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第19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其实,也幸亏他没看到。
如果他真的看到,女神肯定会杀了他——哪怕他是个四岁的孩子。
“唉,再小的男人。也都有着雄性的特点。”
在古柯达跑出去后,女神眼里的杀意慢慢收起,这才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到炕前盯着她的小恋人看了片刻,就爬了上去,把他抱在了怀中,随即扯过那条脏兮兮的被子,盖在了身上。
小恋人的身体冰凉,就像札思古尔湖底的石头,更像一具死尸。
但女神却知道他没有死,他还有着轻微的脉搏,他只是被冻僵了,身体启动了自我保护技能,让他昏迷了过去,从而减轻身体技能正常运转时所需的热量。
女神更知道,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在水下始终紧紧抱着她,关键时刻把肺里的氧气都传送到她嘴里的话,依着他的强壮,绝不会因为大脑缺氧而昏迷过去,她根本也活不下来。
她活转了过来,男人却始终深度昏迷,全身冰冷。
如果现在不能把他从昏迷中唤醒,相信他再也不会醒来,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植物人。
唤醒被冻僵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予他足够的温暖。
在来腾格尔家的路上,女神就始终把男人紧紧抱在怀中,但这不足以让他感受到适度的热量。
男人最需要的是一盆火。
女神赤果着的身子,就是最好的一盆火,她有足够的把握,用她的身子把这个叫高飞的家伙,从深度昏迷中感到温暖。
紧闭双眼装死的家伙叫高飞,用自己温暖的身躯来暖和他的女神,叫安归王。
在两个的身子第一次真正接触的瞬间,安归王猛地打了个冷颤,从高飞身上传过来的凉气,趁机走遍了她的每一条神经,使她情不自禁的申银了一声。
但在九个弹指间过后,安归王却觉得从丹田内猛地腾起一股子火焰。
炙热的火焰,好像火山爆发那样,使她体温急剧上升,白瓷般的皮肤上泛起一片红色小点,自身变成了一个火炉子。
紧紧抱了下高飞,安归王右手食指点着他脑门,低声叹了口气:“唉,我救你,是想报答你救我。等你完全复员后,我再让你明明白白的死去吧。”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安归王把脑袋钻出被子,看向了干草堆上的东西:一些现代化的单兵作战装备,一把金蛇怪剑,一本用塑料包裹严实的白色封皮书。
伸出白瓷一样的右手,安归王把白色封皮《安归经》抓了过来,喃喃的说:“你能把这本书给我拿上来,看来也是天注定了——就是不知道卡杨那个老贼秃(安归王藏在棺材中时,就已经听到高飞这样称呼某活佛了)的尸体,能不能漂出来?”
安归王低头看着高飞,后者仍然紧闭着双眼,但却能感觉到他的脉息正逐渐加强,苦笑一声说:“小子,你能让伟大的安归王用冰清玉洁的身子给你取暖,你上辈子肯定是个大善人。不过可惜的是,你再也没机会向你的朋友炫耀这些了。”
高飞仍然不言不语,状若死人。
安归王也不再说话,就这样愣愣的盯着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安归王忽然在他嘴上轻轻吻了一下。
一种从没有过的颤栗,使她脸颊攸地发红,发烫,温度又高了好几度。
