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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宋-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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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方天定这个蝴蝶再怎么煽动翅膀,当时住在西伯利亚的犹太族,还是在西伯利亚。

1123年,开始,连续两年的冬天,金兀术都派遣了许多骑兵到西伯利亚(参看第三册第二十三章范致虚的惨败的前一半)。

毫无以为,金兀术敏锐的军事先知能力告诉自己,渡河打大金是行不通的。要胜利,就要兵行险招,险招,就是奇招,就是神招。

只是金兀术没有想到,收服了北辽,加之在金发碧眼的犹太人的帮助下,竟然死了一万人,才到了大金国土!

其实,冬日在外兴安岭山间,根本没有死多少人,死人最多的是到了黑龙江流域。

金兀术带领手下走的漠河一线进入大金,结果走冰冻的河上时很多人以为看见了曙光,精神开始放松,却放松成了崩溃。

还有一些人最后渡河之时,冰面崩塌。总之,十万大军,本就是经历严寒的民族,竟然死了一万人。

千年后,长征路上,二万五千里,一年四个月时间,死去了众多人的红军,到达陕甘宁,为的是自保。

千年前,北袭路上,一万四千里,五个月时间,死去了一万人,竟然是为了攻打自己的同族。

金兀术是个疯子,方天定只能说他是个疯子,方天定改变了历史局势,让赤金与大金开战,但是他没想到,金兀术竟然如此做,这样之后,留下来的九千人,在经历严寒,雪灾,饥饿,漫长的枯燥的路程之后,最后看到的曙光竟然是屠杀同族。

这样的磨练下,磨练出了九万魔鬼么?方天定根本不敢想象。

或许自己是个成功的将领,百战百胜,但还比不上金兀术,不是名将。

就如同蓝玉比不上徐达一样。

金兀术,太恐怖了,不是实力,而是强大的内心。

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才能对敌人更狠。

要知道,这十万人是在他的带领下走入西伯利亚,并且成功走出来的。

若干年后,野人山十万国军,在沼泽瘴气的折磨下,全军覆没,便是最好的比对。那一支军队,也绝对是国军精锐。

只是,用热兵器的人,如何和用冷兵器刀刀见血的人比心性。

方天定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第二次感受到了寒冷。

往前半个月,四月十七,金兀术对吴乞买说道:“你误国,我不怪你,自刎吧!”

雪中的群狼,始终,是嗜杀的,嗜血的。

第二十五章 疑虑

你误国,我不怪你,自刎吧!

好大的口气!

吴乞买气的全身颤抖,传闻中可以生裂虎豹的雄壮身躯被金兀术一句话压的竟然站不直了!

大金国主,双手撑在大金国上京北城楼上,大喝道:“大金的勇士们,听说过不是杀敌战死的死法么?”

偌大城楼,摇摇沙场,所有人都听到了这一声虎吼。

听说过不是杀敌战死的死法么?没有,哪儿来的这么窝囊的死法,大金城头,三呼:“战死不屈,战死不屈,战死不屈!”

金兀术冷笑,你们商量好了要吼这个口号么,随即摇臂震枪,大声呼喝道:“有,那种死法就是你的死法,贱死的!”

贱死的?这是俏皮话么?不是,这是金兀术最想说的话。

大金,本来应该由他或者宗峻宗干成为国主的,本来父皇说不会让他做国主,他便以为是要宗干当,结果,竟然是吴乞买?

金兀术看着傻眼的大金士兵们,喝道:“我大金,乃是我兄弟们的大金,你这篡权的老狗,哪儿经得起我女真男儿的效忠?”

上京城墙,只有两丈半,也就是不到八米,不好意思,两层楼高,这样的高度似乎连大型攻城器械都省了。

吴乞买知道,完颜宗弼是下了杀心了,应为自己娶了他母亲做妾侍。

城头大金兵卒面面相窥,兀术所谓,可有理呼?

