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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回音:在东周列国里胡乱穿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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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得贾政说道:文臣应该苦谏圣上,即使被赐死;武将应当以战死沙场为荣,以报圣恩。博得一片“贾兄高见”的附和,美眉们也使劲地鼓起掌来。
偏偏宝玉不信这个,又不敢站起来跟老贾同志叫阵,只能小声对袭人说:
为了你们的眼泪
我静静地死去
让泪水的河流
漂我到幸福的彼岸
阿弥陀佛
善哉善哉
袭人眼一红,强笑道:呸呸呸,乌鸦嘴,又在胡说八道了。
宝玉疯魔既发,可就止不住话头:那些个疏谋少略的须眉浊物,只知道胡谈乱劝,仗血气之勇,邀忠烈之名,枉自送了性命。死了也于事无补,算不得正死。
袭人反驳不得,正好孔子过来赠送本店免费点心茴香豆,便拉住他的袖子说:请圣人来评评。
孔夫子一笑,说这些干嘛?你们且尝尝我的手艺,这茴香豆可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打了两个哈哈,屁颠屁颠地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宝玉连声说好,袭人却在那一楞一楞的。
其实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孔子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来反驳宝玉。
他虽然满腹经纶,但在那个无政府主义思想成为时尚的时代,诸侯们“老子天下第一”的作风岂容手无缚鸡之力的孔夫子来说三道四?武力称霸唯我独尊当然比用“仁”的条条框框把自己圈起来爽快多了。可惜孔子年轻气盛,总认为自己足以为帝王师。在武功才是硬道理的时候,夫子偏偏要对他们说“爱人才是力量”,不碰一鼻子灰才怪哩。幸好夫子既没遭遇一言不合即“拖出去砍了”的激情,也没摊上九曲回肠会使借刀杀人之计的角儿,否则,故事的结局绝非驱逐出境那么简单,即使不马上让你人头落地,也会努力寻个黄祖之类的主儿结果了你的性命。
当然,他也并不觉得脑袋长在脖子上碍事。既然死了也于是无补,那么好死不如赖活,于是他餐风宿露地回到鲁国,开始为三斗粮而折腰,同时开始痛苦的反思。
曾经看到一则关于给领导提意见的调查资料,超过百分之九十的被调查者认为:说了也白说,而且说了还怕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所以员工中,有近两成的人选择了徐庶进曹营,“沉默是金”;六成多的人也只是觑机会偶尔说一句;而有了意见就说的不足百分之六。如果孔子在周游列国前看到这则资料的话,大概也会心里没底而取消行程了。
如果不想加入“小鞋队”甚至卷起铺盖滚蛋,对领导的意见岂是那么好提的?别看也有近百分之六的人每次都提,但如果你去档案室翻一下就不难发现,原来这些人大多不是领导的小舅子就是领导的小姨子,外加远远近近的姑表血亲什么的;除此之外,上场的就是“四个一”的“铁哥们”了。这些人不仅每次都敢提意见,而且效果也大都不错。不过,前一类是亲戚关系,旁人羡慕也没用;“四个一”中,可以努力的方面也不多。“一起同过窗”和“一起扛过枪”属于缘份,不可强求。能够努力创造条件达到的,也就“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两项了。虽然这两项的难度也挺大,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嘛。实在不给面子的,不妨学学盯梢法,深挖隐私广积“料”,准保他乖乖就范,让你做个“地下组织部长”。
