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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祭-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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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吗,两具长着绿帽的尸体,一男尸一女尸,这还不算什么,充其量也就比白毛僵尸高一等级,但是,还有一句小娃尸体,全体通红,头发和眉毛却程白色,最离奇的是,眉心之处长了一个拇指大的黑块,远看就像是一个黑洞一样。
何博士看着抖擞的说:“你们知道那个黑块表示着什么吗?”
“那是天眼!一但僵尸打开天眼,我可以直接告诉你们,没有任何人能收服它,就算是钟馗、张天师联手,嘿嘿……”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都知道,就算是两个得道的捉鬼大师联手都未必能收服它。
钟馗,是中国民间传说中驱鬼逐邪之神,号称“驱魔大神”,而张天师;其本名是张陵;东汉时五斗米道的创始人,自称“太清玄元”,为人治病,画符念咒除灾,以驱鬼辟邪成名于天下。
一个开了天眼的红毛僵尸,难道真的比他们两联手还厉害?何博士是危言耸听?
悦月亲眼见过红毛僵尸的厉害,此时她冷不防的冒出了一句:“长风就差点死与红毛僵尸之手。”
“啪达”一声,老刘被这一句吓得把手上的老花镜给折断,何博士的手暗中不禁抖擞。长风这个人,对于老刘和何博士两人来说,实在太震撼。老刘从在大学里认识他到现在,就差没把他当作怪物来看待,在他眼里,长风几乎无所不能,当年你学校的“阴变”事件,老刘是亲眼所见,长风居然能穿墙而过。甚至……
而何博士,虽然开始没见过长风,但是古晶曾经跟他说过,这是一个深得佛道两家精髓的人,天下无出其右。
这个人,居然差点死在红毛僵尸之下。如果,这个红毛僵尸开了天眼,或者遇到了五彩斑斓尸,那还有谁能制服得。
“大约在公元1200年左右,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何博士在这个时候说这个事,让大家不禁愕然,难到这个事跟红毛僵尸有关?这一猜想,引起了大家心中的好奇。
“那个时候,成吉思汗东征西伐,铁骑过处,无人可挡。”
“在西伐归来之后,,史书上记载,成吉思汗出的六千精兵,损兵三千,而在野史上有记载,其实以乘成吉思汗他们当时的精兵和威名,损兵一千出头,在归东的时候,为了避免与金国大军相遇,绕道而行,途经一座大山的时候,在山上驻营。”
“蒙古人骁勇善战,喜好打猎,入夜之后,他们到山上打猎,五百人前骑兵进入深山。最后,惨叫声不绝,成吉思汗以为遇到猛虎,就派当时一武功高强的军官去查探。那军官领兵五百,最后一去不回。”
“天亮之后,1000精兵不见一人归来,众人感到奇怪,成吉思汗领着剩余的四千余人追寻,在一山谷看到残肢断臂,到处都是尸体。”
悦月瞪着大眼睛,好奇的问:“地上的尸体,都是那些去打猎的?”