“我、我怎么可以这样呢。情不自禁的。”
狠狠咬了下嘴唇后,安归王强迫把那种悸动压在心底,又开始考虑安归经的事:“唉,看来那本经书再也找不到。再也无法利用中宫的邪术了。不过。能够得到这本白色经书,以后人手倒是不犯愁了。看来。这也是天注定,毕竟两千多年来,数十代安归王中只出现了一个铁木真。”
——
老实善良还又单纯的卓玛,在和丈夫烧开水时。听丈夫详细叙说他的危险经历,又看到那两只半边脑袋都碎了的野狼后,一点也不怀疑那个女孩子就是札思古尔湖的女神。
在看到漂亮的女神第一眼时,比那日红兄弟三人还要强烈的自卑,让卓玛不想再次被她看到,可是腾格尔却非得让她进屋告诉女神,说热水已经烧好了。
腾格尔不是卓玛。他当年也曾经去过大都市,也算是有过一定的见识了。
在看到三个儿子拿着衣服,兴奋的浆洗起来后,腾格尔终于明白。女神不是女神,而是和小恋人殉情没死的人间女孩子。
只是,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厉害的女孩子,轻易就把两头野狼给打死了。
腾格尔不想去问这些,他知道他没有资格去了解这些,更没有资格去给女孩子送热水,因为他是男人,女孩子现在已经脱了衣服。
无奈之下,老实的卓玛只好走进了屋子里。
腾格尔也不敢跟过去偷听女孩子和老婆说些什么,因为他怕自己会变成那两只野狼,可却在动手扒那那两只野狼时,眼角余光一直注意着屋门口。
他看到卓玛进去不久就出来了,然后把家里那个大木桶费力的搬了进去。
看到这儿后,腾格尔明白女孩子要做什么了:她这是要用温水给她小恋人取暖。
想到女神般的女孩子现在已经脱了衣服,腾格尔心里跳的就厉害,要不是他及时用力拧了下大腿,恐怕会忍不住的凑到窗前偷看了。
就在腾格尔咬着牙的给野狼扒皮时,他老婆卓玛终于走出了屋子,一脸茫然的走到他面前,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票子,结结巴巴的说:“这、这是什么?是女神送给我的。”
腾格尔拿过了钞票,触电般的兴奋使他全身都在颤抖。
卓玛不认识这是什么,可去过大都市的腾格尔却认识这种钞票:这是美元,每一张的面额都是五百,这些足有七八十张的样子。
在大都市时,腾格尔曾经亲眼看到,一张这样的美元,就能买七八只上好的大绵羊。
也许,花不了几张,就能把卓玛的身子调养好,给三个孩子找一家好的学校……死死攥着这些美元,腾格尔五体投地。
没有见识的卓玛,也赶紧趴在了地上。
唯有他们的三个孩子,仍旧在水台前卖力的搓着衣服。
——
当那日红和古柯达为了一包爆米花而打架时,安归王缓缓睁开了双眼。
一抹金色的阳光,透过脏兮兮的窗户玻璃,撒在漆黑的墙上,为这间破败的屋子平添了几分华丽。
安归王坐着手扶拖拉机来到腾格尔家时,在凌晨三四点左右,东方的天际刚蒙蒙亮,但现在却有了透过窗户玻璃的夕阳,这证明已经过去了十六七个小时。
抛却她拥着高飞在木桶内泡澡的那一个小时,到现在为止她已经沉睡了十几个小时,再睁开眼时,精神、体力已经全面恢复。
甚至,被卡杨活佛暗算打伤的伤处,都已经不再紧要了。
被那日红兄弟浆洗干净的衣服,已经被卓玛放在了炕边,摆放的整整齐齐。
一阵肉骨头的香气,顺着破败的房门飘了进来,条件反射般的,她肚子里发出了咕咕声。
门外的院子里很静,静得可以听到小鸟飞过时扑棱翅膀的声音,和腾格尔夫妻俩在灶上的低声谈笑。
安归王知道,由于她的出现,腾格尔的生活会发生大变化,那几万美金绝对能让他成为当地的富户。
当然,前提得建立在他们一家人不死的条件下。
第562章 安归王的冲动!