想来孔子时代还没有如此下作,他只能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教训。可惜,等他发现“文死谏”只是一顶戴在冤死的忠臣头上的华丽的帽子,发现在油盐不进的主儿面前摆弄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无异于自杀时,他就只能与老妻一道,躲进茶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了。后人说,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实也是夸张之语,在天子被晾到一边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时代,谁还听他一介腐儒之言呀。
除非他能像老前辈颍考叔一般把“意见神功”修炼到最高境界。
可是从他作《春秋》斥责各诸侯无视礼法行径来看,他虽然已知变通,放弃了“死谏”的信念,但也还没完全学会考叔拐着弯儿提意见的高明策略。
考叔当时面对的情形是,郑庄公迫得老弟自杀,再也没人跟自己争王位了,心情便爽得过了头,给自己招了个不孝的罪名。虽然他也后悔得不得了,但谁敢当着他的面说个不是呢?保尔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而且这生命只有一次。咱犯得着拿这吃饭的脑袋去戳庄公的痒痛吗?搞不好就是人头搬家的下场呀。在一个连亲弟弟都能杀的人面前,直通通地死谏是没有出路的;没有人会潇洒地去用生命赌明天,所以偌大的朝廷,竟然没一个人能解决庄公的心病。
这时,颍考叔出场了。这位“意见门”的祖师爷,一手提着一个笼子,里面装着几只猫头鹰——以献野味为名,优哉游哉地进了宫。庄公心里正烦,本不想见他的;但听下人说他“为人正直无私,素有孝友之誉”,怕拒见会加重了自己不孝的罪名,便不得不放下架子,给了他最高规格的待遇,亲自接见了他。于是考叔得以向他陈述猫头鹰的特点:不孝之鸟,故捕而食之。说得庄公黯然无语,但以为这是考叔无心之言,也就不便发作。后来在餐桌上,考叔念及老母无法下咽,欲携肉归作羹进母。这出色的表演终于打动了庄公,使他跟考叔诉起苦来。考叔接下来顺理成章地献上“掘地见母”之计,为庄公挣回了孝名,自己也一跃而为大夫。
在这场知己知彼的有准备之战中,考叔完全掌握了主动权。他装作不知情(这一点很重要,否则便有戏弄君主的嫌疑,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先以物为喻,不轻不重地刺了庄公一下;再以己之行,反证庄公不孝之实,引起庄公反思;最后问清情由,态度诚恳地为庄公献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此举重若轻环环相扣的“三步走”战略,不由得人不佩服。也难怪他在进宫前就充满信心地对着假想的庄公说:我知道你会听我的!
后来,我们还可以看到邹忌和淳于髡讽劝齐威王,他们那炉火纯青的迂回进谏术,大概便传自颍考叔。
可是这种功夫,一般人很难学会。于是现今的人呢,没有前辈们的金刚钻,就干脆不去揽那提意见的瓷器活。当然,也有不少人能另辟蹊径,本着“进谏是为了更好地活着”的原则,将进谏术发扬光大,大胆怒斥领导“起早贪黑,带病工作,听苦在前,享受在后,简直不是人而是神”。只是,如果颍考叔泉下有知,不知会因此欣慰还是会为此叹息;而孔子,大概只会涨红着脸去续写《春秋》了。
第十四章 坚决不娶大国公主
年初,看到一个大学生据说迫于就业压力而想拜个干爹的帖子,起初觉得不可思议。一个身高1米77、五官端正口齿伶俐的大四学生,竟然愿意对一个陌生人尽干儿子孝顺的职责,还真有点让人不可理解。但冷静下来后,回想近年来N多的年轻人不愿努力工作,只想傍款傍官靠权(钱)靠势过舒服日子的事儿,心下便也释然,见怪不怪了。现在,想起几个月前为查阅历史上干爹干儿子那点破事而费劲的模样儿,自己都觉得好笑。而激愤之下所写的那篇短文,如今大概也成了未能与时俱进的见证,只能当做一则落伍的笑料慢慢遗忘了吧。
可是近来看到郑忽辞婚一段,禁不住又想起这件事来。虽然,像郑忽一样的傻瓜也不多,但即使只有一个,便也说明还有人跟此类大学生是道不同志不合的。
