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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大陆-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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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池国王都金池城以南三百多公里外,有一座黑风山,那里马匪横行,强盗聚集,其中最为强大的火云寨整合了其余十七个山寨,组成一个马匪联盟——连云十八寨。
故事就从其中的瓦当寨的开始。
在连云十八寨中,瓦当寨实打实的排在末尾几名,若不是忌惮盟约以及怕所有的弱小山寨联合起来,可能那几个实力强大的山寨早就把瓦当寨吞并了。
这瓦当寨的大当家“铁疙瘩”着实是一个窝囊废,老婆被火云寨的大当家“火三煞”抢了不说,身边的手下也全都是“火三煞”的人,住的地方在黑风山顶,一到冬天就积雪,冷得让人受不了,到了夏天更是经常遭受雷击。
不过,好在他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堪称天才的儿子,名叫天涯。
这名字铁疙瘩可想不出来,他连自己姓什么都搞不清楚,所以名字是他那被抢走的老婆取的。对了,铁疙瘩的老婆也是抢来的。
说穿了,马匪干的勾当可以归结为“拿来主义”,你乖乖献上,我就顺手拿来,饶你一条命,你若是抵抗,我就抹了你的脖子,然后再取钱财。
言归正传,铁疙瘩长得黑不溜秋,天涯和他一点也不像,别的山寨的人都笑话他,他顶多也只是尴尬的笑笑。
天涯今年只有十五岁,面庞清秀,身体瘦削,像个文雅的读书人,却喜欢留个大光头,自认为很凉快。
龙元大陆,归根揭底,那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实力越强别人就越尊重你,实力弱,让人欺负了,杀了,也是活该。要想成为强者,就只有修炼一途,不断地修炼。
龙元大陆是个奇特的世界,修炼者靠吸收天地灵气将其转化为龙元。“化龙池”也就是常言所说的丹田,“气沉丹田”指的就是将吸收到的天地灵气储藏在丹田之中,然后再转化为液态的“龙元”,这个时候的丹田就叫做“化龙池”。
这是修炼道路上的最为重要的一步,也是强者与弱者间的分水岭。当然,修炼一途苛刻艰难,即使练出了化龙池也不一定就能成为绝世强者,但最起码,练出化龙池也就具备了成为强者的资格。
而天涯在十岁那年就练出了化龙池!
十岁练出化龙池!这是什么概念?天才!龙元大陆的人性命一般是一百年,只有那些强大的修者可以活得更久。这意味着天涯有充足的时间成为巅峰强者,乃至超脱生死桎梏。
要知道,千仞门的内门弟子都没有人在十岁就练出化龙池的。千仞门可是金池国最为强大的宗派!
在火三煞得知天涯十岁练出化龙池后,心中惧怕不已,这小东西长大以后那还了得,不行,我得乘他没长大之前杀了他。火三煞打定主意之后,却被天涯的母亲拦住。火三煞做事一向心狠手辣,不管天涯母亲的阻拦,执意要杀天涯。
铁疙瘩哪是火三煞的对手,刚练出化龙池的天涯更加不行。就在危急存亡的关头,一名高手出手相救,天涯的性命才得以保住。这名高手叫做风尘子,是千仞门中的一位长老,他常年云游在外,正巧听那些走帮的商人说黑风山有一位天才少年,动了收徒弟心思,这才赶来。
风尘子对天涯很好奇,问道:“我千仞门在龙元大陆上虽说算不上号,但在金池国还是数一数二的。我千仞门的弟子自认也都是惊才绝艳之辈,可都没有十岁就练出化龙池的。小家伙,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么?”
