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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魔传-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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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森是一座用来埋葬贵族商贾的原始森林,有资格埋葬在那里的死者,生前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而他们死后也都会受到神的眷顾,前往天国继续享受他们生前创造的种种财富……”



  老马夫说的话有点儿不着边际。



  辰夕觉得又是一个迷信之徒,便对他失去了好奇的兴趣,扭头望向南边的楼兰方向——这条大道逶迤延续过去的遥远彼端已经变成一个尖角,尖角两边都被一座占地广阔的巨大森林给彻底吞没。



  那座占地广阔的森林,居然生存有如此可怕的蜘蛛怪物!任谁得知那座怪物横行的森林一直紧挨着楼兰城都会感到毛骨悚然,但此刻的辰夕却让仇恨与自责充斥着心灵的深处。



  他巴不得现在就冲回过去,将那些长有鬼脸的蜘蛛怪物统统杀光,但他又没办法真的那样做。自己知道——自己的力量终归太弱。



  眼神间尽是渗透着凛然杀气,眺望楼兰方向,那座繁华喧嚣的大都城只在庞大的树林顶端露出小小的城墙一角。



  “那死亡之森,按理说就应该是神所眷顾的圣地,可偏偏就是那么一座圣地,却繁衍出来一大堆残暴嗜血的丑陋怪物……”老马夫吐出一口烟圈,“你们刚才所说的那鬼脸蜘蛛就是其中一种来自地狱的恶魔,它们把那里当做它们的领地,不仅将那里的坟墓全部挖空、啃食掉里头的死尸,误闯森林的异乡人都大都遭到它们的疯狂猎食,死在那里的异乡人已经不计其数,后来贵族商贾们就花钱请来纶月的七个年轻道士,要他们帮忙前去镇压那些横行死亡之森的恶魔,那七个道士号称纶月七怪,虽然算不上纶月教的顶层人物,但他们的法术也是十分厉害,举目这楼兰王朝的诸多城邦,能够在法术上面与他们匹敌的对手都是寥寥无几……”



  辰夕跟嫣儿都是保持沉默,静静地听那老马夫说着死亡之森的故事。



  但辰夕内心的自责却变得越来越沉重,他本来就在心里责怪自己当初太过鲁莽,杀害衙门的官人不说,还挟持了秦家的副将军,又连累那么多的人惨遭祸害……



  如今又听那马夫所说。辰夕就感觉是因为自己跟典兴、良耳他们杀死了七个老道士之后,才使得那些鬼脸蜘蛛顺利脱离镇压出来觅食的。如果真是这样,那所有的一切就都是辰夕自己一手造成,他便是这所有灾难的罪魁祸首!



  “那七个道士使出他们纶月山代代相传的镇山法术——七星大阵,那阵法的范围庞大无比,几乎覆盖整座巨木森林,虽然并没有把鬼脸蜘蛛统统杀光,但也终于将那鬼脸蜘蛛吃人的事情给顺利解决了。”



  嫣儿忽然插嘴说:“奇怪,那七个老道士为什么都不用其他伏魔大法,反而是七星阵呢?那阵法应该只能扰乱鬼脸蜘蛛的感官却不能让它们统统死掉吧?让它们在自己的阵法里面丧失掉捕食猎物的能力。纶月道士不是一直以来都很热衷于‘降妖除魔’的吗?可现在却为什么没有动手将它们彻底铲除……”



  辰夕看着满脸困惑的嫣儿,虽然有些惊讶嫣儿的聪明思维,不过现在他却没有半点心思去跟人谈话,也没有心情去想这些无法挽回局面的传说故事,这故事是真是假还很难说呢。



  “咳咳……”老马夫忽然剧烈地咳嗽几声,接着眉开眼笑地扭过头来,夸耀嫣儿道:“哈哈哈,小姑娘真聪明,没错,老夫还年轻的时候也曾那样怀疑过,怀疑他们是不是别有用心所以才一直没有处死那些鬼脸蜘蛛!”老头子激昂的腔调随后就又转为低沉叹息,“唉,只可惜啊,现在老得就剩皮包骨喽,对那些官场、商场的纷纷扰扰也已经无心揣测……”



