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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 南朝陈 1.54-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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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我们进去吧,我要……”

王复呢喃着,一双大手早不安分地钻进了女人的衣裙之下。

第九章: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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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

细若蚊鸣的一响,几乎同时,一丝微光从搁置在砚台的辟邪笔笔头处迸发,直如一道迷你版的闪电般,转瞬即没,消失不见……

对此,正负手站在窗前往外望的陈剑臣自是一无所知。

送走了王复,他始终觉得心有不安,寻道士不得后回家也是如坐针毡。其中原因,除了一部分对于王复的担忧外,更多的是他对于那桃花身份来历的质疑——陈剑臣想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万一事情真如想象中那么不堪,凶险,也好早有个准备,总比糊里糊涂地丢失了性命的强。

窗外天边,夕阳如血。

陈剑臣蓦然转身过来,来到书桌前,不假思索地提起辟邪笔在桌子上铺开的那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大字:

“乱”!

其字龙飞凤舞,酣畅淋漓,极具气势,与平时写的中规中矩的楷书判若云泥。

自从习惯了毛笔写字后,陈剑臣便有意地利用读书的时间来临摹练字,他对练字的兴趣要大大超过背诵四书——读书的劲头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所转变,那就先把字练好吧,也算是一项讨生活的有用技能。

要知道在天统王朝,写得一手好字很吃得开,若是成了书法名家,更是光环罩身,处处受人尊崇追捧了。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陈剑臣谓然一叹,把毛笔放下,走出了书房。

“留仙,快要吃晚饭了,你去哪里?”

听到动静,莫三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问道。

陈剑臣回答:“娘亲,我出去走一圈就回来……”

身子已经迈出了大门,一路不作停留,径直出到村口外面。

日薄西山,半天红霞,天空弥漫着一股仄仄的气氛。

陈剑臣来到村外的溪流边上,正负手望天间,蓦然旁边传来一声怯怯的问候:“留仙哥,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一怔,就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粗布棉衣的少女脆生生地站在自己三步外,少女眉目如画,清新脱俗,虽然浑身不沾半点珠光宝气,但更显得清水出芙蓉,干净素雅,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

阿宝……

很快,陈剑臣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么一个名字——阿宝是居住在景阳村村尾的一个少女,今年才十三岁,双亲早亡,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甚是惹人可怜。在幼年时期,那时的陈剑臣和阿宝常常在一块玩水玩泥沙,很有点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随着陈剑臣逐步逐步走上了读书之路,他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疏远了,慢慢断绝了来往。

以前的陈剑臣属于典型的书呆子,脾气既臭且拧,除了读书之外,对于其他事情一概无视。倒是阿宝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偷偷跑来陈剑臣所读的私塾,隔得远远的听他琅琅的读书声,听得很是陶醉。

当然,这些事情,那时候的陈剑臣是毫无察觉的——就算察觉,也不会有什么表示。

阿宝父母双亡后,日子过得很是凄苦,举目无亲,无田无地无手艺,只能靠上山捡拾柴木和采集野果为生,她家里的房子早已崩坏不可居住,便寄居在村后面的一间土地公小庙里栖身。平时村里的人见她可怜,间或会给她送些柴米油盐,周济周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阿宝固然大字不识,但为人淳朴,倒是懂得许多道理,加上性格乖巧,天生丽质,出落得一朵花似的。如今只是年幼,还无法论及婚嫁,如果再长大两年,大概就可以寻到一户殷实人家嫁过去,脱离苦难的生活了。

其实近年来已有些八姑六婆跑过来,拾掇阿宝去给别人当童养媳,其中的对象甚至有江州城里的大户人家呢。但不知怎的,阿宝一律摇头拒绝,更宁愿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捱日子……

被陈剑臣两道目光一碰,少女忙不迭地低下头来,两只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嗫嚅道:“哦,这个……忘记你现在是秀才,有功名在身了,我应该叫……”

“就叫留仙哥吧,我觉得好听。”

她下面的话语一下子被陈剑臣堵住。

阿宝讶然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颇大,当和陈剑臣的眼神相触,又很快地躲闪下去,面皮泛红的不知该说什么——想起来,她似乎已经很多年没有和陈剑臣说过一句话了。虽然两人同村,但人各有命,竟仿若相隔天涯。

瞧着其一身敝旧的破棉衣,陈剑臣问道:“天气这么冷,你怎么跑出来了?”

