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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浮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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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夫恬淡寂漠,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

    其生若浮,其死若休。人生在世空虚无定,身如浮萍,心生离散。

    此言引古文字几句只是说文名之来由。莫深究。

    夜色渐暗,街道的两旁零星的亮着几盏昏黄的烛火。遥远的地方传来低沉的嘶吼声。

    于漠推开虚掩的街门,迈进客厅,随手把卷了刃的砍刀和背包扔在地上,沉重的身子投进破旧的沙发,膝盖紧紧曲在小腹,看不出颜色的脸侧在手臂上,轻颤的睫毛粘连着眼睑,似乎睁眼的力气也没有了。

    客厅里没人,一边的小餐桌上有几个没洗的碗。不知道小人儿吃饭了没,努力的抬头站了起来,于漠四下张望,没见自己的儿子,拖着沉重的步子上去二楼的卧室,又刻意的放轻脚步,也许儿子已经睡了。

    踢掉了鞋子,伸手正要推门,却听见里边的喘息声,是人声,女人的轻吟,男人的低语。

    于漠愣了。

    屋里的男人温柔的说:“宝贝,你真美!”

    那熟悉的嗓音在叫谁宝贝?于漠好像被死死的定在了地上。

    “我渴了。”娇憨的女声过了一会响起。

    “我去厨房看看还有水没,你等着。”

    “我一个人呆着害怕,一起去。”

    “嗯,好。”

    门开了,尖锐的一声惊叫,不是于漠。

    开门的是于莎莎,于漠的小妹,身上只围着一条床单,看见无声无息站在门边的满脸红白黑不成颜色的于漠,她直接吓晕了。

    不过,于漠估计也许是因为她脆弱的心脏不堪负荷了,毕竟妖精打架也是运动,医生说过心脏病人不宜运动过量。

    冷眼看着自己的丈夫心疼得抱着于莎莎,于漠只说了一句:“儿子呢?”

    “吃饭后就在下边玩呢,你没见着吗?”那个男人瑟瑟的看了一眼于漠,小声说道。

    于漠的丈夫叫罗言威,以前公司的同事,人长得一般,就是能说会道,不是本地人,是个偏远地区的农村人,为了能落户城里积极的追求了于漠一年多。

    罗言威的甜言蜜语没打动于漠,倒是深得于母的欢心,末世爆发前一年,于母强势的让他们结了婚,用于母的话说,于漠本身就不是什么美人,也没什家世背景,而且于家的男主人早亡,还有对上大学的双胞胎弟妹要照顾,罗言威肯入赘似的住到于家最好不过了。

    末世爆发那天正是于漠生产后第三天,她顾不得体虚,抱着刚出生的儿子逃出了重灾区的医院。就在那时她发现自己有了异能,可以瞬移,还力大无穷。异地上学的弟弟失去了联系,于漠一家历尽艰辛的跟着军队来到了基地。

    此后两年,于漠挣扎活着,只为那个从自己身上衍生的小人儿,她不停歇的领取基地政府的任务,换取一家人的吃住用度,可最后得到的不是关心体慰,是无休止的嫌弃埋怨,母亲的永不满足,娇弱妹妹的无理取闹,现在还有丈夫的背弃,于漠甚至都生不出一点怒火了,只是惶恐的找寻自己的小人儿。

    夜色已深沉。

    b区异能者居住地已经找遍了,于漠异常心慌,开始奔向c区,那里住着的都是普通人,两年来基地政府的的物资越来越少,现在只向出任务的的异能者和有权势背景的普通人发放,而且外出收集资源的任务大多已经无法完成,这些c区的普通人连最低生活保障都很难领到了,前几日就已经传出了食人的消息。

    于漠奔跑着,向着c区的唯一光亮处,那是火光,围着一堆的人。

    李志成抬头看见了远处跑来的于漠,手里的汤碗掉在了地上,他慌张的推了推身旁低头啃着东西的女人。

    这群人的中央围着一口大锅,热气四溢,看样子他们的晚饭已经结束了。

    于漠看见了散落在他们脚下的熟悉的小衣物,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这些不陌生的面孔大都是末世前同于家住在一个小区的幸存者,现在看来个个都成了狰狞的恶鬼。

    “啊!——”

