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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徊-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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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文飞到空中,银雾形成一道旋风绕着符文旋转起来,越来越多的银雾卷进来,旋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最后只见一团银光绕着一个白点飞速转动。

    浓郁的银光凝结成实体,啪嗒一声掉落在地面上,竟然是一根肉骨头,杨云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悲摧啊,自己的心炼之法怎么是这个模样?想想前世用心炼之法时,哪回不是瑞气千条、霞光掩照、龙凤齐舞、灵气冲天,这次的心炼之法竟然搞成喂骨头棒子的样,简直是叔叔可以忍,姥姥也不能忍啊。

    改!一定要改!

    可是即使是在自己识海中,杨云也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就比如说这天上的幻月,杨云也可以不要月亮,让天上挂个太阳,或者挂个鸭子都是可以的,可是代价就是会受到潜意识的抗拒,导致识海运转不畅,真气白白损耗,严重时甚至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而且这条黑狗看着不起眼,其实是天狗石真灵的化身,又成了杨云的本命法宝,从某种意义上说,杨云的识海已经不光是他自己的了,而应该是两个人……不对,是一个人和一只狗共有的。

    追根溯源,会出现骨头棒子这种事情,无疑是那黑狗的潜意识作怪。解决这件事情还是要从这个根子上着手。

    杨云笑眯眯地走到黑狗跟前,摸摸它头上的白毛。

    “我说小黑……嗯,我叫你小黑不介意吧?你好歹算是一只天狗,是不是能有多一点品味?骨头棒子什么的,那是凡间俗狗喜欢的东西,咱们能不能换一下,比如说这个怎么样?”

    杨云伸出右手食指,一小团银色光芒从指端发出,凝结出一颗丹药的形状。丹药浑圆无暇,里面还有淡淡的银色光晕流动。

    “你看看这个怎么样?你也是一条修仙的狗了,就应该吃丹药、饮清露,那些骨头什么的就算了吧。”

    黑狗看看杨云虚拟出来的丹药,不屑地哼了一声,转头将屁股对着杨云。

    杨云看着火大,差一点点就一脚踢过去了。在他出脚前的一刹那,黑狗突然对着天空嚎叫起来。

    “汪汪……汪汪汪”

    数十个白色符文飞上天空,片刻之后化成漫天飞舞的数十根肉骨头。

    杨云指头上的丹药蓬的一下爆了,他张大嘴、无语地看着几十根肉骨头从天而降,在他的脚边堆起一座小山。

    黑狗还不罢休,再次张口狂吠起来。

    “不会吧,还要骨头啊?”杨云惨叫。

    骨头棒子像冰雹一样哗哗地降下,与此同时杨云感到自己的月华真气像滔滔江水一样离自己而去。

    天上的幻月抖动起来,看上去就像被风吹皱的水中倒影一样。这是月华真气开销过大无法支持导致的。

    小黑狗越叫越来劲,竟然跳到骨头堆成的小山上,仰头望月长嚎。

    “你是狗,不是狼。”杨云绝望地在骨头堆下面吐槽道。

    随着黑狗的长嚎,天空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金色符文,看上去光焰熊熊,气势非凡。

    杨云还没有看清,金色符文已经飞到幻月上,一没而入。

    原本平整如镜的幻月上出现了隐隐的月斑,仔细看上去是一株桂花树的形状。

    杨云心中一动,感觉到真实的身体有点异常,急忙出了识海,惊讶地发现大量月华灵气正聚集在自己身体周围,凝结成无数细小的银色光点,像萤火虫般上下飞舞。

    这些凝聚成实质般的灵气,似乎是受到了七情珠的吸引,不时有银色的光点没入手链中消失不见。

    遇到如此好事哪有不趁机修炼的?

    刚运转了一下月华真经,月华凝成的小点像飞蛾扑火般,纷纷投入已经凝练成功的窍穴,在汩汩灵气的冲刷下,经脉中的月华真气迅速成长壮大,从马上就要断流的小溪变成汹涌的江河,在强劲的真气冲击下,紫宫穴一举凝练成功,杨云觉得心头一畅,仿佛胸中打开了一扇紧闭的门,清新的空气直透心肺。

    心神回到识海,空中的幻月正散发着幽幽的光芒,照射得识海空间一片光明。

    杨云一下子从大悲变成了大喜。

    “宝贝,真是好宝贝呀。”

    杨云恨不得抱着黑狗亲上一口。

    什么样的宝物对修行者最珍贵?无疑是能够辅助修炼,提升修为的东西。想不到啊想不到,这个天狗石竟然有凝聚月华灵气的功效。

    虽然现阶段只能汇集几百米范围内的灵气,但在炼气凝窍期,这就是个逆天的宝贝呀。

    杨云回过神的时候,发现小黑狗和那小山般的骨头全都不见了,找了一下才发现,小黑又回到狗舍中呼呼大睡,只不过和以前比起来,它的肚皮明显圆了一圈。

    这就全部吃完啦?

