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听说爱情回来过-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一章 烈女也是女人
应对各种各样的聚会,林飒原本是驾轻就熟的,大学毕业开始做跑腿的专刊记者,到现在坐上时尚杂志主编的位置,扎堆儿插科打诨,从来就是她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是今晚的聚会却让她有些怯场,S大中文系98级入学10年同学会的邀请函放在案头已经好几天,去或不去,她进退维谷。

  关于同学会的段子有很多,诸如搞垮一对算一对这等顺口溜林飒张口就能说上一堆,可是嘴上生冷不忌的人未必心底也百毒不侵,对于和大学相关的一切,林飒一直敬而远之。之前小范围的聚会,她从不曾出席,到后来也就没人再来讨她的没趣。可这次当年的系主任隆而重之的将邀请函亲自送来,再不出席,怕是说不过去。

  纠结良久,终是没有结果,林飒于是向自己让步,打开衣橱看看,如果能挑出一件顺眼的衣服,那便去吧,都说时间是治愈一切心病的霸道良药,自己六年来如华佗附体,对自己试尽望闻问切,又兼开药无数,伤疤似已痊愈,却也没敢触碰。今晚的聚会,许是一台先进的X光扫描仪,让自己看看,伤口是真的复原痊愈,还是已在暗处化脓,无药可治。

  S大的校园依然草木葳蕤,连那些年轻的面孔也一如当年,林飒甚至有一刻的恍惚,自己是否从来不曾离开,此时,自己只是在家度过一个周末,带着大堆零食和鸡零狗碎,急着要到秦朗的寝室去一一献宝。秦朗,这个名字已被刻意屏蔽了六年,此时突然闪现,熟悉与陌生在脑海中交叠,宛若荒腔走板的映画戏。

  正要摇头苦笑,却听见背后传来惊天动地的尖叫“林——飒,我的甜心”,苦笑顿时化作了无可奈何的微笑,不用回头她也知道,能如此公然示爱的,只有她的死党——陈烈。此女当年是睡在林飒上铺的姐妹,行事风格如她的名字一般烈度十足,曾经将编造不幸婚姻经历妄图博得芳心的外国文学史教授打得满地找牙,也曾经为了追求心仪的学长不惜将求爱信贴进食堂旁的告示栏,因此成为声震江湖的“烈女”,在当年的S大,烈女陈烈和才女林飒并称中文系的镇系之宝,倾倒粉丝无数。

  “烈女同学,以您的高龄,真的应该学会收敛,到哪儿都一副撤房毁屋,寸草不生的嚣张样儿,谁敢要你”。

  林飒转头嗔怪,却引来陈烈更大烈度的狂笑:“行啊,林飒,才女就是才女,我早就说过,就你,能把我炒作得如此传神,怎么,想通啦,我还以为你准备跟S大中文系老死不相往来。”

  林飒紧一紧身上有着经典格子花的风衣,带着戏谑的笑轻轻耸肩,“真是哪壶不开你提哪壶,不过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伤春悲秋的文艺女青年,不说刀枪不入,多少也经了些事,那个人让我逃避了这么多年,如果还不能坦然面对,岂不成了肥皂剧。”

  林飒自爆其短,让陈烈有些意外,这些年林飒几乎割断了一切与大学有关的联系,可是和陈烈一直还是亲近的,十天半个月通一次电话,一两个月聚聚吃个饭,可是她们从来不提秦朗,陈烈亲眼目睹六年前的那场分手是多么的天崩地裂,当年的林飒可不似如今这般风轻云淡,若不是全寝室的姐妹们轮流守护,她恐怕早已自行了断,虽然对两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陈烈并不完全知情,但仅是林飒当时凄惶的眼神,已足够让她断掉任何想要追问的念头。

  “能来就好,人生不如意十之*,人活着,不能太过执念,更不要吝惜放过自己。”