    于漠瞬间爆发,转眼间徒手捏断了这十几个人的脖子,李志成看到于漠时已经悄悄的退到了人群后,见到这种情况,立马转身就跑,一个瞬移,于漠站在他面前,攥住他的脖子。

    这个男人是于漠以前对门的邻居,末世来临后带着老婆和六岁的女儿也来到幸存者基地,只是一家人都是普通人,生活从一开始就很艰难,刚到基地那段时间,基地资源还很宽裕,于漠的任务酬劳还算不少,经常给他们家送衣物食品,只是近半年来,于漠供养着一家人都自顾不暇了,从早到晚都在参加佣兵队里的任务,便没再顾及他们。

    李志成跑掉的老婆文丽又掉回头来跪在了于漠脚下,“对不起!于漠,可是我们没法子啊,我的女儿前几天也被他们吃了,我再找不到食物给他们,他们就要吃我。”

    “所以你就去骗出我的小人儿?”于漠直直的盯着她,才两岁多的儿子原来是被熟悉的阿姨带到了c区。

    “我的女儿也没了,我没法子啊!你有异能,你怎么会知道我们的艰难危险,求求你,放了志成,我一个人活不下去的,求求你了!”文丽嘶吼着,哀求着,头重重的磕在于漠脚下。

    于漠不再看她,手下一紧一松,扔下李志成的尸体给文丽,“你这几天也算有吃的了,不是吗?”

    不杀文丽,于漠知道她会活的生不如死。

    回到火堆旁,用衣服包起了小人儿的骨骸,不理会渐渐围上来的人群,恍恍惚惚的离去。

    身后一群人轰然奔向那十几具尸体,哄抢着。

    回去家里,把小人儿的骨骸埋在了后院的树下。

    刚进客厅,一个不锈钢杯子迎头砸来,于漠没有躲闪,任凭杯子在前额砸出血痕。

    弯腰拾起脚下的杯子,磨破流血的十指在杯子上印下暗红的印迹。

    扔杯子的于母楞了一下,“你,你这是什么死样子,是不是觉得我们现在吃你得用你的就了不起了?别忘了我可是养你养了二十年。你看看你好几天不管家里,一回来就把莎莎惹的发病,哪有点做姐姐的情分!还不如言威这个做姐夫的疼家人。”

    “妈,你今天去哪了?为什么没看着小人儿?”茫然的望着自己的母亲,轻轻问着,“小人儿没了,我的小人儿再也回不来了。”

    于母一听傻了,“吃晚饭他还在呢,晚饭后文丽来了,我就让她帮忙照看一下,我去了孙主任那里,孙主任说过两天有批幸存者会从n市过来,你弟弟可能在这群幸存者当中。”说着于母又兴奋起来,“你弟弟就要来了,我总算有依靠了,还是儿子知道体贴我这个当妈的。”

    于漠盯着母亲,不明白这两年自己的辛苦算什么,浑身冷的很,忽然觉得这辈子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没再对母亲说什么,这个时候,一切言语都是无力的,无法挽回的终究离去,只恨自己曾经还对亲情和人性怀抱幻想,到今天所有的幻想都在小人儿的身上破碎了。

    一步一步迈上楼梯,母亲在身后说道:“你也不用难过了,这世道大人都活不下去,何况个两岁孩子,就当是个猫狗,没了就没了,言威也不会怪你的。”

    于漠只觉得胸腹间一团热血喷涌到喉头,生生咽了回去,是不是自己在母亲心中连猫狗都不如!

    罗言威当然不会在乎小人,早在末世爆发的逃亡路上,他就希望于漠放弃不满月的孩子,还大义凛然用了一个埋儿奉母的典故劝说于漠要先考虑老人,孩子以后还会有的。

    没去卧室,拐进楼梯尽头的储物室,蜷缩在角落一张破旧的床垫子,于漠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迷迷糊糊的过了几天,期间于母来过,罗言威来过,于漠只是闭着眼,睡了醒,醒了睡,不放任何言语进入自己的耳朵。