天涯摸了摸小光头,天真无邪的眼睛眨呀眨,对于这个白胡子老头心中还是怀着感激的,最后决定说出来。
原来,天涯十岁这年夏天黑风山顶很少打雷,心中也就放松了警惕。就在前不久的一天中午,天气特别的热,太阳火辣辣的,天涯是个懒虫,以前从来没有修炼过龙元,在树底下搭了张板凳就睡觉。说来也怪了,天涯刚睡着就变天了,乌云滚滚,眼看就要打雷下雨。铁疙瘩正好去别的山寨喝酒,也没个人提醒他,一道闷雷就往那棵树上劈过去。
“喀嚓”。大树被拦腰劈断,天雷的余威不减,席卷了天涯,把他身上的衣服都烧了精光,头发和眉毛也都燎得干干净净,全身烧得黑黢黢的。
“妈呀。”天涯这才猛地被惊醒,感觉到全身都是伤口,疼痛不已。
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紧接着又被两道天雷劈中,黑黢黢的皮肤重新变为白皙,然后又在第三道天雷的作用下变成紫红色。
令人感到万分惊讶的是天涯并没有就此死去,昏迷了整整三天之后才醒来。天涯醒来以后就觉得全身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骨骼变得更加壮实,脉络变得更加坚韧,宽广,身体不知道比以前强化了多少倍,还得到一本神秘的战技秘笈。
铁疙瘩对天涯的身体进行一番探查之后,惊喜的发现天涯体内由龙元存在,也就表示他练出了化龙池。
说到最后,天涯隐去战技秘笈不说,挽起袖子对风尘子说:“老爷爷,你看,我这身上是什么花纹?”
风尘子眯着眼握住天涯的小胳膊擦看,这才发现这些密密麻麻的花纹像是动物的鳞甲,但具体是什么自己也搞不清楚。
总之风尘子很高兴,临走的时候对天涯叮嘱道:“孩子,等六年以后,你十六岁之时,到渡厄山千仞门来找我。”
已经大了五岁的天涯站在黑风山顶,想着往事,喃喃道:“就要去千仞门了呢。”
风尘子走后,火三煞的威胁对天涯来说已不是那么强烈。风尘子也并没有帮助铁疙瘩把天涯的母亲抢回来,他只是对天涯有兴趣。铁疙瘩把夺回老婆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五年来每天都要鞭策天涯一番:“儿啊,你可得给老子争口气!”
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天涯五年来都坚持修炼着那本战技秘笈,可是一点进步都没有。
………【第002章 战技:《混沌奔雷手》】………
说起来,倒不是天涯的资质愚钝,而是修炼这门战技的条件过于苛刻,再加上没有高人指点,天涯纵然是天才也无可奈何。.
这门战技叫做《混沌奔雷手》,是一门无属性的战技。
龙元是分属性的,风,火,雷,水,土,木等等,只有相应属性的功法配合战技才能发挥出最大威力。
然而,这本《混沌奔雷手》的要求是:第一,不能修炼任何属性的龙元功法。
修炼龙元功法有什么好处?第一,吸收天地灵气的速度较修炼功法前快十倍以上;第二,将天地灵气转化为龙元的速度较修炼功法前快十倍以上;第三,修炼各属性龙元功法可以使龙元更加纯净,所能发挥出的龙元能量更大;第四,战斗时,消耗的龙元较修炼功法前更少。
也就是说,修炼功法可以大幅度的提升修炼龙元的速度,大幅度发挥龙元威力,大幅度降低战斗时不必要的龙元消耗。
所以,没有人会选择不修炼功法。当然,千金易得,高阶龙元功法难求。在连云十八寨中,也就火三煞有一本中阶火属性功法,其他山寨的大当家有一本初阶功法就不错了,更多的人是铁疙瘩那种,没有功法。
龙元功法等阶越高,修炼者所能获得的好处也就越大。恐怕除了白痴,没有不修炼龙元功法的人。
风尘子临走的时候交给天涯一本雷属性功法《天雷诀》,嘱咐他早日修炼出“龙息”。龙息只是一种对于修炼者等阶判断的标志,一旦踏入初阶龙修士,修炼者便会生出龙息。
