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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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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以为,他在喝下那碗孟婆汤昏睡过去再醒来后。会彻底的忘记这句话,忘记沙漠下面那个古城,忘记巍峨宫殿中的那个极美的女人甚至,忘记塔克拉玛干沙漠!

    可是,等他醒来后,却依旧记得这句话,记得那座古城,记得宫殿中那个娇嗲嗲喊他驸马的女子,记得塔克拉玛干沙漠记得所有发生过的一切!

    高飞醒来很久了,始终静静的躺在床上,直愣愣的望着灰不啦唧的天花板,和墙上那副已经变黄了的‘大漠孤烟直’的画。

    眼前这一切很熟悉,因为在十几天之前,他曾经和秦城城在这儿凑合过一晚。

    这儿,是华夏西北巴音自治区机场附近的‘梦回楼兰’旅馆。

    这家旅馆的老板是个大胡子,老板娘有比水桶还要粗壮的腰肢,这儿有单价三千块一把的工兵铲,这儿是梦回楼兰旅社,是高飞十几天前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的首站。

    十几天的时间眨眼既过,就像做了一场梦那样,高飞又回到了起点。

    他不想考虑为什么醒来后会出现在这儿,在他昏睡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是纳闷:为什么在喝了孟婆汤后,仍然能清晰的记得这一切。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高飞才从床上翻身坐起。

    现在他依旧穿着那身进入沙漠时的迷彩服,衣服干净中透着一股子淡淡的香气,他的大兵靴就在床前,鞋尖朝里。

    淡淡的看了眼鞋子,高飞的目光又落在了床头柜上的背包上。

    这个鼓鼓的背包,是铁屠为他准备的,里面有05式微声冲锋枪,有军用三棱军刺,有强光手电、饮食等探险所用的必需品。

    高飞拿过背包,鼓囊囊的背包依然那样沉重,好像那些必需品仍然在里面。

    不过,凭着手感,高飞就确定这里面装的绝不是原来那些东西。

    高飞拉开了拉链,最上面的是本书,下面是个用黑色油纸包着东西的小包。

    拿起那本书,高飞随意翻了几页:书是用毛笔字写的,字迹娟秀,一看就是女人所写,字体是他所熟悉的简体字,上面全是‘补天草,在恒温33゜情况下,成熟期为四十天’的字样,就像一个账本。