    直到这天,弟弟于江洋出现。

    于江洋大学读的是生物工程,n市最出名的大学,曾经于江洋的大学学费和于莎莎的医药费耗尽了父亲全部的遗产,更是于漠工作后每月几乎全部的工资消耗。末世后,于江洋就是凭着优异的成绩跟随导师进入国家科学院n市分院开始了末世异能的研究。

    n市基地前段时间被丧尸潮攻陷,幸存者和军队政府研究人员撤离来到q市郊区这个基地安顿下来。

    于江洋听母亲说姐姐有异能后大喜过望,末世后有异能的人是极少数,大多的异能者都自行组成佣兵团队,不受政府约束,所以异能研究的实验对象极度缺乏,如果自己的姐姐成为研究对象,那自己在研究室的地位会有很大的提升。而且,作为研究对象的家属会有丰厚的回报,这样就解决了家里所有人的生存危机,不用再担心于漠对家人不管不问,也不用担心于漠出任务死了没人可依靠。

    于母听完儿子的分析,二话没说,立马签字同意,把自己的大女儿于漠贡献给研究室。作为于漠的丈夫罗言威也毫不犹豫的签了字。

    于漠是被针扎醒的。

    茫然的望着围在自己周围的人,母亲,妹妹,丈夫,两年多没见的弟弟于江洋,还有两个架着自己双臂的白衣人,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正一点点消失,于漠明白自己成了于江洋的小白鼠。扫视了一遍这些所谓的亲人,母亲理直气壮的昂着头,妹妹幸灾乐祸微笑着,罗言威眼帘低垂躲闪着,于江洋则兴奋地说着:“姐,为了整个人类发展,牺牲是必须的。”

    没有试图挣扎,不仅仅是身体无力,心更无力,于漠任凭自己被架上黑色箱车,至始至终没再对家人说一个字。

    那天以后的日子永远是一片纯洁的白色。

    白色的墙,白色的试验台,白色的袍子,白色的脸。

    于漠睁着眼,时间对自己没有了任何意义,看看自己身上红红绿绿的数不清的导线和管子,于漠想着自己这一生该结束了。

    抬了抬手,全身上下不着寸缕,只是手腕的那串珠子还在,那是自己唯一的要求,检查过没什么异常后又戴回在左手腕上。

    为了试验,有时候于漠的异能是可用的,因为她丝毫不反抗配合一切,研究人员对她也不再小心警惕,这时正是休息时间,只在试验室门外站着两个警卫。

    用力扯掉所有的束缚,一个瞬移,来到楼顶。这栋原本是商业大厦的18层高楼被用作基地的管理中心,实验部门就在最上边几层。

    风很大,长长的发丝飞舞着,天空乌混混的。

    攥紧手里的珠链,于漠没犹豫,纵身一跃。落地的那一刻,鲜血浸染了散落的珠链。

    最后望一眼这世界,于漠似乎看见了一座鼎立天地间的金身佛陀俯望着自己。

    然后一片黑暗。

    有时候黑暗才是一种解脱。

    于漠。有个声音直入于漠的脑海。

    于漠,给你一个机会,一个选择的机会。我可以让你和你的儿子在这末世复活,或者让你重生在末世之前,但你的儿子将没有活着的机会了也将与你再无牵绊。

    于漠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一片黑暗混沌中连自己的身形都看不见,只能静静的听着想着。

    不要儿子复活,复活在末世对儿子不是一种仁慈。再无牵绊也好,自己就此斩断最后的骨肉情缘,无论将来怎样,再不会让自己去感受那种剜心剔骨的失去之痛。这样的痛,今后只能是我还报给施加在我身上的人。

    浑厚的钟鼎声,众多的木鱼声,低低的诵经声,此起彼伏的佛号声,骤然响起,凝重悠远。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时间诸般痛苦。。。。。。

    世间之疾莫过猛风, ;怨念之徵复速于彼, ;一切如来、金刚天等及五通仙不能救护。。。。。。

    若般苦海,若般苦海,唉。。。。。。

    那个声音留下最后一句叹息逐渐远去。
第二章 再生花
    前尘往事,余恨无涯,归去来,再生花。

    张开眼,房间是结婚前的样子,简单整洁,书架,书桌,衣橱,老旧的木床,墙上有张一家五口的老照片,没有多余花哨的东西。桌上有台灯、小镜子、梳子、一瓶大宝,还有一个打开的笔记本电脑是整个房间里唯一的奢侈品。

    前世结婚后,这个房间就成了自己和罗言威婚房,屋里的布置按照母亲和罗言威的意思进行了改动,原来属于自己的简洁风格彻底不见。

    现在看到曾经熟悉的一切,于漠知道自己真的重生了。

    站起身,打开笔记本,电脑上的时间是2010年9月16日凌晨0点多,原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撩开窗帘,沉睡的城市静寂无声,对面楼里只零星几盏灯光。