  老马夫再吐出一层叠着一层的烟圈,继续喃喃道:“雇佣他们的贵族富商们本来都在极力反对他们不杀鬼脸蜘蛛反而将其掌控起来的恶劣行迹,但纶月七怪一直都隐居在死亡之森里边,许久不曾出来,那些贵族富商也不敢轻易闯进死亡之森里头去跟那七个道士理论,于是他们又再花费巨款请来纶月的高层前去评理,但那道士自从进去了死亡之森以后,便到了现在都没有出来过,很多人都说会不会是让那七怪给杀了,或者被鬼脸蜘蛛给吃掉了……纶月教主后来便出来澄清那纶月七怪并非他们纶月之人,又说那七怪品行不正,早被他们驱逐出寺。说他们既然不是纶月之人,也并非妖魔鬼怪,那便不归纶月管了,纶月教对死亡之森的联系就此中断。”



  老头子讲起当年那些故事时候,仿佛往事呈现历历在目,情绪也不自禁地变得激动了起来:“老夫当年认为那七怪是准备利用鬼脸蜘蛛来袭击楼兰都城了,就召集一大伙兄弟拿着家伙准备闯入进去,但真正到达森林边缘时候还没一个人是胆敢跨进去一步的!”



  “好在老夫我胆子大,不怕死,头也个往前踏出一步!你们猜猜怎么着?”



  老马夫回过头来,装神弄鬼地询问着马车后座的辰夕跟嫣儿。



  嫣儿仍然习惯性地用右手食指点着粉嫩下唇,思索着说:“会是见到鬼脸蜘蛛跟纶月七怪决斗的场面吗?”



  “没兴趣知道。”辰夕转过头去,他此时的心境本已经乱得一团糟,现在被那老马夫这样装神弄鬼的问话,更是觉得烦躁无比。他实在是没有心情去搭理这哆里哆嗦的老头子。



  老马夫瞅见那虽然染得满身血污、却好似一点伤势都没有的古怪少年跟自己这样没大没小地说话,顿时就来气,但他还得强忍着怒火。毕竟那坐在少年旁边的小姑娘在上车之前就已经递给自己一囊袋的黄金,这去往凤雏的路程,一囊袋的黄金他还赚得“锵锵”响了。



  有了这堆黄金,老马夫只打算载这一对年少情侣去到凤雏之后便连夜赶回去楼兰都城买套大房子,开家小马棚,做那专门出租马车、马匹的生意,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也就心满意足了。临死前还得命令下人将自己安葬在死亡之森里边,也好让自己在死后能够安安心心地去往那个天神群居的极乐世界。



  老马夫越想越高兴,便对辰夕摆出一副和蔼可亲的笑脸,跟他套近乎地道:“嘿嘿,小伙子,刚才好像听见你们在说鬼脸蜘蛛的事情,是不是在死亡之森遇到麻烦事情了?”
第五十五章·;灵力二阶
  艳阳高照的大晴天,周围的气温却也随之升高不少,这样炎热的天气总是让人心生烦闷。



  楼兰那边是巨木众生的庞大森林,道路这边的两旁却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偶尔有放羊的牧羊人驱赶着数以百计棉花糖似的羊群在草原上悠然走动。



  天上的云朵幻化成千姿百态的各种形状,多数都与这草原上散漫的绵羊形成对比。那样一幅惬意无比的画面。在辰夕的眼里却显得十分压抑。



  辰夕一看那马夫笑呵呵的老脸就觉得火大,那张老马夫的笑脸在辰夕看来就仿佛一个色老头。辰夕只对那老马夫扔下“与你无关”这么四个字后,便再次扭头眺望着楼兰方向。刺入骨髓的仇恨越加膨胀:楼兰,我早晚都会回来的!



