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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男神攻略-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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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可真是微妙啊……如果她跑过去看看以前的她,结果会怎么样?林千沙脑子里突然闪过这个从前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想见的场面,但是马上便被系统亮了红牌。

系统的大意是,如果不同时间线的自己相见了,就会扰乱这个世界的时间线——因为她之前经历这个世界的时候可没有遇到过来自未来的自己——导致时空崩塌,所有时间线上的测试者被抹杀。

卧了个大槽!林千沙被系统第一次如此严厉的警告吓了一跳,看来以后要算着时间出门了,毕竟,她可记得因为克拉克离家出走,她也跑到世界各地旅游观光顺便盗窃点什么宝贝,如果这个时候的她在执行主线任务二的时候,很不巧地遇上了另一个她,那就不好玩了。

而这个布鲁斯·韦恩,大概就是之前她来到哥谭的韦恩宅偷项链时,发现她的那个长着满脸胡子的瘸子吧?林千沙偷偷摸摸地观察了这个看起来有些阴沉不怎么爱笑的韦恩大老爷一眼,那个时候的他认出了她,这说明那个时候,未来的她已经完成了主线任务一?

林千沙神游之际,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什么,从空间里拿出之前从韦恩那偷来的宝石项链,以及藏在宝石项链里的纸条。盯着那让她眼熟的字迹,联系到现在的经历,她才恍然大悟地发现,特么的这张纸条上的字就是她自己写的。

不过,现在的她依旧无法明白这纸条上的“嘀嗒”一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有时候到了,她才能意会到吧。

总之,林千沙在和布鲁斯·韦恩的试探性接触里,度过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布鲁斯·韦恩似乎因为儿时自己的父母被罪犯击杀的事在心里留下了阴影,看上去有些愤世嫉俗又郁郁寡欢,对和他同专业的林千沙的打招呼总是回应得不冷不热,尤其是法庭传召他回哥谭的那段期间,更是呈现出一种生人勿进的状态。

他回去了哥谭,就再也没有回来上学,听说他离家出走了。

这答案让林千沙苦笑不得,怎么这世界的人一个两个一有挫折就选择离家出走,也太不负责了吧喂!(╯‵□′)╯︵┻━┻

无奈之下,林千沙从学校毕了业,又回到哥谭。本想打入韦恩公司,想着他总要回来,进入公司起码可以混个脸熟,但是阴错阳差之间,她成为了《哥谭都市报》的一名记者。那家报社在哥谭混得根本不如意,大概是报社总编太过耿直,如实的报道不小心刺激到哥谭的那些大佬们,报业处处碰壁,没过几年前任总编就辞职让林千沙顶上了。

哥谭确实是一个有太多油水可捞的地方,光是在这里呆的这几年,她就拿到了好几个b等c等珍宝。比起前任总编,现任总编林千沙绝对要狡猾得多,对于报道她的唯一要求就是随大流,有时候甚至还会让自己手下的人,以及自己欣然接受别人的贿赂,发布虚假新闻。

“什么,你们说这是*?不不不,这可不是*,这只是暂时保护自己的方法,收取贿赂,就等于给那些人一个表示,表明自己是和他们是同一战线的,这样他们就不会来难为你们,甚至在你们困难的时候帮助你们。”

林千沙撇开那些主动向自己递上红包的员工,在和那些反对她鼓励受贿难得一见的正直员工的会议上,苦口婆心地劝诫,“不过呢,这些贿赂,当然得一笔一笔地记下来,然后将这些记录交给我保管,嘿嘿,未来这厚厚一本罪证,总有用得到的地方。”

林千沙的话让原本对报社灰心丧气的员工们面面相觑,体会到她话里真实意思后,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没错,在哥谭,想存活下去,就别想着像那些书呆子坚持法律法规。林千沙这招虽然损了一点,但却是报社存活下去的最好办法。

