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昏君-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时呼啦一声,全围了上来。

呃,这阵仗让叶天颇有点手足无措,还是几个龙虎禁卫仗着牛高马大,硬把姑娘们挤开,挡在外边。

这些姑娘不泛漂亮的,但都带着一股子的风尘气息,叶天根本看不上眼,也难怪,天生媚骨,勾魂夺魄的丽妃,端庄高贵的瑾妃,还有善解人意的喜儿,哪一个不是祸国殃民级别的?

反正来此的目的不是那啥,叶天随意点了两个年轻的姑娘,进了雅间,招呼牧淳风一起喝酒。

“公子……”牧淳风受宠若惊,却不敢坐下。

叶天笑道:“这又不是家里,随意啦。”

话说到这份上,内心感动得恨不得当场跪下谢主龙恩的牧淳风这才坐下,两位姑娘陪坐一旁。

第三十七章 笑傲江湖

有侍女摆上酒席,叶天把小桃红姑娘推到牧淳风的怀里,自个搂着如意偿了几口酒菜。

都说进留香居,如果汉有请到四大花魁陪酒,但不能算是到过留香居,叶天也不能免俗,让人叫来老鸨,随意点了四大花魁中的一人前来陪酒。

“哎,叶公子,实在抱歉了。”老鸨脸上堆满了职业性的笑容,“四位姑娘都在陪客,实在脱不开身,要不,奴家给您叫白绫姑娘过来,白绫的小曲儿可是一绝呀,她也曾是本居红极一时的花魁呢。”

曾经,也表示已经过气,牧淳风眼睛一眯,就要发作,这老鸨不知死活,竟敢叫个过了气的女人来陪皇上?

叶天摆了摆手,笑道:“既然四位姑娘都有了客人,那就算了,就叫白绫来吧。”

他现在是惜花公子,不是皇上,所以要保持低调,再且,他也不是那么的蛮横霸道,而且,他也想到了出名的妙招儿。

老鸨没有想到叶公子这么好说话,当下笑眯眯的离开,很快,便有侍女在一旁摆上矮几,还有一张古香古色的琴。

随后,一身白色衣裙白绫缓缓进来,盈盈福礼之后,坐在矮几旁,低声道:“请问叶公子,想听什么曲儿?”

白绫很年轻,姿容也称得上倾城倾国,不过,若仔细看,会发现她的左脸颊有一道淡淡的伤痕。

其实,只要略上点脂粉,还是能够把那道伤痕掩盖住的,也不知道她是忘记?还是有意而为之?

他觉得,这道淡淡的伤痕,无损于白绫的秀美容颜,重要的是气质神韵,难怪她这般的淡然自信。

不用猜,叶天也知道因为这道伤痕,白绫才落选花魁的,这未免让人感觉有点可惜了。

他笑道:“不急,白绫姑娘精于小曲,在下且先哼一曲儿,不知白绫姑娘能否记下?”

白绫一怔,一双妙目投注到叶天的脸上,心中随即释然。

那些文人骚客兴趣一来,便会卖弄文采,为喜欢的娘姑赋诗谱曲,这种场面,她也经历过不少,只是破相之后,她的身价一落千丈,几乎再没有什么有名的士子请她弹奏,为她献诗谱曲。

这位叶公子为人倒是谦和,只不过,并不出名罢?他这么做,也许只是想出名罢了。

她现在身价一落千丈,已今非昔比,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就索性陪一陪这位性子谦和的叶公子罢。

象她这种卖艺不卖身的风尘女子,也曾经红极一时,不是没有银子替自已赎身,只是,她仍不死心而已,至今仍留在留香居,只是希望能找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情郎后再赎身从良。

她从叶天身上的穿着,还有身边簇拥的家丁看得出是世家大族的公子哥,可能没什么名气,不过,叶天的谦和赢得了她的好感,她让侍女取来笔墨,自已持笔聆听,也算是对叶天的尊重。

叶天又怎知她想得这么复杂,他只是想借助白绫,打响惜花公子的名号而已。

在现代,叶天算不上武侠迷,但上课的时候,也会借同学租来的武侠小说偷偷的在下边翻看,以消磨无聊的时间。

虽然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对叶天严格要求,但叶天的惰性注定了他的成绩与名牌大学无缘,只能在二三流的大学就读,毕业后替人打工混日子。