与其说来,龙息就是修炼者本身的气势。龙息可以隐藏可以散发,不过那些高手都是喜欢隐藏住自己的龙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强者只散发龙息就足以杀人。只有那些半桶水响叮当的半吊子喜欢散发龙息,这样的人通常活得并不长久。
风尘子这等高人留下的功法自然不是凡品,但直觉告诉天涯,《混沌奔雷手》更胜一筹,也就没有修炼《天雷诀》。
在《混沌奔雷手》上写道:修炼龙元功法,无疑是最为愚蠢的行为。追求速度以及龙元的纯净无异于缘木求鱼,殊不知,天地五行,阴阳交合,只有包容才是正道。大地因万物充斥而生机勃勃,天空因繁星与日月交辉而美丽。天地初开皆为混沌,混沌之中包容天地万象,只有混沌一途才是天地正道。
照这话,天涯理解为:好比有一个沙袋,如果里面只装沙子,一拳打在上面不会很疼。但里面放些石块,甚至加上钉子,只怕一拳下去手就废了。
这样理解的话,似乎很有道理。据说那些真正的强者,会的都不止一种龙元功法,战斗之时,他们可以使用三四种不同属性的龙元,甚至更多种。
这上面的话实在有些骇人听闻,对于那些修炼龙元功法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异端谬论,这秘笈也是一本妖法邪书。
修炼《混沌奔雷手》的第二个要求是:被雷劈过。
这点要求天涯倒是很符合,想来也可能是天涯得到这本秘笈的原因,毕竟很少有人被雷劈三次还不死。
雷霆之力过于威猛,被被雷劈中即使侥幸不死,也会在体内留下天雷戾气。戾气深重,轻者让人脾气狂躁,心性大变,重者可使筋脉逆流,龙元四溢,走火入魔,暴体而亡。因此,需要用天材地宝化解天雷戾气。在《混沌奔雷手》上具体到什么天材地宝都写得清清楚楚,可见修炼这门战技的要求之严苛。
修炼《混沌奔雷手》的第三个要求是:先修炼《混沌闪电步》。
这个要求很让人无语!
《混沌奔雷手》这门战技,使用起来迅若奔雷,威如雷霆万钧,身体强度不够坚韧就可能会被撕扯分裂,因此需要修炼与之匹配的步法,创造这门功法的前辈想来也是惊才绝艳之辈。
这就像建房子,地基不稳,修得再高都是白费力气,早晚会轰然倒塌。
当然,《混沌闪电步》也不是那么好练的,修炼这门步法需要吞食一种叫做“闪电飙”的小蛇。天涯四处跟人打听以后也是了解到一些信息。
闪电飙,青色,体长三寸,高阶妖兽,龙元属性:风。可以说是陆地上速度最快的妖兽了,数量稀少不说,还身有剧毒,人被咬过之后,哪怕是高手也会瞬间毙命。
想要得到一条闪电飙已经是极难了,莫说吞食它,那不是找死么?可《混沌奔雷手》上说,天雷戾气威猛正好可以克制闪电飙的毒性,服用时最好配合天材地宝服下。
面对这本快吹上天的秘笈,天涯彷徨过,动摇过,如果乖乖地听话修炼《天雷诀》,也可以顺利地成为一名强者,但是不一定是最强者。如果修炼《混沌奔雷手》的话,那么自己达到的高度一定是前所未有的。
出身马匪,虽然平日里懒得要命,但天涯骨子里有着马匪天生的好勇斗狠,跟他那窝囊废老爹铁疙瘩不同,天涯一直认为要抢东西就要抢最好的,做马匪就要做大当家。
但是实力不济的时候,天涯也懂得隐忍,他知道火三煞那种人如果逼急了,即使冒着被千仞门的人追杀也会杀了自己。所以,天涯平日里并不招惹火云寨的人。
就是抱着这种心态,天涯愣是抵住了《天雷诀》诱惑,没有修炼任何属性的功法只是抱着《混沌奔雷手》揣摩,但这战技修炼的要求实在是太严苛了,不按要求去做,根本不能发挥这门战技的威力,甚至很多动作都做不出来。
这秘笈上图谱所画的姿势实在过于诡异,对身体的弯曲程度和柔韧程度完全超越了人体的极限,不吞食闪电飙就修炼的话,无疑是找死。
饶是如此,仅凭理解到秘笈上的只言片语,天涯便生出龙息,成为初阶龙修士,而且只用了五年的时间,按照《天雷诀》上所说最少也得十年才能生出龙息,天涯却节省了不止一半的时间。
《混沌奔雷手》实在是太过于诡异了!