至于发布虚假新闻,拜托,你以为所有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全是真实的?别天真了,那大段大段侃侃而谈的话,能有50%的真实性就不错了。按照林千沙的说法,她只是换了一些用词,让这些报道看起来更加符合某些人的利益罢了,如果读者聪明懂得用脑子而不是将它们当做增加身高的装饰,他们就能看懂那些文字后面的冷嘲热讽。

可惜了,哥谭里没有人看得懂。

报社的那些员工们算是对林千沙这个新任总编佩服得五体投地了,那些和黑暗势力勾结喜欢给林千沙送红包的员工就不必说了,其余的还有良知但对抗不了社会黑暗的人,本以为林千沙这个看起来柔弱优柔寡断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在这里坚持不到一个月就想离开或者抱上某个土豪大腿,结果没想到,她是个不吐骨头的主,一肚子坏水,却偏偏出自善意。

林千沙当然没那么好心当哥谭的隐藏圣母,她这样做可是在为未来做铺垫。她了解布鲁斯·韦恩的过去,也从大学短暂相处里,略微了解了他的为人。可以说,他绝对也是哥谭难得一见的好人,只是心中过于压抑罢了。

他痛恨所有的犯罪,却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的城市哥谭,十有八九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想将哥谭变成了一个没有犯罪的地方,他不想让更多的孤儿出现在哥谭的街头。所以才会抱着变相的赎罪目的,几乎自虐地让自己提前学完所有犯罪学知识。

于是,林千沙的直觉告诉她,她这样做,对于以后,绝对有帮助的。

然后,今天晚上,就出现了一个蝙蝠侠……

果然,超人都有了,怎么可能没有蝙蝠侠,那个和超人同样出名的家伙?看来这个蝙蝠侠,有99。98%的几率,是布鲁斯·韦恩那个傻小子。

林千沙眼神微沉,轻笑一声,走进了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对林千沙现在变成了记者→_→

以及,泥们还记得之前隐约提到过的露易丝吗(不是大超的那个露易丝)

看过线性穿越的妹纸会造她谁没看过也没关系我以后会解释

下章她会跑出来溜溜╮(╯▽╰)╭

以及还有老爷

第73章 蝙蝠侠前传2

再次睡下的林千沙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刺耳的声音将她叫醒后;她才发现自己竟然出了一身冷汗;手机的闹铃一直在响。她叹了一口气;关上了闹钟;眉头却越来越紧。

她做了一个梦,一个奇怪的梦,一个有关于布鲁斯·韦恩和另外一个女人的梦。

从模样上看,那个女人似乎是个混血;棕色柔软蓬松的头发;银灰色锐利如刀的双眼里总带着一丝淡然,她的脸让林千沙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她无法想起自己在哪见过这张脸。她就像一个看不见的旁观者;那个女人去哪;她就会跟到哪,甚至有时候,她都会觉得那个女人就是她自己,因为她能清楚地感觉到女人的情感波动。

现在的林千沙很难回忆起梦里发生的事,她只能依稀想起一个名字,那个女人的名字,因为他的任务目标似乎很在意她,叫殷什么的,林千沙想不起来了,还有……似乎还有一件很重要的……

系统!对了,那个眼熟的女人提到了系统!

林千沙的眉头皱得更紧,她不知道这个梦代表什么,或许根本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只是单纯的天马行空——就像所有其他的梦一样——总之,林千沙觉得如果深究下去,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她本能地将这件事情放在一边,就如同最近每一次在系统空间里睡醒时,她的属性栏上就会多一个持续时间渐渐增加的debuff,虽然这让林千沙很不安,但是她也本能地将这件事情放在了一边,先完成系统布置给她的所有任务再说。

林千沙去冲了个冷水澡,冰冷的水温可以让她瞬间冷静下来。她擦着头发走出浴室,打开了电脑。亨利五点半就将新闻稿发到了她的邮箱,足够说明蝙蝠侠出现打击罪犯的事让他又多么激动。

看着整篇幅的赞扬字眼,林千沙挑了挑眉。这个亨利确实是一个关心哥谭的热心市民,他从来都没有对哥谭放弃希望,不过,某些时候他不算一个合格的记者。将自己的个人情绪带进报道中可是绝对不行的,因为这样会很容易误导读者。