的确,在完颜宗弼的眼中,吴乞买不值得效忠。但是满城的兵卒,在阿骨打逝去的那一年便下定决心,要在吴乞买的带领下一统天下。去看看没有水草,没有杉木却长满了稻谷的田野。

战争总是残酷的。

金兀术没有选择登上城头,而是选择让骑兵们抱着巨木,冲撞城门。

当城门被撞开一个缝隙的那一刻,金兀术面带紫色,心中大怒无以复加。

吴乞买竟然让人用木石方,铁块等东西将城门堵上了。

此时,根本不再有什么城门,只有一堵墙。

但是,这堵墙却是泥巴做的。所谓夯土,夯的再实也是土,经得起千年风吹留下遗址。却经不起蹂躏。

金兀术,已经疯了,再次选择了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用的办法,那就是砍墙。

翻开史书,偌大中国历史中,总有几个疯子做过吓人的事情,那就是让士兵用刀做锄头,挖开城墙。

可悲的是,吴乞买的士兵其实也都是骑兵,少有步兵,虽然精于骑射,但是不幸的是,吴乞买没有钱做那么多弓箭。

那些滚木礌石,作为土石方已经填在了城门后,所以三轮骑射带走了数百赤金骑兵之后,吴乞买便看着城下的疯子开始用枪,用刀挖城墙了。

大战进行到了一半,夜幕降临。

皑皑白雪覆盖中,上京晚春的最后一场雪降临了。所谓六月飞雪,在西岭雪山或是长白山上,也是看得到的。

那城墙已经被挖出了三分之一的坑洞,土层已经送了,可想而知,明日午时之前定能挖破。

金兀术只能冷笑,未接刀兵,以弓箭便带走了铁浮屠五百人,说明自己即将得到的部队,一如当年那般凶悍,并没有应为这条老狗而变得不中用。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辽河之上时,波光粼粼的湖面似乎结了一层很薄的冰。

草原上的男儿,自己就是武士,自己还是农夫,自己也是伙夫。只要有需要,任何一个人煮的饭都不算难以下咽。

行军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吃饱,往往一场大战前,统帅会让部下吃一次热腾腾的白米饭,不只是为可能死去的兄弟送行那么简单。

热量,才是人运动的根本。

早早的炊烟四起,脑后扎着金毛鼠尾辫的铁浮屠们开始进食,当然,不是米饭,而是刚刚捞出来的热饼子和热腾腾的羊肉汤。

只是,金兀术在斥候的带领下,来到了上京城北门外。

那个坑洞上,明明有一层亮晃晃的东西。

这和昨夜砰砰砰砰响了半夜的声音有什么关系?

那东西,似乎是冰,对是刀子砍不动的冰。

昨夜开始下雪,吴乞买翻身起床,立刻叫手下收集全上京城中所有冻起来的水缸中的冰坨子。

这些冰坨子抬上城头,然后丢下去,便成了冰渣子。

不计其数的冰渣子丢下去之后,开始做最后一步,吴乞买在赌。

一桶桶冰水,还没有结冰的水倒了下去。若是魏国学堂中的人听到,定然会说,这是冰水,零度,和冰其实是一个温度。

要是在提早两个月多好,全上京的水到在城下,足以造出一座水晶宫。

只是,这雪来的太及时了!

那些冰渣子冰坨子间覆盖着一层水,缓缓侵入,整整半夜只是结了一层儿壳子而已。知道清晨,也就是子时之后。气温猛然下降不少,终于冻起来了。

吴乞买不由想起了儿时,大冬天的,自己啐了一口唾液,落地却摔成了几块,寒冷,便是这样的无敌。

金兀术胜就胜在在寒冷中穿行到了更寒冷的北边,打了吴乞买一个措手不及。

但是至少今日,金兀术暂时失败了。

一尺厚的冰,比一尺厚的青石硬多少,自己去劈一掌就知道了,当然,不是练家子的话,两掌都只会感觉手痛。

硬要比较的话,就是铝合金和钢的区别。

要用刀跺开一尺厚的兵,不如烧开水浇来的实在。

可惜了是金兀术,要是是方天定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运来几马车的碳渣滓,倒上去吸收太阳光的热量,顶多半个小时这一尺冰就会变成一滩水。