    杨云瞠目结舌,半晌才感叹道:“你这家伙原来比我还能吃啊!”
正文 第41章 归乡
    第41章 ;归乡

    第二天杨云和孟超赶到码头,果然看见库房上的封条不见了,连平源等人正在兴高采烈地把东西搬回船上。

    “杨兄弟!孟兄弟!”连平源看见二人,热情地招呼起来。

    “这次的事情多亏二位兄弟帮衬,要不然我们这些小民还不得被欺负死?”

    “不用客气,还是今天就开船吧,早点离开免得节外生枝。”

    “我省的,不过二位兄弟既然来了,这顿酒可跑不了。”

    当下和其他人交待了一下,拉着杨孟二人到附近的酒楼又是一顿山吃海喝,回到码头的时候发现水手们已经做好了出海的准备。

    连平源跳上船,向杨孟二人挥手道别,长福号缓缓驶离了码头。

    此时在码头的另一面,正有几个人同样注视着长福号的离开。

    “舵主……就这样放他们走吗?”

    说话的是个劲装打扮的中年人,如果连平源在这里,就能认出来此人来,连平源曾经雇了他的船回过一次霞岛。

    “暂时放手吧,我们谋取岛子的事情是机密,闹得太大就没意思了,反正海上的岛也不止那一个。”舵主周威说道。

    “是,不过可惜那个霞岛了,真是个好地方。这帮打渔佬真是不识抬举。”

    周威微哼一声,“大事要紧,以后总有收拾他们的机会。”

    长福号离开后,杨云回到海天书院,继续开始学习加修炼的生活。

    自从发现七情珠具有聚集月华灵气的功效后,杨云的修炼速度几乎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凝窍期的时候,由于真气无法离开经脉窍穴,所以对灵气的吸收效率非常低,渗入身体内的灵气在窍穴中被转化为真气,外界的灵气自然而然继续渗透进来补充。

    原来是吸收一点、渗透一点、再吸收一点,而现在身体周围灵气浓度提高了,渗透吸收的速度当然大增。

    即使只是几百米方圆的月华灵气,短短十几天,杨云就势如破竹般凝练成功了九个窍穴,现在月华真经第四层已经只剩下最后的膻中穴还未凝练成功。

    如此修炼速度,在杨云的记忆中绝无仅有。前世的自己成就虽高,但是凝窍期也足足修炼了八年,就算这样自己的师父还天天夸口说收了一个天才弟子。

    在识海的记忆中搜索了一下,杨云气馁地发现,竟然还有人十二岁就突破到引气期,自己可是十六岁,马上奔十七岁的人了,看来这个成绩也不算什么嘛。不过聊以自慰的是,那个天才儿童最后只修炼到了元神初期,自己前世的最终成就还是比他高的。

    以前杨云以为天狗石的七情珠手链是个大累赘,那个真灵显化的黑狗除了整天睡觉什么都不会干,还不知什么时候会给自己来上一出月食。

    不料黑狗是能吃,可是架不住他往家里搬的更多啊,哪怕吸聚来的月华转换成的真气被黑狗吞掉了七成,剩下的三成也让杨云富得流油了。

    这世上能吸聚灵气的法宝说多不多,但也绝对不算少,可是世上的灵气千种万种,宝贝吸聚的灵气和自己的功法相符,那才对修行有助益。一般这种宝贝都藏在那些古老得不象话的名门大宗里,作为核心弟子的福利。

    杨云是近水楼台,沾了七情珠的光,而且杨云隐隐感到,七情珠吸收掉的那些灵气也没有浪费,在灵气的滋润下,天狗石手链正在一点一点地发生变化,这些天似乎吸聚灵气的范围扩大了一点,那条懒狗也好像胖了点。