新闻报业人士在发表新闻的时候,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如实报道每一件事,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其他情绪。当然了,在哥谭这种地方很难做到这一点。不过如果将亨利不由自主洋洋洒洒写出来的东西放到头版,林千沙相信,不出一个小时这家报社就会彻底完蛋,甚至亨利这编辑和林千沙这总编都会没命。

于是,林千沙无奈地将这篇文章,改成了一篇完全中规中矩不带任何感□彩,甚至字里行间里还对蝙蝠侠有些嘲讽意思的文章。

林千沙的电话响了,大概是亨利等不及打过来,想确定一下自己的作品能不能上头条。

“你写得很好,而且都是实话,但是除非我们想把自己的小命豁出去,否则我不会发表出去的。”林千沙冷声道,“恐怕你得好好学习一下如何做一个‘公正无私’的新闻撰稿人,如何利用语言的艺术。我改了一下,今后你的作品要往这种风格上套。”

林千沙将改后的文章传过去,亨利仅仅是扫了一眼,就大叫起来:‘克丽丝·林,你这是不合理的!蝙蝠侠的出现将会改善哥谭的一切,怎么能说是哥谭堕落的最直观的证明?以及,他并没有用卑劣的手段去抓捕坏蛋……哦天哪你完全将他描写成了一个卑鄙小人!这就是你所说的新闻的真实性吗?!’

“对于大部分哥谭人来说,这就是最真实的描述。而且,你才扫了几眼就开始和我叫板了?在哥谭混还混出了点胆子是不是?你自己再好好琢磨琢磨吧。”林千沙冷哼一声,直接挂断了电话,反复看了那被改出来的稿子好几遍,又斟酌了好几次,才将它送到印刷厂,加急印出来。

小小的《哥谭都市报》竟然报道了蝙蝠侠的第一手新闻,倒是让哥谭小小的轰动了一下。显然,林千沙的那篇迎合哥谭大佬的冷嘲热讽文诛笔伐式的毒舌报道风格很受欢迎,不过鉴于林千沙将编辑名字改成亨利·本杰明,所以一时间哥谭大部分市民都认识了这位以前默默无闻的小记者。

办公室里为亨利的成功开了个庆祝会,林千沙装作完全不知道这件事的样子,很高兴地勉励了他几句后,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不久,亨利走进来,还给林千沙带了一瓶酒赔罪。

按照他的话说,他总算明白了林千沙改动的意思,原来她是指桑骂槐拐着弯骂人,不过这层深意也忒隐晦了点,而这弯也拐得太大,他瞧了一两个小时才琢磨出点门道。所以他现在跑进来,一方面是赔罪,另一方面是来拜师,想学学如何才能做到她这种骂起人来不带任何脏字,还偏偏让被骂的人没有意识到在骂他,让他白痴般地拍手称赞。

林千沙哭笑不得,猛地踹了这油嘴滑舌的家伙一脚。还要让她教呢,这不是都已经会拐着弯骂人了吗?

“好了,老大,我错了,我真没有讽刺你的意思。”亨利双手合十又低头道歉了一次,“这次说正经的。为了表达对你的歉意和谢意,我请你吃个饭怎样?就在凯利酒店,对,没错,就是那个一位难求的高档酒店。我跟那里的一个服务员原来是同学,这次我等了很久终于预约到了,怎么样,要不要去?”

林千沙眉毛一挑。她可不是什么小孩子了,而且在国外生活了这么久,当然明白亨利这再明显不过的暗示。她微微思索片刻,迎上他期待的双眼,笑道:“怎么,突然间就有钱了?还是说你做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买卖?”