  “你去凤雏干嘛?”辰夕头也不回地询问嫣儿。



  嫣儿也不愿在辰夕面前与那马夫提起昨晚的事情,便只是顺着辰夕的目光,朝着楼兰方向望去,“我想在凤雏那里找一样东西,顺便看看能不能在那里打听到你爹的下落,其实你也并不知道你爹藏身在哪里吧?”嫣儿用着狐疑的眼神看着辰夕。



  辰夕只得叹气道:“每次问起我娘关于我爹的事情时候,她都会气得好多天不跟我说话的,后来长大些了,知道这是她心里的一根刺以后,我就不忍心再去问她了。”



  嫣儿忽然抬手理弄她垂下额前的发丝,低声说出一句好似无关紧要的话:“其实你没郡主说的那么坏。”这话却让辰夕的心神不禁为之一颤。



  辰夕苦笑着说:“你这小丫头,说什么呢。我本来就是个大好人。”



  嫣儿却忽然“噗嗤”一下笑了起来,“终于看见你笑啦!”



  “啊?你在干嘛呢……”辰夕嘴角一歪,当真搞不懂这小妹妹葫芦里卖的什么关子。



  嫣儿没有回话,只是伸了伸懒腰,露出一脸的疲倦,“唔——好累,我先睡一觉啦,等我们到了凤雏的时候你要叫醒我哦。”



  辰夕哭笑不得,“你干嘛去了?怎么看起来比我还累的样子。”



  “切,你当然不会累,我可是一路拖着你到处跑哎,好不容易才终于跑到这条路上,再把你托上马车的,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力气。”嫣儿嗔怒地瞄着御辰夕,然后闭上双眼,准备睡觉,最后再给辰夕补充一句:“没到凤雏城的时候不要吵醒我哦。”



  “呃……”辰夕只得答应下来。



  不过这一路上没有嫣儿陪自己说话了,气氛也就变得更加沉闷。



  马夫见自己的问话被人无视,但他也只能尴尬地付诸一笑,继续驱马赶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他既然收了小姑娘的黄金,那就更应该专心致志为他们赶路了。



  也不知道行进了多远路程,辰夕看这一路上除了杂草还是杂草,顶多也是偶尔几个赶羊的牧羊人出现在视野里边,都没有什么好看的,也躺下身去稍微休息起来。却目不转睛地看着嫣儿的俏脸蛋,这样一张白皙滑嫩的俏脸蛋,让辰夕看见了都忍不住想要亲上几口再摸上两把。



  正当辰夕萌生色心,准备偷吻嫣儿小嘴的时候。



  马车却忽然剧烈震动几下子,再往前倾斜下去了,辰夕略微吃惊,连忙手脚并用、紧紧地搂抱住嫣儿的倩体,以免嫣儿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还被震下马车。



  这伸手搂抱嫣儿的时候,辰夕伸的可是右手,却只见他立即痛得直咬牙,额头都冒出豆大的冷汗来了。



  辰夕忍着右手胳膊传来的剧烈痛楚,咬紧牙关继续搂着嫣儿。知道原来是马车要下坡了,便继续与她双双躺卧在这马车的后座。



  再看周围原本辽阔无疆的蓝天白云已经被两边堆砌的巨岩截断,举目望向来路方向,小坡道一直蔓延到那里的开口之外,则依然是一望无川的大草原。



  到这边应该就是个山区了。



  路途从那开口处就已经变成一道崎岖不平的陡坡,马车在陡坡上边颠簸不断,那拉扯的一匹马却依旧毫不停蹄地继续前行着,那座原本看起来辽阔无比的大草原已经离得视线很远很远。



  马夫不停地用力挥舞马鞭抽打着马屁股,那屁股挨了几鞭子的马儿痛苦得不停发出阵阵嘶鸣,一边抓狂地加快脚步,快速朝往坡下俯冲而去。



  连带着马车在这崎岖不平的坡道之上剧烈地颠簸着。



  嫣儿揉揉腥睡的双眸,一边责怪地说:“怎么突然这么吵啦,辰夕你在干嘛呢?”