但是金兀术不懂这个,于是,金兀术回到了大营,气恼无以复加。

片刻之后,金兀术再次到了城外,大手一挥,手下一员将领策马上前,大喝道:“城中的人听着,吴乞买乃是叛离,若是今日尔等不投降与大将军,来日破成,定当血洗三日,以儆效尤。”

以儆效尤,居然懂得以儆效尤了。

不要以为是同族人,便下不去手。曹操,刘备,都做过屠城的事情。

屠城的目的很简单,瓦解城中的抵抗,让其内乱。

到底是冰冻三尺厉害,还是狠戾的人心让人胆寒?

同年同月同日,方天定一身白袍,额头上系着一根红色的头巾,当然,不是包着头,而是系在额头上的窄头巾。

方毫与方天定对立而战,手握那杆银晃晃的钢枪。

这杆枪,是方天定亲手打造的,与其一起打造持枪的工匠糟了不少罪,却也学到了一种失传的,或者说后世重新找到的绝妙锻造方法,折叠法。

一层一层的折叠,让这杆长枪细看之下,会有很多花纹。

所谓大马士革刀,打造出来之后的花纹,就是四次折叠打造出来的铁纹。

用化学的角度讲,经过多次锻造,钒与碳等矿物加入,第四次锻造之后,那些铁纹的纹络处,已经不再是铁这种元素了,而是某种经过化学变化的金属元素,是金属化合物,不是混合物,有着自己独立的分子结构。(不要以为俺胡说的,是真的)

这赶铁枪,看上去当然要比方天定那杆木头枪杆的长枪厉害。

但是最终决定成败的还是用的人,因为木头长枪的主人,还没有败过。

几个回合之后,方毫觉得手已经握不住枪杆了,但是他还苦苦坚持着。

十个回合,直到第二十个回合,铁枪脱手了。

本来,方毫不是方天定一合之敌,但是方天定说,只用一百八十斤的力道,单单比枪术。

只是,方天定忘记了,这枪法本就是自己教方毫的,方毫练得再好,能比得上自己对这套枪法的熟悉?

所以,方毫二十个回合败了。

要知道方毫年纪虽然小,但是力道也将近三百斤了,这就等于高中生,被初中生完爆了。当然,俺指的是数学,不是打架。

方毫捡起长枪,叹息道:“大哥你说过,等我能够抓稳长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打落我的兵器时,我就是一流武将了。只是,今日拼了性命也没能坚持过二十合。”

方天定笑着道:“只是一步而已,不要以为进步是二十合二十一合这样进步的,不管你今天是二十合,明日是十合,只要一步一踏出,我便永远也不能打落你的兵刃了。三国时,吕布那么厉害,也没能打落刘备的兵刃,便是一个道理。”

也许不会武术的人不知道,但是真正懂武术的人才会懂,等你抓紧了自己的武器,让他如同自己的一部分时,才能成为高手,这就是为什么飞镖是傍门左道的缘故。飞镖,你抓的稳吗?抓的稳如何杀人?

看着方毫还在想什么,方天定笑道:“如今赤金和大金的战事正在进行,以我对兀术的了解,大金必败,所以我要回边关去了。宋国也不稳定,阿豪你可以参军了,是要去北面,还是西面?”

方毫不高兴道:“我已近是一名将军了!”

方天定才想起,这一年,方毫已经成为了南京禁军大统领,三品的将军,比方杰不过第两级而已。

如今的方杰被方腊封为了威远侯,并且许诺,若是统一中原,战胜边民之后,就封其为冠军侯。

当年远逐匈奴的冠军侯知道日后有人能战胜金辽相比也会承认其冠军二字吧。

方天定摇了摇头笑道:“边关将军和大内将军是不一样的。”

这话说的方毫也兴奋起来了,方毫问道:“大哥要去那一线?”

