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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医古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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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端起杯子走向厨房,经过他身边时,低声提醒:“关伯,港岛这块地面上,交游广阔、黑白两道通吃、九七前后商界政界全给面子的人有几个?”

除了老龙,要想找出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根本就是一片空白。

厨房里飘着四川龙抄手的酸辣香气,只是我胸膛里被毫无头绪的事堵得满满的,毫无食欲,只冲了一杯浓咖啡便踱了出来。

储藏室的门紧闭着,我犹豫了一下,站在书房门口,微笑着问:“关伯,以你看来,那块石头到底有什么秘密,值得藏族年轻人偷了去又送回来?”

提到昨晚的年轻人,关伯“啊”的一声,困惑地叫起来:“小哥,昨晚的事本来就够怪异的,今天早上,我起初之后检查,院子里并没多出什么恶心的东西,仿佛年轻人身体爆炸后产生的碎片,都被草木土壤吸收掉了。可是,这怎么可能?最起码得有一些衣服碎片能留下来吧?这样倒好,省得打电话报警了。”

奇怪的爆炸、奇怪的消失、奇怪的达措中毒事件,都跟那块石头有关。

如果不是唐枪,怎么会有这么多麻烦?还有,若不是无情出现,达措送过来的金子也不会无端消失,弄得我见了达措就心中有愧?

“小哥,今天叶小姐是不是还会来?”关伯忽然变换了话题。

我一阵愕然:“什么?你怎么知道?”

关伯狡黠地一笑:“我当然知道了,石板画失而复得,你自然会请她过来看。不过,以我的看法,叶小姐的眉尖稀疏,额头不够宽厚,走路时步法飘浮颤动,其智慧必定有限。再看方小姐,一个人在江湖上闯荡,名声显赫,地位尊贵,轻功、枪法、眼力都有上佳表现,娶妻如此,一定能成为你的左膀右臂,然后夫唱妇随,闯荡天涯,岂不美哉?”

他这一段半文半白的措辞,弄得我哭笑不得。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趾头知道。爱情与婚姻也是如此,作为时过境迁的局外人关伯,又怎么能明白现代年轻人的心?

放在电脑旁的电话响了起来,直觉告诉我:“一定是唐枪。”

屏幕显示的是一个来自伊朗的电话号码,不过接起电话后,听筒里传来的果然是唐枪懒洋洋的声音:“喂,沈南,找我有什么事?”

唐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他的“懒”,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只要能躺就绝不坐着、能坐就绝不站着,随时随地注意保持自己的体力与精力,包括说话在内,极少长篇大论,有的只是言简意赅的短句,而且语调自始至终都阴柔无力,仿佛永远处于半睡半醒之间。

我本来想好了要向他兴师问罪的,但一瞬间突然没了兴趣,换了开玩笑的语气:“唐枪,你寄了块怪异的石头给我,到底什么用意?又没有一点点文字说明,打哑谜似的。还有,替你送信的无情,妙手空空拿走了我的东西,这又怎么解释?”

也许任何在行走江湖的人,都该像他那样,不说无意义的废话,务求每一句都简短有力、言之有物,而不只是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对方不是三岁两岁的小孩子,做任何事,当然会有自己的独特用心。

唐枪呵呵笑起来:“那是一个月之前的事了,怎么到现在才到?唉,美国人的战略封锁真是多余,就那么块破石头,也得三番五次检查,把时间都浪费在疑神疑鬼上了。”

我缓缓落座,心平气和地接下去:“石头是哪里来的?”

唐枪又是一笑:“你猜呢?”