金大侠的所有武侠小说,他只看了几本,略有点印像是《射雕英雄传》、《笑傲江湖》、《鹿鼎记》,香港、内地曾多次翻拍《笑傲江湖》,《笑傲江湖》的主题曲《沧海一声笑》,他也能哼上一哼,但他喜欢的是港版主题曲。

港版的主题曲,他忘了是哪个乐队合奏的,总之听起来很爽,让他热血沸腾,干活有劲儿。

现代的流行歌曲多得数不清,随便剽窃一首出来蒙人,也应该一鸣惊人,他哼的是自已最喜欢的《沧海一声笑》。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清风笑

……

白绫心中认定叶天就算有名气,也不是很出名,对于他要哼的曲儿不是很在意,只是因为叶天的谦和赢得她的好感而已。

待听到叶天哼出的曲儿,她的面颊先是现出惊讶的表情,随即变得凝重起来,这曲调可是从没有听过,完全颠覆她所知的单声调的音律常识。

曲调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流畅,略带历尽人生的沧桑,但笑傲苍生的气势雄浑高亢,大气磅礴,动人肺腑。

这可是与众不同的惊世新曲,必定流芳千古!

白绫的俏面现出激动不已的红潮,看着叶天的眼神比之先前完全不一样了。

真没想到这位文质彬彬的叶公子竟是一位满腹经纶的大才子,实在惭愧,我之前竟看轻了他,幸好没有表露出来,惭愧得紧。

别说是她,就是雅间内的几个姑娘都如她一般的反应,一个个露出敬重不已的表情。

牧淳风与几名龙虎禁卫都是武人,闯荡过江湖,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横刀立马,仗剑江湖,快意恩仇,这一曲《沧海一声笑》正合了他们豪爽不羁的性子,一个个听得如痴如醉,热血沸腾。

叶天哼完曲,望向白绫,投以询问的目光。

白绫面颊一红,慌忙站起,盈盈福礼,“叶公子,白绫一时……一时被此曲所震惊,没能全部谱录,惭愧得紧,请公子见谅。”

叶天站起还礼,呵呵笑道:“我多哼几遍就是,白绫姑娘不必如此,折煞小生了。”

他学着古装电视剧里的情节,文绉绉的,酸得让人牙掉。

叶天心里个得瑟啊,看看,哥这《沧海一声笑》一出,马上震惊当场,看看屋内所有人的表情,嘿嘿,这种感觉可爽死人了呐。

他重新哼曲,白绫平心静气,非常认真仔细的聆听,一手持笔在纸上飞速谱录,这一刻,她全部的心神都投入到了那令她心神皆被震撼的雄浑曲调声中。

叶天反复哼了三遍,白绫总算把曲调谱录好,她对叶天歉然的笑了笑,有些迫不及待的拨动琴弦。

她平心静气,如葱玉指轻按琴弦,铮的一声,抚出了一个音符。

第三十八章 哥出名了

文人墨客,以混迹青楼为风雅趣事,今儿就有一大群清流名士集中在留香居里喝酒斗诗,这些人当中不泛当朝内阁士大夫、翰林学士,求学的士子,不少更极具清名,留香居的四大花魁才艺双绝,自然陪衬其中。

她们不仅求名,更求机缘姻缘,能找个称心的如意郎君,这才是她们真正的目的。

这些清流名士全都挤在一个大厢里喝酒斗诗,搂着陪酒粉头逍遥快活。

铮铮的琴声传来时,他们谁也没有在意,依旧谈笑风生,饮酒斗诗,尽可能的展现自已的才华,不仅是为博得花魁的嫣然一笑,更为博得朋友们的赞誉。

铮铮琴声倏地一变,如天马行空,行云流水,变得雄浑激昂,宛若潜龙升天,气势磅礴,荡人回肠。

“噫,这曲儿,好新奇!”士子当中有人忍不住侧耳倾听。

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这一反他们所知的曲韵音律很新奇,很流畅,更重要的是那种历尽人生的沧桑,笑傲苍生的磅礴气势,令他们一个个都不禁面露凝重神态,细心倾听。