    盯着那些娟秀的毛笔字,高飞愣了片刻,才打开了那个油纸包。

    油纸包内,又有七八个小的油纸包,每个包内都装着大约三斤左右的种子,散发着浓郁的药香味道。

    就像个老人那样,高飞动作缓慢的把包重新包好,放在了一边,又拿出了一个鹿皮缝制的百宝囊。

    这个百宝囊很是坠手,稍微一动就传来玻璃球互相碰撞的哗啦声。

    高飞打开系着口的细麻绳,从里面拿出了一串东西:十二颗鹌鹑蛋大小、乳白颜色的石头,每一颗石头都圆润光滑,散发着柔和的荧光。

    高飞再次伸手,这次拿出的是颗好像鸡蛋大小的玉石,沉甸甸的,颜色血红,外型就像一颗放大了无数倍的泪滴。

    猫儿眼,美人泪。
第394章 金风玉露一相逢!
    鹿皮缝制的百宝囊内,装着大大小小的数十颗宝石。

    高飞敢肯定,每一颗宝石要是放在拍卖会上,都会拍出天价。

    因为这些宝石久远的年代,可不是现代加工的那些宝石所能比拟的,单说那颗美人泪似的猫儿眼吧,要是拿到苏黎世拍卖会上,肯定能震惊世界的。

    这些宝石仿佛有千斤重,重的让高飞再也拿不住,只好放在了床上。

    接下来,高飞从背包内拿出一把剑:金蛇怪剑。

    这把剑,是高飞当初在替楼兰王阻挡白衣人时,从她那儿‘夺来’的,淡金色的剑身,在灯光下闪着虚幻的光芒,微微一抖动,仿佛有一条蛇在剑身上不停的流动。

    金蛇怪剑是装在一个豹纹皮制作的软鞘内,很方便贴身携带,尤其是绑在小腿处。

    始终默不作声的高飞,放下金蛇怪剑,又从背包内拿出了一个精巧的面具:狰狞的青铜面具,外表看起来厚重,可实际上没有多少斤两。

    望着这个面色狰狞的青铜面具,高飞脑海中立马浮现上了一个身穿黑色龙袍的女子,负手静静的站在不远处,既像个鬼魅,又像个仙子。

    “唉。”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第六次把手伸进了背包内。

    这次他拿出的也是一块玉石,比古人佩戴的玉佩大一点,上面拴着一根红色丝线,看来能挂在脖子上。

    这虽然是块玉石,却不是发光的、圆形玉石,而是一面由黑色玉石刻成的牌牌,应该是块令牌。

    令牌的正面,刻着三个小篆,高飞不认识。

    等他翻过令牌后。就知道是什么了:令牌反面,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黑龙。

    同时,他回想起了楼兰王曾经说过的话:喏,看到这面黑玉令牌没有?这就是楼兰设在外面世界的部门。飞龙部的信物。它能调动外界三千四百一十二名飞龙部成员。

    当时,高飞还开玩笑说。让楼兰王把这面令牌送给他。

    楼兰王很果断的拒绝了,并说这相当于女王在外面世界的兵权令符,是绝不会轻易给任何人的……

    高飞没想到,在他翻脸后。楼兰王却把令牌放进了他的背包内。

    背包内,有黑色的玉石令牌,有狰狞的青铜面具,有金蛇怪剑,有鹿皮宝石囊,有二十多斤草药种子,和一本书。

    除了这六样东西外。还有一样东西,就在背包的最底层。

    这是一副卷轴画像,是用上好宣纸做成。

    高飞缓缓打开,一个面容极美、身穿黑色轻纱的女子。徐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楼兰王,莫邪征东。

    楼兰王的绣像旁边,写有一行娟秀的小楷,高飞差不多能顺着念下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高飞看着卷轴上的女子,卷轴上的女子也仿佛在看着他,两个人四目相对很久,直到房门被轻轻敲响,也没有谁说话。

    “谁?”

    高飞淡淡的问了一句,把卷轴收好,拉过床单盖住了那些东西,抬腿下床穿上靴子,走到了门口。

    门外,站在梦回楼兰的大胡子老板,在高飞打开房门后,那张粗糙的脸笑得好像狗尾巴花那样:“老板,天已经亮了。昨晚你喝醉后送你来的朋友曾经嘱咐我说,今天早点喊你起床,别耽误了回内地的航班。”

    “哦。”

    高飞抬手打了个哈欠,慢吞吞的问道:“我那个朋友什么样子?”

    大胡子老板嘿嘿笑道:“嘿嘿,老板看来你真喝多了啊,都不记得是你哪个朋友来送你的了,咳,他呀,大约三十来岁吧,好像从来都不会笑那样。不过出手很大方,嘿嘿。”

    看着大胡子那谄媚的笑脸,高飞就知道他肯定得了不少好处,更知道再问他什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点了点头:“嗯,今天最早回内地的航班是几点?”

    大胡子恭敬的回答:“是上午十一点的。老板,至于代购机票的事儿,您就不用操心了,我会给您办妥的,这也是您朋友嘱咐的,至于费用,嘿嘿,他已经提前付了。我现在叫您起床,就是请您吃饭,再顺便溜达溜达散散心。”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这么细心。我很快就会下去用餐的。”

    对大胡子老板点了点头,高飞关上了房门。

    在关上门的瞬间,高飞已经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楼兰王根本没有给他喝下孟婆汤。

    这绝对是楼兰王的意思,要不然的话,别人根本不可能会送给高飞那些东西,更不可能把那副卷轴也送给他。

    楼兰王为什么要送给高飞这些东西,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绣像也给他就算是个白痴,也能明白她这样做的含义: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她和他相逢的时间虽然短暂,却胜过人间无数的抵死缠绵。

    高飞那样厌恶她,她却用实际行动来表示,她是那么在意他。

    这种被一个神奇女人所牵挂的感觉很奇妙,让高飞有种虚幻的不真实感,可那些东西却真实的存在着。

    “也许,这只是一个梦,随着时间的流失就能逐渐忘记的。”

    在窗前呆立半晌后,高飞才故作轻松的耸耸肩,晒然一笑走到床前,拿起令牌戴在了脖子上,又把那把金蛇怪剑绑在了小腿上,把那些东西装进包里,用被单盖住后,这才走出了房间。

    老板娘看到高飞下来后,连忙扭着水桶粗细的腰肢,眉开眼笑的迎了上去:“哎哟,老板呀,你怎么才下来呢,我一大早就给你准备早点了唉哟!”