    不出意外的话,母亲也就在今天强势决定了自己和罗言威的婚事,因为在她看来二十六岁已经是大龄剩女了,况且这个大女儿长相一般,既不乖巧也不可爱,有人要就不错了。然后10月1日就匆匆举办了婚礼。而末世爆发在2012年1月1日的凌晨,距离今天还有一年多的时间。

    上网查了一下自己的银行余额,只有几千元刚领的上月工资,修改了账户密码,合上电脑本。

    于漠看看左手,没有手链。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去找到那个手链。前世的手链是在城南古玩文化市场淘捡的,时间也就是生日后不久,是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从带上那刻起就没摘下来过。

    其实,有个谁也不知道的秘密,于漠感觉自己前世的异能和其他异能者不一样,应该是来自手链,不是因为末世异变。当初从医院逃生时,头部撞伤,抱着刚出生的儿子不方便止血,只用手随便抹了一下,手链上有几颗珠子被血染红,然后就有了瞬移和力量两种异能。前世直到死亡,这秘密也只埋在自己的心里。

    天渐渐亮了。

    于漠打开自己房间的门走了出去,该面对的总要面对。一夜未眠,梳理好心情,今天开始只做自己想做的事,谁都不能再左右自己的生活。

    去洗手间洗漱完,收拾好随身小包,出门上班。末世还有一年多才来,班要继续上,因为于漠没有积蓄,前世每月的工资大都直接被母亲取走,就连婚后,也都是母亲当家,于漠从不理钱。

    既然知道了末世要来,必须提前准备物资。末世后钱虽然没用了,但末世之前的这段时间必须有钱。

    进了公司大楼,迎面遇上罗言威。

    “漠漠,吃早饭了吗?喏,给你买的早点。”一个装点心的纸袋和一盒奶递了过来,

    于漠望着这个男人,自己从没喜欢过他,前世也只是被动的被追求。罗言威算不上英俊,只是眉浓眼大,不管和任何人说话总是嘴角上翘,即便嘴里说着残忍恶毒的言语,脸上也还是温馨如风的笑容。就是这样的笑容深得于母的欢心,不计较他的农村出身,一个劲的逼迫着于漠嫁给他。

    “不用。”不多说,不再看,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背叛无情可以不算,但对儿子的冷漠残忍永生难忘。扭头侧身,于漠走向自己的位子。

    “漠漠,你今天生日,阿姨邀请我去晚餐,你喜欢什么礼物?”罗言威无所谓一笑,又跟了上来。

    于漠不再开口,直盯着电脑开始工作,任凭周围喧闹或安静。

    中午,出去买了个面包回来吃,无视了罗言威的邀请。

    边吃边想着,下班后要去城南的文化市场看看,不知道那个手链的卖主能不能找到。

    临下班,手机响起来,看了一下是母亲,直接无视。

    不一会,罗言威又走了过来,扬着手机说:“漠漠,阿姨要和你说话,打你的手机不通,就打我这里了。”

    于漠也不说话,直接收拾东西走人。

    打车去了城南,q市最大的古玩交易广场就在这里,通往古玩广场的大路两旁店铺林立,多是古玩店,玉石店和书画店,偶尔还有几家小饭店,大路的中间是个向两边延伸的圆形广场,许多古玩小地摊就摆在这里,还有很多占卜算命的摊子。

    前世那条手链就是在一个地摊买的,摆摊的是个普通中年男子,模样记不清了。

    于漠慢慢走着,一个个摊子仔细看着,可惜转遍整个广场也没找到。

    天渐渐黑下来,于漠无奈掉头往回走 ;,明天再来看看吧,前世也不是生日当天买的。

    转身间被一个年轻小伙子拉住了,“ ;姐妹,要邮票吗?我这里有好东西。”说着拿出胳膊下夹着的一个本子翻开来,接过来翻着看了看,最早的是八十年代的,没什么太稀奇的。

    于漠有轻微的收集癖,学生时代有段时间也迷上集邮,父亲还活着时,把很多六七十年代的老信件都给了于漠。

    灵机一动,那些年代久远的信封邮票也许会更值钱点。

    “我不买,但我有比你好的,你收不收?”于漠把本子还给年轻人后问他。

    年轻人咧嘴一笑,“比我的好?哪年的?晒晒。”