“拜托,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们当初可是同一批进入这报社的人啊。我这次是拿出了私房钱,你不会不给我面子吧。”

林千沙耸耸肩,抱着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意思,点头同意了。不过她没想到,就在这个酒店里,她终于遇到了自己那昼伏夜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任务目标——布鲁斯·韦恩大老爷。

这还是他回归哥谭后,第一次以韦恩土豪大地主的身份,出现在众人面前。亨利见了,暗暗可惜自己没戴相机,只能暗搓搓地坐在酒店大堂里偷拍左拥右抱的某只。见他这副狗仔队模样,林千沙翻了个白眼。他还没有一个明星记者的觉悟啊,以早上那篇标着他名字的报道的出名度,他以后完全不用靠挖人家土豪的八卦为生了。

林千沙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亨利搭话,其实心里早就开始琢磨该怎么接近这个布鲁斯·韦恩。也许把这个替她背了黑锅,表面上将蝙蝠侠贬得一文不值,实际上是指桑骂槐骂那些哥谭黑暗势力,力挺蝙蝠侠的亨利推出去,是个不错的主意。

她盯着坐在对面的亨利,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这时候,她听见自己身后那桌人传来一声惊呼,林千沙转过头,不禁微微一愣——那两个陪着布鲁斯的超模,竟然脱鞋跳进了那桌人旁边的水池。

这俩妹纸……还真奔放啊……林千沙嘴角抽搐地看着玩得忘乎所以的美女,转过头又看了看直接掏出手机准备拍照的亨利,恨铁不成钢地一掌拍向他的脑袋:“拍个屁啊,你现在是新闻界的明星,还跟人家只想混口饭吃的狗仔抢生意,不怕他们一人一口咬死你吗?”

“我错……卧槽!”亨利刚想认错,余光却看到什么,大叫起来,把林千沙吓了一跳。“克丽丝,这次真不是我贪小便宜,你不觉得这已经有新闻价值了吗?”

林千沙顺着他的目光回头望过去,眼角一抽——艾玛这次连布鲁斯那任务目标都跳进去了。大爷您觉得这样的伪装真没问题吗?您不觉得用力过猛了吗?马丹该不该装作不认识这脑子有坑的家伙……

不过那土豪可不准备给林千沙思考的机会。从他躺在水池的方向来看,几乎一抬眼就能看见满脸写着“你该吃药了”几个大字的林千沙,而林千沙又是他大学里为数不多的朋友,也是为数不多的看过他最真实面目的人,所以很明显,他脸上漫不经心的笑容僵硬了几分。

但那种僵硬也只是一瞬间的事。下一秒,他又挂起了花花公子式不正经微笑,趴在水池边,看着离他最多只有两米的林千沙。“我记得你的名字,对于美女我总能过目不忘,你是克丽丝,克丽丝·林,对吧?我们还是大学同学呢。”在布鲁斯刻意伪装下,他的声音带着一丝特殊的性感,说白了就是荷尔蒙分泌过多的表现。

滚谁跟你是同学你谁啊?虽然林千沙很想这么吼上一句,但是鉴于这家伙是自己的任务目标,林千沙只能微微皱起眉,摆出一副为他现在的模样迷惑和嘲讽的样子,不冷不热不咸不淡,就如同之前多次在学校碰面打招呼一样,轻声道:“嗯,布鲁斯,好久不见,看样子你过得格外舒坦。”

在学校里,布鲁斯明显是一个为人冷淡沉稳机智的人,总会与人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因为深埋在心底的仇恨和自责,整个人看起来阴沉沉的不可侵犯,而现在却又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林千沙脸上的迷惑嘲讽也是情理之中。

“哈哈,有着这么大的家产,想过得不舒坦都难。”布鲁斯故意将这句话说得土豪气十足,“那么你呢?你看起来可比之前更漂亮了,过得也不错嘛。这位是你的男朋友?”

