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阉宦-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兼御史大夫、赠户部尚书胡承恩之女,可谓家世显赫。唐肃宗时奸宦李辅国娶的是权臣元擢之女,家世同样显赫。娶了妻便要有子。当时朝廷规定高品宦官可以由养子享受门荫入仕、承袭爵位等特权,因而一些贪图富贵之人趋之若鹜,或径自卖身投靠甘为养子,或送子侄为其养子,心里痴想的则无疑是入宫为宦后的荣华富贵、飞黄腾达。朝廷规定宦官只允许收养一子,但事实上收养数子乃至数十子、数百子的大有人在。这些人以自愿阉割为代价,不惜改名换姓,谋求进达。唐朝权阉中,杨思晟本姓苏、高力士本姓冯、杨复光本姓乔、杨复恭本姓林、田令孜本姓陈,后来都随其养父而改姓。代价固然很大,但回报也同样可观。出于培植自身势力的需要,权阉养子往往都能成为高品宦官。大宦官仇士良有养子五人,除一个因年纪幼小未能入仕之外,其余四子皆承恩入仕且位高权重。
历史上由养父养子相继相承的宦官家族以唐朝中后期的杨家最为典型。这一家族自唐德宗贞元年间任职左神策军中尉的杨志廉开始,五代养父养子先后相继活跃于权力核心,时间长达一百多年,号称“世为权家”。其中以“守”字排行的杨氏第五代养子,仅史书所载且能名职对应者即有数十人之多,如杨守立任天威军使,杨守信任商州防御史,杨守贞任龙剑节度使,杨守亮任兴元节度使,杨守宗任忠武节度使,杨守忠任洋州节度使等等。其他有姓名无职务或有职务难考姓名者更难以计数,《旧唐书·杨复光传》称其养子以“守”为名者数十人,皆为牧守将帅;《新唐书·杨复恭传》更称其养子六百人,监诸道军,天下威势,举归其门。
除了上述几种情形之外,在自宫的庞大队伍中还有一些不谙世事的幼童。他们或是被父兄送入净身作坊,或是由人贩子卖给净身作坊,所占的比例应该也不会太小。这些幼童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和独立生存的能力,因而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一切听任摆布。正因如此,这些人历经磨难长大后,往往十分憎恨自己的父兄,把自己的一切苦难都归咎于父兄的狠心和狠毒。至于那些被唯利是图的人贩子拐骗而来的幼童,从小就失去了与家里的联系,像飘萍一样随波逐流,了其一生,他们甚至长大后都不知道该去恨谁。
由于自愿净身为宦官的人日益增多,至晚自五代十国时起,历朝的京城中都曾出现过持刀阉人的特殊职业。一些人把替人净身当成了自己谋生和致富的手段,并渐渐有了固定的地点,形成了自己的行规。前文述及的清朝光绪年间北京城内专门替人净身、实施阉割手术的“毕五”家与“小刀刘”家,其家主都是朝廷现职官员,他们每年按四季,每一季给总管内务府进四十名太监。净身一类的烦琐手续全由两家包办。
宫刑与自宫(4)
明清时代自愿接受净身的人先要到固定的场所报名,时称“挂档子”,然后要经过坊主的审查,主要是看相貌、身段、言谈举止,对那些已经成年,相貌丑陋或不够机灵的人,一般不给手术。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容貌俊秀、聪明伶俐的人入宫以后容易得到皇帝、后妃的喜欢,在经济和权势上也容易有出头之日,所以作坊主愿意为这些人做手术。相反,那些面相不雅又不甚伶俐的能够进宫就是他们的造化,进了宫也往往很难生存。当然,专门替人阉割者干这营生是为了赚钱,对那些义无反顾、坚持自宫的人,他们也不会与之为难。实施阉割手术之前,一般要交纳手术、疗养、饮食、医药等诸多费用,统算起来总有百八十两银子。许多自宫的人身无分文,交纳不起,便要立下字据,找好担保人,待进宫以后按月薪偿还。一些进了宫的太监混得不怎么好,这笔债十几年都还不清。