    这种情况是天大的好事,代表七情珠能够用吸聚来的灵气自动祭炼,从而提升品阶,这么祭炼下去,也许黑狗真灵有朝一日能化形出实体来。

    杨云晚上修炼月华真经,白天则继续泡在藏书楼中“搬”书。

    海天书院的藏书楼上下三层,藏书上万本,不过其中也有重复的,算下来总量在六千本左右,奋斗一个月,杨云基本上把这些书全翻了一遍,现在他的识海经纶堂中,几大排书架一字排开,上面密密麻麻的书籍,已经很有点样子了,不过和还真殿中的景象比起来,那还是差得天上地下。

    经论虽多,经义虽深,毕竟是凡间的学问,更何况只要把握住理念的主线,是一脉相承,可以融会贯通的。而还真殿中的那些,则是超脱了世俗、甚至可以颠覆乾坤,前世的杨云花了以万年为计的时间才收集起来的重宝。只可惜现在修为太低,能利用的部分太少太少,比较起来还是经纶堂更能给现在的自己带来力量。

    把书记到识海中的过程,杨云相当于把书读了一遍,只不过还没来得及体悟琢磨,即使这样,随着知识量的飞速扩大,杨云隐隐感到自己又悟出了不少道理,学问有再次突破的趋势,相信只要花上一些时间把经纶堂中的书籍体悟掌握,一定能够再上层楼的。

    同修炼和学问都大有收获的杨云不同,孟超这几天来可谓愁眉不展。

    来到府城,进了海天书院,孟超就像从县城的小池塘跳进大河,原先在小池塘里也不算出类拔萃,这下更是感受到了自己和其他学子的差距。

    就算孙晔,看上去有些轻浮,可是一讨论起学问来,孟超每每有自叹不如的感觉。

    偏偏孙晔还成天叫唤,说一些自己学问多么浅薄,秋考日近,看来中举无望之类让人心烦意乱的丧气话。

    杨云把孟超的神情看在眼睛里,暂时不动声色。

    “老孟是个厚道豁达的人,只可惜对科举的事情过于在意了。”杨云想道。

    说起来孟超也有点可惜,他的资质可谓上乘,身体的底子也厚,如果好好修炼家传武学,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不成问题。现在又有自己这个“明师”,踏上修炼大道也不成问题。

    可惜他执着于功名,也许他是想用一些事情,来证明自己的父亲放弃江湖生涯的决定没有错吧。

    静海县的江湖人物,提到孟父的时候都是说,“一条好汉!可惜弃武从商,弄得家破人亡。”

    要是孟超中了举,又当了官,江湖人士的口风就会大变吧。

    加上现在又有章小姐的事情,让孟超的功名心更重了,待在县里虽然也是焦灼,可是毕竟还能有一丝奢望,出来以后看见这遍地的才俊,孟超被打击得有点狠。

    这一天海天书院中有一堂押题课,孟超甚为重视,早早就拉着杨云和孙晔来到学堂,在前排找座位坐下。

    讲课的是个往科的举人,精心研究乡试数十年,在南吴非常有名,他押的科考题目虽然没有中过,但是最近几科每每都能沾上点边,因此名声大噪,被海天书院专门请来。

    这位讲师在台上东拉西扯半天,说得云天雾绕,学子们听得昏昏欲睡又欲罢不能,深恐一个不留神漏了什么关键东西。

    滔滔而谈整整一个时辰,在所有人几乎都要崩溃的时候,这个老夫子从怀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纸卷,用手指轻轻捻开。

    “都听好了,这是我用毕生心血精选的十道题目,我只念一次,不准提问,我也不会解释,没听清的人就自认倒霉吧。”

    课堂上顿时针落可闻,学子们的目光恨不得刺进那薄薄一页纸里去。

    “……”讲师开始抑扬顿挫地宣读题目。

    台下数百学子没人说半句话,满堂都是刷刷的走笔声,和粗重的呼吸声。

    念完十道题目,老夫子像得胜回朝的将军一样离开了课堂,下面的学子们一下子炸了锅。

    孟超往杨云身前一看,“咦?你没有记啊?”他随即一拍自己脑袋,“忘了你的记性好。”

    然后孟超拉着孙晔,逐字核对记下来的内容。

    核对了好几遍,孙晔都有点不耐烦了,孟超才珍而重之的把那页纸收入怀中。此时学子们已经纷纷散去,课堂中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海天书院中的静海籍的学子不止孙晔一人,不过也就他和杨孟二人比较投缘,成天混在一起。

    看见孟超郑重的样子,孙晔叹息着说:“唉,这个东西也不用太着意啦,其实这么大张旗鼓的搞,有哪个考官会出这上面的题?听说那个讲师还有些真东西,不过自己藏着秘而不宣,除非是至交好友才肯透露。”说完又问道:“你们等会去干什么?”