白绫自小被卖入留香居,苦学音律十数年,称得上音律高手,她十指轻抚琴弦,全神贯注的投入这雄浑激昂,荡气回肠的音律之中。

一曲抚毕,她对着叶天盈盈福礼,歉然道:“白绫琴技低浅,无法弹奏出那种境界,实在惭愧。”

她虽然全心投入,但确确实实的感觉自已无法弹奏出此曲的气势神韵,整张光洁面颊透着几分羞赧与惭愧,还有几分的遗憾。

这新奇的曲儿必定名动天下,流芳千古,而自已却无法弹奏出此曲的磅礴气势与神韵,怎不令她感觉遗憾?

叶天微笑安慰道:“白绫姑娘不必自责,第一次弹奏,能有如此境界,姑娘的琴技,已是当世少有。”

他说的可是真心话,没有半点马屁的成份,人家只听他哼了三遍,便能弹奏出如此的水平,确实称得上音律高手了。

白绫弹奏不出那种境界也不奇怪,古代的乐器哪能跟现代乐器相比,那完全是天壤之别,港版的《沧海一声笑》可是整个乐队合奏,才能演奏出此曲雄浑磅礴的气势。

唔,有了,内地不是有个女子乐队合奏《沧海一声笑》么?这里没有乐队,那就洞箫合奏试试。

叶天微微一笑,“白绫姑娘,但不知留香居中,可有洞箫高手?”

“有啊。”白绫明白了他的意思,高兴得蹦跳起来,“飞烟妹妹擅长洞箫。”

她马上吩咐侍女去请飞烟,自已跪坐叶天身边,酎满了一杯水酒,双手捧起,落落大方道:“白绫敬公子一杯。”

叶天哈哈一笑,“能得白绫姑娘亲自敬酒,叶某三生有幸。”

他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公子,在下也敬你一杯,先干为敬。”席地跪坐的牧淳风亦举杯敬酒,他实在没有想到皇上竟会是音律高手,而且此曲奏出了他们这些武人的心声,仗剑江湖,快意恩仇,笑傲苍天,快哉!

叶天那个得瑟啊,透过窗纸可以看到门外边挤满了人,若不是有龙虎禁卫守门,只怕早给挤破了,选择青楼出名,捷径呐,从现在起,惜花公子的大名要传遍皇城了,嘿嘿。

很快,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女跟着侍女进来,她更是留香居四大花魁之一的飞烟,擅长洞箫。

“飞烟妹妹,这位是叶公子,这位是牧公子。”白绫牵着飞烟的小手儿引见,“《沧海一声笑》便是这位叶公子所创。”

“飞烟见过二位公子。”飞烟盈盈福礼,一双妙目投注到叶天的身上,那动人的眼神儿就如白绫一样,充满了对某人敬佩。

她刚才就在隔壁的雅间陪着那些清流名士们,白绫弹奏的《沧海一声笑》技惊全场,所有的清流名士皆被震惊,纷纷感叹创出这一雄浑磅礴曲儿的人绝对是音律圣手,当世无双,一个个都在猜测创作此曲是何位高手?

飞烟也是音律高手,亦听得出白绫弹奏此曲,似乎仍无法弹奏出那一曲雄浑磅礴的气势与神韵。

她倒不是怀疑白绫姐姐的琴技,而是总感觉缺少了什么,没法把此曲演奏得完美,等到白绫的贴身侍女过来邀请,她立时明白白绫姐姐的用意,琴啸合奏。

她心里头很想见识一下创作此曲的高人,白绫姐姐一邀请,她立刻扔下一众清流名士,兴冲冲的跑过来。

没想到,创作此曲的叶公子竟是这般的年青,人又长得这般的俊俏,而且彬彬有礼,没有世家公子哥的张扬跋扈,没有清流名士的孤傲,谦和亲切,一下便赢取了她的好感与崇拜。

“公子神曲,飞烟钦佩不已。”她跪坐叶天身边,如葱玉指捧起酒杯,“飞烟敬公子一杯。”

这年代,男男女女都会喝上几杯,混迹青楼的姑娘们更是要经常陪伴客人喝酒,一个个都练得好酒量,一杯水酒入腹,她白皙水嫩的玉颊浮起一抹荡人心魄的红晕,更平添了几分妩媚。

如此清纯可人的小美人儿敬酒,即便是罚酒也要喝啊,叶天笑眯眯道:“过奖了,飞烟姑娘敬酒,在下岂敢不喝?”