今天虽然放晴,但干冷干冷的,到了如今的傍晚时分,更是刮起了北风,北风吹拂在阿宝的身上,她隐隐有颤抖之意,仿佛一朵在风中畏缩的花儿。

听到陈剑臣问话,阿宝仍是习惯性地紧张,好一会才细声回答:“刚才不知从哪里跑来一个道士,来到土地公庙里……我有些害怕,就跑了出来。”

她声音怯怯柔柔的,陈剑臣差点没听清楚,先是反应般“哦”了声,随即一个激灵:“道士?什么样的道士?”

多说了两句话后,阿宝的情绪也渐渐放松,解说道:“嗯,是一个中年道士,有胡须的……手里还拿着一柄竹竿招牌,上面写着字,不过我不知道写着什么字。”

陈剑臣忽问:“他身上有没有背着木剑,以及另一个手有没有拿着铃铛?”

阿宝搔搔头,想了一会才说:“似乎是背着剑,铃铛倒没见着……我没有看太清楚就跑出来了。”

陈剑臣微一思考,心想这道士很可能就是那个崂山道士,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到外面寻他不着,对方反而无声无息地跑到村子里来了,却不知要捣弄些什么……

对于这个道士,陈剑臣现在并没有寄予太多实质性的愿望,只是想寻着他问清楚一些事情罢了。至于对方是否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还得见面了解后才知,从而制定更详细的应对方案。

想到这,陈剑臣怕道士又跑了,马上拔腿就往后村走,赶去那土地公庙。阿宝不明所以,但没有丝毫犹豫就跟在了后面。

第十章: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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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村人口不多,但占地颇广,五十八户人家错落分布,一直蔓延到一片山岭的山麓之下。

山名“麻子岭”,只是一片矮矮的岭头,树木稀疏。

——依山傍水,从风水学的角度上看,景阳村的地理位置甚有些灵气,这不,今年村中就出了一位童子试三试第一的少年才子陈剑臣。

那土地公庙就坐落在麻子岭之下,只是一间两丈方圆的小建筑。庙前左右两旁各长着一株大槐树,庙里则供着一座土地公神像,每到初一十五,景阳村的村民都会来这里烧香拜神。至于阿宝的栖身之处,就在神像的后面空地上打地铺。

阿宝爱干净,她早已把土地公庙当成了自己的家,是以庙内从来都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暮色四合,有昏昏然之意。

陈剑臣两人来到土地庙前,却见到里面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什么道士?

“不会吧,又扑了个空?”

陈剑臣大失所望。

“留仙哥,在那里呢……”

忽地阿宝开口了,伸手一指。

顺着她的指尖望去,陈剑臣就见到在不远处的麻子岭山脚,一株松树下面,一位道士正盘膝打坐,坐于地上。

正是早先在酒肆里遇见的那位崂山道士。

他怎么跑到那里去打坐了,神神化化的……

陈剑臣嘟嚷一句,对阿宝道:“阿宝,你去我家告诉我娘,说我有些事情要晚点才回去,叫她不必等我吃饭了。”

阿宝问:“留仙哥,你要做什么?”

“这个你就不必多问了,快去吧,免得我娘担心。”

阿宝乖巧地嗯了声,立刻小跑回村中。

陈剑臣长吸口气,迈开大步,直奔过去。

他走得很快,不过片刻就奔到了道士所坐的地方,正待开口相问,蓦然眼前一花,本来端端正正地坐着的道士刹那消失了,吓了陈剑臣一大跳。

“咦,人呢?”