我黯然长叹:“唐枪,我没心情猜,有几个西藏来的朋友,被石头所害,现在还生死未卜。你的人又带走了他们的金子,弄得我里外不是人,也没法向对方解释。这一次,真是给你害死了。”

无情偷走金子那件事,让我极其懊恼,金子不是自己的,也已经打定主意要还给达措,中途不翼而飞,当然心情不爽。

唐枪“咦”了一声:“我的人?无情?可是我并没有托人送信,并且他的任务,是去雪域寻找一件东西。对你实话实说吧,那是一份藏宝洞的地图,只要拿到它,我和冷七就可以动身入藏,开始一个伟大的跨世纪探寻计划了。无情不可能出现在港岛,绝对不可能。”

关伯悄悄走了出去,随手带上门。玩笑归玩笑,一旦我谈及某些秘密话题,他总会识趣地躲出去。

第四章 霰弹对转轮

“那个人不是无情又会是谁?拿着你的亲笔字条,难道一切都是假冒的?”我想自己不会错认了唐枪的笔迹,那些歪歪扭扭的汉字太熟悉了。自己认识的朋友之中,能把汉字写得那么难看的,也仅有一个唐枪而已。

唐枪纳闷地“哼”了一声:“小沈,我的确没写什么字条,无情一直在西藏雪域活动,也不会无缘无故到港岛去。那个人是谁?跟我没关系。”

我忍不住笑了:“唐枪,否认这件事,对你有什么好处?难道像你这样富可敌国的有钱人,还会在乎那几根金条?别的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一个人的武功却是没办法遮掩的。他逃命时用的就是蜀中唐门的轻功,应该是你以前曾向我炫耀过的‘风车轮’,对于这一点,你怎么说?”

唐枪是四川人,隶属于江湖上最具传奇色彩的蜀中唐门,而且是唐家五服之内的亲信。在成长为盗墓高手之前,唐家掌门,还曾想要他在家族内部担任要职。

对于唐门的暗器、毒药、轻功三项绝技,我都从唐枪那里见识过,所以才会确信无情与唐枪确有关系。

“小沈,我说过,无情不可能出现在港岛,不信就算了。那块石头,来自鬼墓绿洲,我当然不会只寄石头过去,还有一大包照片,足有几百张吧,已经同时发给你了,是冷七亲手发的,也早应该收到了——”

冷七是唐枪的助手,也是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信任的一个兄弟。

丢失金子的事,不在于钱不钱的问题,是我不想让达措觉得我已经收了他的金子,也就等于默认了帮他做事。其实那笔钱,对我来说,也只是个小数目。

“石板画来自鬼墓?唐枪,你觉得,那幅画说明了什么?”我们的谈话焦点立刻转移。

唐枪沉默了几秒钟,仿佛在做一个比较困难的决定,忽然轻笑着问:“小沈,如果我邀请你加入这次的盗墓行动,你会不会考虑?”

我一愣,随即哑然失笑:“如果有合适的理由,我会考虑,但你能说出打动我的理由吗?”

医生与盗墓者,合作的可能性不是太大,而且是在战火刚刚熄灭后的伊拉克国土上,任何一个角落都充满了未知的危险性。

我关心石板画的来处,并不代表自己一定会不顾危险、极端冒进。身为一个性情平和稳重的中医医生,我比平常人更懂得适时地释放压力、缓解情绪,以避开欲望的诱惑。外面的江湖,是个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世界,危险与机会并存,我深知这一点。

“理由?小沈,冷七寄过去的照片,拍摄的都是我进入鬼墓的浅层墓室后的四壁绘画,与石板画如出一辙,描绘出的意思,几乎全部是以飞刀为武器的人与那个嚣张狂暴的巨人的战斗。我有种感觉,石板画的存在,像是某个视频片断的定格封面,而四壁上的每一幅图形都是这个片断的其中一帧,事后想起来,我所到达的,大概类似一个剪辑室——”

唐枪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我们都明白,没有人会把剪辑室开在鬼墓下面。

“我没收到资料,否则早就联络你了。”我有些郁闷。

沐浴战火而重生的伊拉克,一切社会机构都处于艰难的重建工作中,丢失快递包裹是很正常的事。

“早知道这样,不如发电邮给你了。稍后,我发给你——小沈,如果你真的能来就好了,有许多阿拉伯语的古代典籍,意思非常晦涩深奥,我跟冷七查着字典翻译,累得七荤八素才明白了其中的两成左右。鬼墓是阿拉伯世界最神秘的一处遗迹,难道你对这些诡异的东西没有一点好奇心?”