“公子说笑了。”飞烟低下头,不敢接触他灼人的目光,不知为什么,她的心头儿象小鹿一般乱蹦乱跳,几乎要跳出胸膛。

面颊羞红的她偷偷瞟着英俊潇洒的叶公子,横看竖看,怎么看都是那般的迷人,她手捧酥胸,天呀,我怎么啦?不会只看一眼,便喜欢上了人家吧?

白绫看在眼里,竟莫名其妙的生出一股空荡荡的失落感觉,不禁幽幽叹息一声。

她看得出,叶公子的神采,已令飞烟芳心折服,由崇拜转变成了爱慕,原本,她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可飞烟的眸子里分明透露出了对叶公子的爱慕之情。

叶公子英俊潇洒,家世好,又有才华,更难得的是为人谦和,没有丝毫的架子,的的确确称得上世间的好男子。

如此好男儿,谁家女子不爱慕?

第三十九章 绝世好男人

飞烟擅长洞箫,称得上音律高手,她略略看了几下白绫谱录的音曲,便默记心中。

洞箫凑近红唇,她的一双妙目落在叶公子的脸上,心中寻思着,这是叶公子创作的惊世神曲,我一定要全神贯注,断不能让叶公子看轻了。

叶天含笑看着两女,微微点头,算是鼓励。

挤在门房外边的一众清流名士一个个平心静气,等候着飞烟与白绫的洞箫合奏,刚才白绫独奏,已令许多名士倾倒,但深韵音律的一些名士也感觉出来了,白绫琴技虽高,但仍无法弹奏出此曲的雄浑气势与神韵。

琴箫合奏,又不知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其实,既便琴箫合奏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但相信也不信很差了,对他们来说,能听到飞烟与白绫的琴箫合奏,那可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了。

飞烟率先吹响箫音,箫音如泣如诉,宛若天籁仙音,低沉悲回之际,铮铮琴声倏地响起,高昂激荡,与将落未落的箫音竟配合得丝丝入扣,扣人心弦。

白绫与飞烟都是留香居的红姑娘,平时都是姐妹相称,相互帮衬,一个擅长洞箫,一个精于弹琴,她俩经常合奏,娱乐客人,时间久了,在配合上自然很默契。

上学的时候,叶天经常用二手货的英文复读机来播放音乐,《沧海一声笑》是他最喜欢的歌曲,听得也最多,既便没有音乐细胞,他也时常会吼上几声。

有时候闲得无聊,他心血来潮,也会跑到当爵士鼓手的哥们那乱敲一阵,多多少少也学了那么一丁点。

白绫、飞烟的洞箫合奏,比之刚才的独奏多了几分气势,可叶天仍然感觉不够雄浑激昂,他跟着音律的节奏默唱着,在琴音箫音转折,若了若无之际,他突然有手掌快速敲打桌面,发出嘭嘭嘭的沉闷响声。

他扯开喉咽,吼唱了起来。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

突然加入的男音与手掌敲打桌面的沉闷声咋听之下显得有些突兀,但很有节奏感,与两女吹弹奏出的曲声相融合。

三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伴着叶天略带磁性的男中音,高昂之处有如惊涛骇浪拍击礁岩,万马奔腾,气势磅礴,高亢激昂,荡气回肠。

铮的一声琴响,余音袅袅,一曲奏毕,叶天红着脸干笑几声,他也是情不自禁的吼出来,这下糗大了。

不过,白绫与飞烟的洞箫合奏,确实配合默契,妙到毫巅,加上他类似于爵士鼓一般的伴和,把此曲的气势与神韵都合奏出来了,也算精彩至极。

白绫幽幽叹息一声,“白绫出身青楼,为客人弹奏无数曲儿,此曲,是白绫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曲,多谢叶公子。”

她屈身福礼,心中那份落寞的感觉越发的浓重,飞烟妹妹清纯可人,天真无邪,她这个做姐姐的又怎么好意思跟妹妹争抢?何况,她已经破相,叶公子既便不嫌弃,她自已也感到自卑。

叶天作揖还礼,谦虚道:“曲好,姑娘的琴艺更好……”

白绫俏面上的落寞神态让他微微一怔,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变成这样?