从朝廷的角度看,大致上历朝都规定凡自愿阉割者皆须报经官府批准,并严禁官民自行阉割。宋代规定凡是自愿净身的人必须先到兵部报名。兵部选择其中相貌端正、聪明灵秀之人,择吉日实施阉割手术。兵部记载阉割的日期,上奏以后以备日后查验。被阉割的人伤好后经过查验,然后再经一定的考核程序方可择优送入宫廷。民间若有私自阉割者,一经查实,予以严惩。
明、清时代朝廷对日益庞大的自宫人群仍持否定态度,并时常下旨严禁。明朝多次严令禁止自宫。明初自宫求职的人并不很多,宦官一职还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因而问题并不突出。明仁宗时,自宫的人开始成批出现,仁宗下令将他们发配到极地充军戍边。明宣宗时,有九位来自山西的人自宫为宦人,投身晋王府。宣宗得报以后下令法司逮治。景泰时期,朝廷破例接纳了一批自宫的人入宫为宦官。此例一开,致使自宫人数迅猛增加。他们成群结队,纷纷拥来,紫禁城外总是聚集着成百上千的自宫者,哄闹着硬是要求进入皇宫服役。朝廷无奈之下,接连下令严禁自宫,称此辈逆天悖理,自绝其类,且又群聚喧扰,应治以重罪。对已经自宫者,则不许他们在王府潜住,不许逗留京师,违者处以死罪,并责令地方官将一切自宫者都遣送原籍当差。
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条文编进了具有法律意义的《明会典》,明确规定自宫者属于“不孝”之罪。在古代人看来,身体发肤受自父母,孝首先意味着应保全身体发肤,而毁坏身体发肤的阉割自然属不孝。孟子尝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自宫者失去了生育能力,这必然影响到家族血统的延续,所犯之罪乃是不孝之大者。中国古代历朝都标榜以“孝”治天下,不孝有悖伦理道德,必然要予以严惩。所以《明会典》中的条文明确规定,自宫者要施以最重的刑罚:大辟。
但奇怪的是,中国古代的法律条文和具体执行有时候完全是两码事。明代自孝宗时颁布了严禁自宫的律令后,自宫者依旧不断,历史上却鲜见将自宫者处死的记载。对于自宫者的处理,每次都是以皇帝的最新诏书为法令,而皇帝往往在每次颁发的诏书中,狠狠指斥一番自宫的不孝行为之后,又例行公事似的说明不忍将他们绳之以法,以示皇帝对子民的无边恩德。遗憾的是,皇帝们的这种有法不行的举动,最终致使那些律令变成了废纸,所有条文形同虚设,自宫者依然故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宦官的选用(1)
对于众多惨遭宫刑或自愿阉割的人来说,能够入宫成为宦官无疑是最理想的选择。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一个遭受了阉割之痛的人都能顺利入宫的,或者更确切地说,遭受阉割之痛只是入宫的前提,要真正进宫成为宦官,还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
自春秋战国时代起,宦官的选用就有专门的机构管理,阉人进入宫廷首先必须经过查验确认。秦王嬴政刚继位时,太后为了让嫪毐进宫以满足自己的淫欲,与吕不韦串通一气,先暗中厚贿掌施宫刑之人,又拔掉嫪毐的胡须,以遮人耳目,方得蒙混入宫。与之相反的例子是东汉时期的宦官栾巴。他本是天阉之人,后来生理上却出现变化,“阳气通畅”,因而被驱逐出宫。