两千年以来,安归王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哦,是生活在传说中的角色,没有谁知道谁是安归王,谁要是对谁是安归王而感兴趣,结果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死。
如果腾格尔一家因为对安归王大恩而感激,向四邻八舍炫耀的话,安归王不介意让他们一家人从世界上消失,她绝不能留下一点让人查到她踪迹的隐患。
杀掉自己的救命恩人来保全自己,安归王不是第一个做这件事的人,更不是最后一个。
当然了,安归王也不想杀人,尤其是在心情很不错的时候。
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愣愣盯着墙上那一抹金色阳光,安归王忽然有了种从没有过的幸福,心中特别安静,竟然希望时间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
醒来后盯着墙上的阳光发呆,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安归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绝对不会有人来打搅她。
可她以往却没有现在这种感觉,特充实,特留恋,让她生出一种活着真好的感慨。
安归王很清楚,她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受,皆因为怀中搂着一个男人的原因。
怀中男人那强有力的心跳,和坚实的身体,让她产生了这种莫名的幸福感。
尤其是想到她抱着他洗澡,替他按摩全身的穴位,来刺激他濒死的神经重新活跃过来时,某个部位的存在,使她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都有了很大的波动,好几次竟然不知羞耻的,情不自禁的握住那东西,有种想据为己有的丢人念头。
看着墙上那一抹金色的阳光。安归王想到这儿时,浑身忽然轻轻颤了下,眼眸中闪过一抹杀意,但随后就消失了。脸颊上浮起了一丝羞红:她感觉到下面有个硬邦邦的东西。正蛮横的抵着她下面,那样火热。
安归王从没有经历过人事。但这不代表她不懂得那是什么,更知道男人在睡梦中,那玩意有了明显变化是最正常的事情。
高飞当下绝对还留在梦中,这从他的呼吸和心跳中就能听出来。
安归王垂下眼帘。看向了高飞。
熟睡,或者说仍然处在深度昏迷中的高飞,就像一个孩子,脸色平静,紧紧抿着的嘴角却偏偏翘起一丝笑意,眼皮偶尔会滚动几下,仿佛马上就会醒来那样。
但安归王却知道他不会醒来。
最起码不会现在就醒来。
她知道。高飞为了保护他自己,强迫把他自己封闭在深度昏迷中,这样才能成功熬过更多时间——安归王知道这点,那是因为她也会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受高飞嘴里那口氧气后不久,她就这样做了。
不过,她比高飞更能控制自己,所以才在被腾格尔从湖中捞上来时,才能及时醒来。
但高飞相比起她来说,还是差了太远,以至于脱险很久了,还沉睡在他自己的封闭空间内,迟迟无法醒来。
简单的来说,高飞现在就是一个生命迹象很正常的人,不过是把自己反锁在房间内了,只要他自己不开门出来,任由别人再怎么喊他,也是无济于事的。
可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门出来呢?
这得由他自己来决定,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辈子,哪怕是割下他下面那个硬邦邦的东西,他也不会醒来。
“唉,小子,我是不是该让你死在龌龊的美梦中?”
安归王轻轻咬了下嘴唇,左手又顺着高飞解释的雄膛,慢慢的下滑,一寸一寸的就像春蚕爬过桑叶,碰到了一根火热的东西。
心跳,骤然加剧,使她产生一种无法忍受的干渴感,本能的握住那个东西。
火烫的温度从她手心传来,使她白瓷般的皮肤瞬间泛起一层嫣红,眼神也迷离了起来,情不自禁的发出一声低低的鼻音,抬腿跨在了他身上——就像一只被主人搂在怀中的猫儿那样,伸出粉嫩的舌尖,在他干净而结实的雄膛上轻吻了起来。
体温,越来越热,某种从心底腾起的冲动,也越来越强烈——她想吃了他。
“不行,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这小子虽然救了我,可他终究是我的敌人,他死在我手中是必然的结果,我怎么可能会有把清白身子给他的荒唐?”
为了压制自己那种发狂的冲动,安归王张嘴,用她洁白整齐的小牙齿,在高飞雄前狠狠咬了一口,恨不得咬下一块肉来。
但在即将品尝到血渍的滋味时,她却又松开了,再次伸出舌尖轻舔了起来,就像一个小乞丐舍不得吃掉手中的冰激凌。
安归王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最后索性猛地掀掉盖在身上的被子,坐了起来——她不想再克制自己,她是伟大的安归王,她有着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能力!
要个男人,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大不了事后把他干掉。
世上,有谁会知道她曾经逆推过一个昏迷中的男人?
“姑姑,你、你这是要做什么?”
就在安归王不顾一切的要‘吃掉’高飞时,一个稚嫩的同音从窗下响起。
安归王怵然一惊,抬手揪起脏兮兮的被子盖在身上,猛回头时,眼眸已经变成了荧色,带着浓浓的杀意!