  “嘿嘿,傻瓜,快睡觉吧,我们还没到凤雏呢。”辰夕左手抚摸着嫣儿秀发,“这段路程是个小山区,所以才会比较颠簸,没事的。”辰夕爱抚地揉着嫣儿的小脑袋,疼惜地笑着道。



  “辰夕,我想去凤雏找一样东西给你用。”嫣儿拿开辰夕左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与辰夕两眼对视。



  “什么东西?”



  嫣儿正要告诉辰夕呢,那赶马的马夫又用他的喑哑嗓音来插话了:“哈哈,小姑娘早在上车的时候就跟老夫说喽,她是想去凤雏找一样附魔的武器装备给你用,那凤雏的附魔师啊,架子可大喽,一般人还真请不动他们,他们凭借着一身闻名天下的附魔法术——可以将魔兽脑中的魔核以及妖物心中的灵珠同各种武器、防具糅合起来,再得到一个可以大幅度提升武器攻击力、防具坚韧度的神奇效果!他们的地位可比那楼兰都城里边打铁的师父都要高出好多……”



  此话不假,能够修炼附魔法术的人,天生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可以将两种属性的元素运用自如。但凡西域大陆,光是让自己的身体天生具备某样属性都已经非常稀罕,大概便是万里挑一的几率;让自己身体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概率便更加渺茫,这也是与生俱来的事情,在这种事情之上,谁都无法逆天改命,传言就是那高高在上的神明,也都是只能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应对。



  然而,即使拥有着奇材的天赋——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却只能说是“拥有了修炼成为附魔师的最低资格”而已,想要成为附魔师,用自己手中的魔核、灵珠给各种装备、防具顺利附魔,还需要具备可以熟练操控灵力的能力。而关于这一方面,世间也是毫无捷径可走,只能一步一步地修炼罢了,在灵力众多等级的区分中,只有灵力三阶的“灵聚”,方才初次具备操纵自己身体属性元素的能力。



  也有人穷极一生,连那灵力一阶“灵宿”的边缘都够不着。更别提要修炼成附魔师了……



  也就是说,想要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附魔师,不仅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还要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在茫茫人海中抵达三阶灵聚的水平。很多人都是在灵力修为这一方面缺乏天赋,从而白白浪费掉了自己双属性体质的绝世天资。



  最后,如果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可以在有生之年突破灵力三阶“灵聚”瓶颈的话。在成为一名出色的附魔师之前,那还需要最后一样必要因素,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样因素——财富雄厚!虽然附魔材料是由客户提供,但因为附魔师所用的附魔卷轴也是极为稀罕,一般由高级附魔师钻研出来的全新附魔卷轴都要好几万的银子,若是上古遗传下来的附魔卷轴,那就更是天价之宝了!



  凤雏城有个附魔公会,想要成为附魔公会的会员乃至于学生,没有个百万身家也是休想。



  “……”辰夕没有说话,沉默是因为他觉得那马夫说的东西越来越不靠谱:什么附魔师,什么魔兽魔核、妖物灵珠,说白了不就是那些长得古怪又十分稀罕的凶兽内脏?像这些封建迷信、坑蒙拐骗的愚人伎俩,要是去到楼兰里边保准要被抓去牢狱里边待着。



  因为没人跟那马夫搭话,马夫就一边赶着马儿,一边自言自语道:“年轻人,你们这对小情侣都是楼兰都城土生土长的城里人吧?也难怪会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并且奋力排斥。其实这些都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女皇陛下的寝宫就在都城之中,为了消除任何来自于外界的威胁,他们才对国民颁布一道十分严格的禁令,在都城管辖的领域内,全面封锁任何有关灵力、妖魔鬼怪等消息,也禁止任何人在都城管辖的领土中使用并传授灵力,当然,那轮月教的道士除外,好像他们是跟皇室达成了什么协议。”



  老马夫又“巴扎扎”抽了几口大烟,脸上洋溢着一种另类的骄傲,继续喃喃说:“所以都城土生土长并且没有去见过城外世界的居民就都蒙蔽其中,甚至穷极一生都不知道原来这城外还有如此神奇美好的风光故事……”



  老马夫话没说完,突然就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忙回头询问:“噢,不对,小姑娘好像对灵力之类也懂得不少,是外地人吧?还是说你是出过楼兰都城领土之外的本地人?”