  “没错,再多的伤悲也不能让一切重头来过,过去了就让它过去,昨天杂志社的小编辑在稿子里写:世上的事情,无论当你经历时觉得有多么的痛不欲生,经过了时间的洗礼,都只剩下不过如此。一句话看得我一身冷汗,现在的小姑娘还真个个都是妖孽转世,活得那叫一个明白,比比看,你我都算白活。”林飒露出一丝苦笑。“别光说我,你的向天哥呢,多半也会来的吧,他虽不是我们班的,跟我们班的交情可不一般,这种场合,郁老师不会忘了他的。”

  这次轮到陈烈苦笑“他来又怎样,当年他的眼里只有你,而今更是老婆孩子都齐全了,我们之间如果还有话说,恐怕只剩下恭喜他高升,刚刚坐上了开发区主任的宝座。”

  谈话间,中文系的大楼已从婆娑的树影中露出了轮廓,这栋经历了百年风雨的大楼,承载了她们青春年华的诸多段落,而今想来,这些段落有悲有喜,但无论悲喜,她们都愿细细珍藏,一点一滴都舍不得丢弃。

  “最近听说你们杂志社要被收购,会不会影响你?”陈烈从回忆中回到现实,悠悠地问。

  “老板最近也开始放出风声,让大家有个心理准备,其实对我们这些打工的来说,谁收购都一样,换人剥削而已。不过这本杂志我做了三年,从地摊货办成现在城中富人的心头好,说不看重那是假话。”林飒轻叹口气“老板的思维是暴发户思维,一心想着取悦广告客户,每每内容的需求和销售有冲突,他必然是选择牺牲内容的,这样下去杂志迟早玩儿完。如果能有更懂行的人来介入管理,未尝不是好事。”

  “若是这样,那便最好,到了你我这个年龄,一份稳定的工作,比任何东西都来的踏实妥帖”。

  林飒轻笑:“果真岁月不饶人,烈女陈烈竟然也会有这样的感慨”。

  “即便是烈女,总归也是女人,是女人就需要安全感。” 。。

第二章 不诉离伤
中文系大楼前短短的一段林荫道,林飒像是走过了几个世纪,她的脑子不受控制的急速运转,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一段往事,被尘封了良久,今天又要打开,不管是亲历者还是旁观者,他们会以怎样的面目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自己,应该如何自处,才能算端直妥帖,不致失了风度。她甚至有些后悔,怎么会一时冲动就低估了这样的场合会让自己多么的难堪。

  秦朗、苏宁宁、向天,这些自己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的人,今天竟要齐聚一堂,这在常人看来最普通不过的一场同学会,对于她林飒而言,还真就成了刀山火海。

  林飒还在自顾自的思想斗争,系主任郁元朗已经满面笑容的迎了上来,用陈烈的话说,这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帅老头儿,父亲是国内史学界的泰斗,家学渊源,让他从头到脚都透着浓浓的书香气,最难得的是,郁元朗的气质圆通温润,绝少一般文人让人疏离的清高劲儿,这也是S大中文系人人都爱郁老师的最大原因。

  见郁元朗迎出来,林飒赶紧断了自己的小九九,回以招牌的微笑:“郁老师您看您,哪儿能让您跟这儿当知客呀,咱们班的班干部们呢,太不象话了。”

  郁元朗爽朗地笑,“98届的才女和烈女齐齐到场,我老头儿是抢着来迎的呢,不然早就有大堆人挤过来了。”一席话说得林飒和陈烈都有些不好意思,不禁心想,这些年在外面摸爬滚打,什么奉承话没听过,不过是肉麻之余再虚以委蛇,听过便算。然而回到学校,听自己的老师这么恭维两句,还真是无比的受用。

  寒暄之后,林飒才有机会观察周遭的情境,中文系的大会议室今天淡妆浓抹,主色调选了大气的金属灰色,用各种字体书写的诗词歌赋是底色之上唯一的点缀,诗词均是描述聚会的名篇,扬扬洒洒的笔触之下,明明是一片低调的颜色,竟比一片大红大紫还让人觉得热闹非凡,大厅靠右的位置,从凯宾斯基请来的厨师们有条不紊的备餐,整齐制服的侍应生不着痕迹的游弋在室内的每一个角落,为各人斟满红酒或饮料。