    “哎呀,我好像记漏了一道题,老孟把你的纸借我抄一份。”杨云说道。

    “那你们抄着,我先走一步啊。”孙晔告辞独自离去。

    望着孙晔的背影,杨云若有所思。

    “给你。”孟超把记着试题的纸递过来,杨云随意扫了一眼。

    “好了,记住了。”

    “真羡慕你的好记性,我看今秋你中举应当有五分成算。”孟超羡慕地说。

    “不如我们撞撞机运如何?”杨云突然正色说道。

    “如何撞机运?”

    “我们各凭心中所想,互出一题,看能不能侥幸押中。”

    孟超感觉有趣,笑着答应了,闭目沉思片刻后在纸上写了一题。

    杨云也张口说出一道题目,孟超正要拿笔记下来,被杨云拦住了。

    “记在心里就行,不要落在纸面上。”

    “为何?”

    “我们随便猜猜试题无妨,可是万一要是真的押中了,有只言片字流落到外面,不免是一场麻烦。今日之事,就你我二人知道就行了,不要再告诉别人。”

    孟超答应下来,心想杨云还真把随便出的这道题当回事儿啊,不过看杨云说得郑重,心中也不由自主地重视起来,寻思这道题倒是要好好准备一下。

    杨云知道孟超很是稳重,他既然答应就肯定不会乱说,如果是孙晔,杨云还真吃不准他会不会不当一会事儿般宣扬得到处都是,当下放心地点点头。

    又过了两天,月底到了,杨云、孟超二人收拾行装,离开海天书院。

    辞别时孙晔惋惜地说道:“二位兄长,离科考还有两个月,为什么不在这书院里继续攻读呢?回去以后的条件总不如这里吧。”

    这一个月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孙晔知道杨孟二人不缺银子,秋考在即,有点钱的学子们都往海天这类书院狂涌,偏偏他二人要回乡下。

    “家中有事,不得不回呀,好在我们两个月后就能再见,到时候再把酒言欢吧。”杨云说道。

    “就是不知道那时还有没有这个心情……哎呀,不说这个,那我祝两位兄长一帆风顺啦。”

    “多承吉言。”

    和孙晔拱手道别,杨云和孟超赶往码头,搭上一条开往静海县的商船。

    趴在船帮上望着海浪,杨云心中思绪起伏。

    短短一个多月前离开静海县的时候,自己身上只有十几两银子,这趟出行,月华真经突破到第四层,还得了几百两现银,青云石镇纸一方,还有七情珠这个本命法宝,真可谓是收获累累啊,想想都会让人兴奋得不行。

    不过杨云此时心中,盘踞更多的是浓浓的思乡之情。

    上一世修炼小成,经由凤鸣府回乡寻亲,已经预感到结局的自己,那时的心情充满着沮丧和绝望。那种心情即使被埋藏在心底多少年,此时发酵出来依旧是那么清晰。

    万般悔恨伤怀,在如今归乡的喜悦之情冲淡下,渐渐化去,只在心中余下一抹淡淡的惆怅。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正文 第42章 到家了
    船行甚速,天光大亮的时候已经泊上静海县的码头。

    拉着孟超第一个跳下栈板,在码头上扫视了一圈,没有看见长福号。

    “长福号不在,可能是出海去了。”孟超说道。

    两人也不遗憾,长福号现在就跑霞岛和静海县两地,以后见面的机会大把。今天没见到也是好事,否则免不了又是一顿酒,现在两个人都有点归心似箭,在一处路口就相互辞别。

    “老孟,你那边有什么事情就派人给我捎个信,这段时间我就在家里待着,望山镇小月村。”

    “好。”孟超知道杨云是关心章小姐的事情,感激地笑了笑,说道:“我先去找妹妹,真有为难的事情肯定找你商量。”

    “好。”杨云挥手道别,一个人去了范骏家,路上顺手买了一份厚礼。

    范骏在家,看见杨云笑颜大开。

    “我就说今早上家门口的喜鹊在叫,杨贤侄这么快就从海天书院回来了?”