“少当家,山下有一个商队经过,看样子是个有钱的主,咱们要不要干上一票?”天涯的手下二麻子打断了他的沉思。
“哦?”天涯清秀的脸上眉毛一挑,“有多少人?”白胡子老头可没要求我不做马匪,再说了,不抢劫我们瓦当寨吃什么。
二麻子扯了扯脸上那颗大麻子,挤眉道:“大约有二十人左右,应该没有什么高手。再迟,可就被别的山寨抢了!”
铁疙瘩通常这个时间找人喝酒去了,山寨的大事只有找天涯决断。
“跟我走!”天涯拿上铁疙瘩的宝贝弯刀,急匆匆地朝三下赶去,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如今连云十八寨的小寨子日子都是一天不如一天,生意都让几个大寨子抢了。若不是盟约上说谁先发现谁抢,恐怕连喝风的机会都没有了。
PS:要养肥这书,也该喂点饲料是不?
………【第001章 天才是怎样炼成的】………
在金池国王都金池城以南三百多公里外,有一座黑风山,那里马匪横行,强盗聚集,其中最为强大的火云寨整合了其余十七个山寨,组成一个马匪联盟——连云十八寨。weNxUemi。Com
故事就从其中的瓦当寨的开始。
在连云十八寨中,瓦当寨实打实的排在末尾几名,若不是忌惮盟约以及怕所有的弱小山寨联合起来,可能那几个实力强大的山寨早就把瓦当寨吞并了。
这瓦当寨的大当家“铁疙瘩”着实是一个窝囊废,老婆被火云寨的大当家“火三煞”抢了不说,身边的手下也全都是“火三煞”的人,住的地方在黑风山顶,一到冬天就积雪,冷得让人受不了,到了夏天更是经常遭受雷击。
不过,好在他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堪称天才的儿子,名叫天涯。
这名字铁疙瘩可想不出来,他连自己姓什么都搞不清楚,所以名字是他那被抢走的老婆取的。对了,铁疙瘩的老婆也是抢来的。
说穿了,马匪干的勾当可以归结为“拿来主义”,你乖乖献上,我就顺手拿来,饶你一条命,你若是抵抗,我就抹了你的脖子,然后再取钱财。
言归正传,铁疙瘩长得黑不溜秋,天涯和他一点也不像,别的山寨的人都笑话他,他顶多也只是尴尬的笑笑。
天涯今年只有十五岁,面庞清秀,身体瘦削,像个文雅的读书人,却喜欢留个大光头,自认为很凉快。
龙元大陆,归根揭底,那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实力越强别人就越尊重你,实力弱,让人欺负了,杀了,也是活该。要想成为强者,就只有修炼一途,不断地修炼。
龙元大陆是个奇特的世界,这是个纯龙元的世界,没有魔法,没有斗气,也没有召唤!修炼者靠吸收天地灵气将其转化为龙元。“化龙池”也就是常言所说的丹田,“气沉丹田”指的就是将吸收到的天地灵气储藏在丹田之中,然后再转化为液态的“龙元”,这个时候的丹田就叫做“化龙池”。
这是修炼道路上的最为重要的一步,也是强者与弱者间的分水岭。当然,修炼一途苛刻艰难,即使练出了化龙池也不一定就能成为绝世强者,但最起码,练出化龙池也就具备了成为强者的资格。
而天涯在十岁那年就练出了化龙池!