双手捧着一个大碗的古柯达,被安归王瞬间爆发出来的杀意,吓得踉跄后退了一步,赶紧垂下了眼帘,吃吃的说:“姑、姑姑,我是来给你送吃的。”
说着,古柯达把那个大碗放在矮桌上,再也不敢看安归王一眼,转身逃了出去。
他今年才四岁,还不怎么懂得什么叫害怕。
可他刚才真感觉到了一种从没有过的怕意,让他想到了今年开春的一件事:那是一个傍晚,抢了特伦鞋子穿的古柯达,被特伦追着刚跑到院门口打开门,就看到了一只野狼。
那只熬过一个冬天的野狼,实在受不了饥饿。这才跑到了镇上找吃的。
野狼走在空荡荡的街上,被饥饿折磨的浑身无力,正在四处寻找一点吃的时,却发现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孩子。兴奋的它眼睛都变成了莹白色。正要扑上去把不知所措的孩子一口咬死时,一只弩箭却射穿了它的脑袋。
射死恶狼的是镇上的一个猎人。他救了古柯达,却不知道。
猎人只知道收获了一只狼,可以用它来换取最需要的美酒。
他更不知道,恶狼那吃人的眼神。会让一个小孩子终生难忘。
而古柯达,刚才就再次看到了那种凶残的眼神,这才吓得跑出了屋。
跑出屋后,古柯达才重重吐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没事人似的去和特伦抢骨头了。
小孩子就这样,只要躲过危险后。就不会放在心上了。
他却不知道,他刚才面对的安归王,要比开春看到的那只恶狼还要可怕!
恶狼最多只能咬死她自己,而安归王却有可能会杀掉他全家。
天真的古柯达。带着他全家在鬼门关上溜达了一圈,又回来了。
看着那一碗冒着热气的羊汤,安归王轻轻叹了口气,眼眸渐渐恢复了正常,低声自语道:“安归王什么时候这样善良了,竟然不忍杀掉一个小孩子了。”
被古柯达撞破后,安归王再也没有了刚才那心思,在高飞脸颊上莫了一把后,就拿起了衣服。
衣服被那日红兄弟俩人浆洗的很干净,看出来是用了心的,穿在身上很舒服,就连靴子也被火烘烤过,洒了香料。
穿好衣服后,安归王才想到她很饿,尤其是在面对一大碗浓浓的羊汤时。
“咕噔。”
安归王听到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迫不及待的走到小木桌前,端起了那晚羊汤。
本来,腾格尔是准备要把那两只野狼炖熟了给安归王的,后来觉得女神不该吃那种东西,再加上已经成为富户了,就让卓玛买了一只羊。
羊汤炖了几乎一个下午,汤汁发白,洒上孜然、胡椒粉等佐料后,味道喷香,最适合几天没有吃东西的人了。
如果是以前,就算腾格尔跪在地上请安归王喝他炖的羊汤,她也不会看一眼。
但现在,她却顾不得羊汤烫嘴,几分钟就把一大碗羊汤喝了个干净,更不会在意油腻。
“呃!”
舒适的打了个饱嗝后,安归王双手抄在宽大的袖口中(草原人习惯这样),慢吞吞的走出了屋子,来到了院中,抬头向西方看去。
西方远处的天际上,那一抹夕阳已经变成了金线,却把云彩映照的火一般红。
环形的湛蓝色苍穹,好像一个大大的水晶球,看上去是那样的迷人,使人感觉生活在童话世界中。
外蒙虽然穷,但环境却不是华夏这种发展中国家能比的。
如果内地人看到几十年前才能看到的这一幕后,肯定会升起和安归王一样的想法:搬个椅子坐下,尽情享受着这蓝天,白云,红霞,和金色的夕阳。
“你、你醒了?”
就在安归王为苍穹所着迷时,卓玛端着一个盆子从所谓的厨房中走了出来。
盆子里是满满的一盆羊排,冒着诱人的香气。
“嗯,醒了——给我来一点。”
看着盆子,安归王淡淡的点了点头,不等卓玛说什么,就转身走进了屋子里:“还有,再来一碗刚才那样的羊汤。”
对安归王的随意指使,卓玛没感觉丝毫不快,反而有了种莫名的自豪感,几分钟后,就把她所需要的东西,恭恭敬敬的端进了屋子里。
就在卓玛垂着头要退出去时,却听到女神般的女人说话了:“你丈夫,和孩子呢?”