    “家中有些事情,先回来料理一下。”杨云当然不会说海天书院的藏书已经被他看完了,继续待在那里没什么意义。

    “噢,那贤侄打算什么时候再去凤鸣府?”

    “这次回来就要待在家中一心备考了,等九月初再去不迟。”

    “看来贤侄是有成竹在胸,范叔可要提早准备给你的贺礼啦。”范骏笑道。

    “哪里,科考之事,尽人事而听天命而已。”

    两个人谈论一阵,说到长福号的事情,范骏顿时两眼放光。

    “还没有多谢贤侄,你真是给我介绍了一个好生意啊。”

    杨云微一寻思,霞岛除了海虾还有什么特产?他马上想到了雾岛下面那些沉船。

    被他除掉的那条白蚺盘踞雾岛恐怕有几百年了,雾岛离大陆远近适宜,而且靠近洋流,地理位置颇佳,要不是有白蚺和迷雾,恐怕周围早就有航道经过。

    即使这样,几百年来在雾岛失事的船只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霞岛渔民在海寇的胁迫下打捞了一年,收获越来越少,但那是在还有白蚺威胁的情况下。

    如今白蚺已除,除了礁石和雾气外,雾岛水域已经成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对霞岛这些熟悉地理水情的人来说。

    雾岛水域的沉船,显然还有很多打捞的价值,连平源他们贩卖海虾其实是个幌子,真正的生意大头在这里。

    范骏开着海货店,看来他已经和连平源搭上线,为他们销售从沉船中打捞出来的货物,这部分抽头想必会非常丰厚,远比进普通货物上算。

    “我就是从中搭个线,不敢居功。”杨云说道。

    “不行不行,”范骏头摇得像波浪鼓一样,“我已经和平源说好了,这个生意有你的一股,等年节的时候你就等着收红利吧。”

    杨云知道,连平源分自己一股,除了感激自己出的主意外,还有帮长福号解除查封的情分在里面,不过范骏也肯跟着分自己一股就有些意外了,看来他是真的非常看好自己啊。

    说了一会儿话,杨云归家心切,坚辞了午饭。

    于是范骏出门找了一辆马车,从家中库房搬出不少东西,一股脑的塞进车厢,又吩咐小厮到旁边的铺子买了一堆烧饼、卤肉、鸡鸭一类的吃食,让杨云带着路上饿了吃,预先还把车资结清了。

    杨云也不推辞,和范骏挥手告别,坐着马车向家中赶去。

    上午出发,路上除了偶尔停车小憩,都是在不停地赶路,马蹄声得得。从静海县到小月村道路还算平坦,偶尔有些山路坡道,马儿用力一下也能过去,到了下午申时,马车已经驶入了小月村地界。

    一群顽童正在田间地头玩闹,看见杨云都嚷嚷起来。

    “云叔――云叔回来啦。”

    杨云让马车暂停,从范骏送的那堆东西里摸出糕饼糖果之类,给小孩子们散发下去。

    一群小孩哄闹着分了东西,一个个“云叔云叔”叫得更甜了。

    路上偶遇几个村民,见了杨云都是带点恭敬地喊些“杨秀才,发财啦”之类的话,杨云一个个挥手应答。

    杨云家在村东头,从一条路拐过去,很快就能到了。

    这时杨云看见路上有一个背着柴禾的女子身影,仔细看看认出来是王长昆的女儿碧枝。

    王长昆就是那个带着杨云二哥杨岳去跑海的老板,二月里船遭了海难,不得不发卖另一条船还债,也不知他家此时把债还清了没有。

    王长昆家的地和杨云家的紧挨着,杨云小时候农忙,跟着家人下田帮忙,经常遇到王碧枝,那时王长昆跑海还没有发迹,他们家又没有儿子,田里的活都是王碧枝在干。

    “碧枝姐!”杨云高兴地叫了一声。

    王碧枝回头看了一眼,见是杨云,莫名其妙地脸一红,扭头避到路旁。

    杨云错愕的时候,马车已经驶了过去。

    终于到家了,映入眼帘的情景却和离家的时候大不一样。

    还是那个破屋烂院,不过院墙已经推倒了半边,砖瓦木料、碎石沙子等等材料从院子里一直铺到外面的空地。

    马车还没有停稳,一个身影嗖地窜了上来。

    “虎哥!”杨云用力锤了陈虎一下,“功夫练的不错啊。”

    “云弟,果然是你回来啦,这两天岳哥还在念叨你应该到了呢。”陈虎高兴地说道。

    “快――帮着卸东西,我爹娘大哥二哥小妹都在吗?”