  “哈哈,秦公子的手笔,场面上的活儿玩儿得越发纯熟了。”陈烈永远控制不住她的大嘴巴。

  林飒附和着笑“你也看出来了,确实眼熟。”

  怎么能不眼熟呢,10年前,S大百年校庆,各系的学长纷纷返校,能被邀返校的大多非富即贵,系里自然希望能接待得礼数周全,接待方案研究了无数套,不是太过土气,就是太过铺张。正当系领导们一筹莫展的时候,还是新生的秦朗建议,不如将欢迎的宴会改作轻松的冷餐,辅以丝竹民乐,再设文房四宝,若来宾有兴致,可以现场题诗题词,也可配乐诗朗诵,既显现了中文系清雅*的学风,又不失隆重待客的礼数。这套方案让领导们深以为然,并依言实施,成为S大百年校庆上最大的亮点之一,多年之后还被众人津津乐道。

  世易时移,人都在变,可是骨子里的东西竟是怎么都变不了的,就像这会议室的一应场景,林飒只需看一眼,便觉得哪儿哪儿都刻着秦朗的名字。

  “哟,这不是林大才女嘛,毕业之后可就没见过你,我还以为你嫁了大款出国了”如此出言不逊的,除了苏宁宁不会再有旁人,林飒深吸一口气,将笑意盈满双眼才转身:“苏宁宁,确实好久不见,不过你也没什么变化,还是跟当年一样以己度人,其实不是人人都有嫁大款出国的福气,纵是你这般冲着这个目标下尽苦功的,而今都还没能达成所愿,更何况我这种看得淡的人。”

  一席话说得苏宁宁直翻白眼,却又不知如何还击,满眼怨毒地一把拉过不远处的向天,“向师兄,快管管你的林妹妹吧,这伶牙俐齿可真是不饶人。”林飒气结,这苏宁宁不愧是天生的是非精,自己越是不想招惹她,她越要横生事端,好好的又把向天扯进来,看这架势,她也没为今天这场聚会少费心思,不让她林飒铩羽而归似是不会罢休。其实林飒不太明白,当年占尽了便宜的人是她,自己亲眼目睹了她与秦朗翻云覆雨的*,为此险些自杀,如今她却一副找自己讨说法的怨妇相,这世道到底是怎么了。

  不管怎么说,苏宁宁的无理不能连累无辜的向天,林飒大方的伸出双手给向天大大的拥抱,“向天哥,别来无恙。”

  “我很好。”向天轻拍林飒的脊背,温和的回应。

  “听陈烈说你已经添了宝宝?”

  “是的,我的孩子已经五岁,一个英俊的小伙子。”说到孩子,向天的脸疏朗开来,满眼都是笑意。

  向天是比林飒高两届的学长,林飒入学时,他是系里的党支部书记,作为迎新小组的组长,他成为S大留给林飒的第一印象,那便是温暖和健康。高大结实的男孩儿,在初秋的阳光里向她展露最温和的笑容,帮她把所有的行李放进寝室,甚至认真地帮她铺好了床。坐在上铺的陈烈就在那一刻芳心暗许,而向天的一颗心却为了在一旁巧笑嫣然的林飒瞬间沦陷。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确实很难说清,命中注定的纠缠大概是上辈子留下的生死结。

  对于向天的心心念念,林飒并非全无感觉,但那时,秦朗就是她唯一的轴心,着实顾不得向天的感受。纵是如此,向天对她依然照拂有嘉,林飒不会忘记,那时候的向天,就是她的多啦A梦,可以帮她实现所有的愿望。向天在毕业不久闪电结婚,女方无论是品貌还是职业跟他都绝不般配,林飒深知这跟自己不无关系,却也不便挑明。两人便在彼此的讳莫如深之中,渐渐断了联系。

  见林飒像是被回忆缠住不能自拔,向天体贴的圆场,“林飒,还记得我毕业的时候,你为我送行的话吗?”

