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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回音:在东周列国里胡乱穿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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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华督开始了周密的策划。孔父嘉是宋国的三军总司令,可不是随便就能想个办法对付得了的。而且先王宋穆公临死时把侄子子夷(宋殇公)托付给孔父嘉,他就是辅政大臣,连殇公也对他非常尊重呢。
经过三天三夜的思考,华督的脸上终于露出笑脸来。他悄悄派人在外面煽动说:殇公不过才即位十年,却打了十一次战,弄得老百姓苦不堪言。但冤有头债有主,这一切都是孔父嘉造成的,我现在要杀了他,解民于倒悬之中。
渐渐地,百姓都相信了这些谣言。于是,该轮到孔父嘉蒙难了。
奇怪的是,此时的孔父嘉竟然还蒙在鼓里。华督从殇公九年开始舆论造势,到殇公十年才正直动手,中间相隔一年。按理说,孔父嘉不可能不听到一点风声。可事实上,当华督带人杀入府中的时候,他竟然没有一点应急措施,只得将自己一颗大好头颅,乖乖白送给华督了。当然,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孔父嘉是听到了风声的,但他暂时还顾不上去理会这个。自己新败于郑,在戴城一役中全军覆没,现在还躲在府里疗伤。殇公好战,自己也不止一次劝说过,可他就是不听嘛。说实话,打不打仗哪里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呢?十年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地出征,还不是坚决执行殇公的决策吗?华督这个友好同事,怎么会听信谣言来杀自己呢?既然是谣言,那就让它自生自灭好了。呜呼,孔父嘉真是太老实太单纯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谣言本来就是华督的杰作。背后,隐藏的是华督的一双色眼。
如此不加警惕的后果,便是孔府的家破人亡。幸好儿子为家臣所救,逃到鲁国成了圣人孔子的祖先;老婆魏氏呢,却被华督强抢上车,马上就要带回家去一享艳福;至于孔府的一应财物,就让那些傻瓜去争吧。华督嘴角露也一丝阴笑,自己手上的这个美人儿,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呢。
这时,宋殇公听说自己的最高军事指挥官被宰相擅自干掉,勃然大怒,立马派人召华督问罪。华督心里非常害怕,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连殇公也一并杀了。然后从郑国迎回公子冯即位,是为庄公。
关于此事的结果,《左传》与《史记》都有记载,说华督杀了孔父嘉后“取其妻”。这里的“取”字,如果作通假字解,那就说明华督是抢(娶)得美人归遂了心愿的;但如果作“夺取”解释,魏氏就未必从了华督。在《东周列国志》里,魏氏就没有让华督的色心得逞。我想,在这个踏青时遇到的呆男人带兵杀入孔府的时,她就隐约明白了点什么;后来见他什么东西都不要,拉起自己就往马车上塞,聪明的她已然弄清这个男人的全部心思。于是,她“在车中计施,暗解束带,自系于喉,比及到华氏之门,气已绝矣。”华督得意忘形,一时未防,美人已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不得一夕之欢,只能叹息一声,吩咐下人将魏氏草草葬了,并禁止透露半点风声。如果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标准要求,可以给魏氏立个大大的贞节牌坊了。可是,这对刚才还活色生香,转眼就已香消玉殒的魏氏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她的死,可敬之处只在于既然为丈夫报不了仇,便也不让仇人玷污了清白。
