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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拜物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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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品牌拜物教··························································4
  第一节:拜物的历史
  第二节:商品崇拜
  第三节:品牌崇拜
  第二章 像宗教一样经营品牌················································17
  第一节:宗教发轫与品牌建立的天然相似
  第二节:品牌是一种商业宗教
  第三节:品牌信徒的崇拜思维
  第四节:寻找品牌宗教的DNA
  第三章 品牌价值··························································29
  第一节:价值观——品牌宗教的基础
  第二节:核心价值的类型
  第三节:核心价值观的魔力
  第四节 :让品牌成为上帝的上帝
  第四章  品牌教主··························································40
  第一节  教主的个人品牌
  第二节 教主神圣化
  第三节 代言人
  第四节 虚拟形象
  第五节  无所不在的教主
  第五章 品牌教徽··························································52
  第一节:品牌图腾体现品牌价值
  第二节:品牌图腾的标示作用
  第三节:图腾殖民——拜物教徽
  第四节:品牌图腾的误读
  第五节:品牌图腾要与时俱进
  第六节:方寸之间,价值无限
  第六章:宗教口号与品牌slogan ··········································65
  第一节  品牌slogan中的利益诉求
  第二节:品牌口号需“量体裁衣”
  第三节:有史以来最让人动心的十大广告语
  第七章 品牌教史···························································76
  第一节:充满爱与浪漫的鞋子……Bally
  第二节:为战争而生的眼镜—雷朋
  第三节 皇后钟情的那抹蓝色—Tiffany
  第四节 英国高级军服—Burberry
  第五节:女人的秘密……维多利亚的秘密
  第八章 传教vs品牌整合传播···············································89
  第一节:视觉识别
  第二节:宗教*vs品牌俱乐部
  第三节:公益营销:宗教与品牌异曲同工
  第四节:《圣经》的力量——目录营销
  第五节:品牌的借“事”传播
  第六节:宗教氛围与品牌氛围
  第九章 品牌改革·························································100
  第一节:百年青啤的年轻化运动
  第二节:国际品牌的改革之路
  第十章 新拜物时代························································118
  第一节 珠峰冰川水—高端水中的贵族
  第二节 哈根达斯—冰淇淋中的奢侈品
  第三节 雀巢的秘密武器………旗下高端产品与奢侈品
  第四节 快消品中的奢侈品………品牌与消费者的跷跷板原理
  

书评
何晓/文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人民的消费水平飞速提高,日益崛起的中国中产阶级和新富阶级,正在以其强大的消费能力掌握着企业的命脉。“上流社会”成了一个几乎令所有人向往的地方,每一个企业管理者和销售人员,都想敲开这扇神秘的大门。中国“上流社会“的人们如何面对生活,怎样享受人生,特别是在消费上秉持怎样的心理,执行怎样的原则,《品牌拜物教》也许能给中国的企业一些启示。
  “企业的核心战略是品牌战略,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品牌竞争力”
  这是李光斗在经历多年品牌策划与营销实践战后得出的精髓。《品牌拜物教》道出了跨国公司独步全球的真正武器:让消费者象宗教崇拜一样忠诚于自己的品牌。
  继《品牌竞争力》、《插位:颠覆竞争对手的品牌营销新战略》、《升位:中国品牌革命》等多项著作之后,李光斗汇聚二十年的品牌营销策划经验,以完全的消费者视角重新审视品牌,推出品牌拜物教理论。通过比较宗教发轫和品牌建立之间的天然相似,剖析人们的品牌崇拜心理和行为模式,指导企业如何发掘品牌的拜物教意义,从而使自身的品牌成为消费者的宗教信仰。
  李光斗最新著作《品牌拜物教:上层社会的消费密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
  在李光斗看来:大部分的企业主勤勤恳恳、却步履艰难地进行着品牌建设,但消费者的善变总让他们倍感无奈,广告打响知名度,但最关键的品牌忠诚度靠什么建立?
