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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永夜-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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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几个家伙被狠骂了一顿——尊敬的领主大人本来昨天晚上就睡眠不好,亏得他本来就能熬夜,不然现在肯定是两个黑眼圈。黑眼圈虽然没有,但是心情肯定是很烦躁的。他一起床正打算去找点什么吃的,几个民兵就跑过来找骂了。
    “老板!老板!”太森咣当一脚将会议室的大门踹开:“你快去看,快去看!终于出来了!终于出来了,我们努力了十几年的成果!”
    “努力了十几年的成果是什么东西?”凌云抓了抓脑袋,一脸的睡意。“什么出来了?你们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你能不能说明白一点,我这还在睡觉呢。”
    “不用听懂,你跟我们来一看就明白了,保管你看得开心。”太森不由分说的就将老流氓拉到了瑟雷恩山脚下的那一小块试验田中,兴奋的指着田里的一小簇麦芽猛笑:“你看你看,这东西长出来了!”
    凌云低头一看,一亩充满的臭气的土地上有几簇嫩绿色的植物冒了出来。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在夏天大荒原上一片金黄的荒草下,这些东西倒是比较显眼。这一片泥土也跟其他地方的泥土不同,大荒原的泥土泛着红,这一片土地则是黑色。泥土的颜色越深就代表着越肥沃,这点常识他还是知道的。
    “这是你们种的什么东西?”凌云好奇的蹲下去用手指头拨了拨,嫩绿的颜色让不少虫子聚集在了周围,他将这些虫子弄掉之后身手拽起了一颗。“这是麦芽么?”
    “是的,在这里能种粮食了!”太森兴奋的点了点头。“老板娘让我们每年都播种下去试,每一年都换一块土地换一种种法。今年终于出来了。说实话,我们换了三十多在种法,硬是没有长出来。现在好了,终于长出来了。我们还在为今年该用什么种法发愁呢。”
    瑟雷恩虽然拥有一块代表着财富的精金矿脉,但是大荒原的土壤却完全不适合种植粮食。粮食和蔬菜大多是来自于外面的商队带进来。每逢遇到灾年的时候,往往能看到平时不见身影,分布在大荒原东南西北各个地带的原住民朝这里聚集,然后由拉普拉塔河对岸商队囤积的粮食那里购买足够的食物。
    昨天晚上一晚上的统筹,彻底把老流氓的心给统筹凉了——按照几个美女的说法,现在瑟雷恩犹如空中楼阁一般,随时都有倒台的危险。而他自己身为领主,更是站在了空中楼阁下面最危险的地方。只要这个东西倒台,直接砸到的就是他。
    由于哈姆雷特带领的部队的缘故,将大荒原外所有的补给线都给切断了。跟瑟雷恩交好的商队们大多数不得不放弃这一条丰厚利润的线路。他们在这里购买或者交换来的精金和魔法水晶,转手出去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润。还好现在有些不怕死而且胆子大的,才能勉强维持一下这里的粮食供应。
    “这下好了。老子可以少担心一件事情了。”老流氓看着土地里冒出来的嫩芽嘿嘿傻笑:“你去把这个种植的方式传授给那些土著们,让他们自己种植粮食,到时候是自己吃也好,卖给我们也好,让他们自己选择。我们也要加紧收购一些好东西,让他们用钱来换。”
    太森兴冲冲的点了点头冲着外面跑去了。凌云看着嫩芽傻笑了一阵之后,转过头去却发现了哈姆雷特就站在自己的身后,他一脸的疑惑,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如果换成其他多疑的领主,哈姆雷特这个动作绝对足以让自己去死神陛下家里坐坐客,因为一个俘虏如此靠近自己的主人,那将被视为叛变。
    不过凌云倒是没有这些想法,在他的眼里,哈姆雷特就是手持一柄砍刀站在他的身后都没有任何关系。毕竟这一副天仙之体不是普通什么兵器就可以砍伤的。所以他对哈姆雷特这个过于接近的动作并没有什么反应,反而他却对哈姆雷特的表情很感兴趣。
    “元帅阁下,你在看什么呢?”凌云蹲在地下仰着头看着他,太阳有点刺眼。“能跟我说说吗?”