唐枪没有放弃对我的鼓动,我保留最终表明态度的权利:“尽快发图片给我,那块石板画非常古怪。”

他在收线之前,最后试探着问:“你对石板画上坐着的男人,有没有异样的感觉?”

相信看过石板画后,关伯也一定有这么问的冲动,只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罢了。

我迟疑着顾左右而言其它:“你的意思,天下只要是用飞刀的,就是一家人?从古至今,以飞刀成名的江湖门派不下两百个,总不至于都会跟我有关吧?”

想想石板画里表现出来的场景,我心里也涌起一阵阵不安。唐枪这次把它寄给我,大约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怀疑画跟我们沈家有关。他不明说,但我能猜透对方的心思。

“好吧——看了资料再说,呵呵,不过你要能赶来的话,我介绍几个漂亮到极点的阿拉伯艳姬给你,简直是《天方夜谭》神话故事里的仙女,冷七已经被迷得不知东南西北了。有了好东西,一定要与兄弟共享……”

唐枪大笑着收线,我握着“嘀嘀”空响的电话,有一刹那的失神。

“石板画、鬼墓、冰洞里的活佛、沈家玉牌、转世灵童……”

电脑开着,但并没有新的电邮进来,包括天衣有缝和戈兰斯基答应过要转发过来的资料都不见影子。

“石板画来自鬼墓,叶溪第一次见到它也是在鬼墓附近,那么雅蕾莎会不会知道些什么?别墅里鬼气森森,相信正常人都能感觉得出来,雅蕾莎不害怕吗?还是另有深意?”

我看了看腕表,时针指向上午九点,与老杜约定的四十八小时期限,已经过去了十六分之一。

虽然没亲眼看到达措的脑部光片,我却对老杜的话深信不疑。他曾经被港岛的黑道人物冠以“阎王敌”的雅号,意思是指,只要他肯出手,一定成为阎王的大敌,能够把任何人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跟专管判人生死的阎王对着干。

楼上卧室里的异常动静传来时,我刚刚端起杯子,若有所思地要喝掉剩下的冷咖啡。

“咔嗒、咔嗒”,这好像是枪械的保险栓弹开的声音,随着有“唰”的轻响,毫无疑问,那是钢铁的枪身从冷硬的生牛皮套子里快速拔出的动静。其中夹杂着“哒哒”两声高跟鞋碰触墙面后发出的快速有力的撞击声,毫无疑问,只有方星的鞋子,才会令我的听觉如此敏感。

我弹起来,滑出书房,经过楼梯时,顺手将杯子放在侧面的矮几上。

一切都是身体行云流水般的自然反应,一秒钟之内,我到达了二楼卧室侧面,垂在右腿侧后方的五指间,已经捏住了冷冰冰的飞刀。

卧室里的人,的确就是方星。

她以跪姿握枪指向前方,银色的转轮手枪枪口,竟然插入了另外一柄霰弹枪的枪管里。霰弹枪抓在一个瘦削的灰衣女孩子手里,她的肩头背着一个同样灰色的双肩背包,拉链上垂着一个灰色的米老鼠挂件,悬在空中,不停地荡来荡去。

霰弹对转轮,此时对峙的局面,并不能判断任何一方处于上风。

原先装过金子的陈旧盒子,此刻丢在床上的枕头旁边,我惊诧地发现,就像石板画重新回来一样,金子也失而复得了。

“小妹妹,出来闯荡江湖,只带一柄枪远远不够,对不对?”方星目不斜视,与对方针锋相对地眼神相接,右腕一抖,一柄三寸长的银色转轮手枪出现了。她的右手前伸,枪口顶在灰衣女孩子的额头上,缓缓地抬起尾指,鲜红的指甲盖在保险栓上轻轻一蹭,发出“嗒”的一声响。