  与此同时,在品牌塔尖上有一群企业家正在享受着世界各地的人们对品牌的拥护,这些消费者们义无反顾地忠诚于这个品牌,自愿付出自己的所有来换取对品牌的拥有和品牌同仁的认可,并竭尽全力维护崇拜物至高无上的地位。品牌达人的狂热达到了宗教的崇拜度。所以有人以教徒自居,有人拥护品牌领袖为教主。
  那么这种宗教般的品牌崇拜是如何实现的?中国品牌第一人,中国电视台品牌顾问,华盛智业·李光斗品牌营销机构创始人李光斗遂即产生了从宗教建设分析品牌忠诚度建设的想法,并集结成全新专著《品牌拜物教:上层社会的消费密码》,已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李光斗指出:
  世界上有三个上帝,
  一个是宗教信徒们心中所信仰的上帝;
  一个是商业社会中被企业所尊重的“上帝”——消费者;
  而第三个“上帝”则是消费者所崇拜的品牌。
  作为一个品牌而言,成为消费者心目中的上帝,让每个消费者成为敬仰自己的忠实信徒,则是品牌达到的最高境界。
  成功的品牌建设就是让自己的品牌成为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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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拜物的历史(1)
如果没有拜物的历史,我们肯定会缺失很多有关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证据。
  人类进化过程经历了能人、直立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等几个阶段。从石器时代以来的,各种各样人们不但用于生活也用来顶礼膜拜的物品,透露了我们的祖先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通过这些物品,我们大体可以把人类当时的拜物划为自然崇拜、生殖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天神崇拜和行业神崇拜等等。
  自然崇拜
  人在大自然剧变面前感到自身的渺小时,就会将许多自然现象,诸如日、月、风、火、山、水、大地等视为神灵进行膜拜,祈祷他们为人类消灾降福。这就是最初的宗教信仰——自然崇拜。把实实在在的自然事物当作神灵加以崇拜,这是大自然力量在原始人头脑中的幻象反映。在中国古籍记载中,最早流行的是对太阳和土地的崇拜。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这是《山海经》对夸父追日的描述,夸父是太阳崇拜最极端的个案。人类的眼睛长时间注视太阳就会刺痛流泪眩晕,这或许也加重了人对太阳的敬畏之情。居住在北极的因纽特人传说由原始西藏的一个部落繁衍而来。他们不喜欢黑暗,不断向高寒地区迁徙。因为他们认为在高寒地区能够离太阳近一些,更能够接受太阳的沐浴。因此他们把太阳作为部落图腾,并用俘虏的血祭拜太阳神。古代印第安人也崇拜太阳神,自称是“太阳的子孙”。
  原始人们对自然界缺乏科学认识,无法正确解释身边的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只能理解为有一种神秘不可抗拒的力量在冥冥之中发挥作用。一方面,他们从自然界获取生产生活所必需的资料,对自然界心怀感激。
  鄂伦春和鄂温克族的猎人认为,平时捕获的山禽野兽是山神豢养的,是山神赐予了他们猎物。传说中山神常常在山中游荡,化身为老虎或者老人帮助措人。所以进山狩猎不可喧哗,否则会冒犯山神。他们相信向山神祈祷就可以平安的穿越深山老林和陡峭的崖壁。山口大树常被削去树皮,画有人脸摸样的山神像,过往的猎人要往山神像的嘴上涂抹兽血和油脂,并施以叩拜之礼。
  原始人缺乏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自然灾害的发生让原始人更加认意识到自然力量的可畏之处,将生存的希望寄托于掌管这种力量的神灵。几乎所有的原始民族都崇拜日月星辰和风雨雷电等自然神。