    哈姆雷特一愣,也蹲了下来。身为一个元帅,他抓到过的俘虏不少,可是他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跟他们对话,从来也没有尝试着低头,更别提这么蹲着身子了。这位领主大人凶悍起来让人心寒,可是没有战争的时候,却一脸的痞子气。。。。。。
    “阁下,我在想,什么事情你都是亲力亲为的吗?甚至连土地中的麦种抽芽,也要你自己亲自察看?”哈姆雷特一脸的感叹:“我在跟你对阵的时候,感觉你是一个暴徒,可是现在看来,你完全又是一个农夫的架子,真让我搞不明白,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很负责人的告诉你,我是一个男人。一个会保卫自己家园的男人。”凌云呵呵一乐,手指头又去将那些刚刚推走,现在却又坚持着爬回来的虫子弄走,他好像非常享受这个事情一般,弄得不亦乐乎。“也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亲力亲为。”
    “哦?那是什么?我看您的战士也和您一样,他们在战场上强悍的让人害怕,可是平时却完全看不出来有这样的战斗力。”哈姆雷特专心求教:“阁下,我很想知道,您是怎么管理您的军队的?如果这不涉及什么机密的话,我本人对这很感兴趣。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一支军队可以像阁下这样的军队一般。”
    哈姆雷特是有所指的。身为一个俘虏,他自然睡得不太安稳。今天他起了一个大早,以为自己要受到什么拷打,探头探脑的想去跟门口的守卫套套口风,谁知道那俩守卫一看他醒了,立刻跑过去嘱咐:只要不要离开瑟雷恩的范围就可以,你能够自由活动了,但是每顿饭必须回来报道,否则你会被大荒原上所有的土著追杀。
    然后,在元帅大人的视线中,这俩极为不搭调的守卫竟然乐呵呵的走了!将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放在了寒风中。
    天啊,天下竟然有这样的看守?将一个大活人,如此大一笔的赎金就这么丢在了寒风中?难道就不怕自己跑了交不了差?一个正常人,一个脑袋没有进水没有被石头压过的人,在这个时候肯定会跑。哈姆雷特也不例外。他在瑟雷恩高台上转了一圈假意看风景,观察了地形和兵力部署之后,溜了。
    大荒原的地形太辽阔了,而瑟雷恩的兵力又太少了,就算将所有的人捏到一块,也绝对不超过一万。要防守如此大的一块开阔地,无疑极不现实。
    不过元帅大人很快又溜回来了。在溜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就是这些士兵的适应能力简直太好了。根本分不出谁是士兵谁是农民,谁是烧饭的谁是砍柴的!人人皆兵这一句话,在瑟雷恩无疑得到了一个最完美的诠释。
    明明看到是一个种地的农民,却能忽然操把刀子出来玩的异常顺溜,明明看到是一个烧饭的火头军,却能从锅底抽把车轮战斧出来砍柴——你说砍柴就好好的砍吧,非要把地下几块石头给剁碎了,这还让老子怎么溜的出去。。。。。。元帅大人越看越是心惊,后来决定还是返回瑟雷恩——在他没有被吓出心脏病之前。
    一个可以尿尿的陷坑里都会忽然冒出一个人来,这让人是有点无法接受。。。。。。
    哈姆雷特这么一问,凌云想了想,对啊,我是怎么管理的?怪不得几个美女让我去统筹统筹,我这一问三不知的领主,还真不多见。
    “恩。。。。。。是这样的,我的军队提倡人人皆兵人人皆民,这是一个很高深的道理。”虽然不知道,可显然不能在他面前丢脸。“打仗的时候人人操家伙,不打仗的时候大家发挥特长,抗锄头的种地,拿锤子的打铁,提切菜刀的就去做饭,力气大的就去砍柴。。。。。。这叫做。。。。。。哎,跟你说你也不会懂,这是一门很高深的管理学。”
    哈姆雷特所有所思的点头点,那边凌云地头摆弄着地里的麦芽,一头的冷汗。
    好歹哈姆雷特也是做过元帅的人——虽然这个元帅有点半调子。但是对于这样的谎言,分辨能力还是很强的。
    “阁下,你准备什么时候那我去换赎金?”哈姆雷特忽然问道。“今天?明天?”