说实话,我倒宁愿看到魏氏是为华督所“取”(娶)了的。因为跟贞节相比,生命更加重要。生在乱世,“失节”也不是她的错。何况在那个时代,贞节的观念还不是后代那么强。就如我们后面要说到的另一个美女——稀里糊涂地嫁给了本应称为老爸的卫宣公的老婆宣姜——在卫宣公驾鹤西游后又嫁给了其庶子公子硕,而且还生了个大大有名的许穆夫人。
故事到这里本来已经完了,但这中国历史上有史书记载的第一件杀夫夺妻案,还存在着一些疑点。我不太相信一个宰相竟然会为了一个美女而去干如此丧心病狂的事,何况对方是一个掌握枪杆子的最高司令官,而且事情竟然发生在宋殇公的眼皮子底下。唯一的解释,便是华督的行动得到了殇公的同意,至少是默许吧。造谣就用了一年时间,即使孔父嘉不追查,宋殇公也没有不追查的道理,首都岂容如此谣言肆行?《史记》里说,孔父嘉最初是不赞成宋穆公将王位传给殇公的,他拥护的,是那个后面到郑国避难的公子冯。虽然孔父嘉是一个忠臣,不会使赵高的手段;一旦穆公的主意已经不可逆转,他便也老老实实辅佐宋殇公。但我们有理由怀疑,宋殇公对他不一定感冒,只不过碍于先王面子,不好直接对孔父嘉下手罢了。如今有华督代劳,殇公乐都来不及,当然就不会制止。而孔父毕竟死于自己的辖区,不惩处罪犯说不过去,当然也就要召华督来问罪。只不过他没料到华督胆大包天,竟然连主子也敢杀。
所以,说孔父嘉因为妻子美貌而身死,大多是后人的编造。华督先生的顺手牵美,竟然使这位可怜的魏氏也变成红颜祸水的例证。其实,对于被用来作伪证的美女来说,红颜薄命(命苦)才是事实。如果说都是美貌惹的祸,后世的巫臣谋夏姬,孙秀索绿珠,裴澄杀鱼玄机,高衙内戏林娘子,西门庆勾潘金莲等事件,也许才跟这靠得上边。
不过,正如商家越来越喜欢拉美女做广告一样,在国人的习惯里,即使事实跟美女相差十万八千里,也总要想方设法让它和美女有一腿才行。分析起来,其心理期待值无非是:上者,产品美女相互映衬锦上添花;中者,为王麻子豆腐抢注个西施的商标;下者,让人饱餐秀色的同时捎带点假冒伪劣;等而下之,也可用美女转移视线,达到一美遮百丑的效果;最末者,却是打定了主意,要把一切罪过都推给美女才会满意。
第二十一章 我更爱的是谁
文姜站在城楼上,呆呆地望着尘土飞扬中渐行渐远的那匹白马。马背上那个没有回头的英俊少年的挺拔背影,也渐渐地模糊起来……
忽,你真的就这样走了吗?忽,我永远恨你!
文姜接过侍女送上的丝巾,轻轻地擦了一下脸,慢慢转过头去,说:我们回宫。
这出场景,发生在我们前边说过的郑太子忽辞婚回国之时。
如果放到现在,这件事一定会是另一个结局吧。
我们知道,太子忽的拒婚理由是“齐大非偶”。而在今人看来,这简直就是傻瓜才会相信的流言。就凭你一个臭小子,别说公主,就是XX长的千金看上了你,那也是祖坟冒青烟了才会有的好事。求之不得,哪里还会有什么辞婚之举?女人傍大款,男人傍富婆,多少人做梦都在想着呢。别看那么多人在冷嘲热讽诗人被包养事件,其实不难闻到话里充斥着的那股酸味。用现在的话说,郑忽竟然不识抬举拒绝了这种比“天上掉馅饼”还美的事儿,那不是脑袋里进水了么?
可郑忽不是现代人,所以他楞是不识相地用“齐大非偶”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拒绝做齐侯的女婿。
也许,那时的附马热还没有如今这样厉害。也许,年少英雄的郑忽真的只想自立功业。反正在这件事上,文姜跟她老爸就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如今,我们已无从得知忽的真实想法,但我们可以揣测,骄傲的忽一定在想:你大你的,我小我的,我郑忽难道一定要有你齐国做背景才行吗?“岂其娶妻,必齐之姜?”(《诗经&;#8226;陈风&;#8226;衡门》)难道我们娶妻子,不娶齐姜就不风光么?