  “不是,我是从南越过来的,郡主让我来楼兰抓御辰夕回去,就是这个大魔头了。”嫣儿伸手指着御辰夕,一边用着平白无奇的口吻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却让那马夫吓出了一身冷汗。



  老人今天一早出来赶马的时候,就听说那青江原本风骚银荡的御辰夕手段也是极其残忍,杀害衙门几位官爷不说,还到贫民窑杀死了好多男人老人,就是小孩都不肯放过,那里的妇女们更是饱受他禽兽不如的各种凌辱!听说那贫民窑的男人们操着家伙杀上青江时候,还被那御辰夕雇人给统统打了回去。



  老马夫只想道:这样无法无天的暴涙之徒,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又听说那御辰夕还挟持了秦家的副将军秦广义,最后自己落得个惨遭灭门的下场!也有人说辰夕是挟持秦广义带着茶馆的男女老少一起离开楼兰的,并没有惨遭灭门那么严重。但那些屁话鬼才相信,能从楼兰都城那样天衣无缝的包围圈里逃出生门,简直就比登天还难!而且秦广义身为秦军的副将,没有几把刷子怎么能行,就凭御辰夕那种没有经过武学熏陶、又饱受市井流氓同化的纨绔子弟也想挟持秦广义那样的大人物?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老马夫再细细思索:难怪这家伙满身都是血污,原来是他昨晚杀人的时候溅上去的,可为什么刚才秦家的骑兵经过这里的时候都没认出他来呢……



  老马夫悄悄地侧过脸去,偷瞄辰夕的脸目一眼,暗道:难怪认不出来,原来满脸是血,看上去都面目全非了,那小姑娘难不成是什么小国派来的捕快,专门捉拿他回去处刑的?



  但老马夫又瞅见嫣儿根本都没有给辰夕双手双脚上锁什么的,不由得满脑生疑。



  老马夫又怕辰夕会杀他灭口,就假装不认识御辰夕,装作没听说过这名字,只是头也不回地憨憨堆笑道:“南越,南越是个好地方……”却发现自己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了,南越那个地名他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现在说“是个好地方”也只不过是想赶紧绕开话题而已。



  “你知道我们的国家吗?喵呜——”嫣儿突然兴奋地一下子坐起身来,忍不住发出一声猫咪嗷叫,同时双手朝天做出一个大大的拥抱姿势,“好耶,终于找到一个知道南越的人啦——”



  辰夕移过视线,看着嫣儿那样开心的表情。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又想起了他的娘亲,还有贫民窑、官府里找来的姑娘们。愧疚、仇恨、痛苦又再侵袭上心头。



  内心压抑得十分难受,辰夕还是努力让自己保持理智,不至于自己因为丧失理智而闯进鬼脸蜘蛛盘踞的死亡之森里送死。



  辰夕得想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强,良耳跟典兴都是刺客公会的人,不知道他们那一身好武艺是不是在刺客公会里边学来的,也不知他们现在是生是死,当时听他们说对付一个鬼脸蜘蛛都弄得两人受了重伤,更何况是当时那么多个鬼脸蜘蛛同时出现的场景。



  辰夕紧捏着拳头,暗下决心,“找到刺客公会,我要变得更强!”



  辰夕现在听那马夫所说,倒对妖魔鬼怪、法术之类的事情变得半信半疑了。瞧马夫说得神乎其神,好像还真有那么一回事似的。不过现在还是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事情,管他呢,反正眼见才为实。
第五十六章·;凤雏城一战
  秦广仁骑在一匹皮肤黝黑的战马之上,两者身上都是装备着重达数百斤的白金盔甲,一柄长达两米开外的银光弯刀被他斜握在右手。



  单枪匹马奔驰到紧闭的城门之下,冲着城墙上那些拉弓瞄准自己的士兵们放声咆哮道,“赵破奴,识相点就乖乖地把凤雏城交出来,这里可是西域大陆楼兰王朝的领土,可不是你们中原人该来的地方!”