“公子。”飞烟显得异常的兴奋,她挽住叶天的手臂,摇晃着,娇声道:“飞烟求公子把词曲谱出来。”

小美人儿分明是在撒娇,叶天心中不禁一荡,兽血难免又汹涌澎湃起来,不过,这种时候只有忍了,否则,给美女们的好印象要打折扣滴。

他望向神情有些落寞的白绫,后者的目光也刚好偷偷瞟来,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相碰触,白绫光洁的面颊腾的飞红起来,慌忙垂下眼帘,小手儿捧着酥胸,突突乱跳的心头似乎要跳出胸膛了。

白绫美人该不会是对哥有意思了吧?那更好,对于这等级别的美女,哥从不会嫌多,多多益善!

飞烟心性单纯,哪会看得两人眉目传情,她兴高采烈的铺开白纸,亲手磨墨,等待叶天落笔谱词。

叶天一手持笔,习惯性的摸了一下鼻子,他这是在犹豫,多少有点担心。

繁体字他会写,可这字,他心里就没底儿了,如果写不好,这完美的形象就要打折扣了咯。

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叶天并没有受到老爸的熏陶,而是被逼着练了几年的毛笔字,一直到高中都没有间断过,直到上了大学,远离父母,他才感觉自由。

那帮大臣呈递上来的奏折,毛笔字一个写得比一个好,他都N年没写过毛笔字了,就是批阅奏折,不是打个勾勾就是打XX,现在要他写毛笔字,心中发虚呐。

他看看白绫,又看看飞烟,两女都是满脸激动与企盼的神情呢,呃,哥好象……没有退路了……

他轻咳一声,“呃,在下的字可是有点……有点那啥,两位姑娘莫要见笑。”

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哥的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耻笑哥啊,哥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了。

白绫与飞烟不约而同的飞起白眼儿:装,你就装吧,如此文采,当然是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啰。

这个重文轻武的年代,名士清流当道,书生秀才不仅要读书习字,更要练习写字,这是必修的功课之一。

字是敲门砖,就算你才疏学浅,但只要有心求学,不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哪一个学子不写得一手好字?

当然,要独创出一种风格的毛笔字,非名匠宗师,不知写坏了多少支毛笔,练了多少年,才能创出别具一格的风格来。

创不出别具一格的风格,你临摹总可以吧?

白绫与飞烟都是同样的心思,叶公子,实在太谦虚了,不过,越是这样,越引发她俩心中的好感与崇拜,如此好男儿,当世绝无仅有啊!

叶天哪会想到两女心中想得这么复杂,把他想象得如此的完美如圣人,不过,两女投来的白眼儿带着几分的娇嗔,荡人心魄,让他不免又是一阵想入非非。

第四十章 男人有尾巴

到了这一刻,叶天也没有退路了,老爸当年教导的话浮现脑海,全神贯注,力透笔尖,一气呵成。

当下,他深吸一口气,持笔在铺开的白纸上恣意挥毫,一口气把《沧海一声笑》的歌词全写出来。

白绫与飞烟都没有看他写的字,两双妙目都投炷在了他的脸上,一时看得如痴如醉,忘乎所以,直至听到一声轻咳才醒悟过来,两女都羞得面颊滚如火,满地找裂缝。

白绫年纪较大,见过的风浪也比飞烟多,她很快便镇静下来,目光落到写满十数行字迹的纸张上,呼吸不由得一滞,俏面上再度现出凝重的神情。

她们几个红牌花魁卖艺不卖身,人不仅要年青,长得漂亮,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要专精一门,这样才能陪着那帮名士清流赋诗填词,投其所好,所以,白绫、飞烟等花魁虽不是文采特别出众,但也堪称小才女。

白绫在赋诗填词方面不如其他几位姐妹,但她写得一手好字,赢得不少清流名士的称赞。

当今流行的字体,不外乎篆隶两种,篆书细劲挺直,笔画无顿挫轻重,结体端庄严瑾。隶书结体扁平,工整精巧。而叶天的所书的字体似隶非隶,放纵流动,如天马行空,银笔铁勾,刚烈磅礴,颇具风骨。

面现惊容的她怔道:“叶公子,这是何字体?”