他急忙东张西望,却看见刚刚还在松树下的道士身影出现在麻子岭半山腰上了,正盘坐于一块磨盘大山石上呢。

从此地到半山腰,起码有两三百米的距离,对方是怎么做到的?

陈剑臣双目瞳孔急速收缩——有门道!

作为一名穿越者,他的思维面绝非一般书生那般僵化呆板,早推测到这个世界不简单,很可能有“非人般”的存在。那么,眼前这崂山道士,是不是传说中的世外高人?或为陆地神仙?

陈剑臣一颗心激动得怦怦狂跳,又是兴奋,又是紧张,另外还夹杂着一些忧虑——对方身份未明,立场未明,谁知道道士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倘若喜怒无常,触犯到他的忌讳,岂不自寻死路?

——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好运,一碰到高人就被对方惊为天人,视为万中无一的不世之才,抢着收为徒弟的。

这个想法可以有,但绝不该因此而神智狂热,影响必要的基本判断。

陈剑臣心里暗暗有些踌躇,不过很快,他就做出了决定——机会难逢,一旦错过,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况且,这崂山道士绝不会有什么恶意,否则也不必多此一举,弄这弄那的。

有了决定,他马上起步上山。

自从服食了那枚来历神秘的果子,陈剑臣身体发生质变,脱胎换骨般精力充沛,龙精虎猛,上山的时候真是健步如飞,不用多久就来到半山腰处。

嗖!

几乎同时,好好地坐在盘石上的道士又不见了。

我顶你的肺,不兴这么玩人的……

陈剑臣赶紧张目四顾,见到上方数米开外的羊肠山道上,道士一手把持竹竿招牌,一手摇着个古铜铃铛,铃铃作响。伴着铃声,其口中作歌曰:“人人都道神仙好,不知神仙何处找;白云清风入我梦,便无世间百般恼……”

“道长,道长请留步!”

陈剑臣连忙大叫出声,可道士置若罔闻,不疾不徐地迈步往山顶而去。

陈剑臣也被激起了脾气,摩拳擦掌,甩开大步,紧紧追了上去。只是不管他如何发力疾奔,和道士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在丈余范围,竟不能拉近半步。

奇乎怪哉!

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来到了麻子岭的山头之上。

此时道士终于止步,回头稽首道:“公子紧追贫道不舍,不知有什么事?”

经过这一轮疾赶,陈剑臣浑身都冒出热汗来,好在体质超人,不喘粗气,忙恭敬地施礼道:“小子陈剑臣,乃一名秀才,见过道长,未请教?”

道士淡然道:“贫道崂山庆云。”

“原来是庆云道长,失敬了。”

陈剑臣嘴上寒暄着,心里却在快速思考,该如何挑起话题。

庆云瞥了他一眼,目光犀利,宛如实质,可看穿他的心理一般,道:“公子,若无事干,贫道要告辞了。”

“有事有事……”

陈剑臣赶紧叫住:“不知道长可否还记得,今天在酒肆中你所说的话语?”

庆云微微一笑:“当然记得,不过贫道的话是对另一位公子说的……”

“他是我的同窗好友……道长,事情是这样的……”

当下陈剑臣不再拖沓隐瞒,从半路救桃花开始,竹筒倒豆子般把事情的来由原原本本说了出来。

听完,庆云微一思索,问:“你怀疑那女子有问题?”

“不错。”

庆云点点头,上下打量陈剑臣,心道:此子不但体格俊秀,还有慧根,实在不俗。只可惜他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日后未免会耽于人间红尘富贵,倒有些可惜……此念头一转而过,道:“女子是否有问题现在还不好说,但我断定,你的朋友一定出了问题,恕贫道直言,今日一见,其病态怏然,阴气笼罩不散,乃是体内精阳被大量吸走之相,显然正遭受鬼祟之祸……贫道这么说,公子不会怪我言‘乱力怪神’吧。”

陈剑臣肃然回答:“道长放心,小子绝非那等不善变通之辈。”

庆云呵呵一笑:“如此就好,那么,你追赶贫道,为的就是请我出手搭救你的朋友吗?”