  面对那数百支牢牢锁定着自己位置的锐利弓箭,秦广仁毫不畏惧,倒展现出一股“天下苍生,舍我其谁”的英雄气概,但现在的局势却并非如此,现在可是秦广仁气势雄浑的数万铁骑军临城下,要赵破奴主动交出城池然后撤军回去他们中原的领土。



  这数万铁骑也是秦广仁在短短几天的时间内扩招而来,所以也就没有经过多长时间的专业训练,到这里顶多也是充充人数,给对方施压而已。



  秦广仁还得留下一些军兵在楼兰都城那边驻守,免得让其他城池的卫兵过去掠夺他在楼兰的军权。



  虽然这楼兰王朝囊括“凤雏、凤凰、莲塘、楼兰”四大城池,还有其余零零落落的小村庄、小乡镇。但四大城池各自的城主都拥有他们独立的卫兵,即使协议上白纸黑字说明是效忠于楼兰王朝,但四大城池之间一直以来却是摩擦不断,虽然并不至于爆发大战,但也是扰得民不聊生。



  女皇能力有限,也没办法剥夺其余三城城主的军权,战争不断的城池间,也就只有楼兰这处跟纶月山靠得接近的都城才显得一如往常的平静而已。



  而楼兰城城主的军权则是全部交予了女皇一手掌控,再由广仁统帅。城主只负责平民百姓的饮食起居。加上女皇所在的都城离得纶月山十分靠近,纶月山又是群雄辈出之地。这样一来,倒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楼兰都城向其他三城施加的震慑力。



  那凤雏的城墙之上。



  赵破奴独自斟了满满一杯“醉生梦”,这是凤雏城里的上等美酒,乃是水莲沼泽精心酿制。烈酒穿肠,心神盎然。就在几天前,徐天峰被赵破奴当场斩首,因为赵破奴当时怀疑那徐天峰便是秦广仁派来充当密探的。



  天底下可没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当初徐天峰煽动自己亲自前往水莲沼泽时候,收兵回来就发现军营粮仓惨遭突袭了。军仓的粮草全被敌人一把火杀个精光。军人们缺乏了维持生命的粮食,还得日日夜夜保持警戒,以防那楼兰大军再度突袭。久而久之就都变得无精打采,四肢乏力了。



  现在破奴能做的,只是尽力抚平凤雏城内的百姓民心,毕竟他们现在搜刮的粮草可都是城里老百姓的,原本还以为可以彻彻底底地统治这座城池,没想到现在还遭得民怨载道,即使这些平民碍于自己的权力不敢声张,但破奴却是知道的。之前可以轻松夺下这座城池,还是因为这里贪官污吏猖獗昏庸的缘故。



  赵破奴觉得徐天峰那一计用得可真巧妙,烧掉军资,再让自己回去镇压百姓,夺取百姓的粮草。让自己最后既降低了士气,又失去了民心。就等那楼兰秦军气势赳赳地前来夺城了。



  而赵破奴此刻听闻着城下秦广仁的叫骂,内心里虽然十分的不畅,但他还得继续忍耐着,他在等,等一个人,以及他的一万大军。



  前些天就有信使传来急讯,说王恢在车师国里与众多原属车师王的部将侃侃而谈——说他们若是归顺于大汉皇朝,则千秋万代都再无后顾之忧,大汉皇朝乃是全天下最为强盛的一方大国,也不像车师国的楼兰盟友,一遭危险东南飞,弃他们车师于不管不顾。