一个能够大败犬戎的少年英雄,产生这种年少气盛的想法,我们是可以理解的。而齐釐公(也就是齐僖公)可就生气了,大怒道:“小子真不识抬举,我有女如此,何患无夫?咱们走着瞧,你后悔的日子就在后头。”
史书上没见着郑忽后悔的记载,不过,就他后来的轨迹来看,他也再没什么出色表现了。归国后,他按照祭仲的策划,遣使如陈求婚并亲至陈国迎回妫氏。郑庄公在位四十三年后去世,祭仲拥立太子忽继位,是为郑昭公。此后,他就成了一个玩具:上台一年,祭仲为宋国所迫,立他弟弟突为君(厉公),忽只好到卫国避难;厉公四年,祭仲又把他迎回郑国重新即位;可安稳的日子只过了一年,就在野外打猎时被大臣高渠弥所杀。不过,他绝对想不到,自己的仇,竟然是文姜让诸儿给报的。(鲁桓公十八年秋,齐人杀死子亹,车裂高渠弥。)
其实,在那个婚姻跟爱情无关的时代里,为了政治,娶谁不是娶呢?那么,郑忽娶了文姜又如何?我们不妨试想一下,有了齐国这个强助,不说对郑国有多大的帮助,至少他可以免除失位丧身之忧吧。当然,也许他会活在大国的阴影下,也许他还得受大国公主的气,不过,正如今人所说,找一个你爱的不如找一个爱你的,文姜对自己看中的少年英雄白马王子,应该不会坏到哪儿去。
那么,郑忽错了吗?没有。相反,他身上体现出来的精神,倒值得我们学习。老百姓有句话,叫做“穷得新鲜,饿得硬扎。”如果我们都能像忽那样自立,也许N多的钙广告就可以停播了。
只是郑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辞婚之举,对文姜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那天,文姜跟侍女怏怏不乐地回到宫里,晚饭也没吃就躺下了。白马王子的决绝离开,让她的心“啪”的一声散成碎片。
姜家的女儿,还从来没有受到如此不堪的待遇呢。
“岂其娶妻,必齐之姜?”这种酸葡萄诗句,正说明了当时的男子是以娶姜家的女儿为荣的,何况文姜还是姜家女儿中的佼佼者啊!
即使抛开公主的尊贵身份不论,文姜也绝对算得上一个优秀的女孩儿。容貌上,她“生得秋水为神,芙蓉如面,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真乃绝世佳人,古今国色。”文才上,她“通今博古,出口成文,因此号为文姜。”这样的女孩儿,岂是当今那些有脑无胸有胸(也许是赝品)无脑的花瓶可比?
而且,这样的女孩儿必定有点心高气傲,一般的男子她还看不上哩。文姜就是做梦也想不到,郑忽凭着一点战功,竟然对送货上门的美女不屑一顾,她能不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独自伤心吗?
就在这种又爱又恨郁闷恍惚的煎熬中,文姜公主终于撑不住卧床不起了。
这一病,便生出一段孽情,让一个本来冰清玉洁的女孩儿变成了荡妇淫娃的代名词。
文姜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唤姜诸儿,只长文姜两岁,所以“自小在宫中同行同坐,觑耍顽皮。”如今,文姜“出落得如花似玉”,那诸儿也“生得长身伟干,粉面朱唇,天生的美男子,与文姜倒是一对人品。可惜产于一家,分为兄妹,不得配合成双。”
我们知道,那时还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禁令,二人兄妹情深,平时在宫中也经常“并肩携手”,现在诸儿听得文姜生病,当然天天赶过来挨坐床头牵手问疾。
终于有一天,在半睡半醒的状态里,文姜的眼前出现了郑忽的那张脸。她紧紧握住为自己拭泪的那双手,轻声说道:忽,你终于来了吗?!