    “没想过,缺钱的时候吧。”凌云继续摆弄着自己的麦芽。“你问这个干什么。”
    “阁下,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加入您的军队。”哈姆雷特想了半天,一咬牙说道。“请您答应我这个要求,我是个军人。”
    一曲楚歌柔肠断 四百二十三具有体育精神的运动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8…22 14:59:00 本章字数:3360
    “身为一个贵族领主,身为领地的最高军事长官,身为一个以统帅力为闻名的领主!你居然就连自己属地周围的地理情况也不能详熟?说真的,我以前没看出来你笨成这样。”午饭之后,菲利克斯正拉着凌云对着一张地图指指点点,劈头盖脸对着他一阵训斥。“这可是你自己的领土,你连自己的领土都不熟悉,你让我们怎么来帮你布置?”
    “要熟悉什么?我不都熟悉了嘛。你看我知道我们的领土一共有大约一万多人,一共有大约六千可以战斗的士兵,一共有大约。。。。。。”正在老流氓掰着指头朝下数的时候,被菲利克斯打断了。
    “别总是大约,你有肯定的数据没有?要知道数据一点错误,可能引起致命性的后果。”她手持着一根小木棍在地图上敲打个不停。“现在你准确的告诉我,我们到底有多少人可以用?有多少士兵可以上战场?”
    “你这么问我,我也不知道。。。。。。”凌云有点委屈。“这上面根本就没有写明白,你让我怎么回答嘛。如果给我一张详细一点的地图,给我一点详细的数据的话,我就能很肯定的回答你了。”
    午饭之后凌云依然没有能够逃脱所谓的统筹大计,不过却由昨天晚上的三美女打头变成了他今天一个人的事情。大堆大堆的数据海洋和统计学让他思维彻底陷入了停滞——他现在哭都找不着调门了,如果在这堆数据和原始仙尊两个之间选一个,他宁可去面对原始仙尊。
    朝过去想,这家伙从来也没有沾手过这些数据——除了那一段时间菲利克斯的离开,他还搞得有模有样之外,可以说根本就是个愣头青。有模有样还得多亏了那时候资源本来就匮乏,人丁本来就稀少,稀少到了基本上每一个人都能叫出名字的地步,这才让他干得有模有样。
    现在,光是叠在他面前的羊皮卷就有半人多高——菲利克斯号称这是地下城、星翰草原以及瑟雷恩和大荒原所有的数据总合。
    凌云当时看着这堆数据很郁闷,怎么就能有这么多呢,说起来自己好像就只是在瑟雷恩是厮混了一阵来着,就没有到自己的领土去认真察看过。并且菲利克斯还特别说明了,这堆数据都是三年前的,必须让领主大人亲自去调查一番重新统计,这才能够加深他的印象。
    “统计数据和领主有什么关系?”凌云莫名其妙:“你脑袋是不是晕了?”