据《左传&;#8226;桓公六年》记载:“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婚事终究没有成功,但也由此留下一个“齐大非偶”的成语,表明辞婚者因自己门第或势位卑微而不肯高攀的态度。
其实,郑忽先前就辞过一次婚了。当年郑庄公和齐釐公在石门歃血为盟结为兄弟时,釐公就问过:“你儿子忽还没娶媳妇吧?我有个心爱的女儿,虽然还不到出嫁的年龄,可是很聪明。如果你不嫌弃,等长大了就给你儿子当媳妇吧!”庄公连忙道谢。回国后跟忽说起,没想到儿子说:“丈夫志在自立,岂可仰仗于裙带关系?”釐公闻知,赞叹不已,加上女儿也还小,便决定寻个合适的时机再议。
关于此事,司马迁老先生在《郑世家第十二》里也有记录。郑庄公三十八年,北戎部落入侵齐国,齐国派使臣向郑国请求援助,于是郑庄公派太子忽率领军队去救援。忽英勇善战,只一个回合就把戎兵打得落落大败。齐釐公见太子忽如此年少英雄,大喜,命令专排筵席款待他。席间,釐公旧话重提,亲自议婚,想把自己的小女儿文姜嫁给他,他却再三谦让,婉拒了这份好意。席散之后,釐公又派夷仲年请高渠弥当说客,可是忽仍旧不允。他说,我们是小国,跟齐国不匹配。昔年无事之日,齐侯就提起过这件事。那时我尚且不敢仰攀,何况现在我奉命救齐,虽然幸而成功,但如果答应了齐侯的请婚,外人必然笑话我是挟功求娶,那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次日,釐公又派夷仲年来议婚,忽仍然不答应,并以“未禀父命,私婚有罪”辞之。弄得齐侯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自找没趣,大怒道:“吾有女如此,何患无夫?”确实,文姜与姐姐宣姜可是当时的世界小姐冠亚军,美艳不可方物。忽一再辞婚,对她的伤害太大,以至闹出兄妹乱伦的丑事来。当然,这是后话,先放过不提。
当时,祭仲也劝太子忽说:现在国君有很多宠妾,三位公子(指公子忽、弟弟突、次弟子亹,或者是说除忽之外的公子仪)都在死死盯着这个王位,也都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国君;而你,得不到大国的援助恐怕就不能顺利继位。齐国不主动议婚,你都应该去求婚,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你就答应娶了齐国的文姜公主,不要自剪羽翼啊。可郑忽还是不为所动。
回到郑国,忽将辞婚之事禀报庄公,庄公虽然惋惜,但也喜其有志,赞赏道:大丈夫只要能自立功业,何患无良姻也。
此段故事,足以让想拜干爹的大学生们找个地洞钻进去吧。
当然,你可能说,郑忽的脑袋里不是进了水就是装的一团浆糊;把自动送上门来的大靠山推掉,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在一般人的眼里,这也几乎就是定论。放着个大国国君的漂亮女儿不要,偏去小小的陈国娶了妫氏回来,这简直就是没道理。是从时髦的爱情角度出发的吗?郑忽与妫氏也跟爱情靠不上边呀。祭仲给忽的建议也只体现了婚姻的政治性,他让忽结婚于陈修好于卫的目的,就是“陈卫二国方睦,若与郑成鼎足之势,亦足自固。”那么,其中的好处能比得上跟文姜结婚吗?好像不能。按现在的说法,妫氏充其量只是个第三世界的小家碧玉;而文姜就相当于美利坚合众国的公主,天生的既富且贵,娶了她不仅可以锦衣玉食,还能在众人面前风风光光气焰万丈,NB得不能再NB了。而且从郑忽的结局看,也似乎印证了了祭仲的话,因为“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又无忠臣良士,他的王位便坐得艰难万分,仅仅在位三年,最后竟成为郑国第一个被暗杀的君主,为怀恨在心的小人高渠弥所弑。如果我们总是势利地以成败论英雄的话,忽的决策倒真像是失策了。
但郑忽自有他的道理,虽然身为太子便没有爱情而只有政治之婚姻,他也要为自己的婚姻作一回主。正如他回答庄公的:妻者齐也,只有般配,才能称为配偶。如今郑小齐大,一点都不般配,我可不想高攀。《诗经》里说,幸福只能靠自己追求。那么我的幸福生活应该由我自己去创造,靠在大树底下乘凉吃软饭还算什么男子汉呢?