  “记得,我说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是的,今天久别重逢,依然不诉,如能再陪三万场,那便更好。”

  林飒轻笑:“向天哥,你为什么永远都那么好,好得让人难过。”

  苏宁宁原本想要看好戏,却不料促成了这么温馨的戏码,自觉无趣,看似无心的嘟囔:嗨,这人都差不多到齐了,出钱请客的人怎么还不出现。”

第三章 只需要礼貌
像是要回应苏宁宁,入口的位置有小小的骚动,林飒知道,无论她多么不想再见,那个人还是来了,从进门的那一刻,她便知道,秦朗必是这次聚会的出资者和召集人,如果临来之前还心存侥幸希望他能不出现,进到这个会场,这分侥幸便被彻底摧毁。就在她失神的瞬间,苏宁宁已经犹如失控的导弹一般,射向了秦朗的方向。

  “秦朗来了,去打个招呼吧,你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林飒,没有什么能难倒你的。”向天鼓励。

  林飒看向众星捧月般的秦朗,“向天你信不信,我试想过一千次重逢的场面,或哭、或恨、或咬牙切齿,唯独没有想到,再见时,我无悲无喜,这个人于我,没有如你如陈烈般的亲近,也没有如苏宁宁般的厌恶,面对他,不需要勇气,也不需要热情,或许,只需要礼貌。”

  林飒不能不承认,上天对秦朗确实偏爱,如果十年前自己依偎在他怀抱的时候,他还只是长相俊朗、颇有才华的大男生,而今落在她眼底的,是一个依然俊朗,却更添了气度的儒雅男人。他的身上是阿玛尼当季最新款的风衣,这个牌子的衣服不是每个人都能穿得出味道,放在他的身上,却既不张扬也不埋没,似乎小编辑最近时常用到那个形容组合很适合他:低调优雅。可林飒早已过了能被皮相蛊惑的年龄,她对向天说的,也并非矫情,许是这六年来从未放弃的自我问诊真将死马医成了活马。

  秦朗终于还是走过来,举杯向向天、林飒示意,“二位都是多年不见,今天要仰仗郁老师的面子,二位才肯赏脸来这个同学会。”突然毫无征兆地转向向天:“向师兄你是否介意我跟林飒单独说两句。”

  这一问让向林二人都有些诧异,向天本能的回答:“秦朗今天这里人多,你要说什么改天单独约林飒,何必要这样引人侧目。”

  “侧目,向师兄你知道的,我秦朗从来不怕这个。”

  林飒跟向天对望一眼,敛一敛心神:“秦朗,我不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说,我今天来这里,是给郁老师面子,能见到多年不见的同学,也很高兴,你如果非要搞得大家不欢而散,对谁都没有好处。”

  秦朗也不动气,淡淡地说:“林飒你还是老样子,跟你说过很多次,不要动不动就皱眉头。”

  秦朗突然来这出,让向天确实有些挂不住,也怕再纠缠下去真让林飒下不来台,拍拍林飒的肩膀,暗示她控制自己的情绪,离开时不忘狠狠地盯一眼秦朗,像是对他的警告。

  “你这个护身符这么多年了还没失效么?”秦朗不咸不淡地问。

  林飒已经有些不耐,想想自己刚才跟向天说的礼貌,强忍着不快接口:“你要说什么快说,我不想在这儿陪你演戏。”

  “林飒,你难道不好奇我为什么消失了六年。”秦朗并不接林飒的话头,而是自顾自的发问。

  “我为什么要好奇,你和苏宁宁联手摧毁了我所有的骄傲,我被陈烈从铁轨边捡回一条命来,从那天开始我就对自己说,活着,是为了回报爱我的人,而不是再为了你这样的人蹉跎岁月,我凭什么要去好奇你消失或是出现。”

  林飒的音量在不自觉的提高,秦朗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他确实低估了自己当年的举动对林飒带来的伤害,出国六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眼前这个人,可是有太多的人和事,自己无法明言。今天的聚会,自己之所以出钱出力,给老主任面子自是不提,最有说服力的理由,还是希望能尽快见她一面,毕竟凭自己对她的了解,自己去约,她是决计不会接受的。

  “你说不想被人看戏的,如果真这样,我劝你不要激动,其实你我都知道,今天想看我们戏的人,大有人在。”

  林飒有些愕然,她竟然在秦朗的口气里听到了戏谑,这个人到底是脑子进水还是根本有病,这样的场合,这样的人物组合,他当真要在这里挑战自己的耐性么?