陈剑臣拱手道:“正是,还望道长施以援手,搭救一二。”

——经过这一番表演式的折腾,庆云世外高人的身份呼之欲出,陈剑臣哪里还有什么怀疑?却不知道对方会施以何等的雷霆手段来降妖除魔,好生期待能大开眼界,或者,另有一番机缘也不可定……

第十一章:铃铛

面对陈剑臣期盼的目光,庆云只是微微一笑,一稽首,道:“不巧,贫道近期另有要事要办,恐怕无法去捉妖了。”

陈剑臣一愣,一下子急了——他倒不是完全为了王复上火,王复好色,被妖怪缠身实属咎由自取。不过话说回来,有机会救他一命,陈剑臣绝不会袖手旁观的。况且,此事发生得蹊跷,当时陈剑臣也在场,谁知道那妖魅害了王复后,会不会也来对自己下手?万事当防患于未然,才有更多的进退空间。

“道长,你不能见死不救……”

庆云呵呵一笑:“贫道为出家人,寄情山水,自求逍遥,本不该管人间之事,不过嘛……”语气一个转折:“此事既然涉及妖物作祟,被贫道遇到却不能坐视不理……”

听到这里,陈剑臣放下心来。

庆云继续说下去:“虽然碰巧贫道有事,无暇分身,不过公子你可以拿着这枚铃铛,再转给你的那位同窗好友,以此防身,妖魅当不敢近,如果它敢再来,定叫其有来无回,贫道这铃铛自会将它收了。”

说完,伸手递过那枚古铜铃铛来。

陈剑臣小心翼翼接过,顿觉手里一沉,此物倒分量不轻。他凝神端详,见铃铛古色生香,颜色为深黄,体表铭刻着许多符文,看不懂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很是奥妙的样子。握着铃铛,轻轻一摇,就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莫非,此物就是传说中的法宝?

“此乃贫道法器,无需法咒驱使,可自动发挥作用,降妖除魔……等贫道事了,我自会再来收回。”

原来如此,还以为很慷慨地直接送出手了呢……

陈剑臣嘀咕一句,不过也觉得达成了既定目标。听对方所言,此铃铛法器有大法力,足以对付那只妖魅,那就够了。

他干咳一声,正想开口询问一些感兴趣的关乎道法的问题,不料庆云似乎早看透了他的思想,笑道:“公子,富贵中人也;道不同不相与谋,贫道告辞了。”

一扬手,不知从哪变化出一柄拂尘,轻轻一晃,人倏尔原地不见,下一刻,已经出现在十余米开外,再一个变化,不知去向。

陈剑臣看得呆若木鸡——这道法,当真是高深莫测,惊世骇俗,好生令人羡慕。如果有可能,陈剑臣自会趋之若鹜,拜师修习。不过目前状况,对方显然无此意,随便一句话就将他打发了。

看来就算这世间存在修仙之道,也学之不易,不得其门而入。

握着铃铛,陈剑臣一阵发呆,霍然想到虽然如今自己法器在手,但如何能让王复接纳,带在身上还是个大问题。

如果照实相告,王复早已泥潭深陷,不可能接受的。如此想来,应该另外想个法子才行……

几个念头在脑海盘旋而过,俱无把握,最后看见天色已晚,害怕母亲担心,陈剑臣便停止思绪,急匆匆下山回家。

刚到村口,就看见莫三娘和阿宝两人走了出来,应该是来寻人的,见到陈剑臣安然回到,两人脸上的焦虑之色才散去。

莫三娘责备道:“留仙,你去哪里了?”