何况,这软饭也是不好吃的。唐代时,附马郭暧因为升平公主在家中老是对公婆摆臭架子而来了场“醉打金枝”,吓得郭子仪立刻捆了儿子去向皇帝亲家谢罪。虽然代宗一句“不痴不聋,不作家翁”就轻描淡写地过去了,但郭子仪这里,却是内衣都汗如水浇。要是换了个头晕的皇帝,很可能马上降旨将郭家满门抄斩。所以他回家后还着实教训了儿子一顿,打得连升平公主都心疼起来。而郑忽这样的少年英雄,本就不想攀龙附凤而只想凭自己的本事吃饭,又怎么能够忍受公主老婆那居高临下的语言和救世主一般的面孔呢!
后来,宋代吕祖谦在《东莱左氏博议》里议论郑忽辞婚一事说:为国者当使人依己,不当使己依人;己不能自立而依人以为重,未有不穷者也。所依者不能常盛,有时而衰;不能常存,有时而亡。一旦骤失所依,将何以恃乎?这大概就是对郑忽较为准确的心理分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只有通过不懈努力,让郑国不断强大起来,自己才能在人前挺直腰杆。单凭此点,我们也应该向郑忽致敬。
自立自强的郑忽,让我们很难分辨到底是齐大还是郑大。因为他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不依大国的骨气。于是,穿越历史的重重帘幕,我们看到一个雄姿英发的少年英雄,正不屈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
第十五章 权力让亲情走开
《七步诗》的故事,早已为大家熟知。据《世说新语&;#8226;文学》所说,哥哥曹丕(文帝)一直忌恨才高辞华的胞弟曹植,终于逮了个机会问罪,并命令他七步作诗,否则将处以极刑。没想到曹丕脸上那狰狞的笑容还未消失,曹植的六句诗已然念完: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然,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惊得曹丕目瞪口呆。无奈金口玉言当堂悔改不得,只好“深有悔色”地目送曹植走出宫门。当然,让曹操的接班人来次“惭色秀”料也不难,可事实上,曹丕应该是后悔得肠子都青了吧。所以对书上说的“帝深有惭色”的表现,我是不大相信的。他应该恨自己大意,竟然弄了个对曹植而言简直是小儿科的难题;同时也许在安慰自己:在权力面前,才高八斗是没有多大作用的;你丫也别得意,躲得过初一,你还能躲得了十五么?
不过,曹植虽然头也不回地跑回自己的封地才喘过一口气来,但他的运气还真可以算是不错的。试想,哪个皇帝杀个人还不像踩死只蚂蚁一样简单?所以他面对的,还算一种极文明的迫害。也许曹丕真是迫于太后的压力而不敢轻易杀了老弟,也许是因为曹丕自己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文人。虽然他提出了“文人相轻”论,但对这个才华横溢的胞弟,说不定心里倒真有几分佩服。所以,曹植只是屡遭贬爵和改换封地,虽然郁郁而终,倒也不用面对刽子手那寒光闪闪的大刀。也许,如果不是生于帝王之家,如果无须面临权力与亲情的选择,他们完全可以成为一对人人羡慕的好兄弟;其兄弟情义,当不会输于东坡与子由。