其间的具体情节如今已不得而知,但事实上,兄妹二人从此便有了男女私情。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儿终于也传到了齐釐公的耳朵里。此时,正好鲁桓公派公子翚前来求婚,于是许之。约定鲁桓公三年九月,公子翚到齐国迎接文姜。
诸儿闻讯,大急,“使宫人假送花朵于文姜”,并写了一首诗:桃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苴。吁嗟兮复吁嗟!(桃花般美丽的你就要嫁到鲁国去了,我只能反复叹息啊!)
文姜得诗,明白哥哥的意思,于是回诗道:桃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讵无来春?叮咛兮复叮咛!(你一定要记住: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桃花美丽不长在,不快折取待何时?)
如此强烈的激情,终于让二人在文姜出嫁前夕,上演了齐国宫廷里这出兄妹乱伦的丑闻。
按司马迁的说法,二人乱伦的时间应在文姜出嫁之前;但在《左传》里,也许为鲁国讳,直到桓公十八年里才说齐侯跟文姜私通。不过,在桓公三年中,也记载了齐釐公违反国际惯例自送文姜至鲁成婚的事实,这肯定是不放心让诸儿去送的缘故。可见,桓公对这两个给自己脸上抹黑的子女的私情,心里清楚得很。所以他把文姜嫁出去后就下了一道禁令,不让女儿回娘家探亲。
直到十五年后(鲁桓公十八年),文姜才随着丈夫一起回到了久别的齐国。此时,釐公已逝,诸儿已做了四年齐襄公,更像一个男人了;而文姜呢,虽然已生了两个孩子,但身上那股成熟美妇的韵味,也使她更像一个女人了。在心旌摇曳的一刹那对视中,他们都明白,这段畸情今生再也断不了了。
于是,襄公以妃嫔想见文姜的借口,将她带进了后宫。在再也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形下,二人旧情复炽。而鲁桓公呢,却被丢在宫外的宾馆里听那些风言风语。
于是,当文姜满面春色地出现在桓公面前时,恼羞成怒的他再也顾不上这是人家的地盘,一个耳光掴去,没掴掉自己的绿帽子,却掴掉了自己的性命。
齐襄公闻知事泄,杀机顿现,下令设筵宴请鲁桓公。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桓公只得强忍着心头怒火去赴宴,结果被灌得大醉,在回程中被公子彭生折断肋骨而亡。
不知道文姜是否料到这种结局,也许,被桓公掴晕了的她本来只是想让诸儿想办法帮助自己改变一下处境而已。毕竟是十几年的夫妻了,还有两个可爱的儿子,她一定不想让丈夫死在这里的。但不管怎么说,这种背叛的后果够可怕的,也不能全怪诸儿的狠心。
对于弑君事件的处理,其实很老套,就是把彭生抛出来结案。据说彭生死前对诸儿大呼道:淫妹杀夫,都是你这无道昏君所为,如今却把罪名推到我的头上。我死后,必定化为厉鬼来取你性命!“襄公遽自掩其耳,左右皆笑。”
而文姜呢,也许是怀着对桓公的愧疚,也许是想更方便地与襄公相会,当回国的马车行到齐鲁之间的禚地时,她便再也不走了,说:“这个地方不齐不鲁,正好是我的家。”儿子鲁庄公只得在那里筑了一座宫殿,让文姜住在那里。诸儿呢,便也在旁边盖了一座行宫,其意不言自明。
后来的事实证明,世上没有回头路,如果没有极强的自制力,坏也可以成为一种习惯。文姜在为鲁桓公守孝一年后,便再也耐不住寂寞,于鲁庄公二年冬天跟齐侯会于禚。此后,文姜跟诸儿多次相会,直到庄公八年诸儿为公孙无知所弑。
此时,丈夫没了,情夫也没了,白马王子呢?在他们之前(桓公十七年)就没了。文姜的心里空荡荡的,静静地在禚地思想着自己过来的路。晴朗的晚上,她也会在宫楼上,默默地望着夜空里那三颗在自己心里最亮的星星。
在极安静的时候,你可以听到一个美妇人反复在问:哪一颗更亮呢?