“尸体几乎遍布整个山头,一千人,一个不剩,而且死相极惨。”何博士接过悦月的话,继续说道:“成吉思汗心里知道,这山头一定有不平常的东西,要是那些虎豹之类,凭他1000士兵,根本不足为惧。他们虽然惊骇,但是还是把这些尸骸全部入土,趁着天黑之前,赶紧离开这座山。这一千尸体,全部入土之后,天即将黑。”
“之后呢?”众人隐隐感到,后面还有更惨烈的事情发生。
果然,后面的事情简直是闻所未闻。
“野史记载,成吉思汗连夜马不停蹄离开这种山头,入夜之后,忽闻有破风之声尾随而来,仔细一看,一红色人影一蹦一跳的追随着众人,那种速度,比起马匹,有过之而无不及。”
众人心想:看来这红色人影,一定就是红毛僵尸。
“士兵们留下一小队人,用弓箭,强弩等对付他们,但是那人影毫不畏惧,最后惨死于那红影之下。”
何博士沉沉道:“那就是红毛僵尸,野史记载,这僵尸追着众人一夜,尽杀精兵近千人,所向披靡,众官兵根本无法抵抗,而且刀枪不入。这僵尸,就是开了天眼的红毛僵尸。”
“成吉思汗回去之后,大怒,西征杀敌过万,损兵一千,攻克城池十余座,没想到回来被一红毛僵尸损了自己两千精兵。因此,对天下称,悬赏黄金万两,取其人头。当时宋朝能人众多,只是经过一年,那些人都是有去无回。而金国有一绝世高人,也参与其中,后来据说,那高人和那僵尸,从此没有任何下落。”

 第三十二章 逸品茶轩

他们终于知道何博士惊慌所在了。何博士看的这个野史,是在加拿大的博物馆看到的,中国在百年国难之后,众多文化愧宝都被这些老外抢走,在国内,那些史学家根本不知道有这野史存在。甚至,他们对于野史,几乎是不屑一顾。
老刘张口结舌的说:“金国的绝世高人?那人是谁?难道是……”话没说完,众人心里已经明白过来。
当时的金国国君叫完颜洪烈,完颜一族属于皇族,而这个金国的高人,多半就是复姓完颜。想到这一点,众人心里想到,这个复姓完颜的高人,多半就是完颜长风的祖先。
悦月没想到这次来中国,遇到的麻烦,比上一次更加大,她喃喃道:“这红毛僵尸怎么对付,不能只靠长风一个人!”
抬起头,她对着众人,把长风和任天行两人对付那红毛僵尸的过程说了一遍。这个开天眼的红毛小僵尸,将会比那红毛僵尸更加厉害。
不过,唯一不变的是,这些僵尸再厉害,还是怕阳光,所以,它们之后在晚上才会出现。
怕阳光?悦月脑光一闪,拍手道:“我想到一个对付它的办法了?”
“什么办法?”
“烈日”,悦月掏出了那颗烈日,说:“趁现在还有半天时间,我们要赶紧研制出新的烈日,把烈日里面产生紫外线和X射线化学成分增加。”
对,怎么没想到这个,众人大赞好方法,只是这个方法虽然好,但是却治标不治本,这些长了毛的僵尸,虽然惧怕阳光,但是阳光对它们,并不是致命的。
不过,有总比没有的好,而且用这个方法,何博士说道:“就算不能收服僵尸,但是驱走它,一定不成问题。”
周芷慧也点了点头,说道:“悦月小姐,就这么办,江国华,你要全力配合悦月小姐。”
“明白!”江国华点头。
“何博士,研制新式的烈日,一定少不了一个人,TOM,他是光学博士。”
TOM中了尸毒,被晕回来之后,一直被何博士用蒸馏的方法,把他放在一个木桶里面,下面放了一层糯米,用火把糯米煮成饭,期间产生的蒸汽,可以把人体的尸毒逼出体外。
只是这个TOM被蒸了才一夜,到现在还没有苏醒。
偏偏这个时候,又少不了他。
何博士沉思了一下,说:“走,我们去看看他。”
TOM被脱的一丝不挂,盘膝坐在一大木桶里,两手被一木棍撑开成十字形。木桶下面生着火,两个穿着隔离衣服的士兵正在不断的给他擦身子。
在TOM的旁边,还有两个大桶,古晶就坐在其中一个桶里面。古晶中了尸毒,不过并不严重,他以自己修炼多年的内功,把尸毒逼到一处。只是他摆八卦驱魔阵,耗费了太多的真气和精神,以至于自己临近虚脱。
被送回来之后,何博士用放血的方式,把逼在一处的尸毒给放了出来,余毒用糯米驱出体外,虚弱的身子,经过一夜的调理,明显好了许多。
众人进来的时候,都带上了防毒面具和手套,看到古晶脸色已经没有这么苍白,逐一跟他点头示意。
何博士对着旁边的战士问:“一共换了几次?”