奈何既生瑜何生亮,曹丕既为长子,为何又来了个独占天下八斗之才深得曹操喜爱的曹植呢?偏偏曹子建又不安于本分,隐隐然曾有入主东宫之势,便也怪不得当哥哥的心狠手辣。其实,不管怎么说,跟历史上的兄弟阋墙比,曹丕给予弟弟的待遇还不算很差的,甚至有点妇人之仁的味道。不说前两年各种媒体上很火的集前代争权之大智慧的雍正即位后大开杀戒,就是跟春秋时期随处可见的兄弟逐杀比,曹丕也可算仁慈的了。曹植呢,在这场兄弟斗争中,留下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诗句让后人感慨唏嘘。这也说明他只是个贼心已死的老老实实的公子哥儿,跟我们前边说过的共叔段相比,缺乏强烈的反抗精神,更没有彼可取而代之的豪气。当然,这也许是一种“实避父兄”(王世贞语)的策略,否则曹丕便不会如此轻易放过他了。
纵观中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帝王之家的兄弟子孙能温良恭俭让的简直少得可怜。即使在正史记载中,许多所谓的美谈也大大值得怀疑。譬如宋太祖离奇病死并传位于老弟赵光义,不也构成了宋史中的一大疑案吗?斧声烛影的说法不仅合乎情理,更可能是历史的本来面目。在普天之下莫非我土率土之滨莫非我臣的诱惑下,兄弟相残简直太好理解了。而在春秋时代,许多人连“病死”之类的遮羞布也懒得去找一块。阳光之下,亲人之间赤裸裸的杀戮数不胜数。
公元前八世纪“七十年代,中国历史进入历时二百余年的‘春秋时代’,也就是中国式城邦时代”(柏杨语)。其时,众国林立,上演着各自的悲悲喜喜。
前719年,封国之内发生了第一起有文字记载(《春秋》)的兄弟相残事件,即卫国的州吁政变。
卫庄公的夫人庄姜没有给庄公生出个正宗的继承人来,只好抱养其宠妾戴妫的儿子公子完,也就是后来的卫桓公。后又进献宫女给庄公,生公子州吁。这个州吁可不是一般的角儿,“性暴戾好武,喜于谈兵。”从小喜欢舞枪弄棒打架斗殴,就像今日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经常让家长到学校接受教育的小子们。庄姜很厌恶他,大夫石碏也劝庄公说:宠过必骄,骄必生乱。如果主公想传位给州吁的话,那么请快点把他立为太子。否则就得约束他的行为,以免酿成大祸。但庄公不听,仍然“溺爱州吁,任其所为。”卫庄公死后,公子完嗣位,也就是卫桓公。石蜡见桓公生性懦弱,知道大事不妙,于是打了个报告,提前离休在家,再也不管朝廷里的那些破事儿。
州吁见状,更加肆无忌惮,日夜与铁哥儿们石厚谋划篡权夺位之计。(石厚,石蜡之子,公子州吁的一个臭味相投的“发小”,也是个不听话的主儿,在公安局里留有经常与州吁外出骚扰民居的案底。被石蜡鞭责五十关禁闭后跳墙而出,投奔州吁。)
机会终于来了。公元前719年,周平王驾崩,周桓王即位,卫桓公要去东周吊丧贺立。石厚献计,让州吁在第二天的饯行酒宴上,用一把短剑透胸而过,结果了乃兄性命。一干大臣也被石厚预先埋伏的五百甲士用刀剑围着,只得归顺了州吁。然后用架空马车载着桓公的尸体回朝,对外则宣称桓公半途暴病而亡。州吁自立为君,让铁哥儿们石厚做了上大夫。而戴妫的另一个儿子、桓公的弟弟公子完,只好逃奔到邢国去了。
让州吁和石厚想不到的是,石蜡竟然不希罕他们的伟大成就,反倒设计在陈国杀了两人,卫国的州吁政变以失败而告终。
但是,就像秦鲁出位郊天一样,一旦开了头,后面跟风的人多的是。政变的病毒,以不可遏止的态势,如瘟疫一般在春秋列国迅速传染开来。《太史公自序》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可见当时杀个国王什么的,实在是件很稀松平常的事儿,人们都懒得去数去记了。何况,据说司马迁的统计,也少于实际的准确数目。单单就兄弟相残的事件而言,比较明确的也有不少。譬如紧接着的鲁公子轨(后来的鲁桓公)指使公子翚弑鲁隐公事件,齐公孙无知弑齐襄公诸儿事件,齐公子小白(齐桓公)杀公子纠事件,卫朔杀兄长卫急子与卫寿事件等。柏杨先生在《中国人史纲》中,光是统计春秋时期“封国的并吞与逐君杀君”就用了长长的上中下三节,足以证明当时已然滥杀成风了。