十岁练出化龙池!这是什么概念?天才!龙元大陆的人,性命一般是一百年,只有那些强大的修者可以活得更久。这意味着天涯有充足的时间成为巅峰强者,乃至超脱生死桎梏。
要知道,千仞门的内门弟子都没有人在十岁就练出化龙池的。千仞门可是金池国最为强大的宗派!
在火三煞得知天涯十岁练出化龙池后,心中惧怕不已,这小东西长大以后那还了得,不行,我得乘他没长大之前杀了他。火三煞打定主意之后,却被天涯的母亲拦住。火三煞做事一向心狠手辣,不管天涯母亲的阻拦,执意要杀天涯。
铁疙瘩哪是火三煞的对手,刚练出化龙池的天涯更加不行。就在危急存亡的关头,一名高手出手相救,天涯的性命才得以保住。这名高手叫做风尘子,是千仞门中的一位长老,他常年云游在外,正巧听那些走帮的商人说黑风山有一位天才少年,动了收徒弟心思,这才赶来。
风尘子对天涯很好奇,问道:“我千仞门在龙元大陆上虽说算不上号,但在金池国还是数一数二的。我千仞门的弟子自认也都是惊才绝艳之辈,可都没有十岁就练出化龙池的。小家伙,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做到的么?”
天涯摸了摸小光头,天真无邪的眼睛眨呀眨,对于这个白胡子老头心中还是怀着感激的,最后决定说出来。
原来,天涯十岁这年夏天黑风山顶很少打雷,心中也就放松了警惕。就在前不久的一天中午,天气特别的热,太阳火辣辣的,天涯是个懒虫,以前从来没有修炼过龙元,在树底下搭了张板凳就睡觉。说来也怪了,天涯刚睡着就变天了,乌云滚滚,眼看就要打雷下雨。铁疙瘩正好去别的山寨喝酒,也没个人提醒他,一道闷雷就往那棵树上劈过去。
“喀嚓”。大树被拦腰劈断,天雷的余威不减,席卷了天涯,把他身上的衣服都烧了精光,头发和眉毛也都燎得干干净净,全身烧得黑黢黢的。
“妈呀。”天涯这才猛地被惊醒,感觉到全身都是伤口,疼痛不已。
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紧接着又被两道天雷劈中,黑黢黢的皮肤重新变为白皙,然后又在第三道天雷的作用下变成紫红色。
令人感到万分惊讶的是天涯并没有就此死去,昏迷了整整三天之后才醒来。天涯醒来以后就觉得全身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骨骼变得更加壮实,脉络变得更加坚韧,宽广,身体不知道比以前强化了多少倍,还得到一本神秘的战技秘笈。
铁疙瘩对天涯的身体进行一番探查之后,惊喜的发现天涯体内有龙元存在,也就表示他练出了化龙池。
说到最后,天涯隐去战技秘笈不说,挽起袖子对风尘子说:“老爷爷,你看,我这身上是什么花纹?”
风尘子眯着眼握住天涯的小胳膊擦看,这才发现这些密密麻麻的花纹像是动物的鳞甲,但具体是什么自己也搞不清楚。
总之风尘子很高兴,临走的时候对天涯叮嘱道:“孩子,等六年以后,你十六岁之时,到渡厄山千仞门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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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大了五岁的天涯站在黑风山顶,想着往事,喃喃道:“就要去千仞门了呢。”
风尘子走后,火三煞的威胁对天涯来说已不是那么强烈。风尘子也并没有帮助铁疙瘩把天涯的母亲抢回来,他只是对天涯有兴趣。铁疙瘩把夺回老婆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五年来每天都要鞭策天涯一番:“儿啊,你可得给老子争口气!”