“六颗子弹,足够在你前额上开六个洞,乖乖听话,放下枪。”方星的嘴角始终上翘,带着淡淡的微笑。

她们两个,谁都没有转头看我,只当我是透明的空气一样。

犹豫了一下,女孩子的右手食指离开了霰弹枪的扳机。就在方星眉尖一挑,露出满意的表情时,女孩子的肩头陡然一甩,右耳上的古银耳环无声地射了出去。不过,我的飞刀也在那一刹那射到,“哧”的一声,把耳环钉在对面的紫色原木画框上。

那张画,是出自港岛名家的油画,名称为《维多利亚印象》,略显沉默的深色调子,加了耳环的点缀后,突然焕发了明朗的生机。

“她是蜀中唐门的人,所以,你最好当心点。”我不是故意要帮方星,但不希望有人在我的卧室里出事。

“谢谢英雄救命之恩。”方星转过头,向我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她的心思深不可测,这种笑容,有点像倒映在维多利亚港水面上的摩天大厦,浮光掠影,总让人觉得不够放心踏实。

“方小姐,你没事吧?”关伯赶了上来,对方星的牵挂胜于一切。一瞬间,方星成了这栋小楼里的焦点,伸手在霰弹枪上一抹,已经缴了对方的械。

“我没事,关伯,我刚刚闻到新鲜草王菇的清香,今天中午少不得又得叨扰一餐了。”方星向后退开,左手一抖,霰弹枪里的七颗子弹退了出来,叮叮当当落在地板上,随随便便向墙角一甩,跟着关伯下楼。

经过我身边时,她又促狭地一笑:“沈先生,小偷捉到,请主人定夺吧?”

我向旁边闪开,听她的高跟鞋缓步敲打在楼梯上,嘴里还低声哼唱着一首小曲,显然心情愉悦。

防盗窗又一次形同虚设,两个女孩子想必都练过“缩骨大法”之类的功夫,所以由窗口进入卧室毫不费力。

“我不是小偷,否则也不必把金子送回来,而且还好心好意地帮你放回盒子里。不过,这房子里真的有一个小偷,而且是上了国际刑警通缉令的名偷。要是我去举报,肯定能拿一大笔赏金,你说呢?”

灰衣女孩子瞟了我一眼,闷闷不乐地捡起自己的枪,一颗一颗地捡起子弹,斜眼望着画框上的飞刀,不服气地撅着嘴:“‘香帅’方星,水平不过如此。不是这柄飞刀的话,十秒钟之前,倒下的是她,而且会死得奇惨无比。”

我一直保持沉默的原因,是觉得她送回金子的行径非常奇怪。如果真的只是“还”金子,从窗口丢进来就好了,其实不必费力气进屋,还要放回盒子里。这一系列动作,都是极为反常的。

“沈先生,想什么呢?两次见面,两次看我出丑,难道就是这样对待好朋友唐枪的妹妹?”

她的装束、饰物、武器以及说话口吻,表明她就是曾经伏在对面楼顶偷窥的神秘人物,并且也就是唐枪一口咬定不可能出现的港岛的无情。

我摊开双手,又气又笑:“好吧,欢迎无情小姐,不过,我刚刚跟唐枪通过电话,他说你现在应该在遥远的西藏雪山。或者,等会儿,你愿意打电话给他,以证明我没有栽赃说谎?”

无情黑白分明的眼珠一转,向那个盒子溜了一眼,打了个哈哈:“什么?你大概告诉他我动了这些金子了吧?真是好笑,看看我那只耳环,拿到任何一家古玩行去,闭着眼睛开价也得超过三十万美金,岂不是能兑换同样的三堆金条?我会稀罕你的金子,开玩笑……”

她走向对面的油画,拔下飞刀,把耳环重新戴好。

“不淬毒的飞刀,杀伤力太低,形同虚设。”她装出严肃古板的口气,对我的飞刀做着评价。她的年龄大约不超过十八岁,骨架纤瘦得惊人,单薄的眉眼嵌在标准的瓜子脸上,一副标准的发育不良形像。