    太森和冥海蛟龙两个人最近打得火热,连跑都跑到一起。几个战斗狂人的脾气非常切合,在篝火晚会上喝了点酒之后,就已经开始勾肩搭背的称兄道弟了。由于冥海和蛟龙两个人都跟凌云属于一个等级,太森好歹叫他们一声二当家三当家。
    这俩家伙倒也做住了入乡随俗的事情,估计别人要是不提醒,他们都快忘记自己是个仙人了——瑟雷恩的生活很快乐,成天的和一帮子瘪三厮混在一起,比之仙界来,不知道好玩到了哪里去。而且听说冥海还找上了一个暗精灵相好。。。。。。真不知道如果仙界的那些仙人知道有个剑仙堕落成了这样会做何感想。
    “我觉得肯定有搞头。”太森两眼直冒绿光,带头朝前冲去,“跟老板说说看,看搞不搞掉他们。那么大一车,里面肯定还有不少好东西。”
    “这不是强盗行为么?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吧?”蛟龙仅仅是个战斗狂,对抢劫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看着冥海跟太森两个人玩的兴起来凑堆而已。“要不然先去报告给前辈知道一下?”
    “我们现在就是去找他一起。”冥海嘿嘿一笑,纵身朝前一窜,人影都看不见了,留下了太森在后面狂追大骂。妈得这鸟人是什么材料做的,怎么跑得如此之快,眨巴个眼睛连人影都看不到了。
    等到太森跑上山坡的时候,正看到自己的老板跟二当家两个人捂着脑袋猛喊疼——原来是冥海冲的太快,撞到了从门里出来的凌云脑袋上。两个神仙完全没有开启护体灵力,被猛然加速一撞,疼得呲牙咧嘴的趴到了地上去。
    “冥。。。。冥海。。。。。。你脸上长的是屁眼吗!?”凌云对着脑袋一阵猛揉之后破口大骂:“前面这么大一个人你怎么就看不见呢,挺着个脑袋撞过来你还是人吗你!?这亏的是撞到了我,要是换了其他人,不当场被你撞死才怪了!你赶着去投胎占好位置还是赶去生孩子?”
    “老板,我们赶去。。。。哎哟。。。。不是,我们发现了一个不认识的商队正打我们不远处路过。他们带的东西好像还不少!”冥海也是捂着脑袋咧着嘴,不过他的情况比凌云稍微好上那么一点,毕竟剑仙就是不开启护身灵气,脑袋也比其他仙人来的硬。。。。。。“太森是想赶归来问你,我们去不去搞掉?”
    “搞掉?我们是强盗吗!?”凌云拖着冥海就朝前面走,“我们是正规的领土政权,不能干那些强盗干的事情!我们现在正在做领土统筹,你难道不知道我们要争做精神文明新领地吗!?这个时候你给我提抢劫,活得不耐烦了!”
    太森看着凌云拖着冥海朝前走,自己也赶紧跟了出去,他就纳闷了,以前一提到抢劫,领主大人跟吃了春药一样的兴奋,今天怎么阳痿成了这样。。。。。。即便是自己不同意去抢劫,也不用这么大的反应吧?难道回来没几天就让几个老板娘给调教得变了一个人了?
    太森越想越没明白,跟着老流氓的脚步朝前走。冥海和凌云的动作极快,太森一眨巴眼,人又不见了。他现在只有感叹的份,高人就是高人。最后还是蛟龙指引着道路,太森才一路狂奔到了瑟雷恩山脚下的某个小窑洞里——此时,冥海跟凌云正一脸烂笑的在谋划着什么。
    “大荒原前面一带是最适合骑兵和大军团作战的,兵力如果少而地方空旷的话,他们就必死无疑。我们只要拖几队骑兵去,不管他们是有什么魔法师战士也好,保管在十分钟内解决战斗。。。。。。最主要的就是不能让菲利克斯她们发现,她们现在红着眼睛找我做统筹,你说我也不是那统筹的材料。。。。。。”老流氓正拿着一根枝条在石头上比划着什么:“那商队上到底有什么。。。。。。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通过大荒原,难道他们不知道前面暴风城已经被红月帝国的人给占了么。。。。。。”
    “我也没仔细分析过。大概有一百多人左右,就这么拖着一大堆东西招摇过市,我觉得我们如果再不动手的话,那就晚了。如果再朝前走很可能就碰到一些流兵。”冥海想了想说道:“不惊动几个老板娘好说,实在不行我一剑过去全刺透明窟窿。”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随便使用仙灵力,免得把狼招来!”
