在昏暗的灯光里,三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本来有个很健康可爱的儿子,但是不知道他中了什么邪,居然说自己可以看见人的脑子!”女人愤愤地说着,我饶有兴趣地望着她。 “孩子三岁的时候,他天天捧着儿子的脑袋看,看得我都发毛,他那眼神像看东西而不是看孩子。”
  “终于有一天,他忽然将儿子抱了起来,疯子似的扔上扔下,吓得孩子大哭,我责问他为什么,他却告诉我,我们的儿子是个天才。”女人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
  “我相信了他的话,却犯下了一个无法饶恕的错误。他叫我出去工作,说自己有一套训练孩子成才的办法,我们本来都是这里药厂的工人,家境也都不好,我们想这辈子也就这样混吃等死等了,一切指望都在这孩子身上,所以我就满怀希望地让他带孩子,自己则去多兼两份工。”女人依旧低沉着声音说着,话语里夹杂着些嘶哑的哭音。
  这时候一旁一直不说话的男人忽然精神起来。“你知道么,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真的可以看到人的脑子,或许是长期在药厂工作的原因,我的眼睛产生了变化。我可以透过人的眼睛看到他们的脑,看到他们哪部分在活跃,看到他们脑的颜色,就像以前的观马师一样。我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四处做试验,这种试验太容易了,大街上什么最多?当然人最多,我到处看着他们的脑子。知道么?你想象一下,如果你眼睛里看到的不是一张张人脸,而是一个个鲜活的脑子,会有什么感觉?”他一边说,一边向我靠了过来。他的脸有些狰狞,和之前又不一样,的确,我是无法理解满街的人脑是什么样的画面。
  “当然,光这样不够,我还自学脑医学,看了很多的标本,这些东西日益完善着我的技术,我开始大胆地去和人交谈,而且我发现自己的确可以看穿人家的想法、构思、心情,等等。而与此同时,我的眼睛也开始变化,当看了众多的脑子后,我忽然想到,为什么没有去看自己的脑子?”他的嘴唇起了一层白色泡沫,像那些从湖里捞起来未死的鱼吐着白沫一般,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布满血丝,但我并没发现和我的眼睛有什么不同。
  “很可异,我对着镜子看却看不到,或许镜子无法反射那些东西。但是我不甘心,光是能了解别人的想法,这已经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了,所以我又想到如何去分辨天才的脑子和平常人的脑子。
  “我的眼球开始剧烈地疼痛,或许是用眼过度,那很难,不过我没有放弃,有一次我摔倒了右脑磕在了门框上,很重的一下,我当即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我以为自己瞎了,但是几天后又好了起来。”
  “当看见我妻子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转动了一下眼睛,结果我发现她吓了一跳。”他的脸离我越来越近,我想往后退,但他却死死地抓住我的袖子,我转过头望望妇人,希望她来制止她丈夫。 可是我发现,当我听得入神的时候,那中年女人早就悄没声儿地离开了。
  客厅的吊灯在窗外风的吹动下开始晃动,黄色的投影在男人脸上四散荡漾起来,然后慢慢停下,停在他的眼睛上。“现在,让我看看你的脑子吧。”他微笑着望着我,我很想闭上眼睛,却觉察到身后有人。
  一双瘦弱稚嫩的小手从我的脑后环绕过来,我看见那手指渐渐伸近我的眼角,似乎想撑开我极力想闭上的眼睛。我开始剧烈挣扎,但一切都是徒劳,我的身体和双手被另外一双手紧紧箍了起来。沙发上的我望着男人渐渐靠近的眼睛,我觉得自己犹如一只待宰的羔羊。
  男人的眼球开始缓慢地左右摇动,节奏越来越快,忽然,整个眼球翻转了过去,我看到一双没有瞳孔的红色眼睛。 但只是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发生了错觉。
  身上的手臂猛地一松,男人也恢复了常态,略带失望地回到沙发上,我喘着粗气,冷风将额头的汗瞬间吹干了。当我回过头,女人已经将那孩子送进字房间,合上了门,重新坐在沙发上。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先前的事情似乎很短暂,短暂到像从来没发生过。
  “你的脑子也很一般啊呀,和我儿子的根本没得比。”男人再次自豪地伸展了一下腰,舒服地斜靠在沙发上。女人叹着气不说话,任由丈夫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我自人发现儿子的大脑非比寻常后,就决定好好教导他,任何东西即便资质再好,不经调教也会退化啊。我竭尽所能去引导,但孩子他妈却老说我害了她儿子,好像儿子不是我的一样!”男人说话的时候很不满,但还是老用眼角扫着身旁的妻子。
  “我教他学音乐、书法、国画、外语、奥数,总之什么都要学,你知道么,我见过那么多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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