    老板娘迈着猫步走过来时,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不知道谁扔在地上的香蕉皮上,惊呼声中庞大的身子猛地后仰,却在高飞以为她要摔个狠的时,悬空的右脚却攸地向后跨了一步,身子踉跄了一下就站稳了。

    老板娘拍着自己硕大的胸脯,一脸的受惊样子:“他捏捏的。谁没事乱扔果皮呀,差点把老娘摔倒嘿嘿,老板啊,让你见笑了。我可不是骂你。”

    “呵呵。我知道的。”

    高飞笑了笑,扶着扶手走下了木制楼梯。神色自然的坐在了一张椅子上。

    马上,旁老板娘就端上了她精心准备的早点,又絮絮叨叨的说了市区一些风景,劝高飞在飞机起飞前外出溜达溜达。再次体验一下西北的大好河山云云。

    老板娘怎么说的,高飞就怎么做的,吃饱喝足后一抹嘴,走出了旅店,根本不担心房间中那些价值连城的东西会遭窃,因为他已经隐隐猜出这家旅店,肯定和楼兰有关系了。

    这儿。也许就是楼兰王设在外面的一个点,只要拿出飞龙令,相信他们会遵照高飞任何吩咐去办事的。

    不过,高飞却没有这样做:他不反对楼兰王送给他这么多好处。可的确不想和那个骄傲的女子再发生任何的牵扯。

    站在旅店门口两旁看了看,高飞信步向东走去。

    距离梦回楼兰不远的地方,是条小河,小河边上是个公园,公园内树木葱郁,鲜花盛开,小桥流水,竟然有几分江南园林的味道,只是游客太少了,再加上是清晨,显得格外幽静,这倒是个考虑问题的好地方。

    高飞下意识的伸进了口袋中掏烟,还真拿出了一盒烟,一个打火机。

    看来,替楼兰王做事的那些人彻底了解了高飞,不但给他放上了香烟,就连他寄放在机场的手机也放了进去,不过却是没电。

    高飞信步走进了公园深处,坐在了一张长椅上,望着碧绿色的河水出神。

    这儿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书上的小鸟,在唧唧的叫着,仿佛很纳闷:这家伙大清早的来这儿发呆,莫非是个半吊吗?

    “既然已经决定忘记那个人了,也许就该把她送的那些东西都放下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那些玩意可是值老鼻子钱了,如果为了面子就扔下的话,好像太可惜了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高飞把早就熄灭了的烟头弹出,笑着摇了摇头正要站起来时,却又猛地侧躺在了长椅上!

    咻一颗子弹,从高飞脑袋刚才停留的地方呼啸而过,击正中小河对面的一棵花树,随着笃的一声闷响,树身颤动,落下三两片花瓣。

    高飞侧身躺在长椅上后,根本没有丝毫的停顿,直接摔落在了草地上。

    啪!

    第二发子弹,准确击中了长椅,溅起数片碎木屑。

    在木屑溅起时,高飞已经飞快的滚进了草丛中。

    “麻痹的,这小子倒是很狡猾!”

    看到高飞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竟然连续躲开俩人的子弹,一个瘦高条男人低声骂了一句,拎着手枪从不远处的树林中冲了出来。

    与此同时,一个身材矮胖的胖子,也从一棵花树上跳了下来。

    别看他胖的好像球那样,可行动却非常的敏捷,几乎和瘦高条在同一时间抢到了草丛前,双手攥着手枪,和同伴背靠着背,仔细搜索河边的的草丛。

    经过当地政府的大力治理后,河边现在可以说是芳草萋萋,青草足有半米高,藏个人是没问题的。

    “怎么办?”

    胖子在原地迅速转了几个圈后,低声问同伴。

    瘦高条语气阴森的说道:“必须得干掉他,要不然以后就没机会了,他跑不远的,分头寻找,要小心些,点子有些扎手。”

    点子扎手这四个字,在某些时候就是‘敌人很厉害’的意思。

    其实不用瘦高条提醒,胖子也能看出点子扎手,要不然的话,目标绝对躲不开他们刚才的偷袭。

    瘦高条说完后,迈开细长的腿,顺着河边向南走去。

    胖子深吸了一口气,瞪大眼睛向被走去。

    他走的很小心,仿佛一个下面没穿衣服的美女,走在可能会有蛇儿出没的河边。
第395章 一条淡金色的蛇!
    滴滴一声清脆的汽车喇叭声,从公园外面的公路上传来,胖子下意识的抬头看了一眼时,就听到背后不远处传来一声熟悉的闷哼。