方天定哑然,道:“我当然是去开封,那儿是重中之重。”

方毫道:“那我去真定府。”

此话一出,方天定诧异道:“跟着我不好么?”

方毫坚定道:“我不能跟着大哥一辈子!”

不能跟着大哥一辈子,是要走在大哥前面?方天定摇了摇头遥走了这个想法,随即却又暗想,朝中,多不平静。

传闻之中的站派系夺嫡发生在自己脑袋上了?

不管怎样,方毫长大了,该自己做决定了。

第二十六章 屠城

此章后半段血腥,暴力,恶心,请不喜欢这样内容的读者跳过,等待明天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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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万人有多少,可以参看以下做广播体操的场景。军中站列不会战那么开,但是打仗时布阵便要给每个士兵施展的空间,除非是防守一方,或是有险可守才会压缩兵卒密度。

想一想一个学校一千个人做广播体操的恐怖场景,在乘以一百,比较出来之后是什么样子。

若是一比一百的比例也不明朗,就比比旺仔小馒头和馒头。

总之,上京城,被围得水泄不通。

当年方天定攻打开封,由于开封城过大,十万人只堵了四座门。但是上京城没那么大,加之金兀术用的是骑兵,所以,四座营寨根本分不出边界,直接将上京围了一圈。

有一种病叫密集恐惧症,具体表现为看到一片很密集的圆点儿就恶心,恐惧,那么看到十万人骑着十万匹马手中拿着十万杆枪,敢问是不是会让没有密集恐惧症的人,也恐惧,恶心?

当然,十万人和九万人,一般人肉眼分不清。

总之,吴乞买怕了。

为了防御金兀术,吴乞买将大军几乎全部陈列在辽河一线,也正是应为如此,金兀术才一年不能渡河。

吴乞买从来不担心后方的城池会叛乱,首先,所有大金贵族全在上京城,其他城不重要,再次,其他城也没有多少兵,合力也不见得能威胁到上京。于是乎,上京城也只有两万人的防守。

兵法有云,有险可守,士兵可一战三,若是有高大的城墙,甚至能一战四。

但是金兀术不会去死磕吴乞买的,本来以为大军压境,会让上京城防御崩溃,直接一鼓作气攻下来。但是既然第二日未建全功,那么第三日亦然。

上京城中的兵卒已经有了胜利的信心,因为辽河一线的同袍们,很快就能赶回来。

但是金兀术不惧。他怕的,只是辽河的天险而已,就算有二十万骑兵与十万铁浮屠对战,也不见得能赢。

这十万人,在阿骨打还没死的时候就开始训练,盔甲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打造的。若是硬要用什么东西来比较这些装甲的话,基本和高达壳子作用差不多。基本等于神器。

倾尽金国十年内所有额外财富(当然是抢的辽国的),才打造出的军队,敢问,会弱么?

