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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逆苍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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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肃寒,万里白花,却又是一年隆冬。
清晨时分,大雪稍稍停了些许,却也冷得镇上那些店家迟迟不愿开门迎客。街道厚厚的积雪上,只有李清平一个人的脚印。
“唉,这么冷的天,也不知祝大哥开店了没有。”看着寂静的街道,李清平不由得有些担忧。
过了这个隆冬,李清平就满二十岁了。宜安镇上人口虽说不多,但在鲁国远边地区,也算得上是个富饶的地方。从出生算起,李清平在这里整整待了二十年,这二十年对李清平来说,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二十年清苦,二十年平淡。
李清平还模模糊糊的记得,五岁那年,也是这样白雪皑皑的冬天,他的父母突然带上包裹,什么也没说,就把李清平一个人留在了草棚里。那时,年幼的李清平只是傻愣愣的站在草棚门口,看着爹爹和娘亲沿着屋门前那条狭长的街道越走越远,头也不回。
之后,五岁的李清平一个人在草棚里呆了三天。家里很穷,草棚里什么吃的都没有,饿得慌了,李清平就只好抓起门口的积雪往嘴里塞。好在周围的邻里即时发现,镇上人也相对富足,于是,你家一口菜我家一口饭,李清平勉强算是能填饱肚子。
再后来等李清平九岁的时候,他总算是沾到了一点福气。镇守大人的儿子缺个书童,镇上人觉得照顾李清平颇为麻烦,于是纷纷把李清平推荐给镇守。于是,李清平很快成为了镇守少爷的书童,也因为如此,他学了很多书,三五年后,他也能像个书生一样舞文弄墨了。
镇守少爷名叫黄龙,向来就瞧不起这个傻头傻脑的书童,他喜欢干的那些事情,比如偷看侍女洗澡、跟其他孩子打架、上街逗女娃子什么的,李清平没一样在行。后来黄龙大了些,在父亲面前也能说上话了,他就赶走了李清平,找了个地痞来担任自己的书童。
离开镇守府的时候,李清平不过十五岁。镇守看他这些年算是勤快,于是就在街上给他租了个小亭子,让李清平在那儿替人写些对联、家信糊口。当然,李清平赚到的钱有一半必须交给镇守,毕竟镇上的铺子不便宜,镇守黄坚可不认为李清平就值那么多银子。
从此以后,李清平五年如一日,每天都是清晨不到便去街上开张,日落时分再背着自己的竹篓回到那间草棚。
转角到街尾的时候,李清平不禁一喜。祝家包子铺已经开张了,两个炉子上面,是两口热气腾腾的蒸笼。隔着一条街,李清平已经闻到了面粉和猪肉的香气。
“祝大哥,您早啊。”走上前,李清平笑着说道。他刻意站在蒸笼面前,想叫自己暖和一下。
身材高大,满脸络腮胡子的祝大哥一看是李清平,也笑着应道:“清平啊,这么冷的天你还去开张啊,我要是你,就睡到下午再起来,哈哈哈。”
李清平说:“快过年了,找我写对联的人多,我也想多找几个钱,初二给您和镇守大人拜年呢。”
“跟我客气什么啊。”祝大哥说道,“不过说起来那镇守也真他娘的抠门儿,你这五年给他交的租子早就够把铺子买下来了,你还瞎折腾个什么。大家伙儿都说你的字比师爷都好,我看你年纪轻轻,倒不如出去闯荡一番,考个功名或是拜去仙门才出息呢。”
李清平苦笑着说道:“我,我哪儿成啊。”
随后,祝大哥从蒸笼里选出四个最饱满的肉包子装进盘里,李清平走进铺子,接过盘子,正要向自己以往经常坐的那个位置去时,李清平却发现那位置上已经有人了。
祝大哥和祝大嫂对李清平很好,每次不管李清平吃几个包子喝几碗粥,都只收李清平三个铜钱,而三个铜钱只够买两个包子。李清平虽不想一直麻烦两人,可无耐囊中羞涩,这样的恩惠对他来说的确非常难得,所以李清平也顾不得别人闲话,每天早上都去包子铺。他虽穷苦,却非常勤恳坚韧,很早便会去铺子开张,所以通常他都是包子铺第一个客人。
今天这个比李清平还早的男子看上去有些奇怪,大冷的天,这人却只穿着一件单衣。当然,李清平知道那种衣裳是很华贵的,自己身上这种破袄子一百件也只能抵上人家一条袖子。不过对方既然这么富贵,为什么不穿得厚实点呢?他就不冷吗?再说了,富贵人家,哪个会起这么早光顾包子铺呢?