    双手握着手枪的胖子,霍然转身看去:同伴,那个瘦高条,已经不见了。

    胖子和瘦高条已经愉快合作很多年了,当然很熟悉他:心够狠,手够快,杀人不眨眼,斩草除根是他的行事准则,绝对是他们这伙人中的佼佼者,要不然也不会被指派来执行这件很重要的任务了。

    可是现在,过去出马三十六次都没有出现纰漏的瘦高条,却在发出一声闷哼就不见了,就像被隐藏在荒草中的巨蟒,一口吞了下去。

    胖子之所以能被派来和瘦高条一起执行这个重要任务,当然也是某个组织中的佼佼者,有着丰富的临场作战经验,在察觉不好后,根本没有片刻的犹豫,当即一个箭步向那边扑去。

    胖子人在空中,但手指却在压着扳机,枪口始终锁定了瘦高条消失的那片草丛。

    他有绝对的把握:就算是一只蚊子从那片草丛中飞出来,他也能在第一时间,把这支可怜的蚊子打个对穿。

    胖子几个箭步,就兔子般的蹿了过去。

    就在他第四个箭步落下,右脚脚尖还没有碰到草地时,前面不远处的草丛中,真扑出了一条蛇!

    一条在阳光下泛着淡金色的蛇,昂首箭一般的对他蹿了过来。

    果然有蛇!

    胖子脑海中电闪般浮上这个念头的同时,右手食指已经扣下了扳机!

    不得不说胖子的枪法绝对够好,一枪就打在了那条金蛇的蛇头上,发出了一声清脆的撞击声,眼前金光一闪,金蛇变向落入草丛。

    这蛇真特么的奇怪。子弹打上去后竟然发出了金属撞击声胖子脑海中刚出现这个疑问,就看到前方草丛中忽然伸出一只手。

    那只手上握着一把带有消音器的手枪,一颗子弹从黑洞洞的枪口中呼啸而出,高速旋转!

    “啊!”

    胖子啊的一声惊呼。手腕猛地一疼。紧握着的手枪落向了草丛。

    我手腕中弹了!

    胖子意识到自己手腕中枪后,第一反应就是迅疾的向草丛中扑去:他也要利用荒草。来躲过敌人的下一次猎杀。

    可惜的是,他的右肩刚重重撞在草地上,左右两根腿子,却像被大号牛虻盯了一下那样。麻酥酥的一疼,就有鲜血溅了起来。

    再接着,那只可恶的牛虻,又在他的左手肩膀上狠狠咬了两下,使他再也无法做出翻滚动作,唯有张大嘴巴大喘着气,眼神恐惧的望着从草丛中站起来的目标。

    高飞一脸的平静。掂了几下手枪后,随手一甩,就把那把带有他指纹的手枪扔到了河中,弯腰捡起了落在草丛中的金蛇怪剑。

    被高速运转的子弹打了一记的剑身。上面的那稀奇古怪的花纹依旧完整,丝毫看不出有任何被抨击的样子。

    “真是一把好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冶炼的。”

    高飞赞了一个后,闲庭信步般的走到了胖子面前,缓缓的蹲了下来,剑尖抵在他心脏部位,淡淡的说:“我数一二三,你选择说或者不说。”

    不等胖子说什么,高飞就开始报数:“一,二”

    他的‘三’字还没有出口,胖子就抢先说道:“我说!”

    高飞没吭声,就这样看着他。

    胖子毫无惧色的和高飞对视着,嘴角翘起一丝诡异的笑:“我会在黄泉路上等你,我相信你、你用不了多久就会去找、找我的”

    说到最后一个字时,胖子的嘴角淌出了一缕黑色的小蛇:黑色的血迹,他嘴里藏有咬碎就能致命的毒药。

    瞳孔,随着他身子猛地抽动一下后,骤然扩散,定格在了天空的某个深处。

    死士,这就是传说中的死士,在任务失败后,宁可服毒自杀,也不会泄露半个字。

    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眼前服毒自杀后,高飞脸上的神色没有丝毫变化,只是用剑尖挑开了他的上衣,查看了一下他的左右臂膀。

    胖子的左胳膊上,刺着一个海绵宝宝却不是高飞以为的狻猊刺青。

    高飞昨晚才出来塔克拉玛干沙漠,今天一早就有人蓄意刺杀他,这证明有人等他多时了。

    高飞现在可以肯定,这俩人不是秦紫阳的人,更不可能是楼兰王派来的,那么他们会是谁的人呢?