  王恢又大谈归顺大汉或者结盟楼兰两者之间的权衡利弊,这才说服了许多部将,那些部将带上他们原本的兵力,再在民间广发征兵帖,这才招到了一万人众那么多的军力。



  然而,那信使前些天就说王恢已经率领一万大军赶过来,准备与自己的兵力汇合然后双双南下直夺楼兰了。可这许多天过去了,王恢人没等到,倒是那楼兰秦军自己先挥旗杀将过来了。



  也不知道王恢那边是不是遭了什么埋伏,这些天来,破奴派去车师的信使统统都是有去无返的。



  “将军,现在真的是个大好机会啊!我们何不干脆一箭将那秦广仁射死在地,等他们士气大降了,我们再冲出城去,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将军,此时不动,又待何时?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王恢将军又久久未见来到,恐怕……恐怕……”



  许多校尉在台下列队,跪地请求。



  赵破奴这才冷冷的一笑,笑中却分明透露出一丝悲凉之色。



  破奴慢慢放下那一杯“醉生梦”,一挥衣袖,大气凛然道:“拿我的战甲过来。”



  “将军,我们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为何偏要赴这个险呢?万一,万一您有个……”



  “你是说我敌不过秦广仁吗?”赵破奴伸手拿过侍卫呈上来的兽霆弯刀,反复掂量,这是一柄由凤雏高级附魔师“银目”梓杰倾力打造的绝世好刀。



  那附魔师坦言此刀乃是用雷兽那坚不可摧的骨骼与绝世罕见的乌金矿(因为属于西域大陆稀有矿藏,因而珍稀无比,寓意黑暗世界里沉睡之王)历经七七四十九天,承雷风暴雨之淬炼,奉日沐月浴之精华打造而成。再将雷兽心脏处的雷灵珠取出,通过附魔的法术镶嵌到那采用雷兽獠牙制成的刀柄之中。让蕴藏着了雷兽源源不尽的雷电元素充斥着刀柄刀身。四米多长的刀身,一米多长的刀柄,弯月形刀锋锐利无常。



  凡人一眼望去,脸上尽是震撼之色。



  传言刀锋一出,必将雷霆大作,闪电化作猛兽形态,瞬间自天穹扑落,将敌方吞噬得骨灰不剩!那冰凉阴寒的刀柄,让破奴握在手心时候,右手都忍不住一阵寒颤。



  凤雏城内的高级附魔师亲自打造的宝刀,的确非同凡响。



  赵破奴将其掂量完毕,随后就把它一手按在桌上。再穿上一套跟城门之下那秦广仁所穿相差无异的白金盔甲,朗声一笑,同时操起兽霆弯刀:“宝刀配好甲,想不到这凤雏城内的宝物还挺多。”



  有部下却担心劝说道,“将军,那城里的附魔师以前还跟原先的政府有所勾结,难说他们会不会存有叛逆之心啊,若是用上他们赠与的武器与盔甲,恐怕……”



  “是啊,且这天地之间哪里来的什么雷兽妖怪啊,那什么附魔师摆明就是在吹牛,在蛊惑人心……”



  赵破奴心烦意乱地将兽霆弯刀斜提在手,那沉甸甸的分量通过双腿传到地板之上,居然还在地板上压出来道道裂缝!



  “你们的意思是说本将的心智早已经被他蛊惑?”赵破奴满脸不屑地付之一笑,“那你们倒是说说,若是将那秦广仁当场射死,待会又让何人去当前锋,头一个出城抗敌?”



  “这几天来逃出城外的人应该不少吧?我们区区几千将士难道还奢望在他数万铁骑当前以少胜多?”赵破奴问出这些话来的时候,他自己内心却突然猛地一震,有点不敢相信这样毫无胆魄的话语居然会出自自己之口。



  台下众人顿时无言以对。



  那勇猛果敢的徐天峰已经被破奴所杀,这众多部将倒没有一个是有他半点胆识的了,在赵破奴看来,这些家伙顶多也都是前来这里混吃军饷的饭桶罢了。
第五十七章·;蒙面女刺客
  马车经过这一路的颠簸,才终于赶到凤雏城外一座小村庄里。



  这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泥的砖,瓷的瓦,手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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