    “抢劫还分方式。。。。。。前辈,你真被老婆管得这么严?要是我的话。。。。。。”
    太森看着两个争论不休的人,愣在了门口,直到冥海将他扯进来的时候他听了半天才恍然大悟——原来老板也有怕的东西,这可真少见。好像他这样的男人要面子有面子要兄弟有兄弟,为啥还会怕老婆呢。。。。。。太森有点替老板不值,不过好歹计划是定下来了。郁闷了两天的凌云终于找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在不惊动几个老板娘的情况下,将这一批商队拿下。
    凌云偷偷回去调动了一百狂风角马,太森去头头找了百来个关系很铁的士兵,保证在关键时刻不会出卖自己老板。冥海充当了侦察兵,蛟龙在一边没事干,又放出了他的一群媚妖满地乱窜,在大荒原上有一大群美女满地乱窜,到是一道不错的风景线。
    根据侦察兵的回报,百十个流氓份子堵在了拉普拉塔河上游地带。由于哈姆雷特带领的军队将沿途可以用来少量渡人的小船全部拆毁,以防止有人外逃,现在的商队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距离瑟雷恩大概不到二十里的地方,那里有一处泥泞浅滩可以度过。不过它能够承受的重量不大,否则哈姆雷特就不会这么累的要填平河道了——那些填到一半的,当然被凌云指挥几个打手给拆了个干净。
    大荒原上没有任何城市可以供商队贸易商品,如果这支商队不是冲着瑟雷恩而去,那么一定就是想要越过河流朝大陆南方前进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一定就会过来这一片浅滩,否则朝东方沿着河流走,起码要走个一万三千多里才能够看见河流的尽头——那时候已经到了黄金海岸了,虽然在那里有免费的渡船——不过在那里过河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一群流氓埋伏在了河岸对面,在滩涂里摆下了不少的绊马绳索。要从这一片滩涂过来,车队肯定是行不通的,只有卸了货,让马驮过来才是正理。
    远处,一阵吆喝声,太森口中的商队终于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一曲楚歌柔肠断 四百二十四 古怪的商队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8…22 15:00:00 本章字数:3500
    要在这样辽阔的平原上发现一支商队简直是再简单不过了。广阔的惊人的开阔地上没有任何的掩饰,只有茂盛的过人高的荒草有时候会将人影全部淹没下去,一阵风吹过之后,那些被掩埋掉的人影有露出了草丛外,一大车一大车的货物看的人热血沸腾。
    这一大队商队很有特色,他们在后几乎没有护卫,全部的人员都站在了商队的前方,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护卫阵型,看来是对自己的商队比较有信心。只要敌人从不过他们前面的防护,后面就绝对安全——普通人也许会这么想,但是作为职业强盗们来说,看到这样的队伍无疑是心花怒放。
    这就是典型的菜鸟嘛!一看就没出来走过多少趟。现在的强盗们已经都不流行只埋伏在一个地方阴人了,都流行跟正规军一样的阵法袭击。走这样的队伍,完全就是在脑袋上挂着“我很好抢快来抢我”的标志,如果这样都能安全抵达目的,那才真是活见亡灵了……
    “抢劫菜鸟是不是有违我们的体育道德精神?我觉得这样不好……看他们的样子也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吧?如果让老板娘发现了还值得我们去挨一次骂的。”太森吞了口口水,猫着腰在河滩边上的芦苇从里自言自语。“早知道就应该看看他们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抢劫还管体育精神,你丫是不是欠揍?”老流氓斜着眼睛看着他骂道:“我不过是出来放松放松而已,又不真抢。这些菜鸟能带点什么东西?车上充其量就是价值千来个金币的粮食而已。你能指望他们装点什么让你抢?”