    “我父亲那个年代的。今天没带。”于漠不说那年的,只说是父亲的,为了增加了可信度。

    果然,年轻人认真起来了,“我不收,但你可以去广场东边的博古轩试试。那里的老板有钱识货。”

    “谢谢!再见。”于漠不再啰嗦,直接走人。

    “酷!”年轻小伙对着于漠的背影吹了声口哨。

    回到家已经八点多了。

    母亲和于莎莎还有罗言威都坐在客厅,个个一副兴师问罪的表情。于漠没打算满足他们,直接往自己房间走去。

    “你站住,漠漠,你今天怎回事?”于母先爆发了,上去拽着了于漠的胳膊。

    “是啊,今天你生日,阿姨和莎莎都在等着给你庆祝呢,你不回来也不打个电话!”罗言威微笑着指责,一副自己人的嘴脸。

    “还有,你早上没给我做早餐就走了,害我饿肚子上学迟到。”于莎莎火上助油。

    于漠站在门边望着母亲,不言不语,眼神空洞冷清,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于母看她这个样子觉得奇怪,心里有些发怵,放开了手。“行了,我也不多说你了。本来想趁着你今天的生日晚餐给你和言威订婚,可你没回来,我们自己吃了,婚也不用订了,明天先去登记,十月一直接结婚。你们俩自己商量准备吧!”说完扭身坐回沙发。

    “不用准备,我和那个人不熟,不会结婚。”于漠冷冷的说。

    其他三人一听傻了,那个沉默孝顺、听话温顺的于漠不可能会说出这样的话。

    于母猛地一拍身前的茶几,“你说什么呢?言威都和你一起工作几年了还不熟?你以为就你的条件还有时间再挑挑捡捡啊?你二十六了,再过两年你弟弟妹妹都要结婚了,你不结婚还想在前边碍事啊?”

    “漠漠,我知道我老家农村条件不好你才不愿意的,可这些年我对你的感情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结婚后我会像对亲妈一样孝敬阿姨,会帮你一起照顾江洋和莎莎的,我不会让你辛苦的。”罗言威站起身轻轻揽着于漠的肩膀诚挚的说着,“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后悔和我结婚。”

    甩开肩上的手臂,于漠退后两步,像是躲避着瘟疫,对着他的脸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说:“你也放心,我不会给自己机会后悔,因为,我不会和你结婚。”

    “姐,你脾气越来越大了,罗大哥又没惹你,你为什么要抛弃罗大哥?”于莎莎娇娇弱弱的质疑,“难道你劈腿?有新欢了?”

    于母怒了,指着于漠说:“你要是还认我这个妈,明天下午请假去给我登记,不然你就给我滚,我只当你死了,没你这个女儿。”

    “你的女儿已经死了,二十年的养育恩我已经还了,加利息还了两条命。”于漠喃喃低语。

    不再争辩,转身回去了自己的房间。

    开始收拾起带走的东西,先把自己以前收集的邮票和火花翻找出来,两本集邮册,一本火花册,还有父亲留下的老信封,足足有上百封,邮票都留在信封上没有揭下来。把这些东西找了一个大纸兜装了起来,准备明天带去古玩市场。

    然后收拾各类证件,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存折,有用没用有钱没钱的都装了起来,放在了随身包包里。

    衣物本来也没多少,就把能穿的四季衣服统统装进床底的那个大皮箱,再塞回床底。

    最后把洗漱日常用品都装在一个塑料兜里,也塞床底。

    打量了一下四周,伸手把墙上的相框反扣。

    一夜无梦。

    早晨,提着纸兜去了公司,先去人事部提请辞职,要一个月后才能结算工资。

    只是个小职员,也不需要交接什么,于漠不到中午就离开了公司。
第三章 纵相逢
    来到古玩广场,转了一圈,还是没找见那个手链卖主,于漠就向着广场东边走去。

    东边显然是些比较大的店铺,最显眼的就是那个博古轩。

    三层高的楼面正对广场,仿古式朱红门楼,门悬九尺宽竹帘,碧清颜色,帘子当中印着几行红篆古字。门楼两边镂刻暗金对联,上联:开慧眼瓦砖也值千金,下联:通灵窍鼎彝会说古今。