李清平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仔细打量那人。对方面容白皙,不过三十岁的样子,一双凤目神采奕奕,左边眼角之下,生着一颗很是好看的细小黑痣。在男子淡然的神色中,却无半点寒意,好似这大雪天的阴冷无法近身一般。
“不像是镇上的人。。。。。。”李清平正想着,祝大嫂已经把热腾腾的小米粥端了上来。
“哦,祝大嫂,有劳了。”李清平起身接过粥碗。
“哎哟哟,你这读书人别老跟我文叨叨的,快吃吧。”祝大嫂说完,笑盈盈的转身继续去忙活了。
李清平吃过一口肉包,再喝了一口热粥,顿觉身上寒意全消,暖的四肢酥麻,竟然都开心得发笑了。
吃着吃着,李清平好像感觉到什么,抬头一看,发现邻座那俊逸男子正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李清平愣了愣,觉得很奇怪,因为那男子看着他的眼神中,竟然带着一丝羡慕。
不知所措间,李清平只好对他尴尬的一笑。那人微微点头,随即转过脸,又看了看四周,忽然说道:“我就是少了这样平淡的福气啊。”
李清平外表有些傻愣,但他立刻就听出了这男子的言外之意,不禁想到:“看来,这人定是有些身份的,闲来无事,便来此感受我们这些老百姓的日子。不过这些人只看到表面,哪里知道我们这些人的清苦。”
李清平不再继续往下想,吃完桌上的东西,便放下三个铜板,向祝大哥和祝大嫂告辞了。但在离开之时,李清平却猛然发现,铺子里先前坐着的那个俊逸男子已经不见了,他桌上的包子和热粥一口都没动,只是在旁边多出了一锭银两。
“这人什么时候离开的?”走出包子铺很远,李清平更是发现,街道的雪地上只有自己的脚印。
打开自己的店门之后,李清平赶紧把炉子点上。炉子里的木炭是李清平一块一块从富户人家那儿讨来的,他很是节约,刻意把炉眼弄得很小,这样一来,木炭会烧的更久,只不过炉子不是特别暖和罢了。
每天大部分时间,李清平都是一个人在铺子里坐着。虽说是年关,店里的生意其实也就那样,多赚的几辆银子也因为要给镇守大人备礼,李清平自己的结余很少。
开门不久,大雪又开始肆虐了。站到门口看看,李清平担心这上午恐怕不会有人来了。
坐到书桌后面的椅子上,李清平唯一的依靠就只有那口不太暖的火炉了。门开着,寒风夹杂着飞雪飘进来,冷得李清平瑟瑟发抖。他蜷缩着身体,几乎就要把那炉子揣进怀里。李清平很少感慨,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心中竟然有了一丝丝酸楚。
望向门口的街道,李清平又想起了今早上那个坐在包子铺里的俊逸男子。现在一想,李清平忽然觉得,那人莫非是某位仙门高人。
“来无影去无踪,又不惧寒暑,这恐怕也只有仙门中人才能做到了。”李清平心中想到,“也不知道我这样的年纪,去拜师的话,仙师们会不会收。哪怕是做个跑堂打杂的也好啊,听说那些仙人都能飞天遁地,甚至长生不死,我。。。。。。”
想到这儿,李清平忽然苦笑着摇了摇头。“我哪儿有那样的福气啊。”
过了一个时辰,李清平只见屋外的雪越下越大,风越刮越狠,这种天气,谁也不会来他这儿求字了。无奈之下,李清平只好关上店门,但他心中仍有一丝侥幸,想着或许晚点雪会停。所以李清平并没有离开铺子,而是关着房门,继续围着他的炉子等待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清平的意识渐渐有些不清楚了。他想起来走走,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力气挪动手脚。很快的,李清平感觉呼吸也有些困难。又过了稍许,李清平只觉得两只眼皮重若千金,昏睡之感越来越浓。
迷离之间,李清平觉得自己好像是要死了,脑海中出现了一丝幻觉。他好像站在自己家那间破落的草棚门口,爹爹和娘亲正一步步远离自己。李清平想喊,喉咙却好像堵住了一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爹娘走远,消失。
“呃。。。。。。”
不知道什么时候,李清平忽然发出一声叫喊,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醒了。”有人对李清平说道。
李清平看到自己还在铺子里,但店门已经打开了,屋外还是漫天肆虐的大雪。循着声音转头一看,李清平更是一怔。他看到,早上包子铺里那衣着华贵的俊逸男子正站在铺子里。
李清平上前问道:“敢问刚才到底。。。。。。”
男子微笑着说道:“我正巧路过,发现你关在屋中奄奄一息,就顺势打开屋门,让屋里的炭火毒气散开。”
李清平这才反应过来,暗想自己真是大意,怎么能在炭火燃烧的时候紧闭门窗呢。
“多谢仙人救命之恩。”李清平随即说道。
男子微微一笑,“仙人?你为何这样说?”