卓玛不敢抬头,盯着脚尖小声回答:“腾格尔去镇上买东西了,他说那位先生的衣服太淡薄。孩子刚才还在的,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玩了。”
“哦,你出去吧。”
安归王淡淡点了点头,却在卓玛即将走出房门时又说:“记住,我不希望别人知道我在这儿,明白了吗?”
第563章 女神生病了!
其实,就算安归王不特意嘱咐卓玛,她也不会把这件事说给别人的。
如果你从某个人手中得到了可以改变命运的好处,你会告诉别人吗?
不过卓玛却很清楚,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变着法的打听,她家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
她只是一个没文化的普通草原女人,不知道该怎么和那些人解释。
但她相信腾格尔会有办法说的,她所操心的就是,等女神俩人离开后,她要买几只小羊羔,多大的牧场。
当天色完全黑下来时,腾格尔的拖拉机回来了,上面载满了大包小包,在门口和邻居寒暄着,不等那些看出他好像变了的人说什么,他就主动笑着说,说他远在首都的表弟来了。
腾格尔也知道不能说出安归王和她的小恋人来家里住的事,可有些事必须得说。
“腾格尔的表弟是个有钱人,腾格尔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穷光蛋了。”
这是安归王在告诉卓玛的,也是在几天后在镇上流传着的一个消息。
大家也都坚信消息是正确的,因为以往连饭都吃不饱的腾格尔,这几天买羊羔、牧场和大批的生活用品,往外掏钱时眉头都不皱一下,好像流水那样。
很多人都想见识一下他那个表弟,不过不管是谁,只要一走到他家门口,就会被卓玛领着几个孩子挡住了。
阻拦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也很伤人心——腾格尔那个有钱的表弟,不喜欢和穷人打交道。
可没有谁对此不满,因为假如他们也有这样一个有钱亲戚的话,也会这样做。
今天,已经是被腾格尔用沾网从湖中拖出来的第四天了。高飞还没有醒来,仍然在他自己的世界中徘徊。
这几天中,都是安归王给他喂饭,不顾恶心的替他清理个人卫生。就像一个特称职的保姆。
哦。错了,就像一个心疼孩子的母亲。
有晚上搂着男病人睡觉的保姆吗?
这几个夜晚。安归王的睡眠质量,从没有过的好,使她不止一次的发出‘这才是人的生活’的感概。
安归王有这种感慨,在外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如果让这个人二十多年都睡在棺材中,才能安心睡着时,就会体味出这种安心的珍贵了。
今晚就像往常几晚那样,安归王脱光了衣服,钻进卓玛新买的棉被中,抱着高飞,把脸颊附在他雄前。准备在倾听着他有力的心跳中睡着时,房门被人轻轻敲响了。
自从安归王和高飞住进来后,腾格尔一家就住在院子里。
不过他们不在乎,反而希望俩人能在他家住一辈子:四天的时间。安归王给了他们两次钱,每一次都是那么厚厚的一叠。
你会把财神爷向外赶吗?
尤其这个财神爷能在眨眼间,就能干掉两只野狼。
从那天开始,腾格尔就再也没有进过原本属于他自己的房间,更几次嘱咐老婆孩子,除了送饭外,绝对不能去打搅客人。
今晚,却有人敲响了房门。
安归王的黛眉微微皱了起来,翻身坐起披上了衣服后,才淡淡的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腾格尔。
他全身上下都穿着新衣服,这几天在邻居面前都是趾高气扬的,但在安归王面前,却像一只小羊羔,不敢看她一眼,只是局促的搓着双手站在门口。
安归王问道:“有事?”