  鄂温克人说所有的婴儿都是神仙赐予的,这位神仙是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她有着硕大无朋的乳房,住在太阳升起的地方。同样风神也是一位老婆婆,她扇动大簸箕就会狂风大作。鄂伦春人对风神也是敬畏有加,他们不敢横越过刮旋风的地方,因为那样会触犯风神,招致抽风和嘴歪眼斜。在他们的信仰中,掌管降雨的雨神是龙王爷,他身上有无数鳞甲,每鳞装有一百多担水。每当夏季多雨影响出猎时,猎人们见虹就跪拜,祈求放晴。达斡尔人在开网捕鱼前,要拜祭龙王,祈求龙王给他们带来丰收。鄂伦春人还把接触遭过雷击的树木视为冒犯雷神的做法。赫哲人把打雷闪电解释的更加离奇。他们说有雷声是“雷公”敲打铁砧来降妖伏魔,闪电是“闪娘”的照妖镜射出的光。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一节:拜物的历史(2)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地以厚德载万物,于是土地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人们最初的崇拜对象。时至今日,土地的崇拜依然非常普遍。
  为什么人们称呼大地为“后土”呢?原来“后”字的本意是生殖的意思,在甲骨文中的字形就是描绘了女人产子的情形。因为大地母亲般孕育滋长了万物,故“后土”由此得名。依赖土地为生的先民认为这是土地神秘而伟大之处,对土地的养育感激不尽。再加上万物有灵的观念,先民们就自然而然创造出掌管土地的神灵,甚至和土地神攀亲以求庇佑,有了“父天而母地”的说法。
  早期原始农业社会中,土地神崇拜是非常普遍的。中国自古就有“以血祭社”的传统。印度孟加拉的某部落在种植染料作物前,也会用血来祭拜土地神,认为这样可以让染料作物的颜色更加深红。菲律宾群岛的部落则更加极端。他们在播种时必须杀掉一个奴隶作为牺牲。因为该部落认为动土耕种会惊动土地神,必须流血祭献,平息神灵的怒气,也祈求其保佑丰收。
  当人类懂得运用自己的智慧来创造工具加工物品的时候,却开始了对这些创造物的崇拜,而放弃了自己的造物主的地位,因为这些创造物也是来源于自然事物。在这个崇拜创造物的阶段,人类创造了新事物,又心甘情愿地接受它们对人类精神的支配,似乎是个奇怪的逻辑悖论。
  原始社会后期,人类抽象思维和概括能力的提升,使崇拜的对象不再拘泥于实实在在的事物本身。而是虚拟出一种在事物和现象背后起主宰作用的神秘力量,形成了万物有灵的观念。于是开启了拜物教的历史新篇章——物神崇拜。
  尼泊尔的牛无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动物。因为尼泊尔是印度佛教徒聚居地,那里的黄牛被视为神灵的化身,享受着“国兽”的礼遇:可以悠然地在商场里闲逛,在大街上随意觅食,旁人不得驱赶,车辆只得绕行。牛不仅在人们心目中有神圣地位,也获得《国兽法》的法律保障,曾有50岁的尼泊尔妇人波蒂妮因为宰杀了一头牛而获刑12年。
  鬼魂崇拜
  在人们的认识中,鬼魂是一种没有实体却有灵性的、飘忽不定的东西。它寻常不得见,偶尔露峥嵘,只在梦境或幻觉中现身。在盛行自然崇拜的时代,这种无法解释的超自然现象催生出了鬼魂崇拜。
  萨满教认为人有数个灵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个灵魂:斡仁、哈尼、法加库。前者是生命之魂,它随着人的降生而出现,直到人死而随之消失。哈尼是思想之魂,它掌管人的思想。人在梦境中的体验就是它暂时脱离躯体和其他灵魂相遇。法加库是转生之魂。人死后转世之前,转生之神会根据人生前的所作所为来判断他的善恶。善者转世为人,恶者投生为牲畜或植物。没有转生之魂的女人会流产或不育。
  生殖崇拜
  由于不懂得人类生殖的道理,原始人见到妇女分娩出新的生命,总觉得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一定是神奇的力量使然。同时由于当时人丁兴旺与否、体质的强弱,决定氏族或部落的兴衰和在战争中的成败,所以人们对妇女分娩十分重视。生殖崇拜由此发端。