叶天呵呵笑道:“行书。”

白绫一怔,俏面上露出动容神态,“该不会是叶公子所创吧?”

叶天轻咳一声,“只是随意涂乌,倒让白绫姑娘见笑了。”

反正都是剽窃,哥既然想出名,那就剽窃个够,列位大神地下有知,千万别跳出来掐哥的脖子,哥也是为了泡妞而已。

白绫内心一阵翻江倒海,要别出心裁,独创一体,不知有多难,大陆百年来都未出一个,只凭这字体,叶公子足以当得上大家,况且人还如此年青,怎不令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心中的欢喜爱慕,不禁又多了几分。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缓抬起头,凝视叶天,由衷地赞道:“公子这字体,如刀劈斧削,大气磅礴,风骨凛然,白绫好生敬佩。”

说着话,她又是盈盈一福,叶天少不得还礼,他苦笑道:“只是一时随意涂乌,让白绫姑娘见笑了。”

白绫与飞烟不禁又飞起白眼儿,白绫更是嗔道:“公子这些字体已具名匠宗师之风骨,若还是随意涂乌,白绫岂不是羞得无地自容?”

叶天被她的媚儿飞得心中不禁一荡,呵呵笑道:“白绫姑娘过奖了,过奖了,呵呵。”

一旁边的牧淳风一直没有作声,他虽是武人,但读书习字也是必修的课程,音律方面,他没有细胞,但皇上谱出的曲子,能令他听得热血沸腾,那必是如白绫姑娘所说的惊世神曲了。

至于字体,他临摹的是隶书,写得中规中矩,也免强拿得出手,皇上竟然独创出另一种字体,令他叹服不已。

更令他佩服不已的是皇上泡妞的本事,那是一个绝字,看看白绫与飞烟此刻暗送秋波的神态,若无旁人在,只怕早就投怀送抱了,啧啧啧,皇上就是皇上,难怪是天生的真龙天子啊!

“白绫姑娘啊,你再夸我,我尾巴会翘上天的。”叶天吃吃低笑,难掩心中的得瑟,他看得出,白绫是发自内心的由衷称赞,没想到哥的临摹的行体,在大周国竟然变成了独创的新字体,老爸啊,您太英明神武了。

白绫翻白了媚眼儿,嗔道:“人哪有尾巴……哎……”

一旁的飞烟也娇嗔道:“就是嘛,人哪有尾巴?公子真风趣。”

女人是没有尾巴,但男人嘛……

白绫光洁的玉颊腾的飞红起来,直羞得她无地自容,跺着小脚儿嗔道:“公子你……你……”

“叶公子,青玉、翠云、韵月求见。”外边突然传来莺声燕语,竟是留香居另外三个红遍皇城的花魁姑娘。

雅间的大门外有四名杀气腾腾的龙虎禁卫守着,他们的眼睛里只有皇上,既便是天皇老子来了,胆敢闯进来,格杀勿论,三位花魁想要见见叶天的面子,也只有出声求见。

叶天习惯性的搓了一下鼻子,妈妈的,刚才请都请不来,这会儿倒是主动求见,哥今儿面子大了,嘿嘿。

他笑眯眯道:“有请三位姑娘。”

白绫看在眼里,不免又发出一声幽幽叹息,叶公子的确有骄傲的资本,只凭这独创的字体,还有刚才那一首颠覆常理的神曲,如果称不上大家,这世上还有何人敢称大家?