“有,有事。”
腾格尔咽了口吐沫,才小心翼翼的说:“傍晚我外出买烟,听到从札思古尔湖那边镇上来一个客商说,从几天前开始,几个陌生人到了镇子上,四处散发寻人启事传单,说谁要是有这个人的消息,会给好多奖金——恰好,那个客商带有这样的一张传单。”
说着,腾格尔从口袋中拿出一张传单,放在了小木桌上,这才低声说:“我仔细看过这张传单,和那位先生是一个样子的。”
说完这些,腾格尔左手抚雄,对安归王方向深深鞠了一躬,低着头慢慢退向门口时,却听安归王问道:“那边的镇子,距离这边多远?”
腾格尔想了想,回答说:“大概有三十公里左右。”
安归王点了点头,又问:“你有没有听说过蒙戈尔这个地方?”
微微抬起头看了眼安归王,腾格尔又飞快的低下:“传言,蒙戈尔下面有成吉思汗的陵墓,我还年轻时去过一趟,那边距离这里大概有四百公里左右。”
四百公里?
安归王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下。
四百公里放在地面上,开腾格尔那辆手扶拖拉机,也就是一两天的事,但要是放在地下河,可就不是四百公里的事了。
别忘记地下河是弯弯曲曲的,很可能是地上距离的几倍。
安归王这才想起,她好像还没有问过腾格尔,今天是几号。
腾格尔告诉安归王今天是几号后,稍等片刻没有听到她再问什么,这才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以往,时间对于安归王来说就是一个时间,别说是十四天了,就是十四年,对她来说也没太多的意义。
从她四岁第一次在棺材里睡觉起,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最终无非是带着‘壮志未酬身先死’的遗憾,把大业精神再传给下一任安归王罢了。
除了上次赶往塔克拉玛干沙漠刺杀莫邪征东那次,她其余的生活都像一潭波澜不惊的死水,今天和明天,今年和明年,甚至今生和来生,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她绝不会因为虚度一天而有丝毫惆怅,只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解脱的迷茫。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追求目标,或者说已经对所追求的早就失望了,那她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时间只不过是提醒她吃饭、休息的一个概念而已,想怎么浪费,就怎么浪费。
所以。安归王从来没有觉得十四天有什么了不起的。
可当腾格尔告诉她今天是几月几号,她这才知道她竟然在地下呆了整整十天,其中有八天多,是在暗河中漂流。
被一个她随时可以杀死。但还没有玩够的男人抱着。漂流。
这十四天,尤其是在腾格尔家中的这四天。绝对是安归王最为精彩的日子。
她从没有想过,她竟然很享受当前的这种日子,白天看着这个男人,晚上抱着他。哪怕一句话都不说,但心里却有着从没有过的安宁,使她渴望一辈子就这样。
“难道,我已经爱上了他?”
安归王呆坐半晌,才慢慢脱掉衣服,重新钻进了被窝,搂紧了那个男人。白玉般的脸颊贴在他雄膛上,听着他的心跳——却有了莫名的烦躁。
以往的几晚上,她只要钻进被窝抱住高飞,身心就会安静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进入梦乡。
但今晚,她却感到了烦躁。
安归王很清楚,她烦躁是因为她知道,高飞已经失踪了十四天,他的家人肯定在四处找他,并能很快找到这儿来,把他带走。
不管高飞能不能醒来,那些人都不会让他和安归王呆在一起。
她不想高飞离开。
他现在已经成为她的私有财产——或者干脆点说,是她的爱人。
谁会允许自己的财产和爱人被别人抢走?
安归王很清楚,依着高家的实力,就算她带着高飞藏到九天之外,仍旧会被找到的。
也许,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永远的把高飞留在身边。
那就是死。
就像世上那些为爱殉情的男女那样。
两个人都死了,就再也没有谁能分开他们了。
想到这儿时,安归王终于肯定了一个事实:她,爱上高飞了。
她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爱上他,俩人之间没什么海誓山盟,有得只有敌意。
可她就是不想高飞离开,想让他陪她一辈子,不管他是否会昏迷一辈子,甚至都不管他一点也不爱她。
爱,是自私的,没有道理的。
安归王静静伏在高飞雄膛上,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呼吸均匀,好像睡熟了的样子,但长长的眼睫毛却总是会动一下,证明她根本没有睡着。
外面的天,越来越黑了,已经有霜降了下来,睡在外面帐篷中的腾格尔一家,也传来了轻轻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