第二十二章 救谁都有问题
话说郑庄公薨,世子忽即位为昭公,使祭仲聘宋,察其弟子突之变。不料,宋公欲助子突归国夺位,乃拘执祭仲,胁立公子突。而且宋公怕他反悔,要求祭仲将未出嫁的女儿许配给突的母家雍氏之子雍纠,强迫他带雍纠回郑国成亲,并仕以大夫之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祭仲无奈,只得“许宋,与宋盟。”于是归国,行逐忽立突之事。因其有拥立之功,故仍专郑权。
我们知道,祭仲素以贤称,又是大臣中的###,如今独专郑权也就没人敢跳出来唱反调,就是厉公,也不敢不给他面子。
不过,厉公毕竟是一国之君,虽然表面上对祭仲言听计从,心里却十二分的不乐意。在他看来,自己简直比天空中的小鸟儿都不如——天高云淡,连鸟儿都能“飞鸣自繇”,全不受制于人;自己身为国君,却还要时时按祭仲那老匹夫的意思行事。随着两人意见相左而厉公又不得不作出让步的次数增多,他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愤怒,决意要去除眼前的这个障碍了。
可是满朝文武对祭仲非惧即敬,自己身边也布满了祭仲的耳目。而此事又只能一击即中,否则必遭反噬。那么,厉公能找谁帮忙呢?
一个春日融融的下午,厉公闷闷不乐地带着雍纠在后花园里散步。雍纠见主子对着飞鸟“凄然而叹”,连忙关切地问其缘由。厉公幽然道:我现在连一只鸟都不如啊!雍纠明白厉公的意思,连忙表忠心道:我听说“君犹父也,臣犹子也。”做儿子的不能为父分忧,那就是不孝;为臣子的不能为国君解难,那就是不忠。如果主公认为我值得信任,把事情交给我,我一定竭尽全力万死不辞!
厉公见他言词恳切,于是试探道:你可是祭仲的爱婿呢。雍纠说:我是他女婿不假,却谈不上“爱”字。他把女儿嫁给我,完全是宋君所迫,并非出于他的本意。他平日在家提到旧君昭公的时候,总还流露出很依恋的神色,只是不敢逆强宋之意罢了。厉公听得此言,知道雍纠可以一用,于是说:如果爱卿能够杀掉这老匹夫,他的职位就归你了,只是不知爱卿有何妙计?
雍纠道:东郊往日为宋国侵坏,民居至今尚未修复。主公哪天派祭仲前往东郊抚慰难民,我就在那里设宴,用鸩酒款待他。
君臣二人又商议了一些细节,厉公再三嘱咐道:你办事我放心,但此事关乎你我二人性命,爱卿一定要注意保密,细心行事方可。雍纠答应道:请主公放心,我保证万无一失。
俗语道:家贼难防。祭仲想不到,女婿竟然会胳膊肘儿往外拐,要伙同厉公那小子来算计自己。幸好女儿够聪明,替自己捡回了一条性命。
当然,也是雍纠这个“家贼”不够老练,这才让老婆发现了蛛丝马迹。
也许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情的缘由吧,心里有鬼便不能如往日一般镇定自若了。因此雍纠回家后见到祭氏,脸上便不由现出“皇遽之色”来。
由此可见,要做到“笑里藏刀”也不是那么容易。别看雍纠在厉公面前似乎胸有成竹坚定不移,但他要对付的毕竟是自己的岳父大人,是妻子的父亲。无论他对祭仲是不是有翁婿之情,即使他贪图老丈人的官位而动杀机,但从他醉后所说的“事若成,吾代其位,于尔亦有荣也。”来看,对于妻子祭氏,他应该是有夫妇之情的。所以面对祭氏时,他理所当然地有点慌乱。
细心的祭氏,看到丈夫表现异常,当然要问个水落石出。用她的话说,就是“妾未察其言,先观其色,今日朝中,必无无事之理。夫妇同体,事无大小,妾当与知。”未察其颜先观其色,证明此女实在是很聪慧的;而“夫妇同体”一句,本是常情,放在这件事上却成了对雍纠的致命诱惑,也才引出他后面“于尔亦有荣也”的梦呓。
此时的雍纠还未完全缴械,他隐去以鸩酒“毒之”的阴谋,只说自己将奉君命在东郊设宴款待前去安抚居民的岳父。祭氏心中愈加疑惑,女婿设宴款待岳父用得着在郊外么?便进酒醉之,然后乘其昏睡而问:“君命汝杀祭仲,汝忘之耶?”于是,真相在雍纠的半梦半醒之间大白。