  当有妇女分娩时,人们都要举行隆重的祝祷仪式。妇女要到野外去分娩,因为这样可以使土地肥沃。因分娩而死的女人会以英雄的待遇下葬。人们对女性的生育能力也达到了迷信的程度。如在东普鲁士,妇女要*到田里去播种;日耳曼的已婚妇女主要从事播种工作,而且最好是孕妇;还有些地方甚至把母乳直接倒入地里以求丰收。
  古代许多民族都有生殖之神,我们常见的送子观音、送子娘娘即是。古希腊和罗马的生殖神是男性的普里阿帕斯,其神像的最大特点是阳物雄伟异常。
  在各国历史上亦不乏生殖神的种种传说和偶像。在我国就有广为人知的女娲造人的神话。欧洲出土的原始女性偶像普遍存在一个明显特征:面部刻画粗糙,主要凸出乳房、肚子和生殖器,且体型肥大,这体现了原始人对生殖的巨大热情。
  图腾崇拜
  “图腾”一词来源于印第安语“totem”,意为“它的亲属”、“它的标记”。在原始人的意识中,自己的祖先与特定的物种(一般是动物)有亲缘关系。如鄂伦春族和鄂温克人称公熊为祖父,称母熊为祖母。侗族传说其始祖母与一条大花蛇*,生下一男一女,滋生繁衍成为侗族祖先。“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史记》),玄鸟便成为商族的图腾。
  “totem”的第二个意思是“标识”。它具有团结氏族成员、密切血缘关系、维系和区别种族部落的功能,是最早的社会组织标志和象征。同时部落成员相信可以将图腾所具有的智慧、力量、勇气可以转化到自己身上。
  最典型的图腾当属印第安村落里的图腾柱了。不仅在印第安,中国东南沿海也发现有鸟图腾柱。浙江绍兴出土的战国铜质房屋模型的屋顶上就立着一个图腾柱,柱顶铸有大尾鸠,类似的在故宫索伦杆顶端就站立着一只神鸟。古代朝鲜族每一村落村口都立一鸟杆,这都是图腾柱的演变而来。
  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就是把某个或某些先人当作产生其氏族、部落、民族并保佑其氏族、部落、民族的神灵而加以崇拜。
  “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
  中国人祖先崇拜的最重要一项内容就是葬丧祭祀。东汉应劭的《汉官仪》中就记有月底、月中、二十四节、伏日、社日、腊日等日子到坟前去“上饭”的事;王充在《论衡》中也说:“古礼庙祭,今俗墓祀。”到了唐代,扫墓盛行。唐玄宗曾明确规定允许百姓寒食节时扫墓。
  中国人有极强的寻根意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死后也要落叶归根,与祖宗神灵同在。祖先崇拜即是这种寻根意识的精神寄托。另外以祭拜灵魂的方式表达对祖先养育之恩的感激回报,祈求祖宗的灵魂庇护子孙,也是祖先崇拜这一信仰仪式在中国延续千年的重要原因。
  

第二节:商品崇拜
水晶鞋出现之前,没有人注意到灰姑娘的善良和美貌,包括她的继母和姐妹,亲生父亲也没有给她一点偏爱和袒护。
  继母拒绝让灰姑娘参加王子的豪门舞会,理由是灰姑娘没有华丽的礼服。而两个珠光宝气花枝招展的姐姐则早早得到了王子的邀请。
  穿上华丽的衣服和水晶鞋后灰姑娘脱胎换骨成为舞会的焦点,令王子心生爱慕。
  舞会结束,她又换上灰头土脸的外套,过着以前“灰姑娘”的生活,家人也没有发现她有什么异常,美丽高雅荡然无存。
  “谁能穿上这只水晶鞋,谁就是新娘。”
  王子确认那位神秘的舞会公主的标准不是气质不是美貌,而是一只鞋子
  灰姑娘两个姐姐不惜削足适履。因为她们知道,这只水晶鞋决定着她们的命运——荣华富贵的生活、皇亲国戚的显赫和英俊的夫君。
  王子要灰姑娘试鞋,她的父亲却认为灰姑娘不可能是公主
  最终,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王子这才认出了他的心上人,一马双跨绝尘而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样琐碎凌乱地复述一个老掉牙的童话故事,无非是想引出下面提问:
  没有水晶鞋,灰姑娘还能变公主么?
  肯定不能。华丽光鲜的装扮是上流社会的入场券。没有水晶鞋,灰姑娘连参选公主的竞争机会都拿不到。
  如果有人在卖水晶鞋,应该标多少钱?
  100?1000?还是10000?相信每个人都会开出自己心目中的最高价位。
  为什么一双鞋让他如此动心?