陈剑臣避重就轻地回答:“刚好遇见个朋友,说了会话……”

那边阿宝眼睛睁得大大的,觉得陈剑臣居然和一个道士交上了朋友,实在有些奇怪。不过她心思聪慧,没有多嘴。

在陈剑臣的再三要求下,阿宝答应留在陈家吃饭。

吃完饭后,少女第一时间抢着收拾桌子,洗碗等。

忙完后,阿宝要回土地庙,陈剑臣道:“天色昏暗,我送你吧。”

阿宝本要推辞,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冬夜早临,虽然寥寥有几颗星子,但俱是黯淡无光,因此陈剑臣从家中掌了一盏旧灯笼,挑在手中照路。

村子一片昏暗,寂寥深深,只间或有几声狗吠——由于火油昂贵,村中的人家都是非常珍惜,大都只燃点一会就早早吹熄,安歇睡觉。

一路上陈剑臣在想着事情,没有开口;他不说话,阿宝同样没有出声。只有两个人的足音在村间小道上响起,沙沙的似乎曲子的音韵。

不多一会,土地庙到了。

陈剑臣举起灯笼照耀着阿宝进去,见到里面简陋的铺盖,真是家徒四壁的景象,不由微微有些心酸。

“留仙哥,你回去吧。”

“嗯,那你早点安歇。”

陈剑臣举步走出小庙,还没有走远,突然外面夜色中脚步踉跄地走来一个人影。在昏暗的光线之下,可以看到对方身材高大,头发有些蓬乱,其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哼哼着什么。

陈剑臣眉头一皱,来不及多想,对方已经一头撞了过来,看样子是想冲进土地庙里,满嘴酒气。

“站住,你是什么人!”

陈剑臣大喝一声。

那人舌头都大了,不知喝了多少,嬉笑道:“你又是谁,站在这里做什么,我是来找阿宝的……”

借着灯笼的火光,近距离地陈剑臣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样子,只见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满脸横肉,醉眼朦胧。

赖皮阿三。

陈剑臣认得他,却是邻村的一个光棍闲汉,有些痞气的一个混子,持着一身蛮力,在乡里当泼皮。

“留仙哥,发生了什么事?”

阿宝闻声走出来,看见阿三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躲在陈剑臣身后。

作为一个孤儿,作为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孤儿,即使年纪小,但在平日里,阿宝也没少受到一些泼皮闲汉的滋扰。对于那些难听的言语,她都默默地装作什么都没听见,不料今天晚上,也许是那阿三喝多了,发酒疯,居然趁夜摸到土地庙里来。若不是恰好陈剑臣在,最后会发生什么事真是不堪想象。

如果平日清醒之时,阿三看见陈剑臣自不敢做什么动作,避而远之。但眼下他喝得醉醺醺的,色令智昏,看见阿宝出来,登时嬉皮笑脸地伸出手去,想去摸阿宝的脸。

“好胆!”

陈剑臣剑眉一扬,骤然出手,一巴掌拍到阿三脸上。

啪!

一声脆响,骤不及防之下,阿三被扇得原地转了两转,被打得金星和天星一色,鼻血与牙齿齐飞,腮帮高高肿起,酒意一下子醒了,看清楚陈剑臣凛然地站在自己面前,大吃一惊:“陈……陈相公!”

“滚!”

阿三急忙抱头鼠窜而去。

不说他,就连后面的阿宝都看得眼睛都直了——这,真得就是她那个文绉绉、手无缚鸡之力的留仙哥吗?

第十二章:登门

(乍然杀到新人榜前六了,再度求进步——另,感谢各位赏友的厚爱打赏!)

“留仙哥,你的手没事吧。”

从惊愕中反应过来,阿宝第一时间就问陈剑臣的手,怕他打人反被震伤到。

陈剑臣笑道:“没事。”

他如今身强力壮,抽阿三就像打苍蝇一样,只用了四分力气而已;如果对方敢顽抗,他绝不会手软。

——秀才,并不仅仅只会讲道理,磨嘴皮子。至少陈剑臣是不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点都不含糊。

阿宝哦了声,思绪乱乱的。今天的陈剑臣给予她一种强烈的陌生感,只是,在心底里,她居然莫名的喜欢这种陌生感。

“阿宝,你搬到我家里去住吧。”

陈剑臣开口道。

阿宝一呆,回答道:“这怎么行?”