    “大叔和山哥下田还没有回来,其他人都在。”说着和杨云一起把马车上的东西一样样往下搬。

    “三哥!”

    杨琳出门看见杨云,像小鸟一样一头扎到他怀里。

    接着杨母和杨岳也走出门,看见杨云回来都高兴得合不拢嘴。

    卸完东西,车夫赶着马车离去,此时出发还能赶到望山镇歇宿。

    杨母和杨琳正在准备晚饭,身上汤水淋淋的,此时天气炎热,索性在院子里搭了个凉棚,杨岳打发陈虎去打酒,杨云也把范骏送的那些吃食摆到桌子上,忙乱了一会儿,杨父和大哥杨山也回来了。

    一家人加上陈虎团团坐下,杨母也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了桌。

    “香啊。”杨云先夹了一大筷子红烧肉,也不管上面还冒着热气,放进嘴里就着一口白米饭大嚼起来。

    看杨云吃得甚香,杨母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不住地给他碗里挟肉。

    一口气先吃下三大碗饭菜,杨云这才停下筷子,喝了一口酒,“好吃啊,还是娘做的菜最好吃。”

    杨父杨母都有些惊讶,杨岳笑道:“你们看,我早说过三弟现在饭量大增吧。”

    “能吃是好事,多吃些,三儿你以前受苦了,连口饱饭都没吃过。”杨父杨母心中一酸,大概是想起以前家中的艰困来,以为杨云以前隐瞒了饭量,为家中节俭粮食。

    这种事情也无从解释,杨云只能尴尬地笑笑。

    “是啊,三哥现在比我养的花花还能吃。”杨琳满脸认真地说道。

    满院大笑,杨云差点向后栽倒,花花是杨琳养的一头大花猪。

    这时杨母捏了捏杨云的胳膊,眼中泛着泪花,“怎么三儿还是这么瘦呢?你一个人出门在外真不容易,一直没吃好吧。”

    “还好还好,我再多吃点,多吃点。”杨云一个劲地往嘴里塞饭。

    吃了几口菜,敬了一圈酒,杨云问道:“爹,咱家这是要盖房子啦?”

    “是,你和二子带回来这些钱,咱们家现在宽裕了,这个院子也不够住,也该操心给你们兄弟三个一人盖间院子了。”

    杨天埕说这话时心怀大畅,连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不少,显然没有给几个儿子挣下新房来,是他长久以来的心病。
正文 第43章 指点
    第43章 ;指点

    “对啦,我路上遇到了碧枝姐,她样子怪怪的,她们家出什么事情了吗?”杨云想起来问道。

    院子里静了一下,大哥杨山的脸微微发红。

    看见这个样子,杨云恍然大悟,“难道我要管碧枝姐叫嫂子啦?”

    杨山憨厚地嘿嘿笑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杨天埕咳嗽一声,接过话头说道:“嗯,三儿,我正想着怎么和你说这个事情。本来我和你娘是答应你,等你秋考以后再踅摸你大哥和琳儿的婚事。”

    当时杨云是有这个意思,怕父母迫于家中的压力草草为二人定亲,如果杨云秋考能够高中,两人的亲事自然会有无数人求上门来,那时候可以细细挑拣。

    杨岳带着银子回到家中时,赶巧王长昆也回到村中躲债。

    他已经卖了船,但还剩下近千两银子的债务,如果把家中的二百亩田地卖了,还债还是绰绰有余的。

    不过田契都在王长昆老婆手里收着,她见家里的跑海生意算是倒了,要是再卖了地,以后坐吃山空没有着落。而且小月村里富户不多,要把这两百亩地一起发卖出去也不容易。

    这时村子里哄传开杨家发了财的事情,王长昆老婆一下子动起了心思。

    原来当年王长昆不务正业,留下她和女儿两个人自己出去跑海,家中实在是困顿异常,她在家里操持,只能让女儿碧枝去打理田地。

    种田是个力气活,一个弱女子哪里干得过来?眼看天时不等人,有时王碧枝就急得在地里直哭。

    杨氏父子都是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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