亨利完全被现在的状况吓到了,所以在布鲁斯将玩味的目光放在他身上时,他完全没有反应。林千沙见布鲁斯主动提起亨利,立刻顺着杆往上爬出卖了他:“不,他是我的下属,亨利·本杰明,我现在是《哥谭都市报》的总编。虽然我们报社一直默默无闻,但如果你看过今天的报纸,那么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和他出现在这个地方。”

布鲁斯听到他的名字,原本全是不正经笑意的褐色眸子里闪过一丝不容易被发现的光芒,他似乎对亨利很感兴趣,从水池里跳出来,随手拉了个椅子坐在旁边,有些兴致盎然地看着他,将无脑土豪演绎得生动形象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见到小丑的观众。

“你就是今天头条的作者?我不得不说,你那篇文章写得真精彩,如果被那穿着戏剧服的小丑看到了,恐怕会羞愧得不想再抛头露面了吧。”布鲁斯嬉笑道。

有蝙蝠侠脑残粉倾向的亨利听到这话,立刻像落入圈套的兔子一样差点跳起来:“不……呃……”

林千沙很适宜地在桌下踩了他一脚让他别一激动啥都忘记了。当然,这个细节是绝对不可能逃过布鲁斯双眼的,就算他眼瞎,林千沙也要想办法让他看到。

“呃……我是说,这没什么,我只是写出了事实而已,滥用私刑本来就是一件违法行为,何必装什么伟大。”亨利忍着痛,强颜欢笑道。

处于无脑土豪伪装之下的布鲁斯面带微笑地同意了他的观点,只是他的眼睛里却闪过了一丝失望。

这个男人绝对不是那篇精彩报道的作者,绝对不是。仅仅是一个照面,布鲁斯就看出来,这个亨利·本杰明,对那篇文章出的力,大概只有将他的名字印在了上面而已。反倒是他的老同学,克丽丝·林……有些不简单嘛……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应该记得某一次千沙做梦梦到了露易丝→_→

然后从那次开始一回系统空间睡一觉醒来她的状态栏上总有个debuff……

好了不剧透了╮(╯▽╰)╭

第74章 蝙蝠侠前传3

林千沙用余光捕捉到布鲁斯脸上的表情;不禁暗暗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用着和大部分哥谭人一样的口吻,漫不经心道:“那个把自己打扮成大蝙蝠的家伙倒有几把刷子;抓到了费康尼。不过看样子,那家伙就算是个哥谭人,也应该好久没有在哥谭出现吧,竟然将费康尼交给了哥谭警署;现在在哥谭,就算证据确凿被抓了起来,也有很多办法无罪释放。”

“听起来;你很不赞同那个家伙的行为?”布鲁斯又将注意力放在了林千沙身上;“刚才我也在和凯金斯太太讨论这个问题,她认为那家伙比哥谭警察有用多了,应该给他发个奖章。”

林千沙挑了挑眉,脸上挂着嘲讽的笑容,眼神却深不见底,她撑着脑袋看着布鲁斯,似乎很耐心地和他解释道:“奖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这些大富豪们当然喜欢哥谭的犯罪率下降一点,这样走在街上不带保镖都不会有人抢。不过我们这些穷人可不一样了,水至清则无鱼,哥谭的水越浑,我们这些杂鱼就越有机会存活下去,说不准抢了哪个白痴土豪就能赚大钱。蝙蝠侠抓了费康尼,你觉得除了本来就家财万贯的富豪,有多少哥谭人会感谢他?他们没破口大骂那无知的蠢货断了他们的财路就不错了。”

这席话可说得既市侩又毫不留情,一旁的亨利不知道给林千沙使了多少个眼色,她全当没看见。布鲁斯听了,脸上的笑容有些尴尬,大概是想起自己也本来就是一个家财万贯的富豪,然后又隐约间听出了林千沙对于他们这些哥谭土豪的嘲讽。

“……这鬼天气,怪冷的。”浑身*的布鲁斯抓了抓起自己的头发,转开了话题,站了起来,将那两个还在戏水的美女叫了出来,“我还是先回家吧,感冒可不好。以后有时间,我会请你吃饭的,克丽丝,然后请你去我家坐坐,韦恩宅邸一定有让你感兴趣的东西。”

“好的。”林千沙微微一笑,让她感兴趣的东西你家多得是,例如那些名贵油画花瓶之类的,“我刚才那些话只针对蝙蝠侠,希望你听后别介意我话多。”