“我说行就行,你马上收拾东西,我们现在就回去。”

陈剑臣的语气很强硬,不容置疑。

阿宝再一次张大了嘴巴,可与陈剑臣坚定的目光相对时,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返身入庙,很快就收拾好了物品。

就这般,两人又原路走了回去。

阿宝习惯性地落后陈剑臣身后半步,亦步亦趋,一双明眸的目光尽数落在陈剑臣那徒然变得高大的身子上,心中充满了惊喜。多年的夙愿骤然成为现实,让她有一种做梦的不真实感——她只希望,能如此跟在陈剑臣身后,走上一辈子……

回到家,陈剑臣把事情大概说了说,莫三娘微微一怔之后,没有任何异议,亲切地拉着阿宝的手说,以后就当她是亲闺女来对待了。

阿宝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陈家的家境其实也很窘迫,只得两间房,陈剑臣一间,阿宝和莫三娘一间。

时辰已不早,大家开始安歇。

陈剑臣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寐,反复地想着利用铃铛法器降妖除魔的事情,经过许久的思虑推敲,他终于想到了一个稳妥可行的办法,这才安心睡觉。

一觉到天亮,鸡啼四起。

勤快的阿宝早早起来做家务,做早饭了。

也许是在生活上寻着了一个坚固的靠山,少女的小脸上笑容荡漾,很是愉悦。

吃过早饭,趁着阿宝收拾饭碗的空间,莫三娘悄悄把陈剑臣叫到一边,开门见山问:“留仙,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陈剑臣哭笑不得:“娘,你想哪里去了?怎么会?”

莫三娘道:“那就好……阿宝是个好女孩子,但是……”

她没有往下说,但母亲的意思陈剑臣明白,在讲究门当户对的时代里,他和阿宝绝对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当然,对于这一点他个人完全不在乎。只是以他目前的年纪以及处境,陈剑臣绝不愿过早地涉及男女之事,也没那工夫。

他让阿宝搬过来,仅仅是他觉得应该这么做而已。

况且,阿宝勤快,乖巧,有这么一个少女陪伴,相信母亲会过得开心很多,可谓一举两得;要知道明年开春,他就要进江州读书的了,留下母亲一人,始终有些不放心。至于生活上的压力,多一张嘴吃饭罢了,陈剑臣自信可以解决掉。

稍作准备,陈剑臣就出门去拜访王复。

王复家住书杨村,距离景阳村有五里距离;骑着小毛驴一阵好赶,到了书杨村后,陈剑臣问好路径,找着了王复的家。

王家乃地主阶层,高墙阔院,仆从成群,自有一番阔气景象。

家丁通报后,王家主人王大财主立刻笑呵呵地迎了出来。他是个大胖子,身材滚圆,满面红光,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作为一位乡绅,其谈吞得体,十分有礼。

分宾主坐落,用过茶点,问起王复,王大财主回答:“犬子仍在江州城中没有回来。”

陈剑臣很快就想清楚其中环节,肯定是昨天王复离去后直接就去江州别院找桃花了,真是乐不思蜀呀。

他心里恨得牙痒痒的,道:“王伯父,你可否请人去江州叫拂台兄回来?我有急事找他。”

王大财主道:“好的……阿水,你速速骑马去江州,叫少爷马上回来,就说留仙来了。”

那叫阿水的下人应命而去。

接下来由王大财主相伴,和陈剑臣说着些没有营养的闲话,说着说着,王大财主忽道:“留仙,你少年俊才,名扬江州,不知如今婚配否?”

陈剑臣推搪回答:“我家境贫困,哪里有女子看得上眼?”