  “激动,你恐怕高估了自己,但凡你秦朗还有一丝一毫让我激动的可能,我今天便不会出现在这个聚会上,就像你说的,我也知道有太多的人想要看我们的戏,而我,从来都没有娱人的兴趣,能来这里,我就能笃定,面对你时,无悲无喜。所以站在你面前的,跟周围所有的人一样,只是你的大学同学,你大情圣如果觉得不做点儿什么不能值回赞助这场聚会的票价,那边的苏宁宁会更有兴趣做女主角陪你演。”林飒拾起一抹浅笑,不无刻薄的低声陈述,两边的太阳穴已经开始突突的发疼,林飒知道,秦朗到底还是左右了自己的情绪。

  秦朗微侧一下肩膀,让自己更容易看清林飒的脸,这张脸依然熟悉,没有倾国倾城的*,胜在生动,说话的时候,眉眼都在跳跃,笑起来极富感染力。可眼前的笑意却让他觉得分外的森然。向天说得对,今天这样的场合,实在不适合用来收拾自己当年留下的残局,那场分手闹得沸沸扬扬,林飒所承受的的一切他了然于胸,如果今天还要让她再难堪一次,自己未免太不男人。无论是冰释误会,还是治疗伤痛,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一切都要慢慢来。

  “你进步了,曾经的林飒,是个有才气的任性小姑娘,而今天我看到的,是一个能保护自己的傲气大女人,其实我要说的话,也不急在一时,我们很快还会再见,你自便。”秦朗匆匆结束了谈话,也令林飒长舒一口气,她并没有自己说说的那样笃定,再要纠缠下去,难保不会失控。

  穿阿玛尼秦朗又汇入了众星捧月的人流,依然带着他胸有成竹的微笑,只有他自己能感受心底的锐痛,和林飒一样,他也试想过一千种重逢的场景,不巧今天面对的,正好是最让他崩溃的那一种。

第四章 笑话和神话
一夜的喧嚣总算结束,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叙旧的、寻仇的、当年暗恋而今明追的,仿佛一场场的折子戏,你方唱罢我登场。林飒不无感慨,这些年看多了各种场合里的推杯换盏,人情冷暖,颇有心得。或许今天这会场里的人也并非善男信女,但至少此时此刻,众人纠结的总归是“情义”二字,比一比外面为名为利的腥风血雨,竟也干净了许多。

  回到家里已是午夜,却一片头脑清明,目光如炬。都说写字卖钱的人喜在夜半活动,林飒却最是惧怕这不合时宜的精神焕发。晚睡毁容自不必说,不受控制的思绪更是磨人的炼狱。今天跟秦朗的照面,要说能心如止水,实在自欺欺人,六年来刻意紧闭的记忆闸门,如同遭遇洪峰,一溃千里。

  林飒与秦朗的故事,其实是校园里最为常见的言情戏。百年校庆时的牛刀小试,让秦朗一战成名,很快成为女生寝室的卧谈会上绝对主题,女生们私底下赠号“秦公子”,以陈烈为代表的女色狼们更是盛赞此君“色艺双修”。中文系的姑娘毕竟还算含蓄,明目张胆倒追的没有,可私下里争风吃醋的却不在少数。对秦公子没兴趣的人也不是没有,一种是读书读到走火入魔的,一种是打心眼儿里不把他当回事的。而林飒,属于后者。可是男人,尤其是自我感觉不错的男人,大概天生就喜欢征服,越不把他当回事的,他越是当宝贝势在必得。