“当然不会,你是如此直率可爱,我怎么会介意?”布鲁斯不正经笑道,一手搂着一个美女,走出了酒店。

送走了土豪,林千沙看着变成20点的好感度,心情不错地继续用餐。倒是亨利,一副斗败了的公鸡模样,有些无奈地盯着林千沙。那眼神让林千沙无法无视,所以她只能抬起头,做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

“没什么……只是你刚才那么说,可是有得罪整个哥谭有钱人的意思啊。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有钱人私底下交际有多么广泛,如果被这个只知道花钱玩女人的韦恩家继承人夸大传出去,你就不怕被穿小鞋?”他有些犹豫道。

林千沙听后,立刻笑着摇了摇头:“别多虑了,亨利,你刚才也看到了这个韦恩老爷的德性,你觉得他有这个智商去理解我说的话的意思吗?况且,就算他听懂了我是一半骂蝙蝠侠一半骂他们有钱人,他也不会到处说的。我了解他这个人,因为我们大学的时候是同学。”

亨利皱起了眉,最终叹了口气:“好吧,我想我们是不可能去找这个韦恩老爷要点报社的赞助费了。不过,克丽丝,你确定你刚才也没有拐了蝙蝠侠和有钱人这两道弯,反讽哥谭的‘那些人’?”

“你猜呢?”林千沙故意回避问题,还摸了摸根本不可能长出胡子的下巴,“被你这么一提,我倒是想起来赞助商这件事。别担心,布鲁斯韦恩又傻又有钱,整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玩女人,随便找那土豪聊几句,他还不马上把钱乖乖交出来。”

“……老大,我能不能提醒你一句,商业欺诈是违法行为……”亨利弱弱道。

“欺诈?哦天哪亨利你在哥谭呆了这么久到底学到了什么?”林千沙用着故作夸张的语气,调侃道,“用我们哥谭人的说法,这是正常的商务洽谈。再说了,身为一个报社的总编,我怎么能带头骗人呢?”

亨利彻底被自家老大无耻的样子打败了。

另一边,正在马路上狂飙车的“又傻又有钱”的布鲁斯韦恩大老爷,突然冷不丁地蹦出一声愉快的笑声。

“布鲁斯,你在笑什么呢?”坐在旁边的美女几乎要贴在他的身上,软绵绵问道。

“笑?亲爱的,我这可是苦笑啊。”布鲁斯故作为难地摇了摇头,将敞篷跑车停在了路边,“我突然想起来,韦恩集团的某个董事会成员要来我家里说一些枯燥的商业问题,你们知道的,那些董事会的老家伙们又有钱又古板,所以今天恐怕不能陪你们了,虽然我很想。”

两个美女顿时失望的叫起来。但布鲁斯存心想抛弃她们,便给了她们一张让她们难以拒绝的支票,吩咐一声一会儿就会有人来送她们回家之后,再次将油门踩到底,直奔自己的巢穴。

重新上路后,布鲁斯脸上的轻浮和调笑就不见了,他沉着脸,褐色的眼深不见底,努力回想着自己在大学时见到的那个克丽丝,不禁轻轻勾起嘴角。还好他不动声色地在这老同学桌下留下了窃听器,否则,他也不可能听到一段这么精彩的对话。

那个克丽丝林,他的老同学,原来没看出来,她竟然是这种聪明狡猾的家伙啊。在整个哥谭,像她这样表面上堕落,其实在用巧妙手段自保的人,实在不多。她说的很对,正因为哥谭已经堕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所以才会有蝙蝠侠的出现,以暴制暴便是对这个城市罪恶的讽刺。她几乎一眼就看出来,今后,他的路注定孤独不被人接受,也注定和那些被触犯利益的家伙决一死战……

看来,得好好查查这个人,嗯,还有她手下的《哥谭都市报》的那些报道。直觉告诉布鲁斯,他找到的那些报道,绝对会和今天的头条一样,犀利尖锐暗藏杀机,如果文字笔墨能变成武器,哥谭的蛀虫早就不知道被消灭多少次了。