李清平直言道:“您来去无踪,从街上经过便知道我在屋里的情况,自然是仙人。”
男子笑了笑,“你也不像看上去那么愚钝,你说我是仙人,那就是吧。”
“敢问仙人高姓大名?”李清平一听对方默认,心中更是激动不已。他早就仰慕市井传闻中那些遥飞九霄的玄天仙者,今日眼前便站着一位,他自然想多多与之攀谈。
男子摇了摇头,“不说也罢。我闲来无事,见这镇子清静,便来走走,你既然已经无恙,我便告辞了。”
说着,男子便要离去。李清平知道对方只要想走,可能一眨眼就消失了,这一刻,他心中忽然生出千般情绪,头脑混乱之间,便一下跪在了仙人的跟前。
“诶,你这是干什么?”男子立刻将李清平扶了起来。
李清平对男子说道:“李清平拜谢仙师的救命之恩,我,我想恳求仙师收我为徒。”
李清平的生活贫苦如草,淡漠如水,但他毕竟是一个男儿,心中怎会没有些许报复。这些年来,自己遭了多少冷眼,受了多少欺辱,李清平都是心知肚明。如果一直待在宜安镇上,虽能勉强糊口,可是这清苦平淡的日子却会一直伴随他到死。午夜梦回,李清平也会想,若有个机会,他一定会紧紧抓住,拼尽全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现在,一位玄门仙人竟然出现在眼前,李清平不觉得自己还能有第二次这样的机会。于是他立刻恳求对方收自己为徒。
“你想入道?”男子淡然道。
“是。”李清平点头道。
“你有个平静安逸的生活,为什么要去修仙呢?这仙门可远远不像你们凡人想的那样。”男子说道。
李清平摇了摇头,“我虽生活平静,却并无半点安逸,只求仙师大发慈悲,让我学道,我一定做个好弟子。”
男子略微有些被李清平的质朴诚恳打动,但在李清平的眼中,他似乎也看到了别的东西。沉默了一会儿,他对李清平说道:“修仙并非谁都可以的,比方说你现在的年纪就已经过了凝气的最佳时期。”
见仙师想要推辞,李清平立刻说道:“我一定努力修行,仙师,勤能补拙,您就大发慈悲吧。”说着,李清平又一次在仙师面前跪了下来,以示诚意。
男子这回并没有阻止李清平。他想起自己小时候,那时的他对修仙有着比李清平更加执着的信念。可是现在呢,他虽已得道,却发现自己失去的似乎更多。更重要的是,他观察李清平之后,发现这年轻人除了年纪有些大了,而且资质极为普通,即便自己悉心教导,李清平也难有太大成就。
“你叫李清平对吗?”男子说道。
“正是。”李清平抬起头来。
“我想,你父母一定是希望你一生清静平淡吧,修仙非常艰难,而且一旦不慎,就会有性命之虞。你年纪二十,更是已经过了最好年龄,我若收你为徒,不但帮不了你,甚至会害了你。”
李清平觉得仙师是要拒绝自己,还想说什么,却被对方伸手阻止。
男子接着说道:“不过我看你善良,根性勤劳,又有心向道,虽不能收你为徒,却可以给你一样东西,让你有个入道的机缘。”
说着,男子从袖口中取出一个条状的木盒子,递给了李清平。
“这是我师门祖传之物,据祖师说,这件宝物中蕴藏天地大道。”说着,不知为何,男子忽然苦笑了起来,“不过数万年来,却无人参透这宝物到底有何玄机,时至今日,我派已将其视作鸡肋,所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既然我今日遇到你,也算是一段机缘,我便将此宝送与你。如你命中真的与道有缘,或许能够参悟。不过我要告诉你,你的资质非常普通,做凡人一定比修仙好,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男子衣袖一挥,李清平只觉得一股怪力自他双膝而至,他不由自主的就站了起来,那木盒也恍然出现在自己手中。