    “同意。抢了再还给他们。”冥海两眼放光的看着前面的商队:“说起来,我这一辈子人杀得多了,还没有抢劫过谁呢。这次也算是开了先头了……”
    就这样,在大荒原上展开了一场无聊的伏击战——以便是菜鸟级别的商队护卫,一边是只想抢劫着玩的业余山贼,职业强盗,谁知道这样的事情几万年会碰到一次,或者,没有经历过的人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敢于拉商队上路的护卫,特别是长途跋涉的,无一不是路子野关系多,加之本身力量强悍的,敢于伏击长途旅行商队的山贼强盗,无一不是经验丰富的……
    商队护卫虽然菜了点,但是不愧为敢拉着队伍跑长途的——自组的商队也是气势不凡,近二十辆大车一字儿排开,宛如一个长蛇阵,连绵不绝,每辆大车都由两匹银鬃马给拉着,赶车的车夫也是统一着装,看起来个个精神抖擞,在马车的显眼处,镶嵌着那个引人注目的金币徽章,似乎昭示着商队主人的身份及来历,又似乎在警告那些宵小之辈,在打歪主意前先得掂掂自己的分量。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大陆四处不太平,这无人来管的大荒原却成了最好的隐蔽秘密路线,有不少的人类商队从大荒原南部路过,向暴风城的方向进发。他们大多是来自戒日帝国的原商队和更加遥远的维纶娜——就是那个牧师国度。
    也不知道那个神秘的帕鲁斯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在完全接管了戒日帝国的军权之后,竟然对维纶娜客气有加,丝毫没有进犯他们的边界。这也就让维纶娜成为了继大荒原之后的又一片乐土了。而莉葳雅则也严禁过抢劫商队一事,不仅仅是因为雪儿正在维纶娜担任重要职位,也是因为这个国度太过特殊,别看他们一群牧师表面热爱和平,真打起来可是爹娘不认。
    若是真把他们惹毛了,派出点红衣大主教加上十字军的队伍,任何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谁让人家牧师普及率高,一个士兵配上两个牧师,这绝对不是跟你吹。
    本来来自维纶娜的商队在瑟雷恩官方的态度之下一向行走的比较稳当,可当红月帝国占领了戒日王朝的地盘之后,虽然他们不去攻打这个国度,但是也封锁了他们商队的出行,只放一些可以供应他们粮食给养的商队进入。这个意图也是比较明显的。
    帕鲁斯这个战争狂人的名字绝对比红月帝国国王的名字还要出名。他将红月帝国的军队拉到大陆上每一个角落,战线之长,可说是坎那斯有史以来所有帝国之最。如此之长的战线自然会消耗大量的士兵和军费,而这个防御力超强的维纶娜肯定是要留到最后来收拾的。
    根据太森回忆,自打今年初次降雪之后。过去维纶娜的商人逐渐多了起来,几乎每一天都要在眼皮底下送走一两支商队——一开始也只是收收过路费,玩玩埋伏袭击之类的事情,到后来商队没有了,就只能大小一瞪眼了。
    商队来往少了,他们的娱乐项目自然也就少了,到后来甚至连收点过路费来贴补赌资都没有希望了。今天好不容易出现一支商队,自然是要好好玩玩的。
    辽阔的河面上没有桥梁,想过河就必须朝这里走。除非有人脑子有问题想要朝下饶到黄金海岸,否则这里是必经之路。对于太森之流已经堪比职业山贼的家伙门来说,这些路子心里早就门清了,甚至连这滩涂上一次能过多少马,能够承受多少重量,都心里有数之极。
    随着一阵马蹄响,商队已经出现在了凌云设下的伏击圈不到两百米开外。好象太森估计的一样。他们下来了一个头领摸样的人在查看了这一片滩涂之后,开始指挥身后的人卸货。一大车一大车的箱子被摆放到了地山去之后,商队的人变戏法一样的弄出一些绳子将两个箱子一组捆在了马背上。
    箱子越卸越多,慢慢露出了商队后面的真面目——一片银色的光芒耀花了凌云的眼睛。
    在这些巨大箱子的后面,有几辆大车,车上全部都是银色的,耀眼无比的,让人流口水的东西——根据瑟雷恩强盗们的富裕程度,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些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大片一大片,一大车一大车的秘银!