起码,值不值得,金兀术本人应该懂得。

当年,也是金兀术亲手攻下了上京。金兀术知道,上京的商业很脆弱。农业一样脆弱。城中,根本没有多余的粮食。

当然,他不知道吴乞买从去年开始就已经开始存粮了,只是这些粮食也只够城中的士兵吃两个月,城中的百姓,自然无粮。

围而不攻,是为如今最好的办法。

金兀术在等,等通州和秦州的攻城器械运来,还有那两州士兵的投诚。

攻城,自然是那两州的士兵攻城,不是铁浮屠攻城。因为没有一鼓作气拿下上京,所以这场战争便是消耗战了,消耗的,自然不能是不能消耗的。

也正是这个原因,金兀术已经疯了。

不幸的是,上京四面环水(东面南面是辽河,很宽阔,北面和西面是一条小河流及其支流),这些器械也不好运进来。不过,这些都不是金兀术考虑的事情。

毕竟投降,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无关于尊严,关乎的是性命。

时间到了四月二十三,远在燕京的邓元觉都已经收到了消息,但是鉴于上京城并未被攻破,所以八百里加急军情被该做了五百里加急。

邓元觉,是个和尚,一个不安静的和尚。

但是邓元觉从来都不会自己去找敌人,也不会受人欺凌。于是守有余,攻不足。

方天定与金兀术立下盟约之后,边让邓元觉镇守边关了。

邓元觉,盘坐于蒲团之上,双眼紧闭,丝毫不理会那封战报,上京城,又不是幽州城,老邓一点儿都不心急。

国师,不是那么好做的。

又是五天之后,这个时间,通州守将扎罗(汉民韩萧)带着自己的一万四千兵马,以及云车投石器等东西终于到了。

同一时间,刚刚路过应天府的方天定收到了消息,感叹此时的自己仍然不是金兀术的对手。

却不知,同一时间,远在河中府(在长安东北面,一百多公里的位置)的张俊发现,自己竟然没能战胜路过自己防区到郑州去的韩世忠。

打平了?张俊送走韩世忠后,发现自己很想哭,又很想笑。

三百年不出超一流武将,没想到自己成为超一流武将之后,没来的急打败天下扬名,超一流武将便接二连三的出现了。

韩世忠,竟然,也成为了超一流武将。此时,靖康二年,韩世忠,带着自己的韩家军远赴边关,也就是曾经的京畿。

张俊不仅默然,如此,朝廷便有理由不让自己出战了。

为何,都是超一流,方天定却能战胜自己?为何,都是超一流,新晋的韩世忠就能跟自己打平?

天赋这东西,果然很重要,同样是清华的学生,也有吊车尾,也有排头班。

从此,张俊心中那句天下有我无往而不利,变为了,为了荣耀,不顾一切。

扬名立万,光宗耀祖,果然很有吸引力。张俊也没能逃脱这俗套的剧情。

殊不知,若是赵构不是生在帝王家,从小就入军,如今的实力恐怕能让张俊羞愧的自五岳最近的那一座上跳下去。

韩世忠的天赋很好,身体很强大,接近赵构。

赵构少年时能挽八百斤铁胎弓,和庞万春差不多,韩世忠少年时生生斩掉一头巨蟒的头颅。想象一下,那破铁刀斩很有韧性,硬度也不低的蟒蛇皮,是什么样子的。

韩世忠当年,砍缺了刀刃,于是就把蟒打的不能动弹,然后用到处都是豁口的铁刀当做锯子,锯断了蟒蛇。

所谓刘邦少时斩白龙,那么韩世忠岂不是也能算做少时斩黑龙?

只不过,韩世忠没有将这件事情作为自己是天定之人的证据,没有给自己一个要做开国皇帝的心理暗示。于是,韩世忠感觉,为人名服务的感觉挺好,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将军。

不成佛,便疯魔。金兀术,已经确信疯了。只是金兀术,至今没有跨入超一流。

但是金兀术有张俊方天定韩世忠三人都没有的东西,狠戾。

张俊担得起一个狠字,却当不起戾字,叫张俊屠城,不如杀了他。

一万多人,能做什么?

一万多人,加上攻城器械,又能做什么?

对于八米高的上京来说,是毁灭性的。

八米,比起普通州府,还要高上那么两三米。但是在投石器和云梯面前,总是不够的。(不要以为一座雄城就有好几十米高的城墙,那是城墙不是三峡大坝,天下第一关山海关,不过十多米高的土城墙。)

投石器上的石头一坨一坨的飞入了上京城中。

只是,上京城中的一切,又如金兀术想象的那样众志成城,拼死抵抗么?