    高飞看着胖子那双睁大的眼睛,提起了金蛇怪剑:随着现代侦察科技的发展,警方能从死者的瞳孔中提出临死前所看到的那一幕镜像。

    高飞不想被警方麻烦,所以只能把死了的胖子眼睛刺瞎。

    做完该做的事情后,高飞笑了笑,站起身点了一颗烟,双手抄在口袋中,慢悠悠的走向了公园门口。

    十一点整,一架银色的客机呼啸着飞上了天空。

    “城阳,你怎么回来了?高总不是让你照顾沈总的吗,是沈总放你假了?”

    看到身穿黑色套裙,内穿白衬衣,带着瓦蓝色领带,黑丝长腿高跟鞋的城阳走进餐厅后,李德才赶紧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老脸笑成了包子。

    对李德才的殷勤,城阳就像没看到那样,淡淡反问道:“你有权利管我做什么?”

    对城阳的冷淡,李德才毫不介意,搓着双手嘿嘿笑道:“瞧你说的,看来你忘记俺是安保科长这事儿了吧?”

    当初城阳等人效忠高飞时,高总把她们编入了李德才手下,成了一名光荣的安保人员,所以李德才拿这句话来回答她,她还真无话可说,只好说:“沈总已经不需要我伺候了,就连在医院的小四和小九,也被打发回来了。”

    李德才一呆:“什么?这、这是为啥?”

    “我怎么知道这是为啥,有本事你自己去问,反正我早就把她的手机号告诉你了。”

    城阳冷冷回了一句,抬腿走向了吧台那边。

    “沈总这是怎么了?”

    李德才不解的挠了挠后脑勺,拿出手机开始拨打高飞的手机:身为高飞的‘第一心腹手下’。城阳等人被沈银冰赶走这种大事,他必须得第一时间向高总汇报,尽管在这十几天内,他从没有拨通过高总的手机。

    这次像往常那样。手机内仍然传来嘟嘟的忙音。

    扭头看了眼正在和连雪说什么的城阳。李德才快步走出了餐厅。

    外面,已经花灯初上。前来用餐的客人三三两两,低声说笑着走上了台阶,有个熟客和李德才打了个招呼:“李总,晚上好啊。”

    “张总。晚上好,嘿嘿,您先进去,我打个电话。”

    和那个张总笑了笑后,李德才走到停车场内,上了他那辆帕萨特专车,犹豫了一下后。才拨通了一个从没有拨通过的手机号码。

    这个手机没有关机,传来了悦耳的嘟嘟声。

    听着这嘟嘟声,李德才忽然有些紧张起来,开始觉得自己好像没资格。和那个傲气的女子直接通话,又担心她会质问自己,为什么会知道她的手机号。

    要不还是算了吧,等飞哥回来再说李德才想到这儿,正要把手机从耳边拿开时,那把却传来一个不带有丝毫感情的女声:“喂,您好,我是北山集团的沈银冰。”

    李德才下意识的赶紧回答:“啊,沈、沈总啊,俺、俺是李德才啊!”

    “李德才?请问,我认识你吗?”

    虽然隔着电话,但李德才仍然能听出那份据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赶紧咽了口吐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很沉稳,带有磁性:“俺是落日餐厅的李德才啊,以前你和高总来时,俺还给您端过盘子的。”

    沈银冰这才想到李德才是何许人,淡淡的说:“哦,原来是李科长。请问,李科长找我有什么事吗?”

    “俺冒昧给沈总打电话,可没别的意思,就是想问问沈总,飞哥给您派去的”

    李德才小心翼翼说到这儿时,就听到一个很嚣张跋扈的声音说:“草,千佛山医院门口连个像样的吃饭地点都没有,王大少,我看我们还是……”

    听到这儿时,沈银冰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李科长,我知道你想和我说什么。对不起,这件事我不想和你解释什么,就这样吧。”

    沈银冰的冷淡,早就在李德才意料之中,所以他也没觉得有多难堪,笑了笑正要说什么时,就听到电话那边的那个嚣张声音惊讶的喊道:“哟,沃曹,没想到这破地方有这么靓丽的妞儿,看来哥们本次的冀南之行不虚啊!”