可悲的是,这种亲人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后世一直也没有断过。就连历史上公认的明主唐太宗,也弄了个杀李建成李元吉的玄武门之变。也就是说,即使是众口称誉的明主,也往往将那份血浓于水的感情置之度外,用残酷的手段夺取和巩固唯我独尊的皇位。在权力面前,太宗断然引弓射杀了自己的亲兄弟并逼父亲退位;汉武帝与武则天,则是连儿子都狠心杀掉了。
说来说去,都是权力惹的祸。为了它,且不说庙堂高处的你死我活,就是处江湖之远的君子剑,也会让人唤声岳“公公”。
封建社会里,皇帝代表“天”来统治人民,所以大家都得服从他的统治。在皇权高于一切的社会,一家人谁都想爽快地过一把“我的地盘我作主”的瘾,当然就免不了不择手段地争权夺利自相残杀。其实,直到今天,那些兄弟相残的悲剧也仍在发生,且不说什么遗产纠纷,就是雇人干掉亲密战友好让自己补缺的新闻,相信大家也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可以说,这既是人性的问题,更是制度的问题。只要天大地大我最大的各种特权仍然存在,这样的事件就极有可能再次发生。别看他们一个个把“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背得滚瓜烂熟,但在权力这个硬道理面前,不光是亲情,什么情都可能变得微不足道,难以逃脱被扔到爪哇国里去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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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爱你却又杀了你
《左传&;#8226;隐公四年》中说:“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石碏是个真正的臣子,他痛恨州吁,把自己的儿子石厚也牵连进去了。大义灭亲这个词,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
俗语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小儿子)。可不知怎么回事,在卫庄公这儿就倒过来了,他偏偏更爱州吁这个从小就喜欢打打杀杀的古惑仔。大夫石碏看这小祖宗实在闹得不像话,忍不住劝谏庄公说:请主公好好地管教他,免得以后生出什么祸事来。那时,可就想管也管不了了。庄公一听,这不想给我搁帽子嘛,去去去,哪有这么严重,你先教好自己的儿子再说吧。于是仍旧溺爱州吁,任其所为。
本来也是,庄公家事干你石碏屁事,用得着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么?
话虽不错,但在石碏眼里,家事跟国事是分不开的,你庄公才是狗咬吕洞宾呢。
石碏一番好心,却弄了个灰头土脸,只得没精打采地往家里走。刚进里屋坐下,上好的乌龙茶正欲入口之际,便听得石厚在外边大声让老仆备马。石碏气不打一处来,猛地起身站在门口大喝道:小兔崽子,你给我站住!老实说说你和州吁那混世魔王都在外边干了些什么?
石厚一脸无辜相:老爸,我们真没做什么坏事呀。哪个老不死的竟然敢告状?回头让我哥们收拾他!就要抬脚走人。
石碏一听,难怪庄公让自己先教好儿子再说,原来儿子竟然如此嚣张!阿福阿贵,给我把这小子拿下!