如果是寻常女子,恐怕要么一哭二闹三上吊,要么早就乘夜跑回娘家告密去了。可是祭氏知道,这样的话,厉公和雍纠肯定会改变主意,当然也不会承认有这个阴谋;而且他们肯定还会进行新的策划,到时事情就很难控制了。另外,在丈夫和父亲之间,自己的砝码到底应该放在哪一边,现在也还拿不定主意,只能先稳定一下事态再说。所以她很镇定,在早起时平静地对雍纠说:“你的秘密我已经知道了,是你喝醉了自己告诉我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既然我已嫁给了你,夫妇同体,我们便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了。我父亲恐怕行止无定,他去东郊慰问居民的时候,我先一天回娘家,怂恿他按时出发吧。”
一番话说得雍纠心下大定,抱着祭氏亲个不够,并感动得差点流下眼泪来:我的好老婆,此事如若成功,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啊!放心吧,今生我一定不负你!
祭仲成行前一日,祭氏果然回了娘家。
一边是父亲,一边是丈夫,都是自己最亲最近的人!无论是破坏还是促成(或者装着不知道)阴谋,自己都将失去其中的一个亲人。那么,说还是不说?
真是为难了这个小女子!我们且看《东周列国志》里的一段母女对话:
女:父与夫二者孰亲?
母:皆亲。
女:二者亲情孰甚?
母:父甚于夫。
女:何也?
母:未嫁之女,夫无定而父有定,已嫁之女,有再嫁而无再生。夫合于人,父合于天,夫安得比于父哉!
女:“吾今日为父,不能复顾夫矣!”
其母的无心之言,终于让祭氏流泪作出了此生最难的一个决定。
于是,厉公与雍纠的阴谋败露。祭仲将计就计,杀婿逐主,再迎昭公复位。
后来有人告诉出奔在蔡国的厉公,失败只因雍纠守事不秘。厉公顿足道:国家大事,谋及妇人,其死宜矣!
其实,这话倒真是有些委屈了雍纠和祭氏。
夫妻本是同命鸟并蒂莲,而且女嫁从夫,那么雍纠把秘密告诉祭氏也没什么奇怪的。只是他高估了自己的魅力,认定祭氏会跟自己同进退,没想到夫妻情份在丈母娘的一番话前如此不堪一击。虽然,他是错得死有余辜的,但他的错并不在于“谋及妇人”。既然他并非想连祭氏也一起杀了,也就是说他对这个老婆还有感情,那么他根本就不应该趟厉公与祭仲之间的这趟浑水。可惜对错只在一念之差,媚上争宠的贪欲让他走出了这本不该走的一步。
祭氏呢?做出这个决定也太不容易了。站在厉公的立场,当然会说妇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以旁观者的眼光,就这件事来说,成事,夫存父亡;败事,夫死父生。祭氏怎么抉择都有道理也有问题。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实验,老师让一位女士在一份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名单里保留一个最亲近最重要的人。结果,一个个地划去后,这位女士最后留下了丈夫。这样的结果,也得到了很多女性的赞同。当然,剔除的过程很痛苦。正如这位女士所说,当划去父母孩子时,她宁愿划掉自己。我们知道,这位女士面临的还只是虚拟的情境,可祭氏面对的,是残酷的现实,也就是说,她所承受的痛苦要比这位女士深得多。当然,按这位女士及其赞同者的看法,祭氏的做法便有问题了。
可是,祭氏错了吗?也没错。我们能说上面那段母女对话全都错了吗?虽然父未必亲于夫,但夫也未必亲于父,祭仲毕竟是她的父亲!所以,虽然作出了这种抉择,但她也不免“双眼泪流”!