  为了拿下林飒,秦朗可谓使尽浑身解数。林飒住的六号宿舍,是S大著名的熊猫馆,女生质量位居全校之首,宿舍的背面有一片小树林,秦公子抱着吉他在树林里高唱情歌,唱功直逼光良品冠,林飒不为所动,却让楼里其他姑娘们春心萌动,最劲暴的回馈,莫过于有人尖叫着往下扔*,如此香艳的花絮令世纪末的S大一片春光明媚,追求者秦朗的大名不胫而走,被追求者林飒也免不了艳名远播。秦氏演唱会最后因为宿舍管理大妈的竭力阻止宣告流产,而他追求林飒的大戏才刚刚开场。

  演唱会后是新一轮的诗歌轰炸,从古体诗到新体诗再到十四行诗,秦公子一天一首,用精致的信笺写好,投进林飒寝室的邮箱,林飒起初对他这等无聊的行径视若无睹,可是当寝室的姐妹们投诉她的信已经多到塞满了邮箱,她再不能无视那堆文字的存在。拿回所有信的那天,林飒开始有一丝感动,一个被众人捧到天上的男生,能如此执着地做这样一件恶俗的事情,起码也算对自己的尊重。

  接受秦朗的第一次邀请,已经是在三个月后,约在学校图书馆的电影放映厅,林飒不会忘记,那天看的片子是《情归巴黎》,都说法语是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这部电影,也因为这门语言,而格外让人心动。大银幕上的男女主角最终能够圆满收场,情归巴黎,台下的男女主角一边留意着剧情,一边却各怀心事,有一丝隐隐的预感,今天过后,大概一切都会不同。

  一如每一次电影散场,人群蜂拥而出,散向各方,梧桐砌出的林荫道,被偶尔经过的归人衬托得越发幽深,林飒莫名觉得手心出汗,却听到耳边飘来轻轻的一声:“Je t''aime”(法语我爱你)。很多年以后,林飒依然在怀念那一声“Je t''aime”,惊叹唇与齿竟能如此的契合,那几个单词,仿佛巧克力般丝滑而甜蜜,自己不是圣人,着实不能抵抗这样的缠绵。

  迎着林飒盛满泪意的眼波,秦朗在她的额头印上深深的一吻,林飒没有拒绝,她不是矫情的女子,爱便爱了,完全没有必要吊人胃口,试图掩饰。

  从此校园里多了恩爱的一对,因了之前的高调,他们的恋情从一开始便惹人瞩目,羡慕者有之,妒恨者亦有之。苏宁宁正是妒恨派的掌门人,苏宁宁对秦朗的觊觎可谓路人皆知,所以当林飒终于成为秦朗的正牌女友,她的震怒可想而知。明里暗里,她想尽办法让林飒难堪,却每每自取其辱,明眼人都知道,苏宁宁看中秦朗的,不光是外表学识,更重要的,是他的显赫家世。秦朗的外祖父旅居海外多年,是华侨圈里颇有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其父母帮助打理外祖父的生意也已出国多年,让秦朗在国内上大学,完全是基于老人对故土的一片拳拳之心,始终觉得中国人应该尽可能的受中国传统的教育,所以秦朗选择的专业也不是做生意必须的经济金融,而是最为古雅雍容的中文。

  苏宁宁阴魂不散的搅局像是秦朗与林飒完美爱情的点缀,陪着他们从大一走进了大四,就当人们都觉得,苏宁宁只能永远作为一个笑话存在时,她却适时为大家上演了一出神话。

  大四的下半期,所有的人都在为了毕业的出路而忙碌,林飒开始觉得,秦朗有些不对,原本商量好要一起去找工作,留在这座城市,可是秦朗对找工作的积极性并不高,那段时间,他只是分外关注国内外报纸财经版的消息,时常有西装革履的人到学校来找他,见过这些人后,他常常很久不说话。

  再后来,林飒从不同的渠道听说,秦朗和苏宁宁出双入对,她虽在人前一笑置之,内心却不无忐忑,基于三年多的相处,她实在不愿怀疑秦朗,可是一系列反常的举动,又让人不得不腹诽。