说实话,天涯的确是很给他老子长脸,至少在他的带领下,瓦当寨的马匪全都服服帖帖的。天涯这人也够仗义,抢回来的财物给弟兄们分得不少,这甚至引起那些大寨子马匪的眼红,瓦当寨虽弱,可福利好,待遇高啊!
天涯也逐渐在连云十八寨闯出一些名头,在山寨的青年一辈中很是拉风,无人能出其左右。毕竟,天涯在别人玩泥巴时候已经修炼出化龙池,在黑风山一代是众人皆知,而且有千仞门撑腰,一般人倒是不敢招惹他。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天涯感叹道。是啊,老一辈惧怕千仞门,青年一辈没有人是自己的对手,抢钱的时候不用自己动手,几百号人吐唾沫都能淹死那些个商人。
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天涯五年来每天都坚持修炼着那本战技秘笈,可是一点进步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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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 敢跟老子嚣张!?】………
天涯运起《混沌闪电步》中的“蜉蝣步”,身形急闪,十几步就到了半山腰。WEnXUeMi。CoM
要真正发挥出这步法的威力必须要服用闪电飙才行,但是蜉蝣步是这门步法的入门,经过三道天雷的洗礼,天涯的身体也足够承受蜉蝣步对于身体的撕扯。
即使如此,天涯的身法也比那些修炼了初阶龙元功法的人快上几分,勉强能同修炼初阶风属性龙元功法的人持平。也正是这个原因,天涯对于《混沌奔雷手》的厉害深信不疑。
**********无所不在——万能的分割线*******
举目望去,前方山谷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大约二十人的马队错落有致地行进着,商队中的几名大汉正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几匹矫健的骏马驮着几大箱货物,除此之外,马队正中间还有一辆马车。
天涯嘴角一撇,“马车么?那都是贵族老爷,小姐们的专利,看来今天要发财了。”随即不做多想,再次运起蜉蝣步,身形飘忽,奔着山底下去了。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说着从那些叔叔辈大当家嘴里听来的口头禅,顶着个光头的天涯一副十足的马匪样,径直拦在山谷中间那条狭窄的通道上。
“哈哈哈,大言不惭的小子,还没断奶吧!”商队的人对着天涯指指点点,全都笑弯了腰。
敢小看我,定要让你们知道我的厉害!
天涯冷哼一声,祭起弯刀,运起蜉蝣步,只取向通道左边大汉的面门。那汉子没想到天涯一言不合就出手,再加上天涯诡异的身法,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瞬间就感觉到脖子上一凉,一柄锋利的弯刀已经架在脖子上,顿时脸色大变,张口结舌地看着天涯,“你,你…”
“哈哈哈”,天涯回以几声大笑,笑眯眯地盯着带头的几人,“我只是取财,别逼我杀人。”
天涯之所以选择这个倒霉的家伙下手,完全是出于立下马威的心思,而且天涯毕竟也是十几年的老马匪了,眼光何等毒辣,自然是挑软柿子捏。不杀这家伙是因为根本没有必要,做马匪毕竟是为了求财,何况要是把对方逼急了,那话怎么说来着…兔子急了还咬人!