于是几个人一起将石厚捉了,轻轻重重地鞭责五十,再关起了禁闭。可没想到,石厚当晚就翻墙而出,径直投奔铁哥们州吁去了。石碏不敢到王宫去要人,也羞于再见庄公提什么狗屁建议,只得整天在家面对着夫人的哭闹而长吁短叹。
卫庄公死后,桓公即位。石碏见其懦弱,又见州吁一旁虎视眈眈,知道大事不妙,于是打起提前离休的主意,一个报告就让自己回家享清福了。州吁与石厚更加肆无忌惮,终于在卫桓公去东周的饯行宴上杀了他。而后托言桓公暴疾而亡,州吁自立为君,又给军师石厚赏了顶上大夫的乌纱帽。
可是纸包不住火,只两三天时间,州吁弑兄之事就被人们传得沸沸扬扬。州吁只得召来石厚,商议如何树立威望巩固君位。石厚回家向老父请教,石碏说,朝见天子就能取得合法地位。可是州吁弑君自立,天子未必肯接见他。如今陈桓公正得到天子宠爱,陈国又和卫国是友好邦交,你们何不先去见陈侯,请他在天子面前美言几句问题就解决了。州吁不疑,与石厚到了陈国。哪知这原是石碏与陈国约下的诛逆之计,二人转眼间便成了阶下囚。
石碏得讯,会集百官共议二人之罪。石碏说,州吁与石厚犯下弑君大罪,只能杀之以谢先灵。大家却说,主犯州吁的确该杀,但石厚只是从犯,可以从轻发落。石碏听后大怒:你们这不是怀疑我有舐犊之私吗?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州吁弑君之恶,都是石厚促成的,我岂能因为他是我儿子就放过他呢?既然你们都在怀疑,那么我亲自到陈国杀了他吧,否则我也没脸去见先人。这一番话,说得大家感动不已敬佩不已直至无语,于是派人分别去杀了州吁和石厚。
左丘明写到这里时,恐怕也为石碏这几句话感动得热泪盈眶,所以就有了“‘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的感慨。从此,类似行为都被称作大义灭亲,都能得到人们的赞美。跟“铁面无私”、“不徇私情”等近义词相比,“大义灭亲”也的确更能激活人们的思想波澜,让人感动流涕。
当然这也很正常,因为名人的话语很容易成为名言,名人的观点很容易成为至理。以至于后人要别人相信一个什么观点,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搬出“子曰诗云”一般的证据来。老师说,名人一句顶你一万句。即使是一样的道理,你不找个名人撑腰那就没有说服力。而且那道理即使错了,也有名人在前面顶着嘛。
可是,透过人们感动的热泪,我却从“大义灭亲”里感受到一股冰凉冰凉的冷气。我在想,石碏在石厚被杀的那一刻,是不是也会流泪呢?但是历史没有留下明确的记载,我也不便弄出个信度不高的答案来,只能想想而已。
在这段旧事里,“大义”应该是指君臣大义,这是时代使然,其是非对错我们没必要说三道四;而被“灭”的“亲”呢,应该没有多大的古今差异,指父子之间亲属之间的亲情,也是私情,我们说不说它都存在。“义”是后天教育灌输留下的烙印,存在于头脑之中;“亲”是先天带来的,不仅头脑之中有,而且深入到血液骨髓里。那么,要用后天形成的“义”打败深入血液骨髓里的“亲”,主动把亲人送给国法或其他东西制裁甚至于致死,其难度可想而知!但是,石碏做到了,而且是主动出击干掉了自己的儿子,不由得人不佩服其超强的意志。
问题是,虽然石厚的确该杀,却未必该由石碏去杀。所以,我倒认为石碏“大义灭亲”是统治阶级洗脑运动造就的铁石心肠所致,跟人们鄙视的“六亲不认”没有什么区别,即使不鄙视,也实在没什么值得佩服的。
而且真要以当时的道德标准来对照的话,他也绝对够不上人臣的楷模,因为他还有不少方面没达标。其一,庄公有过而不死谏;其二,桓公懦弱而未死保;其三,杀掉州吁,他也够得上弑君了。这几条君臣大义中的要义,他不是也违背了么?
而统治阶级看重的,只是他狠心杀掉儿子的这个结果。至于流没流泪,那是他自己的事。不过我相信,无论在人前多么慷慨激昂,回到家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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