“报告,一共换了七次,这是最后一次。”
何博士点了点头,说:“马上换,火再烧大点,分量加倍。”
那俩战士把一代糯米捧了起来,倒进旁边的空桶去,然后开水,在桶地下用大火烧,没几分钟,桶内蒸汽大起,然后用一白色胶布裹住TOM,把他整个人都抬了起来,放到新桶去。
那救桶拿起之后,众人哗然,桶里面一层厚厚的糯米,全部程黑色,带着黏性。一只苍蝇偶然从上面飞过,问道这气味,就掉了下来。
这种毒,比蛇蝎还毒。
两士兵虽然带着手套,但是他们根本不敢用手去碰。小心翼翼的捏着下面的布匹,把这糯米卷了起来,然后扔到专业的杀菌玻璃箱里。
何博士说道:“这是第八次用糯米驱毒法,体内的毒还没有清,估计需要两个月才能清楚。”
“两个月?!”悦月失声叫道:“这怎么行,今天他如果醒不过来,今晚……”
老刘急道:“是啊,是啊,何老兄,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何博士翻了白眼,对众人说:“我没有!”
就在众人失望的时候,何博士又加了一句:“他有!”
他一眼瞟向了古晶,说道:“茅山派的金针渡穴,或许能解决问题。”
针灸,是中医的瑰宝,从古代到现代,都是知名于天下,这也是中医比起西医更傲人的地方,针灸的影响力,在全球各个国家,都有专门的学科,在研究和使用针灸。
这也是中国医学,最早走向世界,能得到世界认可的疗法。
而古晶的金针渡穴,更是一绝。
虽然虚弱,但是只要金针到了他手上,那就像玩魔术一样,转眼间,TOM身上插满了长短不一的银针。
此时,周芷慧收到了一个消息:凤凰山山顶有巨大的爆炸声,山顶倒塌。她急忙派遣施丝去查探。
在这种时候出现这样的事情,无论是谁,都觉得有问题。而此时,正是白天,很多国家都会通过卫星对湘西地区进行监视,这个时候,如果派遣直升飞机去,太招人瞩目,派施丝去,是最恰当不过的。
而此时,任天行和长风,在逸品茶轩里,休闲的饮茶。任天行根本不急,他知道,自己如果不在,周芷慧一定能代替自己指挥全局。
任天行发现这长风身上有一颗白色珠子,跟玉玲珑非常像,他好奇的说:“我们出土的那玉玲珑,除了颜色,其他的都跟你这个一样。你从哪弄来的。”
“它们很有可能就是一对!一白一黑。”长风淡淡的说,心里却琢磨道:这个时候出土,而且两颗同时出现,会不会有什么暗示。
任天行眼角留意着茶馆里的众人,然后锁定在那茶馆老板身上。
“他就是这逸品茶轩的老板!我叫黄风查过他的底,他不是本地人,但是在凤凰县却待了将近十五年。”
长风喝着茶,随意的看了一下茶馆四周,最后眼睛盯在服务台的一个鱼缸上。
“你看那个鱼缸!”
任天行沿着长风指去的方向,没看出那鱼缸有什么特别。
“鱼缸里面的金鱼,一共三只,其中二黑一红。你再看看茶馆四周有什么不一样!”
任天行听闻,仔细的看了一遍茶馆,从地面上房顶,窗口到桌子,丝毫不放过,最后眼光留在屋角的大柱那里,他惊讶道:“三个大梁柱,两红一黑。”
“没错,三三之数,红黑相间,这是招财阵!”长风低声说道:“摆这个阵势的人,是个高手。”
“招财?可是,这茶馆,似乎很少人。”任天行心里纳闷,要真招财,这生意怎么冷冷清清的。
“你再仔细看看!用心去看,就能看出来为何生意冷清。”
经长风这么一点,任天行干脆闭上眼睛,让自己心里静了下来,然后再睁开眼睛,目视着四周。
“难道……,跟那个花瓶有关?”