“无情小姐,我们下去喝杯咖啡好不好?远来是客,今天中午一定留下来吃饭,务必请你赏光。”对待这么顽皮的小女孩,任何人恐怕都严肃不起来。

她吸了吸鼻子,眼珠子迅速一转,学着方星的口气:“草王菇清香,草王菇清香,哈哈……”反手把霰弹枪插入后背上的枪套里,双手抱拳:“请。”

一阵风从窗子里吹进来,她陶醉地眯起了眼睛,长吸了一口气,脱口叫着:“啊,好香的花,多久没闻到花香了——”许多个不同神态的转换之间,此时这一面,才是她的纯真本色。十八岁的女孩子,爱花、爱美、爱香水、爱漂亮衣服,天性使然,几乎没有人能逃脱这四样。

我带她下楼,厨房里的确飘出了一股新鲜蘑菇的天然香气。

关伯有一道以蘑菇为主要食材的拿手好菜,据他自己夸耀说,这是来自于慈禧太后时关外御厨安哈叶那的首创,名为“天外鲜”。跟他在一起数年,我只尝过一次,的确鲜美之极。

他和方星之间,仿佛有某种心灵感应似的,每次费心思做菜,总能盼到她光临。

无情走路时几乎没有声音,像只轻飘飘的蝴蝶,但我想及她的身份,不免在心底里苦笑:“即使是蝴蝶,也是属于唐门的毒蝴蝶,碰不得摸不得的。”虽然没有细看她的古银耳环,我却从耳环的发射方式上判断出,那是一只中空并且带有凶悍机关的改装品,其威力不亚于方星携带的第二支转轮手枪。

这个回合,两个女孩子应该是打平的,在霰弹枪与转轮前的啮合对峙之外,都留了足够的致命后手。

“请坐,我去冲咖啡。”我指向书桌对面的椅子,忽然一阵感慨。

同样的一张椅子,叶溪、方星也都在上面坐过,这些一股脑儿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孩子,到底最终会成为我的什么人?

无情满不在乎地走过来,胳膊一甩,背包“噗通”一声落在书桌上。

穿窗而入的阳光,在那只米老鼠挂件上闪了闪,让我意识到,那不是大街上十块钱一件的廉价饰品,而是另外一种诡异的暗器。

我皱了皱眉:“无情小姐,我诚心留你吃饭,千万不要——”

“不告而别?对不对?放心放心!”她大笑起来,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白牙,“单单为了喝一碗千里飘香的蘑菇汤,我也得留下来。”

她的手伸进背包里,摸索出一只黑色的卫星电话,飞快地拨了一个号码,等到对方来接,立刻吼叫起来:“哥,是我,无情……”

我退出书房,给无情留下与唐枪电话沟通的机会。

一阵困倦袭来,我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恰好被从厨房探出头来的方星看在眼里。

“沈先生,原谅我又一次做了不速之客。其实前几次我就发现那个女孩子在向小楼里窥探,这次尾随而来,替你看家护院,希望不会招致你的反感?”她手里握着一把带着露水的香菜,表情坦荡之极。

直觉上,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但我不想说破,让大家难堪。

我在厨房里冲了四杯咖啡,分给关伯和方星,想了想,又替无情那杯多加了一勺红糖。她那么瘦削的女孩子,多补充些热量丰富的红糖,百利而无一害。

这个动作,又落在方星眼里,等我回头时,看见她正翘着嘴角无声地笑着。

“她是我朋友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妹妹——”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什么。

方星脸颊上现出两个又大又深的酒窝,睫毛扑扇了一下,摇头笑着:“不必解释了,不过——”她的声音压低下来,“要不要我去探听一下她的电话内容?沈先生,几百年来,蜀中唐门似乎没出过一个大发善心的好人,多提防点好。你是正人君子,不方便做这些,我就不同了,本来就是恶名昭彰的梁上君子。”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她已经闪了出去,无声地上楼,大概是要用“珍珠倒卷帘”之类的武功从窗子里倒挂下来,偷听无情的谈话。