宋代宦官的选用,分别由枢密院和宣徽院管理,前者主管宦官的除授,后者主管宦官的名籍。例如宫中宦官收养义子,都必须将名字上报宣徽院,登记备案。选用宦官时一是有年龄的限制,另外还需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朝廷规定须年满十五岁方可入宫供职;从考核来看,主要是“试以墨义”,考核中式者方有资格进宫供职。从有关宋朝宦官的记载中分析,尽管其中也有不足十五岁即进宫为宦的实例,但毕竟属于例外,而且所选用宦官大致上都能粗通文墨。这与明宣宗时的朱宁及明末魏忠贤之流,大字不识几个而执掌司礼监有明显差别。
在中国历史上,明代宦官人数之多是空前绝后的,但其选用也须经过严格的程序。首先是报名就阉。据《明会典》所载,当时规定百姓之家若有四五个儿子,如果愿意的话,可以报官阉割一子,并由官府造册候选。如果百姓私自阉割图谋进用,则应受到发送边卫充军的严厉惩罚。需要提及的是,邻里之间还有相互举报的义务,知情不报者一并治罪。其次是候补录用。明代初年的宦官录用主要由礼部负责,后来因宫内宦官事务尽由司礼监掌管,录用宦官也渐渐变为由司礼监会同礼部办理。万历六年,明神宗曾下令司礼监会同礼部一次拣选阉人三千五百七十名入宫备用。关于宦官录用的程序,据明末太监刘若愚所著《酌中志》载:凡是候选备用的内廷宦官,由礼部官员会同钦差司礼监官在礼部大堂初选之后,皆从礼部后门到东安门外的菜厂住一宿。第二天早晨点名入东安门,赴内官监,再次进行严格挑选,合格者发给乌木牌,候旨备用。最后由宫内的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于万寿山前分拨给宫内各处当差。
清朝初年曾承袭明朝之制,凡是投充的阉人皆先由礼部记档,由礼部咨送主管宫廷事务的内务府大臣派员验看,然后由内务府所属掌仪司、会计司官员会同宫内所派老太监逐一查验,方交宫内总管太监分派各处充役。乾隆后期,有关太监的收用,权责统一划归内务府大臣办理,以专责成,不再经由礼部。自嘉庆年间发生“紫禁城之变”后,清朝对于投充太监的审验更趋严格,除了必须查验确系阉人身份之外,还须详细审查其出身来历,并由内务府行文地方,让原籍地方官员出具印结担保其没有不法之事,然后方可录用。如果地方官员不能出具保结,则投充太监拨归原籍,不予录用。
对于新进宦官,历朝还有年龄上的限制。一般说来,以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少年为多,娶妻生子后的成年自宫者,入宫的几率较小。其目的一方面是因为年少者便于管理和役使,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宫廷安全的考虑。魏晋南北朝时期,受宫刑者仍是宦官的重要来源,但受刑者多是十四岁以下少年,所谓“大逆不道腰斩,诛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宋朝规定宦官的养子,“年十二试以墨义”,合格者须候三年方可引见供职。可见十五岁左右方能入宫供职。明代宦官人数最多,年龄上出入也较大,但从一些宦官的墓志碑文分析,初入宫的宦官大多在十五至二十岁之间。清代宦官的选用,从可查考的资料分析,初入宫者一般都在二十岁以下。雍正初年曾明确规定:十七岁以上的内监不许收用。乾隆年间规定,宫内新进内宦,年十五以内者,由礼部移送;十五岁以上者,均责令本籍州县官员出具印结加以担保,申部转送。地方官员出于各方面考虑,大多不愿为自行投充内宦之人出具印结担保,这在事实上就堵塞了十五岁以上者的入宫之途。紫禁城之变以后,朝廷对内宦的拣选更趋严格,规定凡净身投充之人,务须在十六岁以下,并未娶妻生子者,方可收用;年在十六岁以上的净身投充者,不准收送内廷,可给予亲王、郡王家内使用,并更换十六岁以下者进宫当差。再从历朝的有关宦官的书籍来看,多有“少阉”、“少为阉”、“幼为宦者”之类的记载,其中情形有的是自小即被阉割候选,有的是年纪幼小时即入宫成为内宦。大致说来,由于年幼阉割成功的几率大一些,因而所谓的“少阉”多指年少时即被阉割,而像清末权阉李莲英之类的###岁即入宫为宦,毕竟少之又少。