那是一个半人高的花瓶,里面插着富贵竹,这摆在门口旁边,以示迎客,装饰所用,只是这高出的富贵竹,正好在鱼缸的前面。
“这个招财阵,是把财源从外面招进来,只是这个老板又摆了一个富贵竹,挡住了财路。这样,不仅仅没有招财之效,还挡了自己的财运。”
长风意味深长的说:“一个普通的商人,如果财运挡着了,表示什么……?而以一个普通商人的财力,他能在这里呆了十五年……”
“对,我怎么没想到呢!”任天行恍然大悟,这么一点简单的逻辑,自己怎么就这么疏忽呢。
商人,始终是看着利润,如果财路被挡住,这么冷清的生意,每个月必定亏本,这个老板居然能在这里呆了十几年,就算是家财万贯,这十几年,一定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既然是商人,他怎么会赖在这里呢?
任天行沿着长风的眼光,往那花瓶上面一看,他心里突然间一颤。如果不是仔细看,根本注意不到花瓶上面的那些花纹,那是一个差不多半个巴掌大的圆形标志,上面,赫然刻着一个菊花的模样。
两人面面相觑,十分惊讶,这居然是九菊派的标志,而这个老板,一定跟九菊派有关,说不定,这个茶馆就是九菊派在凤凰县的情报网之一。
任天行渐渐的握住了拳头,眼睛猛的盯向那老板,长风急忙拉住任天行,低声说道:“不急,既然鳖已经入瓮,不怕它跑了。”
两人结账出去的时候,那老板见到任天行,眼色掠过一丝惊讶。
外面还是下着雨,小雨。
九月的雨,带起蒙蒙的雾气,使得前面二十多米之外的地方变得朦朦胧胧,给整个县城,增添了几分神秘和美丽。
雨中,他们两人却没有撑伞,偶尔路过他们身边的人,不禁好奇的大量了一眼他们,然后各自赶路了。
在街尾不远的地方,那个黑色的房屋,与周边的那些红色建筑,显得格格不入。
黑屋门口,贴着一个白色的告示,任天行是第二次来到黑屋,第一次是梦中来过,对于那个告示的出现,他虽然有心里准备,但是眼里还是露出一股意外之色。
“招学徒:胆子大,身体好,相貌丑。”任天行不用看,脑海里闪过梦境中见到的那个告示,嘴里喃喃说了出来。
果然,那告示跟任天行说的一模一样,这一下,长风好奇的看了一眼任天行,没有说话。
任天行苦笑道:“看到了吧,几乎跟梦境一样。”
只是这一次,他们并不急着进去,长风在四周看了一眼,问道:“那个小菡,带你们到这里的?”
“没错!”
“看,她当时就在这里,而我们,在她后面,几步之差,但是我们发现,她居然……没有影子!”
如果是人,怎么会没有影子呢?

 第三十三章 陈家棺材铺

就在离小菡几步之遥的他们,都能清晰的看到自己的影子,给街灯拉的长长的,而小菡,没有影子。
她就像鬼魂一样,微笑着,带着众人走到这里。在下着雨打着雷的气氛中,有一种领人去黄泉路的那种凄凉恐怖之感。
任天行看着长风,长风看着那个地方,那个地方闪着天上掉落雨水时溅出的水花。
四周,死气沉沉,特别是下着雨,还起这浓雾的阴天。
面对的是一个普通的黑屋,但是这个黑屋,却让两个大男人在门口愣着,他们的双脚没有徘徊,但是他的思想却在不断的想着一个问题:进去?不进去?
他们两人的背后,是陈家棺材铺,高挂在门槛上的门匾,上门五个金色大字显得阴凉显眼。
从棺材铺门缝里,传出一声微弱的声音:“二娃!”