    接着,李德才就听沈银冰怒声问道:“你们要干什么!?”

    “当然是想干你了,嘿嘿,妹子。”

    “你、你们走开,我报警了!”

    “随便了啦,别说你报警了,就是直接给省厅打电话,相信也没人敢管咱们哥们的闲事,嘿,嘿嘿!”

    “你、你们拿开手,闪开啊!”

    这是李德才从手机内听到沈银冰说出的最后一句话,然后就是嘟嘟的忙音。

    “沃曹,有人在欺负沈总!”

    李德才大吃一惊,也顾不得回餐厅叫人了,当即启动车子,呼啸着冲出了停车场。

    就在李德才以最快的速度赶来千佛山医院这边时,沈银冰正一脸愤怒的怒视着几个年轻人:“你们这是在犯罪!”

    她的手机,已经被那个叫嚣的年轻人打在了地上。

    面对沈银冰的质问,盯着她胸膛看的年轻人嘿嘿一笑,满脸都是轻蔑的神色:“狗屁,哥们平时在首都玩妞儿,都没人敢说哥们是犯罪,怎么来到冀南这种破地方,就成了犯罪了呢?”

    “哥几个,哥几个,看在兄弟面子上,别为难这位小姐了。”

    大排档的小老板,看到几个年轻人逼住沈银冰后,连忙陪着笑的走过来劝解:“哥几个高抬贵手,今晚在兄弟这儿的单就免哎哟!”
第396章 在逃的女通缉犯!
    老百姓常说,手里有粮,心中不慌。

    这句话用在沈银冰身上也很形象:别说是她了,就算任何人手中在攥了两个亿后,都能把腰板挺直,用高高在上的态度,目送康子卯等人的离开。

    通过这件事后,沈银冰在北山集团的威望,又抵达了一个新的高度。

    同时,因为这两个亿的资金加入,北山集团的员工也都个个热血沸腾,摩拳擦掌的准备大干一番。

    集团能够绝处逢生,小宋等几个沈银冰的贴身心腹自然比谁都高兴。

    但她们却在随后发现,沈总变得好像陌生了些。

    说是陌生,并不是单说她对待谁时都是态度冷淡,几乎不笑,而是因为她眼里的冷漠,就像她心中装了一口寒谭,无论看谁都存着警惕。

    沈银冰也知道自己改变了,她也不想这样做,可在那个寄托了她一腔深情的男人背叛了她后,她觉得世间除了躺在病床上的颜红,谁都不再值得信任了。

    傍晚时分,沈银冰才离开了集团,来到了千佛山医院。

    来到院门口时,她才想到还没有吃晚饭,于是就把车子停好后,随便找了个大排档坐了下来。

    在医院门口的这种大排档,是昼伏夜出的,只有天黑后才会出现。

    放在以前时,沈银冰不管心情怎么样,无论和谁一起,都不会来这种地方吃饭的。

    但现在她却觉得无所谓了,而且觉得这边的饭菜其实比酒店的也差不了多少,但更有人气。

    就在沈银冰拿着一串烤鸡翅细嚼慢咽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李德才打来的。

    听对方自报家门说,他是落日餐厅的安保科长后,被沈银冰狠狠压制在心底深处的怒火。藤地一声就蹿了上来:你不就是他手下一个破保安头头吗,有什么资格直接给我打电话谈话?

    沈银冰心中冷笑着准备扣掉电话时,几个走路时晃着膀子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在看到她后。眼里顿时露出狼一般的贪婪。根本不顾她的厉声质问,邪邪的笑着就来拉她。

    大排档的小老板。肯定是个热心肠,要不就是看不得漂亮妞儿受欺负,所以这才勇敢的站出来,陪着笑说让人家看在他面子上。放过沈银冰。

    “你特么的算什么东西,也敢在哥们面前提面子!”

    小老板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一巴掌打飞沈银冰手机的年轻人,反手对着他的笑脸,咣的就是一记狠狠的耳光,把那自以为很有面子的哥们,扇的原地转了几个圈后。才噗通一声的爬到在了小矮桌上。

    小老板还没有爬起来,其他几个年轻人就扑了上去,乌黑铮亮的皮鞋狠狠踹在了身上,疼的他发出杀猪一样的叫。

    看到为自己出头的小老板挨揍后。沈银冰连忙去拉扯那些人:“你们不要再打他了,不要再打了!”

    可她不但没有喝止住那几个明显喝多了的年轻人,反而被人家一把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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