宦官的选用(2)
除了年龄上的限制之外,宦官的选用还存在伶俐与勤谨的问题。宦官本就是侍候人的,宫廷中规矩礼法又多,且不说磕头请安、站立行走都要合乎规矩,就是日常的斟茶、倒水、摆膳、递东西也要见机行事以投其所好。这就需要个机灵劲儿。从这个角度说,宫中内宦应挑选敏捷伶俐的。但宫禁之中事非寻常,宦官过于伶俐既可能趁机弄权危及朝政,也可能难以管束和役使。这也就形成内宦选用上的矛盾现象。大致说来,历朝在选用宦官时一般倾向于勤谨朴实、忠诚可靠。清朝康熙皇帝曾言:“朕从不用便捷伶俐、言语不谨狂诈之太监,用太监不过取其当差勤谨老实、寡言稳重。”事实上,懂规矩、守礼法、谨言慎行从来就是宦官的金科玉律。
自秦汉以来,大凡宫中内宦得势,民间自宫之风便转兴盛。自宫者们深信,只要有后宫存在,就需要宦官,皇帝就不可能把他们一概拒之门外,因而一批又一批的自宫者及刑余之人抱着这种心态拥向皇宫。然而,既然宦官选用的程序是如此的复杂,条件是如此的苛刻,阉割之人真的要进入皇宫,除了要满足诸种条件外,确实也需要一点运气。从自宫之风最盛的明代情形看,宫内每隔几年都要选用一批新宦官,每次所取人数大致二千或三千人不等。但是每次抱着运气拥向宫禁扣请录用的阉人常至数万之多,负责录用内宦的司礼监太监与礼部官员便趁机内外勾结索贿。明万历年间就曾发生过宫中宦官王添爵因向求录的阉人索贿而激起变乱的事件。至于那些未能入选进用的阉人,聚集京师滋扰朝廷以求幸进之事,历代皆多见于记载。
没能入选进宫的阉人,有的会退而求其次,投入王府或权贵势要之家充役。明朝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的私宅中便有阉人侍役。满清时,一定等级之上的王公大臣的私宅役使阉人已经成为定制。康熙年间曾明确规定了王公大臣役使宦官的等级资格及各自的限额,即亲王许用宦官二十五名;世子、郡王许用二十名;贝勒许用十五名;公主许用十名;贝子许用八名;郡主许用五名;其他的公、侯、伯及一品大臣许用二人;二品大臣许用一人,二品以下不许使用太监。这一规定在嘉庆年间曾做出过新的调整,总体上是增加了阉宦的使用数量,但资格标准并未明显扩大。如亲王可用太监四十名,郡王可用三十名,贝勒可用二十名,一品衔文武大臣可用太监四名等。由于私宅所用宦官的薪俸照例是由各家自行承担的,因而朝廷同时规定,在上述限额之内,有不愿多役使阉宦的,听其自便,不必拘于规定;反之,若任意滥用超出定额,则以违制论罪。不过,朝廷的这些规定似乎并未得到认真执行,尤其是突破限额多用的情形时有发生。至道光年间,朝廷索性取消了王公大臣役使阉宦数量的限制,规定:“嗣后王公、一二品大员使用太监数目,不必定以限制,多少听其自便。”由此,投充私宅便成为不能进宫的阉人的重要选择。
那些既不能入宫,又无缘投身权贵之家的阉人,其处境往往相当凄惨。按朝廷的规定,凡是未能选用的阉人都须遣还原籍,而不许在京城滞留。对私自留在京城不归者,或重杖逐归原籍,或谪发为卒戍边。然而既已成为阉人,内心希冀的就是入宫成为宦官,一旦被逐归或谪戍,那么全部的心血就会付诸东流。所以那些被逐出京城的阉人常常会重新潜逃回来,耐心地苦熬日月,等待下一次录用的机会。刘若愚所著《酌中志》曾记载了一些被世人称为“无名白”的阉人。他们大多都是没有入选的自宫者,平日散居在皇城内外。按当时的习惯,凡是宫中内宦都到皇城外有澡堂子的佛寺中沐浴。