如果他不是任天行,如果他不是完颜长风,很难相信一个人的听力在这小雨天里,连这么微乎其微的声音都能听得到。
而两人,几乎在同一个时间里,同一个动作,赫然转身。
他们相对一视,都露出了一股惊讶和疑惑。迈开脚步,两个人齐步走向了棺材铺。
拍门声响切划破了这压抑阴沉的天气,带起了一丝生气。
一个白影闪入他们眼中,开门的是一个年轻人。脸如猴腮,满脸的麻子,在瘦小的身子外面,包裹着一身白袍,他长的居然非常的高,最奇怪的是,他的眼睛。左眼大而明亮,但是右眼,几乎咪成一条缝。
只要是看到的人,都知道,他的右眼,是瞎的。
门开了之后,他好奇的看着门口的两人,一个是短发,一张俊脸,但是偏偏又不是那种奶油男生,眼睛里发出一股迫人气势的任天行,另一个人,长相普通,但是让他看了之后,都不知道为何心里发虚的长风。
这两个人给他的第一个印象就是:要命的人。
虽然是要命的人,但是他却没有露出一丝惧意。一个连棺材铺都敢开,天天为死人服务的人,还怕什么要命的人呢?
他暗自吸了一口气之后,徐徐的吐出了一口气:“有什么可以帮忙的!”
他没有问找谁,因为到棺材铺来的人,一般都不是来找人的,而是为棺材而来。
长风开口说道:“我们要买一口棺材!上好的柳州棺材!”
任天行恰有其事的点了点头,眼光却往棺材铺里看去。这个开门的年轻人所透出的表情,都被他看在眼里了,让他心里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很压抑。
能让任天行心里感到压抑的事情,并不多,这偏偏,这个年轻人就给他造成了这样的感觉,心里不禁提高了警惕。
进入棺材铺之后,里面的棺材罗列,尺寸大小及各种式样齐全,分大、中、小号三个等级,样式不一。
“两位老板,您看,这一排,都是广西柳州的木材所铸成的棺材。”这年轻人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两人。
长风独自走到棺材旁边,一个一个的摸,之后又摇了摇头。
“我要最好的棺材!”
“有,有!在内屋,两位老板,里面请。”这年轻人连连点头,走在前头,往内屋去。长风跟在后面的时候,给任天行使了一个眼色。
“老板,这棺材可是店的镇店之宝啊。”
一副黑漆大棺材,摆在内屋边侧,这是柳州木质所铸,头尾两面刻有龙风,雕有福鼠,栩栩如生。
“造棺之木最佳者为春芽木,质坚色黑发亮,敲之略有声,其次为柚木,质坚色红,不渗水,可防潮。以此两种木质作棺材,均能避免鼠咬蚁蛀,埋地百年不朽。这口棺材,就是用春芽木所铸。八万八千八!”
任天行趁着长风跟他扯皮的时候,一个人慢悠悠的在后面,眼睛在四周不停的大量,等进入后屋的时候,听到长风赞了一声,说:“好棺材,买了。”
“老板好眼光,好眼光!”这年轻人心花怒放,想不到自己居然做成了一笔大生意。之是在他乐的时候,长风鼻子微微一动,奇怪道:“怎么有一股檀香味?”抬头往上一看。
任天行迈上一步,冷眼看着楼上的时候,一声声急促的声音从楼上传来:“二娃!二娃!”
这年轻人脸色一变,看着这两人,冷冷的说:“两位老板,今天下雨,不做生意,请改日再来!”
长风微笑道:“老板,你是怕我们没钱?天行,付账。”
“我给?”任天行愕然了一下。
“当然是你给,难道是我给?”
任天行心里苦笑,无奈的耸肩,说道:“信用卡能不能刷。”
这年轻人一脸冷漠,他摇了摇头。
“这是三千,算是订金,我们天晴来取。”任天行掏出了身上仅有的钱。而楼上一个苍老虚弱的声音,在不断的喃喃自语,偶尔厉声喝道:“二娃!”
任天行和长风心里琢磨着,这“二娃”,想来就是这年轻人的名字。
金钱的攻击实在是太厉害了,尤其是做死人生意的。这年轻人原本冷漠的脸色,稍微松了松。
他收下了钱,说道:“两位老板,明天赶早。”走在前面带两人出去。
任天行和长风相视了一眼,又看了看上面,然后跟着出去。
刚刚迈开脚步,长风耳里听到了几句熟悉的声音,他失声说道:“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那年轻人脸色一冷,转头喝道:“你们根本不是来买棺材的!”