“小哥,看看方小姐,时时处处都为你着想,真是没话说。这么贤淑体贴的女孩子,越来越凤毛麟角咯……”关伯又一次发出感叹,总而言之,方星在他眼里,百分之百完美,即使是这种有伤大雅的“窃听”行动,也成了优点的一部分。

三分钟后,方星又无声地退了回来,不等我问,已经失望地摇头:“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秘密,不过是小女孩向哥哥撒娇而已。”

“哥哥”两个字,语带双关,她脸上的笑容说明了一切。

方星端起放着草王菇的盘子,走到水槽前冲洗,当她转过脸时,我的第六感又一次告诉自己:“她心里必定藏着什么沉甸甸的秘密,每一个笑容都那么短促,仿佛是为了配合说话而故意装扮出来的?”

可以肯定,她对关伯的迎合举动,颇有深意。

这一点,关伯或许可以理解为——“爱屋及乌,因为爱上我而连带喜欢这个家、喜欢每一个人。”

我却不肯一厢情愿地这样认为,那些一见钟情的经典爱情例子到了今天只会出现在文艺作品里,以她的名声和经历,几乎没有可能一下子跌入爱情的涡流里不可自拔。

再度推开书房的门,无情正双手支着下巴,对着窗子发怔,电话被胡乱地塞进背包里,仍旧有一截天线露在外面。

“无情小姐,咖啡来了。”我放下托盘,缓缓落座。

她转过头,眼角有哭过的痕迹:“哥哥说,别跟你开玩笑,不该动你的金子,口气从来没那么凶过,都怪你诬陷我偷东西。”一边说,两串泪珠又扑簌簌地滚了出来。

我真是冤枉到了极点,本来是无辜的失主,反过来又要被她指责,但又没法发火,只能取了纸巾递到她手边,柔声劝慰:“是我错怪你了,别哭别哭。”

唐枪寄来的石板画惹出的麻烦还没结束,无情的出现,又像是一场夜半风雨,不得不让我分心。到了现在,只能一边看一边化解,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女孩子得宠的年代,全球都是如此,港岛的风气绝对不会例外。

无情脸上的风雨,来得快也去得快,两张纸巾没用完,已经破涕为笑:“哥哥说,为了将功折罪,要我把石板画的来历仔仔细细、一个字不落地讲给你听。还有,如果能拉你加入他的盗墓行动,就彻底原谅我,既往不咎。”

毕竟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考虑问题极其简单,哭哭笑笑,根本不必去管别人怎么看。

我立刻精神一振:“这个处罚决定,我完全赞成。不过,加不加入,要看这个故事的精彩程度再定,先喝了这杯咖啡——”

红糖对于女孩子来说,提神补气效果仅次于兴奋剂。

第五章 鬼墓、怪画、异人

无情捧着杯子,三口便喝完了咖啡,鼻尖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稍稍酝酿了一下情绪:“在我开始叙述之前,先得说好,进入鬼墓的部分,全部是哥哥转述的。我和七哥,只在盗洞的入口处,负责监控、防风工作。再有,这个故事,只是揭开了鬼墓的冰山一角,如果期待太高的话,只怕会大大地落空。”

我点点头:“我明白,只要详细说出真实情况就好。”

无情捧着空杯,清了清嗓子,此时我的手已经按下隐蔽的开关,书桌的某个角落里,一只三洋采访机开始了同步录音的工作。

“三个月前,我、哥哥、七哥一直停留在伊朗北部的阿洽油井附近。在此之前,负责油井钻探的华人老板在掘进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古代阿拉伯酋长的墓穴,如获至宝,特地花了大价钱,请哥哥去替他主持发掘工作。不过,劳民伤财地干了两周以后,哥哥发现葬在古墓里的酋长寒伧之至,仅有的几件金银饰品也早在二十年前就被盗墓贼们洗劫一空了。华人老板郁闷得要死,结清了我们的酬金后,连欢送酒会都没出席,回旧金山抱头养病去了。”

唐枪、冷七是盗墓高手,只要是叙述他们的经历,就一定会牵扯到古墓、宝藏、盗洞之类,所以我很有耐心地听下去。

“就在那次气氛并不融洽的酒会上,那个人出现了。”

无情的目光落在我脸上,眼神变得有些古怪,伸手在自己的短发上抓了两把,忽然一声长叹:“沈先生,也许你永远都不会猜到,当那个人出现时,哥哥和七哥同时说了一句什么话?”