那些“无名白”为了生计,便到佛寺内为内宦擦澡讨赏,同时恐怕也有趁机结交宫中高层宦官以求幸进的意思在里面。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篇》中则记载了一些没被选上的自宫者四处流浪,并在京师附近强行乞讨,甚至聚众打劫的事例,世人将那些人称为“丐阉”。沈德符记载说,他曾亲眼看到过几十名自宫者藏在残垣败壁间,注视往来的车马。体质稍弱的自宫者上前乞讨,而稍有力气的自宫者则奔过去勒住车马,强行讨索。如果只是三三两两的过往骑客,而旷野中再无他人,丐阉们就会成群结队地奔行出来,勒住马,抓住骑者要害之地,将他们值钱的东西抢夺一空,甚至连稍好点儿的衣服都悉数剥下,然后一哄而散。
。 最好的txt下载网
宦官身份的双重性(1)
历史上的宦官,就其整体而言,一般同时具有君主家奴和朝廷官员这双重身份,但在严格意义上,却并非所有的内廷阉人都能称作宦“官”。早期出现的宫廷阉人,基本上来源于受过宫刑的战俘与罪犯,职役下贱,地位卑微,根本不具有朝廷官员的身份,而是纯粹的宫廷奴隶。自春秋战国以降,尽管内廷宦者的地位总体上有所上升,一些上层宦官甚至被授予官品,但仍然不能摆脱“家奴”的身份。
从历代宦官的职掌来看,他们主要是侍奉君主及其家族成员,承担宫廷内有关衣食住行以及洒扫庭除等方面的使令杂役。诸如掌管宫内及苑囿的守护、陈设、洒扫、坐更以及巡察火烛、晨昏启闭;收藏皇家实录圣训,收贮赏用器物,收贮古玩书画,收藏御宝和勋臣黄册;稽察大小臣工出入宫廷,呈报值宿卫名单,传宣谕旨,引带召对人员,并承接题奏事件;铺陈寝宫帏幔,侍候御用冠袍带履,随侍执伞执炉,供奉香烛,承应传取,承应请轿,近御随侍;伺候宸翰及收掌文房书籍、笔墨物件;司掌上用膳馐及各宫馔品,司掌节令宴席随侍,引领御医各宫请脉及煎制药饵;司掌畜养鹰鹞、猎犬、鸽子及其他禽兽,浇培花树饲养仙鹤池鱼;司掌运水添缸,安设熟火,运送木柴煤炭,宫内烧炕,带领造办处内外工匠造办宫中所需一切物件;司掌皇太后、皇后、妃嫔、皇子、公主的生活起居及一应杂务;司掌祭神省牲以及充道士奉诵经忏,充僧者喇嘛以修佛事,如此等等。
从以上所列也可以明显看出,宫中宦官所掌可谓是包含了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等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皇上及宫中太后、妃嫔的一举一动都离不开宦官的侍奉,而侍奉皇上及后妃也是宦官最主要的职责。即使是在宦官内部出现分化之后,一部分宦官跻身于官吏等级序列,甚至被授予爵位官品,但仍须以侍奉君主及其家人为第一要务。换言之,他们仍旧不能摆脱家奴的身份。
在中国历史上,宦官的身份由单纯的宫廷奴隶到兼有朝廷官员身份的转化,大致是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而到秦汉时期基本完成的。尤其是在宦官势力猖獗的唐代和明代,宦官们实际执掌的一般都大大超出了内廷事务的范围,其官僚化趋势相当明显。与之相联系,宦官的身份地位也超越“家奴”之外,进而具有了国家官员的身份。
宦官队伍的官僚化首先是通过宦官机构的衙门化来实现的。明代的宦官机构号称“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其中权势最大的司礼监掌印太监不仅因其督理皇城内一切仪礼刑名而成为实际上的内廷事务总管,而且还因其批答奏章、传宣谕旨而侵夺了部分君权。据《明史·职官志》载,二十四衙门中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势力庞大,其职权有三:一是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督催光禄供应等事;二是掌理内外奏章及御前勘合;三是兼领东厂提督等一些重要官职。非但如此,司礼监还下辖若干附属机构,如文书房、内书堂、礼仪房、中书房、御前作等,再加上由司礼监兼领的外差,其内外属员真可谓成千累万,难以胜计。其他各监、司、局也各有职掌、员额、品级,其官僚化趋向相当明显。