王大财主双眼一亮,道:“老夫膝下有一女,年方十五,正青春年少,也未曾婚配,如不嫌弃,不如许配给留仙如何?”

陈剑臣吓了一跳,忙推辞道:“此事关重大,要家慈主持,小子做不得主。”

——其实自他考上秀才后,数月间已有十几拨媒人上门,几乎把陈家门槛踩坏了,不过其中并无十分合适的,莫三娘便不中意。没想到这一次拜访王家,凭空又惹出这么一遭事来。

王大财主呵呵笑道:“无妨,不如我叫小女出来和留仙一见,如果互相感觉不错,再禀告高堂不迟。”

不由分说,吩咐丫鬟请小姐出来。

木已成舟,陈剑臣也不好说什么,反正瞅一瞅也没事。

过不多久,环佩响动,香风扑鼻,陈剑臣抬头一看,却几乎要把含在嘴里的一口香茶喷了出来——

我顶你的肺,难道这是穿越版的凤姐附体了……那也不对,这脸蛋,这腰身,每天得吃多少粮食才能养得出这么多的肥膘呀!

本想着瞅一瞅没事,万万没想到看一眼就出大事了。尤其小姐一出来,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像生钉般定在自己身上,荧荧发光,肥腴的嘴唇居然还有口水流出……

在一瞬间,陈剑臣几乎要夺门而逃。

王大财主抚须微笑道:“留仙,小女虽然不敢说国色天香,但相貌端庄,有富态,曾有相士断言,乃是大大的旺夫之相。”

陈剑臣听得满头暴汗,起码两百斤的富态,谁承受得起,饶他机智过人,此刻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

好在尴尬间,那下人阿水及时回来,回来得真是时候。

阿水来到王大财主身边,附耳说了几句,王大财主勃然发作,一拍桌子:“什么,他竟不回来!”

见状,陈剑臣心里打个突:事情恐怕有变!

第十三章:变故

(新人第五了,本周有没机会光身冲三甲呢?十分期待……)

王大财主却是越看陈剑臣越中意,仪表堂堂,才华横溢,虽年少而老成,前途无量……这样的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他是非常迫切地希望女儿能嫁到陈家去。至于女儿是个什么模样底细,其心里自然亮堂堂的。

如此时刻,王复的作用性就太关键了,怎能不在?

于是他拍着桌子吩咐阿水:“阿水,你再跑一趟,见着少爷对他说,如果他不马上回来,以后每月的花销就别想拿了。”

阿水得命,再度匆匆离去。

陈剑臣脸色阴晴不定——他登门拜访,于情于理王复都应该在第一时间赶回,除非实在有什么脱不开身的事情。

可王复能有什么脱不开身之事?

说白了,不就身在温柔乡,不思往返了吗?难道,其中有那桃花的影响因素在,她不愿放王复回来?

这么说,王复的处境就大大的危险了……

陈剑臣陷入沉思,他倒不是心急火燎——如果王复因此而丧命,只能怪他自己耽于美色;陈剑臣没义务也没必要冲进江州去,那样只会把计划打乱,使得自己身陷险地,严重的话可能还要搭上自家性命。

而庆云道长的这件法器铃铛的威力效果未曾有过演示,陈剑臣怎会知道到底如何?

不知己不知彼,此事当谨慎而为,万不可冒失。

……

“哼,实在太不像话了!”

王大财主犹自气呼呼的,不过陈剑臣一看,就觉得他的生气样子有些假。王复在王家里的地位,直如心肝宝贝,王大财主哪里会真正的惩罚与他?

王大小姐已经返回闺房了,临走前还回头对陈剑臣抛了个媚眼,直让陈大秀才起了浑身的鸡皮疙瘩,一阵恶寒。

此时厅堂上的气氛有些沉寂,陈剑臣食不知味地吃着点心喝着茶,心里已在盘算,如果王复再不回来,他马上就离开王家,不管这摊事了。

约莫半个时辰,厅外有人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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