“仙师。。。。。。”李清平还想说什么,但却见仙师身影在眼前一晃,随即凭空消失。
追出门外,李清平只看到漫天的雪花和廖无人迹的街道,先前的种种犹如幻梦,唯一的证据只有自己手中的木盒子。(请大家不要忘记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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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拜年
这大雪好像永远也不会停下来。李清平在店里一直守到下午,也不见一个客人上门。不过这时候,他心中全是仙师所说的那些话和手中的木盒,也没什么心思考虑自己的生意。
关上店门,李清平背着自己的竹筐,顶着寒风往家里赶。回到草棚,他浑身已经被雪水浸湿,身上皮肉给冻得僵硬。但李清平顾不上这些,他合上门口的篱笆,便将木盒放到桌上,开始仔细的端详。
木盒子看上去很普通,有李清平的小臂那么长,很轻,李清平猜想里面可能是卷宗之类的书籍,上面记载着修仙入道的法门,但因为非常深奥,故而仙师所在的门派才无人参详。
“仙师都无法参详,我自然就更难做到了。”想到这些,李清平甚至有些不敢打开这盒子了。但这好歹也是一次机会,李清平是无论如何也要试一试的。盯了半个时辰,李清平终于伸手把盒子给打开了。
拿掉盒盖往里面一看,李清平立刻就呆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盒子里居然会装着这样东西。
“笔?这里面怎么会是一只毛笔?”
李清平将盒子里的毛笔拿出来,有些不知所措。这只毛笔与李清平用来给人写字的毛笔并无太大区别,乌竹做的笔杆,笔头的毫毛也不是什么好材料,摸上去割手得紧。别的不说,若是用这种笔写字,一定会非常吃力。
“这就是仙师门派中的传世之宝?”李清平心中略有怀疑,暗想仙师会不会是知道自己难以悟道,所以随手拿了件东西来敷衍自己。但想想仙师当时的神情气度,李清平又觉得仙师不会如此。
“唉,这也对,要不然仙师怎么会参透不了其中的玄机呢。”想着,李清平立刻开始猜测这毛笔的用处。
笔者,字也。一支毛笔最直接的用处那自然是写字,可李清平觉得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那仙师说过,这宝物已经存在好几万年了,之前的人肯定也想到过用这笔写字,我应该想想别的什么。”
于是,李清平就猜测,是否这笔杆里面藏着什么东西。可是手中这支毛笔甚至连笔帽都没有,笔杆里空空如也,根本不可能藏着东西。
数个时辰的观察之后,李清平不禁有些沮丧,但他还不肯泄气,于是心一横,便拿起毛笔,沾上点墨汁,开始在纸上写字。
一笔下去,古怪的事情立刻就发生了。
李清平提笔在纸上画了好几下,可那纸张上竟然半点墨迹都没有出现。他拿起笔头一看,自己刚刚才沾的墨水居然完全消失,伸手摸了摸,笔头干干净净,全无墨色。
“这可奇怪了。”试了好几次,李清平发现结果都是如此。虽说困惑难解,但这也让李清平心里多多少少有些高兴。如此一来,至少说明这支毛笔是有玄机的,那仙师没有糊弄自己。
“可我接着当如何是好?到底该怎么参悟这笔中的玄机呢?”