  为了标明自己的公主身份。
  为了有一天能够咸鱼翻身成为公主。
  或是仅仅为了使自己看上去像个公主。
  其实在现实中又何止于此?名贵跑车、名牌服装、高档化妆品,甚至是几十元一份的洋快餐……每个有“公主梦”的人都在搜罗自己的“水晶鞋”,加诸己身,示之他人。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人们习惯于通过财富占有的多少来判断一个人的社会阶层和地位等。同时也期望以物质财富的外显,来影响别人对自我价值、地位、阶级意识的认识。人类的物质占有欲和虚荣心,使得商品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作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被放在神坛之上,接受着它的创造者们的追捧和朝拜。
  朴素的商品崇拜情结
  即使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商品崇拜依然风头不减。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结婚的城市青年,都有这样的经历:结婚的必需品中务必会有“四大件”,即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音机。虽然四大件的内容随时代有所变迁,但在人们眼中它始终是喜结连理不可或缺的,甚至决定着婚姻的成败。准新郎为之东奔西走负债累累亦在所不惜。
  如今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了,婚嫁迎娶的排场自然水涨船高。在福建晋江,殷实人家新嫁娘遍身金饰耀人眼目,价值不下几十万。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家女儿出嫁,陪嫁妆过千万已不是什么稀罕事。
  奢侈品——商品崇拜的宠儿
  奢侈品以常人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标价,天生是这种商品崇拜的主角扮演者。从万人民币的黄金绒毛的泰迪熊,到逾千万元的珠光宝气的Ancort手机,不管标价如何令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总会有人趋之若鹜迅速出手纳入囊中。至于物尽其用还是束之高阁就不得而知了。
  购物狂
  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生活在纸醉金迷中的人们对商品的依赖和推崇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商品崇拜愈演愈烈,以至于出现了这样一种人群:他们对商品有一种病态的占有欲;当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哪怕是对自己来说毫无用处或者是重复购买的商品,都会不假思索地大掏腰包;频繁进出超市,甚至一天不买东西就感到焦躁不安,恍然若失。真可谓“一日不购物便觉面目可憎”。这便是我们常说的“购物狂”。
  心理专家揭示,诱发“购物狂”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生活压力大、精神孤独、缺少心理补偿和情绪发泄的渠道,通过购物,以物欲的满足补偿内心的空虚,并引起他人的关注。“通过大量购物体会到幸福感”是购物狂的普遍表征。另外,信用卡消费、广告轰炸和虚荣心理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美国希尔顿酒店女继承人帕丽斯?希尔顿 (Paris Hilton)或许是这一症候群的最典型代表。这位豪门千金对购物有无可救药的偏执,在她眼中“一件衣服只能穿一次”。她曾经在巴黎的迪奥 (Dior) 名店里购物1小时,就花掉45000欧元。她就像一个饥渴症患者一定要把冰箱装满一样地狂热填塞着自己的衣橱,然而她宽大的更衣室仍然塞不下她一半的衣服。对她而言,存在的意义就是拥有,就是展示。
  廉价的奢华
  市场价400多元的adidas跑鞋标价¥180!
  600多元的NIKE腕表仅售140元!
  诺基亚6500三折出售!
  ……
  面对购物网站这么大的让利诱惑时,先别忙着抢购。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些“物美价廉”的潮流装备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仿品”。这是个稍微冠冕堂皇的雅号,其实也就是“冒牌儿货”。
  打假一直是监管部门市场整顿的重点项目,但在的环境下再大的举动似乎都收效甚微屡禁不止。无论在网站、商场、集贸市场还是在大街小巷,“琳琅满目”的名牌仿品店随处可见且门庭若市。一方面是这一灰色行业的巨额利润吸引着大量的制假贩假者。更深层的原因,是假冒市场有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毕竟卖梳子的不会跑到庙里去。