当然,祭氏还有另一条路可走。反正昭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那就劝说丈夫跟老爸同伙,一起废了昭公那小子。可惜,也许是关心则乱,如此聪慧的女子却没有想到这个办法。结果,她只能在这种两难情境中流泪。
其实,这种两难的抉择,无论换谁也是不愿作的。正如热恋中的女子,总爱问“我与你母亲同时落水,你先救谁?”即使,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的可能性简直为零,也没有一个男人愿意回答并能认真答出这个问题来。
所以,我们没有资格责问祭氏。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二十三章 明天我要嫁给谁啦
新台有泚,河水瀰瀰。燕婉之求,籧篨不鲜。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
——《诗经&;#8226;邶风&;#8226;新台》
富丽堂皇新台旁,河水汤汤起波浪;欲嫁温柔美男子,谁知却上蛤蟆床。
人们常把痴心妄想异想天开的念头称之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岂不知,早在遥远的春秋时代,竟然真有一只美丽的白天鹅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骗到了手。与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相比,卫国当年这段桃色丑闻造成的轰动可就大多了。其后果,当然也严重得多。否则,也就不会在《诗经》《左传》《史记》等舞台上站稳脚跟。
我是流氓我怕谁?卫宣公可比克林顿NB多了。克氏还需在白宫面色沉重地向美国人民发表道歉的电视讲话,卫宣公却压根儿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最多也就胡乱把一个N奶塞到儿子卧室了事。人不要脸,万事可为,卫宣公的就是最好的例证。
真个是:见过无耻的,却未见过这样无耻的。虽然焦大醉骂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现象从宫廷到民间一直不少,但即便是后来纳侄媳怀嬴的晋公子(文公)重耳,甚至是更臭名昭著的立父妾武才人为后的唐高宗李治与纳子妇玉环为妃的唐玄宗李隆基,见了上下通吃的卫宣公也只能说声惭愧。
卫宣公,也就是石碏和陈侯设计杀死州吁后从邢国迎回的卫桓公之弟姬晋。其为人“淫纵不检”,色胆包天,做公子时就敢勾引父亲的姨太太,并偷偷与这位小妈(庶母)夷姜生了个儿子,寄养在别处。也许是当时还没未出台特殊场所必须放置安全套的规定,也许是两人情兴浓处预防不力,反正这个儿子来得太急,故《左传》中称为“急子”(《史记》中写作“伋子”)。后来姬晋大路上捡了个金元宝,意外地乘着州吁之乱上台,一回王宫就把元配邢妃冷落一旁而肆无忌惮地与夷姜鸳梦重温旧情复炽。此时,姬晋手握最高权力,再也不用担心别人的眼色言语,于是向外公开急子的身份,并把他立为太子,宝贝得不得了。
只是,在卫宣公的眼里,宝贝是具有时效性的,何况他更宝贝的是PLMM。
所以,急子的婚礼就跟我们前面说到的鲁隐公息姑的婚礼差不多,新娘因为长得太漂亮而遭遇了父亲的打劫。而急子呢,也跟息姑的态度一样,只能忍气吞声。
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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