一连好几天,李清平都在思索这毛笔的用处。虽然生活依旧像往常一样,但李清平明显要比以往开朗许多。也不知为何,明明自己完全弄不懂这宝物,可李清平就是觉得,有了这支笔,他就能改变自己的命。
转眼间便是过年的日子,李清平几经辛苦,才凑够了一份薄礼。初二那天,李清平早早的便提着礼物,去给镇守大人拜年。
每年这个时候,镇守府门口都非常的热闹,镇上的人几乎都会来给镇守拜年。大家提着自己的贺礼,一边进门,一边大声说着祝福镇守大人的贺语。
李清平也不例外,甚至,他给镇守大人的礼物比一般人家的还要好。毕竟谁都知道,他的铺子是镇守大人的,没有镇守大人的恩惠,李清平现在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却也只有祝大哥祝大嫂这样跟李清平较为亲近的人才知道,李清平受了多少委屈和压榨。甚至初二百年的这一天,黄家人也只让李清平从后面进屋。
这世道讲究门第阀阅,更重名声。李清平从小被父母抛弃,父母都不肯要他,那些世家大户就更是对他避而远之。若不是李清平勤恳,这些年多少也给镇守黄坚赚了点钱,否则的话,黄坚早就把那间铺子收回去了。
“哟,这不是大才子李清平吗?怎么,今年又给镇守大人备了厚礼啦?”宴席的边角上,同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笑道。此人并非别人,正是镇守之子,黄龙那位地痞书童陈桂。
“哦,桂哥说笑了,我哪儿有你的礼厚啊。”李清平知道这人能打,自己每次遇见,也只能尽量说些好话。可即便如此,陈桂也是经常欺负瘦弱的李清平。黄少爷的书童在陈桂眼里可是个肥差,李清平以前也做过,陈桂便一直看李清平不顺眼。他哪儿知道黄龙根本也不拿他当回事,要不然怎么会把他安排到和李清平坐一起呢。
“知道就好。”陈桂斜眼瞪着李清平说道,“你小子,这几年占着大人的铺子已经捞了不少了吧,我看你还是早点把铺子还给大人,别厚着脸皮要别人给饭吃了。”
周围几个陈桂的跟班都随声附和,李清平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却也是敢怒不敢言。他其实不怕跟这些人大打出手,被人家揍一顿也没关系。只是李清平太穷了,穷到都没钱去看大夫。十六岁那年,李清平病过一次,看大夫看得他差点把草棚都当出去。从那以后,李清平告诫自己不能生病,不能受伤,要努力的活着,等着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天见尤怜,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苍真的可怜这个年轻人,这些年来,李清平还真就没再生病受伤。而对于陈桂这样的欺辱,李清平其实也已经习惯了,至少表面上,李清平会逼着自己去习惯。
不多时,镇守黄坚带着儿子黄龙出来给大家谢礼。不过,黄坚只在中央招待大户的饭桌前敬酒,根本不看四处的边角。黄龙代替父亲给其他人敬酒,来到李清平这一桌的时候,陈桂和几个手下立刻殷勤的端起酒杯,点头哈腰的大声说着祝福的话语。
轮到李清平说祝词的时候,黄龙眨了眨眼,问道:“你,你是谁啊?”说完之后,他还冲身旁的陈桂一笑。
李清平立刻明白,黄龙是在故意刁难自己。但眼下他也只好回话。
“我是李清平,以前做过您的书童。”李清平说道,“过年了,祝老爷夫人新年愉快,长命百岁,祝少爷心想事成,早日加官进爵。”
“哦,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占着我家的铺子那个没爹生没娘养的小子。”黄龙放下酒杯,但李清平却只能一直把酒杯端着。他接着说道:“李清平,你以前也是跟我一起念书的,老师都说,知恩莫忘报,可你看看你呢,好几年了,就一直占着我家的铺子不还。”
李清平狠狠的咬了咬牙,说道:“我每个月都有给大人一半的供钱。”
“哼,你那点破钱算什么,你真以为我爹看得上眼?告诉你吧,他老人家是怕别人误会,所以一直没有让你还铺子。那铺子旁边的酒楼已经被我买下了,你说你在那儿给人写字多影响我的门面,我的店就要开张了,你就自觉一点把铺子还给我们,我正觉得那里可以做一间大厢房,你知道一个厢房一月能赚多少银子吗?”