就在此时,楼上喃喃之声停止,之后一口很浓重的方言对着他们说了一句,这是湘西本地的方言,对于任天行和长风来说,这就是鸟语。
那年轻人微微一征,抬头看了一眼,说道:“婆婆请你们上去。”一眼敌意的瞪着他们俩。
上了楼梯之后,一个老太瞪着双眼看着任天行和长风之后,手上的佛珠“彭”的一下断成两截,嘴里轻轻哼了一下。
两人走近老太婆的时候,老太婆显得有点慌张,身子不停的抖着,这年轻人迈开脚步,上前去扶着这老太。
这是一个到了风烛残年老妇人,一头稀稀落落的头发,满脸皱纹,老人斑布满脸上。虽然如此,她的眼睛却是很有精神,只是右眼而已,她左眼翻白。
这一老一少,一个瞎了左眼,一个瞎了右眼,显得怪异之极,而这楼上,摆着一个神位,上面供着的不是观音菩萨,也不是如来佛祖,更加不是他们的祖宗灵位,而是一个拿着长刀的关二爷。旁边还有一个焚烧着檀香的炉子。
嘴里念着佛经,却供着关二爷,奇怪的很。
她微微的睁开了眼睛,看到长风的时候,她点了点头,对长风说了一句话。虽然是方言,但是这句长风却听懂了。
那老太的大致意思是说:“你听得懂《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舍利子
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长风嘴里喃喃的念了一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而这一遍,就像沐浴春风一样,让众人感觉到心里十分的舒服,更让那老太吃惊的是,长风念出的这个经文,不是用普通念经的方法,而是暗自用自己的念力,用最原始的梵音所念。
这老太眼睛突然一亮,脸上充满了和祥,笑吟吟的道:“好,好!”
也只有她才能知道好在哪里,任天行和那年轻人,根本听不懂。
这老太眼睛转到任天行身上的时候,就像看到了鬼一般,脸色大变,她身子一抖,眼珠凸了出来,十分惊骇。
没有人知道她怕什么,就连任天行也莫名其妙,这老太转头看了一下关二爷之后,双手合十,对关二爷拜了几拜,之后闭眼喃喃自语。
这让众人诧异不已,就连长风也莫名其妙,任天行更是摸不着头脑,心里自我安慰了一句:“这年头,长得帅也能把人吓着。”
过了半响,这老太抬头看了一下长风,又看了一下任天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你们来了!”她压住自己兴奋又激动的心情,徐徐的说出了这句话。似乎她早就在等他们俩。
任天行和长风相视了一眼,不明白她在说什么,狐疑的问道:“你在等我们?”
“我等你们出现,等了六十多年!”
两人失声道:“六十多年?!”
这让他们不禁怀疑,这老太是不是老的糊涂了,说话语无伦次。但是,下面的话,却让他们感到震惊。
“六十多年了,你们终于出现了。”旁边的年轻人明显就是她的孙子,虽然方言难懂,但是这年轻人无疑充当了一个翻译的角色。
任天行疑问道:“你确定是在等我们吗?”
那老太婆连续说一堆方言,每说一句,那年轻人脸色就变一下,之后那年轻人居然“啪达”一声,朝两人跪了下来,猛的磕了几个响头。
任天行急忙扶起他,不解的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那年轻人原本含着敌意的眼神,如今居然一眼的泪水,哽咽的说:“谢……谢你们!”
“这是?为什么要谢我们?”任天行一脸迷糊,就连长风也感觉奇怪。
那年轻人看了一眼老太婆,然后对任天行说道:“谢谢你救了我母亲。”
说完之后,转头看着长风,激动道:“谢谢你救了他们。”
长风心里隐隐感觉到了什么,但是就是不能确定,而任天行,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自己什么时候救过他母亲?