叶公子当真是百年不遇的旷世奇才,世间仅有好男儿,只怕另外三位平时眼高于顶的姐妹亦要折服,情不自禁的喜欢上叶公子,这下,麻烦大了。

房门大开,青玉等三位留香居的红牌花魁迎风摆柳的进来,挤在门外的一众清流名士都踮起脚尖拼命的瞅。

他们看到了一位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年青公子含笑傲立当中,巧笑倩兮的白绫与飞烟陪伴左右。

都说绿叶衬鲜花,可今儿怎么看,本是鲜花的白绫与飞烟都成了那位年青公子的陪衬,而且,看她俩的神态,似乎是芳心暗许,实在令人羡慕啊。

青玉等三女屈身福礼,“见过叶公子。”

叶天洒脱一笑,长揖还礼,“小生见过三位姑娘。”

青玉等三女相互对视一眼,心中俱道:这位叶公子,好年青,好俊俏呀,刚才真是创作的曲子?

飞烟在四大花魁中年纪最小的一个,心性单纯,见到三位姐姐进来,立时迫不及待道:“三位姐姐,快来看呀,叶公子独创的行体,白绫姐姐一个劲儿的称赞呢。”

独创的行体?

青玉等女皆面现惊容,她们都知道白绫姐姐心情孤傲,在书法上造诣颇深,能令她如此折服,这位叶公子当真是了不得呀。

哎,刚才人家盛情邀请,自个却拒绝了,这会儿真真是尴尬至极。

青玉等三女偷偷瞟了一眼含笑站立的叶天,都面现羞赧红云,三人来到矮几旁,低头叶天刚才所写的歌词,一个个全都嘶嘶的吸着气儿。

第四十一章 哥就是个传说

那龙飞凤舞,气势磅礴,风骨凛然的字体令青玉等三女芳心震撼不已,心中俱叹:叶公子,大家也。

三女俏面上显露出来的钦佩崇拜神态,让叶天又偷偷的暗爽了一把,都说留香居的四位当红花魁心高气傲,眼高于顶,在哥面前,还不是崇拜得五体投地?

嘿嘿,哥就是个神话,哥就是传说,你们只管崇拜吧,最好崇拜到以身相许就更爽了,嘿嘿。

有侍女添加酒怀竹筷与锦垫,牧淳风也吩咐留在雅间内的四名龙虎禁卫出去守着,外边那帮人都在拼命的往里挤,想一赌皇上的绝世风彩,外边人手太少,只怕拦不住呢。

“公子独创一体,青玉等好生钦佩。”青玉等三女佩服得五体投地,对着叶天盈盈福礼。

“过奖了。”叶天只得又长揖还礼,再来几福,哥这腰恐怕要折断了。

“独创一体?大家?说得倒是轻巧,哈哈哈……”门外边传来狂笑声,笑声里饱含着狂妄与不屑。

哪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竟敢如此污蔑皇上?牧淳风眼睛一眯,就想出去宰人。

叶天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站出来当出头鸟,他打了个手势,示意牧淳风不要妄动,哥这会扮的是风度翩翩,彬彬有礼的君子,君子是动口不动手滴,何况当着五位大美女的面,那更得君子君子再君子咯。

他还没有来得及出声,白绫、青玉等女俱都是俏面一变,露出愤愤不平的表情,这人,好生狂妄,好生无礼,好生讨厌!

“光会叫有什么用,若有真本事,只管进来比试!”飞烟心性单纯,她已被叶天的文采所折服,奉若神明一般的顶礼膜拜,更是芳心暗许,有人诋毁她心中的偶像,心里自然来气儿。

叶天的唇角微微一翘,露出一抹令人心跳的邪笑,小丫头当真是可爱之极,竟然帮哥把话都说了,哈,有人跳出来当出头鸟,哥等的就是这机会,你自已要找死,那哥就不客气啰,踩你的尸体上位,嘿嘿。

他要炮制史上最牛叉的天皇巨星,机会如今就在眼前,岂会错过?

得到授意的牧淳风大踏步上前,把房门打开,吩咐守在外边的八名龙虎禁卫都退进来,守护在皇上身边。

房门大开,挤在外边想要一睹叶天风采的一大群人全都涌了进来,一下子把整个宽敞的雅间堵塞得满满的,想侧个身都难。

叶天这边倒是还有些空间,因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