断粮,已经十数日了。自从第一个死人的尸身在夜里少了一只胳膊之后。城中,已经没有人了。

每个人都不相信自己会食人肉,只是真的到了不吃便要死的时候,每个人,都不见得能抵挡饥饿带给自己的恐惧。

人,总是那么的坚韧,于是数日中,偌大上京城,竟然没有老死病死第二个人。

当然,有人饿得快死了。城中的树皮,全部被挖下来吃了。树根,也惨遭毒手。

上京不是唐朝的长安,没有田园化的规划,哪儿来的那么多树。这数日之间,人性得到了极限挑战。

当年开封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开封有存粮。

四月二十二日,第一次谋杀案产生了。

留下了一地的骨头,带着血丝的骨头。

只是后几日,这些人突然发现骨头丢了是很浪费的事情。于是,不停的有人失踪。

包括前一日还在制造失踪的那些人。

食人肉的事情都做出来了,那么烧杀抢掠,还能少的了一样?

当街奸,淫,当街杀人,也不可避免了。

四月二十五日,一切摆在暗中的事情,浮出了水面,于是,众人都觉得,自己已经是禽兽了,何必在乎是否有人知道。

房屋很整齐的上京,成为了原始丛林,人性的荒漠。

突然,有人发现,有一个富商家里还有很多很多的存粮。

于是,那些发现存粮的人,开始恶心,自己这几天到底做了什么。这些人,疯了,敲碎了这个富商的每一寸骨头,敲成了肉泥,似乎有人觉得,这些肉泥好像很美味,于是抓起一把,塞进了嘴里。

终于,忘记了语言,只懂得低声嘶吼的人们终于想起,伟大的皇帝陛下,以及他的军队还有很多的粮食。

不管是变成野兽的女真人,还是变成野兽的汉人,总之,所有人拿起了锄头,菜刀,甚至是随地捡起的人大腿骨。

人和野兽,到底谁厉害,似乎即将揭晓。

上京城的防守滴水不漏,防御韩萧的攻击三日不乱,第四日,本来准备再次进攻的韩萧却发现,一队大金兵卒哭嚷着开门投降了。

于是金兀术都亲自到了门边,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冲出了围城,冲出了荒漠。

金兀术渐渐感觉不对,开始下令,若是再有不听命令,冲出来的大金士兵,便杀。

只是,杀人和吃人,到底谁更有威胁性,只有经受过的人知道。

吃着粮食,看着城中一切,觉得作呕的大金士兵不明白,这些瘦弱的老弱病残,为何会爆发出如此的兽性。

金兀术,下令开始屠城。

不到半刻,手下士兵面色苍白出城禀报金兀术:“城已被屠。”

金兀术不明就以,屠城三日也不见得能屠尽上京,为何半刻已完?

走入城中,满地倒落的商贾之物,随地可见的碎骨,难道有一万头豺狗在城中不成?

直到到达上京城中驻军的地方,看着被刺倒的平民,被砍死砸碎咬死的士兵,还有那少数还活着,正在地上吞食死尸的人,看着那眼睛之中放出的幽光。金兀术似乎明白了什么。

人本来就是禽兽,什么样的禽兽事情做不得。

世人不知,此刻开始,金兀术走入了另外一条路。

叫做杀戮的路。

第二十七章 通州反复易主

之前此章完颜中美,误写作了完颜宗英,已改,完颜宗英是吴乞买三子,已死,宗美乃是腾王,虽然英美是兄弟,但是还是有区别的,上观悔过,对不起了!

——————————————

城中踱步,却还是心事重重。

金兀术总是觉得,若不找到吴乞买的尸体,这一次征战就未获全胜。

他当然不能宣布吴乞买死亡,若是吴乞买逃了出去,世人岂不笑话他兀术自摆乌龙?