商队的护卫们在震惊之余,慢慢恢复过来。虽然知道这个路段有着一股势力强大的马匪,但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而且还是一个人,连匹马都没有。
骑着高头大马,穿着红袍的护卫队头子,皱着眉头,一脸不善的看着天涯:“小子,就凭你一个人?”那说话的神情就像听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笑话一样。
听了这话,原本有些蔫的护卫们仿佛打了针鸡血,全都把手握在腰间的长剑上,跃跃欲试。是啊,这小子才一个人,我们这么多人…
“怎么着?想仗着人多欺负我?”天涯胸有成竹,不屑地笑道。
正当这些护卫们阴险的算计着的时候,突然喊杀声震天,几百号马匪骑着马匹举着砍刀冲到狭窄的通道里,将商队团团围住。
这些马匪都是悍勇之辈,虽是乌合之众,但常年累月下来大都杀过人见过血,身上的血腥之气本就浓烈,再加上马匪大多不爱干净,身上散发着恶臭,还有那狰狞的面目,仅仅是从气势上就完全压制住了商队的二十多号人。
“男的站中间乖乖把钱交出来,女的靠一边把衣服脱了,哈哈哈…”一帮匪众满脸**,张口闭口就是粗言秽语。
天涯对着护卫头子一摊手,“你看,现在你还认为我会和你们单挑吗?对了,我这些兄弟可不大讲道理,要是误伤了诸位,我心里可就过意不去了。”
饶是护卫头子对自身实力很是自信,但也不敢拿他人性命做玩笑,面对几百号马匪,也只有认栽的份。“这位小兄弟,刚才是我们的不对。你看,大家都是混口饭吃,规矩我也知道,这就给你取钱。来呀,取钱过来。”
护卫头子见天涯只身一人没有骑马,倒也不好再在马上同天涯说话,只得下马来,接过手下递来的钱袋,轻捏了下,顺手扔给天涯,一脸诚恳的样子。
哼哼,刚才你不是很跩么?敢跟老子嚣张!敢跟老子比人多?
天涯接过钱袋得意的笑,不过打开钱袋的时候却是脸色大变,对着红袍护卫头子怒道:“几百个铜币?你当打发要饭的么?兄弟们,你们说答应不答应?”
“不答应,妈的,让老子去砍了他的脑袋!”情绪过于激动地马匪们说道。
“就是就是,瞧不起人是不?当我们瓦当寨是好欺负的?”说这话的是瓦当寨的老人了,他们一直看不惯火云寨等几个大寨子做大,嘴上从不承认瓦当寨差。
…
等几百号马匪骂了一通之后,红袍护卫头子气势又弱了几分,对着天涯拱了拱手,道:“得饶人处且饶人,还请小兄弟开一个我们能承受得起的价价码,我们跑一次任务的钱可不多,万望高抬贵手。”
天涯也不看红袍护卫头子,直接报了价:“十个金币,少一个子也不行!”
红袍护卫头子脸色很难看,十个金币正好是他们这次任务的佣金。“十个金币,我们可没有那么多钱。”
天涯的目光却投在那辆马车上,马车做工相当精美,外面雕刻着很多华丽的图案,一看就知道不是出于普通工匠之手。
这年头马匪也不是那么好混的,眼力也很重要,否则发现抢来的东西是假货,那滋味可不好受。通常山寨抢来的贵重物品都会拿到黑市上交易,寨子里的马匪大多也都练就了一番眼力。
马车的门帘子是一块绣着玫瑰花卉的毡子,窗帘则是红色的丝绸,上面也绣满了花团锦簇的玫瑰花。
天涯鼻子一嗅,便是闻到女人使用的玫瑰香水味。
倒不是天涯的鼻子比狗灵,试想整天和一帮臭烘烘的男人混迹在一块,那对女人香味的记忆该是多么深刻!何况,天涯的母亲有时会偷跑过来,试图对他进行贵族教育,读书识字自不必说,其中也包括了贵族小姐使用香水这一话题,而且天涯母亲本人也是使用香水的。
天涯指着马车对红袍护卫头子说:“这样吧,你看行不行?你们走,马车留下。”
红袍护卫头子面色难看,为难道:“这恐怕不行,护送马车正是我们此行的任务,若是留下来,这要是传出去,对我们护卫队的名声可不好。”
天涯眼睛里闪烁出一丝狡黠,心里已经做出判断。怒道:“你这样可就不仗义了啊,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步,你却和我说什么护卫队名声。你们护卫队的名声和我半铜币关系!兄弟们动手,把马车给我留下来,其余的人要走让他们走,不愿意走的就送他们一程!”
“嗷”,红着眼睛的匪众像是发情的群狼,手持大刀片,口里嗷嗷直叫。
护卫队的人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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