宦官队伍的官僚化趋向因宦官的大量出任外朝官职而更趋明显。宦官作为内廷仆役,其任职本应该限于宫廷之内,但历史上却有许多宦官出任外朝官职的例子。秦朝著名的宦官赵高就曾出任丞相一职,而且把持了朝廷大权,甚至将昏庸的秦二世玩弄于股掌之上,成为权倾一时的“太上皇”。唐代的宦官还有直接出任中央三省、六部重要官职者。以凶残丑恶著称的权阉李辅国倚仗着在“安史之乱”中护驾之功,先兼任少府,后迁任兵部尚书。但他犹不满足,径直向唐代宗求任宰相,并且最终被册封为司空兼中书令,从而开创了唐代宦官任职宰相的特例。权阉鱼朝恩得势之后,目空一切,自诩文武全才,迫令唐代宗委其判国子监事。每逢鱼朝恩前往视事,朝中文武官员二百余人皆以本官备章服假充学生,列于国子监廊下听其训讲。鱼朝恩仅粗通文墨而已,所讲难以成理,漏洞百出,众人唯拱手听其言,偶有提出异议者,则必受严惩。历史上的宦官还多有出任辖土治民的地方长官者,这在北魏时期较为多见。据《魏书·阉官传》载,当时曾出任县令、郡守、州刺史等地方大员的宦官数以十计,而且他们多是实际到职任事,并非遥领虚职。
历史上的宦官还多有受皇上差遣而出任军职或使职的。宦官本属供君主驱策之人,临时因事受差遣也属正常,但因此而形成相对固定的官职,进而侵夺甚至取代中央政务机构有关官署的职司事权便属超常。这大致有两种情形:一是出任“监军”,这在唐、宋、明诸朝表现最为突出。唐代宦官多有充任监军使及执掌北衙禁军者。明代的宦官出任监军则更为多见。二是出任使职。历代宦官除本职之外,常因君主差遣而担任各种使职。这些使职起初可能是临时因事差遣,但久而久之则逐渐演化成相对固定的官职,进而对有关官署的权力形成侵夺之势。在唐代,宦官出任的使职粗略统计即达五十余种,如有与中枢机构相关的枢密使、宣徽使等;有与军事活动相关的监军使、观军容使、招讨使等;有与经济事务相关的市舶使、营田使、铸钱使等;有与内廷杂作相关的闲厩使、内庄宅使、内作使等;有与宫苑管理相关的宫苑使、教坊使、御食使等。明代宦官出任使职又有新的特点,即除了国内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的差遣外,还多奉诏出使外国,如著名的宦官郑和曾多次率船队下西洋。尤其值得特别一提的是,明代中后期有大批的宦官被差遣至各地任矿监、税使,对当时的社会经济造成巨大危害。
宦官身份的双重性(2)
这些担任内外朝官职以及出任军职与使职的宦官,有官位、有秩品、有俸禄、有冠服甚至有爵位、有食邑,并享有娶妻成家、养子传爵、购置田产、休沐归省等诸项权利,其身份地位已与普通官员没有明显差别。进而言之,唐、明两朝的少数上层宦官竟然达到了气焰熏天、势侔人主的程度,当时的阁部大臣见之亦须卑躬屈膝,毕恭毕敬,竟有“长跪叩头,呼九千岁者。”
然而,在数量众多的宦官中,真正能够身居高位者,毕竟是少数。如东汉时期职列二千石的宦官只有中常侍、大长秋及皇太后诸卿,其中大长秋的职位只有一个,中常侍在东汉初年定员四人,皇太后诸卿最多不超过三人。就此看来,东汉宦官虽数以千计,但能够跻身二千石者,至多不过十人左右而已。其他如中黄门一官,虽在宦官中已是较有身份的了,但品秩仅比百石,属于官员品秩中的最下等。当然,历史上也有诸如“品官黄衣已上三千人,衣朱紫者千余人”之类的记载,但那既是概而言之,又属历史上的特例。据清代的资料,能够加授官职品衔的上层宦官,在宦官队伍中所占的比例至多不会超过十分之一。绝大多数宦官是地位卑微的宫廷仆役。