林千沙的叉子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她低□捡起的时候,顺势摸了摸桌子的底部,果然摸到了一个黏上去的凸起的东西。如果他不放窃听器,那就太对不起他的智商了……林千沙心里暗笑着,瞟了一眼躺在自己手心里的一颗纽扣大小的窃听器。以她行家的眼光来看,仅仅是一眼,她就看出来,这是个一次性用品,最新发明,开关控制在监听人手中,只要窃听结束,按下按钮这东西就报废了,无法追踪到信号源。

而她手里的窃听器,已经被按下了按钮,原本会微弱亮着的指示灯熄了。

林千沙不动声色地将这东西放进自己的包里,一边找服务员换了一个叉子。

既然这个布鲁斯这么看重她,也许她也应该礼尚往来,才不算失礼啊……林千沙心里玩味地捉摸着,脸上浮起了一个恶作剧的笑容。那笑容让坐在她对面的亨利有些心惊胆战,还以为她又想出什么办法来压榨他的劳动力。

几天后的深夜。

一个黑影从繁华的高楼大厦外一闪而过。从外形上看她是一个女人,手里抓着一个从房顶上延伸下来的绳索,绳索的另一头接在另一栋大楼的某层楼玻璃上,她利用滑轮顺势而下,无声停在了大厦的窗户上。

一个窗户对于林千沙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她拿出四个装置分别贴在窗户的四个角上,然后设置好时间,只听轻微的“咔擦”声,那个玻璃朝外掉了出来,林千沙立刻伸手接住了它,以免它掉落到街上引起别人的注意。

林千沙翻进了窗户里,将拿着的玻璃随意地放在一边。这个办公室的布置和她见过的所有ceo的办公室布置差不多,宽敞奢华,恨不得将建筑师的所有心血都搬到这里来。

她站在门边,冷哼一声,调了调夜视镜的模式,眼前的景色一变,看似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瞬间出现了无数会移动的红线。虽然来之前林千沙没有过多的准备什么,但是凭着她那过人的眼力以及无数经历,几乎一分不到的时间她就找到了这些红线移动的规律,以及抵达目的地最佳路径。

大多数江洋大盗都是艺术造诣高超欣赏水平极佳的艺术家,林千沙也早就学会了这些大盗们的必修课——音乐。这里的红外线探测器移动的频率,似乎挺符合肖邦的音乐。林千沙冷哼了一声,脑海里自动响起了旋律。

她迅速移动起来,脚步轻盈如同踏着舞步,柔软地身体穿梭在一个又一个红线中,没过多久她就来到了保险柜前。

等红光移动过来只有10秒钟的时间。10秒钟,已经足够她解决警报器并且开锁了。她对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事实也确实如此。当她将一个水晶天鹅放进空间里的时候,一根红线拦腰划过来,林千沙只往后退了一步,便躲开了警报,下一秒,她又开始迅速且轻盈地移动到窗边,拿着那个玻璃,将它重新放在了缺口处,用玻璃胶完美地粘了起来。

林千沙是整块玻璃一起拿下来的,所以当她用玻璃胶将玻璃粘好时,接口处正好在窗子的金属边,如果不将这块玻璃再次拿下来,仅凭肉眼是看不出来这块玻璃之前被整块拿下来过。

林千沙一脸轻松地抓住了绳索,结果没想到,意外发生了——绳索的另一头似乎被什么人突然剪断,她刚刚双手抓上绳子,原本拴在旁边大厦顶楼的绳子就掉了下来,她如同荡秋千般,靠着固定在这边大厦上的支点,吊在半空中。

马丹,这也太突然了,她差点就叫了出来。林千沙心有余悸地看着底下的街灯以及很久才会经过一次的汽车,忍不住暗骂一声——

该死的蝙蝠侠。

作者有话要说:千沙这是打算直接暴露身份了→→

毕竟瞒也不能瞒多久

打个滚卖个萌求个评~

第75章 蝙蝠侠前传4

没错,就是蝙蝠侠这杀千刀的家伙。

在这个世界;如同之前的大多数世界;她依旧用“猎人”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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