“不知道。”李清平说道。
“穷鬼。”黄龙鄙夷的看着李清平。
陈桂随即附和道:“听到了没,少爷已经开口了,你小子就别再厚着脸皮了。否则,我可要登门拜访了。”
李清平端着酒杯的手已经开始发抖了,那并非是累,而是怒,一股无声之怒。
这五年时间,李清平供给镇守的租子已经足够卖下那个铺面了,更何况,镇守也并非那铺面的老板,而是花了点钱租用而已。铺面的老板都不敢收镇守的钱,几年前已经把铺子送给镇守了,所以黄龙才口口声声的说铺子是他们家的,并且有了收回铺面,另作用途的心思。
知恩莫忘报,李清平当然明白。他的生意这几年是越来越好,上交的租子也是年年增加,别说是一半,李清平更是只给自己留下很少一部分供给生活的钱粮,其余的都交给了镇守大人。
眼下虽然委屈,但李清平也知道,寄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与其因此继续遭人羞辱,倒不如对自己狠一点。
李清平咽下心中怒气,举杯对黄龙说道:“少爷,请转告老爷,我不会再去那间铺子了,每月的租钱。。。。。。”
“免了吧,我爹是很慷慨的,以后你要不要继续报恩就自己看着办吧。”黄龙却是极为得意,想着那铺子把门一封,搞个赌场,一定是财源滚滚。
李清平一仰头,将那杯清酒一饮而下,却不知道自己将来该靠什么维持生计。
离开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是走的后门。双脚踩在雪地上,李清平只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一阵风就能要了他的命。
“清平,清平,我就算死了也是清平如水,不值一提吧。这宜安镇不算小了,却只怕不能容我啊。”想着,李清平把手伸到了怀里,用手摸了摸仙人送给自己的那只毛笔。
这支笔李清平看得比命还重要,每天都揣在身上,因为害怕折断磨损,李清平更是花光积蓄,给毛笔做了一个狐皮笔套。他把这笔当成自己唯一的朋友,轻拿轻放,空闲的时候总是细心的清理笔头上的毫毛,生怕其中会有一根掉下来。
“很快,我就连纸张都买不起了,毛笔啊毛笔,我这辈子恐怕都不能用你写一个字了。”摸着狐皮笔套,李清平苦笑着仰天说道。
大概是上好狐皮的缘故,李清平忽然觉得一股暖意从笔套上蔓延到自己手中。那股暖流自他手心一直传遍全身,回家的路上,李清平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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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灵力入体
许是刚才宴席上多喝了两杯,回到草棚后,李清平不禁感到一阵困倦。裹着那床单薄的被子,李清平蜷缩着身子,用双手紧握着狐皮包裹的毛笔。那好似幻觉一般的暖意让李清平忘记了刚才宴席上自己受到的羞辱。
李清平已经一无所有,他更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冷淡的世间活多久。心头阵阵孤苦涌来之时,李清平又倍加珍惜仙师赠送的这支毛笔。前段时间,李清平试过很多种办法,想要用这支笔写出字来。可不管他在笔头上沾墨汁还是清水,所有的液体都会一瞬间消失,那感觉就好似笔头的毫毛将那些水份吸干了一样,可是笔杆中又并无半点水渍。
有一次,李清平甚至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血去沾笔头,然而这一回,血水消失的速度却是更快。李清平刚把毛笔提起来,笔尖甚至都还没碰到血珠,就见笔头闪过一道红光,血水即刻消失。
越是如此,李清平就越觉得这毛笔是有灵性的。多番试探下来,李清平也有了一些收获。他发现,毛笔吸收液体的速度是有差别的。
墨水是最慢的,尽管那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可跟井里打上来的清水想比,却要慢上很多。而吸收最快的则要属人血,那简直就是肉眼难以分辨的速度,李清平因此认定,这宝贝毛笔是极其喜欢人血的。
虽然周围的液体还有很多,比方说污水、泔水,或者动物的血液,可因为李清平太珍惜这支毛笔了,所以不愿拿毛笔去碰那些脏东西,最多也就试过一次茶水和雪水。
此时,裹在被子当中的李清平,不禁将毛笔小心的从笔套中取出,端详了一阵之后,李清平说道:“毛笔啊,我刚才是吃得酒足饭饱,虽说吃了这顿以后可能都要饿肚子了,可想来你也好几天没进补了。嗨,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好人血,趁我现在还有力气,便多喂你几口吧。等以后我真要饿死的时候,我一定拿所有的血来喂你。”
说着,李清平在指尖上咬出一个小口子,鲜血渗出之后,他便将笔尖放了上去。
红光再次出现在毛笔的笔头上,手指伤口上的血也快速的被毛笔吸了个干净。等到血液渗出的速度已经远远不及毛笔吸收的速度之时,李清平赫然发现,那笔头的毫毛似乎变长了些许,一直蔓延到自己指尖的伤口之中。
血液被抽离的感觉随即从全身传来,李清平下意识的想将毛笔拿开。可是他刚要动手,却又想到:“嗨,你我已经都到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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