从另一个角度说,即使是获取官职品秩的宦官具有了类似于朝廷一般官员的身份地位,但他们所执掌的基本上仍然是宫廷杂役之类。如清末权阉李莲英,凭借在妓院中学会的一套梳头技术,讨得了喜欢新式发型的慈禧太后的欢心,此后又刻意揣摩慈禧太后的喜好,得以固宠,进而由一般太监逐步升任首领太监、副总管太监、总管太监,赏加二品衔,时称“自开国以来未有若是之光荣者”。即便荣宠若此,李莲英仍须日夜陪伴左右,不敢稍有疏怠,而且在慈禧太后的眼中,他也不过就是个奴才而已。从这点言之,宦官是区别于一般官员的。宦官区别于一般官员的另一明显特点是,他们官品的取得有相当大的偶然性,即使是位处宫中最下层的宦官,说不定哪件事讨得了君主的欢心,就可能立即取得官品,摇身一变成为朝廷官员。
。 想看书来
宫廷宦官知多少
宦官在中国出现得很早,根据现有的资料推测,大约早在夏商周时期的宫廷中可能就有了宦官的存在,至于究竟有多少,却难以详考。
秦汉帝国建立后,“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创制了庞大的官僚国家机构,一整套与君主专制体制相适应的宦官机构由此创立,并在其自身的演进中逐步完善,宦官数量也随之不断增长。从史书记载来分析,在秦汉两朝这一较长的历史时期中,无论是宦官机构还是人员数额,增长的幅度都是比较大的。据《后汉书·百官志》载,东汉和帝以后就在原有宦官机构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尚药、太官、御者、佝盾、尚方、考工、别作诸监,同时原有宦官机构的人员规模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扩充。如西汉时期“中常侍”仅置一人,而东汉永平年间达到四人,至延平年间更超过十人。不过,宦官机构的官员设置尽管相对固定,但在宫廷中执役的宦官却总处于变动之中,史书也缺乏明确的记载。东汉末年,袁绍率军进宫,“宦者无少长皆杀之,凡二千余人”,刨除“或有无须而误死者”这一部分,东汉末年的宦官人数至少也在千人以上。《资治通鉴》的这一记载,大致可以为后人提供一个参考。
秦汉之后,宦官势力在隋唐时期再度膨胀。据《旧唐书·宦官传》记载,唐中宗时,宦官已达到三千余人,其中超授品级以上员外官者千余人。到唐玄宗时期,宦官仅“品官黄衣已上三千人”,即有官秩的宦官约为中宗时的三倍。穆宗时,“高品白身之数,四千六百一十八人。”若按唐中宗时的比例估算的话,唐朝后期宦官恐怕得超过万人之数。
中国古代的宦官数量在明代达到最高点。据历史记载,明朝建立之初,“鉴前代之失,置宦者不足百人”,但随后人数急剧增加,渐呈无以扼制之势。至成化年间,监局内臣已数以万计,而明朝灭亡之际,宫中宦官七万余人哗然而走。清圣祖康熙皇帝在训诫臣下时,更不无夸张地称明末宦官计有十万人之巨。无论是较为保守的“七万”,还是相对夸张的“十万”,明代宦官人数之众都是空前绝后的。
论及宦官数量,还不能不提及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政权。它的宦官绝对数量也许不及明朝,但若将阉宦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这一因素估计在内的话,南汉政权恐怕才是真正的历史之最。南汉是地处岭南一隅的小国,灭国时辖有“州六十,县二百十四,户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