所谓攻城不如攻心。

兀术命令手下,将所有死亡的大金兵卒的脑袋切了下来,在上京城外摆了一个人头金字塔。

这件事情,终将传遍整个大金国。

只可惜,兀术的做法引起了强烈的反弹,五国部,完颜部,长白山部众多部将集齐所有能打仗的族人全部汇集在吴乞买子嗣丰王完颜宗美旗下。

丰王完颜宗美女真名作胡里甲,在大金国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只是此时,却成为了吴乞买仅剩的子嗣中最年长的。

还有两个兄弟,一个八岁,一个五岁。

完颜宗美知道,这些部族的宗长担心兀术秋后算账,想要以他的名义汇聚最后的力量反抗。

这最后的力量着实不少,竟然汇聚了整整十七万大军。

如此一来,大金国能打仗的女真人,全部齐了。

二十多个日夜前,金兀术亲自领兵,荡平了通州防备,收缴通州城,收编通州兵,如今,三部族大军再次汇聚到了完颜宗美身前,完颜宗美,则是站在通州岸上。

三大部族想要借完颜宗美的由头反抗金兀术。但是完颜宗美何尝不是在利用三大部族。

三族似乎是最鼎力的,最稳定的。但是两个部族还能依靠实力强弱争当魁首,三个部族,如何确定谁是老大?

如是想,短时间内获得三大部族的效忠是不实际的,但是短时间内获得三大部族的暂时军权,绝对不太难。

至少,完颜宗美觉得不太难。

所谓战士,崇尚武力。那么完颜宗美就要立威。

开疆扩土,收回失地,自然是最简单的办法。

如果收回一城,那么后面就要轻松的多了。

遑论,辽河岸边,还有大金十五万好男儿。

到时候完颜宗美自当成为新的金国主,坐上那个他不曾想过的位子。

可恨完颜宗伟,妄受先帝重托,带领三万大金男儿成为了兀术口中吃食。

若是两处大军真正三十二万,都能成为完颜宗英手下人,恐怕这场战争还有的打。

虽然三部族手下将士没有统一军装统一兵器,起码,都是热血男儿。

但是,威名赫赫的金兀术对大金的影响超出了三部族宗长和完颜宗英的想象。

辽河岸十五万大军,先后溃逃七万,其中竟然有五万人投入了铁浮屠帐下。(W//RS/HU)

要知道金兀术还在上京未动,辽河岸上这些怂包竟然就溃不成军了。

他那里知道,金兀术在军中本就有赫赫威名,加之金兀术对待大金士兵简直可以用残酷来形容,屠城堆积人头塔这些行为已经让那些士兵觉得,自己是否在作孽,大将军如此对待同袍,是否是怪罪他们当年的不臣之心?

只有未经世事的三部族大军,不知道混世大魔王金兀术的凶名。

通州本有两万大军,皆是韩萧部下,金兀术大破韩萧斩首三千,韩萧投诚。一万众兵卒,四千众苦力,皆跟随其攻打上京城去了,如今的通州,就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有部分人逃了,通州只有一千守军。)

完颜宗英为了首战告捷,当然找软柿子捏,只是没想到,这柿子都软成水了。

十五万大军想要短时间攻破通州城,也只能强攻。

投降是一种耻辱,这些有着自己傲气的金国士兵,不可能在一个月之内投降两次!

十五万人没有梯子也走不上城墙,没有工程车,也进不了那道木门(通州木门没有包铁皮)。

工程车其实也不是必需品。

完颜宗美当即下令砍伐十颗参天大树。

五月初七,围了通州两日的三部族大军终于动了。

四门其攻,这些穿着麻布兽皮的战士们抬着巨木猛,撞通州城门。

最不经撞的东城门,五下就撞开了。最经撞的的西城门也没能坚持超过半刻钟。

十五万大军拥入城中,大肆杀戮,甚至奸,淫,掳,掠。

完颜宗美面色青黑。要知道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既然他举旗了,那么这些东西都是他完颜宗美的私人财产,怎么受得了他们抢夺?

兵行险招,争夺帝位,亦然。

数日时间,完颜宗美已经得到了其中三名将军数名副将的效忠,手中能用的士兵已经有四千人了。

三部族宗长对三部族大军也没有多大的控制力,而且他们不想控制。在他们看来,通州不属于三部族,和他们不是同族人(要知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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