    凌云吞了一口口水,秘银在他的眼中看来,比精金还要值钱几分……在和哈姆雷特对搞的时候,太森已经用身体证明了这一点了——而且,太森现在已经满眼发亮了。
    “这些鸟人真狡猾,用箱子盖住下面的东西。”太森两眼冒光。“看来我们以后跟魔法无缘了……要是每人弄一套铠甲穿上的话,我们就可以去直接攻打红月的首都了……老板,干不干?”
    凌云忽然觉得眼前出现了一条金光大道——这东西一旦发到了士兵手里,那么自己的统筹工作也不用做的,几个美女让咱防的主要就是魔法轰炸,如果将这批秘银弄到了手的话……民兵们就不仅仅是撑个战斗场面那么简单了,他们完全可以作为是优质魔法护盾在前面横冲直撞。
    这支商队总共有十辆大车上装满了白花花的秘银——天知道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除了这些东西之外,那些过于庞大的箱子也被分解开来。上面堆着无数的奢侈品,后面还牵着一大队的奴隶。在车队停下来之后,一队衣甲鲜明的士兵立刻从后面赶了上来。
    原来这还不是一支菜鸟商队,后面是有人垫底的。只不过它们的个头太过矮小,被荒芜的草丛给直接淹没了下去,没了踪影了。这下商队一停,他们又都出来了。
    这群人长得到是非常的特别,吃落着上身,衣衫鹑结。露出的肌肉犹如大理石一般的坚硬,暴露在夏天的劲风中,上面全是汗水。他们手里统一提着一杆长枪,赤着双脚骑着同样矮小的马儿。在马匹身上披挂上了重型铠甲,一眼上上去让人寒毛发立。
    这些人虽然长得矮,但是绝对不是矮人——没有一个种族的矮人喜欢使用枪这样的武器,他们几乎都是使用车轮战斧,杀敌的时候喜欢一下两半。这些过于瘦弱的绣花针在他们眼里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
    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可以看出,这群人身上都带着把势的,凌云蹲在对面的草丛中默默的数着人数,单算这一批押后的矮子有几乎两百来个,并且他们的暴力倾向并不比身边的维京武士能好得了几毛钱。
    在那群士兵在前面站定自豪后,几个腹便便的人类商人从中间分了出来,非常显眼。
    这些士兵都是一脸不加掩饰的江湖痕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伤疤,敞着胸口。在寒风中故意露着不逊色于比蒙的结实肌肉,一看就是训练有素地老油条。这些商人都是一脸的肥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褶子肉,华贵的服饰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一样,在士兵面前故意炫耀着自己手上脖子上的宝石装饰,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的家伙。
    在人类商人后面,还有几个长着黑色头发,体态妖娆的女人在她们背后嬉笑着。
    “啪”一声鞭子声响起,所有的士兵们立刻集合成了一队,已经装卸好的马匹左右排成两个整齐的队列,由一名骑士当先打着一面迎风招展的鲜艳旗帜,小心的试探着从浅滩过河。
    “老板,搞不搞?”太森吞了口口水,他眼睛都看直了,那些闪亮无比的秘银将他的眼睛都晃花了。“如果我们搞到手的话,以后我们再也不怕魔法了。”
    “搞!”凌云非常简洁明快。
    “搞了还还不还?”冥海舔了舔舌头问道。“不还了吧?”
    “废话!”
    一曲楚歌柔肠断 四百二十五 强盗与商人
    手机电子书2009w。网 更新时间:2007…8…23 21:06:00 本章字数:3491
    商队过河的时候扬起了一面鲜艳的旗帜——红色的丝绒上刺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巨龙。巨龙强壮的身体上覆盖着一层用金色丝线刺绣的鳞片。在它强壮而庞大的身躯隐约站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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