我笑了:“有一个人出现——唐枪和冷七能说什么?难道是一个漂亮无比的阿拉伯美女?”

刀头上舔血的江湖人物,自始至终身边少不了三样东西:兵器、好酒、美女。

兵器是用来杀人防身生财的,酒和女人,则能让他们在波诡云谲的冒险生涯里得到最恰当的放松,以免精神高度紧张而导致全身心的崩溃。

唐枪对美女的追求在整个盗墓者圈子里都很有名,与他有过一夜风流的女孩子大概已经涵盖了全球各个种族,无论是纽约摩天大厦的金发白领,还是非洲热带丛林的黑皮肤妖冶女郎,他都来者不拒,尽揽于怀中。

回忆起与他十几次的见面过程,几乎每天都有不同面孔的女人坐在他的膝盖上相伴,同时出现的,是他手中永远握着的酒杯。

“醉卧美人膝,醒尽杯中酒”,是唐枪十几年不变的生活写照。

无情摇摇头:“不,不是美女,而是一个男人,像你一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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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神异样的困惑,在我脸上连续眨着眼打量着。

“他们到底说了什么?”无情这句普普通通的话,语气古怪之极,什么叫做“像我一样的男人”?

无情站起身,双手都插进头发里,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猛然低叫出来:“他们说的话是‘沈南?’——你明白吗?他们把那个人当成了你,因为从外貌到气质,那个人都跟你非常神似。唯一不同的,是他蓄着络腮胡子,并且脸上总是带着极其焦虑的表情。这一点,仔细看来,是跟你有区别的。”

她的双臂猛的扬起来,仿佛要籍此来向上天求取力量,让自己能够保持绝对的冷静。

我只怔了半秒钟,陡然一笑:“那有什么?地球人的五官构造,注定了要有很多极其相似的个体。他们两个久在江湖上闯荡,连这么点小事,都值得大惊小怪?”

“可是,那个人真的跟你非常相似,哥哥和七哥又是好长时间没跟你会面了,所以当时心里的震撼可想而知。”无情长叹,视线在我五官上扫来扫去,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凉了,我向后仰了仰,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转头凝望着窗外的满目绿色。

盗墓者们毕生都在荒郊野外闯荡,每天都会遇到惊惧莫名的怪事,如果按照无情的叙述方式讲下去,只怕到了天黑都不一定能说完整个过程。

我暗暗有些焦虑,毕竟老杜那里还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达措,如果不能尽快找出石板画上的秘密,肯定会对他的生命造成危害。事有轻重缓急,再冷静、再镇定的医生,也会有急躁的时候。

无情的耳环又一次闪烁起来:“沈先生,我很快就要说到重点了,请不要心急。所有事件的焦点,就集中在这个人身上。如你所想,看到一个男人的相貌与你近似,并不值得惊奇,但是到了事件的最后,他的样子,竟然出现在鬼墓下面,甚至哥哥已经肯定地下了结论,他就是地底壁画上,与巨人搏斗的那个飞刀客。”

一瞬间,我的思想急速跳跃起来,因为无情的这一席话,揭示了一条最不可思议的线索——“一个活生生存在的人,曾在地底与巨人搏斗,然后在石壁上留下了自己的战斗画面?”

“那个人,与石板画上是同一个人吗?”我力图在密如蛛网、乱如团麻的线索中,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

“哥哥说,差不多是,但石板画上的人物尺寸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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