  事实上,很大一部分消费者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仿品的,甚至会三五一群,对仿品模仿的高明与否进行些颇有见解的探讨。为什么会有人心甘情愿买假货?通过对假货消费群体的分析可以得出答案,即心理需求和实际消费能力相差太大。这一点在学生族中体现的尤为突出:青春期对美好事物的渴求和被他人认可的急切愿望,与十分有限消费能力产生强烈的矛盾。从商品崇拜的角度讲就是负担不起供奉“真神”(正品)的丰厚“祭品”,只好退而求其次,在对“泥塑”的膜拜中寻求心理慰藉。
  

第三节:品牌崇拜(1)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群消费者:
  他们对所钟爱的品牌方方面面了如指掌津津乐道,自认为对这一品牌的产品最有发言权;他们对品牌的忠实犹如宗教信徒般虔诚,并身体力行地充当该品牌的卫道士,对来自他人的任何诋毁都极力辩解回击;他们有意和其他品牌的拥护者区别开来,甚至对其他消费群嗤之以鼻;他们为自己设立了种种清规戒律,自我约束,为的是和品牌倡导的价值体系相匹配、靠拢;他们积极参加该品牌举办的各种活动,并为自己是该品牌的追随者而感到骄傲;这群信徒同时也是传教士,将该品牌提供的一系列满足,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不遗余力地向其他消费者推介。用营销术语讲,这就是是“品牌崇拜”。
  品牌崇拜是产品丰富和市场细分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买菜买粮需凭票排队,买几斤白糖也要找熟人托关系。“有钱讲究,没钱将就”,生产未能发展,品牌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品牌崇拜了。只有社会生产的产品极大丰富和多样化,才能有品牌的差异。消费者面对差异进行比较,进而做出选择。品牌要作的就是给消费者以选择购买的理由。“买我吧,我口感很好”, 于是消费者把这瓶饮料放进了购物筐。Coca…Cola说:“加入我们吧,我们给你快乐”,消费者扔掉购物筐,投身于红色海洋的怀抱。叫卖的目的大抵相同,区别在于手段高明与否。
  这样粗略的描写似乎可以概述品牌崇拜的形成:
  每天,有10亿瓶cocacola被喝掉
  有4000万个汉堡包在麦当劳被吃掉
  有82万人光顾迪斯尼专卖店
  星巴克在全球有15000家店面,而且还在以每天新开7家的速度扩张。
  每秒钟有1252杯立顿热红茶被饮用,119罐立顿冰红茶被消费
  每秒钟有3600杯雀巢咖啡被人喝下
  万宝路每年在世界上销售香烟3000亿支,用5000架波音707飞机才能装完,世界上每抽掉四支烟,其中就有一支是万宝路。
  品牌崇拜的力量有多可怕,看看这些数字就知道了。
  为了一支“骆驼”烟,我愿多走一里路
  你愿意为了吸一支烟多走上一英里路么?你肯定摇头。
  但美国烟民们会像在教堂中婚誓一样,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愿意”。
  “为了一支‘骆驼’,我愿多走一里路”,“Camel(骆驼)”香烟这句著名广告语至今在美国烟民心中仍然经久不衰(不少广告创意书籍还将它奉为二十世纪最优秀的广告词之一)。不要觉得言过其实,因为这句广告语来自消费者亲口所言,是对Camel香烟的由衷喜爱和赞叹。
  1920年,在一场高尔夫球赛的间隙,一个运动员走向观众席,向其中一名观众要了一支骆驼香烟。在享受混合着弗吉尼亚烟草和土耳其烟草的浓烈芳香的片刻,这位运动员不禁大发感慨:“为了一支‘骆驼’,我愿多走一里路啊!”凑巧的是,给他香烟的那名观众恰巧是骆驼香烟广告代理公司的员工!这名员工记下了这句感慨并将它带回公司。后来,骆驼香烟就有了这句经典的广告语,并且一用就是30多年。凭着烟民如此万般宠爱,骆驼香烟赢得了美国销量第一的市场地位,这一殊荣持续了长达四十多年。
  Camel被全球无数消费者奉为经典品牌,不是单单一句广告语的号召力就能实现的。为庆祝骆驼品牌创立75周年,它的所属公司——雷诺公司于1988年推出了卡通人物:骆驼“老乔”(OldJoe,或称“乔骆驼”,JoeCamel)。在他们笔下这位75岁高龄的老骆驼年轻时尚、玩心不减。在广告中,抽着骆驼香烟的“老乔”穿皮衣、戴墨镜、骑摩托、玩爵士乐,与美女左拥右抱、酷劲十足。 “老乔”传达给人们一个清晰的信息,即抽烟是一种时尚,是成熟老练的表现。它一出现就风靡全美且深入人心。有调查发现,老乔形象在儿童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到了可以和米老鼠唐老鸭相媲美的地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统计显示,“老乔”出现后的6年间,使用骆驼香烟的青少年人数足足增长了10%! 人们对Camel的崇拜到了狂热的地步,以至于社会舆论向雷诺公司施压,使骆驼“老乔”广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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