  某天秦朗兴冲冲地来找她,说是外公托人从国外带来一部可以拍照的手机,拿来给她开开眼界。可以拍照的手机在当年实在算得上新鲜的玩意儿。两个人像孩子找到新奇的玩具,翻着说明书细细研究,不料打开图片文件夹里的第一张图片,就把林飒炸了个肝胆俱裂。图片上的两个人裹着同一条被子,只露出*的肩膀,脸上犹有激情后尚未褪去的红潮,这不是秦朗和苏宁宁还能是谁。

  在这之前,林飒真的不知道人可以伤心到那种程度,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满脸,她浑身颤抖着,犹如秋天里流连枝头的最后一片落叶。

  原本以为,秦朗至少会为这出无稽的戏码编造一个理由,可他居然毫无掩饰:“既然已经看到,那便不再瞒你,我跟苏宁宁上了床,不过这样的照片被你看到,是我的疏忽,对不起,大概分手是我们现在最理智的决定!”

  犹如一台老旧的电脑,林飒用接近崩溃的处理能力拼凑着几个关键词:上床、疏忽、分手。“秦朗,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是天使,还是魔鬼。”她只从齿缝里吐出这样的句子,便再不说一个字。她是骄傲到骨子的人,即使这样的变故超出了她的控制,潜意识里,她仍对自己说,林飒你不能崩溃,你要守住自己那点儿可怜的自尊。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五章 心神俱散
林飒和秦朗,曾经的爱情神话,也没能逃脱在毕业前劳燕分飞的宿命,这样的消息太能刺激人们八卦的神经。而偏偏有个人,最乐意让这样的八卦如火如荼,没错,她就是苏宁宁。

  照片事件之后,林飒依然照常的上课、自习、联系用人单位,除了少言寡语没有任何异样,偶尔有人在她背后窃窃私语,她也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关于分手的细节,更是不跟任何人交流。直到有一天,苏宁宁抱着一个大纸箱在宿舍门口叫住她。

  S大中文系的两大绯闻女主角同时出现,充分刺激了每个人的肾上腺素,宿舍门口迅速的围起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墙。苏宁宁举着大箱子媚眼如丝:林飒,我说你也真是,我们家秦朗说了几次让你把放在他那儿的东西拿回来,你偏要拖着,还要我亲自给你送过来。说着看似不小心地撒手,箱子里的东西摔了一地。装着林飒和秦朗双人照的相框摔得支离破碎,她花了好长时间为秦朗织的围巾上沾满相框碎后的玻璃碴,曾经的温暖甜蜜此时却暗藏杀机,这一幕实在是应景。

  周围的人开始骚动,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女生开口评论:原以为林大才女是多么高傲不可侵犯的公主,却原来也是被人甩了还要死皮赖脸的俗物……

  众人还在七嘴八舌,一直莫不做声的林飒突然抓起地上的碎玻璃片直冲苏宁宁的脸而去,没有一丝的犹疑。大堆围观者突经此变不由大惊失色,半晌才有人大叫:“靠,又一烈女,赶紧拦住。”一片混乱之中,林飒终于被众人拦下,苏宁宁被吓得不轻,情急之下重重摔在地上,唯恐露得不够彻底的一双腿顿时血肉模糊,许是被林飒决绝的眼神吓到,从地上挣扎着起来的苏宁宁顾不得疼痛,几乎算是落荒而逃,而林飒这一冲其实也是强弩之末,经过了这么多天的煎熬,终是在众人的推搡中如泥委地,纵是这样,手中的玻璃却攥得更紧,鲜血汩汩而下,令人触目惊心。

  林飒被送进了医院,手上的伤口缝了7针,更开始持续的高烧,陈烈等人赶到的时候,她已经烧得满嘴燎泡。

  医生语焉不详,只说这场高烧来势汹汹却不明就里,大抵是多日思绪郁积,以致病来如山倒。陈烈打发了其他要好的同学回学校,自己守在医院。陈烈是性情中人,高兴了便笑,难过了便哭,谁给她气受她就收拾谁,所以,她不太能理解当下的惨烈。几天的功夫,那个娇俏可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