“我叫陈大贵,我母亲姓叶名叶。”
“姓叶?叶叶?”任天行心里在不断的思索这个叫“叶叶”的女人,但是他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婆婆说,她梦见了我母亲,她被一个人关在一个坛子里受苦,还不停的造孽,要不是你,没有人知道她被关在那里。”陈大贵哽咽的对任天行说。
坛子?造孽?

 第三十四章 雪儿的真实身份

任天行身子一震,他想到了在泗水村竹林里遇到的那个女人,那个数着数字杀人的女儿。初三,就是不小心接下她的话,头颅被她一刀砍下的。
当时他愤怒的以竹子当武器,诺大的竹林被履为平地,坟墓里的一个骨灰坛在他疯狂的时候被打烂,骨灰里面有几根白骨之外,还有一块写满咒语的布,上面有一些毛发。
想到这里,任天行吞吞吐吐的说:“那,那个坟墓……就是你的……!”
那年轻人闭上眼睛,点了点头,说道:“我母亲被恶人困在骨灰坛里面,不停的造孽,你的发现,破了那咒语,让她再有重生的机会。”
佛说:种善因,得善果。而对于因果,又有:有因必有果。
任天行没想到前因后果居然应验得这么快,更让他想不到的时候,陈大贵对长风说的话。
长风在任天行说起泗水村竹林的事情之后,就已经知道这陈大贵为何要下跪,为何要谢他们俩的原因,任天行破了那阴煞,而长风,超度了那些惨死的亡灵。
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这个老太,是泗水村外逃之后,唯一生存下来的人。而她却在外地,跟她丈夫再生一子的时候,她儿子天生就是残疾,有了孙子之后,他儿子和儿媳妇,就生怪病死去。
她的孙子陈大贵,在出生的第一天,右眼就瞎了,一个算命的给她批命的时候,说,欠了的孽债,要世世代代的还到清为止。
这是诅咒吗?
她不知道,最后,她回到了湘西,在凤凰县开了这家棺材铺,给死人造福,积点阴德。
长风默默的点了点头,心里想道:“原来这样,她拜关二爷,就是为了让他镇住陈大贵的命,让那些妖魔鬼怪近不了他的身。”
任天行问了一句:“二娃是谁”想到这老太之前说的二娃,不禁问了起来。
陈大贵皱了眉头,说:“二娃不是人!”
不是人?
这一句,让任天行和长风两人惊讶了一下,陈大贵急忙解释道:“二娃只是一个方言,用普通话念“万”音。”
“万”?什么意思?
而长风把这个字和《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联系起来之后,他才明白,这个音应该是“?”,跟“万”字谐音。
“?”是吉祥的标志,是释迦牟尼的32相之一,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六五《入法界品》说:释迦牟尼“胸标?字,七处平满。”在耆那教的宗教仪式上,?和宝瓶等是象征吉祥的八件物品之一。?在梵文里,音室利蹉洛刹曩,意为“致福”,旧译为“吉祥海云”。
但是,这个“?”字,内在的含义并不是这么简单,如果用无上念力念出这个字,会爆发出一种能让天地变色的力量。
只是,这无上念力,岂是这么容易修行能修到的?
长风知道,以自己的精神念力,把这个字写在手心上,对着那些妖魔鬼怪打出去的威力,丝毫不逊色于道家的掌心雷。
但是,让他奇怪的是,为何这老太会念出这个字。
老太有意无意的看了任天行一下,任天行觉得奇怪,不禁说道:“没关系,你说就是了。”
“你的身上,我闻不到你身上的人气。你的身上,没有一点人气!”老太太瞪着眼睛看着任天行,慢慢吞吞的说了出来。陈大贵翻译这话的时候,脸色一股怪异之色,看着这任天行。
任天行和长风两人心里同时震了一下,他们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一下,任天行倒是不好解释。
老太太良久才叹了一口气,说:“老天要你成这样,必定有他的理由。”
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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