    掀开帘子进去,大厅极为宽敞,两边只各一排博古架子,摆满各类古玩、奇石、瓷釉等器物,正对大门的是通二楼的楼梯,也高悬着一副碧色竹帘。大厅中间摆着一套根雕器具,三尺多径直的圆形根雕木几,周围几个经尺左右的根雕墩凳,桌上有把竹根茶壶,几个玉黄竹盏,还有两本物品目录册子。

    “小姐,您需要什么?”门旁一个服务人员迎上来。

    “我找这里的老板。”于漠回答。

    “那边楼梯,上去就看见了,您请。”服务员站着不动微笑指路。

    于漠只好自己绕过里边的那个竹帘上楼。

    二楼没有大门,开放式的空间垂挂悬吊着许多字画,整个空间几乎布满,闪躲过几幅巨幅的画卷,顺着墙根终于看见了角落有个小门,门半掩着,没多想,于漠推门而入,然后,呆了。

    背对着门的是个几近赤身的男子,只穿着一条黑色短裤,弯着腰,臀部冲门,正伸着一条腿进牛仔裤,听见声响转回身看一眼门口的人,面色从容的继续穿上裤子,把随意扔着地上的衣物踢一边,拿起身前办公桌上的干净背心扔在肩上。

    “对不起。我找这里的老板。”于漠也没退出,继续走进去。

    男子站起身,系好牛仔裤的扣子,也不穿上衣,闪到一边沙发上坐下,露出办公桌后坐着的另一个男子。

    其实,于漠觉得这个也不像是古玩店老板,对男人来说过长的淡黄色头发,笑眯眯的桃花眼,唇薄微翘,一身整洁的白色休闲运动装,还穿着一双白鞋,两脚交叉搭在办公桌上,手指上转着一只笔,很像个福贵公子哥。再次肯定自己很不喜欢白色,于漠懒得与他费话,直接拿出东西放在桌上,“这些你收不收,收的话多少钱?”。

    孙浩然放下腿,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很有意思,看到不该看的也不怵,进门直奔主题,毫不客气。长的平淡加平凡,扔人海里一准找不到,没什么特色的圆脸,眉毛不修,一双眼睛静寂无波,矮矮的小鼻梁,嘴唇不翘不垂一条直线,虽然相貌普通,不过皮肤还不错,长长的颈子细致无暇,身上是普通的上班族套装,及肩的头发没染没烫,只一个发圈随意扎着。

    翻看着她拿出的集邮册和火花册,随口问,“这是你收集的?还行,虽然都是全套,但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不会太值钱。”

    “多少?”清淡的声音问。

    “三本一共给你三万。”

    “行。你再看这些给多少?”

    一大叠老旧的信封摆在了眼前,孙浩然一见眼睛立马瞪大了,拿起旁边的一个放大镜仔细翻看,这些信封邮票都是六十或七十年代的,邮票更是有好多自己都没曾见过的。

    “这些你都不留着了?以后升值空间很大的。”

    “不要了,你说多少钱吧。”

    “那我也不多废话,连同那三本册子,我一共给你一百二十万。”

    “这是我账号,你现在网上转账,东西就留给你。”于漠拿起刚才他手里的笔,写下一个账号。

    孙浩然傻了,“这么痛快,你这不是赃物吧?”,说着还瞅了一眼沙发上那个男子。

    一张身份证身递在他眼前,“看清了,这是我,信封上的人名是我父亲,已经去世,你要去查吗?”

    于漠收回身份证,然后把桌上的信封和册子装回袋子,转身要离开。

    见沙发上的男子点点头,孙浩然忙站起来拦住于漠,“于小姐,先等一下,我马上转账。”说完打开电脑,按照桌上那个账号去付款。

    不一会,于漠的手机收到了到账信息,仔细看了看后,便把手里的纸袋放回办公桌。

    “再见。”忽略孙浩然的欲语还休和伸出的右手,转身离开。

    傻了好久才回神的孙浩然对着沙发上的男子问,“这风格,这气势,是你妹吧?长风!是吧,是吧。”

    “我没有妹妹,这你最清楚,小舅舅。”。

    把背心套头穿好,诸葛长风过去翻看于漠留下那几本册子,邮册都是买的,那本火花册却是自己装订的,每一页都有标注,还用黑色钢笔画着花边,字体清俊,设计完美,可以看出制作者很用心。

    拿起那本火花册对着孙浩然扬了扬,“这个给我留着。”,说完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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